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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一、李某,男,18岁,1996年2月因与孙某发生口角并把孙某打伤。后李某家长同李某一起到孙某家

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1998年8月,孙李二人再次发生冲突,受到李某辱骂和威胁

的孙某气愤不过,向公安局揭发了李某将其打伤的事。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

程中,李某进行了申辩且态度恶劣,公安局认为不能减轻处罚,于是加重了对李某的处罚。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告知应先进行行政复议方可受理。

请问:以上处理有无不妥?为什么?

二、王明向李义借款2万元,当时写下借条,说明一年后连本带息一并偿还,落款写明日期。一年后,

李义向王明要钱,王明说生意亏本,要求再宽些日子,于是,李义要求王明重写了一张借条,

并注明日期。又一年后,李义再次讨款,王明以诉讼时效2年已过为由拒不还债,李义被迫

向法院起诉。

问:王明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本案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三、刘兵现年十四周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其父母离婚。刘兵随其母亲蔡华生活,但也时常到其

父刘进那里,父亲对他也挺好。1992年5月份,刘兵在征得母亲同意之后到商店买书包,

恰逢该商店举办有奖销售,凡购货达50元以上者,获奖券一张。刘兵买了一个价格为52元

的书包,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刘兵所持的奖券中了一等奖5000元。刘

兵及其母得知后异常高兴,随即到商店领奖,蔡华将5000元领取并放在家中的皮箱里。

刘进得知刘兵中奖的消息后,便找到蔡华说刘兵是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监护人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一半给他。蔡华不同意,并认为,离婚后刘兵

一直随自己生活,只有自己才是刘兵的监护人,刘进根本无权监护,奖金应归自己和刘兵共

有,刘进无权分得,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刘兵见父母为此发生争吵,顿生闷气。于是乘二人

争吵之机,悄悄打开皮箱,取出那5000元钱,到商店去买了一台彩电,价值4688元。刘兵

扛着电视机回到家里,对其父母说钱已经发完了,不要再争吵了。刘进、蔡华听后急了,立

即拉着刘兵到商店,以刘兵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的同意等为由,

要求退货。售货员则坚持,退货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视机质量不合格,而现在电视机没有任

何毛病,钱货两清,因而不同意退货。

问: 1.本案5000元钱奖金的所有权应归谁享有?

2.蔡华以刘进没有监护权为由拒绝刘进的请求,其理由能否成立?

3.刘兵购买彩电的行为和效力应如何认定?他父母能否要求退货?

四、济南人某甲系佛教徒,曾委托其邻居在昆明工作的儿子某乙代购一尊缅甸产象牙雕佛像,并说如

果其工作忙,请人代购亦可,务必帮忙买一个带回。某乙听说中缅交界的瑞丽边贸市场此物

便宜,又得知同事某丙到瑞丽出差,遂转托丙代购一尊。某丙来到瑞丽后,见当地象牙工艺

品的确要比昆明旅游工艺品商店便宜得多,便在购买牙雕的同时为自己妻子购买了一副玉

镯,要货主把两种商品的价款开在一张票上、但只标牙雕工艺品一尊的字样,货主知道其用

意,为了成交遂按其意办了。回到昆明后,某乙代某甲按票据偿付了货款。不久,某乙即回

济南探亲,同时将牙雕佛像和票据捎回,结果某甲已于一个月前去世。其家中独子某丁了解

情况后,称此佛像虽系其父生前委托某乙所买,但现在其父已经死亡了,代理关系也就终止

了,且现在家中也无人信佛,故不需要此物,也没有偿付此物价款的义务了。某乙无奈,遂

诉诸法院。

问: 1.丁以其父已去世,代理关系已终止,且家中不需要该物为由拒收,其理由成立否?

2.若某丁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此物票据上的价格超过了当地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能否以“当初其父

托某甲在云南代购的初衷是想买得便宜一些”为由拒收或拒付超出部分的货款?

3.某丙与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有何种关系,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若能查证谋私行为属实,则其应

当承担何种后果?

4.此案存在着哪几种法律关系?试简析之。

五、1993年9月2日,某市市民林某与本市个体户纪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用,合同规定:林某将其自

有房屋3间租给纪某开办饭馆,租赁期限为2年,自1993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每

月由承租人纪某向出租人林某交纳租金45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

交,林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

只准承租人使用,不允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

对方违约金l000元。合同签订后,林某即将出租的3间房屋腾出交与承租人纪某,纪某同

时也向林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450元。1994年1月,林某通知纪某准备将租赁房屋转

让给赵某,纪某未表示异议,同年4月,林某与赵某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1994年6

月承租人纪某由于在别处另开设了一处发廊,遂将其承租的3间房屋转给他的一个朋友郝某

使用,郝某每月向纪某交纳租金500元。赵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纪某交涉,要求纪某解除

其与新承租人郝某的租赁关系,纪某以其房屋是租赁自林某,与赵某无关而置之不理。赵某

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

问:1.林某是否可以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其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2. 纪某的转租行为应如何认定其性质?

3.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纪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六、甲有四头牛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

牵回了四头牛,未付款。根据以下假定,请回答问题。

1.假设牛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2.假设牛2在试用期间生了一匹小牛,该小牛应归谁所有?理由是什么?

3.假设牛3在试用期间逃出了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100元,对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

是什么?

4.假设在试用期间乙将牛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理由是什么?

5.假设在试用期间,甲又将四匹牛卖于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那

么,甲与戊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6.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5天前甲与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头牛

卖于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头牛,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理由

是什么?

7.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未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由于乙因急事出差,未及时向甲说明,当乙出

差回来时,四头牛因看管不严,奔跑至甲处。在甲喂养期间,牛1被小偷偷走,牛2被惊雷

霹死。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七、1988年1月,农民蔡某欲把白己养的两头黄牛出卖,便与当地肉联厂达成协议,由肉联厂将牛宰

杀后,按净得的牛肉以每斤2元2角的价格进行结算;除牛头、牛骨头、牛皮和牛下水归肉

联厂外,再由蔡某给付每头牛10元的屠宰费。蔡某和肉联厂达成协议后,就将两头牛交给

肉联厂。肉联厂在宰杀过程中,一工人在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就将这70

克牛黄以每克30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一制药厂,共得价款2100元。蔡某在与肉联厂结帐

时得知此事,认为牛黄应当归他所有,遂向内联厂索要卖牛黄的2100元价款。肉联厂则称

双方协议牛下水归肉联厂所有,既然牛黄在牛下水之中,那么牛黄就属于牛下水的一部分。

蔡某并没有说明牛下水中之物归他所有,故牛黄作为牛下水的孳生物应归肉联厂所有,拒绝

向蔡某支付这2100元钱,蔡某经多次交涉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

认牛黄作为牛孳生物应归他所有,肉联厂应向他支付2100元牛黄价款。

请问:1.该案有几个法律关系?

2.牛黄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2100元钱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八、作家商某于1963年同张某结婚,1965年商某用1964—1965年作品稿费购房屋四间,1985年商

某患病,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他死后,将他与张某居住的房屋留给张某2间,另外2间

2个孩子各1间(孩子均已成年)。商某死后,房屋依遗嘱归各人居住。1986年某出版社又

给商某汇来他1980年以后作品稿酬6万元。张某认为这笔钱可按比例处理,她得3万元,

两个孩子各得1、5万元,但两个孩子不同意,要求均分,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问:(1)商某的遗产包括哪些内容?法律依据是什么?

(2)商某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该案应按何种继承方式?

(4)该案所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九.李某与王某有仇,一日晚上,李某在王某家附近,用猎枪向迎面走来的王某射击,第一枪未击中,开第二枪时王某因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停止射击。

问:(1)李某的行为是犯罪的何种行态?法律依据是什么?(2)假设李某第一枪未中,王某遂呼救引来很多人,李某逃跑,此时,李某的行为属犯罪的何种形态?法律依据是什么?

(3)假设李某第一枪击中王某,击中后十分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就主动把王某送至医院,但王某由于伤势过重而死亡,此时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的何种形态?为什么?

十.刘某因妻子有病急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售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后,将上述房屋低价卖给王某,王答应事成之后赠李500元。李某写信告知刘某卖房情况,刘不了解当地房价,

又过分相信李某,即复信表示同意卖出。后刘某从别人处得知真实情况,遂向法院起诉,要

求李某和王某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问:(1)李某的行为属何种行为?

(2)李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十一.张兰与李明1983年结婚,次年李明继承了父亲楼房三间,1985年李明生病,同年12月故去。当时张兰正怀孕,由于过度劳累悲伤引起早产,1986年1月12日生一男孩,第二天男

孩死亡,张兰也因病于1986年1月31日死亡。李明的哥哥李义与张兰的母亲安葬了张兰。

李义认为自己安葬了弟弟,三间楼房系李明遗产,应归他所有;张兰母亲认为房产她女儿张

兰一份,她有继承权,不应归李义。

问:(1)楼房三间是否是李明遗产?为什么?

(2)李义、张兰母亲是否有继承权?为什么?

(3)试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

十二.被告人王某,男38岁,汽车司机;某县征兵站用卡车运送应征青年36人入伍。当卡车爬上一

座大山,顺下坡路行驶时,汽车的一个后轮胎突然脱落,车身摇摆,司机无法刹车。在卡车

有翻车坠入深谷的情况下,司机王某发现一辆货车正慢速爬坡上行。于是王某有意采取与上

行货车相撞使车停行。由于两车相撞,货车上的部分货物掉入深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但

保全了应征入伍的36名战士的生命。

试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分析认定王某的行为。

十三、1995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黄牛两头送到县肉联厂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5元价格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50元。

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100克,拿回家卖得现金

5000元,私自占有。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

问:(1)、肉联厂称牛黄应归肉联厂所有,是否有法律依据?

(2)、乙认为牛黄不是牛下货,既不是甲的,也不是肉联厂的,谁看见就是谁的。所以认为自己拿到没什么不对。你认为乙的话对吗?为什么?

(3)、本案中该牛黄款应归谁所有?

十四.甲1991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5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三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1997年,妻乙带产改嫁,同年,

乙有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0万。甲用该款购买

股票,同年获100万。1998年12月甲心脏病发死亡。经查,甲与1997年与丁在教堂举行

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并生子戌。(15分)

问:对甲的100万遗产

(1)乙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丙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3)丁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戍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十五.被告人丁某,女,15岁。丁某一日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快,撞伤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下,将李压倒车身下。丁即将李送往医院。但因颅脑损

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问: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10分)

十六、王好17周岁,刚从技校毕业分配到某修配厂工作。一天,王好下班骑车回家,不慎把一正过马路的小学生刘玉撞倒,致刘玉右臂受伤,花去治疗费500元。刘玉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

王好的父母赔偿刘玉的治疗费。(11分)

请问:(1)刘玉的父母要求王好的父母赔偿治疗费正确吗?法律根据是什么?

(2)现设定王好系在校大学生,此治疗费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十七、甲(男,35岁)与乙(女,30岁)长期通奸,甲为达到与乙结婚的目的,提出由他提供毒药,由乙在吃饭时把毒药放入丙碗内,将丙毒死,乙同意。某日中午,乙将甲提供的毒药倒入丙

的饭中,丙吃后,反应强烈,乙见状后悔不已,遂及时把丙送进医院抢救,丙未死。

请问:(1)甲的行为属犯罪的何种形态?法律根据是什么?

(2)乙的行为属犯罪的何种形态?法律根据是什么?

十八、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向乙购买五万瓶散酒,总价款10万元,交款后提货。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乙方必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以名酒名义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只付款5万

元便将货物全部提走。乙方一再催讨欠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请问:(1)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案应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十九、王非1965年与张亮结婚,生有一女,家有楼房一间。1970年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王非带幼女改嫁,张未续娶,房屋由张居住。1990年张因病去世,丧事由其兄弟(父母已故)料

理。事后,王非提出房屋是她和张亮的共同财产,张未续娶,房屋应归她所有;但张的兄弟

认为,房屋本来就是张姓财产,张亮死时又是兄弟们所安葬,兄弟也可以互相继承遗产,因

此房屋应归他们所有;张的女儿(已婚)则认为,她是张的独生女儿,房屋应由她继承。

请问:(1)这间楼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张亮的遗产?法律根据是什么?

(2)王非有无继承遗产的权利?为什么?

(3)张亮的兄弟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4)张亮的女儿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5)该案应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二十、乙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成人。婚后,与妻子共建瓦房12间。1960年生一子丙。1970年乙死亡。乙母自乙婚后一直与乙的哥哥甲同住,直至1974年病故。1975年乙妻去世。丙即

与甲共同生活。乙家12间房被收作公房。1981年落实私房政策时,将12间房发还给甲。

现丙要求继承,与甲发生争议。乙夫妇及乙母均未留遗嘱。围绕这12间房屋,

请问:(1)乙死后,作为乙的遗产应有几间房屋?为什么?

(2)房屋应由谁来继承?各继承人应分别继承几间?为什么?

(3)乙母去世后,谁有权继承她的房产?各应得几间?为什么?

(4)乙妻死后,应遗有多少间房产?由谁继承?

二十一、甲早年丧妻,有乙、丙二子及一女丁。甲有住房五间。乙、丙、丁成年后先后参加工作,甲一直随长子乙生活。1987年,甲立遗嘱:其死后五间房由乙继承。并到公证机关办了公证。

1988年甲到次子丙家小住时得了肝炎,因次子丙一家照顾周到,甲便在病中立下遗嘱:五

间房屋由乙继承二间,由丙继承三间。甲病愈后,到女丁家休养。1989年,甲在丙家旧病

复发,并转化为肝癌。住院期间,甲当着乙、丙、丁三人的面,又口述订立新遗嘱:乙、丙

各继承二间房屋,丁继承一间。后不久,甲死。乙、丙、丁各持一份遗嘱,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诉至法院。

请问:(1)1987年的遗嘱是否有效?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2)1988年在丙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可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3)甲的最后一份遗嘱是否有效?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4)上述三个遗嘱中不具效力的,在何种情况下才生效?其生效后,能否作为继承的依据?

二十二、赵某(男,17岁)在录像厅里遇到父亲的同事黄某(男,34岁)当赵某向黄某诉苦说自己中学毕业后没有工作,父母给的零用钱又不够花时,黄某回答说:“男子汉顶天立地,怎么

还要靠父母养,有“本事”就去偷去抢。”赵某深受启发。第二天,赵某纠集了陈某(男,

18岁)、沈某,(男,16岁),各带上匕首,躲在路边。赵某叫沈某望风,与陈某将一过路女

青年逼入弄堂,搜出200元。接着,赵、陈二人又将该女青年奸污。

请问:(1)、对黄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对赵某、陈某和沈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3)、设赵某只有15周岁,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二十三、李某的同学赵某对李某从国外带回的数码摄像机爱不释手,遂对李某提出:“这小摄像机真不错,给我吧!”李某回答:“可以。”赵某携数码摄像机告辞。一个月后李某见到赵某后问:

“那数码摄像机好用吗?”赵某答:“效果很好!”李某接着问:“那你什么时候把钱给

我?”并告诉赵某该数码摄像机价值5000元人民币。赵某听后十分惊讶地说:“你开什么玩

笑!你不是答应送给我,怎么又要起钱来了?你真要钱,摄像机你还是拿回去。”李某表示,

摄像机已被赵某用过,不要了,并坚持要赵某给钱,稍少给些也可以。赵某说:“你这样就

太不够朋友了,我现在就把它还你。接好!”说着就从距李某2米处将数码摄像机扔给李某,

李某反应不及,数码摄像机落地摔毁。二人反目,诉至法院。

请问:(1)赵某与李某之间的行为从效力上看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法律根据是什么?

(2)数码摄像机的损坏应由谁负责赔偿?结合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其原因。

二十四、甲于2001年5月1日从商场购得1台原装进口电视机,因不急于使用,甲一直没有打开包装。

2001年5月30日甲以原价将电视机卖给乙。乙买回后将包装打开,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

进口彩电,而是国内以进口的旧器件组装的。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的视听效果不好。于是,

乙于2002年7月30日向甲提出退货,而甲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1)甲乙之间买卖行为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法院应否满足乙的退货请求?为什么?

二十五. 某日,黄某牵着狗早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拿石块将其头

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

从刑法理论上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请说明理由。

二十六、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报复,一日某甲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某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从刑法理论上分析某甲的行为并说明你的理由。

二十七、驾驶员赵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赵乙于1996年8月和邻村女青年刘某结婚。1997年春节期间,赵乙走访亲朋好友,因醉酒出车祸死亡。当时,赵甲的小儿子赵丙年仅18岁,刘

某已怀孕4个月。赵乙死后,刘某仍与赵甲、赵丙住在一起,并照顾他们的生活,没有分家,

也没有提出财产继承问题。1997年8月,刘某生下一个男孩,全家人非常高兴。谁知祸不

单行,赵甲于1998年10月也因车祸而亡。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赵丙提出,哥哥已死,

自己是父亲财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赵家的财产应由其一人继承。刘某不同意弟弟的意见,

认为自己至少有权继承丈夫赵乙的财产。后来村委会出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赵乙的遗产

有赵丙和刘某二人均分;父亲赵甲的遗产由赵丙一人继承;刘某结婚时带来的嫁妆归刘某。

并据此对遗产进行了分割。后来在邻居的提醒下,刘某认识到了遗产分割存在的问题,遂找

赵丙商量,二人发生争执。刘某无奈,诉诸法院,要求依法重新分割遗产。

请问:(1)赵甲的遗产应由谁来继承?法律根据是什么?

(2)赵乙的遗产应由谁来继承?法律根据是什么?

二十八、一学生某甲(17周岁)在路过某乙家门口时,捡起一块碎砖头向卧在门口的狗扔去。狗立即跳了起来扑向某甲,某甲紧急躲避,狗则咬伤了甲旁边的过路行人某丙。丙在狗扑过来时,

匆忙躲避,将在路边卖西瓜的某丁的西瓜踩碎三个。某丙为治狗咬之伤花去医疗费100元。

丁的西瓜三个价值18元。丙要求乙付其医疗费,因为乙的狗咬伤了丙。某丁要求某丙赔其

西瓜,某丙认为应由乙来赔。

根据上述情况,请问:

(1)某丙的医疗费应由谁来承担?

(2)丁的西瓜应由谁来赔偿?

(3)某丙躲避乙之狗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什么?

(4)设甲正在做临时工,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问他属于民法什么类型的行为能力人?

二十九、甲乙因事争执互殴,甲用铁条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情闹大,奋力夺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亏,顺手拾起一木板递与其夫,乙持木板与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铁钉打中甲太

阳穴,致甲死亡。

根据刑法理论,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乙与其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罪名是什么?

若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

三十、某保卫干部平某(按规定配枪),家住城郊。精神病患者钟某走失,于凌晨一时许误入平宅,将睡在外屋平某的女儿惊醒。平女大叫:“谁?来人哪!”平某闻讯持枪冲出,恰与欲进入里

屋的钟某相撞,由于天黑情急,遂向自己脚下开了一枪,不料子弹被反弹后击中钟某。虽经

平某一家急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问:平某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分析其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如不构成犯罪,请试述理由。设:平某惊醒后,持枪冲出,见一人影径直向自己闯来,遂抬手向来人躯干部位开抢,不料将紧随其后的女儿击毙。

问: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分析其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三十一、某夜,随着一声巨响,一条停泊在江边的木船被炸得粉碎。船主姜氏兄弟闻声赶到现场,发现曾与自己多次发生争执的李氏父子正站在约30米外的自家船头上向这里张望。姜氏兄

弟当即断定是李氏夫子为报复炸船,于是将李家的船扣下,并向水上公安派出所报案。

后经公安部门查明:临江电机厂工人王、赵二人于当日提取氧气瓶10支,等到电机厂派车来接时已是晚9点15分了。由于一车一次只能装运九瓶,于是王、赵便将剩余的一瓶悄悄藏匿在姜

氏的船上,打算明日来车运走。半夜2点左右,因不放心氧气瓶,二人又到船上查看,未见

异常乃放心离去,走时,未将丢在船上的烟头踩灭,恰逢匿在船上的这只氧气瓶漏气,遇火

种燃爆,木船被炸。

至此案情大白,李氏父子遂要求姜氏兄弟赔偿扣船造成无法捞沙营运的损失600元。

姜氏兄弟则认为,他们扣船是因为怀疑李氏父子炸船,现在既已查明事故原因,李氏父子的损失自应

由王、赵二人负责,另外,自己的船被炸,损失4000元,也要求由王、赵二人赔偿。王、

赵则认为,自己是为厂里干活,损失应由电机厂承担。而电机厂则认为,如果不是氧气瓶漏

气,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因此,损失应由氧气瓶厂负责包赔。法院一审判决:姜、李的损

失由电机厂职工王、赵赔偿。

谈谈你对本案及一审判决的看法。

三十二、甲丧偶,有四子均已成家各有一个孩子,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与长子乙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甲有遗产10万元,债务2万元,甲立有遗嘱,将遗产2万元赠给恩人丙。问:

①此案应如何继承?②乙妻与乙子应各得多少遗产?③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妻与

乙子又应各得多少遗产?

三十三、刘军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1990年,其父与李某再婚,刘军与继母李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刘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刘军与其父立据宣布

脱离父子关系。2008年刘军父亲死亡,临终留下遗嘱——要求把家里近几年所有的存款共

计30万元平均分给刘军、李某及自己与李某所生之子刘凯。在执行遗嘱时,李某以刘军已

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分1/3存款给刘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刘军遂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 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

(1)刘军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随意解除。

(2)刘父所留遗嘱是错误的。刘父不能将存款的全部作为遗产,因为存款是刘父与令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父擅自处分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

(3)30 万存款中的15万元归李某,另15万元为刘父的遗产。因为这30万存款为刘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刘父的15万元遗产应归李某、刘军及刘凯均分,因

为他们同是刘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家公司,三人约定,甲出资20万,乙出资10万,丙以自己的店面作价20万元,三人约定盈利分配比例为2:1:2。公司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人从事交易使合伙亏损10万元,三人就债务

承担产生纠纷。(1)丙不参加经营和管理,是否为合伙人,为什么?(2)甲擅自以合伙名

义进行交易,其他合伙人是否对该损失承担责任?为什么?(3)三人的责任纠纷应如何处

理?

三十五、济南人某甲系佛教徒,曾委托其邻居在昆明工作的儿子某乙代购一尊缅甸产象牙雕佛像,并说如果其工作忙,请人代购亦可,务必帮忙买一个带回。某乙听说中缅交界的瑞丽边贸市场

此物便宜,又得知同事某丙到瑞丽出差,遂转托丙代购一尊。某丙来到瑞丽后,见当地象牙

工艺品的确要比昆明旅游工艺品商店便宜得多,便在购买牙雕的同时为自己妻子购买了一副

玉镯,要货主把两种商品的价款开在一张票上、但只标牙雕工艺品一尊的字样,货主知道其

用意,为了成交遂按其意办了。回到昆明后,某乙代某甲按票据偿付了货款。不久,某乙即

回济南探亲,同时将牙雕佛像和票据捎回,结果某甲已于一个月前去世。其家中独子某丁了

解情况后,称此佛像虽系其父生前委托某乙所买,但现在其父已经死亡了,代理关系也就终

止了,且现在家中也无人信佛,故不需要此物,也没有偿付此物价款的义务了。某乙无奈,

遂诉诸法院。

问:

1.丁以其父已去世,代理关系已终止,且家中不需要该物为由拒收,其理由成立否?

2.若某丁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此物票据上的价格超过了当地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能否以“当初其父

托某甲在云南代购的初衷是想买得便宜一些”为由拒收或拒付超出部分的货款?

3.某丙与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有何种关系,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若能查证谋私行为属实,则其应

当承担何种后果?

4.此案存在着哪几种法律关系?试简析之。

三十六、1993年9月2日,某市市民林某与本市个体户纪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用,合同规定:林某将其自有房屋3间租给纪某开办饭馆,租赁期限为2年,自1993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

日每月由承租人纪某向出租人林某交纳租金45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

限不交,林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租

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允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

付给对方违约金l000元。合同签订后,林某即将出租的3间房屋腾出交与承租人纪某,纪

某同时也向林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450元。1994年1月,林某通知纪某准备将租赁房

屋转让给赵某,纪某未表示异议,同年4月,林某与赵某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1994

年6月承租人纪某由于在别处另开设了一处发廊,遂将其承租的3间房屋转给他的一个朋友

郝某使用,郝某每月向纪某交纳租金500元。赵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纪某交涉,要求纪某

解除其与新承租人郝某的租赁关系,纪某以其房屋是租赁自林某,与赵某无关而置之不理。

赵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

问:1.林某是否可以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其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2. 纪某的转租行为应如何认定其性质?

3.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纪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三十七、甲有四头牛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

乙牵回了四头牛,未付款。根据以下假定,请回答问题。

1.假设牛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2.假设牛2在试用期间生了一匹小牛,该小牛应归谁所有?理由是什么?

3.假设牛3在试用期间逃出了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100元,对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

是什么?

4.假设在试用期间乙将牛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理由是什么?

5.假设在试用期间,甲又将四匹牛卖于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那

么,甲与戊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6.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5天前甲与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头牛

卖于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头牛,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何种责任?理由

是什么?

7.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未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由于乙因急事出差,未及时向甲说明,当乙出

差回来时,四头牛因看管不严,奔跑至甲处。在甲喂养期间,牛1被小偷偷走,牛2被惊雷

霹死。该损失应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三十八、1988年1月,农民蔡某欲把白己养的两头黄牛出卖,便与当地肉联厂达成协议,由肉联厂将牛宰杀后,按净得的牛肉以每斤2元2角的价格进行结算;除牛头、牛骨头、牛皮和牛下水

归肉联厂外,再由蔡某给付每头牛10元的屠宰费。蔡某和肉联厂达成协议后,就将两头牛

交给肉联厂。肉联厂在宰杀过程中,一工人在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70克,肉联厂就将

这70克牛黄以每克30元的价格出售给当地的一制药厂,共得价款2100元。蔡某在与肉联

厂结帐时得知此事,认为牛黄应当归他所有,遂向内联厂索要卖牛黄的2100元价款。肉联

厂则称双方协议牛下水归肉联厂所有,既然牛黄在牛下水之中,那么牛黄就属于牛下水的一

部分。蔡某并没有说明牛下水中之物归他所有,故牛黄作为牛下水的孳生物应归肉联厂所有,

拒绝向蔡某支付这2100元钱,蔡某经多次交涉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

院确认牛黄作为牛孳生物应归他所有,肉联厂应向他支付2100元牛黄价款。

请问:1.该案有几个法律关系?

2.牛黄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2100元钱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三十九、2004年10月,王某到百货公司购物。该公司工作人员因疏忽,错将一架价值45000元的尼康相机标为450元。王某并不懂行,看到这架相机后,只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便掏

钱买下了。事隔一周,商店在盘点时发现了错误,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王某。商店要求

王某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这些要求遭到了王某的拒绝。因协商不成,该百货公司便到法院

起诉。

问:1.这一买卖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你认为法院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3.有哪些民事行为可以经请求由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4.除了人民法院,还有何种机关可以予以处理?

5.如果原告是在2005年12月提起的诉讼,情况会怎样?为什么?

四十、李某与王某是同事。李某想买一台电视机,并请王某帮忙。刚好王某的弟弟有一台电视机想卖,王某告诉李某后,李某表示想买。当天下午,王某的弟弟将电视机带给李某,李某看货后商

定价格为1800元,并当即付给王某的弟弟1200元。剩下的600元王某的弟弟告诉李某交给

王某代收,由王某转交给自己。李某将电视机搬回家以后,有人说该电视机型号太旧了,不

值1800元,李某遂向王某提出退货还款,但王某的弟弟不同意,并说:“你如不想要,可以

卖给别人嘛。”王某逐将该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得到价款1500元,比原价少300元。李

某提出该300元差价应由王某的弟弟承担,双方争执不下。

问:(1)李某与王某的弟弟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移转?为什么?

(2)王某与李某在该买卖活动中存在什么合同法律关系?王某在该合同法律关系中负有么义务? (3)李某将电视机交寄售商店出卖,李某与寄售商店之间是什么合同关系?寄售商店应谁

的名义办理出售电视机的事务?

(4)300元的差价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

1.本案5000元钱奖金的所有权应归刘兵享有。因是刘兵拿钱买书包而中奖。

2.蔡华以刘进没有监护权为由拒绝刘进的请求,其理由不能成立。因即使二人离婚,刘进对刘兵仍享

有监护权。

3.刘兵购买彩电的行为和效力应认定可撤销的买卖行为。他父母能要求退货。因刘兵现年十四周岁,

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的行为需其父母的认可。

案例二

(1)丙是合伙人。依据《意见》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视为合伙人。

(2)其他合伙人应承担责任。依据《民法通则》34条,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3)三人应按出资比例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甲对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应视其过错程度增加责任份额,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可以依法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案例三

1.丁以其父已去世,代理关系已终止,且家中不需要该物为由拒收,其理由不能成立。因其父死亡时,

某乙并不知情。

2.若某丁通过某种渠道了解到此物票据上的价格超过了当地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不能以“当初其父

托某甲在云南代购的初衷是想买得便宜一些”为由拒收或拒付超出部分的货款。因其父委托

某乙购买此物时,并未明确说明价格。

3.某丙与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有某丙与某甲的再代理关系;某丙与某乙的转委托代理关系。若能查证

谋私行为属实,则应由某丙与某货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此案存在某丙与某甲的再代理关系;某丙与某乙的转委托代理关;某甲和某乙在此案中应是委托代

理关系。

案例四

1.林某可以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其转让行为有效。因为林某在租赁期内转卖其出租的房屋时通知了纪某。

2. 纪某的转租行为无效,除非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案中并未经过赵某的同意。

3. 赵某有权要求纪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因纪某的转租行为无效,未经过赵某的同意。

案例五

1.假设牛1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甲承担。理由是牛1没有交付。

2.假设牛2在试用期间生了一匹小牛,该小牛应归甲所有。理由是牛2没有交付。

3.假设牛3在试用期间逃出了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100元,对该损失应乙承担。理由

是牛3在乙的管理之下。

4.假设在试用期间乙将牛4卖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是效力未定。理由是乙将牛4卖于丁

是无权处分。

5.假设在试用期间,甲又将四匹牛卖于戊,价格5000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试用买卖的情况。那

么,甲与戊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是附条件的买卖行为。

6.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5天前甲与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将该四头牛

卖于戊,现戊由于不能取得该四头牛,欲起诉甲,依照法律戊可以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理由是甲与乙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

7.假设试用买卖期间届满,乙未决定购买该四头牛。但由于乙因急事出差,未及时向甲说明,当乙出

差回来时,四头牛因看管不严,奔跑至甲处。在甲喂养期间,牛1被小偷偷走,牛2被惊雷

霹死。牛1损失应看甲喂养期间是否有重大过失,如有,应由甲承担;如无,由乙承担。牛

2应由乙承担,理由是风险应由乙承担。

案例六

1.该案有农民蔡某与当地肉联厂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2.牛黄应归农民蔡某所有。但该牛黄已被当地肉联厂卖掉,现应归买者所有。因买者善意取得。

3.2100元钱应归农民蔡某所有。因牛黄是牛的孳生物,牛归农民蔡某所有,所以牛黄也应归农民蔡某

所有。

案例七

1.这一行为属于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商店)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对标的物的价格产生重大误解,并且造成较大损失。

2.法院应根据百货公司的诉讼请求对该买卖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

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4.仲裁机关。

5.依据法律,撤销权应该在商店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时起1年内行使。2000年12月,已超过了该期限,法院对此不予受理。该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当事人实体权利丧失。

案例八

(1)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该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电视机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因为电视机已

经交付给了李某。

(2)王某与李某存在居间合同法律关系。王某负有的义务有: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要求

进行居间活动,讲诚实,守信用。必要时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信托合同关系。以寄售商店自己的名义办理。

(4)由李某承担。因为电视机的所有权是李某的。

四十一、刘军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1990年,其父与李某再婚,刘军与继母李某矛盾很深,彼此格格不入,经常吵闹,造成刘军父子关系很紧张。因矛盾不断加剧,刘军与其父立据宣布

脱离父子关系。2008年刘军父亲死亡,临终留下遗嘱——要求把家里近几年所有的存款共

计30万元平均分给刘军、李某及自己与李某所生之子刘凯。在执行遗嘱时,李某以刘军已

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为由拒绝分1/3存款给刘军,并将全部存款取走。刘军遂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

请问:(1) 刘某与其父是否还存在父子关系?法律根据是什么?

(2)刘父所留遗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案件中涉及的存款应如何分配?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案要点:

(1)刘军与其父亲的父子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随意解除。(8分)(2)刘父所留遗嘱是错误的。刘父不能将存款的全部作为遗产,因为存款是刘父与令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父擅自处分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8分)。

(3)30 万存款中的15万元归李某,另15万元为刘父的遗产。因为这30万存款为刘某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刘父的15万元遗产应归李某、刘军及刘凯均分,因

为他们同是刘父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9分)

四十二、李明(作家)1965年与刘菲(女)结婚,生有二子。1985年李明用1970年以后的作品稿费购得房屋6间,1995年李明身患癌症,他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他死后4间房屋留

给刘菲2间,另外两间两个儿子一人2间。李明死后,房屋依遗嘱归个人居住。2001年三

月某出版社汇来李明1990年以后的作品稿费六万元,刘菲认为稿费可以这样分配:她得三

万,两个儿子各得一万五,但两个儿子不同意,要求均分,争执不下,诉至法院。请问:

(1)李明的遗产有哪些?法律根据是什么?

(2)李明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本案应采用哪种继承方式?为什么?

(4)该案所涉及的财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要点:(1)李明的遗产包括:6间房子及6万元人民币总值中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无效,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所有权。

(3)法定继承,因遗嘱无效。

案例分析练习题

案例分析练习题2 某工厂为企业改制进行资产重组,委托估价机构对其以划拨取得的土地上建成的两幢房屋进行估价。该工厂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着该两幢房屋的用途均为工业。估价人员根据现场勘察的结果,发现该两幢房屋中一幢为厂房,另一幢原为厂房,后自行改为办公楼用于出租。(问题1) 估价人员应根据( )用途对该两幢房屋进行估价。 A.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用途进行估价 B.根据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结果的现状用途进行估价 C.根据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后该两幢房屋拟确定的用途进行估价 D.根据该两幢房屋可以获利最多的用途进行估价 (问题2) 将该两幢房屋的用途由工业改变为其他用途,应通过下列( )途径。 A.自行改变 B.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变 C.经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D.经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答案:1、 B 2、B 该工厂若为扩大经营而筹集资金将该两幢房屋抵押,则为抵押目的的评估价值应为( ) A.该两幢建筑物抵押评估价值之和 B.该两幢建筑物及其土地的抵押评估价格之和扣除划拨土地改为出让土地时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该两幢建筑物的抵押评估价格之和乘以银行抵押率后的价格 D.该两幢建筑及其土地的抵押评估价格之和乘以银行抵押率后的价格 (问题4) 该工厂若将该两幢房屋投保火灾险,则为保险目的评估的价值应为( ) A.该两幢房屋的正常市场价值 B.该两幢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 C.该两幢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结合成新折扣后的价值 D.该两瞳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结合成新折扣后的价值加上土地的价值 答案:3、 D 4、D 案例一:某工厂为企业改制进行资产重组,委托估价机构对其以划拨取得的土地上建成的两幢房屋进行估价。该工厂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着该两幢房屋的用途均为工业。估价人员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 1、某省在机构改革后,该省财政厅由原来的70 人减少到现在的40人,人员精简了。扯皮的事情减少了。但该厅王厅长仍感到事物纷繁,没有头绪。事情还是原来那么多,原来2 个人干的活现在压倒了一个人的身上。厅里原来有两个副厅长,王厅长希望能再增加两个副手替自己分担一些工作。因此他决定向省政府打报告,申请增设两名厅长助理。这样,既不突破领导职数的规定,又可达到目的。请问:这样做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答:机构改革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否则政府仍然摆脱不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增设副职或助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正职的负担,但增加了管理层次,影响了工作效率。 2、甲乙丙丁四被告都是已成年男子。一天他们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被告聚集在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盗得出口布料三捆,价值人民币3000 余元;第二天,甲要乙去找丙想办法销赃,乙找到丙后,丙一再表示不干,乙说“上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命”丙出于无奈,遂把赃物卖掉,所得赃款由四被告平分。问:在本案中,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谁是胁从犯?并说明理由。答:在本案中,甲是主犯,乙、丁是从犯,丙是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甲提议盗窃,并分派乙、丁进行犯罪预备,甲同乙、丁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后,甲又让乙找丙销赃,最后平分赃款。可见,在这起共同犯罪中,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被胁迫、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是胁从犯”。案中乙、丁积极参加这起共同犯罪,但又不是造意犯和组织者,比起主犯甲来说,乙、丁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丙参加了犯罪的预谋,但仅表示同意,未参加盗窃,事后销赃是在乙的胁迫下,无奈实施的,参加了平分赃款。丙参与了事先通谋,事后销赃,应属共同犯罪,但丙销赃行为,是在乙胁迫下实施的,因此,他是胁从犯。 3、某省药材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于某,原计划科副科长王某,原业务科副科长、中药技师陈某,原党委委员、业务科科长李某,于2008年3 月至2009年9 月间,利用负责经营中药材出口业务的便利,收受港商贿赂的物款共计人民币200 多万元。于某等四人收受港商贿赂后,千方百计的为有关港商牟取非法利益。他们采取改变药材品名、以次充好、降级降价、增大出口药材的损耗率,多发货少收钱等恶劣手段,把国家大量中药材低价卖给港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00 多万港元。问:于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为什么?。某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该县数名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进行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法律制裁。问:试用政党监督的有关原理对这起案例进行分析。我要提问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答::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办事、谋取利益,而非法索取、收受行贿人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有:(1)犯罪主体(接受贿赂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行为上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条件为行贿人办事,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或者收受行贿人财物的行为。(3) 受贿罪是故意犯罪。受贿人的直接目的在于接受行贿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于某等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为港商谋取利益,收受港商贿赂的财物,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构成了受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3、1999年1月26日,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招收工人,刘丽应聘到该公司工作。金乐公司在没有对其进行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情况下,即让刘丽及8名新聘工人上岗,并为他们颁布发了上岗证,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当年2月3日下午,因与刘丽同车间的机床操作工张某不在岗,其机床无操作,刘丽想多学些技术,在未经任何人允许和指派的情况下,擅自操作张某的机床。操作时,因电表盒歪了,刘丽用左手去扶,机床将其左手轧成粉碎性骨折,致左手第1、2、3和4指缺损。经鉴定,刘丽左手损伤构成6级伤残,劳动能力部分丧失。金乐公司是否应对这起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呢?请分析。 答题思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场所的安全,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都规定了企业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向工人介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而且要根据企业生产特点,介绍企业安全技术知识,如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过程、作业方法、危险设备、危险因素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同时还可结合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对工人进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 本案例中,刘丽应聘到金乐电表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为其办理了上岗证,且刘丽已上岗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由于该公司违反《劳动法》及有关法规,没有对刘丽进行必要的岗前职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在实际生产中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致使刘丽串岗操作而发生事故,造成伤残,应承担刘丽的工伤赔偿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4、深圳市宝安区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是生产沙滩椅的台商独资企业。该厂将简易仓库改成材料库、成品库和宿舍三位一体,彼此相连。1000米3的宿舍里要住500人,上下铺拥挤不堪,过道需要侧身才能勉强通过。1996年1月1日0时多,到同乡那里过除夕回到宿舍的打工仔刘永明点燃床头的蜡烛

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题完整版

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 题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1、案情概要:A与B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A系水务公司,B根据A的指定购买一批水路管网设备,向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约定租赁期间6年,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租赁期间届满后,A未向B支付留购款,B遂提起诉讼,要求A返还租赁物,或赔偿其相应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物已无法返还,判令A赔偿B损失200万元。 简要评析:我们认为,本案中,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出租人。但由于租赁物是水路管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附合于整个城市水路管网系统及土地,如果返还给出租人,其价值和使用价值都会极大贬损,实际上不具备返还的可行性。根据本条规定,租赁物应返还而无法返还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作出相应补偿,既然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则可以判令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200万元,作为租赁物残余价值的补偿。 2、案情概要: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从丙公司购买总价值为65万元的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 由丙公司负责向乙交付设备,甲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在租赁期满、乙支付完全部租金后,乙向甲支付留购价格100元,甲向乙发出设备转让证书,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租赁期间4年,租赁总额为元(共48期),乙不能付款、停止付款、不能履行规定的条款时,甲有权要求乙立即偿还租金、损失金额、留购价格。同日,甲与丙公司签订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的买卖合同,合同总额为65万元。上述合同签订后,甲向丙公司支付了货款65万元,丙公司向乙交付了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一套,乙出具了设备验收报告。之后乙依约支付给甲预付租金、手续费和7期租金。期间,甲将该设备转让给丁。现丁起诉,称其善意取得该设备,并要求解除甲、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 简要平息:本案甲、乙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合同签订后,甲按约定向供货方支付了设备款,乙亦收到了设备,并进行了验收。乙依约交付了租金等费用,如期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由于在甲向丁转让设备前,甲、乙已就该设备合法成立了融资租赁合同,故丁受让的设备的所有权并不具备完整的权能,而是受到融资租赁合同的约束,因此,丁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主张不能成立。由于该设备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设备并未实际交付丁,故丁尚不能构成对设备的善意取得。如若丁在甲处购买该设备时,甲未如实告知丁该设备上设立有融资租赁合同,丁可以依法主张由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案情概要:2006年2月14日,大中公司与大华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大中公司根据大华公司的指定从新锐公司购买彩钢生产线设备一套,租赁给大华公司,租期五年,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100万元,以后每期租金50万元。同时,大中公司与新锐公司就彩钢生产线设备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为36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清货款180万元,3个月后将设备直接交付大华公司。因大中公司未按买卖合同约

BIM 考试试题库 案例分析

BIM 应用案例分析试卷 1 一、单选题 施工图设计主要工作可按工作类型分为两个阶段为(): A.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B.模型设计+标注出图 C.模型设计+模型计算 D.建筑设计+机电设计 2.不属于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的招标方式有() A.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投标 B.勘察设计招标 C.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D.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的用途决定了 BIM 模型细节的精度,同时仅靠一个 BIM 工具并 不能完成所有的工作,所以目前业内主要采用()BIM 模型的方法。 A.分布式 B.统一式 C.协调式 D.时效式 4.下列措施项目中,应参阅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列项的事()。 A.施工排水降水 淘宝店铺: 1 QQ群:7

微信公众号:111考试 B.文明安全施工 C.材料二次搬运 D.环境保护 5.以下哪一项不是 BIM 技术在施工阶段应用?() A.施工 BIM—3D 协调 B.可视化最佳施工方案 C.工程量自动统计 D.设备监控应急与维护 6.通风与空调系统经平衡调整后,各风口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 % % % 7.结构(),是用于绘制结构梁板柱之钢筋、标注钢筋代号和布筋范围、钢筋量注释等内容。 A.布置平面 B.配筋平面 C.模板平面 D.基础平面 淘宝店铺: 2

QQ群:7 微信公众号:111考试 8.导入 CAD 图纸进入 revit 时,如何定位图纸() A.中心到中心 B.中心到圆点 C.圆点到圆点 D.圆点到中心 9.对于物业管理部门,包含建筑工程信息的竣工模型的用途是:() A.发现原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并利用模型进行管线综合排布调整。 B.导入物业运维管理系统中将模型和建筑物关联进行整体管理管控。 C.对综合管线模型直接布置支吊架模型并进行校核计算。 D.通过机电模型和建筑模型的配合,进行孔洞预留。 10.下面哪些不是特指桥梁 BIM 构件库模板构件的分类? A.桥墩 B.承台 C.基础 D.桥面 11.下面哪一项不是三维协同设计的优势? A.设计效率增加 B.多专业协同 C.便于变更设计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20×7年1月,中华集团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出口订单1 000万美元,当时美元/人民币汇率为7.20,6个月后交货时,人民币已经大大升值,美元/人民币汇率为7.00,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该公司损失了200万元人民币。 这一事件发生后,该公司为了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切实提升公司外汇风险防范水平,于20×7年3月召开了关于公司强化外汇风险管理的高层会议,总结本次损失发生的经验教训,制定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对策。有关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总经理陈某:我先讲两点意见:(1)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对于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外汇风险管理应当抓住重点,尤其是对于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的管理,必须制定切实的措施,防止汇率变化对于公司利润的侵蚀。 常务副总经理吴某:我完全赞同总经理的意见,在人民币汇率比较稳定的背景下,我们只要抓好生产,完成订单,利润就不够实现,而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发生了变化,我们不能再固守以往的管理方式,漠视汇率风险,必须对所有的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采取必要的保值措施。另外,总经理提出的加强折算风险管理的观点也十分重要,我们建立的海外子公司即将投入运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于折算风险进行套期保值,避免出现账面损失。 总会计师李某:加强外汇管理的确十分重要。我最近对外汇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发现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还是比较多的,采取任何一种金融工具进行避险的同时,也就失去了汇率向有利方面变动带来的收益,外汇的损失和收益主要取决于汇率变动的时间和幅度,因此强化外汇风险管理,首先必须重视对于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根据汇率的不同变动趋势,采取不同的对策。 董事长张某:以上各位的发言我都赞同,最后提两点意见:(1)思想认识要到位。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了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在此宏观背景下,采取措施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十分必要。(2)建议财务部成立外汇风险管理的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外汇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要求: (1)题目中给出的汇率是采用的是直接标价法还是间接标价法? (2)题目中的举例体现的是哪一种风险? (3)从外汇风险管理基本原理的角度,指出总经理陈某、常务副总经理吴某、总会计师李某以及董事长吴某在会议发言中的观点有何不当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试题精选

(新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试题精选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试题精选 ***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某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烧死84人,伤40多人。事故经过情况是:该工艺制品厂厂房是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成,库内堆放海绵等可燃物高达二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栅栏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的保险丝改用两根钢丝代替。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及办公事,厕所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车衣车间。 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中东边一个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栅栏加铁丝网。 起火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的可燃物所致。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至二楼、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办公的厂长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爬绳逃命。二、三楼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由于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住,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野不清,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因而造成重大伤亡。 一、单项选择题

1."回"形标志表示()。 A.加强绝缘 B.双重绝缘 C.工作绝缘 D.基本绝缘 2.案例中的工艺制品厂配电系统应采用()。A.TT系统 B.IT系统 C.TN系统 D.上述三种系统都可以 二、多项选择题 3.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决定于()。 A.导线截面 B.导线材料 C.导线长度 D.绝缘材料 4.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扑救()。 A.A类火灾 B.B类火灾 C.带电火灾 D.C类火灾 三、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库(环境类6例)

案例1:绿化剪草伤人案例 案例描述6月15日,某项目二名绿化员在欢乐谷修剪草坪,当时赵某操作一台剪草机在作业区域的上方坡地修剪,另一台由富某在下方的平地修剪,两台剪草机 相距约7米远。当修剪到欢乐谷小溪上面的草坪时候,从赵某操作的剪草机里 飞出一个石粒打在了正在下面修剪的绿化员富某的右眼上。经医院诊断,富某 右眼内积血,眼角膜划伤,瞳孔断裂,经过几天的治疗,1米之内能够模糊的 看到物体,伤者眼前积血基本被吸收,眼角膜已经愈合,但瞳孔无法修复,且 玻璃体处于浑浊状态,需做进一步治疗。现场状况:(以下图片为模拟现场人 员操作实景) 案例分析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看,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 1、剪草机沿坡脊横向修剪,机器在坡脊与斜坡的接触界面上运行时,剪草 机底座面与坡谷方向呈现约10度的放射形外露夹角。人员在坡谷作业时其上身 及脸部位置正处在夹角范围内。 2、现场坡脊草地表面不平整,剪草机叶片扬起草地表面砂石从外露夹角往 外抛,对坡谷作业人员形成直接威胁。 3、现场作业人员“平行”作业方式,且在作业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 经验或教训(含预防措施) 绿化作业人员对草木的修剪、打药及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上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以上案例再次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绿化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消除隐患。做到: 一、建立和落实对园林绿化器械定期的检查、保养工作程序,以保证器械的完好性。 二、加强对绿化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器械操作技能的培训,新入职绿化人员必需经过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高差 坡 距离 机器底座外露夹角 约10。度

三、加强对绿化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 1、为一线绿化作业人员配置防护目镜、手套和口罩等职业安全防护用具。 2、将绿化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配戴防护目镜、手套和口罩作业的工作要求纳 入到工作流程,并实施检查。 四、加强对绿化作业现场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提示、警示标识配备 (如:服务提示、警戒带等)是否到位,及时提醒客户注意安全。 五、对各管理项目内坡地绿化修剪作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评 估坡地绿化修剪作业的合理安全作业和警示范围。 案例2:泳池配套设施伤人案例 案例描述2005年7月,某项目业主孙女士在从更衣室进入泳池过程中,当走到淋浴间通往泳池的入口时不小心滑倒,情急之下,下意识的用手去扶旁边的镜子, 结果被镜子的不锈钢框边缘划伤了拇指。现场流血很多,会所主办立即为其进 行了简单的包扎,同时找到了她的家人将其送到医院。 经医院诊断,该业主拇指表面肌肉被划开3/4。为防止肌肉坏死,需住院治疗。 现场状况:(以下图片为模拟现场人员操作实景) 摔倒地 案例分析据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件的发生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 1、现场标识安装位置不适当,未能满足醒目,清晰、完整的要求。 2、出事地点位于浸脚池旁,地面较湿滑,现场未设置防滑垫。 3、现场仪容镜不锈钢包边工艺粗糙,镜框两边存在较大范围的“利边”和“利

案例分析复习题

案例分析复习题: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试问:(1)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 (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晚上,孙某潜回家中,于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且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3.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008年6月21日,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日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王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 4.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 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 5.被告人魏某,2009年4月15日至18日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

2017年《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

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 回答1-8题 某居住小区由4座建筑高度为69.0m的23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座建筑高度为54.0m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家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层住宅楼和18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露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于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 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分,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 5分) )。1[不定项选择题] 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参考答案:D,E )2[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05m D.1.15m E.1.25m 参考答案:D,E 3[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B.间距120m C.扑救面一侧不宜小于2个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资料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第二次考的,二选一,10分题) 2003年某月,某行业协会属下的17家供货商联合向家乐福发难,要求家乐福砍掉某些不合理收费,否则他们将集体撤离家乐福。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该行业协会说,一些供货商由于家乐福的高额进场费而造成亏损。随后,来自北京、南京等地的部分供货商声援这家行业协会,家乐福面临四面楚歌。 形成对比的是,世界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对国内供货商一般只收几百元作为所谓的“进场费”,而且6月沃尔玛到北京开店时,向供应商公开承诺免收进场费。 沃尔玛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它的整套先进、高效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系统。沃尔玛的管理模式已经跨越了企业内部管理和与外界“沟通”的范畴,而是形成了以自身为链主,链接生产厂商与顾客的全球供应链。其创始人山姆?沃尔顿有句话说:“供应链制胜的关键——永远都要比对手更好地控制成本”。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试剖析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并分析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的有效手段。 (2)请你为家乐福设计改进方案,以保持其与供应商的合作。 答:家乐福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原因是:家乐福与17家供应商没有形成供应链管理,因为供应链是以顾客满意度作为目标的服务化管理,即没有于合作的企业形成一体化的合作目标。应链管理是面向顾客需求而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在供应链的节点上,企业与企业之间是一种协同性的合作管理,如果家乐福是面向顾客来经营企业的,自然就不会收合作企业的高额进场费了。 沃尔玛采取免费进场是因为它拥有整套先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运用供应链管理的现代管理思想和管理手段进行客户管理。供应链是面向用户需求而存在的,用户的需求拉动是供应链中的信息流、产品/服务流、资金流运作的驱动源。供应链管理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它不仅带来了新的管理理念,也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创建集成的业务流程环境提供了原动力。科学有效地管理供应链,已成为表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沃尔玛与其供应链上的企业之间形成了贸易伙伴,为追求共同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共同努力。 供应链理论认为,供应链企业间是一种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全面规划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并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家乐福要想摆脱困境,就必须改变经营战略,实行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始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上述分析,家乐福要想走出困境,就要适应21世纪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采取供应链管理模式。 首先,家乐福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改造和集成业务流程,与供应商以及客户建立协同的业务伙伴联盟、实施电子商务,努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控制包括物流成本在内的企业经营成本。 其次,家乐福要建立广泛的企业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伴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对重点客户客户要重点管理,经常性地进行联系,了解业务信息。 2.(第二次,二选一,10分题)“大众包餐”是一家提供全方位包餐服务的公司,服务分为:递送盒饭和套餐服务。 通常每天都有顾客打电话来订购盒饭,但由于设施等原因,“大众包餐”要求顾客只能在上午10点前电话预订,以便确保当天递送到位。 在套餐服务方面,该公司的核心能力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冷餐会、大型聚会,以及一般家庭的家宴和喜庆宴会上。客户所需的各种菜肴和服务可以事先预约,但由于这项服务的季节性很强,又与各种社会节日和国定假日相关,需求量忽高忽低,有旺季和淡季之分,因此要求顾客提前几周甚至1个月前来预定。 包餐行业的竞争是十分激烈的,高质量的食品、可靠的递送、灵活的服务以及低成本的运营等都是这一行求生存谋发展的根本。近来,大众包餐公司已经开始感觉到来自愈来愈挑剔的顾客和几位新来的专业包餐商的竞争压力。顾客们愈来愈需要菜单的多样化、服务的柔性化,以及响应的及时化。 公司老板最近参加了现代物流知识培训班,对准时化运作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概念印象很深,他们认为这些理念正是大众包餐公司要保持其竞争能力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感到疑惑,大众包餐公司能否借助第三方的物流服务。 请你分析下列问题: 1)大众包餐公司的经营活动可否引入第三方物流服务,并请说明理由。 2)大众包餐公司实施准时化服务有无困难,请加以解释。

基础法律案例分析复习题.doc

案例分析复习题: ★.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T,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丁?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血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未成年】 试问:(1)杨某应否对白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耍的时候,也可以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被告人赵某,女,30岁,系被害人孙某的妻子。因新婚,决定考验妻子是否忠贞,故谎称要出差十天。第二天晩上,孙某潜回家中,丁是上床睡觉,其妻以为是歹徒,忙拿起枕边的铁锤朝孙某头上猛击,孙某当场死亡。事后查明被告人枕边的锤子是为防备歹徒而准备的。 试问:(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2)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防卫】 2.答:(1)被告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赵某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即主观上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 (2)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被告人赵某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课认识。因为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被告人误认为是不法侵害,所以赵某的行为不是止当防卫。在这种情况下,赵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而主观上没有故意,而口赵某的认识错误在那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她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也没有过失。 ★被告人钱某,男,25岁,司机。2(X)8年6月21 口,被告人与李某为其舅父拉钢材,因手续不符规定,钢材收购小组负责人王某责令其卸下钢材,被告人不肯。于是王某将汽车扣下。22 H晚被告人企图强行拉走钢材,王某上前阻止,而被告却加速行驶,将保险杠上的王某摔下,土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间接故意】 试问:被告钱某对王某的死亡是何种罪过形式? 3.答: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口己的行为会发牛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牛,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在本案中,被告人钱某明知自C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但是为了将钢材强行拉走,而置王某的生死于不顾,即对被害人是死是伤持一种放任态度。因此,被告人钱某的罪过形式是间接故意。★被告人张某,男,28岁,某矿务局警卫。2009年3月12日凌晨,张某与同伴执行任务时,发现有盗窃分子,他们立即上前捉拿。在捉拿过程中,张某在三人围殴的情况下,身上多处受伤。他曾发出警告:再打我就动刀子了,可无人理会,张某在此情况下将一人刺伤,一人刺死。【正当防卫】试问: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4.答: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木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特征。★被告人魏某,2(X)9年4月15 口至18 口连续三天到工商银行某中心支行门口尾随着去银行交款的多名女交款员,伺机用砖头打伤交款员后抢劫,均因附近工地有值班人员巡逻,未敢下手。【犯罪预备】试问:被告人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简述理由。 5.答: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预备,而不是抢劫罪的未遂。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是为了实施该种犯罪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己经着手实行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魏某尾随交款员的行为,属丁为抢劫犯罪准备条件的行为,尚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因此被告人魏某的

案例分析题库

案例分析题库 案例分析题二、王明向李义借款2万元,当时写下借条,说明一年后连本带息一并偿还,落款写明日期。一年后,李义向王明要钱,王明说生意亏本,要求再宽些日子,于是,李义要求王明重写了一张借条,并注明日期。又一年后,李义再次讨款,王明以诉讼时效2年已过为拒不还债,李义被迫向法院起诉。问:王明的理是否有法律依据?本案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三、刘兵现年十四周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其父母离婚。刘兵随其母亲蔡华生活,但也时常到其父刘进那里,父亲对他也挺好。1992年5月份,刘兵在征得母亲同意之后到商店买书包,恰逢该商店举办有奖销售,凡购货达50元以上者,获奖券一张。刘兵买了一个价格为52元的书包,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

刘兵所持的奖券中了一等奖5000元。刘兵及其母得知后异常高兴,随即到商店领奖,蔡华将5000元领取并放在家中的皮箱里。刘进得知刘兵中奖的消息后,便找到蔡华说刘兵是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归监护人父母所有,因此要求分一半给他。蔡华不同意,并认为,离婚后刘兵一直随自己生活,只有自己才是刘兵的监护人,刘进根本无权监护,奖金应归自己和刘兵共有,刘进无权分得,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刘兵见父母为此发生争吵,顿生闷气。于是乘二人争吵之机,悄悄打开皮箱,取出那5000元钱,到商店去买了一台彩电,价值4688元。刘兵扛着电视机回到家里,对其父母说钱已经发完了,不要再争吵了。刘进、蔡华听后急了,立即拉着刘兵到商店,以刘兵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的同意等为,要求退货。售货员则坚持,退货必须有一个条件即电视机质量不合格,而现在电视

事故案例分析试题

广州市裕安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典型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研究培训测试题 车号: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评分: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共30分,每小题6分) 1、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驾驶营运大客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证件,它们是驾驶证、资格证并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 2、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对事故有关方是按有责论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 3、夏季雨天车辆涉水,如果涉水深度超过发动机舱盖,过水时熄火,千万不要尝试打火启动。 4、由于雨天汽车的刹车距离会加长,行车时,与前车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夜雨中行车,没有刮净的雨滴会在灯光下产生各种反射光,使前方视野极度模糊,容易引发事故。 二、判断题:(共30分,每小题6分) 1、行车中,驾驶员见到路面积水,就左避右闪,这种做法容易使后面的司机误解,造成事故。(√) 2、轮胎磨损过度,容易在胎面和水面间形成水膜,但不会造成汽车跑偏、甩尾和制动距离加长。( X ) 3、雨天在外,后视镜上积留的雨滴容易造成驾驶员视线盲点,这 对安全行车没什么影响。( X ) 4、定期检查前风挡处的积水槽排水是否通畅,避免雨天积水造成发动机进水

(特别是小车),防止车载电脑短路。(√) 5、如果玻璃清洁剂中含有一些蜡质,使用后可以在玻璃表面形成蜡膜,雨刮器扫水会非常彻底,还可以保护玻璃。(√) 三、问答题:(共40分) 1、典型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中,你对案例一“违章超速驾驶”导致事故是怎么看的,应怎么做才能避免事故发生?

广州市裕安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典型重大交通案故案例分析研究培训测试题 车号: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评分: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共30分,每小题6分) 1、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驾驶营运大客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证件,它们是、并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 2、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对事故有关方是按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 3、夏季雨天车辆涉水,如果涉水深度超过发动机舱盖,过水时熄火,千万不要尝试。 4、由于雨天汽车的刹车距离会加长,行车时,与前车应保持足够的。 5、夜雨中行车,没有刮净的雨滴会在灯光下产生各种,使前方极度模糊,容易引发事故。 二、判断题:(共30分,每小题6分) 1、行车中,驾驶员见到路面积水,就左避右闪,这种做法容易使后面的司机误解,造成事故。() 2、轮胎磨损过度,容易在胎面和水面间形成水膜,但不会造成汽车跑偏、甩尾和制动距离加长。() 3、雨天在外,后视镜上积留的雨滴容易造成驾驶员视线盲点,这 对安全行车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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