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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文件

川委办〔2007〕16 号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

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控制我省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的调整工作,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存量资源,增加存量供给。对办公用房确有困难的,应首先考虑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解决。确需新建、扩建和迁建的,应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界限,实行集中建设。

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省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省直厅(局)级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后核报省政府审批;各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

发展改革委核报省政府审批。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报市(州)政府审批。省直厅(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后核报省政府审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其中使用省预算内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核报省政府审批。市(州)、县(市、区)机关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委核报市(州)政府审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委审批。地税、工商、质监、药监等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局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见后核报省政府审批;系统内市(州)、县(市、区)级办公楼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核报省政府审批。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应按要求逐级上报。申报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应同时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入住办公楼的部门人员编制证明材料和具有审批权限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应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实行限额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总投资等控制指标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代

项目建议书)的范围,且应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型等,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所属接待设施或场所经营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实现与所属部门彻底脱钩。

二、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楼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办公楼面积标准要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办公楼主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的使用面积,要严格控制在《建设标准》规定的标准内。不得在办公区域内以任何理由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得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外装修要简洁朴素,办公设备的配置要科学实用。电梯、采暖、空调、供配电、弱电等设备以及各类建筑材料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凡新建、改扩建的,必须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成后应进行建筑节能测评。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

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要充分发挥限额设计在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方面的作用,坚决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州)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凡超出规定标准的,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一律不得受理。除明显物价上涨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一律不得突破和调整。

三、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建设办公楼的,在申报项目时要出具财政部门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意见。

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由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不再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投资和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应对项目施工图进行复核。对不按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要求编制的施工图,建设和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不得随意干涉。项目建成

交付使用前,由纪检监察机关、审计、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资金来源进行全面检查。

四、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各地、各部门要对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对招标交易单位不按批复规模、标准受理招标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对设计单位不按批复规模、标准设计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任务;对项目未按批复规模、标准实施,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向发展改革部门报告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业务。

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预算

支出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通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 年5月18 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党政机关’控制’楼堂馆所"’通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2007年5月19 日印

(共印2760)" 份)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障城乡规划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城乡规划 尚未批准的或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 事项未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 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执行住建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 式进行规划管理。针对创新、创业型等新业态用地性质的确定, 规划部门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适当创新性探索。 第五条 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与建筑容量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控 制性详细规划未经审批的,应参考其规划成果。尚未编制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应参照总体规划和编制研究成果合理确定。 第六条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 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原则上,老城区10亩以下新腾空地块用于“增绿增益”工程,不再用于开发项目。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七条建筑容量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3—

建筑容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 筑高度等因素进行控制。 第八条 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控制,旧 城区可适当降低。 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按有 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核心商务区、行政中心、城市标志性地段等特定功能区块或 单独编制详细规划地段的建筑容量根据其特殊的规划建设要求控制。 工业用地建筑容量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 土资发〔2008〕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工业项目内仓储物流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管理。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 目可根据其工艺需求按照建筑系数进行控制。 第三节地下空间管理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积极利用、合 理保护、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4—

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文档

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文档 Regula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bui ldings and buildings (Draft)

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楼堂馆所建设管理,严格控 制楼堂馆所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和适用范围】本条例所称楼堂馆所,是指 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包括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党政机关业务用房项目。 使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维修 改造楼堂馆所,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基本原则】楼堂馆所建设应当遵循经济实用、 严格审批、公开透明、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审批制】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严格 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资金】楼堂馆所项目建设,不得使用银行等金 融机构贷款,不得接受赞助或者捐赠资金,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集资或者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直接使用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等资金。 楼堂馆所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和会计处理。 第六条【特殊要求】新增办公用房应当首先由机关事务 管理部门统一调剂安排,无法调剂确需新增的,应当严格审批。适宜合并建设和集中使用的,应当统筹考虑。 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进行维修改造。 租赁办公用房,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符合建设标准和规范】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应当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适时修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本工程项目办公室共348平方米(长20米*宽8米*高,2层+阳台28平方米,1层高3.8米,2层高3.4米)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基础使用三七灰土两层30公分,底宽1.12米,槽深1.12米。 主体结构采用砖混结构,门窗全部使用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为立邦防水涂料,内部简装修:地板砖采用80*80防滑地板砖,内墙刮腻子并用立邦漆粉刷。 第二条工程承包形式 一、本工程由甲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造价 2、乙方因建设施工所需搭设临时建筑工棚,或租用民房,甲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日期 2014年 06月20 日至 2014 年08月10日。 第四条建筑材料供应、验收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坚持“先检测后使用,检测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有效工作日内,由乙方交工期质量保证金贰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工程竣工后甲方全部退还。 二、价款支付方式,材料进工地付总价款的10%,一楼封顶付总价款的20%,主体完工付总价款50%,竣工验收后付总价款的95%,质量保证金5%,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与工程质量和管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及有关单位的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返工所有工料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大小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提供水源和电源,保证足够的施工用水,用电容量。 2、加强质量、安全督查。 3、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的承诺和本合同签订之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符以本合同条文为准。 二、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办公大楼修建合同完整版

办公大楼修建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大楼修建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立合同单位: XXX公司(简称甲方) XXX建筑公司第XX工程队(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修建办公大楼一栋,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商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办公大楼。 二、设计单位:××设计院。 三、工程地点:××市××区××路 四、工程面积:××××平方米。

五、工程造价:××××××元。 六、工程质量:按图纸施工,符合国家施工规范标准。 七、物资供应: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办法,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购买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八、开竣工日期:按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本工程于×年X月X日开工,X年×月X日竣工。 九、竣工验收与保修:工程竣工前×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拖延验收日期,其竣工日期仍接通知竣工验收时间计算,误期的保管费和一切损失费由甲方承担,并付给乙方工程总造

规划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强化集团项目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设计管理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防灾抗灾、环境协调”,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办法如与国家规范、地方法规矛盾的,应以国家规范、地方法规为准。 第二章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委托 2.1总体、单位、单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外委设计,必须依据《工程委托单》,统一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委托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合同签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方案的修改、完成时限跟踪。 2.2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合同必须附有委托要求,规划设计要求必须包括设计效果、限额及主要材料、设备选型,出图数量、时间要求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及前期定位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审定。

第三章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管理 3.1所有大型项目工程,必须按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单项工程设计,工程主办部门负责编制《设计委托书》,并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 3.2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工程主办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工程管理部备案,方可送政府部门审批。 3.3初步设计图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跟踪及协调相关部门、专业的技术把关工作。 3.4凡能够自行完成的方案设计,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完成,外委的方案设计评审,由工程主办部门根据工程性质组织方案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安全性第一,其合理性、经济性、设计效果应以其具有的商业价值衡量,能为集团创造最大价值的就是好的方案设计。方案评审确认后,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3.5工程主办部门必须及时回复设计单位评审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按评审或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需重新送工程主办部门复核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方可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3.6设计合同必须要有设计限额及材料、设备选用要求。材料、设备选用,必须以“安全、合理、经济”为原则,“价廉物美”为标准进行选用,避免材料、设备选用不合理造成浪费损失。 3.7设计单位在提交设计文件时,方案设计必须有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必须有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宜有工程预算。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排等,财政部负责预算安排、指导开展资产管理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使用、维修等有关管理工作,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前款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关机构承担办公用房管理职责。 各级党政机关是办公用房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内部管理和日常维护。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应当登记在行政主管部门名下。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办公用房权属的登记主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的,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核准,可以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使用单位名下。 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等问题无法登记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公用房权属备案,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处置。 第六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分台账,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88号2017年8月18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三章建设资金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所称楼堂馆所,是指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 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第四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机关、团体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六条建设办公用房的,应当向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购置办公用房的,不报送初步设计。 根据办公用房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审批机关同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以合并编制报送。 第七条办公用房项目的审批机关及其审批权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审批机关应当严格审核办公用房项目,按照建设标准核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 第九条办公用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一)属于禁止建设办公用房的情形; (二)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 (三)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 (四)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不符合建设标准; (五)其他不得批准的情形。 第十条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项目,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施工等相关手续,不得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办公楼置换协议书

办公用房置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XX乡城镇发展规划需要,XX乡府大院整体搬迁,大院将部分改建为幼儿园,需搬迁置换XX司法所。9月15日下午,在自治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甲乙双方为实现各自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把坐落在XX乡人民政府办公大院内的产权完全属于甲方所有的XX乡农业推广站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和该办公楼一、二层(一层长米,宽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层长米,宽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两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所有权至二层天面楼板上端)的房屋所有权与乙方的XX司法所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占地面积长米,宽米,面积120平方米,房屋一层长米,宽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层长米,宽米,建筑面积平方米,两层建筑面积共260平方米)永久性互换,互换时双方承认对方的办公楼整体设施和构造完好无损。互换房地产勾图附

后。 二、本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甲方将农业推广站办公楼的一、二层腾空交付乙方,甲方交付的房屋必须确保水电完整,不破坏房屋原有装修及内部构件,符合使用条件。乙方将自己的办公用品搬出司法所办公楼并到置换的新办公楼办公,双方完成交付义务。同时,甲方保留乙方置换房屋前有5米以上的通行道路并负责修通连接街道的道口,确保乙方能正常出入。 三、置换完成后,双方置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即农业推广站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和一、二层房屋所有权完全单独归乙方所有,司法所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完全单独归甲方所有。任何一方在有必要进行房地产登记时,对方须及时无偿配合(含提供登记需要的相关凭证材料、签字盖章和其他配合义务)。 四、甲方保证对所置换的农业推广站办公楼房地产有单独的完全的处分权且该房地产没有任何债务负担和权属纠纷,乙方入住后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因为房地产权属或者债权债务问题对乙方进行干扰。 五、农业推广站办公楼的三(不含该层地板楼板)、四、五层仍归甲方所有,如果甲方转让或置换,乙方可以主张优先权。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如发生争议或有未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审批。国务院各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国管局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三、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四)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本工程项目办公室共348平方米(长20米*宽8米*高,2层+阳台28平方米,1层高3、8米,2层高3、4米)的施工由乙方负责。 基础使用三七灰土两层30公分,底宽1、12米,槽深1、12米。 主体结构采用砖混结构,门窗全部使用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为立邦防水涂料,内部简装修:地板砖采用80*80防滑地板砖,内墙刮腻子并用立邦漆粉刷。 第二条工程承包形式 一、本工程由甲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二、工程造价 2、乙方因建设施工所需搭设临时建筑工棚,或租用民房,甲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第三条工程日期 2014年 06月20 日至 2014 年08月10日。 第四条建筑材料供应、验收

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坚持“先检测后使用,检测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有效工作日内,由乙方交工期质量保证金贰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工程竣工后甲方全部退还。 二、价款支付方式,材料进工地付总价款的10%,一楼封顶付总价款的20%,主体完工付总价款50%,竣工验收后付总价款的95%,质量保证金5%,一年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与工程质量与管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及有关单位的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返工所有工料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大小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提供水源与电源,保证足够的施工用水,用电容量。 2、加强质量、安全督查。 3、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的承诺与本合同签订之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符以本合同条文为准。 二、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1988年10月26日成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0年8月24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0年11月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国务院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必须遵循"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合理发展经济、调整工业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妥善保护名胜古迹和有价值的古建筑"、"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勤俭建国和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不准"见缝插针";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成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外各区(市)县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参照本条例,实施规划管理。建设规划管理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大、中型生产项目。必须建设的项目,在作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选址、发给"选址意见书",一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建设具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业和项目。 第六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和其他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定点申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建设地点及范围,发给"定点通知书"。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划拨土地的,报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各项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在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建设单位使用的地形图和规划设计图,必须采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坐标和标高。 第八条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由持有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指定承担设计范围进行设计,严禁无证和越级勘察设计。 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或设计方案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作初步设计或施工图。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题库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知识试题一、单选题第1题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施行时间是( )。A.2012年6月30日 B.2012年10月1日 C.2012年7月1日 D.2012年9月30日 第2题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适用对象是( )。 A.仅各级人民政府 B.仅各级人民政府部门 C.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D.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第3题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所称的机关运行经费是指( )。A.用于机关事务运行购买货物的资金 B.用于机关事务运行购买服务的资金 C.两者都是 D.两者都不是 第4题 有权制定机关事务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的是()。

A.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B.市政府财政局 C.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D.市政府审计局 第5题 负责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的是( )。 A.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B.市政府财政局 C.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D.市政府审计局 第6题 某市地税局欲采购2辆公务轿车,其不得采取的行为是( )。 A.采购经济适用型轿车 B.采购高档豪华型轿车 C.采购符合标准的服务项目 D.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 第7题 关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采购项目可以随意增减 B.有关部门可以绕开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购买 C.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购买高档办公家具

D.必须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8题 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价格( )。 A.不得过分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B.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C.应当等同与市场平均价格 D.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决定 第9题 从机关资产管理关系角度而言,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局的关系是( )。A.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受任何部门监督B.机关事务管理局未征得财政局同意不得制定机关资产管理的制度 C.财政局负责制定机关资产管理的制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D.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制度,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10题 某局有一台闲置多年的复印机,现因迁移办公地点需要处理,其正确做法是( )。 A.直接当二手货转让 B.通过机关事务局变卖,收益归该局享有 C.局领导出资维修后搬回家私用 D.交由机关事务局公开拍卖,收益上缴国库 第11题

国务院《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10月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2017年10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所称楼堂馆所,是指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 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第四条建设办公用房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机关、团体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六条建设办公用房的,应当向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购置办公用房的,不报送初步设计。

根据办公用房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审批机关同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可以合并编制报送。 第七条办公用房项目的审批机关及其审批权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审批机关应当严格审核办公用房项目,按照建设标准核定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 第九条办公用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 (一)属于禁止建设办公用房的情形; (二)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 (三)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 (四)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不符合建设标准; (五)其他不得批准的情形。 第十条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项目,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施工等相关手续,不得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完善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审批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 第三章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 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写字楼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写字楼合同

编号:FS-DY-10477 写字楼合同 装修流程 第一步:洽谈设计阶段 选择装修公司,洽谈,现场考察,拟定方案,风格选择。 第二步:合同阶段 签订设计合同,深度方案,预算评估,装修合同签订。 第三步:施工 装饰材料,工程队进驻,水电施工,泥木施工,电器安装,洁具安装。 第四步:验收 核验项目,核对装修款,竣工。 写楼装修合同范本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丁方:____ 由于甲方办公楼装修需选择装修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乙、丙、丁三方均是专业的装修、设计单位。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丙、丁三方分别完成对甲方基本要求的调查了解,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乙方应完成平面图(布局)、效果图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和经济分析。 三、甲方在收齐三方的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_日内决定所采纳的方案。该方案可以是一方提出的方案,也可以是两方或三方方案的结合。 四、按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由设计方(或者采纳设计方案比重较大的一方)制作施工图。 五、按设计方的施工图,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预算及工作量清单。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条所述资料后_____日内确定一家负责装修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另行签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 理办法》 【法规类别】11804 【发布部门】a03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12.11 【实施日期】201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11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

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标准制定以及投资安

县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县楼堂馆所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对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开展清理检 查的紧急通知》(武发改办〔2013〕276号)的要求,我区成立 了由区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土分局、建设局、 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检查工作专班,经过清理清查:我区 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的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政府性楼堂 馆所项目;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 政府性楼堂馆所在建项目;我区没有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 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我区没有用于各类 事业发展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以及灾后重建项目。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并且在此次清理检查期间 暂停所有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特此报告。 项目自查清理的情况报告 资中府办〔2007〕138号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市纪委: 根据中共内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八个单位《关于开展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纪 发〔2007〕12号)精神,我办从2007年6月6日起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等相关单位人员深入各单位实地调查,前期总的情况已向你委 报告,现将违规建设办公楼的3个镇的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事实及现状 (一)罗泉镇政府综合办公大楼项目情况 罗泉镇原政府办公楼,因投入使用时间长,经资中县房屋 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C级”危房。该镇以罗泉府发

[2005]34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06]8号文件下达立项批复,批复建设规模为16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基层政权建设专 项资金70万元,镇自筹10万元。该项目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划控制面积为1775平方米,占地面积440平方米;但县发改委未办理投资计划手续,县国 土资源局未办理国土相关手续。该项目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 室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方式为比选。 该项目于2006年7月底动工,实际总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超出批复面积175平方米,预计2007年6月底竣工。由于地下硬层高低不一致,县设计、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求把原来的条石基础更换为桩基,需增加投入近30万元。主体工程于2007年3月底完工,现正在完善后期工程。预计完成投资143万元左右,超批复投资63万元左右。实际资金到位75万元, 其中财政基层政权建设拨款70万元,镇自筹5万元,尚有资金缺口68万元左右。 (二)陈家镇政府综合大楼项目情况 陈家镇政府原有一幢建造于六十年代末的办公楼,占地 305平方米,经资中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该镇以陈府发[2006]47号文件向县政府提出改建申请,县发改委以资发改委发[2006]136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批复,批 复建设规模为1056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额63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35万元,镇自筹28万元。该项目未到县发 改委办理投资计划手续,也未到县招投标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于2006年7月动工, 占地面积224.1平方米,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02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6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51万元,装修工程10万元,比批复投资少2万元。资金来源:预算内投资35万元,镇政府自筹26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工程尚待验收。资金到位40万元,其中财政以农牧业税附加支出-公用支出作预算追加拨 款30万元,镇自筹10万元。

______办公楼建设合同示范文本

______办公楼建设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______办公楼建设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办公楼一幢,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将此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建方式:包工包料、分期付款。 二、楼房规格、建筑面积:见图纸。 三、承包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含__________等一 切费用。基础深度超过________米以外部分由甲方负责;乙 方负责屋内安装好水、电设施,屋外由甲方负责。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经得起质检,符合 国家质量要求。 五、其他要求:

1.门窗:铝合金框架,厚度不低于________MM,宽度不低于________公分,玻璃厚度不少于________MM。 2.墙砖按国家要求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环保砖。 3.楼梯扶手为不锈钢(________CM)。 4.卫生间:配一个小池、水龙头,腰墙不得低于 ________米,门不得低于_____元的塑钢门。 5.大门为铝合金(________MM),外加推拉不锈钢门,所有房门必须做包门(锁每把不少于____元)。 6.室内线:电线为________MM铜线,外加导管。 7.屋内通水、通电,每间房一个插座、一个墙壁开关,一个日光灯。 8.一楼窗外加防护网。 9.外墙三方水泥拉毛,前墙做外墙漆,室内刮仿瓷________遍。 六、付款方式:第一层浇完平顶付_____万元,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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