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乙级)(变更)办事指南

吉林省省水利厅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乙级)

(变更)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5项项目名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格认定实施机关:水利部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检测单位乙级资质。

第十条: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

二、办理权限

申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变更。

三、受理条件

(一)凡持有我厅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证书;

(二)水利工程检测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等内容。

四、申请材料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变更申请表;(必要件,原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应有电子文档、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别)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必要件,复印件一份)

3.变更证明材料。(必要件,复印件一份,如单位地址、名称等信息变更,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变更,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职称证书,以上均需携带原件核对)

五、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邮寄申请。

六、办事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七、办事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事结果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十、办事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431-********、0431-********。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31-********。

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层16号窗口。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00。

附录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批(乙级)(变更)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

吉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变更申请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