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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办公网络包括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及内部网络OA系统。

二、公司网线接入、调试由行政部主管负责,如有线路调整或增加,需由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同意,由行政部主管进行布线、调整和分配内部网络地址等工作。

三、行政部主管根据岗位职责做好公司机房、网络和网络设备及计算机的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保证网络设备和计算机的良好状态,保持网络的畅通;对内部网络进行建设、更新、维护和管理;做好内部网络地址分配与管理;对公司员工网络使用、网络安全防护等进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与操作水平;对公司网络发展提出规划和建议;对公司对外网站进行实时更新。

四、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五、公司上网计算机由行政部行政部主管统一安装杀毒程序和网络安全防护软件,并经常维护和升级。如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发现计算机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进行杀毒处理,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行政部网络主管报告;网络主管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计算机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如网络主管不能处理解决,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主管主任处理。

六、加强移动载体的管理。要加强对硬盘、U盘、光盘等各类移动载体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操作;涉密移动介质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对有保密要求的计算机和载体,不得联接在互联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上网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操作,确保网络安全;上网计算机内重要资料,比如公司重要文件、人事任免、纪检监察、改革重组、工资、各种保险、财务信息等,不能设置为共享资源。

八、网络信息及安全管理

1、互联网络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后果自负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制作、发布、复制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上网信息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利用网络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国家秘密级(含秘密级)以上的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3、公司内部局域网的信息安全监督和保障工作,由行政部牵头、各部门共同配合,在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信息发布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4、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行政部行政部主管要对上网信息进行监控和备份。

九、未经公司批准,不准以公司名义建立网页或博客等;严禁登陆不健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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