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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海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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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INESE PROCURATORS

专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总结及中美比较

责任编辑:陈冰

2019/01上(司法实务)总第307期

第一,设立四个值班律师点,建立了完善的值班律师制度。从2015年开始,海淀区检察院陆陆续续在海淀区设立了四个值班律师点,第一个是在看守所,由值班律师每天去值班;第二个是在海淀区法院设立的,为开庭被告人提供帮助;第三个是在检察院设立的,主要是向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第四个就是在海淀分局的执法办案中心,对那里可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所以这四个值班律师点为值班律师制度和后续的认罪认罚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第二,实行法律帮助律师的辩护人化,这主要是解决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问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法律帮助律师或者说是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问题实际上一直都存在争议。这个制度中相对不好解决或者比较尴尬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值班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甚至出庭辩护的权利和地位,怎么去看待、去解决。海淀区检察院是从2017年开始赋于值班律师辩护人的法律地位,简单说是叫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化,实际上就没有法律帮助律师了,值班律师直接转化为辩护人。所有的法律帮助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都是辩护人,根本上解决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问题。基本的做法就是在速裁程序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候,值班律师就在场。讯问完之后,检察官和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签署具结书之后,值

班律师就会与犯罪嫌疑人再签署一份法律帮助的委托书,实际上就相当于以前的法律援助律师。后期值班律师可以拿着相关的手续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经费。如果我们要起诉的话,会把值班律师作为辩护人写在起诉书上: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并在后面的附件里附上这位律师或者辩护人的联系方式,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打电话通知这个值班律师(这时候已经是辩护人了)去开庭。所以,从审查起诉阶段一直到法庭审判,值班律师辩护人全程介入。

第三,简化文书和流程,减轻检察官个案的程序性压力。海淀区检察院除了文书简化或者不写审结报告之外,对于一年以下的速裁案件采取集中提讯和集中开庭。承办人自己基本上不用去提讯,只要准备好文书,直接给专门负责提讯、签具结书或者开庭通知的人员。自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之后,承办人的工作压力减轻了,适用速裁的积极性非常高。

第四,从2017年2月份开始,我们推出了48小时全流程结案。从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到在律师参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经过审查起诉判决的全部流程,时间不超过48小时。比如说一起酒驾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当天晚上10点钟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第二天下午五六点钟,公安机关就把侦查的卷宗材料全部整理完毕,通过互联网电子卷宗传输系统(就是内网)传给我们。检察机关拿到电子卷宗

* 根据作者参会发言节选部分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100043]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海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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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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