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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简介(6)

ICU简介
ICU即重症加强护理病房,是随着医疗护理专业的发展、新型医疗设备的诞生和医院管理体制的改进而出现的一种集现代化医疗护理技术为一体的医疗组织管理形式。ICU把危重病人集中起来,在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给予最佳保障,以期得到良好的救治效果。ICU设有中心监护站,直接观察所有监护的病床。每个病床占面积较宽,床位间用玻璃或布帘相隔。ICU的设备必须配有床边监护仪、中心监护仪、多功能呼吸治疗机、麻醉机、心电图机、除颤仪、起搏器、输液泵、微量注射器、气管插管及气管切开所需急救器材,条件较好者还配备有血气分析仪、微型电子计算机、脑电图机、B超机、床旁X线机、血液透析器、动脉内气囊反搏器、血尿常规分析仪、血液生化分析仪等。
ICU是加强医疗单位,主要收治病情严重,各种生命体征需要严密监测,通过加强治疗后有可能恢复的危重病人,包括严重创伤、大手术后及必须对生命指标进行连续严密监测和支持者;需要心肺复苏者;某个脏器(包括心、脑、肺、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衰竭者;重症休克、败血症及中毒病人;脏器移植前后需监护和加强治疗者等。
不宜收入ICU的患者: 1、诊断明确的晚期肿瘤临终状态或晚期转移性恶性肿瘤等终末期疾病,治疗无存活可能的病人。2、慢性器官功能衰竭已进入晚期的患者。3、伴有急性传染病的患者。4、诊断明确的脑死亡持续性植物状态者。
5、无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窒息等有危及生命的临床情况等,无需加强监护治疗者。6、因各种原因拒绝治疗的患者。
ICU转出标准:1、生命体征稳定。2、主要衰竭脏器的功能基本稳定。3、经ICU救治,出现脑死亡,植物状态或其他无继续治疗意义的病人。4、收治对象病情缓解、好转,已无密切监测和加强治疗指征者。5、患者病情危重,需要在ICU继续治疗,但家属拒绝治疗和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经家属签字和科主任同意可转出ICU。 6、适应症者一般术后1-3天可转出ICU,有下列并发症延长ICU治疗时间。低排综合征;频发室早;呼吸系统并发症,如感染、肺水肿ARDS需呼吸机支持或气管内吸痰;急性肾衰需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持续血滤;应激性溃疡、消化道大出血;DIC;神经系统并发症,如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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