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七杀弹劾公会会长功能介绍 弹劾会长后继承要什么条件

七杀弹劾公会会长功能介绍 弹劾会长后继承要什么条件

七杀弹劾公会会长功能介绍 弹劾会长后继承要什么条件

七杀弹劾公会会长功能介绍弹劾会长后继承要什么条件

在传奇游戏七杀中加入行会是必要的,但是当你遇到不给力的会长时是件很蛋疼的事情,本篇攻略小编就教大家如何弹劾行会会长,大家可能会疑惑弹劾会长后是由职位高的接替还是谁弹劾谁接替会长的职位?下面待小编一一说来。

当会长离线已经达到120小时后才可以弹劾哦!可以打开行会界面在下方有弹劾会长四个字点击即可。

新会长继承条件,优先级如下:

1.过滤离线时间>2小时的成员

2.贡献最高

3.当前最高等级等级

4.当前官职

5.入行会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弹劾行会会长的功能介绍啦,希望大家能在七杀游戏中结交到不少的兄弟哦,更多游戏攻略可以关注绿色版8090七杀!

百度攻略&8090手机游戏提供,更多精彩攻略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2570310.html,

1

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侵权行为之债概述 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含义 各国对侵权行为下的定义不同,一般采用过错原则,特殊案件采用无过错原则。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新发展 1.侵权行为之债的范围扩大了 2.损害赔偿的责任基础变化了 3.损害赔偿与社会保险结合了 第二节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确定 (一)侵权行为地法 1.世界大多数国家以致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 2.美国以损害结果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 3.致害行为地、损害结果发生地都作为侵权行为地。 (二)法院地法英国采用这一规则,1987年瑞士〈国际私法〉也采用了这一规则。 (三)重叠适用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1.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 2.以法院地法为主 (四)最密切联系原则 二、我国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第三节几种特殊类型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一、海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1.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船旗国法。 2.船舶碰撞,可以适用碰撞发生地法、法院地法、船旗国法。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定的公约》的内容。 3.海上运输致旅客死伤、行李毁损所生的赔偿法律问题。 4.国际油污损害所生赔偿的法律问题调整国际油污损害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二、空中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1.发生在航空器内的侵权行为,适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 2.航空器碰撞或航空器与其他物体碰撞发生的侵权行为,适用被碰撞一方或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律,如被碰撞一方也有过失,可适用法院地法律。航空器国籍相同,可适用其本国法律。 3.航空器事故使旅客受到伤亡或物品受到毁损,适用航空器登记地法律。调整空中侵权行为的国际公约有: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 三、公路交通事故的法律适用 调整公路交通事故的《公路交通事故法律适用公约》。 四、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 调整产品责任1973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第十二章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第一节涉外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 一、婚姻实质要件的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 婚姻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婚姻实质要件包括:婚令、双方当事人自愿、当事人之间没有近亲关系、婚姻双方与他人没有婚姻关系。

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复习大纲

《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复习大纲 马忆南编写 第一章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法 第一节婚姻家庭与社会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属性和功能 二婚姻家庭制度及其历史类型 第二节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婚姻家庭法 二近现代婚姻家庭法 第三节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和法制建设一旧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婚姻家庭法制建设概况 三新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制建设 1、1950年《婚姻法》的颁行和贯彻 2、1980年《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 3、2001年《婚姻法》的修正 第二章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一节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三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婚姻家庭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婚姻家庭法的法律渊源 二婚姻家庭法和相关法律的联系和区别 第三节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一婚姻家庭法的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 2、一夫一妻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5、计划生育原则 二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 第一节亲属概说 一亲属的概念和亲属制度的沿革 二亲属在法律上的分类和法律调整的范围 第二节亲系和亲等 一亲系及其类别 二亲等及其计算方法 第三节亲属关系的变动和法律效力 一亲属关系的变动 二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概说 一婚姻的成立及其要件 二结婚制度的沿革 第二节结婚条件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1、当事人须有结婚的合意 2、当事人须到达法定婚龄 3、当事人的结合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1、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2、禁止结婚的疾病 第三节结婚程序 一婚约 二我国的结婚登记制度 三事实婚姻和补办结婚登记 第四节婚姻的无效和撤销 一无效婚和可撤销婚制度在结婚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的原因 2、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 三可撤销婚姻 1、婚姻撤销的原因 2、婚姻撤销的宣告程序 四婚姻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 1、对当事人的后果 2、对当事人子女的后果 第五章夫妻关系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夫妻人身关系 一夫妻的姓名权 二夫妻的人身自由权 三夫妻的计划生育义务 四有关夫妻人身关系的外国立法例 1、婚姻住所决定权 2、同居义务 3、忠实义务 4、日常家事代理权 第三节夫妻财产关系 一夫妻财产制 1、夫妻财产制的概念和种类 2、我国现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 3、我国现行的约定夫妻财产制 二有关夫妻财产制的外国立法例

STEP7常用功能块FC105等介绍

Step7编程常用功能块的使用介绍 1、FC105是处理模拟量(1~5V、4~20MA等常规信号)输入的功能块,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Ti-S7 Converting Blocks\fc105,将其调入OB1中,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其中,管脚的定义如下: IN---------模拟量模块的输入通道地址,在硬件组态时分配; HI_LIM---现场信号的最大量程值; LO_LIM--现场信号的最小量程值; BIPOLAR—极性设置,如果现场信号为+10V~-10V(有极性信号),则设置为1, 如果现场信号为4MA~20MA(无极性信号);则设置为0;

OUT-------现场信号值(带工程量单位);信号类型是实数,所以要用MD200来存放; RET_V AL-FC105功能块的故障字,可存放在一个字里面。如:MW50; 2、热电偶、热电阻信号的处理,该类信号实际值是通道整数值的1/10; 3、FB41 PID控制模块的使用; PID模块是进行模拟量控制的模块,可以完成恒压、恒温等控制功能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PID Control block\FB41,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1,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4、脉冲输出模块FB43,该模块是将模拟量转换成比率的脉冲输出。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PID Control block\FB43,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3,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美国统一继承法典

《美国统一继承法典》概述 周强刘晓星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即联邦颁布的法律和各州颁布的法律。由于诸多原因,各州所颁布的法律极不统一,因而常常引起相互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克服这种现象,自本世纪初以来,美国一些非官方机构在致力于统一美国各州法律的问题上作出了很大的努力。迄今为止,已制定了大量的统一法律规范供名洲采角或立法参考,其中有些法律规范已为各州采用或修改采用,‘发生法律效力。一九六八年八月美国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和美国律师协会批准的《美国统一继承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就是在统一美国各州继承法律制度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一部示范性的法典。该法典的特点是:内容详尽,立法精巧,实体法与程序法紧密结合,法典既保留了各州原来实行的普通法中的一些继承制度,又兼收了罗马法的一些原则。所以,自该法典获批准以来,巳有十几个州采用或在不同程度上修改后采用。 法典共有三百零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无遗嘱继承。 无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立遗嘱,其遗产依无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转移给无遗嘱继承人。 l、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为无遗嘱法定继承人..对配偶、子女、父母的定义,法典又作了特殊的规定。对配偶的规定中指出,凡与被继承人离婚或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宣告无效的人,得到或同意在本州尚未被承认有效的与被继承人离婚或宣告他们婚姻无效的最终判决的人,同意法院依被继承人提议作出的离婚或宣告他们婚姻无效的判决的人,均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是指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无遗嘱继承从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处取得遗产的一切子女。但继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不包括在内。父母是指在子女无遗嘱死亡时,有权根据无遗嘱继承从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已亡子女处取得财产的人。但继父母不包括在内。 由此可见,法典真接规定的无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比原来各州所规定的范围小得多。由此法典规定,无遗嘱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1)子女、(2)父毋、(3)兄弟姐妹、(4)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未列入任何具体的顺序,由法律另行单独规定继承权。 2、遗产继承份额.法典采用法定份额和同一继承人均分遗产的混合制度。所谓法定应继份额,是指法律对某些继承人的应继遗产份额直接作出规定。相同顺序继承人均分制,是指享有法定份额以外的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平等地分配遗产。 享有法定份额的人,包括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以及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配偶的法定遗产份额,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第二顺序无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全部遗产,如在被继承人留有父母的情况下,先继承五万美元的遗产后,再继承剩余遗产的二分之一,如在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先继承五万美元的遗产后,再继承剩余遗产的二分之一卜在被继承人留有亲生子女,但该子女并非与生存配偶所生的子女时,则生存配偶只能继承遗产 的二分之一。此外,法典还废除了某些州实行的寡妇产和鳏夫产制度,而赋予生存配偶选择权和取得宅园特留份、

STEP7常用功能块FC105、FB41、FB43

目的:FC105的使用 1、FC105是处理模拟量(1~5V、4~20MA等常规信号)输入的功能块,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Ti-S7 Converting Blocks\fc105,将其调入OB1中,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其中,管脚的定义如下: IN---------模拟量模块的输入通道地址,在硬件组态时分配; HI_LIM---现场信号的最大量程值; LO_LIM--现场信号的最小量程值; BIPOLAR—极性设置,如果现场信号为+10V~-10V(有极性信号),则设置为1, 如果现场信号为4MA~20MA(无极性信号);则设置为0;

OUT-------现场信号值(带工程量单位);信号类型是实数,所以要用MD200来存放; RET_V AL-FC105功能块的故障字,可存放在一个字里面。如:MW50; 2、热电偶、热电阻信号的处理,该类信号实际值是通道整数值的1/10; 3、FB41 PID控制模块的使用; PID模块是进行模拟量控制的模块,可以完成恒压、恒温等控制功能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PID Control block\FB41,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1,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4、脉冲输出模块FB43,该模块是将模拟量转换成比率的脉冲输出。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PID Control block\FB43,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3,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5、果现场是阀门等执行机构,只需要将通道地址输入PID的输出通道,如下:

step7 PID功能块详解

PID控制软件包包括以下几部分 9 CONT_C、 CONT_S和PULSEGEN功能模块 PID控制的概念 PID控制软件包里的功能块包括连续控制功能块CONT_C,步进控制功能块CONT_S以及具有脉冲调制功能的PULSEGEN。控制模块利用其所提供的全部功能可以实现一个纯软件控制器。 循环扫描计算过程所需的全部数据存储在分配给FB的数据区里,这使得无限次调用FB变成可能。功能块PULSEGEN一般用来连接CONT_C,以使其可以产生提供给比例执行器的脉冲信号输出。 基本功能在功能块组成的控制器中,有一系列你可以通过设置使其有效或无效的子功能。除了实际采用PID算法的控制器外,还包括给定点值处理、过程变量处理以及调整操作值范围等功能。应用用两个控制模块组成控制器就可以突破局限的特定应用。控制器的性能和处理速度只与所采用的CPU性能有关。对于任意给定的CPU,控制器的数量和每个控制器被调用的频率是相互矛盾的。控制环执行的速度,或者说,在每个时间单元内操作值必须被更新的频率决定了可以安装的控制器的数量。对要控制的过程类型没有限制,迟延系统(温度、液位等)和快速系统(流量、电机转速等)都可以作为控制对象。过程分析注意:控制过程的静态性能(比例)和动态性能(时间延迟、死区和重设时间等)对被控过程控制器的构造和设计以及静态(比例)和动态参量(积分和微分)的维数选取有着很大的影响。准确地了解控制过程的类型和特性数据是非常必要的。控制器的选取注意:控制环的特性由被控过程或被控机械的物理特性决定,并且我们可以改变的程度不是很大。只有选用了最适合被控对象的控制器并使其适应过程的响应时间,才能得到较高的控制质量。生成控制器不用通过编程你就可以生成控制器的大部分功能(构造、参数设置和在程序中的调用等),前提是你掌握了STEP 7的编程知识。在线帮助 STEP 7的在线帮助同样也可以为你提供各种功能块的帮助信息进一步帮助 PID控制器是标准控制器的子集,想得到标准控制器进一步的资料,请参阅/350/参数设置调用参数分配用户界面在Windows95下按照下面的选项调用PID控制器的参数设置用户界面Start—SIMATIC_Step 7—PID Control ParameterAssignment 在第一个对话框中你可以打开一个已经存在的CONT_C或CONT_S的背景数据块,或者你新建一个数据块作为功能的背景数据块。如果你新建了一个新的背景数据块,你会被提示将这个数据块分配给某一个功能块。FB43 PULSEGEN没有参数设置的界面,你必须用STEP 7的工具给其分配参数。在线帮助当你给控制模块设置参数时可以使用参数设置用户界面的在线帮助,你可以以三种方式调用在线帮助 9 用菜单选项中的Help 9 按下F1键 9 按下参数设置用户界面里的帮助按钮用功能块FB41“CONT_C”实现连续控制简介 在SIMATIC S7 可编程控制器上,功能块FB41用来控制具有连续输入输出的技术过程。 在参数设置过程中,你可以通过参数设置来激活或取消激活PID控制的某些子功能来设计适应过程需要的控制器应用你可以将其作为一个给定点PID控制器,或者在多环路控制中作为串级、混合或比率控制器。控制器的算法是基于具有模拟输入信号的采样PID控制。如果扩展需要的话可以引入一个脉冲发生器,来产生具有脉宽调制的操作值输出,以提供给带有比例执行器的两级或三级步进控制器。描述除了给定点和过程变量分支的功能外,FB自己就可以实现一个完整的具有连续操作值输出并且具有手动改变操作值功能的PID控制器,下面你会找到各子功能的详细描述

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继承法习题集及详细解答

第五部分继承法习题集 第二十九章继承权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在其儿子因病死亡后一直由其儿媳妇乙照顾,1999年甲寿终正寝,乙也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甲的遗产,乙根据()取得了法定继承权。 A.血缘关系 B.扶养关系 C.拟制血缘关系 D.婚姻关系 2.林某生有3个儿女,林某于2000年3月逝世,其二儿子林忠在遗产处理前2个月内既没有说放弃继承遗产也没有说要继承父亲的遗产,则对林忠的行为视为()。 A.丧失继承权 B.自动放弃继承 C.接受继承 D.继承权因除斥期间已过而消灭 3.某甲与其父某乙素来关系不好,某甲经常惹某乙生气以至于某乙多次说其死后甲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而甲亦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己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2001年11月,乙因车祸身亡。则甲有无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A.乙的口头表明无效,甲口头放弃其继承权的行为也无效,甲仍有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B.因乙多次表明甲在其死后不能继承自己的财产,所以甲无权继承乙的遗产 C.因甲多次对外人宣扬自已绝对不会要父亲的财产,视为他已经将其继承权抛弃 D.以上说法都不对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第 3 页共 21 页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则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二、多项选择题 1.张某生前共有四个儿女甲、乙、丙、丁,在下列情况中,哪些人丧失了继承权?()A.甲过失致张某死亡 B.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甲 C.丙遗弃张某 D.丁虐待张某但情节轻徵 2.下列对继承权的放弃的说法正确的有()。 A.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B.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也可以默示的方 式作出 C.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D.继承权放弃的效力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3.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A.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B.继承权平等原则 C.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D.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 4.甲是一个体户,因经营不善,欠贷款7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和一间住房,价值约5000元。甲有一个儿子乙。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不承担偿 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B.乙可以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偿还贷款7000 元的义务 C.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并偿还贷款

继承法主要内容

继承法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留有合法的个人财产——遗产。被继承人死亡,如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由法律来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互称配偶。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财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双重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胎儿活体出生的,归胎儿所有。 (2)胎儿活体出生后又死去的,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胎儿的母亲)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则由胎儿的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遗嘱继承,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而适用。 遗嘱有效的要件: 1.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2.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3. 内容必须合法 4. 不得取消和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额。

STEP7 常用功能块(FC块)-推荐下载

常用功能块(FC105、FB41、FB43)课程 目的:FC105的使用 1、FC105是处理模拟量(1~5V、4~20MA等常规信号)输入的功能块,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中,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Ti-S7 Converting Blocks\fc105,将其调入OB1 IN---------模拟量模块的输入通道地址,在硬件组态时分配; HI_LIM---现场信号的最大量程值; LO_LIM--现场信号的最小量程值; BIPOLAR—极性设置,如果现场信号为+10V~-10V(有极性信号),则设置为1, 如果现场信号为4MA~20MA(无极性信号);则设置为0;

OUT-------现场信号值(带工程量单位);信号类型是实数,所以要用MD200来存放; RET_VAL-FC105功能块的故障字,可存放在一个字里面。如:MW50; ; 2、热电偶、热电阻信号的处理,该类信号实际值是通道整数值的1/10 PID模块是进行模拟量控制的模块,可以完成恒压、恒温等控制功能在中,打开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PID Control block\FB41,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1 4、脉冲输出模块FB43,该模块是将模拟量转换成比率的脉冲输出。Libraries\standard library\ PID Control block\FB43,将其调入OB1中,首先分配背景数据块DB43,再给各个管脚输入地址;如下:

将程序下载调试,看PID 的温度调节作用如何?如果控制的不好,改变P 、I 参数!5、如果现场是阀门等执行机构,只需要将通道地址输入PID 的输出通道,如下:

西门子STEP7常用功能块说明

西门子STEP7常用功能块说明【工控老鬼】 (2012-10-26 09:02:55) 转载▼ 标签: 分类:PLC plc培训 plc实例 感悟人生 工控老鬼 深圳plc培训 1. SFB0 "CTU" SFB1 "CTD" SFB2 "CTUD" SFB4 "TON" SFB5 TOF 兼容IEC61131-3的计数和计时功能块 2. SFB41 "CONT_C" SFB42 "CONT_S" SFB43 "PULSEGEN" 用于PID控制 41---连续 42---离散 43---用于将一个模拟量转化为与之对应的周期性开关量脉冲信号,该脉冲的 占空比与模拟量的数值大小成正比. 3. SFC0 "SET_CLK" SFC1 "READ_CLK" 用于读写PLC中的系统时间 4. SFC14 "DPRD_DAT" SFC15 "DPWR_DAT" 用于读写DP从站中的一致性数据如:读写用DP通讯的变频器中的控制字 5. SFC20 "BLKMOV" SFC21 "FILL" 块拷贝,块填充 6. SFC46 "STP" SFC47 "WAIT" SFC46 使PLC进入STOP状态,挺有用的:可以当软件陷阱,或利用上位控制PLC停机7. SFC60 "GD_SND" SFC61 "GD_RCV" MPI的GD通讯 8.IEC Function Blocks FC22 "LIMIT" FC25 "MAX" FC27 "MIN" FC22 ---限幅输出 FC25,FC27 --- 3个数比大小 9.PID Control Blocks

FB41/42/43 同SFB41 "CONT_C" SFB42 "CONT_S" SFB43 "PULSEGEN" FB58 "TCON_CP" FB59 "TCONT_S" 用于温度控制PID 10.Ti-S7 Converting Blocks FC105 "SCALE" FC106 "UNSCALE" 模拟量输入输出的比例和数据类型转换 【工控老鬼】 (2012-10-26 09:02:55) 转载▼ 分类:PLC 标签: plc培训 plc实例 感悟人生 工控老鬼 深圳plc培训 1. SFB0 "CTU" SFB1 "CTD" SFB2 "CTUD" SFB4 "TON" SFB5 TOF 兼容IEC61131-3的计数和计时功能块 2. SFB41 "CONT_C" SFB42 "CONT_S" SFB43 "PULSEGEN" 用于PID控制 41---连续 42---离散 43---用于将一个模拟量转化为与之对应的周期性开关量脉冲信号,该脉冲的 占空比与模拟量的数值大小成正比. 3. SFC0 "SET_CLK" SFC1 "READ_CLK" 用于读写PLC中的系统时间 4. SFC14 "DPRD_DAT" SFC15 "DPWR_DAT" 用于读写DP从站中的一致性数据如:读写用DP通讯的变频器中的控制字 5. SFC20 "BLKMOV" SFC21 "FILL" 块拷贝,块填充 6. SFC46 "STP" SFC47 "WAIT" SFC46 使PLC进入STOP状态,挺有用的:可以当软件陷阱,或利用上位控制PLC停机7. SFC60 "GD_SND" SFC61 "GD_RCV" MPI的GD通讯

STEP7常用功能块说明

STEP7常用功能块说明 STEP7 常用功能块说明 1. SFB0 "CTU" SFB1 "CTD" SFB2 "CTUD" SFB4 "TON" SFB5 TOF 兼容IEC61131-3的计数和计时功能块 2. SFB41 "CONT_C" SFB42 "CONT_S" SFB43 "PULSEGEN" 用于PID控制 41---连续 42---离散 43---用于将一个模拟量转化为与之对应的周期性开关量脉冲信号,该脉冲的占空比与模拟量的数值大小成正比. 3. SFC0 "SET_CLK" SFC1 "READ_CLK" 用于读写PLC中的系统时间 4. SFC14 "DPRD_DAT" SFC15 "DPWR_DA T" 用于读写DP从站中的一致性数据如:读写用DP通讯的变频器中的控制字 5. SFC20 "BLKMOV" SFC21 "FILL" 块拷贝,块填充 6. SFC46 "STP" SFC47 "WAIT" SFC46 使PLC进入STOP状态,挺有用的:可以当软件陷阱,或利用上位控制PLC停机 7. SFC60 "GD_SND" SFC61 "GD_RCV" MPI的GD通讯 8.IEC Function Blocks FC22 "LIMIT" FC25 "MAX" FC27 "MIN" FC22 ---限幅输出 FC25,FC27 --- 3个数比大小 9.PID Control Blocks FB41/42/43 同SFB41 "CONT_C" SFB42 "CONT_S" SFB43 "PULSEGEN" FB58 "TCON_CP" FB59 "TCONT_S" 用于温度控制PID 10.Ti-S7 Converting Blocks FC105 "SCALE" FC106 "UNSCALE" 模拟量输入输出的比例和数据类型转换 11、SFC1 读取系统时钟 12、SFC3 启动/停止运行时间定时器 13、OB1:主程序循环

继承法全文2019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继承法全文2019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继承法全文2019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

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亲属法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亲属法与继承法》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 2、课程名称(中文):亲属法与继承法课程名称(英文):Family Law 3、学时/学分:36学时/4学分 4、先修课程:民法 5、面向对象:法学专业。 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 7、必须阅读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婚姻登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参考)

8、推荐教学参考书: 《亲属法》杨大文法律出版社,2004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蒋月何丽新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 《婚姻家庭法之研究》林秀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亲属法论》《继承法论》史尚宽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婚姻法学》巫昌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亲属法》马忆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课程属于民商法课程的基础部分。民商法是法学公共基础课程之一,而作为民商法课程的主要部分,亲属法与继承法承担着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的重要内容。 亲属法与继承法作为民商法的一个基本部分,在现实生活及司法审判中都有广泛应用。作为指导婚姻家庭的行为规范,亲属法与继承法有着很强的实用性。。因此,学习和掌握亲属法与继承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对于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学本科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期望学生能深刻地理解矩阵亲属法与继承法的基本知识和数学思想,掌握有关的纠纷处理方法及技巧,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掌握亲属法与继承法在现实生活及司法审判等领域的具体应用。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亲属法与继承法》

PLC,step7 常用逻辑块,逻辑位

描述 ---| |--- 存储在指定<地址>的位值为"1"时,(常开触点)处于闭合状态。触点闭合时,梯形图轨道能流流过触点,逻辑运算结果(RLO) ="1"。 否则,如果指定<地址>的信号状态为"0",触点将处于断开状态。触点断开时,能流不流过触点,逻辑运算结果(RLO) ="0"。 串联使用时,通过AND逻辑将---| |--- 与RLO位进行链接。并联使用时,通过OR逻辑将其与RLO位进行链接。 描述 ---| / |--- 存储在指定<地址>的位值为"0"时,(常闭触点)处于闭合状态。触点闭合时,梯形图轨道能流流过触点,逻辑运算结果(RLO) ="1"。 否则,如果指定<地址>的信号状态为"1",将断开触点。触点断开时,能流不流过触点,逻辑运算结果(RLO) ="0"。 串联使用时,通过AND逻辑将---| / |--- 与RLO位进行链接。并联使用时,通过OR逻辑将其与RLO位进行链接。

描述 ---|NOT|--- (能流取反)取反RLO位。

描述 ---( ) (输出线圈)的工作方式与继电器逻辑图中线圈的工作方式类似。如果有能流通过线圈(RLO = 1),将置位<地址>位置的位为"1"。如果没有能流通过线圈(RLO = 0),将置位<地址>位置的位为"0"。只能将输出线圈置于梯级的右端。可以有多个(最多16个)输出单元(请参见实例)。使用---|NOT|--- (能流取反)单元可以创建取反输出。 描述

只有在前面指令的RLO为"1"(能流通过线圈)时,才会执行---( R ) (复位线圈)。如果能流通过线圈(RLO为"1"),将把单元的指定<地址>复位为"0"。RLO为"0"(没有能流通过线圈) 将不起作用,单元指定地址的状态将保持不变。<地址>也可以是值复位为"0"的定时器(T编号)或值复位为"0"的计数器(C编号)。 MCR (主控继电器)依存关系 只有将复位线圈置于激活的MCR区内时,才会激活MCR依存。在激活的MCR区内,如果MCR处于接通状态并且复位线圈有能流通过,将把寻址位状态复位为"0"。如果MCR处于断开状态,则无论能流状态如何,单元指定地址的当前状态均保持不变。

《继承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继承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概述 若从XXXX年算起,《继承法》的年均律考分值达7分左右。但自XXXX年以来,由于未再有案例分析题出现,会值直线下落到2分左右。但无论分值如何,《继承法》都是一部重要的民事立法,应予重视。 本法的重点内容有: 1、遗产的范围及分割; 2、法定继承制度; 3、遗嘱形式及效力; 4、遗嘱继承制度。 从历届试题看,本法的题型曾出现过案例分析题,选择题了主要以小案例形式出现,故考生应重点培养灵活运用《继承法》条文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一、重点法条: 第2条。 第8条。 相关法条:《民通意见》第36、39、40条。 意思分解: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难点在某个被继承人宣告死亡的确定(《民通意见》第36条),以及后来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返还财产问题(《民通》第25条、《民通意见》第39、40条)。在宣告死亡的情形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2、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佧死亡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向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3、关于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经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宜,也可以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 二、重点法条: 第3条。 第4条。 第26条。 意思分解: 关于遗产的范围,向为律考的重点和难点,一定要搞清下面几个问题: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

(1)道德应分清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第26条); (2)其次应分清楚家庭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 (3)再次应分清楚个人承包所得与收益与个人承包权之区别,前者列入遗产范围,后者能否由继承人继承承包,要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办理。另外,还要分清个人承包与家庭承包的区别,后者在某一家庭成员死亡后,其他成员当然有权继承承包。 (4)最后应注意,基于特定身份所享有的财产权,在本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职工因伤致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等。革命军人牺牲、职工因公死亡,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抚恤金,是对亡者家属的抚慰的经济补偿,由受抚慰者本人所享有,这引起都不能作为遗产。但被继承人生前已领取的抚恤费等费用的剩余部分则属于遗产,可以继承。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故被继承人遗留的盗赃物、不当得利等财产不是合法财产,也不是遗产。 三、重点法条: 第5条。 相关法条:本法第16、27、31、32条。 意思分解: 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是《继承法》最基础性的知识,不得含糊。 1、掌握第5条三者之适用顺序。 2、遗嘱继承与遗赠之区别在于:前者的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范畴,而受遗赠人恰恰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16条)。 3、正因为遗嘱继承优先适用于法定继承,反过来可说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适用起着补充作用。所以,在不能正常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则适用法定继承(第27条)。对于第27条的五种情形,一定要记住。 4、了解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31条)。 5、掌握无人继承又无人遗赠的遗产归属的两种情形(第32条)。 四、重点法条: 第7条。 意思分解: 掌握继承权丧失的四种情形。 五、重点法条: 第10条。

第二十九章继承概述

第二十九章继承概述 ID(2019):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谁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二儿子和女儿 B.小儿子 C.小儿子之女 D.大儿子之子女 [单项选择]:A B C D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丙、丁能继承,乙不能 [单项选择]:A B C D A.由老何的三个孩子一人分担5000元 B.由老何的两个儿子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 C.由老何的三个孩子共同承担 D.老五无权要求父债子还 [单项选择]:A B C D

A.张甲故意杀害周 B.张乙因张甲杀害周而将张甲打成重伤 C.张丙因争夺遗产而杀害张乙,但未遂 D.张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周,曾将周的腿打成骨折 [多项选择]:A B C D A.田某口头放弃继承权,本人承认 B.王某在遗产分割后放弃继承权 C.赵某放弃继承权,但不再赡养其父母 D.遗产处理后,刘某对放弃继承权表示反悔 [多项选择]:A B C D A.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 B.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C.必须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D.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多项选择]:A B C D

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XX放弃继承权。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XX与李XX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XX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XX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 2003年7月,何XX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XX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XX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何XX放弃对其父所留房屋的继承权的行为在法律上() A.有效。因为何XX在遗产处理前作出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B.有效。因为何XX与其他继承人订立了遗产分割协议书并进行了公证 C.无效。因为何XX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D.无效。因为此行为系何XX与其小弟恶意串通而为 [多项选择]:A B C D A.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B.享有1/3的所有权 C.不能主何权利 D.可以使用但不享有所有权 [不定项选择]:A B C D

STEP7中功能块属性的说明

STEP7 Description of STEP7 function block property

IA&DT&BT Service & Support Page 2-8 Property STEP7 Key Words Property STEP7

STEP7 (1) DB is write-protected in the PLC: (4) Standard block: (4) Know-how protection: (5) Unlinked: (7) Non Retain: (7) Block read-only: (7) IA&DT&BT Service & Support Page 3-8

STEP7 OB FC FB DB OB FC FB DB “Object Property”, 1 FC DB is write-protected in the PLC: DB DB DB DB CPU OB121 CPU Standard block: Know how protection Name Version Family Author IA&DT&BT Service & Support Page 4-8

IA&DT&BT Service & Support Page 5-8 Know-how protection: “File” “Generate source” 2 “Sources” “Object name” 3 2 3 FC2 FC2 “Source” “BB” “BB” 4 “KNOW_HOW_PROTECT” “File” “Compile” “Block” FC2 FC2 “Block” FC2 FC2 FC2

继承法知识

继承 第一章继承与继承权概述 「本章重点提示」本章必须掌握的知识点是:继承权的丧失和遗产的认定,其余的内容了解一下即可。 一、继承与继承权的概念 (一)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 (二)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2、特征 (1)继承权是一种取得财产权的权利,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而言是一种财产权; (2)继承权是以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因此又和身份权相联系; (3)继承权的主体职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和其他组织,更不能是国家,这些组织体只能作为受遗增人; (4)有两个阶段,其一是相互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均未死亡的,此时继承权处于期待权阶段不能实现;当相互有近亲属关系的人中有人死亡并留有遗产时继承权转变为既得权而得以实现。 二、继承权的丧失 (一)继承权丧失的原因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注意两点内容:(1)无论是否既遂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2)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3)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注意两点:(1)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2)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例如:兄弟两人甲与乙为了争夺其母亲的遗产甲将乙杀害,问甲是否丧失了对其父丙的继承权?答:不丧失,因为甲杀害乙并不是为争夺其父的遗产。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注意两点:(1)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2)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但是不以此为限其他情形若可认定情节严重也导致丧失继承权。 (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 1、丧失继承权的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而继承遗产; 2、丧失继承权的,遗嘱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遗嘱无效,仅指定其为继承人之一的则该部分无效,将其他人指定为继承人大部分仍然有效。 3、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亦不得代位继承。 三、继承权的保护 1.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他人侵害时,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