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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20XX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一)联合体投标的特点

联合投标有如下特点:1、联合体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参与投标是各方的自愿行为;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中标后,招标人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一个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协议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过程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招标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最全面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整理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2A310000 建筑工程技术 1、荷载如何分类? (1)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①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预加应力、混凝土收缩、基础沉降、焊接变形等)。 ②可变作用(如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风、吊车荷载等)。 ③偶然作用(如爆炸力、撞击力、雪崩、严重腐蚀、地震、台风等)。 (2)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①静态作用(如结构自重、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 ②动态作用(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高空坠物冲击作用等) (3)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①均布面荷载;②线荷载;③集中荷载。 (4)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①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②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8、结构设计要满足那几项功能? (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承受各种荷载和变形而不破坏;在偶然事件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吊车梁变形过大,水池出现裂缝等,都影响正常使用,即影响适用性)。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 9、结构的可靠性是什么含义? 结构的可靠性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0、结构的两种极限状态是指什么? (1)承载力极限状态。 承载力极限状态是对应予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它包括:因强度超过而破坏;在反复荷载下疲劳破坏;结构失去平衡(如倾覆、滑移)等。所以对所有结构和构件都必须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以满足结构的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规定的限值。它包括:因过度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过早产生裂缝或裂缝发展过宽;在动力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振幅等。 11、杆件的受力形式有哪几种? 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12、什么叫材料的强度?材料有哪几种强度? (1)材料发生破坏时的应力称为强度; (2)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对有屈服点的钢材还有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的区别。 13、受压杆件稳定的临界力如何计算?临界力与哪些因素有关? 临界力计算公式为:。临界力Pij与下列因素有关: (1)压杆的材料(钢柱的Pij比木柱大,因为钢柱的弹性模量E大); (2)压杆的截面形状与大小(截面大不易失稳,因为惯性矩I大); (3)压杆的长度l(长度大,易失稳); (4)压杆的支承情况(两端固定与两端饺接比,两端固定的Pij大,不易失稳;两端饺接的与一端固定一端自由的比,两端绞接的Pij大,不易失稳)。 1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有结构变动或增加荷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在设计和施工时,将各种增加的装饰装修荷载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应对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补强措施。 2)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16、如何简支梁跨中最大位移如何计算?影响位移的因素有哪些?

联合体投标说明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指的是某承包单位为了承揽不适于自己单独承包的工程项目而与其他单位联合,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去投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释义 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对于联合体投标可作如下理解: 1、联合体承包的联合各方为法人或者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或者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能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巨额履约保证金而产生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有关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的项目完工的可靠性。如果属于共同注册并进行长期的经营活动的“合资公司”等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则不属于《招标投标法》所称的联合体。 3、联合体的组成是“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这说明联合体的组成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一致的法律行为。 4、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的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主体(多个主体的情况下) 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的承担等问题则需要依据联合体各方订立的合同为依据。 5、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6、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对此《建筑法》第二十七条有类似的规定。 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精华)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策划 一、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原则 (1)预防性 (2)全过程性 (3)科学性 (4)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5)动态控制 (6)持续改进 (7)实效的最优化 二、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基本内容 1.安全策划的依据 2.工程概况 3.工程及场地布置 4.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分析 5.主要安全防范措施 6.预期效果评价 7.安全措施经费 (1)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设备、设施等费用; (2)主要生产环节专项防范设施费用; (3)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检验、检测设备及设施费用; (5)事故应急求援措施费用。 三、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策划 1.安全目标; 2.管理目标; 3.工作目标; 隐患整改达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要求,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实施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的措施。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项目的施工作业,必须考虑防止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可按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编写。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重大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部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 (4)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完成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变更 (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时,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否则不准施工(2)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所致,确实需要修改原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做到“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基中“四口”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为未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及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大门和围档设置; 市区主要路段不宜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 2.现场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的布置; 施工现场大门内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即:指令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电力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4.现场材料、工具堆放; 5.现场生活设施布置; 6.现场防火布置; 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五不走”的规定,即:交接班不交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不走。 7.现场综合治理; 五、施工安全检查 1.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

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与一般供应商相比较,联合体是一个针对于某个具体项目而存在的临时性组织,它随着项目招标而产生,伴着项目的完成而解散,联合体的组成成员可以是法人企业、自然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联合体投标是把联合体各方作为一个独立的投标人来看待,各组成成员之间应当通过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可以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款项的支付。投标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儆φ庇幸环椒?喜晒喝斯娑ǖ奶囟ㄌ跫?lt;/font>上述法规条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做了基本要求,即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关能力,否则不能成为联合体的一方。而由于工程类项目和货物、服务类项目对项目完整性要求程度不同,导致这两类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存在细微差别。对于工程类项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而货物和服务类投标联合体只需将组成各方的资质加总,满足条件即可,无须投标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均具备,但联合体各方必须通过共同投标协议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

联合体投标协议(完整版)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辽宁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体育训练场及训练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甲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工程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将参与项目管理。 6.甲乙双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工程中施工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9.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双方在协商同意后将另行签订补充。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 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竟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两份,另一份用于投标文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 考点知识汇总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2.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继续教育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年还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民法:主要有:1、《民法通则》2、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包括: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02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考前必背知识点 2Z101000施工管理 1、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2、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 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4、“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 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歹0 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届丁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6、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 (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届丁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7、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丁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 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满足业主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8、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 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 9、设计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 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10、供货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整体利益和供货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 括供货方的成本目标、供货的进度目标和供货的质量目标。—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1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利益和建设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利益。 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和项目的质量目标。 1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为联合体成员。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3)联合体分工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三、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四、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三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

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实务知识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实务知识点汇总 1.房屋结构随时间的变异分类: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 2.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均布面荷载、线荷载、集中荷载。 3.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一般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还要加上力矩的平衡。 4.结构应具备以下几项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概括为结构的可靠性。 5.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按其变形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6.构件的跨度:与跨度1的n次方成正比。 7.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 8.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仅关系到构件的承载力和适用性,而且对结构构件的耐久性有决定性的影响。 9.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10.梁的正截面破坏,影响较大的是配筋率,适筋破坏为塑性破坏;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均为脆性破坏。 11.梁的斜截面破坏,影响较大的是配筋率。 12.纵向受力钢筋的数量一般不少于两根;当梁宽小于100mm时,可为一根。 13.由于双向板是两个方向受弯,受力钢筋应沿两个跨度方向布置。 14.《砌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用验算墙、柱高厚比的方法来进行墙、柱稳定性的验算。 15.在实际工程中,若墙体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可以采取增加墙厚或提高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等措施来保证。 16.规范规定,对于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的梁,其支撑面为砌砖时,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17.墙体的构造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及伸缩缝、沉降缝及圈梁。 18.圈梁可以抵抗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内产生的拉应力,同时可以增加房屋结构的整体性,防止因振动(包括地震)产生的不同影响。 19.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墙与构造柱连接应砌成马牙槎。 20.小砌块房屋各楼层均应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不得采用槽型小砌块做模;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 2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建筑,四层到六层为多层建筑,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建筑。 2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3.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4.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cong)、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25.烟道或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26.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玻璃;旋转门、电动门和大型门的临近应另设平开疏散门,或在门上设疏散门。 27.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8.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要求: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

联合体投标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联合体投标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杨文福 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湖南株洲412007 摘要:近来,参加我市一大学设施BT项目公开招标的评标工作。评标毕,本人认为目前建设市场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数家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越来越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本人从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的特征及其具有的重大意义入手,分析了工程建设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和投标中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强调联合体投标应遵守“诚信为本”的理念。供类似联合体投标参考。 关健词: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特征权利、义务合作伙伴共同投标协议诚信为本 引言:现在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施工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单靠某个施工企业已经很难组织起各种资源。为了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一家施工企业常常联合一家或数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 一、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并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工程联合体的特征及其意义 工程建设联合体各方为共同投标需要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职责。联合体中标后,为完成中标项目,各方将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既是利益共同体,也是责任共同体。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也要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对工程建设联合体成员间承担连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 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主要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有条件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具备的资格、实力、专长,依据相互自愿、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即可成立投标联合体,争取投标成功,联合体的成立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组成的自主性。联合体应根据自主的原则组成,其行为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行为。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4款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组织的临时性。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后,如果联合体未中标,则联合体即解散;如果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依照联合体协议确定的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在完成招标项目并经有关方面验收后解散,所以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7版)

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目录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代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物权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债权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工程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劳动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买卖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与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节能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文物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与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级建造师常用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常用知识点 什么是变形缝?什么是剪力墙?什么是框架结构?什么是框架?剪力墙结构?什么是全剪力墙结构? 1、什么是容积率? 答: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小数表示。 2、什么是建筑密度? 答:建筑密度是项目总占地基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3、什么是绿地率(绿化率)? 答:绿地率是项目绿地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4、什么是日照间距? 答:日照间距,就是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冬至这一天正午正南方向房屋底层窗台以上墙面,能被太阳照到的高度为依据。5、建筑物与构筑物有何区别? 答:凡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公寓、厂房、学校等;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或生活的建筑,则叫做构筑物,如烟囱、水塔、桥梁等。 6、什么是建筑“三大材”? 答:建筑“三大材”指的是钢材、水泥、木材。 7、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哪三部分组成? 答: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部分组成。 8、什么是统一模数制?什么是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 答:(1)、所谓统一模数制,就是为了实现设计的标准化而制定的一套基本规则,使不同的建筑物及各分部之间的尺寸统一协调,使之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效率、降低造价。(2)、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用M表示, 1M=100mm。(3)、扩大模数是导出模数的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倍数。扩大模数共六种,分别是3M(300mm)、6M(600mm)、12M(1200mm)、15M(1500mm)、30M(3000mm)、60M(6000mm)。建筑中较大的尺寸,如开间、进深、跨度、柱距等,应为某一扩大模数的倍数。(4)、分模数是导出模数的另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分倍数。分模数共三种,分别是1/10M(10mm)、1/5M(20mm)、1/2M(50mm)。建筑中较小的尺寸,如缝隙、墙厚、构造节点等,应为某一分模数的倍数。 9、什么是标志尺寸、构造尺寸、实际尺寸? 答:(1)、标志尺寸是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开间、进深)的距离大小,以及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的界限之间的尺寸。标志尺寸应符合模数制的规定。(2)、构造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设计尺寸。构造尺寸小于或大于标志尺寸。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加上预留的缝隙尺寸或减去必要的支撑尺寸等于标志尺寸。(3)、实际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的差值,应为允许的建筑公差数值。 10、什么是定位轴线? 答:定位轴线是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或构件的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线。 11、什么是横向、纵向?什么是横向轴线、纵向轴线? 答:(1)、横向,指建筑物的宽度方向。(2)、纵向,指建筑物的长度方向。(3)、沿建筑物宽度方向设置的轴线叫横向轴线。其编号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编写在轴线圆内。(4)、沿建筑物长度方向设置的轴线叫纵向轴线。其编号方法采用大写字母从上至下编写在轴线圆内(其中字母I、O、Z不用)。 12、什么是房屋的开间、进深? 答:开间指一间房屋的面宽,及两条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进深指一间房屋的深度,及两条

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 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谈判、签署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全部责任与义务,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另行签订分包协议。 4、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接受招标文件后,以及中标后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联合体组织,也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否则将承担解除施工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1合作原则 5.1.1联合体各成员在平等互利、密切合作的基础上组成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1.2投标联合体就此次投标范围内的项目采取独家合作投标,即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再与其他任何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或类似性质的投标组织。 5.2联合体各方责任与义务 (牵头单位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单位名称)负责的施工,联合体各单位确保相关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5.2.1组建项目管理机构 联合体各方各派一名负责人就本次投标项目组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投标和中标后的具体管理、协调联合体内部的工作。 5.2.2牵头人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项目前期的商务联系工作; 2)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 3)承担合同责任和接受业主及监理的各项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3日内负责将各联合单位应得的工程款支付到位; 5)接受处罚:联合体任一成员有违约行为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均先由牵头人负责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之后由牵头人协调联合体各单位应承担的相应份额; 6)负责本工程的竣工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 8)负责承担本工程的保修责任,保修事件发生时,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如属于其他联合单位的保修范围,也应由牵头单位出面协调其他联合单位完成保修工作,如其他联合单位拒不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则由牵头单位负责完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联合体成员内部协商承担; 9)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领导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本协议第5.2条的责任分工,完成本工程的总承包建设。 10)承担本工程中标后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以及全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规费解缴、

联合体投标中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联合体中标后要关注的问题 一、联合体的性质 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几个法人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联合体投标均有规定,这些规定的内容都是一致的。关于联合体的性质的问题也有不少文章给予论述。综合这些论述有一点是大家普遍认同的,即我国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联合体类型是合伙型投标联合体,属于《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的“合伙型联营”。这种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担保,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2条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按照上述规定,联合体成员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在加入联合体之后,其独立法人的身份暂时失效。不能以独立法人身份在同一招标工程中投标。同样,在联合体中标后,也不能以独立法人身份处理工程事务。 二、联合体投标协议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可见,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文件。对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相关法规中仅有很简单的规定:1、联合体投标协议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提供了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格式内容。在这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格式中,有诸多事项并没有涉及,因此这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对联合体各成员并不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成员的自愿组成的,从上述的联合体的法律性质和招投标法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可以知道,联合体各成员间不是总包和分包的合同关系。但是,工程是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协作完成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间又必然存在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在联合体各成员间进行合理均衡的分配和承担,联合体是不能维持长久的。这样无论对招标人还是联合体各成员都是一个巨大的风险。一旦这个风险被激发,直接的后果就是工程建设将被迫停止。受损害最大的将是招标人。原因很简单:虽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当这种“连带责任”缺少相应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因素支持,就如同一缕青烟拴不住任何人,“连带责任”也仅仅就是四个字的摆设而已。 因此,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外,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的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这份工作协议的存在,不仅能保持联合体的正常存在,也能使联合体成员之间建立起信任和依赖。尤其是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这份工作协议就是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 投标担保也是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的重要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财政部编,1997年版,清华大学出版)中规定:“联营体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将联营体全部成员定义为投标人,并列出全部成员名单。”由于联合体成员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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