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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基本信息表

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基本信息表
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基本信息表

华中科技大学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基本信息表

注意事项:1.“填写说明”详见背面。

2.本表所有数据将被录入数据库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请申请人认真填写,不得有误。

3.本表填写完毕,由学位申请人在网上完成数据录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页面,点击“学位

信息录入”),并将本表交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填写说明

国家或地区:港澳台人士填写所在地区,华侨填写“中国”。

民族:来华留学生不填写。

政治面貌:仅限中国大陆人士填写。

身份证件类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

考试方式指:全国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MBA,工程硕士等);同等学力(临床医学等);招生单位自主考试(软件工程等领域工程硕士);其它。外国语考试合格编号、综合考试合格编号:仅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填写。

论文类型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综合研究;其它。

论文选题来源指:973、863项目;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

目;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外资项目;学校自选项目;

国防项目;非立项;其他。

前置学位指:攻读硕士学位前获得的最高学位。

学位类别指:博士学位:哲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教育学博士学位;文学博士学位;历史学博士学位;理学博士学位;工学博士学位;农学博士学位;医学博士

学位;军事学博士学位;管理学博士学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兽医博士专

业学位;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硕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教育学硕士学位;文学硕士学位;历史学硕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农学硕士学位;医学硕士

学位;军事学硕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

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

业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风景园林硕士专业

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学士学位:哲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历史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工学学士学位;农学学士学位;医学学士

学位;军事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无学位;境外

学位。

前置学历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本科结业;专科毕业生;其他。

获学位后去向指:就业;继续求学;入博士后流动站;出国;出境;待业;其他。

就业单位性质指:行政单位;科研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其它教学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它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其它企业;部队;其它。

工作性质指:教学与(或)科研;管理;其他。

*指:当获学位后去向为“就业”时填写,仅限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人士填写。如果是在职申请学位,此处填写申请学位期间所在工作单位相关信息。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1997年6月颁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在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硕士学位 第四条凡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成绩达到本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要求,并完成其它要求的各项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 第五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要求: 1、课程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8学分,课程总GPA和学位课程GPA均达到2.50以上(含2.50)。 2、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实践环节、中期检查等环节,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3、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且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学术水平: 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课题提出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撰写。合作研究的课题,应分别撰写论文,论文内容应基于本人的研究工作,与他人合作完成的研究内容应加以说明。 具体要求如下: (1)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3个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应有1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其它一级学科硕士生的学术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 (2)申请1项发明专利得到申请号(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视同完成发表研究论文的要求。 (3)综述文章应在国外刊物上发表,会议文章应被SCI、EI或ISTP收录。 (4)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定义为以北京化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 授权 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增强学位授权点质量保证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学位〔2016〕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服务需求。以满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前提,紧紧围绕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立足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情况,科学预测学位授权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学位授权点进行结构调整,着力打造新兴、交叉和特色学科,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2.质量优先。以保障学位授权点建设质量为前提,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

制度和工作机制,把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质量上来。 3.有序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撤销需求不足、水平不高或不符合办学目标定位要求的学位授权点,增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要求的学位授权点,限制增列当前培养规模偏大、招生困难、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坚持各学位授权点申请调整与学校整体统筹相结合,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动态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二、动态调整范围 本办法所规定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系指: 1.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包括撤销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2.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包括如下几种情形: (1)撤销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已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为拟同时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下的授权工程领域。 (2)撤销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增列其他硕士学位授权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与基本精神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履行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遵循医学伦理道德,尊重生命、平等仁爱、患者至上、真诚守信、精进审慎、廉洁公正。 3、基本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和医疗团队协作能力,具有疾病预防的观念和健康教育能力,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能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4、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二、基本知识 1、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人文知识。 2、学位课程设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课程总门数不少于8门,总学分不少于30分。课程考试必须全部及格(含补考)才准许授予学位。 3、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通过

全国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才准许授予学位。 三、临床实践 1、临床实践培训不少于33个月。 2、专业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入学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硕士生,在学期间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学位申请人必须在毕业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才准许授予学位。 4、按照住院意识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可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位申请人必须在毕业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准许授予学位。 5、临床能力考核。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专家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四、学位论文 1、学位申请人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撰写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赤峰学院 一、发展概况 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成立的全日制多科性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成立的赤峰师范学校。厚重的办学历史和人才培养的突出贡献,铸就了赤峰学院在内蒙古东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知名育人品牌。进入“十二五”以来,学校坚持走融入赤峰、服务地方、突出特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转型发展道路,发展势头日益强劲,学校面貌日新月异。 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3年,学校实施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ISEC项目,引入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模式,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教学改革。2015年,学校以“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为突破口,实现了个别专业的一本招生。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的排头兵,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将获得国家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2017年,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赤峰学院等高校加强博士、硕士单位建设”的指示精神,在现有研究生教育基础上,学校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整合教育资源,划拨专项经费,强化协同创新,为支撑研究生培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办学定位与特色 赤峰学院是赤峰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也是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三所本科院校之一,在服务赤峰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 学校所在地赤峰市,地处蒙冀辽三省交汇处。全市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4.3万,是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其中蒙古族人口94.3万。赤峰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红山文化发祥地、北方诸多游牧民族发源地、契丹辽王朝故都,有着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浓厚的“草原文化”底蕴。赤峰市是内蒙古“锡赤通经济圈”的核心地带,也是京津冀城市一体化的重要一员,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均十分明显,发展潜力巨大。 赤峰学院立足于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实际,依托赤峰市及周边地区得天独厚的办学资源和条件,深入挖掘建校六十年来业已形成的历史积淀和办学特色,坚持“区域性、民族性、应用性”的办学定位和“立足赤峰、面向全区、辐射周边”的服务面向,确立了把学校打造成蒙东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高地和科技文化创新与服务基地的奋斗目标。 在凝练形成办学特色方面,学校依托独特的地域优势和厚重的人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1.专业基本情况 安徽大学MPAcc教育项目依托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科,充分利用学校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和社会优质资源,以为安徽地区培养职业化、创新型财务总监和职业会计师为己任,不断创新会计专业硕士培养体系,全力培养具有会计职业道德、人文精神和创新意识、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素养和职业资格的职业化、国际化、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2. 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应精通会计理论、技能和规范,熟练掌握和运用管理理论和管理工具,具有分析、解决问题和科学决策的实际能力;具有健康自信的心理素质,善于表达、沟通和合作;具有国际视野,有处理对外事务的基本能力 3. 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安徽大学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本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2016级以前包括2016级至少修满40学分;2016级以后至少修满45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4. 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1)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潜质。 (2)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5. 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为拓宽MPAcc学员的视野,强化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运用和融合,MPAcc学员在校期间需参加学院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 (1)CFO进课堂讲座。聘请大中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行业管理部门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CFO、资深注册会计师和行业专家走进课堂,开设讲座和论坛。让学学院开拓视野,及时了解行业实际状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人组成,任期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经校长与有关方面磋商审定,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转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二)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四)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其它有关学位授予的问题; (五)审查、上报增设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申请; (六)审定已有授权学科专业点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 (七)审核硕士学位课程设置、考试科目、门数、专业课的考试范围; (八)审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变动; (九)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院所属学科设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三年。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分委员会成员由教授、副教授和个别学术水平高的讲师及有关专家组成。分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提名,校长审查批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学位课程设置,确定考试科目、门数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 (二)审批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五)审查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以及论文答辩等情况,并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六)审查有权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变动; (七)审查本单位学科专业增列授权点的申请; (八)审查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 (九)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议;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附件1-19: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均须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至少有1个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培养应用型工程类型人才的经历,工程教育特色突出;相关学科能为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养提供支持。 各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见附表。 二、师资条件 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应具有较高水平和较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或与企业高级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组成校企联合指导教师队伍。工程领域核心课程应吸收一定比例的企业专家参与教学。 三、教学条件 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需具有开设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条件。有数量充足的可供工程硕士研究生使用的专业图书资料。 四、实践条件 工程领域的支撑学科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与企业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企业能为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实践与教学活动场所,能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1年。

五、培养模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教学应注重基础理论、实际应用、前沿知识的有机结合。学位论文需紧密联系工程实际,努力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 2 -

附表: 工程领域支撑的主干学科参照表 - 3 -

- 4 -

说明:1. 栏目“支撑的一级学科代码、名称”与栏目“支撑的主干二级学科名称”之间是“或”的关系,可任选其一申报。 2. 注有(必备)字样的含义为:如果选用一级学科申报需同时具有此二级学科;如果选用二级学科申报,此二级学科为必要条件。 3. 有工程背景的学科指学科代码以“08”开头的学科。 - 5 -

中南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中南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从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此稿从学校学位办网站下载) 学科代码:0101 学科名称:哲学 第一部分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哲学作为世界观、价值观和一般的方法论,在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相对独立而又彼此有机联系着的分支学科。其中主要有:包括本体论、认识论、社会历史观、方法论和价值论等在内的基本理论(哲学原理);关于哲学自身的萌芽、产生、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说(哲学史);关于不同国家、民族的哲学的理论与历史的学说(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关于伦理道德的学说(伦理学);关于推理形式和推理规则的理论(逻辑学);关于美、审美经验、艺术美学、审美文化的起源、历史、类型、规律的学说(美学);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社会关系的学说(科学技术哲学);关于宗教的起源、发展、本质和社会功能的学说(宗教学),等等。 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极为广泛,但哲学研究的问题却十分具体,研究方法十分严格、细致。在现代学科体系中,哲学学科遵循公认的学术规范和专业标准,从哲学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或社会实践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理论创新的探索,得出使人信服或具有启发意义的成果,从而对理论和现实产生积极的影响。 哲学问题对哲学研究和发展起着导向作用。按照所研究问题的不同性质,哲学研究可分为理论专题研究、现实问题研究和历史文本研究等类型。无论何种类型的哲学研究,都需要以哲学经典和前人研究文本为依据,吸收国内外在本领域或专业方向的最新研究成果,用概念把握、解释说明、分析综合、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等哲学方法,在充分掌握专业资料和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发现、提出和解决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哲学问题。 哲学在中国对人们的文化素质、思维方式、认知能力和价值取向起着导向作用,哲学关注和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对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哲学学科与其他学科有着广泛而密切的相互交流和影响的关系。当代中国的哲学与世界各国的哲学的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成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增进相互理解的重要思想媒介和精神纽带。 随着社会、文化和科学的发展,哲学在不同时代所关注的对象、理论形态和研究方法都经历着不同的变化。现代哲学的重要特征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和新兴学科日益渗透、贯通,由此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哲学分支学科和交叉学科,它们不但影响着相关学科的理论范式和方法论基础,而且也影响着哲学自身的理论形态和知识结构。这些分支学科相互影响和渗透,包含着复杂的内容,存在着进一步分化和综合的可能。 哲学以概念关系和理论论证的方式反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共同特征、理论基础和内在联系。哲学学科的基础知识除包括哲学自身的基本理论和历史知识外,还在不同程度和范围内与其他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历史知识相互交叉、补充和兼容。新的哲学分支学科尤其需要关注和跟踪相关学科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向,以便做出哲学上的解释和概括。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

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 自我评估报告 参评点名称: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名称:音乐 一、授权点简介 (一)历史沿革与发展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为发端于1902年的一所百年老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39年设立的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劳作专修科。经过70余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20多位著名音乐教育家及两万余名艺术人才。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两个专业硕士学位即音乐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学位授权点。2013年音乐学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2016年音乐、舞蹈、美术学科共建的艺术学科入选甘肃省双一流特色学科行列,2017年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音乐与舞蹈学科被评为C+。 (二)国家及地区对所开设专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和发展现状 1.人才需求分析 以丝绸之路文化为代表的西北地区,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形态异彩纷呈;同时音乐文化教育相对薄弱,为本学位点发展和人才就业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 2.发展现状 本学位点自2010年招生以来,连续招生7年,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1人,共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29人。目前,在校生87人。 二、培养特色

(一)专业方向特色 本学位授权点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个方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凸显音乐人才培养的地缘优势和民族特色;发掘百年学府的文化底蕴,提升音乐人才的人文素养和专业水平;借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发挥音乐人才的综合艺术服务作用。 (二)专业培养特色 积极搭建艺术实践平台,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模式;发挥师范院校优势,注重专业性,兼顾通用型高级音乐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舞台实践环节课程改革,拓宽舞台实践技能展示形式;推动地域音乐文化的研究与传承,促进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 三、师资队伍 (一)专业领域师资的结构和梯队情况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57名,其中,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17人,讲师2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专业硕士导师21人,占导师总数的84%,聘任16名行业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人,博士在读8人。师资队伍优势较为明显,年龄结构、梯队结构、学历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学缘结构合理。 (二)专业师资教学、科研、展演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近五年我院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展演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出版学术专著12部,主持科研项目26项,国家艺术基金小型舞台剧目资助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1项,发表学术论文156余篇,荣获国内外各类奖项406项,举办并参与国内外演出活动一百余场,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座70余场。 四、人才培养 (一)生源质量与选拔办法 本学位授权点招生采用全国统考、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制

安徽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安徽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良好,并具有本细则第三条规定学术水平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学术水平要求 第三条研究生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其中学位课成绩不低于75分)和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研究上取得一定创造性的成果; 4、在校期间须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或申请人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公开发表1篇以安徽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对于文科类研究生,如未达到此要求者,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填写《研究生科研活动自述》,并经导师、院系严格审核,交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各学位分委员会可根据学校的规定制订不低于此要求的学位授予标准。 第三章申请授予学位的程序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第四条申请资格审查应遵循以下程序 1、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有关教学环节,通过学位课程和其他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即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须由导师推荐,经学科点、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由院(系)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汇总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1)未完成培养计划,或未取得规定的学分; (2)论文经导师审阅被认为不合格; (3)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 (5)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第四章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以及论文的评阅、答辩程序 第五条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成果。 2、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并要有一定的工作量(不少于一年)。论文正文一般须3万字左右。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安徽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规定。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3、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学科点或研究组作开题报告。 第六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第一部分概况 电气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本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硕士生应成为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科已有百年历史,1958年成立电气化工程系,1978年招收首批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铁道牵引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授权,1999年开始招收电气工程领域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2005年获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0年开始招收电气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领域覆盖电能的生产、传输、分配、使用和控制及相关材料与设备生产技术。主要包含:(1)电能生产、传输及其使用全过程中,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与自动控制、市场化运营等所涉及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2)各类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行、测量和控制等相关方面的科研与工程技术。(3)与改进各类电工材料性能和生产工艺、研发新型材料等相关的研究与工程技术。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科具体研究方向分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工理论与新技术,轨道交通牵引供电与牵引传动,新能源发电与主动配电网,检测技术与智能控制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作为现代最主要的二次能源,电能的生产和传输规模越来越大,电力系统结构也越来越复杂。电能的产生、存储、转换、传输、控制和应用向着高效、灵活、智能、安全、可靠和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方向发展;电磁场与物质相互作用的新现象、新原理、新模型和新应用已成为高新技术和现代国防的重要基础和创新源头;新型电工材料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必将促进新型电工器件、设备和系统向高效能、成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当今的电气工程领域已经成为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现代测试技术及控制技术相结合,并与材料工程、机械工程和动力工程密切相关的新型工程领域。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上海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

资料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教育统计手册2008》 上海已经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体系。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上海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不包括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中不包括一级学科授权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其中博士学位授权涵盖了《专业目录》89个一级学科中的69个,占77.5%,硕士学位授权涵盖了80个一级学科,占89.9%(学位授权空白的学科主要是受上海地理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的限制,如兵器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军事学等)。 近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学科专业建设的力度。一方面,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设了一批新的学科专业,主要分布在数字媒体、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影视艺术及会展经济、文化产业、航空航天工程等新兴学科专业领域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所急需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上海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水平得到整体提高。目前,上海高校已拥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30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6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8个。上海所拥有的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已经覆盖了上海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2.倡导“三区联动”,完成“2+2+X+2”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 “十五”期间,上海高等教育顺应城市功能布局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推进在空间上完成了形态布局调整,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2+X+2”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参见表二)。其中,第一个“2”是指南北两个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为核心的高校集聚地,即杨浦大学城和闵行紫竹科学园区;第二个“2”是指东西两个采取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建设相结合的大学园区,即松江大学城和南汇科教园区;所谓的“X”是指建设若干个与产业联系密切的特色高校,如在浦东金桥出口加工区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新校区,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6年7月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适用本工作细则。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种类、领域授予。 对于可授予不同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可根据原有专业基础以及研究生所学课程、研究课题,授予相应门类学位。 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中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在本校学习并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申请人不得使用同一篇学位论文重复申请学位。 凡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规范受到处分的不授予学位。

第二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机构设置 (一)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各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学者组成。成员一般为25名,主席由校长担任,任期2~3年。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校长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根据学科门类成立若干学位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分委员会一般由7~1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任期2~3年。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提名,报校长批准。 (三)按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及本科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1.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由7~1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原则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总数不低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且至少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名其他学院相关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成员必须包括院长(主任)、分管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院长(主任)担任委员会召集人。教育与学位委员会的产生,一般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经研究生院与教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协商汇总,报校长批准。 教育与学位委员会任期2~3年。因学院(直属系、附属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2013) 一、专业人才需求与招生 1. 所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良好;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申报单位有吸引优秀生源、保障招生规模的相关政策。 二、培养目标定位 1. 申报单位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制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 1. 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 2. 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 3. 申报单位有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

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四、质量保障条件 (一)师资条件 1. 有申报单位与行(企)业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一定数量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 3. 兼职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 (二)教学条件 1. 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 2. 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 3. 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三)实践基地 1. 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 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3. 实践基地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工商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05-8-19 15:19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大中小】【我要纠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第三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相应学位学术水平的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位学术水平要求 第四条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一、授予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或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 4、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二、授予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性的成果; 5、能熟练地运用第一外国语; 6、能较熟练地运用第二外国语。 第三章学位委员会和学位分委员会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位委员会,由9人以上组成,任期2至3年。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主要在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中遴选。 校研究生部为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培养研究生的学院设置学位分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任期3年。学位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1人,主席必须由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担任,分委员会成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学位分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所在学院有关学位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校学位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议有关本校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在本校获得批准的授予学位的权限内,受理有关人员对相应学位的申请,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决定; 3、审议新增学位授予的学科、专业以及职业学位; 4、受理有关学位的申诉、异议,对申诉和异议进行复核; 5、撤销违反规定授予的学位; 6、评估和监督本校的各级各类学位授予质量;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学位工作职责。 学位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所属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2、审查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名单; 3、确定或提议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作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建议; 5、审批免除部分课程考试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 6、推荐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和导师名单; 7、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处理其它有关学位事宜。 第四章学位申请程序 第七条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具有统计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且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有3个(西部地区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师资条件 1. 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25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 2. 应用统计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达到30%以上)。 3. 担任应用统计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统计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统计研究课题。 4. 有一定数量的来自统计实际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应用统计硕士学位论文的现场工作。 三、教学条件 1. 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应用统计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2. 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应用统计硕士教育专用教室及计算机房、统计分析软件、辅助电话调查操作系统等。

3. 能为应用统计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 50%以上的应用统计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5. 有足够数量的统计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以及实际统计应用案例。 四、实践条件 1. 与实际统计部门或调查与数据分析机构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应用统计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 2. 实践基地须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能够讲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3. 要提供和保障所有应用统计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培养模式 1. 应用统计硕士具有把统计技术方法与其他学科交叉并有效应用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应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前沿专业知识学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 2. 应与统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课程设置、培养方案、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教学实践环节。 3. 要切实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综合素质能力在一般统计技术方法上要有更高的应用要求。

1255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1255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1.专业基本情况 安徽大学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点于201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2011年秋季开始招生,具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及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突出高层次、应用型图书情报专门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位课程学习和参与专业实践,应掌握扎实的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等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实际问题,并能撰写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 安徽大学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位下设的研究方向有:(1)信息检索与科技查新;(2)图书馆管理;(3)信息组织。 2. 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应对本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工作有较强的兴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并具备本专业工作需要的才智、涵养,熟悉本领域的研究现状、学科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研究和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 应具有正确的职业价值观,热爱图书情报职业并乐于为之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3. 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掌握本学科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知识体系,重点掌握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信息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技术,正确理解和认识信息与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等的基本关系,熟悉信息组织、检索和服务的基本技术与方法。需要学习的基础知识包括图书情报基础知识、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组织、信息检索、信息服务等。 (二)专业知识

系统了解所从事专业领域和图书情报职业的历史、现状及前沿动态,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图书情报领域专业性工作与管理工作。 专业知识包括图书情报行业发展前沿、数字图书馆原理与技术、信息资源知识产权、情报分析与研究、信息咨询、竞争情报、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数据库、文献保护技术、图书馆社会化服务与管理、社区图书馆以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 (三)工具性知识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基本的听、说、写能力,能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和相关资科,具有良好的写作能力。 熟练掌握和应用统计性软件和信息分析工具的能力。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运用计算机实现专业领城的工作和研究所需的计算机支撑服务。 4. 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的能力 必须具备能通过各种学习方式获取知识的能力,熟悉本专业及行业领域中相关的信息资料,运用各种检索手段充分收集资科,尽可能全面了解与专业领域有关的研究成果,掌握其主要进展并进行综合分析。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研究方法,并应用到具体研究实践中。 学会利用一切可获得的信息资源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取资源的途径包括数据库检索、研究报告、评论、各种专著、论文、资料、专利及网络资源等。 (二)实践研究能力 能在导师的指导下或独立从事专业实践研究,具备本专业领域技术应用或研发的实践能力。从研究和工作实践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问题的能力,通过系统设计、分析优化和不断的实践得以改进和解决。能够对所需解决问题的目标、需求、环境因素、限制条件等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对比优化;能对解决方案进行详细设计,计算所需的人力、物力、资金、时间等资源的需求并产生可行性计划;会组织项目的实施,与他人合作,控制实施进度、资源消耗和质量等,具有开发集成人、设备和资金等系统的能力。 (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浙江万里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浙万院〔2014〕39号 浙江万里学院财务结算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结算的程序和手续,维护学校财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对公务支出控制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报销凭证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 发票由各级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 事业收据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财政票据监制章。

3. 收款凭条向个人购买价值低廉的农副产品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须向对方取得收款凭条,详细注明采购时间、物品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售货方的签名或盖章、联系方式。 上述三种票据,除向个人获得的收款凭条外,其他从外单位取得的非正式发票或收据,原则上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4.校内自制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印制的票据,主要用于领取劳务费、报销差旅费等。 (二) 财务报销凭证的填写要求 1.报销凭证一律用蓝黑墨水(复写套用除外)填写或税控系统打印、复写,不得涂改、挖补。使用有奖发票的,对奖联不得撕毁,否则发票无效。校内单位自行打印的单据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用蓝色墨水签字。 2.报销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应具备: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开票人签名或盖章;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大、小写相符)。金额在200元以上的购物发票,若采购内容无法准确反映时,需另附所购物品的明细清单,并加盖与发票签章相同的发票专用章。 3.报销凭证按不同业务内容分类汇总,填制《浙江万里学院报销汇总单》,由经办人及经费负责人签字。 4.报销凭证遗失处理办法:(1) 须提供原开具单位盖有发票专用章的证明(应具备票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或加盖原开具单位发票专用章的票据记账联复印件,由本人和所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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