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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管理规定

设备监造管理规定
设备监造管理规定

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加强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合芳烃项目工程设备的采购管理,保证所采购大型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公司要求,使混合芳烃项目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大型运转设备和重要非标设备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相关标准、设备订货合同和设备监造合同实行设备监造。

1.3 质量由设备制造单位全面负责。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免除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不代公司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1.4 监造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也可以由公司工程部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型运转设备和重要非标设备的设备监造工作。

3 归口管理

项目指挥部为设备监造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造合同的订立、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的订立、监造资料的整理、提交、归档等工作。

4 监造要求

4.1 对大型核心设备由供应部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及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并签订监造合同;不得委托无监造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设备监造。

4.2 对于没有委托第三方实施监造的其他重要设备由工程部负责委派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监造。

4.3 监造方应本着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实施监造,并对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4.4 监造方在监造过程中,要深入生产场地,对关键零部件的制造工序和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返工或返修,对重大问题必须向制造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并及时通知公司工程部和供应部。

4.5 监造方应定期(至少每周一次)以书面传真形式向公司通报制造进度和质量等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关情况。

4.6 设备监造期间,监造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制造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必须经公司同意。

4.7 监造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监造方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4.8 监造工作结束后,监造方应及时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公司。实施第三方监造的,第三方必须提供检验证明书。

5 附则

5.1如因监造方监造不力而发生监造质量问题,公司将依法追究监造方责任。

5.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供应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

设备监造管理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 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完整word版)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本公司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经招标方认可。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规范书的原则要求并按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1]174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监造管理办法。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本公司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本公司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

2019年注册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注册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卷一) 单选题 1.命令只有多源性的是( )组织结构。 A.矩阵型 B.功能型 C.直线刷 D.职能型 2.( )组织结构的长处是机构简单、组织稳定、专业化程度高。 A.直线制 B.线性职能制 C.矩阵制 D.职能制 3.( )是对项日存在的正式确认和让组织投身于项目的下’阶段。 A.启动 B.范围计划 C.范围定义 D.范围核实 4.在组织定义三个基本要素中,( )是设置组织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A.组织决策层 B.特定的目标 C.组织内成员的职务 D.组织内成员之间的关系

5.( )是管理伦理原则,它是加强管理组织凝聚力和有效完成组织目标的重要保证。 A.权力分散与守恒原则 B.责任不可下推原则 C.统一指标原则 D.职能分工原则 6.( )就是选择优化调整和评价的最终设计方案,也就是构建管理组织的实施蓝图。 A.方案评价 B.方案设计 C.方案确定 D.方案优化 7.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论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 A.是设备监理单位履行设备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 B.也称为项目经理 C.总监理工程师是技术职称 D.是一个管理职务 8.项目目标管理的第一步应( )。 A.制定目标 B.贯彻目标于项目实施过程中 C.调整目标 D.投入资源

9.解决( )需要个人或组织通过沟通在精神和心理上得到调理,实现心理平衡。 A.利益冲突 B.文化冲突 C.角色冲突 D.心理冲突 10.( )需要确认冲突各方在组织结构中的职责,有时甚至需要调整整体组织结构方能解决。 A.利益冲突 B.文化冲突 C.角色冲突 D.心理冲突 1.B 2.D 3.A 4.B 5.B 6.C 7.C 8.A 9.D10.C 单选题 1.下列设备安装调试合同验收阶段双方应遵守的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双方应共同参加启动试车的检验工作 B. 供货人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时间应保证到合同规定的保证期终止后或到第一次大修时 C..合同内应约定具体的设备保证期限 D. 保证期从采购人身供货人出具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F02及F03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 2.依据 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 2.2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 2.3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 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02)174号 2.5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规范和工艺文件 3.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与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 3.2 设计管理部: 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 3.3 物资供应部: 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荐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

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 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28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 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 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15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 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 3.4 计划控制部: 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 3.5 监造单位: 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 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 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监造工作;驻厂监造工程师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职称; 3.5.5 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设备、材料的监造大纲、监造检验实施细则;

设备监造合同范本通用版

设备监造合同范本通用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2778

设备监造合同范本通用版 委托方(甲方):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监造方(乙方):住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设备监造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委托监造设备概况 1.1监造设备名称:; 1.2监造设备的制造商:; 1.3监造设备的总造价:。 2.监造范围及依据 2.1监造范围:;

2.2监造依据:。 3.监造期限及地点 3.1监造期限:; 3.2监造地点:。 4.监造方式及要求 4.1监造方式:; 4.2监造要求: 4.2.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报送委派的监造人员名单,并指定为总监造工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监造人员; 4.2.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等乙方履行监造职责所必需的资料; 4.2.3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设计图纸及其它要求,完成《设备监造大纲》的编制、审批,并报甲方备案; 4.2.4乙方应按照经过批准的《设备监造大纲》要求,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应通知制造商进行整改、返工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1 三.监造依据2 四.监造合同3 五.监造人员4 六.监造方式4 七.监造工作程序5 八.监造文件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9 十.制造厂责任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17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27 见证情况汇总表33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严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 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

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1 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三)掌握所监造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影响其质量的因素,熟悉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的要求和必要条件;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够公正地执行监造任务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生产现场的监造工作。 第十条监造人员应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由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颁发《产品驻厂监造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三章监造管理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十二条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十三条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资质或超出监造资质范围的单位实施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 资质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监造的具体范围和工作内容由委托人和监造单位通过监造服务合同约定。

设备监造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监造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项目设备的制造质量、落实制造进度、监控制造过程,加强设备监造管理工作,规范监造活动,根据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监造(含进度监造及催交)是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选派人员对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包装储运等进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的原则,实现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设备的制造质量由签订设备供应合同的中标厂家全面负责。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代替本公司相关部门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第二章监造的依据 第五条设备监造工作由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协调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六条设备监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和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监造合同或协议、会议纪要等。一般包含:(一)国家质检联[2001]174号《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GB/T19000 -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并与该设备相关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四)设备合同及相关技术附件、以及其引用的标准、规范,有关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五)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和制造方经审核的该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试验规程、企业标准和质量体系文件。 (六)上述未涉及的地方,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为准。 (七)产品标准按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规定执行,合同中无规定或不明确、不完整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a 按国家标准; b 国家标准无规定的,按行业标准; c 国家和行业标准均无规定按企业标准; d 引进国外技术生产的产品,按引进技术标准; e 必要时,由买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家多方共同协商确定技术标准。 第三章监造人员素质要求 第七条一项工程,如果没有一支素质良好的监造人员组成的队伍,设备的质量监督就失去了组织的保证,各项监督工作就不能顺利的展开,监督职能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因此,对监造人员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造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丰富技术经验,并熟悉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各专业标准;

内蒙古2017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概念考试题

内蒙古2017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概念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设备采购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的内容不包括__等。 A.争议的解决方式 B.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C.主要技术性能数据 D.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经过风险分析,确定了项日中存在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定了这些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和可探测度,并排出了风险的优先级,在此之后就可以根据风险性质和项目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计划,即__。 A.识别风险 B.进行风险应对策略研究 C.编制风险管理计划 D.分析风险 3、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__关系。 A.债权人与债务人 B.代理人与被代理人 C.法人与自然人 D.权利与义务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__和竣工验收两个部分。 A.事前检验 B.中间验收

C.工序验收 D.单位工程验收 5、__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无权代理 D.委托代理 6、图1-2-8表示()组织结构。 A.强矩阵型 B.弱矩阵型 C.平衡矩阵型 D.职能型 7、保险合同的__是指与保险合同的订立有利益关系的人。 A.当事人 B.关系人 C.中间人 D.委托人 8、在设计策划过程中,各专业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准备专业设计初步方案,并由设计承包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进行__。 A.最终方案评审 B.中间方案评审 C.初步方案评审 D.设计计划评审

9、在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中,规范建设活动的基本法律是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0、设备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中可能处于__的地位。 A.仲裁人 B.业主代理人 C.承包商代理人 D.公正的第三方 11、__形式的特点是由设计单位既承担设计,又从事工程管理总承包。这种形式可以较好地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通过总承包,直接参与工程实施过程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可促使设计单位自觉地将技术与经济、工艺与设备、设计与制造、安装等各种因素较好地结合起来,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以取得最佳投资效益。 A.以专业管理公司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 B.以设备制造、安装和调试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 C.设计—建造(E或设计—采购—建造(EP总承包 D.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 12、承发包双方可采用成本计算估价法确定非标准设备制造合同价格,这时以下__费用不能列入合同价格。 A.利润 B.税金 C.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D.设备安装调试费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的设备监造工作,加强对设备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的新能源建设项目(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设备的监造管理。 第三条 设备监造是指公司按照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对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设备制造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标准执行、加工工艺、检验结果、生产进度等进行监督的行为。设备监造的范围主要包括电池组件、逆变器及主要电气设备等。 第四条设备监造需依据设备有关技术标准及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监造不能代替设备检验、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进行设备监造工作。在公司自身不具备设备监造的情况下,为提高设备监造的专业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可委托专业的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设备监造工作的归口管理单位,主

要职责为: (一)起草设备监造有关规章制度; (二)编制年度监造工作计划; (三)制定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文件; (四)提出设备监造单位的采购需求,制定设备监造的技术规范文件; (五)考核设备监造工作; (六)负责设备监造工作的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设备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七条 公司采购部按照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办理设备监造单位的委托管理,安排与设备供应商、监造单位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及监造合同(含技术规范文件),协助工程管理部协调项目公司(项目部)、设备制造单位及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项目部)是设备监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明确设备监造单位执行设备监造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设备监造单位的工作,并按周将设备监造情况反馈至工程管理部。 项目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派出代表对监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和进度的不符合项、缺陷等应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 第九条 监造单位接受公司委托实施设备监造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及驻厂监造代表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二)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二) (总分:8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6,分数:56.00) 1.若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 )的认可,然后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分数:1.00)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业主 解析: 2.作为评审标书优劣的方法中,评标价法是以( )为准。 (分数:1.00) A.投标价 B.标底价 C.评标价√ D.中标价 解析: 3.合同当事人不包括( )。 (分数:1.00)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工程师 D.政府监督人员√ 解析: 4.投标者在合同谈判阶段希望达到的主要目的是( )。 (分数:1.00) A.通过谈判确信业主有支付工程款的实力 B.确认评标过程对标价所作的订正 C.争取最大限度地索赔费用和工期 D.争取尽可能地改善合同条款√ 解析: 5.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时,以( )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分数:1.00) A.报价最低标书 B.报价最高标书 C.报价接近标底标书 D.最佳标书√ 解析: 6.合同谈判是一门综合的艺术,需要经验和讲求技巧。在合同谈判中投标者往往处于 ( ),因此除了做好谈判的准备外,更需要在谈判过程中确定和掌握自己一方的谈判策略和技巧,抓住重点问题,适时地控制谈判气氛,掌握谈判局势,以便最终实现谈判目标。 (分数:1.00) A.防守的上风位 B.防守的下风位√ C.进攻的上风位 D.进攻的下风位

解析: 7.设备工程采购最常用的招标形式是( )。 (分数:1.00) A.公开招标 B.邀请招标 C.询价—报价—签订合同√ D.直接订购 解析: 8.《招标投标法》要求必须招标的项目是( )。 (分数:1.00) A.涉及秘密项目 B.使用专有技术项目 C.恢复建设项目 D.利用国际援助项目√ 解析: 9.定标的主要依据是( )。 (分数:1.00) A.评标报告√ B.投标文件 C.招标文件 D.投标价格 解析: 10.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逾期提货时恰遇政府指导价格上涨,应按( )执行。 (分数:1.00) A.原价格 B.新价格√ C.原价和新价的平均价格 D.当地市场价格 解析: 11.当双方各持己见、互不妥协,如果谈判会议继续进行,往往是徒劳无益时,谈判人员经常使用的基本策略是( )。 (分数:1.00) A.最后一分钟策略 B.声东击西策略 C.休会策略√ D.先成交后抬价策略 解析:[解析] 双方各持己见、互不妥协,如果谈判会议继续进行,往往是徒劳无益,而休会可以使双方冷静地分析形势,调整战略。 12.当投标人对现场考察后向招标人提出问题质疑,而招标人书面回答的问题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时,应以( )为准。 (分数:1.00) A.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口头解释 B.招标文件规定 C.书面函件√ D.仲裁机构裁定 解析: 13.《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是( )。 (分数:1.00) A.救灾工程项目√

设备监造管理办法

目录 一.总则 (1)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1) 三.监造依据 (2) 四.监造合同 (3) 五.监造人员 (4) 六.监造方式 (4) 七.监造工作程序 (5) 八.监造文件 (8) 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8) 十.制造厂责任 (9) 十一.附表:质量监造项目表 (10) 表1:电站锅炉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1) 表2:(1)汽轮机主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16) 表2:(2)汽轮机主要部套及辅属设备 (20) 表3:发电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21) 表4:配套辅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27) 见证情况汇总表 (32)

设备监造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设备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客观公正地实施监造,及时准确地提供监造文件资料,全心全意地为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服务。 监造目的是督促制造厂严格把好质量关,消除重大质量缺陷,防止一般常见性、多发性的质量问题,使产品制造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按监造合同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实施文件见证R(监造人员对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在投料前的原材料、元器件及进入下道工序前的检验检查、试验结果、资料进行核查并签署书面意见)、现场见证W(监造人员与制造人员共同在制造、试验、总装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检验或试验结果等文件签署书面意见)和停工待检H(制造厂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必须停工等待监造人员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完成并签署书面意见),并对见证负责。采用监造方与用户联合监造组织形式。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制造厂对其产品的质量全面负责。 二.设备监造、设备质量验检体系 为实现沁北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造一流电厂,争创“鲁班奖”,最终实现二高、一低的建设方针,把好制造的质量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实施设备制造全过程质量监造和检验。 2.1组织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对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主变、主要辅机、压力容器等重要设备制定监造大纲、确定监造细则。

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

文件编号CSEI/QM-3-B36 共页23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静设备监造规则修订号0 静设备监造规则 1 目的 1.1 1.2 1.3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使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保证特检中心静设备监造工作的质量,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结合特检中心的监造工作经验和质量体系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本监造规则是特检中心进行静设备监造工作的通用要求,所有静设备的监造工作都应遵循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仅适用于代表甲方在条件下对采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质量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 2 3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特检中心承担的静设备监造工作,如承压或非承压的容器、塔设备、反应器、换热器、钢结构及其附件的驻厂或验收检验(监造)工作。 职责 3.1 3.2 3.3 3.4 3.5 对于特检中心承揽的项目,由特检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 经验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对于部门承揽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作为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派参加监造人员组成监造组。 特检中心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应该保证派出的监造人员具有法规标准和特检中心 规定的资格,对于项目负责人,除具有相应的资格外,还应具有与项目难度相 适应的经验。 主任工程师负责监造方案、记录、监造报告、产品监造总结的审核。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策划、合同编制、方案制定、监造项目的实施、现场 监造质量抽查、定期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监造周报的审阅、安全监督、监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一)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一) (总分:8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40,分数:40.00) 1.下列不属于监理人的权利的选项是( )。 (分数:1.00) A.监理人在实施监理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不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 B.监理人在监理服务中有权行使授权规定的权利 C.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理人的权利 D.监理人有权获取监理报酬和费用 解析: 2.关于设备合同中常用的名词,含义有误的选项是( )。 (分数:1.00) A.“监理人”是指合同书中所指的接受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一方 B.“被代理人”是指协议书中所指的委托监理服务的一方√ C.“项目”是指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实施监理的设备工程项目 D.“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委派具体负责约定项目的监理服务、履行合同的组织 解析:[解析] 协议书中所指的委托监理服务的一方是指“委托人”。 3.设备工程项目由原有企业投资的,( )就是委托人。 (分数:1.00) A.企业员工 B.原有企业√ C.政府 D.企业领导 解析: 4.项目建设的开展应符合( )。 (分数:1.00) A.法律法规 B.客观规律 C.主观意识 D.既定程序√ 解析:[解析] 项目建设的开展不是随意进行的,应符合一定的程序。 5.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致使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其恢复服务的工作和善后工作应视为( )。(分数:1.00) A.追加服务 B.自愿服务 C.额外服务√ D.多余服务 解析: 6.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由委托人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的,其费用由( )承担。 (分数:1.00) A.委托人√ B.监理人 C.招标人 D.政府部门 解析: 7.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的组成不包括( )。 (分数:1.00)

设备监造计划(通用)精编版

设备监造计划 1总则 1.1为了确保设备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制造进行有效监造,保证设备到达现场后能顺利安装、调试和运行,实现设备一次成功投运和安全可靠运行。 1.2设备监造是指根据设备供货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客户要求,对设备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 1.3设备的制造质量由我公司全面负责,在设备监造环节进行的同时必须确保设备的质量监督,设备监造不会代替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 2监造依据 2.1监造委托合同; 2.2项目单位与我公司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2.3设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公司标准; 2.4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 3监造范围和内容 3.1监造范围:对监造设备在制造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付款控制,审核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试验大纲和方案,参加设备制造过程的试验与检验,以及协助项目单位进行设备采购合同的信息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3.2监造内容 针对具体监造设备根据技术协议及相关技术文件制订《监造实施细则》,提交项目单位并与我公司议定后实施。 4监造目标 保证项目单位设备采购合同中技术协议的技术参数全部达到要求,制造质量责任得到完全的履行。见证率100%,总结率100%,信息沟通率95%以上。 5监造见证方式及相关检查通知说明 5.1文件见证R点 监造人员审查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的文件。内容包括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人员资质证明、进度计划,制

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记录等。由监造人员对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签认。 5.2现场见证W点 对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要求进行旁站监造,提前通知监造人员,监造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监造,现场见证项目应有监造人员在场对设备的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5.3停工待检H点 指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停工待检项目必须有监造人员参加,现场检验签证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5.4监造内容见下表:

设备监造服务合同

设备监造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项目单位): 乙方(监造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范本适用于对XX公司各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制造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所签订的合同。 2.当事人使用本合同范本时无约定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 3.对本合同范本的修改或补充,可由当事人于“其他”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变动。 4.合同范本有关其他填写说明见合同条款注释。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 第1条总则 ------------------------------------ 4 第2条定义 ------------------------------------ 4 第3条设备监造依据 ---------------------------- 4 第4条服务范围和内容 -------------------------- 5 第5条项目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 6 第6条监造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 7 第7条监造工作程序及方式 ---------------------- 9 第8条监造费结算及支付 ----------------------- 10 第9条违约与终止 ----------------------------- 11 第10条保密责任 ------------------------------ 12 第11条不可抗力 ------------------------------ 12 第12条争议解决 ------------------------------ 13 第13条合同生效 ------------------------------ 13 第14条份数 ---------------------------------- 13 第15条其他 ---------------------------------- 13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4

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规定 质字〔2007〕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中重要产品和设备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产品驻厂监造(以下简称监造)活动,保证石油产品和设备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实施的监造,以及对监造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监造是指具有集团公司资质认可的产品驻厂监造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的中介咨询服务。 第四条监造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客观、有偿的原则。监造服务费由监造单位和委托人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在监造合同中约定。 第五条列入集团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目录(见附件)的产品应实施监造。集团公司鼓励企业对目录外的产品实施驻厂监造。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监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监造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集团公司监造工程师的上岗培训和注册管理; (四)监督、指导监造工作; (五)负责监造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监造经验交流等。 第二章监造单位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监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设备监理管理部门核准的设备监理资质; (二)具有10名以上与专业范围相适应的取得集团公司监造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承办监造业务的场所和相应的监造技术装备; (四)具有监造的管理制度及程序。 第八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监造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产品驻厂监造单位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 第九条监造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知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熟练掌握委托人指定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或补充技术条件的内容。具有质量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GB/T 19000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能够参与与委托人签订供贷合同的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被监造单位)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的评定工作;

设备监造的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 设备监造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讨论稿) 西安德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进度等充分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备成套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供方设备材料的制造计划、质量计划、制造过程监造、产品检验、验收、包装、发运出厂等流程的控制。 3 职责 采购经理负责协助监造小组负责人组织及安排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工作,与监造负责人及供方共同商定并编制检验计划。 监造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安排检验工作,按地域分片或项目安排监造人员进行设备材料的监造检验,及时向业主沟通汇报检验情况。 监造工程师进行检验计划的实施工作,对制造计划编制、原材料购买、加工、组装、调试、包装、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并及时填写相关监造检验记录。 采购部负责人统一协调,审查监造检验、验收的计划。 4 流程 4.1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经理应及时向监造小组负责人提交《采购合 同信息摘要表》(DLJC-01-1),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要求,编制该项目需要重点控制检查的设备清单,经部门讨论后提交监造小组负责人。 4.2 检验清单确定后,监造小组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按月编制《设备材料 监造检验计划单》(DLJC-01-2)。

4.3 月检验计划确认后,监造组负责人将月计划提交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 监造方进行沟通确认,并于检查前2周提交给业主检验方检验通知。 4.4 监造工程师根据检验计划负责向供货商催要 QCP质量控制计划,其样式 详见《QCP质量控制计划样式表》(DLJC-01-6),确认具备进度及设备具体检查的时间,并将 QCP与供货范围等相关文件两周前提交给相关业主方检验人员(最迟检验前3天提供)。 4.5 监造负责人适时安排进行监造检验工作,及时派遣监造检验人员。《设 备材料监造检验派遣单》格式见DLJC-01-3。 4.6 在质量检验现场,监造工程师必须随时协调解决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 造方工程师提出的各种相关的问题,并敦促业主方/业主指定第三监造方人员现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必须三方(业主检验方,采购方,供货商)签字确认。 4.7 监造工程师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编制《供方生产及质检情况汇报表》 (DLJC-01-4),回公司后将报告归给监造小组负责人。对一次未通过验收或检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监造工程师应及时电话通知监造小组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并填写《供方质量问题处理单》(DLJC-01-5),详述存在问题。项目采购经理或其指定的检验人员有权通知供方停工整改直至复工。 4.8 一个项目结束后,监造工程师要及时填写《检验监造项目总结报告》(其 格式见DLJC-01-7)。 4.9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要求,可委托工程 设计部或设备设计研究所或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签订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005年<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合同内容的是( )。 A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B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C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D .“一裁二审”条款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 这道题分数为:1.0 D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作出的意思表示应该是( )。 A .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 B .和第三人协商后的意思表示 C .代理人独立的意思表示 D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共同意思表示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 这道题分数为:1.0 C 5.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 )关系。 A .社会 B .权利义务 C .道德 D .人际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 这道题分数为:1.0 B 7.根据我国《合同法》,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 A .要约人发出要约时 B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C .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时 D .受要约人作出承诺时

B 9.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 )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的义务。 A.合同法B.合同条款 C.招投标法D.政府采购法 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这道题分数为:1.0 B 11.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 )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 较。 A.合同法B.招标人意见 C.招标文件D.招标内容 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这道题分数为:1.0 C 13.当事人依法经过协商,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 A.按变更的内容确定B.由仲裁机构裁决决定合同内容 C.推定为未变更D.重新确定合同内容 这道题您没有回答: ×这道题分数为:1.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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