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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和八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和八项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十条禁令和八项制度

廉政效能建设“十条禁令”

1、严禁违反工作制度,迟到早退、离岗、脱岗、串岗,擅离职守。

2、严禁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电话和手机等从事上网聊天、看网上影视、玩游戏、炒股票(基金)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5、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或不接与工作有关的电话,不得缺席或无故指派他人参会、中途退场等。

6、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挪用、私存公款,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7、严禁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对办事群众缺乏热情、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刁难、怠慢服务对象。

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办事拖拉。

9、严禁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10、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传播各种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

公司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办事群众,特制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一、外来人员来我公司办事或电话咨询业务工作等有关事项时,接受询问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严格按职责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并对来人来电要求办理的事项跟踪服务。

1、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属“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再按“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向其解释,并做好来人来电登记工作。

2、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向对方指明承办的业务人,或告知有关联系电话等事项。外来人员报送资料时,如未能直接交有关业务人员,业务负责人要代“首问责任人”要做好代收、转交工作。

3、“首问责任人”对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机构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

4、被询问或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本公司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承办的部门及所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5、凡属于本公司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公司职责内的事项,接受后主动进行协调,共同完成。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对象时态度要和蔼,不得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找领导去”等语言,不得对办事对象的询问或要求不管不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不遵守“首问责任制”,将依纪依规依制度严格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服务承诺制

一、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职责、权限、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进行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为单位,将服务承诺在醒目位置上墙公开。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在接待服务对象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水”的四个一服务标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在接待中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坚持首问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对来访及办事者,“首问责任人”要履行责任,热情接待,耐心服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理质量。凡符合政策且手续齐备者,做到随到随办;对手续不齐者,说明情况,手续补齐后,及时予以办结。

六、建立各项制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七、公司机关及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都应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对违诺人员,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制

一、服务对象来公司办理业务时,经办人必须及时审查相关资料。如手续资料齐全,可即办的必须立即办理,须提交会议研究的必须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如手续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条件,必须向当事人说明原因或一次性告知其所缺资料或手续。

二、公文处理工作时限。机关来文如有明确时限的按规定时限执行,无明确时限的必须做到在1个工作日内送主要领导阅示、2个工作日内送分管领导阅处、3个工作日内送相关责任人办理。机关发文如有明确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无明确时限的必须做到2个工作日内起草完成、5个工作日内寄送完毕。

三、机关办事工作时限。各单位交办、转办、商办、督办事项,会议确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及其它需办理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无规定时限的按紧急程度分别在2—5个工作日处置完毕。

四、对投诉、举报机关及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并在10个工作日内查处并回复,但匿名的不受此时限限制。

五、对限时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勉教育、通报批评、警示训诫或调离工作岗位。

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责任追究,是指公司工作人员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过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工作人员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的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工作人员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的过错,由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第五条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在推进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态度不端正的;

(二)由于个人过错或过失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

(三)由于个人过错或过失耽误全公司工作安排的;

(四)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造成全公司工作失误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六)其他阻碍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

第七条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操作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科室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不按照要求认真、规范操作,造成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绩效考核失分的;

(二)发现问题不及时向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汇报或整改不及时的;

(三)不按照要求对外公示相关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工作时限、申请材料等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的;

(四)不按照要求履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制度的;

(五)不按照公开内容依法履行行政权力的;

(六)不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行政权力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服务表格、受理条件、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电话、承诺期限、岗位职能、办理人员等静态信息的;

(七)其他阻碍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

第八条因承办人过错或失误造成的,承办人承担责任;经过批准后造成的,批准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负责人指使或授意造成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造成过错的责任人,由公司领导或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坚持过错不改或者阻碍对其过错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应当自调查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二条处理决定应当通知本人。

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应当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揭发、检举,并依法查处。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明察暗访制度

为全面、真实的了解公司机关及各部门科室各项工作的

具体落实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达到表扬先进,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机关及各科室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明察暗访制度是指在公司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为有效提高效能建设水平及机关及各科室工作作风状况,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定期或不定期地直接到各科室进行明察与暗访的制度。

第三条明察暗访的内容主要包括“十条禁令”和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明察暗访的形式包括:一是即时检查,即随机进行检查;二是督导检查,即对公司党支部的重大工作部署从确立、实施、完成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三是专项检查,即组织专门人员,制定专门方案,有针对性的检查。

第五条有针对性地邀请群众代表、效能监督员、服务对象以及相关科室参与明察暗访,了解各科室效能建设的真实情况。

第六条对于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即时反馈给所在科室,并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条款追究有关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各科室应按照本制度,结合各科室实际,建立完善明察暗访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必须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上的责任。

二、追究的原则:坚持失职必究、错罚相当的原则;坚持责任追究与教育防范、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失职追究范围

1、不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

2、服务意识不强,作风简单粗暴,让服务对象觉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人难找、事难办,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的;

3、缺乏责任心、事业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绝、放弃、推诿、不履行职责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该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办事人宴请或索要礼品、礼金的;

6、违反机关管理及工作制度,无故旷工、外出不请假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经常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致使服务对象找不到人,给服务对象带来损失的;

7、对上级或领导安排的工作,无故不落实、不执行、不完成或执行不力,或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

四、失职追究种类

1、诫勉教育;

2、通报批评;

3、警示训诫;

4、调离岗位。

五、失职追究办法

根据失职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办法予以追究:

1、情节较轻的,对其实施诫勉教育;

2、情节较重的,给予警示训诫或通报批评处理,并做出处理决定或通报,受到效能告诫或通报批评处理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3、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处理,或作其它组织处理或移交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效能投诉制

一、受理和处理服务对象(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被投诉人”)的行政效能投诉、适用本制度。

二、设立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设在公司综合办,投诉电话:2311599)和意见箱,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行政效能投诉。

三、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投诉人对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

2、调查处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四、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在处理投诉工作中行使下列职权:

1、要求被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就被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

2、要求与被投诉人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协助调查。

3、要求被投诉人在规定时限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义务。

4、责令被投诉人停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命令的行为;对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投诉的,要逐件拆阅、登记和及时处理。

5、要求被投拆人对所造成的危害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6、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机关提出对被投诉人给予效能告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措施的建议。

五、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对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下列行为进行的投诉应予受理;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或无正当理由,脱离工作岗位,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或损失的。

3、不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

4、执行公务言行不文明、作风粗暴、态度生硬以及有故意刁难行为的。

5、对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的。

6、其他使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服务行为。

六、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为投诉人保密,不得将投诉材料原件(复印件)转给被投诉人。

七、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投诉的受理登记,自办、转办、督办、反馈、回复和归档立卷等工作,做到及时、恰当、正确、规范。

八、公司行政效能投诉室根据职责权限、必须在接到投诉(包括转办)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要求给予答复的,应及时答复;需要转办的,应当在当日转交有关机关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在向投诉人或者转办机关说明理由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九、对转办的投诉事项推诿不办,查处不力、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由有权机关给予承办机关和有关责任人警示训诫、通报批评或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结果,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评估和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

效能考评制

一、考评对象:公司机关各科室、部门。

二、考评内容:以效为主要目标,以德、能、勤、绩、廉为重点,严格执行公司年初制定的《机关效能考核办法》。

三、考评办法:采取自查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在年度工作考评考核时一并进行。

四、考评档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五档。

五、奖惩办法: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优秀等次时优先考虑,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给予适当控制,单位两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两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第一责任人警示训诫。

公司工作人员诫勉教育

和效能告诫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是按照一定程序,对系统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但尚未达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程度,进行批评教育的两种形式。

第三条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但未造成后果的,应给予诫勉教育:

(一)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引导、联系办理有关事项的;

(二)无故脱岗、离岗,应委托却未委托他人代办其所承办业务的;

(三)不允许管理、服务对象查询与其自身利益相关,且不涉及保密内容的事项办理结果的;

(四)对来办事或电话询问的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不理不睬或刁难、训斥的;

(五)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但不及时办理的事项未出具回执的;

(六)上班迟到、早退或有事外出不请假,经指出不改的;

(七)其他需给予诫勉教育的。

第六条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效能告诫:

(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的;

(二)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三)违反岗位责任制、政务承诺制等规定,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四)工作中作风粗暴恶劣、态度蛮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产生不良后果的;

(六)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

(七)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

(八)乱收费、乱罚款违反国家规定的;

(九)一年内被诫勉教育达两次的以及其他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部门主要领导、分

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诫勉教育:

(一)一年内本单位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达三人(次)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诫勉教育;

(二)一年内本单位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达两次的,给予单位分管领导诫勉教育;

(三)一年内本科室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一次的,给予科室负责人诫勉教育。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效能告诫:

(一)本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影响效能建设工作的;

(二)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而未实施,以及对相关人员包庇袒护或干扰调查的;

(三)本单位对上级机关转办的投诉件,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的;

(四)本单位在效能建设工作考评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

第六条宣布效能告诫决定时,应与被效能告诫的对象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下达《效能告诫通知书》。凡受到效能告诫的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第七条效能告诫材料应存入本单位文书档案,分别存入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对象的组织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

第八条受到效能告诫的工作人员有申辩的权利。对本人受到效能告诫不服的,可在收到《效能告诫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辩。受理机关应在收到书面申辩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维持或

撤销效能告诫的决定,并给予申辩人以书面答复。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系统工作人员。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岗位责任制。各级机关要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服务承诺制。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实行承诺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服务事项、内容、程序、标准、依据以及监督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反映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所作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三)限时办结制。各级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凡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时限,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四)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有关事务时,

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不得相互推诿、态度生硬,必要时要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AB岗工作制。各级机关要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AB 岗工作制度。即当A角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承担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A、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缺位。凡面向社会、基层的窗口单位,其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事项的相关岗位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有必要的单位要推行全员AB岗工作制。各单位的AB岗设置情况要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行政审批中心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六)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发生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单位领导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单位发生作风和效能问题,给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按照《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惩戒办法(试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越安监管〔2005〕4号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科、室: 为规范局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局机关工作制度》现予印发,并从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 附件:一~八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五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制度通知 抄报:市安监局,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区府办、机关党工委、区人劳局、区有关领导。 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一、越城区安监局机关政务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越城区安监局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越城区安监局各科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职责、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审核事项; 三、办事纪律、投诉办理程序;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公示栏等形式。局各科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局纪检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部门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纪检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纪检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二、越城区安监局机关首问负责制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结合本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越城区安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科室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

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

目录 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1)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2) 出勤签到制度 (3) 请销假制度 (6) 工作议事制度 (8) 学习(会议)制度 (10) 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 (12) 公文管理制度 (14) 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16) 西古委发〔2012〕5号文件 (18) 西古委发〔2012〕6号文件 (32)

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签到。 二、不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赌博,上网打游戏、聊天。 三、不准推诿职责,行政不作为。 四、不准对来访群众无礼貌,不接待。 五、不准延误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 六、不准工作不请示、不反馈,越权行事。 七、不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廉洁。 八、不准闲言是非,破坏安定团结。 九、不准环卫不洁。 十、不准衣冠不整,作风不检点。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为了加强机关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切实做到为政清廉,励行节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出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一、不准公费接待未经请示批准的任何来人来客。 二、不准喝瓶装酒。 三、不准发包包烟。 四、不准陪客人数超限额(最多不超过三人)。 五、不准接待超标准 六、不准未经请示采购任何办公用品。 七、不准未经请示批准打印任何资料。 八、不准未经请示公费租用车辆。

出勤签到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必须出勤、签到。国家法定假日休假。(休假期间执行值日轮休方式)。 2、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上午8:30-9:30为到岗签到时间、下午17:00-18:00为离岗签到时间。 3、每人每月出勤签到达20天以上的为全勤。少于20天又无正当事由核销签到的为缺勤(全勤为22天,扣除事假因素2天)。 4、每天上午8:30至9:30为考勤签到时间,迟于9:30签到为迟到,早于下午6点离岗为早退。无正当事由不签到的或假满不归者

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与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总结汇编.doc

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与领导班子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总结汇编 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负责联系、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二)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工作指导,着力构建有利于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三)总结、推广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做法,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及时征求乡镇(街道)对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联系方式 主要采取走访、座谈和调研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联系计划。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实际,协调分管室制定联系工作计划。联系前要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联系点有关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二)深入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保障和促进跨越发展”、“如何更好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三)及时汇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协调分管室对调研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最后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常委会审核。落实工作联系制度情况将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

领导班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总结 半年来,夷陵区质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着力促进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重视学习宣传,领会精神实质。于2月中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并通过局域网站、电子屏刊播“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的具体内容,让全体干部职工耳濡目染,分科室开展专题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深入理解“八项规定”的内涵,深入查找分析自身存在不足,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严格督办检查。依法引导、鼓励、支持社会舆论、新闻媒体与网络监督,积极鼓励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深入群众,问计于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和民情民意。局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半个月时间,分别在企业、分管工作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虚心向企业、干部职工征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服务基层等方面的工作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三是落实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能。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局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中公示。实行首问负责制,全局工作人员遇到群众申请办理相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最新)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单位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经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就x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以及区工委、管委的“十四条”实施方案,按照《x试验区工作绩效督查考核暂行办法》(x发〔x〕13号)和《x试验区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x发〔x〕24号)的规定,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大力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区工委、管委领导下,由区机关效能建设考评领导组负责,区督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 三、考核对象 区工委各部门、直属单位,区管委各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区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办。以上单位共64个,为便于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一)区属部门和“两院”(42个):纪工委(监察局)、工委(管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政法委、统战宣传部、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局、教育和体育局、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分局、社会发展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科技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台、金融办、扶贫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重点工程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人武部、工会、妇联、法院、检察院。 (二)区垂直管理单位(18个):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分局、供电公司、邮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村商业银行、工行x支行、中行x支行、邮行x支行、徽行x支行、烟草分局、石油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原则上仅限于被考核单位的区本级机关,部门下属单位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 四、考核内容 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考核计20分,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计50分,领导评价计20分,社会评议计10分。 (一)单位履职尽责(20分)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四条机关效能建设应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各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机关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五条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福州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设诉,并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均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第六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效能问题,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在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界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对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_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_规章制度 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 一、不准讥讽、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到尊重学生,善待学生,教学相长。二、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做到语言规范,文明执教,教书育人。三、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或有偿家教;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四、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和吃请;做到廉洁从教,不谋私利,为人师表。五、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做到备课充分,讲课精练,作业适量。六、不准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信工具;做到仪表大方,举止端庄,率先垂范。七、不准埋怨、指责学生家长;做到尊重家长,相互沟通,共同施教。八、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荣誉;做到诚信为本,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九、不准擅离职守或消极怠工;做到遵规守纪,严于律已,勤奋执教。十、不准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十做到相关内容:餐饮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做到既有利于开展业务活动,又有利于提倡勤俭节约、提高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如下:一、定义本办法所称招待费,是指因公务活动或业务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 “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细则 xx年是建党90周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根据教育局指示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结合我区“师德师风建设年... 汽车客运站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保龄球馆收银员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1、客人进馆消费打球时,预先交押金,由收银员开出押金收条(一式三份),将第二联交球馆服务员作为开道的凭据,第三联交客人留底。 2、球馆服务员接到收银员传递的押金收条后,注上开道时间及球道号,并给客人开道打球。 农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农药管理工作,作到事事时时讲安全,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农药的保管和使用方面,xx安委会特制定:⒈凡是公司统一接种或统一投放的农药,必须由公司统一购进并保管使用,严禁小家户私自购买,并自作主张投放使用... 汽车客运站公司“三品”查堵制度 1、认真做好旅客进站行李安全检查; 2、安检员在工作岗位中严格把关,发现禁带物品应立即查获; 3、对查获的“三品”进行认真登记、保存并上缴派出所; 4、对已经安检合格的行李在票据上加盖“行李安检合格章”; 5、定期维护或更换在候车厅张... 公司企业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政部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 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2. 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3. 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新... 综合楼管理规章制度 一、出入证件使用规定1.进出综合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进入办公大楼时,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效能建设八项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效能建设八项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就是指实行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得制度。 2.岗位责任制就是我院依法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得重要措施。 3.制订岗位责任要科学、合理、严密,着重体现效率原则与责权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与充分履行职能得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各部门及人员要按照我院确定得职责,将各自承担得工作任务、目标要求等进行细致分解,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各部门与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将作为其年终考核得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与奖惩挂钩。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就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移交给其她部门(人员)办理得制度。 2.有关客户人员来我院办事(含来电),第一位接受询问得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得人员,负有为其服务得责

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得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4.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得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得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得,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得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及时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部门与承办人。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得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其她部门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与人员。 6.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院职能范围得,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7.有关人员来电话咨询得事项,属于接电话得首问责任人本人业务范围得,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她部门业务范围得,应将有关得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8.对于来投诉、举报得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得陈述,并做好记录。 9.对客户投诉、举报得问题或由其她单位、部门经手办理得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得,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客户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与反馈工作。 10.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得,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本办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办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各科室要按照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的有关内容,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当某一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止。 (四)各科室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为第一接待人,谁负责认真接待”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同时,凡首次接待来函、来电和来办事人员的科室和工作人员,视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 (二)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属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帮其办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

诺办理期限。 (三)对属其他科室单位或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帮助联系;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四)对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做好解释说明。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二)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务实高效,确保各项工作能全面顺利开展。 (三)开展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傲慢、不耍态度,依法办事。 (四)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来我办办事的人员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属本职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依据、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作出

规章制度集团廉洁从业十不准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8377229.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集团廉洁从业十不准 集团廉洁从业十不准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保证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都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二、不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财务制度。对各项经费要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堵塞可能造成企业资金流失、浪费的各种漏洞;严禁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三、不准未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股东会)同意,违反企业决策程序,个人擅自决定企业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借款、重大捐赠、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

四、不准与供应商、工程分包商等暗箱操作、串通标底。利用工作权力之便,对供应商进行苛、拿、卡、扣、要;泄漏集团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机密及供应商的经营信息;或者为其承揽本企业工程,或参加自己主管、参与的工程施工、物资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的业务,或为其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 五、不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漏酝酿讨论情况,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六、不准未经集团公司审批核定,擅自提高个人或小团体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及其他待遇标准。 七、不准在离职、离岗退养或退(离)休后3年内,从事个人、合伙或以其他企业名义从事或代理以原任职企业及所属企业为交易对象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私自利用原任职企业的业务渠道为个人或为他人牟取利益。 八、不准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已有或者私分,或者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影响)私自接受馈赠(包括礼金、礼券、礼品、红包、购物券、信用卡、支付凭证等),无法拒绝的,应在一个月内登记上交,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县委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水务集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集团开展以“转作风、抓落实、快突破”为重点的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和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三个突破年”工程的意见》的要求,狠抓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狠抓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狠抓重大项目的快速突破,全面提升水务集团各公司(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进“转型升级突破年”、“城市发展突破年”、“基层建设突破年”工程,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转作风、

抓落实、快发展”为重点,着力解决集团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作风不实、落实不快、服务不优、政令不畅、动机不纯等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使“庸、散、懒”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水务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到进一步增强,水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的目标,从而在集团上下形成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结合集团作风建设实际,这次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五方面突出问题: (一)作风不实,热衷于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自由散漫、碌碌无为混日子。 (二)落实不快,工作得过且过、不讲效率,碰到问题、困难能推则推、能绕则绕,能拖则拖,强调客观理由,常被困难牵着走。 (三)服务不优,工作效能不高,“吃拿卡要”、“中间梗阻”等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 (四)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公司之间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合力不够。

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任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各办公室总体职责和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五、岗位责任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首问负责制为了加强我镇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人员到镇政府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部门。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镇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人员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

中张发[2010]80号 关于转发《中共商州区纪委商州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支部、镇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商州区纪委、商州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商州区张村镇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 八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以“提升机关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突破发展”为主题的“效能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限时办结制为核心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规范机关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切实将效能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上,依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在全区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安排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依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宗旨,促进机关管理进一步改善,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促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努力争

创人民满意单位,大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突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制度建设的内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是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否定报备、绩效考评、失职追究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岗位责任制是指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各科室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2、岗位责任制是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制 1、凡第一个遇到来机关办事的群众或第一个接听群众询问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 3、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和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范围,但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不属于本单位或本机关职责范围的,首间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完善八项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完善八项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单位工作人员秉公办事,规范单位办事程序,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根据单位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建立本制度。 1、单位总体职能:我单位全称,隶属,下设。主要承担等多项工作。 2、岗位的职责及负责人: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站内日常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统计、信息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站内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工作。由同志负责; (2)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及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与仲裁等工作。由同志负责;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专项审计。由同志负责; (4)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依法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管理、培训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监督检查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管理、培训农村财务审计人员,依法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指导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由同志负责; (5)农经统计及车辆维护: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负责开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以及农民收入的调查、分析和统计等工作,由同志负责。 3、实行岗位责任制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4、岗位责任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岗位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十项制度)

新堡镇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遵循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 一、总体职责 镇党委、政府行使对镇域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集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调查研究并拟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镇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升级。 4、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引导和发展股份合作、个体私营企业。 5、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多种经营。 6、抓好镇域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本镇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 8、抓好本镇财务管理,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审工作。 9、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10、负责做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11、负责镇机关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作医疗工作。 13、负责制定特大疫情防治、抗洪、防震减灾等紧急预案。 14、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组检、文秘、群团组织、宣传、档案、保密、统计与信息,人武、人大、民政、统战、宗教业务协调管理工作;抓好会务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度,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镇村两级治保、调解网络组织,加强信息联络联系;检查、督促考核各村及驻镇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及时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包括劳资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承担信访日常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开展“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切实抓好禁毒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好平安创建和预防刑事犯罪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农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镇农、林工作规划;检查指导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及农林新技术的推广;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镇村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建设与管理;协助抓好镇、村文化室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县上的文艺调演;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国土资源管理站、水利站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集镇建设和国土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并组织实

办公室十不准条例范本

办公室十不准条例范本 篇一:办公室“十不准”条例 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现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发布“十不准”条例,具体条例如下: 一、遵守作息时间。在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办理私事。 二、实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工,一般请假不得超过两天,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两天以上者需有总经理批示。 三、强化值班制度。不准漏岗,值班时不能酗酒、抽烟或搞娱乐活动。在节假日时间,相关项目经理或其它相关人员不得将手机或电话关闭。 四、坚持文明办公。不准闲谈扯皮、大声喧哗、上网游戏。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勤奋工作。 五、注意保持卫生。不准在办公区域吸烟、就餐、随意吐痰、乱扔拉圾、室内外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在吸烟区吸烟的要将烟头掐灭丢到垃圾桶内。 六、爱护集体财物。不准损坏物品、用具,各种用品要合理摆放, 妥善保管。 七、加强安全防范。不准带无关人士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如有家人接待,在接待室进行短时间接待。下班后,门窗桌柜要锁好,贵重物品要加强管护。 八、厉行勤俭节约。不准随意浪费纸张、水电,禁止电话私用,下

班后要切断电器电源。 九、树立保密意识。不准泄露机密,文件传阅、签批要符合规定, 重要资料不得外借。 十、实行大事报告。不准隐瞒、包庇问题,如发生意外事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报告。 以上制度依照员工管理办法中的行政罚款制度进行处罚,每项每条罚款30元,每年如累计三次违反十不准条例,或违反条例三项以上,予以通告批评?并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并扣除当月工资。 行政部 20XX年5月15日 篇二:办公室办公十不准 一、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岗位办理私事。 二、实行请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工,一般请假不得超过两天,出县需主要领导同意。 三、强化值班值宿。不准漏岗,值班时不能酗酒或搞娱乐活动。 四、坚持文明办公。不准闲谈扯皮、大声喧哗、上网游戏。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勤奋工作。 五、注意保持卫生。不准随意吐痰,乱扔拉圾,室内外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八项基本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有关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机关效能建设,现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效能建设重点要建立以下八项基本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或打电话办事被首问的人或接电话的人,只要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只要对方求问,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并负责解释、联系。如有群众上门办事,要热情接待。否则以失职论处。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材料、手续是否完整齐全。 2、服务承诺制。实行服务承诺制是检验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的有效形式。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实行社会服务承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在健全承诺内容上要根据本机关业务工作重点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充完善服务承诺内容。在制定承诺标准上要实际、实在、实用。对服务事项、内容、标准、时限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实行量化管理。在落实承诺责任上要重点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查纠群众反映的违诺现象,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 3、限时办理制。凡上级机关和领导的决定、交办事项要坚决执行,限时办理,各部门在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文件,必须在四天内(节假日扣除)回复,特殊、紧急的文件按紧急程度尽快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而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凡法律法规对有关管理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的,各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审批时限,并公布于众,超过时限又无正当理由没有批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机关应予补办手续;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告知办理时限,杜绝推诿、扯皮、误导现象发生,部门之间在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方面,协办部门必须在二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 4、岗位目标责任制。各股队要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加强跟踪考核,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做到科室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加强内部跟踪考核,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5、政务公示制。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职责身份公示,主要公示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做到职责上墙、挂牌上岗、持证执法;二是办公制度公示,科室分布、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收费(罚款)项目及标准公布上墙;三是实行人员去向公示(设立工作人员去向牌),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在岗的,要明确人员代为办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说明;四是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外出执行收费(罚款)业务时,要主动向收费(罚款)对象出示收费证、收费(罚款)依据、项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和执行人身份职责。不出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五是公开单位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资金往来,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6、否定报备制。经办人员对群众申请事项按权限予以否定的,必须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备。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要向办事群众耐心解释。否定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予以办理的;(2)属于保密事项不能公开的;(3)须附送的证件资料或办理手续不完整的;(4)不符合办事程序或违反操作规程的;(5)超期或不到办理时间的;(6)其他不能办理的事项。 7、实行效能考评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干部考核管理的办法,推行量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在机关全面推行效能建设的同时,选择一批与我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关注的机关单位和岗位作为考评的重点,采取组织验收和社会各界评议相结合的形式,以群众评议为主要标准,对效能建设情况及成效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公布。

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些措施和办法

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些措施和办法 机关效能建设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是一项综合性、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其领域广阔,内容丰富。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以强化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作为生产力中最基本、最活跃因素的人的素质,这是发展快慢、好与不好的决定性因素。提高人的素质要靠教育和学习,要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激励和保障机制,在机关大力倡导“以勤奋学习为乐,以知识更新为荣”的良好风气,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当前,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抓住思想政治建设根本,大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公正”、“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把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整合起来,努力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要坚持把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解决“知识贫乏”和“本领恐慌”问题。要通过理论、业务及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开阔广大干部的眼界,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保持追求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状态,不断适应加快发展的需要。 2、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就失去了其核心内容。要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建立全方位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机制。一是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规范机关管理。要制订和完善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公文处理、车辆使用、印章管理、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三是规范各类议事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会议制度,办公会议规则、机关工作规则,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保证依法、依规议事、办事。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属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承诺、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的,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干部任用、人事安排、项目审批等问题和环节作为重点。通过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参与监督,使行政权力的运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 3、以绩效考评为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实施绩效考评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要注重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行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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