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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

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
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粤卫〔2010〕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纠风办,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

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我省在实现药品阳光采购后,继续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已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这项制度,现将《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光用药制度对规范医生用药,实行全方位监控,特别对处方内容、治疗费用和药品种类等重要信息做到适时监管,有利于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有效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病人医药费用。有利于通过阳光用药监督系统的建设,将医生开方用药推向“阳光”、“公开”,阻断医生开单提成的意念,更好地保护医务人员。

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和监督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要抓好落实。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时限和工作目标,协调配合。各级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积极推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珠江三角洲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三级医疗机构2010年底前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阳光用药电子监督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由医疗机构建立阳光用药监督系统,并健全阳光用药制度。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基本实现阳光用药。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纠风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附件:

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在全省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阳光用药制度的基本内容

阳光用药是指通过计算机科学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对医生处方用药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在线追踪监控,

从而实现对医疗机构非常态化用药现象的及时发现、预警提示、评价分析、纠正改进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干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的专门用以监管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

阳光用药制度包括阳光用药的基本管理规定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

广东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都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

二、阳光用药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阳光用药的监督管理,制定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推进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成立阳光用药专家组或委托相应机构承担阳光用药工作的指导、评价、监督工作。

省级阳光用药专家组负责对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卫生厅直属各医疗机构的阳光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协助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医疗机构执行本规定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全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情况,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负责全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技术咨询、综合评估。

市、县(区)阳光用药专家组负责对本地区医疗机构的阳光用药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协助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医疗机构执行本规定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本地区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情况,进行相应的技术指导。负责本地区医疗机构阳光用药技术咨询、综合评估。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阳光用药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医疗机构应把阳光用药作为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阳光用药的评价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设“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任组长,由医务、药学、信息、纪检监察、院感等部门的人员和临床专家组成,开展日常工作。未设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诊所,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阳光用药日常工作。

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的职责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每月将本单位上月阳光用药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阳光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并进行通报和公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阳光用药制度的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阳光用药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阳光用

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阳光用药的自觉性。

医疗机构要规范阳光用药相关数据的采集、归类及上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开通医院领导、医务、药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时监控界面,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及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掌握各科室的用药信息,实时对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并在院内通报。暂时没有条件建立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的医疗机构,其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每月应将监控情况以书面方式在院内通报。

医疗机构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应加强对医师处方质量管理和临床阳光用药管理;定期开展单品种用药金额、医师用药、科室用药监控,处方点评等工作;定期开展临床用药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品种用药金额监控公示内容:使用金额排在前10位的药品规格、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每月内部公示一次。

(二)临床用药监控公示内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医院药品收入比例,科室药品收入比例,抗菌药物用药金额占全院总用药金额的比例,门诊和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注射剂使用率,每张处方平均金额、平均用药品种数,单张处方金额排序前10名处方明细等,每月内部公示一次。

(三)处方点评方法及公示内容:处方点评方法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进行。根据处方点评的结果,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内部公示。

(四)重点加强大金额处方筛查,对抗菌药物(品种、分级、用量等)、辅助用药、能量补充用药等不合理使用或存在明显配伍禁忌的处方,进行重点检查。

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每季度应对使用金额排在前列的药品,抽取相应病历进行分析评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必要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

医疗机构每季度对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中的辅助用药、抗菌药物,可采取暂停采购或减量采购的措施。对使用上述辅助用药、抗菌药物用量前几名的医生,由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向医生本人发出书面通知,由医生本人写出使用该药品的书面说明;必要时,由医生本人向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或者在医疗质量会议上陈述使用该药品的理由。

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总金额的比例。三级综合医院≤20%;二级综合医院≤25%;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使用比例,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近三年的使用情况制定,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应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将规范用药情况纳入医德考评内

容,同时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挂钩。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阳光用药监控小组发现的突出问题、药品动态监管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及举报反映的药品使用问题等,进行干预并有针对性地核查,必要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

四、阳光用药制度的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阳光用药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定期对阳光用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阳光用药工作的医疗机构责令其整改;严肃查处药品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具备条件的地方,应以市或县区为单位建立统一的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通过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用药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检查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没有统一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的地方,应直接抽取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医疗机构阳光用药监督检查及评价情况定期向当地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进行通报。纪检监察纠风部门对严重违反用药规定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理;对严重违法的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不建立阳光用药制度的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其工作人员存在严重不合理用药行为的,除对有关人员进行纪律处理外,还应追究医疗机构领导的管理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和纪检监察纠风部门每年应对阳光用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阳光用药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1、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的定义是指临床实际使用 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2、指导思想: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保证医院药学服务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重要性: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 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5、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 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6、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 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7、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 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通过《药师与医师联系表》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8、临床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 核准,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2018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纪委和区厅、市局卫生系统党风廉政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实施“安康工程”,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新成效,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教育。 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大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和长效性。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卫生工作者依法行政、廉洁从业意识。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研究和解决影响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以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重点,深化“安康工程”。 加强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领导的责任。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不良记录,并坚决按照药品集中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理。 为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保证医改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卫生部的部署,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使之成为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成为卫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 “服务好”是医疗卫生工作宗旨和作风的体现。医务人员要改善服务态度,热心对待患者,杜绝生、冷、硬、顶、推、

中药用药咨询管理规定

中药用药咨询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用药咨询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院中药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促进中药师与患者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促进患者合理用药,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4号)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中药咨询窗口主要为门诊患者提供中药咨询服务,是中药房重要的服务岗位。原则上由主管中药师及以上人员承担本岗位工作;但由于资源有限,有时日常咨询工作有中药师担任,但必须经过定期培训和考核之后方可承担。 二、中药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胸卡,准时上班。 三、负责中药咨询窗口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中药学知识,熟悉本院中药的给付标准、质量标准、配伍禁忌、毒麻中药饮片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 四、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及一定的工作技巧,接受咨询应主动、热情,做到语气温和、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以增强与患者的亲和力,使患者把药师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愿意向其倾诉自己的感受和与用药有关的问题;解答咨询应言简意核,通俗易懂,少用专业性术语,多用确定性语言;回答要自信,以增强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信心,提高用药的依从性。 五、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对复杂的、有代表意义的问题应详细记录。定期汇总中药咨询内容,归纳典型案例向其他药师反馈交流。 六、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疑问进行解答,咨询内容包括:

1、煎药方法(先煎、后下、包煎等),煎煮的药量,使用方法,服药时间(饭前、饭后、晨起、睡前等),服药的饮食禁忌。 2、中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中药的禁用、慎用,药物的相互作用,特殊病人(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机体器官功能异常者)的特殊给药方案。 3、患者的用药史、过敏史、生理状况等药学内容,还可能涉及患者的家庭、隐私、心理状况、经济情况等社会内容。 七、及时收集、整理中药用药安全不良事件,并在系统上报。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超说明书用药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临沭县中医医院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可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 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 生。

20XX年药店工作计划[工作范文]

20XX年药店工作计划 篇一:20XX年药房工作计划20XX年药房工作计划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继续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 管理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处方书写质量的管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并评析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处方书写,对不合理情况进行实时通报。 严格把关杜绝滥用抗菌药物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 菌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滥用,控制药品费用在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定期抽查处方并点评,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的处方先予以沟通,沟通后仍不改将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处理。医院规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药物,科室应凭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到感染控制科主任处登记、签字后再到药房取药。紧急情况下可越权使用,但处方量仅限 天。 门、急诊抗菌药物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量。 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五专保管与储存麻 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 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

登记此五专应该严格执行,缺一不可。对于不合格处方立即退回,不可发药。对于麻醉药品处方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张都必须严格审核方可发药,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要将处方退回。对于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杜绝人情处方、领导处方。 四、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我院20XX年的用药基本目录, 并保证目录内的药 品供应,保证临床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网上采购的各项工作。 五、提高药学服务及药品质量以提高质量为重心,逐步建立质 量、安全系统。集中精 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绩效,这是药剂科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加强服务过程的标准化管理,突出科室职能,对药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工作,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监控,减少抗菌药物

14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的管理制度

涉县柴敏大药房 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编号:GSP-CM-ZD-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第1版 变更记录:变更原因: 1、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师、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 4、责任: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工作内容: 5.1药学服务咨询指导的内容: (1)接受购药者的用药咨询,解答购药者疑问。 (2)可以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 (3)在营业区内开展药学保健知识和合理用药的宣传指导,对特殊患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为购药者提供清理家庭小药箱的建议。 (4)解读医师处方或病历卡上医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正确介绍购药者所购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有效期、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并提醒用药者注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要时提出去医院就诊的建议。 (6)主动了解购药者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及用药指导。(7)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8)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 (9)参与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关于药学知识和药学服务能力的技能大赛培训工作。 (10)开展自我治疗指导,提供有关药品的用途、禁忌等专业知识,作出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建议,协助开展药学服务的评价。 5.2企业执业药师应当以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以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为己任,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5.3药学服务行为应当科学、规范并确保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5.4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质量与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用药咨询与指导、药品售后与病患追踪服务、合理用药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购进与储存、处方审核与调配、药品拆零与分装销售等业务必须由执业药师亲自执行并负责。 5.5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条件,如相对独立与封闭的药学服务咨询台或咨询区(室)、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工具书(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业务执业指南、电脑、网络)及资料,并适当保存病患的用药记录,满足执业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需要。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者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

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验收标准

全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验收标准(100分)

药学部 1、 实施阳光采购。 按照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 运用信息化平台,使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供应在网络平台上“阳光操作”,切实做 到药品遴选供应公开、公平、公正。 2、 建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及其遴选和调整规则。 查看医院阳光采购制度 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记 录。 未实行阳光采购供应扣 2分。 药学部 1) 建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方法和程 序,并形成制度和规范。 2) 药品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应按规定控制在合理范围: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500种(中成药品规数W 300个,医院自制制剂除外),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 1000种(中成药品规数W 200个),二级专科医 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 600种。 3) 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抗 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 )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关政 策规范制订。具有相似或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4) 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调整应严格执行卫生部令第 53号《处方管理办法》 中第四章第16条的规定。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5) 为确保临床用药,在确定入选品种时,另按票数高低确定备选品种,必要时经药 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意后可按照遴选票数高低确定替补品种。 3、建立新药引进、药品增补和品种更换、淘汰制度。 1) 建立规范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种增补和新药引进制度。医疗机构应确定药品增 补和新药引进评审的基本原则,规范药品增补和新药引进程序。药品采购目录品种 更换、淘汰,也应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2) 建立规范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种替换制度。 3) 建立规范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种淘汰制度。 4、规范药品临时采购行为。 1) 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2) 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采购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如遇特殊临床需求, 查看医院药品供应目 录,遴选和定期调整制 度和运行。 查看医院基本药物供应 目录。 查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 期评估及工作记录。 查看医院确定药品供应 目录工作流程。 有纪检纠风部门人员参 与药物遴选会议的记 录。 本部分限扣4分。 无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扣 1分。 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 数超 标,10中以下扣1 分,10种以上扣2分。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与要 求与实际不符各扣1分。 药学部 查看医院基本用药供应 目录品种增补、新药引 进、替换、淘汰的相关 制度性文件。 查看医院药品采购目 录,检查随即抽取专家 及投票的原始记录。有 新药引进投票记录。 查看医院相关制度性文 件。 查看医院临时采购记 本部分限扣2分。 未建立规范的基本用药 供应目录品种增补、新 药引进、替换、淘汰的 制度扣1 分。 未按制度的增补、 替换行为扣1分。 未经75名专家投票而购 入新药,不得分,并给 与通报批评。 本部分限扣2分。 未建立规范的药品临时 采购制度扣1分。 药学部 引 进、

阳光用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阳光用药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降低病人医药费用,确保把“阳光用药”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阳光用药的基本内容。 (一)阳光用药:是指通过计算机科学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实现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对医生处方用药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在线追踪监控,从而实现对医生非常态化用药现象的及时发现、预警提示、评价分析、纠正改进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干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二)阳光用药网络监管平台: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的专门用以监管医院阳光用药情况的电子信息系统。 二、健全阳光用药组织机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成立“阳光用药”监控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药剂科、院纪委、信息科、院感科等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药剂科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阳光用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职责是:结合本院实际制订阳光用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每月将本院上月阳光用药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本院阳光用药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分析,并进行通报和公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完善医院电子信息平台,建立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由医院主管副院长牵头,联合院纪委、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等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 (一)在没有实行“医生工作站”电脑系统前,在医院HIS系统上增加一个“用药监控管理”子系统,设置药品用量排名模块、药品金额排名模块、临床医生处方金额监控模块、临床医生用药排名监控模块、临床科室用药排名监控模块、药品使用比例监控模块等。 (二)增加服务器,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网络连接,将本院医生用药信息及时传送给纪检监察部门,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医生用药情况的实时监控。 (三)开通院领导、医务科、药剂科、院纪委等部门的实时监控功能,便于医院管理人员及阳光用药监控小组掌握各科室的用药信息,实时对用药情况进行监管并在院内通报。

护理用药安全与管理制度

护理用药安全与管理 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护士在安全用药中的作用一、 配药管药、、给药(注射、口服、外用、患者自用)、不良反应的监察医院有众多部门与用药安全相关,但护士是为患者配药、给药的直接操作者,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工作中担负着特别重大的责任。 实施医疗行为的最前线,护理———杜绝用药错误的最后关口 二、临床用药中的不安全因素1.医嘱处理方面因素:?医嘱开立后医生未通知护士,护士也未查对,造成执行遗漏?医生字迹潦草,书写不规范?医嘱开出错误 电脑录入错误? 2.药品保管方面因素:药物保存方法不当或过期高危药品与普通药品未分开放置每班清点流于形式 药物配置方面因素:3.配制时间过早、配制药物的剂量不准确、粉针剂溶、无菌观念淡薄解不当、未把好药物的配伍禁忌关给药途径不正确4.用药过程中的因素:、用药时间不合理、给药速度不合理、护士对药品作用与副反应缺乏给药方法不准确、全面了解、护士巡视观察不到位 5.药物因素:一药多名、药名相似、外包装相似、制剂多种三、安全用药防范措施1.药疗原则:根据医嘱给药。严格

执行查对制度正确实施给药(五准确:时间、剂量、药物浓度、途径、准确的病人)2.形成医疗安全文化氛围(1)加强护士安全意识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护士责任心教育,强化护士慎独精神,养成严谨的工作(2 作风。的工作环境,即建立一个保密、方便、3)营造一个“”非惩罚性(不归咎于个人的报告系统,使得医护人员愿意主动上报给药错误、分享经验,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让药师积极参与到临床治疗的过程和决策中,给予更多合4()理用药的建议。. 要求护士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隐患问题提出讨论,寻求积)(5 极有效的解决措施。 3.加强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护士临床药理知识)掌握临床药物相关知识:药物化学名、商品名、用法、1(剂量、途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熟练掌握各类常用抢救药物的相关知识。)参加医务科、药剂科的药物知识讲座。(2 3()科室建立药物说明书与配伍禁忌表,便于查询。(4)严格执行临床新药首次使用流程。,并通知”主班接到新药医嘱转抄到相应治疗单并注明A“新药治疗班向药房索取新药说明书。首位执行护士仔细阅读说明书,对说明书中主要不良反应、B 配伍禁忌用红笔划出,以起到醒目、提示作用。首位执行护士根据药物说明书核实医嘱是否正确,如有异议C 及时与医生联系。首位执行护士负责使用新药,新药续接瓶时要观察茂菲氏D滴管两种液体混合后有无变色、混浊,输液过程中主动询问患者用药反应情况。

临床药师工作及管理制度

郑州有源中医院 临床药师工作及管理制度 1、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协助临床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使病人不 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质量。 (2)开展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进行用药教育,宣传、指导病人安全用药。 (3)进行临床药学研究,为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供科学的监测或实验数据。 (4)承担医院临床药学教育和对药师、医师、社区医师进行培训,开展患者用药教育。 2、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 (1)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药物应用动态,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 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 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3、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 (1)首先到病房巡视病人、或通过电脑了解病人一般情况,和最新检查数据。 (2)参加医护查房,在查房讨论中提出用药建议;对病人用药进行指导,询问和观 察用药后的情况,了解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和食物间相互作用,保证安全用药,记入 药师书写的药历;如发现药物不良反应,进入不良反应处理程序;对病人用药后是否 需要进行血液浓度监测提出意见,并对血药浓度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根据参数制定和 调整给药方案; (3)对特殊病人的用药进行指导;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现场指导用药;

(5)向医生、护士以及病人提供药物咨询。 4、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 (2)临床药师每月深入临床查房应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3)临床药师查房可分为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和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两种。跟随临床医 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疗难点,查房结束应参加医疗小组的讨论。临床药师 单独查房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重病人、药物治疗复杂及严 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等)的重点病人进行查房,临床药师可结合查阅病历、与医生交流 了解病情后,对病人或陪员进行询问。每周至少进行1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 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 先查阅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 (5)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举行1次工作例会,交流心得、沟通信息、讨论疑难 药历; (6)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 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 予满意答复。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年终有总结; (7)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 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不漏报严重的药物不良 反应,每季度出版1期药讯; (8)根据临床需要和药物特点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设计、申请、采样、结果解释及用药调整,应积极做好检测病人状况及监测结果记录,积累群体药 物动力学资料。 (9)结合临床用药,积极开展病历、处方分析等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每年确立 1个重点用药调研课题,写出调研分析报告;积极与医护人员进行多方面的交流,从 中发现临床所急需的药学科研课题,促进临床药学科研的发展;每年至少开办一次药 学教育讲座,有讲稿,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 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对于未报或未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在超说明书用药时,医师应充分告知患者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并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住院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药房取药;门诊患者使用时到分诊处取《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签署知情同意书一份,交药房取药。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

阳光用药收集、分析、上报制度1

阳光用药数据收集、分析和上报制度 一、目的 通过计算机科学和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及数据库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医生开方用药、药品使用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对医生处方用药进行信息公开以及在线追踪监控,从而实现对医疗机构非常态化用药现象的及时发现、预警提示、评价分析、纠正改进, 最大限度地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及时干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二、阳光用药数据的收集 1.阳光用药数据的收集由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信息科、计管办、财务科、质控科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阳光用药相关的数据供药剂科汇总。 2.阳光用药收集的主要数据及分工 阳光用药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模块: 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实施情况:药品引进、增补和更换、淘汰;阳光用药制度考核;符合监控条件且使用金额居前十位的药品;不合格处方医生公示情况。该项由药剂科负责。

医疗费用情况:收支情况、门急诊医疗费用情况、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该项由财务和提供。 药品使用情况:药品供应目录品规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药物排名前30名及使用量最高的前三位医生、单张处方金额(药品金额)排名前30位的门诊医生,该项由计管办提供。 处方点评情况:包括门急诊处方、中药处方、住院医嘱、抗菌药专项处方点评,该项由药剂科及质控科配合完成。 三、阳光用药数据的分析 药学部门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重点监控处方或单个医嘱中药品使用的品种数、用量和金额(或治疗费用)等重要信息。对处方金额、单病种用药金额、抗菌药物及辅助用药金额进行筛查和排名。并将分析评价结果上报阳光用药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医务人员药物临床应用实施规范管理,对严重不合理用药的科室和医生进行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阳光用药数据的上报 所有阳光用药公示及上报数据经药剂科整理汇总须经业务院长审核,公示的资料交院办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广东省阳光用药直报系统的数据由药剂科负责上报。 五、要求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2020实用】医院制度-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合理用药工作制度 1、随着新药的迅猛发展,临床用药品种数不断增多,药物治疗的处方配伍复杂。为提高药物疗效,避免不合理用药,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加强医药合作,开展合理用药工作。 2、在医疗工作中积极推广《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根据本院及本地区药物资源的实际情况遴选出基本用药,定期制定和修订《×××人民医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人民医院医院处方集》,组织临床用药的评价,不断引进效价比高的药品品种,并淘汰效价比低的药品。 3、药师在调配处方过程中应做到严格审查、准确调配,发现处方用药或用法有不妥当之处,应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避免由于药物不良相互作用和其它不合理用药情况造成的药害,减少药源性疾病的发生。药师发药时要坚持核对制度,发药同时,要切实作好对病人的用药注意事项等交待工作。 4、加强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制度》,积极收集住院及门诊病人的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并做好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5、做好药师下临床工作,按照《药师下临床工作制度》,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合理选择、危重病例讨论及院内重大抢救工作。以药物动力学理论为基础,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协助临床合理使用药物,以达到个体化给药的目的。 6、积极开展治疗药物的药物经济学和药物流行病学的分析和研

究工作;做好上市后药品的药物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别是对抗生素类、抗肿瘤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要做到经常分析和研究。对门诊处方和住院病人的药物治疗方案,至少每半年进行合理用药分析。其分析结果作为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的指标之一。 7、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咨询工作,对医护人员、病人及病。人家属提出的用药问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资料。对不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应留下病人的联系方式,查到确切资料后再提供给病人。 8、做好合理用药宣传工作。向病人和社会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向临床医护人员宣传合理用药资料和新药情报,以促进全社会的合理用药水平。 实用医院制度 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 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最新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品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原则 (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在临床工作中,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超说明书用药应当有必要的科学依据、会诊意见、充分的临床实践和相关文献、研究报道。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 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留存使用科室。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治疗指南、专家共识、循证医学证据等),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医务处备案。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 1、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药师经

诚信建设

创建诚信医院工作方案 按照《卫生计生系统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院委会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做人,诚信做事”为目标的诚信医院创建活动,以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全院医德医风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高医院社会满意度,为人民健康提供保障,为加强我院诚信医院的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医院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的公益性机构,诚信是医院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和重大的社会责任。所以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以诚信作为立院之本,以诚信为荣,以损害病人的利益为耻,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病人提供优质、价廉、高效的医疗服务。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同时开展争创“廉洁诚信科室”、“廉洁诚信医生”、“廉洁诚信护士”等活动,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以廉洁诚信取信于患者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基本标准 (一)诚信服务,合理治疗检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廉洁诚信服务,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理、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现象,杜绝夸大病情、诱导医疗等医疗欺诈行为。不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诱使病人就医、招揽病人。

(二)打击商业贿赂,拒绝收受“红包”。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在医疗设备、耗材、卫生材料、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实行招投标制度,在医院内部建立完善和执行“阳光用药”制度。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权(职业)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回扣,为医药产品销售方牟取利益。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便利,索取、收取病人或家属“红包”。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把医疗质量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以及其他卫生材料。 (三)依法依规执业,杜绝无证行医。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设置科室,医院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坚决杜绝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或违规经营等行为。不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执业。医生、护士、医技、药技等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执业,不得跨类别、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实习人员和见习人员不得单独开展诊疗、护理活动,参加临床工作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规范质量管理,完善诊疗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实施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篡改病历行为;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持续改进方案;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对病人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等。不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

临床药物治疗合理用药的管理规定.doc

临床药物治疗合理用药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临床医师在临床用药治疗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二、合理用药是指医务人员在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选用适宜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和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三、临床医师在使用药品给病人治疗时,必须遵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对禁忌症、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要熟知,并详细询问病人的药物过敏史或对所拟使用的药品既往药品不良反应情况,避免禁忌症患者使用该种药品,因不负责任所致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当事医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中规定使用的药品,医师应根据规定,优先使用。医院药物治疗和药事管理委员会应首选引进此类的药品供临床选用。 五、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是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机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管理工作。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药剂、医务、院感、护理、检验、临床专家,主要工作包括:结合实际制定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根据医院合理用药情况提出合理用药目标和干预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定期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培训,努力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六、医务人员应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学术水平。 七、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证、药

合理用药点评制度及处罚标准

合理用药制度及处罚标准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我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要根据临床诊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临床观察指征和检验结果及时修正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作出分析。 3、临床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如因医疗创伤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辨症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4、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药理作用的药物不得联用或长期交替使用(包括同类的抗菌药、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及肽类、蛋白水解物等) 、医师制定药物方案时要根据药物的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的病情和药敏结果给以个体化用药,充分考虑到剂量、次数、疗程、给药途径,

同时考虑药物经济实用性,对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坚决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小药物对机体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目的。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用药医师,情况严重的要拒绝调配并登记,定期向合理用药小组汇报。 二、处方的管理及评价标准 ㈠、合理用药小组定期或不定对门诊处方及病历医嘱进行检查。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随机抽查门诊处方100张及病历医嘱不少于30份。并将不合理用药处方及医嘱上交医院质控小组进行评定。㈢、处方及病历医嘱的检查标准 1、按卫生部[2010]28号颁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附表1)的要求进行。 2、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要进行分级使用,选择药物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附表2) 三、不合理用药的处罚 将规范合理用药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与医德考评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评聘挂钩,达到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的目的,促进医务人员廉洁从业。 ㈠、处方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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