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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践行党的宗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践行党的宗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集中全党智慧,代表人民利益,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一重要观点的提出,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高标准,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只有这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获得不竭的动力源泉。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

无产阶级政党是以无产阶级为基础的,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必然要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我们党是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15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郑重宣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P45八十多年前,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开宗明义地表明我们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为整个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奋斗的,是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的。

邓小平同志说:“中国共产党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个共产党员的最高准绳。”[2]P257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思想。党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不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而且在党章中把它规定为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任务,把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衡量合格

党员的根本标准。所以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这是共产党员党性的最高表现。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党的地位、所处环境和历史使命发生重大变化,党的先进性就体现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体现在如何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服务上。这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根本目的。这一目的决定了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必须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不断使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80多年历史的基本实践。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我们党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革命为民,制定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纲领。经过前赴后继的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结束了反动阶级统治中国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扰乱反正,把党和国家的工作要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历史性的变化,也是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出的抉择。20多年来,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都是在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历史。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靠的就是在实际行动中表现了自己大公无私的品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精神,从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信赖,这是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在新的世纪里,中国共产党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领导中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新时期党风建设的关键问题

党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仅取决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取决于党的作风。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不是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最直观的就是看我们的党风,就是看身边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而当前有些党员干部背离了党的宗旨,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如果不加强党风建设,就会使我们的党失去力量源泉,失去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我们党对这一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是清醒的。当前,

我们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就要着眼于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把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实到从严治党中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去。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搞好党风建设,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才能真正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才会取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支持和信任,才能真正嬴得民心。

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实现新世纪发展目标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我们党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始终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然而在新的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下,某些党员背离了党的宗旨,把个人利益顶在头顶上,把人民的利益踩在脚底下。虽然他们是极少数,却从反面说明,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实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二、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实践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要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我们只有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方能引导人民群众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奋斗。每个党员都必须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群众同甘共苦,自觉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忘我工作。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行,都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关心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困难。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

2.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甘为人民公仆

在共产党人看来,权力既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义务。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然而,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淡化了党的宗旨,经不起权力、地位、金钱、美色的考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手段。于是,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从陈希同、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等案件看,无一不是因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而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

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赋予的权力越大,职位越高,责任也就越大,就更应该勤勤恳恳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正确的人民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坚决破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意识,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

3.发扬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

在任何时侯,共产党员都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当个人利益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的利益为代价去换取个人利益。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在每一个共产党员身上的具体体现。要具有一种牺牲精神、奉献精神。当前,我们正在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我们这个底子薄弱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极为艰苦的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尤其需要党员干部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具有一种牺牲精神、奉献精神,在各自岗位上自强不息,带头挑重担。这样的党员、这样的干部才会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4.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为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要进行认真学习、刻苦的学习。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当前,特别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才能够懂得和掌握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规律,牢固树立起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自觉做到时刻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要认真学习各种有用的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共产党员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愿望,还必须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我国正处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日新月异。不广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最终就要被时代所淘汰。因此,党员干部要不断拓宽知识面,真正用知识把自己武装起来,用自己的才智服务于民。

5.正确处理好党群和干群关系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领导同群众之间发生了矛盾,领导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解决矛盾的主要责任也在领导。”[3]P642可见,干群关系改善的关键在干部,干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干群关系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紧张的局面。干群矛盾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部分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廉洁形象不佳造成的。有些干部思想素质不高,工作水平低,群众观念差;有些干部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在群众中失去了威信,削弱了干群关系、党群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党群关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严峻的课题。党的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牢固地树立起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总之,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就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的事业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不可能取得任何胜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构建不起来。俗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心所向,是党的事业成败的关键,所以在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要有忧患意识,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观,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使我们党始终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为了人民,和谐社会的建设更需要依靠人民。人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人民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真正主人。我们要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只有这样,中国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9

[3]、江泽民.在广东省高州市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的讲话.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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