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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08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08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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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建城[2008]17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市容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各地普遍重视城市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设施和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着规划不落实、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厕的管理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一)环卫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厕是城市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现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加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目标

(二)全面落实《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利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一般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逐步建立起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市公厕全部免费使用,有效服务社会公众。

三、完善城市公厕建设规划

(三)城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卫专业规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城市公厕的现状调查和评估,依据《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等规章、技术标准,编制和完善环卫专业规划;城市环卫专业规划中有关公厕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落到

实处,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公厕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厕建设用地。

四、加快城市公厕配套建设

(四)公厕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和标准。

(五)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所需建设资金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大型金融网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公厕。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

(六)要按照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进程,及时新建和逐步改造城市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须报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要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的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明确公厕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

(七)公厕的设计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做到识别性强,与城市整体环境协调,内部设施完善、功能实用,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和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得盲目追求公厕建筑和设施的豪华。

(八)要加大省地、节能、节水等粪便无害化、资源化等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使用“生态、环保、省地、节能、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公厕成为绿色公共建筑。

(九)加强应急设施公厕建设,在大型广场、减灾避险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厕供水、排污管道接口。做好移动公厕等设备材料储备,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提供公厕服务。

五、提高城市公厕管理水平

(十)城市环卫主管部门要督促公厕产权部门加强公厕的维修维护,确保水电管线畅通,保证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十一)公厕管理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完善公厕导向系统,明确开放时间、投诉单位和电话等,实现管理规范化,在公厕管理上逐步引入质量认证体系;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

(十二)强化对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考核监督。社会公厕的服务应纳入城市公厕统一考核体系,提高城市公厕整体服务水平。

六、加大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投入

(十三)各地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对公厕建

设和管理的投入给予倾斜。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鼓励作用,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

(十四)城市政府可通过财政补助和奖励等形式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加油站、宾馆饭店的内部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除特殊情况外,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原则上必须对外开放。

七、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的领导

(十五)城市人民政府要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公厕建设和管理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厕选址、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六)各地建设(环卫)主管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责任,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批,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厕建设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七)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宣传媒体的教育作用,结合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以支持公厕建设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广大市民关注公厕建设和管理、支持公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1.07.09 【实施日期】1981.07.09 【时效性】部分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部分失效依据】本篇法规中的“有关建筑规划的规定”已被《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日期:1989年9月1日实施日期:1989年9月1日)停止执行 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 (1981年7月9日青岛市人大通过、市政府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建设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文明、整洁、优美的社会主义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建设必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实行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各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教育,依靠群众,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

第三条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农业社队等单位和所有居民,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用地管理 第四条在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河道、海滩、山场,不论国有或集体所有,均须服从城建部门统一管理,不准买卖、侵占或擅自调换和租借。 第五条凡在市区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所需用地,必须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并持国家、省、市计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及有关资料到市城建局办理用地手续。在市区规划控制范围以外进行建设所需用地,由所在县承办,按照规定报市民政局审批;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定点,旅游风景点内的建设,由市城建局会同所在县进行安排;涉及市区供电、通讯、给水、排水、交通、国防等建设用地,所在县应事先征得市城建局的同意,方可办理用地手续。 第六条已征用、划拨的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国家。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准自行交换、转让。土地分割、转移过户须到市城建局办理手续。对征而未用超过一年的建设用地,原批准执照应视为无效;长期不用的院内空地、使用不合理的土地市城建局有权收回。收回的土地可按征用时支付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有偿拨给新的使用单位。 征而未用,退给生产队暂时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国家,国家建设需要时,应即无代价交还。 第七条使用国有土地,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费和市政配套费;使用农业耕地,应按规定给予补偿,安排好社员生活,在规划区域内,还要缴纳市政配套费。 建设单位因施工等需要临时用地时,须报城建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使用费。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即行收回,确需继续使用的,须重新办理手续。临时用地内不得修建任

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 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济南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城建项目)审批机制,加强城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城建资金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网建设费、城市维护费、公用事业附加费、电力附加费、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用于城建的部分、投融资平台贷款等所有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城建项目投资按照“政府决策、立项审批、财力安排”一体化原则,实行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以下简称审批小组)审批制。 第二章立项审批

第四条市市政公用局、城市园林局、城管局及市投融资平台(指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城建投融资管理中心、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下同)负责城建项目前期规划和设计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实项目投资估算,报送审批小组办公室初审。审批小组办公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项目“科学性、经济性、适用性”进行论证,并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结合专家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第五条城建项目初审后,由审批小组办公室定期提交审批小组审批。审批小组审批实行集体研究制,减少决策盲目性,合理控制项目投资规模。 第六条审批小组确定建设的城建项目,由市发改委按规定程序予以批复立项,并会同市城乡建设委按照立项批复内容和确定的方案,组织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评审批复。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市财政局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评审批复,作为安排城建资金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项目入库 第八条城建项目按照“规划设计一批、论证一批、批准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实行项目库管理。对审批小组批准建设的城建项目,统一纳入城建项目库管理。项目储备期间,建设单位应及时完善各项手续,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未进入项目库的城建项目,不得安排城建资金。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25页,9个标准子系统)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

目录 第1章项目概述 (4) 1.1项目背景 (4) 1.2建设目标 (4) 1.3建设原则 (4) 1.4项目实施范围 (5) 1.4.1地域范围 (5) 1.4.2对象范围 (5) 1.4.3处置部门范围 (6) 第2章项目建设内容 (6) 2.1体制机制建设 (6) 2.1.1运行机构建设 (6) 2.1.2监督指挥体系建设 (7) 2.1.3管理职能划分 (7) 2.1.4工作流程制定 (7) 2.1.5考评体系设计 (8) 2.1.6监督员队伍建设 (8) 2.2数据建设 (8) 2.2.1基础数据资源建设 (9) 2.2.2单元网格数据建设 (9) 2.2.3城市部件数据 (10) 2.2.4城市管理业务数据 (10) 2.2.5综合评价数据 (10) 2.3运行环境建设 (10) 2.3.1基础硬件平台 (10) 2.3.1.1主机及存储 (10) 2.3.1.2大屏幕系统 (11) 2.3.1.3无线采集终端 (11) 2.3.1.4呼叫中心系统 (12) 2.3.2基础软件平台 (12) 2.3.2.1操作系统 (12) 2.3.2.2数据库平台 (12) 2.3.2.3地理信息平台 (12) 2.3.2.4工作流平台 (13)

2.3.2.5中间件平台 (13) 2.3.2.6备份软件 (13) 2.3.2.7防病毒软件 (13) 2.3.3网络环境 (14) 2.3.4场地建设 (14) 2.4数字城管软件系统建设 (14) 2.4.1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 (14) 2.4.2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 (16) 2.4.3协同工作子系统 (17) 2.4.4地理编码子系统 (19) 2.4.5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 (19) 2.4.6综合评价子系统 (20) 2.4.7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22) 2.4.8构建与维护子系统 (22) 2.4.9数据交换子系统 (23) 第3章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与效益 (24) 3.1项目建设计划 (24) 3.2项目质量管理 (25) 3.3项目效益分析 (25) 3.3.1经济效益分析 (25) 3.3.2社会效益分析 (26)

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京政发[1984]1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4.02.10 【实施日期】1984.02.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发布日期:1992年7月24日实施日期:1992年10月1日)废止 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一九八四年二月十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京政发【1984】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按照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的管理,制止违章用地、违章建设,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北京地区进行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

要求,执行规划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凡在北京地区进行下列城市建设工程的单位,均须持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有关文件,报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审查批准,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征地、用地;发给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1)机关、团体、部队、城市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农场等)和这些单位与农村集体所有制单位联合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的城市建设工程; (2)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定的市区范围内和郊区的城镇、工矿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游览区、水源保护区等规划范围内,以及其它特定地区内的农村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农村、新集镇的建设工程。这些建设工程也视同城市建设工程。 本项所列的各类区域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划定。市区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范围以外地区的农村建设管理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建设工程,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建筑、人防工程、公用设施、市政管线、铁路、地下铁道、道路、桥梁、公园、城市绿地、行道树、河湖水系、水源井、围墙和其它构筑物等。 第五条本办法第三条所列的城市建设工程,如系临时建设工程或需临时使用土地,亦须报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临时建设工程和临时用地应严加控制。 第六条居住在城镇内的个人进行建设工程,亦须报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七条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都必须十分注意合理使用和节约建 设用地。 第八条城市各项建设工程须由取得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对自己所设计的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须报送设计方案的主要图纸和说明。

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现今的社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基础环节,承担的社会管理事务越来越多。随着企业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及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大都下沉到了社区。而目前的城市社区承担着社会治安、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就业等多项工作。城市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社区工作这一职业对缓解社会问题之压力,接手及逐渐化解社会矛盾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与改革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各类矛盾多发。而城市社区作为区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集中反映了社会发展改革中的许多矛盾。在城市,国企改革中的“四零五零”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以及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等交织在一起引起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矛盾。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不少城郊结合部的土地被征用,世代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也随之转化为市民,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引发出一些矛盾;改革深化带来利益的深层次调整,但与之相适应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尚不完善,一些群体的利益要求难以充分满足,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贫富差距现象越来越大,极易诱发社会矛盾;旧楼区的综合整修,拆迁安居已成为居民群众的重要愿望,但一些城区动迁,又往往因不能满足动迁户的期望值而发生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不少,业主自发维权越来越多。总的来看,社区组织在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处于“前沿”地位。只有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将这些矛盾有效化解,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社区才能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坚实的基础。 社区不仅是广大居民群众生活的家园,需要社区提供越来越多人性化、便利化的服务。社区也是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地,社区居民需求的多样性、差异性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只有高度重视保护困难群体的利益,重视不同群体的需求,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如今的社区已成为新时期党和政府执政的重要基础,在支持党和政府履行执政使命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做好、做稳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和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才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才能最终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只有把每一个社区的工作都做扎实,充分发挥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才能使社区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好桥梁作用,才能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公共厕所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厕所设计规范 3.3.1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

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 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 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 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

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89.06.22 【实施日期】1989.07.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发布日期:1995年6月27日实施日期:1995年7月15日)废止 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1989年6月22日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调整城市布局,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服从本市城市规划,不得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和市容景观。 第四条上海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分管的建设规划管理,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章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 第五条进行地区开发建设(含旧区改建)必须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须报市规划局或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批准。 第六条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和新区开发建设与旧区改建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市政、公用工程地下设施先行的要求,制订实施方案,集中成片地进行开发建设。 地区开发建设的地段和规模,由市建委根据近期城市建设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地区开发建设应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和建筑群。凡属文物保护单位,必须按照文物保护法执行。其他应予保护的建筑和建筑群,由市规划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确定保护范围;因公益需要,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必须报经市规划局批准。

社区建设与城市管理

社区建设与城市管理研究 【内容摘要】社区建设不仅是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现代社会发展之重要一环。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社区管理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政府的社会性职能、企业的社会性职能均向社会转移,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日趋集中在城市社会的基层——社区。本文就社区建设与城市管理的关系入手,分析问题当前社区建设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突出矛盾,提出加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矛盾对策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化代建设的重要途径。中国正进入一个全面进行城市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新时代。学习型社区、服务型社区、文化型社区、生态型社区、数字型社区、安全型社区将成为这个时代社区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发展社区建设是现代城市管理的必由之路。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基础 (一)社区的涵义 社区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有具有相互联系共同交往、共同生活的人群以共同利益、文化和社区意识为纽带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聚集一定规模的人口是城市社区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而在我国,一般来说,城市社区是指街道和相对独立的居民区(如孤立的新村),在农村社区是指乡镇和相对独立的自然村(如山村、民族村)。社区主要包括地域、人口、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组织和社会心理等要素,

杭州市城市建筑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城市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规和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地区各县(市)及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质以及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物高度,应根据批准的所在地段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地段,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有关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二章建筑间距 第四条居住建筑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和建筑保护等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用地的实际情况,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规定如下: 1、平行布置的条式居住建筑,朝向为正南北向,正向间距在市中心旧城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在新区不小于1.1倍。当建筑方位偏东或偏西时,则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如下表: 方位 0°-15° 15°-45° 45°-9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2、相互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在市中心旧城区不小于南侧(东侧)建筑高度0.7倍,且小于12米。在新建区不小于0.8倍,且不小于14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性用房时,其建筑间距原则上不得缩小。在市中心旧城区建筑密集地段进行改建,执行本条第(一)项规定确有困难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与南侧建筑的间距,可扣除底层非居住性用房的高度(只限一层,自室内地面至二层楼面)。当底层设置高度小于2.2米自行车库等附属设施用房时,其间距,可扣除这部分的高度。 (三)高层建筑(含高层建筑群)与居住建筑的间距,按下列规定确定: 1、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包括高层、多层、低层)的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小于二小时; 2、点式高层建筑的朝向为南北向的,(东西向面宽小于32米)与其北侧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得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值不小于18米;

建设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案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方 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xxx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集约型模式 建设方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011年12月

目录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1.1项目建设背景 xxx位于重庆南部,素有“重庆南大门”之称,全县幅员面积2182平方公里,人口95万,辖3个街道、17个镇。 xxx是重庆主城的卫星城市.xxx位于重庆“1小时经济圈”内,县城处在重庆“二环”与“三环”之间,是重庆南部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重庆近郊休闲避暑养生的最佳目的地;是重庆最重要的煤化工、机械、冶金、能源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是渝湛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目前,xxx市政府坚持高标准、大手笔、大气魄做好城市规划,着力把xxx建设成为45平方公里、50万人口的“城在山中、水在城中、山城特色、水城神韵”的山水园林中等城市,全力打造重庆主城卫星城。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与之相配套的城市管理模式和理念却显得落伍和滞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脱节的矛盾在许多城市普遍存在并日益突出,相关业务处理部门权责不明、方式粗暴等现象日渐凸显,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造成人与人、人与城市直接的和谐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城市发展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如何与时俱进,成为xxx县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1.2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国家建设部批复的《关于在远郊区县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示范建设的请示》(渝市政委交[2008]120号)文件的指示,并在重庆市市政委

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

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 专业:行政管理学 类型:在线 姓名:李磊 指导老师:唐贤兴

论文摘要 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社会管理最基本的单元,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载体,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不是单个部门能够牵头推动的,也不是单靠办事处、社区能够完成的。抓好社区建设,事关全区发展全局,事关全区发展长远。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提升文明程度、发扬基层民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城市化的发展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基础,社区各项工作都要融入到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在抓服务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牢记“便民、利民、惠民”这个宗旨,积极为群众提供快捷、周到、完善、满意的服务。近几年来,我区按照市委书记对我区社区建设提出“打造精品社区,争创全国一流水平”的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要瞄准全国先进,打造精品社区,深入推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我区积极筹备,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这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我区的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如何能够更好的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成为我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本文就我区城市化进程中的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做了全面的剖析。 关键词:城市化;社区建设;社区管理

目录 一、社区建设状况与城市化进程还不相适应 (1) (一)现有的城区管理体制和功能难以承接 (1) (二)人口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难以到位 (2) (三)行政化的社区运行模式难以落实 (2) (四)现在的社区服务水平难以满足 (2) 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呼唤社区建设的突破和飞跃 (3) (一)社区建设的内容转向系统化 (3) (二)社区管理与服务对象转向属地化 (4) (三)社区管理行为转向民主化、互动化 (4) (四)社区经济发展运作转向市场化 (4) 三、加强社区建设要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5) (一)转变观念,树立大社区意识 (5) (二)改革管理体制,构建新的社区建设组织体系 (5) (三)强化居民自治,建立较为完善的居民参与机制 (5) (四)探索财力体制,建立社区组织财力来源新途径 (6) (五)发展社区服务,形成产业化发展模式 (7) (六)完善管理办法,建立一支灵活高效的社区干部队伍 (7) 总结 (7) 结束语及致谢 (9) 参考文献 (10)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城市公厕卫生标准 (GB/T 17217-199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及远离城市旅游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管理和卫生监测评价。集镇公共厕所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城市公共厕所的分类按CJJ 14-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在短期内没有条件建设下水道地段,可参照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非水冲式公共厕所。 3 卫生要求 3.1 城市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值(见表)。 表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值 编号 卫生指标 水冲式公共厕所类型

注: 1. 2号卫生指标是指在厕室的大小便器内外、地面和贮粪池周围30~50cm以内用肉眼观察不到蝇蛆。 2. 非水冲式厕所也应符合第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 3.2 规划设计的卫生要求 3.2.1 在城市,以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要发展方向。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必须满足服务范围内人群的需要。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建筑。 3.2.2 公共厕所的地址应选择在使用方便、地点适宜的地段,与饮食食品行业、托幼机构和城市集中给水点的距离应在30米以上。

3.2.3 男厕所的小便器(池)与大便器(槽)分室设置。一、二类公共厕所应设管理间。 3.2.4 公共厕所的大便器之间必须设置隔断和门。一类厕所的隔断不得低于1.8米,一、二类男厕所的小便器(池)应设隔断。 3.2.5 公共厕所必须安装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3.2.6 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或贮粪池,在建筑上应做到密闭、有盖、不渗漏,防止污染地下水。 3.2.7 在重点旅游区设置的公共厕所,除满足一类水冲厕所标准外,还应增加自动(或脚踏)洗手设备、烘手器、梳妆室、机械通风装置以及必要的室内美化、香化。 var cpro_psid ="u2572954"; var cpro_pswidth =966; var cpro_psheight =120;

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

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把我街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交到一个新水平,结合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办事处成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部分驻街大单位主管领导和人大代表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城建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全街城市建设与管理方案的编制、论证、实施等工作。 三、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全街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各驻街单位和居民中指导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 东站道办事处城建管理所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要端正思想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本文转载自[大秘书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a3610074.html,找文章,到大秘书网]讲究职业道德,对外来办事的同志要礼貌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四、工作上要坚持原则:一视同仁,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不吃请,不受贿,不搞不正之风,要做到严格管理,奖惩分明。 五、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麻将,下棋及其它娱乐活动。 六、每季、年度科室要有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 城建管理所职责范围 依法对辖区内市容、环卫、绿化、爱国卫生、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管理。 城建管理所所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所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本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3、经常检查,及时研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协调及时处理。 4、做好各项检查的准备工作。 5、完成市区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工作。 城建管理所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城建管理条例,实行分片包干,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辖区,对分管的街路市容市貌实行全面管理,凡发现乱摆、乱放、乱占、乱贴、乱挂、私搭乱建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3、严格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街路清扫,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元,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是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内在需求。近年来,积极推进社区自治民主化、社区建设社会化、社区管理科学化、社区服务产业化进程,着力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但就总体而言,城市社区规划和建设布局仍需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有待加强,社区硬件投入和资金管理力度还要加大,社区建设的资源综合利用率、服务体系完善率、居民的参与和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为此建议: 一、优化社区总体布局设置 理顺街道行政管理体系。针对街道和城市新区、工业园管委会权责不清的现状,着眼城市长远发展规划,逐步理顺街道与城市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行政隶属关系,剥离城市新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的街道事务管理职能,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城市新区和工业完区的社区和行政村事务管理工作。同时,可根据城市新区和工业园区将来发展的规模和层次,条件成熟时,向上申报成立新的街道,专门负责城市新区和工业园区的社区管理工作,形成园区产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区划设置。按照未来城市规划布局,结合各社区的人口流向、区域面积和发展趋势,对城市社区的区划设置进行适应性调整,适度整合规模较小的社区。对辖区难以分割的大型社区,应逐步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在社区工作的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和用房保障上,适度予以倾斜。对城市周边的行政村,由于其逐步融入城市板块,应根据城市扩张和经济发展需要,有计划地设置新的城市社区,以适应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新趋势。整合改造零散和老旧小区。对现有相对独立的零散小区,在其周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时,应纳入新的规划布局,充分考虑新老小区的融合,强化风格的衔接和功能的互补,弥补老

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切实加强城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建项目,主要指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即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含土地经营收益)以及由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所安排的城建项目。 第三条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必须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提高决策程序的透明度,加大公众的监督力度,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保证金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城市建设责任主体的积极性。

第五条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应坚持以民生需要为导向,重点投向公益性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项目性质,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资金进入政府性投资项目。 第六条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实行工程造价审核制度,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审核。建立土地开发和项目建设同步机制,确保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一城四区”城建项目的实施由市住建部门牵头跟踪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城建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对相关责任部门、建设主体及参建各方实行考评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保证金奖惩制度。并按月向市政府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安全等状况。 第二章城建项目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第八条市、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由市住建部门进行社会征集,并与发改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泰州市城市总

文明城市创建七大要求内容

文明城市创建七大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文明素质有什么要求?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服务有什么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4、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社区建设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社区建设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作者:孙旺文章来源:不详点击数:6704 更新时间:2001-9-17 16:06:43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城市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面向新世纪我国城市现化代建设的重要途径,更是在城市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进入新世纪,以"十五"计划纲要为契机,社区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得到了蓬勃发展,方兴未艾,社区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社区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那么,大力发展社区建设的意义何在呢?社区建设所遵循的"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扩大民主、居民自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城市基层基础,切实维护城市社会的稳定。简单地说,就是在以人为本的内涵中真正实现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下面,再说说当前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社区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社区组织和队伍建设。包括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成立居民自治组织,建立社区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间服务组织建设,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逐步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 二、社区内涵建设。包括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发展社区卫生,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实?quot;治疗小病在社区"的目标;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和完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活动;美化社区环境,动员社区成员广泛参与,把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美好家园;加强社区治安,进一步完善社区治安管理体制,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 三、社区外延建设。包括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社区关系为突破口,合理配置和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功能,建立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可以想见未来我们生活的社区将处处显示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居民的素质和社区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和新型现代化社区社区将出现在我们身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城市街道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出现了 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新矛盾。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探索建立基层组织,努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改革 与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保证的新方法、新路子。社区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的载体,是改革开放中出现的 新事物,对于党领导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深入开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努力加强社区建设也是 推动经济建设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不断变革的必然趋势。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办法(暂行)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规章对适用范围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市政府确定由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的城市道路、桥梁、照明、排水、垃圾处理等市政管理、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管理、火车站区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的管理、民心河河道管理、便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事项及相关综合执法活动。 第四条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效率优先、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权责明晰、部门联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城市管理体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城市管理协调调度机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动员本区域内单位和居民参与城市管理活动。

第七条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各自确定的管理和执法事项,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第八条发改、财政、公安、住建、环保、规划、水务、园林、交通运输、商务、民政、文广新、卫计、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农牧、林业、工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工作部门,应当服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调度指挥,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合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或者投诉、举报。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增强公众文明意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城市管理公用经费、装备配备等保障并与城市发展速度相适应。第二章城市管理事项第十三条道路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道路进行养护

1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季金彦 一、城市建设和管理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近几年虽取得了很大成效,不过存在的部分问题今后仍需努力改善。 I.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不协调,重建轻管现象突出 为了避免交通堵塞,疏散客流量,城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给城市带来了便捷,但由于忽视了道路的管理,有些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随地排放污水,道路两旁乱摆餐点,甚至停放车辆等一系列不文明的行为也影响了城市交通流畅。这种重建轻管的现象十分突出。 2.城市群体建筑风格与完善城市职能之间存在矛盾从宏观上看,城区主干道路面整洁,车辆行驶有序,道路两侧的其他建筑群、绿化带,基础设施的配备等与以往相比,在建设和管理均有较大进展,城市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城市中的背街小路、老旧居民,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发展较之缓慢,维护费用的部分缺失使管理工作出现困难。老旧社区以及背街的小街仍然是城市建设改造中的薄弱环节。破损严重的老社区,排污设施的不完善,垃圾堆放无人管理,这不仅破坏了城市面貌,也影响群众的日常生活。由于老社区的建设时间长,部分道路还没被正式纳入城区管理范围,而仅仅靠街区自身管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行路难的尴尬状况。 3.城市管理体制仍未理顺,科学的管理机制难以形成

由于城市管理分工不够细致,职责划分不明确,各部门间管理关系不协调,民主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在管理观念上,管理人员中不少人仍重视建设轻视管理,主张先建设后管理,先发展后治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忽视长远的社会效益,受传统管理机制的束缚,造成一些小区环境质量差的问题。在管理体制上,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职责分工不够细,缺乏统一有效的运作体制,难以起到理顺管理的作用。在管理范围上,城管部门不能规范化管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较低,未能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在管理手段上,执法人员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违法抗法现象发生。 4.资金紧张,城市建设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城市管理涉及方方面面,财政开支大,需要费用多,实施维护、整治的项目成本较大,而且随着成本不断提高,资金常常断链,给目前的城市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如环卫工作中的保洁费用,市政府公用设施投入、城市绿化设施投入上呈逐年上涨的态势,但由于没有明文法规明确规定,相关费用无法收取,造成基础设施发展滞后,而仅靠财政部门拨款,相对于低水平的循环管理模式,难以维持正常的管理。 5.市民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深层次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和模式需要一个过程,这需要循序渐进地提高管理水平和策略。由于大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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