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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6概算定额说明

重庆2006概算定额说明
重庆2006概算定额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人工及机械施工土石方项目已按不同土壤岩石类别综合考虑。

2.土方不分干、湿土,均按土方相应项目计算。

3.本章定额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如有地下水时另行计算。4.土壤、岩石体积,均按图示尺寸以自然方(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 以立方米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石方量并入其工程量内。

二、人工土石方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2.室内回填土体积= 墙与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3.人工土石方项目已综合考虑了场内20m运输,发生余土(石)汽车外运时,另套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适用于爆破平基石方工程进行的人工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摊座和修理边坡工程量,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

1.机械挖运土石方定额项目施工机械已综合考虑,实际使用不同时不作调整。

2.机械挖运土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或弃方区重心循环线路的二分之一计算。

3.机械不能施工而采用人工施工的死角部分,已综合在机械施工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4.机械挖土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相应项目的机械费乘以系数1.2。

5.机械施工土方项目含水量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不作调整。机械施工淤泥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8计算。

6.机械挖运堆集未经压实的松土、石渣,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65。

7.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85—90%编制的。如设计密实度为90%—95%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执行;如设计密实度超过95%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6执行。

8.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9.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及每一遍夯击次数以平方米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按爆破项目计算;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包括在定额内。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电力起爆编制的,如实际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定额不作调整。雷管、炸药已考虑2km以内的运输费用。

3.石方爆破工程量以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的坡面面积乘以180mm计算。

4.光面爆破工程量按光面爆破坡面面积乘以1m(厚),另加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光面的坡面面积乘以100mm计算。光面爆破套用相应石方爆破项目乘以系数2。

5.预裂爆破和减振孔项目适用于孔径42mm以内的钻孔,予裂爆破和减振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总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预裂爆破的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允许按设计用量进行换算,但定额项目中的爆破用工及机械台班不作调整;减震孔不计算爆破材料。

第二章

基础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基础与墙划分

(1)砖基础与墙以防潮层为界,无防潮层者以室内地坪为界。

(2)毛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3)条石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

2.钻孔灌注砼桩、钻孔锚杆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系数┃

┠──────────────┼──────────────────┼───────────────┨

┃钻孔灌注预砼桩│100m3 │1.25 ┃

┠──────────────┼──────────────────┼───────────────┨

┃钻孔锚杆│500m │1.10 ┃

┗━━━━━━━━━━━━━━┷━━━━━━━━━━━━━━━━━━┷━━━━━━━━━━━━━━━┛

3.人工挖孔桩桩芯钢筋、灌注砼桩的钢筋笼、钻孔锚杆钢筋和预应力钢丝束的制作安装,按第五章柱梁板工程钢筋制作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钻孔机械是根据重庆地区常用机械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砖、石、砼基础

1.砖、石基础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嵌入砖石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以及砖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重复部分,均不扣除。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计算。

砖石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砖砌基础按内墙净长计算,石彻基础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砖石基础宽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如为台阶式断面时,可按下式计算其基础的平均宽度:

B=A/H 式中B=基础断面平均宽度(m)A=基础断面积(m2)H=基础深度(m)2.砼基础按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

3.砖、石、砼基础项目已综合人工开挖基础土石方、运输土石方40m内、砼垫层浇捣、砌筑砖石基础或砼基础浇捣、模板安拆、砖石基础防潮层铺设、回填土夯实的工作内容。

三、灌注桩

(一)人工挖孔桩

1.人工挖孔桩工程量区分不同孔径、深度,按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入土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2、人工挖孔桩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按面积插入法进行换算。

3.人工挖孔桩项目已综合了桩孔土石方开挖、土石方运输100m内、护壁模板安拆、护壁钢筋制安、护壁及桩芯砼浇捣的工作内容。

4.人工挖孔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包括挖孔时孔内的照明及人员上下作业所设脚手架,垂直运输人员防护等一般措施;其它特殊防护措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5.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计算。

6、人工挖孔桩未考虑边排水边施工的工效损失及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钻孔灌注桩

1.钻孔灌注砼桩按设计桩长以延长米计算;钻孔灌注砼桩项目已综合了土层和岩层。

2.钻孔灌注砼桩的泥浆运输工程量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钻孔灌注砼桩项目不包括钻孔时出现大体积的跨塌、流砂、钢筋砼块无法成孔等施工情况而采取的施工措施费用。

4.钻孔灌注砼桩项目中未包括作泥浆池的工料,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5.钻孔灌注砼桩进行荷载试验及质量检测费用不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四、钻孔锚杆

1.钻孔锚杆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钻孔锚杆项目已综合土层和岩层,以及土层塌孔采用水泥砂浆护壁的工料。

2.钻孔锚杆孔深超过15m时,其锚杆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孔深超过25m时,其锚杆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

3.钻孔锚杆不包括土层与岩层孔壁出现裂隙、空洞等严重漏浆情况而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4.钻孔锚杆不包括作抗拔试验的工作内容。

5.钻孔锚杆施工搭设脚手架时,按第三章脚手架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第三章

脚手架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本章脚手架项目是按钢管脚手架编制的,综合了上料平台、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不作调整。

二、综合脚手架

1.综合脚手架项目已包括了砌筑、浇注、吊装和装饰脚手架摊销费,除满堂基础、3.6m以上的吊顶天棚、玻璃幕墙脚手架和屋顶排构架可按规定单独计算外,不再计算其它脚手架摊销费。

2.凡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均按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3.综合脚手架分单层、多层和不同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其工程量。

4.檐口高度在48m以上的综合脚手架是按外墙提升架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作调整。5.建筑装饰造型及其他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施工现浇砼排架和其他现浇砼构架,高度超过2.2m时:

(1)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2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70%计算综合脚手架;

(2)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综合脚手架;

(3)当其面积小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5%计算综合脚手架;

6、综合脚手架增加费,檐口高度在48m以内的,按相应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檐口高度在48m以上的,按相应综合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三、单项脚手架

1.凡不能够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确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单项脚手架项目计算脚手架摊销费。

2.外脚手架、高层提升外架、里脚手架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等所占面积。

3.单排脚手架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4.装饰脚手架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5.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以设计地坪到装饰面计算,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 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高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计。

6.高度在3.6m以上的吊顶天棚满堂脚手架,按满堂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7.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底板面积计算,脚手架摊消费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项目乘以系数0.5计算。

8.设备基础脚手架以外围周长乘搭设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按相应外脚手架项目执行。9.砌砖工程高度在1.35—3.6m以内者按里脚手架计算,高度在3.6m以上者按外脚手架计算。砌石工程(包括砌块)高度超过1m时均按外脚手架计算。

10.独立砖(石)柱脚手架,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柱外围周长乘实砌高度以平房米计算,按里脚手架项目执行;高度在3.6m以上者按柱外围周长加3.6m乘以实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按相应外脚手架项目执行。

11.玻璃幕墙脚手架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脚手架摊销费按外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0.3计算。

12.围墙脚手架按围墙中心线长度乘以自然地坪至围墙顶的高度计算,不扣除门所占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砌筑脚手架亦不增加。

13.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均指在脚手架以外,与其它物体隔离的、单独搭设的用于车马通道和人行通道的防护和施工的脚手架。水平防护脚手架按脚手板实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架以高度(从自然地坪至最上层横杆)乘两边立杆之间距离计算。

14.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高层提升架项目,已考虑了提升

架的垂直封闭工料,不另计算。

第四章

墙体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砖、砌块

1.标准砖砌体厚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

┃砖数(厚度)│1/4 │1/2 │3/4 │1 │1.5 │2 │2.5 ┃

┠─────────┼────┼─────┼────┼─────┼────┼────┼─────┨

┃计算厚度(mm)│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

┗━━━━━━━━━┷━━━━┷━━━━━┷━━━━┷━━━━━┷━━━━┷━━━━┷━━━━━┛

2.内外墙及框架间墙项目适用于不同墙厚的直形墙和弧形墙。项目内综合了砌体加筋,浇捣钢筋砼过梁及钢筋砼构造柱。

3.内外墙

(1)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计算。

(2)高度:算至楼板顶面。

(3)内外墙工程量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嵌入墙体的钢筋砼柱梁所占体积、门窗洞口以及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钢筋砼过梁及构造柱所占体积。

4、框架间墙工程量按钢筋砼框架柱梁间内墙体的实砌长度与高度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及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钢筋砼过梁及构造柱所占体积。

二、砼墙、

1.砼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垛、肋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2.砼墙项目适用于直形墙和弧形墙。项目内综合了模板安拆,砼浇灌、捣固、养护的工作内容。

三、挡土墙

1.毛石挡土墙、毛条石挡土墙,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锚杆薄壁砼挡墙,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垛、肋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3.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项目已综合了挡土墙基槽土石方开挖、40m内运输、回填夯实,模板安拆,砼基础及墙身浇捣养护,滤水层、伸缩缝和泄水管,但不包括挡土墙背面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

4.毛石砼及砼挡土墙、锚杆薄壁砼挡墙单面支模时,其砼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厚度增加

50mm计算。

5.锚杆薄壁挡墙项目中,不含锚杆和钻锚孔的工、料、机械消耗。锚杆施工费用另按本定额基础工程章相应项目计算。

四、其它

1.零星砌砖项目适用于:砖砌小便池槽、厕所蹲台、水槽腿、垃圾箱、台阶梯带、阳台栏杆、花台、花池、污水斗、架空隔热板砖墩、以及石墙的门窗口立边等。

2.零星砌砖、清条石水池,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砖台阶项目综合了砼垫层及水泥砂浆抹面;石板平台项目综合了砂垫层。砖台阶及石板平台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条石栏杆、石踏步,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围墙根据西南J812第51页2大样编制,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五章

柱梁板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本章现浇砼构件项目已综合构件模板安拆,砼搅拌、运输、浇灌、捣固、养护等全部工作内容;预制砼构件项目已综合构件制作、10km运输(除就位预制构件外)、安装及接头灌缝等全部工作内容。

2.现浇砼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墙、板中面积超过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砼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构件制作、运输、安装损耗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再增加。

二、柱

1.砖、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断面积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2.现浇砼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以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以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柱牛腿、构造柱“马牙槎”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

3.现浇砼薄壁柱适用于框架结构体系中,结构设计为薄壁柱(短肢剪力墙)结构,且独立存在的一字形、十字形、L形、T形薄壁柱项目。

三、梁

1.梁高:为梁底至梁顶面的距离。梁长: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现浇异形梁项目综合了异形梁、弧形梁、拱形梁。

3.现浇圈梁项目综合了弧形圈梁。

四、板

1.有梁板,其梁、板体积合并计算。

2.无梁板,其柱头(帽)的体积并入楼板计算。

3.梁带宽度300mm以上线脚、圈梁带线脚或带遮阳板者,按有梁板计算。

五、屋架

1.预制屋架项目综合了拱形、梯形、组合形、三角形屋架。

2.砼和钢杆件组合的构件,砼部分按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按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六、其它

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层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层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2.弧形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现浇阳台、雨蓬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雨蓬的反边按其高乘长,并入雨蓬水平投影面积内计算。

4.现浇零星构件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扶手、压顶、漏空花格、栏板、栏杆、垫块和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

5.预制楼梯段项目综合了实心和空心楼梯段。

6.预制小型构件项目适用于小型池槽、扶手、压顶、漏空花格、架空隔热板、地沟盖板、井盖板、踏步、烟道、垃圾道、通风道、井圈、垫块和单件体积在0.1m3以内的构件。

7、现浇砼柱、梁、墙、板支模高度(楼地面至梁板顶面)是按4.5米编制的,超过4.5米时另按“每超高1m增加工料”项目计算增加支撑工料。超过1m增加工料以层高计算,不足1m按1m计算。

七、钢筋、铁件

1.钢筋制作安装项目包括制作、绑扎、焊接、运输、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2.钢筋、铁件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理论重量计算,项目中已包括了钢筋、铁件的施工损耗。

3.现浇预制钢筋制作安装项目综合了现浇和预制构件钢筋以及弧形构件钢筋的制作安装。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长度按构件外形尺寸长度计算。

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采用螺杆锚具、镦头锚具、帮条锚具、砼自锚等锚具时,钢筋长度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计算,其中螺杆另行计算。

(2)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或锥形锚具时,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000mm;孔道长度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00mm计算。

6.预应力钢筋不包括人工时效处理,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时可另行计算。

7.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套筒钢筋接头,均以接头个数计算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钢构件适用于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二、本章钢构件项目包括制作、抛丸除锈、刷防锈漆、10公里运输、安装、刷油漆等全部工作内容。其中钢屋架、球节点钢网架构件项目包括了拼装(将工厂制作的榀、段拼装为整体)工序。

三、钢柱项目适用于实腹、空腹钢柱。

四、吊车梁项目适用于直形和弧形吊车梁。

五、钢构架项目适用于钢托架、钢天窗架、钢墙架、钢挡风架、钢挡风桁架。

六、支撑项目适用于柱间支撑、屋架支撑。

七、钢梯项目适用于踏步式钢梯、爬式钢梯、螺旋式钢梯。

八、钢栏杆仅适用于工业厂房平台、操作台的栏杆,民用建筑钢栏杆按第八章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九、钢屋架单榀重量在1t 以下者,按轻钢屋架项目执行。

十、钢网架是按分体吊装编制的,若使用整体安装,可另行补充。

十一、钢构件拼装、安装需搭设的脚手架,已包括在综合脚手架内,不另计算。全钢结构工程脚手架按相应章节单项脚手架子目执行。

十二、金属结构构件工程量按理论重量以吨计算。型钢按设计图纸规格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重量),钢板按几何图形外接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

第七章

门窗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自加工门窗

1.自加工门窗项目包括加工厂制作门框扇、10公里运输、框扇安装、划安玻璃、订贴脸、刷漆、装配一般五金、框边填缝等全部工作内容。

2.木门窗框断面已综合考虑,不作调整。

3.木门窗如采用贵重五金时,贵重五金材料费可另行计算,但不增加贵重五金安装人工费,项目中的一般五金费用也不扣除。

4.各种门窗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围墙钢大门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二、成品门窗

1.成品门窗项目包括安装门窗框扇、玻璃、五金配件、框边填缝等全部工作内容。

2.成品铝合金及塑钢门窗项目适用于平开、推拉、固定等形式的门窗。

3.成品铝合金门窗、彩板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成品防火门、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安装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金属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滚筒顶点高度)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活动小门已综合在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6.电动装置以套计算。

第八章

楼地面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找平层及结合层的砂浆厚度,不得换算。

2.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找平层及结合层的砂浆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3.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工业建筑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体积。

4.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工业建筑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面积。

5.双跑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宽度大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单跑楼梯面层水平投影面积按下图所示计算:

(1)计算公式:(a+d)×b+2bc;

(2)当c>b时,c按b计算;当c≤b时,按c计算工程量;

(3)有锁口梁时,d=锁口梁宽度;无锁口梁时,d=300mm;

6.水泥砂浆楼地面、水泥豆石(石屑)楼地面、砼整体面层项目已综合水泥砂浆踢脚线。

7.水泥砂浆楼梯面层、水泥豆石(石屑)楼梯面层项目已综合水泥砂浆踢脚线、金刚砂防滑条。

8.普通水磨石楼地面项目已综合普通水磨石踢脚线。

9.普通水磨石楼梯面层项目已综合普通水磨石踢脚线、金刚砂防滑条。

10.彩色水磨石楼地面项目已综合彩色水磨石踢脚线、面层打蜡。

11.彩色水磨石楼梯面层项目已综合彩色水磨石踢脚线、金属防滑条、面层打蜡。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等开口部分面积并入相应面层内计算。

2.块料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锁口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宽度大于200mm的楼梯井面积。

3.块料(广场砖除外)、塑料板、木地板、防静电地板面层项目均已综合与面层同材质踢脚线。

4.装饰石材项目已综合石材表面及底面涂刷养护液。

5、木地板项目(铺在木楞上、铺在毛地板上)已综合了防潮层、木龙骨和毛地板刷防火涂料。木地板(铺地砼面上)项目综合了防潮层、水泥砂浆找平层。

三、其它

1.栏杆、扶手按扶手延长米计算,栏杆、扶手项目已综合弯头。

2.钢栏杆项目已综合刷醇酸磁漆二遍

3.铁花栏杆已综合刷醇酸磁漆二遍及木扶手刷调和漆二遍、醇酸磁漆一遍。

4.栏杆项目中各种型材、管材、玻璃,如设计规格和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5.砖砌明沟按延长米计算,项目内已综合土方挖、填、20m以内运输及砼垫层、水泥

砂浆抹灰。

6.条石明沟按砌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项目内已综合土方挖、填、20m以内运输及石表面加工、勾缝。

7.砼排水坡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综合碎石垫层及建筑油膏伸缩缝。

8.防滑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综合砼垫层。

第九章

屋面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

1.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屋面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2.装饰瓦屋面项目已综合水泥砂浆找平层,钢筋网制作安装。

屋面坡度系数表

┏━━━━━━━━━━━━━━━━━━━━━━━━━━━━━┯━━━━━━━━━┯━━━━━━━━━┓

┃坡度│延尺系数 C (A=1) │隅延尺系数D(A=1)┃

┠─────────┬─────────┬─────────┼─────────┼─────────┨

┃B(A=1) │B/2A │角度(θ) ││┃

┠─────────┼─────────┼─────────┼─────────┼─────────┨

┃1 │1/2 │45°│1.4142 │1.7321 ┃

┠─────────┼─────────┼─────────┼─────────┼─────────┨

┃0.75 ││36°52′│1.2500 │1.6008 ┃

┠─────────┼─────────┼─────────┼─────────┼─────────┨

┃0.70 ││35°│1.2207 │1.5779 ┃

┠─────────┼─────────┼─────────┼─────────┼─────────┨

┃0.666 │1/3 │33°40′│1.2015 │1.5620 ┃

┠─────────┼─────────┼─────────┼─────────┼─────────┨

│1.5564 ┃

┠─────────┼─────────┼─────────┼─────────┼─────────┨

┃0.60 ││30°58′│1.1662 │1.5362 ┃

┠─────────┼─────────┼─────────┼─────────┼─────────┨

┃0.577 ││30°│1.1547 │1.5270 ┃

┠─────────┼─────────┼─────────┼─────────┼─────────┨

┃0.55 ││28°49′│1.1413 │1.5170 ┃

┠─────────┼─────────┼─────────┼─────────┼─────────┨

┃0.50 │1/4 │26°34′│1.1180 │1.5000 ┃

┠─────────┼─────────┼─────────┼─────────┼─────────┨

┃0.45 ││24°14′│1.0966 │1.4839 ┃

┠─────────┼─────────┼─────────┼─────────┼─────────┨

┃0.40 │1/5 │21°48′│1.0770 │1.4697 ┃

┠─────────┼─────────┼─────────┼─────────┼─────────┨

┃0.35 ││19°17′│1.0594 │1.4569 ┃

┠─────────┼─────────┼─────────┼─────────┼─────────┨

┃0.30 ││16°42′│1.0440 │1.4457 ┃

┠─────────┼─────────┼─────────┼─────────┼─────────┨

┃0.25 ││14°02′│1.0308 │1.4362 ┃

┠─────────┼─────────┼─────────┼─────────┼─────────┨

┃0.20 │1/10 │11°19′│1.0198 │1.4283 ┃

┠─────────┼─────────┼─────────┼─────────┼─────────┨

│1.4221 ┃

┠─────────┼─────────┼─────────┼─────────┼─────────┨

┃0.125 ││7°8′│1.0078 │1.4191 ┃

┠─────────┼─────────┼─────────┼─────────┼─────────┨

┃0.100 │1/20 │5°42′│1.0050 │1.4177 ┃

┠─────────┼─────────┼─────────┼─────────┼─────────┨

┃0.083 ││4°45′│1.0035 │1.4166 ┃

┠─────────┼─────────┼─────────┼─────────┼─────────┨

┃0.066 │1/30 │3°49′│1.0022 │1.4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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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二、柔性屋面

1.柔性屋面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女儿墙泛水、天窗等弯起部分增加面积已包括在项目中不另计算。

2.柔性屋面项目已综合了水泥砂浆找平层。

3.涂膜屋面项目综合了水泥砂浆找平层、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及屋面分格缝。

三、刚性屋面

1.刚性屋面按实铺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泛水和变形缝等弯起部分或加厚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

2.刚性屋面项目已综合水泥砂浆找平层、双向双层钢筋网制作安装。

四、防潮层

1.地面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工业建筑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工程量内。

2.墙面防潮层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洞口所占面积。

3.墙基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长度乘以墙基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五、保温层

1.保温层按设计实铺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六、变形缝

1.变形缝按延度米计算。

七、屋面排水

1.水落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铸铁及塑料水落管项目已综合弯头、雨水口及水斗。

第十章

装饰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本章定额中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作调整。

2.抹灰砂浆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墙、柱、梁面装饰

1.墙面抹灰项目中已综合圆弧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

2.内墙面抹灰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乘以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墙垛和护墙烟囱侧壁与内墙面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3.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顶面抹灰面积按门窗洞口和空圈面积的32%计算,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4.墙面镶贴块料面层与饰面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5.柱梁面抹灰项目已综合矩形和异形柱梁面抹灰,抹灰工程量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抹灰高度(抹灰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6.柱梁面块料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柱梁面饰面面积按饰面外围尺寸乘高度(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7.零星抹灰及零星贴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墙面工程量中执行。

8.隔断墙按其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另行计算。

9.铝合金玻璃幕墙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铝合金玻璃幕墙是按全隐框、130系列龙骨、成品玻璃考虑的;定额项目已综合了幕墙中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封边封顶、幕墙开窗的工料。

10.铝塑板幕墙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铝塑板幕墙龙骨为110系列;定额项目已综合幕墙中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封边封顶的工料。

11.全玻璃幕墙按洞口面积计算,有加强肋者,肋玻璃面积合并在幕墙工程量内计算。

12.石材幕墙以框外围饰面面积计算。石材幕墙钢龙骨按热镀锌钢材编制,设计使用材质不同,允许换算,但定额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三、天棚装饰

1.一般抹灰天棚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有梁板、槽形板、肋形板底抹灰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以平方米计算;楼梯、阳台、雨蓬底面抹灰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25以平方米计算。

2.吊顶天棚工程量按主墙间的净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0.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3.吊顶天棚是按平面天棚编制的,已综合了基层龙骨和面层安装,基层木龙骨包括刷防火涂料两遍。

4.造型天棚工程量按造型部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二级造型天棚(二个标高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5执行;三级造型天棚(三个标高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执行。

四、油漆、涂料

1.油漆、涂料工程量按相应项目的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第十一章

构筑物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说明

1.砼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大于0.3m2的孔洞体积。

2.砼烟囱、水塔及贮仓项目是按无井架钢滑升模板施工编制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作调整。

3.钢滑升模板项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塔身、门窗洞口等的模板摊销,不另计算。计算了钢滑升模板后,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4.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烟囱、水塔是按一次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二次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如采用结构主筋代替钢爬杆时,应扣除项目中钢爬杆用量。

5.烟囱及水塔的铁梯、爬梯、围栏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二、脚手架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直径、高度以座计算。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它不变。

三、砖烟囱及水塔

1.砖砌园形、方形烟囱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和高度,并扣除筒身各

种孔洞、钢筋砼圈梁、过梁等所占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D=每段筒壁中心线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充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后以立方米计算。

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5.砖砌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按相应基础和砌体项目计算。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砼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石旋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执行水塔砌筑项目。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按砖墙项目计算。

四、钢筋砼水池

1.钢筋砼矩形水池,按容积以座计算,项目中综合了钢筋制安、模板安拆、砼浇捣、砌砖、砼垫层、脚手架、检修孔、铁爬梯、抹灰的工作内容。钢筋砼水池如遇埋地时,土石方工程量单独计算。

2.砖砌检查井、条石检查井、条石、砼砌块检查井以座计算,项目综合了砌砖、砌石、砌砼砌块,砼沟底、铁爬梯、人工挖土、石方、人工运土石方40m。

五、砼贮仓

1.贮仓立壁和漏斗的分界线,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漏斗工程量内计算。

2.贮仓的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连系梁按本章现浇构件相应项目计算。

六、砼水塔

1.水塔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框架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顶为界;与基础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水塔塔身与水箱底,以水箱底相连接的圈梁下口为界,圈梁底以上为箱底,圈梁底以下为塔身。

3.砼水塔塔身应扣除门洞口所占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塔身工程量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合并计算。

4.依附于水箱壁的柱、梁等并入水箱壁体积内计算。

七、砼烟囱

1.烟囱扫灰门按加工铁件计算,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2.烟囱及水塔的铁梯、爬梯、围栏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八、垂直运输

1.构筑物的垂直运输以座计算。

2.构筑物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第十二章

其它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垂直运输及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

1.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项目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和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的增加费。但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的费用。

2.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单层工业厂房按不同结构套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一般建筑按不同檐高,套用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建筑物的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

4.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

5.建筑装饰造型及其他功能需要在屋面上施工现浇砼排架和其他现浇砼构架,高度超过2.2m时:

(1)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2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70%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

(2)当其面积大于或等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50%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

(3)当其面积小于整个屋面面积1/3者,按其排架、构架外边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5%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

二、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及拆卸

1.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及拆卸项目综合内容:

(1)塔式起重机、自升塔式起重机包括塔吊基础、25km场外运输及机械施工完毕后回程费用、安装及试运转费用、拆卸费用。

(2)施工电梯、潜水钻孔机包括25km场外运输及机械施工完毕后回程费用、安装及试运转费用、拆卸费用。

(3)除上述机械外的其他机械包括25km场外运输及机械施工完毕后回程费用。

2.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安装及拆卸按台次计算。

3.塔式起重机和自升塔式起重机基础是按固定式基础、带配重确定的,基础如需打桩时,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重庆市08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 2. 土方体积折算表 松方体积 天然密实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3. 4. 5. 平基土石方按图示尺寸加放坡工程量及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人工挖孔桩土石 6. 挖沟槽、基坑的放坡应根据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放坡系数计算。如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放坡系数计算: 人工开挖 机械开挖土方 放坡起点深度(m ) 土方 在沟槽、坑底 在沟槽、坑边 土方 1:0.3 1:0.25 1:0.67 1.5 注:(1 (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 8. 基础、沟槽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设计规定时,无基础(垫层)的沟槽底宽按其基础底宽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有基础(垫层)的底宽按其基础(垫层)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计算;支撑挡土板的沟槽底宽,除按以上规定计算外,每边各加0.1m 。沟槽每侧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9.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按平整后的地坪)高度 10. 人工挖孔桩和人工挖沟槽、基坑,如在同一桩孔和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土有石时,按其土层与岩石不同深度分别计算工程量,执行相应子目。 ①土方按6m ②软质岩、较硬岩分别执行10m 11. 建筑工程 构筑物 基础材料 每侧工作面宽(m ) 无防潮层(m ) 有防潮层(m ) 砖 0.20 0.4 0.6 浆砌条石、块(片)石 0.15 混凝土垫层或基础支模板者 0.3 垂面做防水防潮层 0.8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需乘系数的项目

重庆08定额需乘系数的项目 08定额可调项目 第十三章P301 (其他工程) 轨道是按直线双轨编制,如铺设弧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自升式塔机是以塔高45m确定,如超过45m,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场外运输项目增加10%。(次方和1+) 第十二章P257 (装饰工程) 抹灰按一般抹灰编制若为高级抹灰相应子目,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断面为准如设计要求木材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一面抛光增加3mm双面抛光增加5mm。 圆(弧)形墙面、圆形柱面、弧形梁面的抹灰及圆(弧)形墙面、圆(异)形柱面、弧(异)形梁面的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其他装饰项目中装饰线条是按墙面上成品直线条安装编制的当墙面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材料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直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当天棚安装圆弧形装饰线条时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跌级天棚人工乘以系数。 当天棚在两个设计标高以上者,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按展开面积计算其龙骨、基层、面层按平面天棚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弧形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斜顶天棚部分按相应子目人

工乘以系数。 胶合板若钻吸音孔则每100m3增加工日。 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及涂料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用于零星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单层木门窗刷油是按双面刷油编制若采用单面刷油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单层钢门、窗和其他金属面设计需刷两遍防锈漆时增加一遍按刷一遍防锈漆子目人工乘以系材料乘以系。 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系数乘以。 雨篷顶面带带反沿或反梁者其顶面工程量乘以系数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底面工程量乘以系数。 楼梯底面的抹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工程量乘以系数有锯齿形顶的工程乘以系数并入抹灰工程内。定额解释P12 独立柱梁面刷涂料及乳胶漆按墙面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材料乘以系数。 当面砖尺寸和缝宽与面砖勾缝定额项目不同时面砖周长小于450mm 时按定额执行,当面砖周长大于450mm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木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耗量允许调整其木材损耗率是4。 单独门框油漆按相应木门油漆定额乘以系数。 腰线、窗台线、檐口线油漆按延长米乘以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P235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的工料消耗。若设

2008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 (局部图片内容缺失可参考复印件或软件内相应内容)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

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内编制的(除已注明高度的项目),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其超高人工、机械降效费应按“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所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是根据市场生产与供应情况和施工操作规程考虑的,施工中实际采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同时,不作调整。 十二、本定额中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和现场需要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如因设计或施工要求采用砂的品种与本定额不同时,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换算。 十三、凡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或混凝土输送泵车的工程,其混凝土输送使用量达到建筑物上升工程现浇混凝土总量40%以上时,其工程垂直运输定额乘以系数0.95。 十四、本定额土石方运输、构件运输及特大型机械进出场中已综合考虑了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多种因素,但不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和桥梁加固、道路拓宽、道路修整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重庆08定额造价站综合解释(2014.06.25)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综合解释 (2014年6月25日前) F20 QQ4200324 1、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2、执行08计价定额时,人工挖孔桩混凝土计算是否另加250mm计算? 答:依据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59页勘误,人工挖孔桩桩芯混凝土不再增加250mm的桩长。" 3、消防设施第三方检测、由有关部门要求送检的消防产品检测、保温材料检测项目,发生的检测费用是否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答:属于特殊检验试验费。" 4、建筑工程人工挖孔桩部分桩段抽水不能抽尽,采取边排水边施工,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深度或人工挖孔桩桩长计算? 答:根据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的有关规定,按实签证应按施工实际抽水桩段部分深度计算" 5、人行道改造工程沿线一侧搭设施工围挡后,因内侧门面的经营者和过往人流对人行道改造施工作业区造成了干扰,是否计取行车行人

干扰增加费? 答: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6、《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是否包括安装工作内容?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塑钢窗的价格包含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 7、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哪些机械可以计进出场费? 答:凡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注明为大型机械的或2008年《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没有的但属于大型机械的,应计算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应如何结算? 答:按照2008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重庆市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示实际工程量不一致时,应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进行结算。" 9、防雷竣工检测费该由哪方支付? 答:防雷竣工检测费属特殊检验试验费范畴,其费用应按实计算,由建设单位承担。"

2.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1.1 阳台、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阳台、入户花园建筑面积以栏杆、栏板底部外边线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其中入户花园进深(栏杆垂直方向)不足2.1m者按1/2面积计算,在2.1m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算。 2.1.2 有柱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阳台单柱支撑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双柱支撑者,按其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3 走廊和檐廊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柱有阶沿有顶盖的走廊和檐廊,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无柱有阶沿有顶盖的走廊和檐廊,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4 三面利用建筑物围护结构设置的雨蓬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2.1.5 挑出墙外的楼梯休息平台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1.6 建筑物底层设置单跑楼梯,楼梯踏步突出的部分,是否计算建筑面积?答:不计算建筑面积。 2.1.7 利用挡土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挡土墙上口的内边线加250mm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1.8 建筑物底层外围无围护墙体只设卷闸门时,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按主体结构(柱)外边线外沿计算建筑面积。 2.2 土石方工程 2.2.1 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项目是否可以计算超深用工? 答:人工挖淤泥、流砂定额项目不计算超深用工。 2.2.2 什么叫竖向布置挖、填土方? 答:超过300mm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或断面法控制,确定自然标高和设计标高以及应挖或填的高度,以便挖填至设计标高,称为竖向布置挖、填土方。 2.2.3 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放坡处重复量过大,其计算总量等于或大于大开挖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2.2.4 开挖地下室基槽(坑)、挖孔桩等基础,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或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如何计算? 答:开挖地下室基槽(坑)、挖孔桩等基础,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或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人力运输每1m折合10m水平运距计算,机械运输按实签证台班计算。 2.2.5 平整场地项目如发生挖方或填方不能平衡需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时,如何执行? 答:平整场地项目如发生挖方或填方不能平衡需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时,应计算余土外运或借土回填的运输费用。 2.2.6 挖孔桩挖土方深度超过28m、石方深度超过40m时,定额如何执行?答:挖孔桩挖土方深度超过28m时,以每增4m为一步距,按前一步距定额项目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 第一部分 1.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非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计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用如何计算? 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时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 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 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 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

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 答: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厚,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 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实行因承接工程是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1.11 人工和机械土石方如何记取费用? 答:无论土石方工程量多少,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人工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人工土石方”工程取费,凡套用土石方工程章节中“机械土石方”定额项目的,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取费。 1.12 定额未列的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如何进行计算? 答:被背行的机械不计场外运输费,被拖行的机械按台班单价的50%计算场外运输费,上、下自行的机械只计上、下车的台班费,运、拖以上机械的机械按实计算场外运输。机械施工完毕的回程费用按以上规定计算。 1.13 因地形所限或其他原因,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必须使用特种机械,如何计算费用?

定额解释说明重庆版1552339470

定额解释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金属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门窗、木结构工程 土石方工程楼地面工程 基础工程屋面工程 脚手架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其它工程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 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包单位收取5%的总包和配合费用,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1O.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生产和生活用水、电,如何结算? 答:由建设单位安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按量结算水、电费;水、电费的单价按基价表内单价计算; 未安装水、电表时,其水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7%,电费按基价直接费的0.8%退建设单位。 11.挖基础槽、坑土石方,当坑底面积大于20m,槽底宽在3米以上时,应接平基土石方相应定额套价,如何计取综合费? 答:按平基土石方取费。 1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在其他直接费内只含有少量零星材料的转运费用,大量材料的转运费如何计算? 答:原则按实计算。考虑城区内建筑施工场地的特殊情况,为简化计算,在城区内可按工程基价直接费的1.2%扩大系数包干场内其他所有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列入“按实计算费用”栏内。 13.现行包干费中未包括的:(1)一月内停水、停电在工作时间16小时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 (2)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不及时造成的停工窝工每月在8小时以内的损失; (3)建筑工程在交工前的成品保护费; (4)材料的代用(不含钢材)等内容如何计算?

重庆08装饰定额

重庆市2008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2009-09-20 13:40:13|分类:各省定额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总说明 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重庆造价总站网上解释及造价信息问题解答

重庆2008定额造价总站网上定额解释 1、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是否另计算? 答:塔吊砼基础超过10m3的基础土石方开挖不另计算。由于地质原因,塔吊基础需换填处理发生的费用应按实计算。" 2、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一、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3、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答: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3、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 4、2008计价定额中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应如何计算? 答:按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含封闭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5、《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是否含采购保管费?若有则包含多少? 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不含采购保管费,采购保管费标准详见《综合解释》(99定额)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定额)。第3页 6、环保部门按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是由施工单位支付,还是由建设单位支付? 答:环保部门按照文件收取的噪声污染排污费属规费范畴,其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支付。 7、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8、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 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9、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10、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11、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12、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电子版

第一章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

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

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2008定额解释(修改版)

总说明及费用定额 1.本基价表内的工料消耗和施工工艺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 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工程验收达优良, 其优良工程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答:均按定额基价标准取费。 3.非预拌砼因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外加剂,如何计算? 答:非顶拌砼因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添加的砼外加剂(减水剂除外),根据设计用量另加1%损耗、按1.77元/Kg进入定额基价,其余作价差处理,水泥用量作相应调整。 4.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含脚手架、模扳)及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实计算。 5.基价表规定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砼的工程,其工程垂直运输资乘以系数0.95,泵送砼的数量有无量的限制? 答:有量的限制。单位工程凡使用砼输送泵或泵车输送的砼量,达到整个工程砚浇砼总量40%以上的,工程垂直运输费乘以0.95,否则不乘以O.95系数: 6. 基价表是否包括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费?如未包括,如何计算? 答:未包括。发生时另行计算。 7.因环保规定而发生的费用(如车辆冲洗、超量排污、噪音干扰费等),如何计算? 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8.临时设施费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是多少? 答:临时设施的主要材料摊销量按每万元临时设施费摊销:钢材0.91t、原本1.82m、水泥(425#)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单调。 9.总说明22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为贯彻建筑工程总承包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建[1996]240号文关于禁止肢解发包工程的规定,少量特殊工程经征得总包方同意后,可委托分包。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总

重庆08定额 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2008年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06]177号)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2001]106号文件,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取,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渝建发[2005]205号)文件规定,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 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同期施工时,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不

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1)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包干使用。 (2)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除建筑工程外,其他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4)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1)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钢材、木材、水泥为2.5%,其他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采购及保管费率。(2)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3)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材料为5%,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10、签证记工、零星借工:

重庆08定额完整版

总说明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 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24) 第三章基础工程 (31) 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37) 第五章砌筑工程 (43) 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49) 第七章金属工程 (69) 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75) 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83) 第十章屋面工程 (91) 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00) 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109) 第十三章其它工程 (127)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 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重庆市定额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重庆市造价总站定额解释)(日期为造价站解答日期)一、执行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时,砼柱和砼墙该如何划分? 答: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关于薄壁框架结构体系中薄壁框架柱和砼墙的划分无明确规定,目前办理结算可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执行。(2012.2.3) 二、计算外脚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是指建筑物的外墙面积,还是搭设外架的外围面积? 答:外脚手架工程量应按服务对象即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2012.2.13)三、采用重庆市99市政定额计价,挖孔桩深度超过28米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挖孔桩深度超过99定额最大深度时,可用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挖孔桩相应深度定额子目的消耗量,基价换成99定额基价后执行。(2012.2.16) 四、执行的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厨、卫采用JS防水涂料,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参照聚氨脂涂膜防水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材料价差按实调整。(2012.2.16) 五、合同约定执行99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如何执行定额子目? 答:外墙挂0.8mm冷镀锌钢板网应按照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子目,采用射钉工艺的套用1K0046;采用水泥钉工艺的套用补1K0369,并把定额子目中钢丝网基价换成钢板网基价。(2012.3.6) 六、合同约定执行99土建定额,箍筋弯钩长度应如何计算?

答:箍筋弯钩长度参照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六章计算规则一、2条进行计算。(2012.3.9) 七、合同约定执行2000年安装定额,管道穿墙(梁、板)套管如何套用定额? 答:套用一般穿墙套管,主材按实计算。(2012.3.9) 八、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凹阳台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是否还可继续执行? 答:一、凹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 2、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六部定额的通知》(渝建发[2008]17号)文件精神,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时,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则停止使用不再执行。(2012.3.12) 九、关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否执行的问题: 1、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04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渝建价发[2004]12号)文件,是与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配套使用的,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建筑工程仍然有效。(2012.3.12)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目录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1)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3) 第二章脚手架及构件运输 (11) 第三章挡墙、护坡工程 (13) 第四章道路工程 (15) 第五章桥梁工程 (18) 第六章隧道工程 (25) 第七章排水工程 (29) 第八章给水工程 (32) 第九章燃气工程 (35)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 总说明 一、《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基础定额》(GYD-101-1999?GYD-308-1999)、1999年《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重庆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4-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给水、燃气及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迀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九、本定额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抹灰砂浆配合比以及砂石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根据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按“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 进行换算,但粗骨料的粒径规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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