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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程工程管理规定

标准化工程工程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环境保护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铁二局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成贵客专公司有关文件

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体系

第二条环境保护方针: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节能、节材和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铁路。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规定,在当地环保水

利部门和发包人审批的范围内施工,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强化

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恢复”的原则,实施ISO14000系列

标准,做到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保水保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营造绿色通道。

第三条环保目标: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噪声、

振动和扬尘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

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

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组长:黄勇,成员:朱源、唐佳俊、徐洪强、张昭伟、周顺畅、胡明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联系人:朱源。负责制定详细的环、水保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出环保问题和解决办法。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环保技术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施工环境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和标准;落实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环境保护预报监控系统;保证铁路工程施工所需环境保护经费;宣教生态环境保护法。

二、保护重点

第六条环境保护主要内容包括:污染治理(项目包括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排放控制;污染源。

第七条防止噪音污染: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动植物和人体损害均较大,为了保护环境,应尽量减少噪音污染,避免夜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产生的超分贝噪音利用消音设备减噪。

第八条防止水污染:施工营地生活废水就近排入不外流的地表水体,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中,对于含沙量大且浑浊的施工生产废水,采用沉砂池处理后再排放,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

第九条维护生态平衡,避免人为恶化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全体参建员工充分认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环保意识。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避免人为恶化环境。保护好铁路沿线的植被、水环境、大气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土壤结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系统。

第十条地表植被的保护:合理规划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固定行车路线、便道宽度,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尽量少扰动地表、少破坏地表植被。

第十一条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及油料管理,施工营地设置集中垃圾收集地,设专人管理,经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定期填埋,严禁就地焚烧。对营地生活垃圾(包括施工废弃物)集中装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对不能处理的垃圾拉到设有处理设施的厂处理。油和废油的管理:施工机械维修、油料存放地面硬化,减少油品的跑、冒、滴、漏,所有油罐有明显的标志,在不使用时要密封;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集中处理。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中,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存放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季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冲洗集料污水、隧道施工渗水、钻孔泥浆污水等含有悬浮物的施工污水,必须采取过滤、沉淀等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砂、石料等,在施工期间和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统一收集,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范围内的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向有关部门申报,根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采取措施,合理保护植物资源。保护施工沿线的古树和其它珍稀树种,防止对古树造成损伤。

第十六条项目各分部在施工阶段因施工造成的任何污染,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治和消除,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属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起执行。

第二章水土保持管理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水土保持的管理,预防项目建设对水土保持造成不良影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主要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3、《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

4、贵州市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一、管理体系

第三条水土保持管理组织机构:组长:黄勇,成员:朱源、唐佳俊、徐洪强、张昭伟、周顺畅、胡明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联系人:胡明阳。负责制定详细的环、水保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出水土问题和解决办法。专业环保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水土技术方面的工作。

二、防治原则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于水土流失的防治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对水土流失进行治理。根据工程水土流失的特点、危害程度和防治目标,水土保持采取分区、分期防治:

⑴分区: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部分,主要以项目建设区作为重点防治区,其又分为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区、弃土场区及临时工程用地区四个大区。

⑵分期:工程建设前期以工程措施为主,因地制宜,辅以生物措施相结合,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后期主要以植物措施为主,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三、主体工程区保护措施

第五条建立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在施工区,按照设计及时完成系统、全面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工程施工严禁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畅通,不得强行改变径流的方向或改沟、改河,保证地表径流的排泄。

基础施工的弃土及时运输到指定弃碴场堆放,不得堆弃河滩;开挖山体边坡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工程附近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时,临时堆碴场地和施工污水处理设施与水源的距离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临时堆碴场采取设置挡碴墙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水质恶化。

施工结束,及时清除水中杂物,作到工完场净,并及时恢复原地貌。

四、弃土场区保护措施

第六条应采取挡土墙、护坡工程以及综合排水工程和土地整治等水土保持措施。设置碴场排水系统,拦碴墙,堆碴后回填表土,表面平整,人工夯实,坡面植物防护,恢复植被。防治弃碴下泄,稳定边坡,恢复和改善土地生产力。

五、临时工程用地区保护措施

第七条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应将原有的地表有肥力土壤推至一旁,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至恢复原有表层,以利于今后恢复耕种。根据当地的自然情况,对裸露地除硬覆盖外,还应种植适合地区的长绿植物等美化措施,使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表裸露面尽可能恢复植被。

工程建设形成的其它裸露地表,均应绿化栽植,防止产生新增的水土流失源。植物防护措施配置要求土地整治与造林种草措施相结合,对树种选择要做到适地适树,并结合生活及美化要求,可适当选择具有观赏价值的树种,在具体布设上防护林带要合理密植,注意乔、灌、草合理搭配,绿化和美化有机结合,形成综合性保水保土防护体系。

第八条土地复垦:使用临时用地要报经当地国土、水保等部门批准,使用临时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并签定临时用地协议。临时用地要严格按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铁建设[2008]104号)文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要严格按设计编制的并经省(自治区)国土厅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具体复垦措施为:

⑴主体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时,需要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存、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垦区内,或用作路基边坡和护坡网格内以及线路两侧绿化带的覆土改造。

⑵取、弃土场土地复垦先剥离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在砟场两侧,取弃土工作完成后,利用剥离的熟土进行复垦,并按设计修建土地复垦区的排灌系统。

⑶施工便道土地复垦施工便道应利用已有的乡村道路或其它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便道对土地的占用,对能复垦的施工便道进行翻松、平整,利用主体工程表土或周边客土进行复垦。施工场地土地复垦:施工场地选址时,在满足就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周边的闲置场地或未利用地,减少临时工程的占地。施工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表层土暂存,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完工后,将暂存的表层熟土重新覆盖,用于复耕。

六、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文物保护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施工项目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各分部施工单位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

一、主要职责

第三条项目各分部在开工前应熟悉管段工程《文物普查报告》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第四条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

二、保护重点

第五条开工前应熟悉管段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

第六条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

第七条项目各分部在文物保护区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第八条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根椐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理。

三、主要方法和措施

第九条项目部工程部应按照设计单位对文物分布和文物保护交底情况向各部交底,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项目部工程部督促各分部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章防洪防汛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施工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以及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重点,提出预防事故的思路和办法,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洪工作以:“全员防洪,科学防洪”为指导思想,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抗洪,最小损失”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防洪防汛内容

第三条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改移、“三电”迁改、路基、桥涵、隧道、无砟轨道、站场、大临、配合辅助工程。

三、防洪组织

第四条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第五条防洪职责:

在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对成贵客运专线CGZQSG-15标安全生产险情及紧急情况组织抢险救援。当突发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时,全面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四、防洪准备

第七条加强对防洪防汛队伍教育培训,技术演练,熟练各种业务技能、技术。

第八条每年汛期前,项目各分部要认真检查桥梁汛期施工安全,要认真落实河道管理部门关于汛期的施工要求,确保河道畅通,同时确保汛期施工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九条汛期到来之前,项目各分部要认真落实取弃土场防汛安全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坚决杜绝出现水土流失和泥石流事故发生。

第十条各项目分部应在汛前对备用的各种设备及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确

保抢险保用。

五、防洪与抢险

第十一条汛期内,各项目分部必须24小时日夜值班,密切同地方防汛、气象及水利部门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预报,水情预报。

第十二条各项目分部严格执行对桥涵、隧道、驻地、便道等易受洪水冲击工

程结构物的检查、监视及看守制度。定时观测记录水位线、降雨量大小、警戒水位及对结构物的冲刷情况。

第十三条遇有灾害天气预报时,项目分部必须有领导值班,及时通知架子队或各工点加强检查、看守,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安全。一旦发生水害,统一组织指挥,全力抢险。

六、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

总则

第一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结合标段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目标编制形成的纲领文件,是经理部进行进度、成本、质量等考核的基础,是各参建分部进行资源配置和工程实施的依据。我部根据《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建设[2009]226号),特制订本办法。

一、编制审批

第二条经理部工程部负责组织标段内各参建分部进行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报审工作,成贵公司指导性施组中所涉及的重点工程专项施组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第三条各参建分部负责管段内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项目部审核后,由项目部工程部报请监理单位审批。

第四条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拟定的标段控制工程和重、难点工程,各参建分部负责专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二、编制原则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要明确、具体,切实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其编制、报审工作要超前于施工。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气象、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以及周围可利用资源等条件。

第八条积极推广及应用“四新技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以解决施工难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成本。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要体现“三高四化”的指导思想,并具有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特点。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以架梁为主线,以无砟轨道施工为控制,安排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施工时间,确定里程碑工期和关键节点工期;以里程碑工期为导向,以关键节点工期为阶段性目标,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以工厂化及架子队施作为主要施工组织形式,进行专业化施工;以标段控制工程和重点工程为龙头,全面推进。同时要注意站后“四电”工程的衔接,考虑科研及实验项目安排。

三、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1、编制依据、编制范围及设计概况

2、工程概况

3、建设项目所在地地区特征

4、总体施工组织安排

5、临时工程和过渡工程

6、控制工程及重难点工程(包括高风险工程)的施工方案

7、施工方案

8、资源配置

9、应急管理措施

10、引用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规范

11、进一步研究问题及建议

12、施工组织图表:包括附表、附图、附件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成贵公司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在具体实施中应根据铁路总公司新颁布的标准、规范以及成贵公司新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阐明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可能存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措施,尤其是瓦斯隧道施工中瓦斯检测、相关管理制度、瓦斯积聚和突出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控制以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五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基坑开挖、防护、回填方法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应做及时调整:

1、国家和铁路总公司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

2、自然、地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3、动态设计方案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作调整或补充时。

4、施工方案或计划做重大调整时;

5、铁路总公司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

6、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

第十七条根据“第十六条”情况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的,其编制及报批工作由原编制分部负责。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

工组织设计中。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铁二局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制定及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1:

桥梁工程施工图现场核对表

编号:标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附表1-2:

隧道工程施工图现场核对表

编号:标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附表1-3:

涵洞工程施工图现场核对表

编号:标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附表1-4:

路基工程施工图现场核对表

编号:标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六章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及目的

1.编制依据

原铁道部关于标准化体系的有关文件及要求。成贵铁路公司《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管理办法》。成贵铁路公司关于标准化体系的有关文件及要求。

2.目的

为做好施工图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图表、有关说明、文件等,以下简称施工图)的接收、发放、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用图需要;以及理解设计意图、标准和工程特点,及时发现设计图纸问题,纠正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避免因设计图纸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材料浪费、工程隐患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局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所承建的成贵铁路15标正式工程的施工图交接及现场核对。

一、施工图交接制度

第三条施工图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各分部配合,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交付现场施工使用,此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并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图是工程实施的基本依据,各分部均应加强对施工图交付及交付后的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施工图管理。

第五条施工图的逐级收发必须做到有记录、有签字,手续齐全。工程部负责签收成贵公司下发施工图并存档图纸,要求做好签收工作,登记好图纸名称、图号、册数、发放时间、领取人等情况。

第六条各分部如果收到的施工图存在内容不全、图面不清楚或份数不够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部反映,由工程部负责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补发。

第七条各分部施工图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并相对固定。

第八条施工图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作废文件应按有关规定作销毁处理。

二、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九条组织

1.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总体审核。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分部共同审核。

2.各分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负责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必要时邀请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和各分部共同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十条流程

图纸审核→测量定位→现场核对→核对问题处理

第十一条施工图核对工作的基本要求

1.现场核对前,经理部及各分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资料先进行审核,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经理部工程部。

2.各分部按施工图现场测量放样定位。要求涵渠标出轮廓线及出入口标高,桥梁标出墩台(特别是跨越重要道路及其他建筑物两侧的墩台)位置、轮廓线,隧道标出隧道洞门位置,洞身开挖及边仰坡开挖轮廓线,路基挡护构筑物轮廓线,取(弃)土场位置。

3.经理部审核的重点是:重点工程与平纵断面的相对关系;核对采用的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条件、设计原则并查明依据;特大桥、技术复杂、有新技术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其它工程设计图纸与施工方案、施工临时设施及过渡方案的正确性。

4.各分部审核的重点是:现场核实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设计结构物是否与现场实际配套;按工程施工工序,逐一核

工程标准化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资料档案培训制 (1) 第三章两方案一计划得建立 (2) 第四章工程资料归档 (3) 第五章文件发放及签收 (9) 第六章工程资料得过程检查与考核错误!未定义书 签。 第七章工程竣工资料得验收与移交 (14) 第八章奖罚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得规范化,同时能有效地指导各项目工程资料得收集与整理,编制此管理规定。适合公司各在建项目应用。 第二章工程资料档案培训制 第二条严格要求资料员持证上岗或有一定经验得准入制度,充分发挥资料负责人得指导作用。 第三条工程资料竣工档案归档培训

各新上项目,应当在人员上场后即由项目总工组织,邀请建设单位及当地档案馆专业人员到现场对全体技术人员进行相关 测量、试验与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得培训。明确当地档案馆对竣工资料得归档要求,结合业主、监理得要求进行系统得收集整理。 第四条培训时要有签到表,签到表样式宜符合本规定附录1得要求,以备公司检查。 第五条项目资料填写培训 分项工程开始前,为保证资料编写得规范性与及时性,应对该分项得资料表格填写进行规范培训或交底,并留有交底或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第三章两方案一计划得建立 第六条两方案 (一)分部分项划分方案 (1)、新上项目,进场两个月内,即由项目总工牵头,制定该方案并通过协同平台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批。 (2)、根据分部分项划分,统一分部分项划分作为资料编写与收集得依据。 (二)制定试验检测方案 明确项目试验检测得取样频率,指导项目试验检测资料得填写与资料得评定。 第七条一计划 (一)制定资料管理计划。 (1)、根据当地档案馆、工程业主及监理方得相关要求,明确需要移交竣工资料得综合文件;材质证明及试验报告;测量、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发布日期】1992-12-30 【生效日期】199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 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 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 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 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邮政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 第四章营业网点建设改造项目审批流程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 第六章项目督查 第七章工程验收 第八章工程建设考核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国邮政〔2014〕23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研、立项、组织工程设计及审批、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等。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指由市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项目分类如下。 1. 全市专项投资(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上的建设改造和维修项目(以下简称自筹资金项目)。 3. 全市统一实施的建设项目。 4. 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5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指

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自筹资金5万元以内的维修项目(含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划分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市公司企发部为项目主管部门;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市公司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或专业局(分公司)、直属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其中:信息技术局为全市统一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为市公司实施的全网性建设项目(信息化项目除外)的建设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市公司直接管理的自有房产维修项目的建设单位,市公司监安部为全市统一实施的安防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为项目主管单位,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相关部门和片区分公司下属各区县局(分公司)为项目建设单位。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规定 (一)市公司直管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概算调整、安防设施建审由市公司审批。 (二)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管理项目:立项或初步设计、一般设计变更、5%以内(含)的概算调整由各主城区局(分公司)、片区分公司审批,报市公司企发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1.3 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标准化工作在技术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产品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产品开发部门工艺研究所负责,管理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能 2.1 贯彻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2 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2.3 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参加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讨论审定会议,对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 2.4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 2.5 进行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参加产品鉴定会议,发表标准化审查报告。进行定型后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2.6 负责对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标准化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兼职标准化员做好对工艺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提供有关标准化资料。 2.7 负责有关标准的宣贯和有关标准化知识的讲座。 3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 3.1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做好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年度总结。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463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Model of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落实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精细化施工实施细则及华达公司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度本制度。 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具体要求:作业现场设“工程概况简介牌”,“安全质量组织机构牌”,“廉政建设组织机构牌”“施工现场危险源公示牌”,“安全制度”,主要场所部位设置安全警句、警示牌或红色警示灯;重要岗位,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场地平整;物料堆码和机具摆放整齐;专职安全员、安全员挂牌上岗,并在施工中值班。 一、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变配电装置。室外变电站有围栏;有“高压危险”警示牌;配电室操作岗位要与大地绝缘;室内放置干式灭火器,

确保有效;室内禁止存放杂物。 3、低压线路。电线禁止裸露,接头包好;成束架设时,有一定间距;沿地敷设要穿管;登杆作业按照规定系安全带;高层建筑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用护套;禁止电线乱拉乱接。 4、电气设备安装。禁止一闸多机;确保闸刀箱门、锁、防雨完好;禁止闸刀无盖裸用,无标识和以纯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电动设备要接零地;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水磨石机要装漏电保护装置;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施工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闸刀开关箱必须锁好。 二、爆破器材管理 仓库按有关规定设置;库内备齐消防器材、报警设施;各种规章制度齐全;领发、退帐手续齐全;禁止在库内使用明火;禁止将爆破物品露天存放、遗留现场、带入宿舍;严禁看守人员擅离岗位。 三、涵洞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一般要求。制定安全措施计划,高处作业按规定发放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日期: 2006年03月18日【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25号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 理制度

XX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标准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的科技进步,更快地提 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组织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和对实施进行监督。 3.公司标准化工作指导方针是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以及国内行业标准为主,自主制定标准为补充,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相协调的标准体系。 4.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5.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研发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公司 系统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公司下属单位开展标准化的有关工作。公司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会的秘书处

设在研发管理中心。公司各事业部设立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6.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6.1批准和发布公司的企业标准。 6.2审核和经过各事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总结报告和下 一年度工作计划。 6.3审核经过公司标准化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 划及经费预算。 7.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是: 7.1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7.2组织制定、修订公司企业标准体系表。 7.3组织制定公司标准工作年度计划。 7.4组织完成总公司企标委下达的”企业标准”编制任务。 7.5组织制订、修订公司企业标准。 7.6管理协调各事业部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7.7负责组织审批、发布公司企业标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备 案。 7.8归口管理、组织有关公司标准化业务培训、技术交流和学 术活动。 7.9负责标准化经费预算及管理,负责标准化成果奖励的评审 组织工作。 8.各事业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施工标准化措施

十、施工标准化措施 按照现代工程管理理念,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的“五化”管理要求,该项目的管理目标是: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参建人员技能更加精湛,材料加工、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质量通病基本消除,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态势更加平稳,工程品味和文化内涵明显提升,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一、发展理念人本化 工程施工阶段的人本化,是高度关注安全生产,保证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把“以人为本”发展理念贯穿到项目建设管理和施工生产的细微之处。构建安定、团结、持续、有效、健康、发展的施工环境,就必须以人为中心,就是要在人本管理上下功夫,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打造适合施工人员的施工环境,充分理解他们、尊重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被信任、被尊重、被肯定,使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力量,从而安于工作,用心工作,并以积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在生产管理方面,在“安全、经济、人性化”理念的指导下,坚持抓源头,优化设计;抓环节,优化系统;抓关键,优化工艺流程;抓调配,优化劳动组合;抓工效,优化工时利用,做到精简流程、工艺,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工作落实到班组、兑现到个人,极大提升生产效率。同时按照“均衡生产、合理等待”的原则,正确处理施工与施工准备的关系,定期召开技术、施工、调度等部门有关人员会议,认真研究施工接替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做到了适时准确、长短兼顾。 二、项目管理专业化 我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文件要求,设置计划、合同、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纪检等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人数应满足建设规模和专业技术需要,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管理人员总数的65%,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工程技术人员的7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

编号:SM-ZD-29453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1.1为了加强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管理,确保机组顺利达标投产,把该工程建设成“人员精干、管理一流、工艺精湛、指标先进”的优质火电工程,实现“建精品,创鲁班”的工程建设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2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的考核依据、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有关合同执行。 1.3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均暂扣合同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中安全1.5%、质量1%、进度1.5%、达标投产1%)。 2.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由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与标准化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采用现代化 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促进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特 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条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道路畅通、临时排水 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标志醒目,场地实行硬地坪施工,以改善工作 环境,防止“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在场内空闲的地方可布置常青植物和花卉,建成“花园”式工地。 第三条项目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可靠的防 护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四周 应砌筑不低于 2.5 米高的围墙予以封闭,一般路段,四周应砌筑不低于 1.8 米高围墙予以封闭。建筑物立面要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遮 护封闭,防止落物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安装大门,门头还应设置体现企 业标志的徽标。门口还应设立门卫,配备执勤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统一布置好“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 工现场平面图。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各项临时设施,

定位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并进行标识,易燃易爆物品还必须分类存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保健、厕所等必要的设施。对施工人员的住宿、饮食、卫生一定要得到保证。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外电电梯、塔吊的安装还需请当地劳动部门鉴定合格方准使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机械噪音指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并使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需动火时要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消防水源必须满足消防要求。 第十条项目应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建立民工队伍档案,进行民工的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保证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到位。 第十一条工地要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需施工的要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还需到当地安监站办理夜间许可施工证。

(完整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24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的计划 第四条国家标准的计划分为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计划是编制年度计划的依据;年度计划是确定工作任务和组织编制标准的依据。 第五条编制国家标准的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和总方针的指导下进行,体现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二)适应工程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三)在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要求,综合考虑相关标准之间的构成和协调配套; (四)从实际出发,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做好计划的综合平衡。 第六条五年计划由计划编制纲要和计划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计划编制纲要包括计划编制的依据、指导思想、预期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计划的主要措施等;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订或修订、适用范围及其主要技术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和起始年限等。 第七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制订项目应当落实主编单位、主编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与该国家标准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科研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国家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第八条列入五年计划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其主编单位一般由原国家标准的管理单位承担。 第九条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原则和要求,统一部署编制国家标准五年计划的任务;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 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

标准化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编制、实施要求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 标准化工地建设,以安全为第一要义,以质量控制为根本,从安全的标准化管理抓起,从质量控制标化着手,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基本要求,把实现精品工程作为最终目标。 标准化工地建设,以改善工地生产生活设施为基本要求,注重员工身心健康,激发广大员工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理念。以创造良好的场容场貌和提高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基本要素,不断拓展标准化工地建设,树立施工企业新形象,充分展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以落实责任和严格岗位责任制为手段,不断健全标准化工地管理制度,严抓落实,为顺利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标准化工地各项制度补充修订完善,一周时间即2009年8月26日前完成。 1.五项基本制度 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二项“人员、材料和设备”管理制度 人员资格审查制度,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审查制度。

3.十七项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开工报告申请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制度,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制度,施工专项方案审查制度,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和签认制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成品保护制度,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施工日志填写制度,工地实验室管理制度,工程科技创新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终极责任制度。 4.七项文明施工制度 亮化、净化、绿化、美化。 4.1文明施工告示制度 所有施工工地都应当以告示形式,向社会做出遵守文明施工规定的承诺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文明施工告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交通组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投诉受理。文明施工告示应设立标准告示牌。文明施工告示要作为文明施工内容之一,纳入文明工地考评范围。 4.2文明施工考评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自行考评制度,保证日常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4.3场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应建立标志标牌制度,明确规定标志标牌的位置、大小、颜色、格式、种类、标牌内容,施工材料按施工布置图堆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最新版)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77

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最新版)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切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各级单位的责任,以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控制程序 3.1各级管理人员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制。 3.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

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3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职责 4.1总经理安全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b.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c.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d.审定、颁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f.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 理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使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现标准化、统一化,以改善企业形象,以现场管理推进工程整体质量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案。各工程分公司、施工项目部必须遵照实施。 二、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手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三、实施要求: 1、现场临设: (1)、施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2)、施工现场主入口必须设置大门。大门净宽度设置要求不小于6米,两边设置门柱,门柱为截面600*600高不小于3米的实心砖砌体,水泥砂浆抹灰、白色条砖饰面。大门为钢制,门扇采用钢板焊制,中间留设1米宽小门。大门框、扇刷蓝色油漆。大门平时为封闭,门扇可喷涂字样“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或“深圳市建公司”,人行小门

上部悬挂“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的图文标识牌。 (3)、门头设置:统一设置为900高、长8米的灯箱标牌,灯箱罩面为蓝底图文喷涂材料,门头喷涂文字为“郊区二建承建XXX工程”字样。 (4)、围墙设置:施工现场要求采用1.8米高的彩钢板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彩钢板底部采用砖砌体砌筑围墙基础,要求墙基要牢固、上口找平、内外抹灰;彩钢板围墙支设统一白面向外,要求支设要牢固、稳定,彩钢板面保持整洁、美观。彩钢板围墙可沿墙里侧保持一定间距设置加固钢立柱,钢立柱上口用钢管预留插孔(插彩旗用)。 (5)、施工现场大门口一侧设置现场管理八牌一图,要求内容齐全、标牌规范。 (6)、施工现场实行办公区、施工区分设,施工现场不设生活区。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门房和办公室。施工现场的门房、办公室、仓库、标养室等等临时用房必须为彩钢板房(或砖砌砌体抹灰涂料饰面+彩钢板顶棚),屋高在2.1米以上,屋顶颜色为蓝色。 门房设置在大门内附近,门房内只摆设办公桌椅,墙面悬挂门卫制度、保卫制度及责任分解图,门房工作人员佩戴袖标,严格按照门卫制度管理施工现场出入人员、车辆。室内保持干净整洁。 办公区要求设置砖砌透视围墙,办公区设置花池,其余地面作混凝土硬化。办公室内要求地面为饰面砖。室内设置卫生制度,保持办公室内干净整洁。 施工现场设置水冲厕所一座,并安派专人定期清扫,保持厕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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