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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并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1]136号),特制定本《〈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管理机构的职责任务

一、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在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国博士后工作及综合管理事务,主要职责是:

1、拟订博士后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拟订全国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3、组织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4、制定国家资助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和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

5、制定博士后公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博士后宣传工作;

7、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人事(干部)部门的博士后管理工作;

8、指导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业务工作;

9、指导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管理,并受全国博管办的委托,承担博士后工作的日常管理事务,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的筹集、运作;

2、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评审工作;

3、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及维护;

5、负责中外博士后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实施等具体事务工作;

6、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

7、负责对流动站、工作站进行评估的具体工作;

8、开展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评价、鉴定、开发和推广,组织博士后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活动并指导博士后联谊会工作;

9、编辑出版《中国博士后》杂志;

10、承办“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评选工作;

11、承办流动站、工作站设站评审的具体事务;

12、编制博士后日常经费划拨计划并承担财务管理工作;

13、承担博士后公寓建设的具体工作和人事部直接管理的博士后公寓的管理工作。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的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了解、检查、督促本地区、本部门设站单位贯彻执行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情况,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配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承办建设博士后公寓及其管理使用工作。

经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授权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授权省市)政府人事部门还负有以下具体职责:

1、归口负责本省(市)内的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根据本省(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细则,并对本地区的博士后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3、拟定本省(市)博士后工作的发展规划;

4、负责本省(市)博士后日常经费的拨款和管理,协调经费的使用;

5、负责汇总本省(市)设立流动站和工作站的申报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

6、负责对本省(市)“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推荐人提出审核意见;

7、负责本省(市)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日常管理事务;

8、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博士后工作环境,推动本地区博士后事业的发展;

9、指导本地区博士后联谊会工作,并组织、协调本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社会服务活动;

10、负责本地区博士后宣传工作和其他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四、设站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明确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具备一定招收规模的单位可设立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定,制订本单位的管理实施办法,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博士后工作规划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年度招收计划;

2、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在站和出站管理工作,审核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的各类证明材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家属办理相关手续;

3、落实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项目和科研经费,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条件;

4、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住房等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

5、具体负责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6、组织申报、管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

7、组织申报“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并对申报者提出推荐意见;

8、指导博士后联谊会工作;

9、负责博士后宣传工作和其他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一、设立流动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设立流动站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须按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申报,并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和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已培养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着高水平的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

3、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设立工作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设立工作站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单位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高水平的科研项目;

2、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重视人才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设立流动站、工作站的程序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情况,适时下发申报设站的通知并由全国博管办组织设站评审工作。

各单位在接到申报设站的通知后,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组织程序提出申请,在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全国博管办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定。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一、招收办法

1、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按年度下达国家资助各流动站单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6万元人民币)和国家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两年16万元人民币)。

2、各设站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研究工作需要和经费来源(国家资助、各类基金资助、社会赞助、研究项目经费以及单位自筹)等情况,在批准的范围内

设置博士后岗位,并确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具体条件,面向社会予以公布。

3、符合设立流动站、工作站条件的未设站单位(以下称非设站单位)可以招收留学博士(系指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未设站单位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先按《关于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招收博士后的报批及管理办法》,向全国博管办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收工作。

二、申请与审批

1、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单位须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理论水平,实际科研、工作能力,团结、合作精神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查,经过择优选择确定最终人选。工作站单位一般须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并共同协商做好人选考查、录用等管理工作。

3、各单位将办理进站手续所需材料汇总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4、有关流动站单位可根据国家重点资助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科领域、推荐名额、招收条件、选拔办法向全国博管办提出推荐人选和意见。

全国博管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公布最终人选。

三、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

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

《单位审批意见表》;

《专家推荐信》(2封);

身份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单位审批意见表》由申请人和招收单位分别填写,其中“当前身份”证明一栏,申请人如系国家统招统分博士生,需由培养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须加盖培养单位学位办公室公章;留学博士和外籍博士申请在国内做博士后,至少需提供一份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

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写明出站后“是否可自主选择工作”;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

进入工作站单位的申请人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四、管理机构批复和可出具的材料

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2、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落户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

3、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

4、子女上学、入托介绍信。

第四章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

一、管理要求

1、各设站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的管理办法和博士后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

2、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管理工作以工作站单位为主,流动站单位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双方应就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及项目合作等问题签订协议,工作站单位需向流动站单位提供一定的专家指导和仪器设备使用等费用。

3、设站单位可依照国家的法规和博士后工作的有关政策,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就其福利待遇、工作期限、科研项目内容和应达到的目标及科研成果归属等双方认为有必要的事项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提前出站或适当延长在站期限,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得少于二十一个月或超过三年,特殊情况需报全国博管办批准。依托项

目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其它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资助,可根据该项目的执行时间确定在站工作期限,并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备案。

5、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其档案和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由设站单位按规定管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的博士和以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如经本人、工作单位、设站单位三方协商同意,其档案和行政、工资关系可存放在本人定向、委培单位或原工作单位,但须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关系介绍到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设站单位。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根据工作需要,设站单位可安排他们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学术交流活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博士后研究课题如必须借助国外的研究条件进行,经设站单位批准可以在国外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但必须与设站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对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应按自动退站处理。

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出国,还应征得其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的同意。

7、留学博士选择设站单位或非设站单位做博士后,可以在国内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也可以依托国内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外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有关单位应与他们签订相关协议。

二、在站期间的考核办法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各设站单位制订并组织实施。流动站单位与工作站单位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流动站与工作站协商进行。

2、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可分年度、分阶段进行。

中期考核可按年度进行。年度考核应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进度、研究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查,评定中期考核等级。对考核不合格者可予以退站。

期满出站考核要根据进站协议规定的内容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和参加学术交流的情况以及个人综合素质的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书面评价。

3、对国家重点资助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依照全国博管办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全国博管办。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合格,设站单位应参照单位职工的考核晋升办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或将晋升的职务工资档次记入个人档案。对特别优秀者经报全国博管办批准,再给予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对考核不合格者可由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对其做出退站处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和工资晋升等情况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

2、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3、无故矿工连续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的;

4、长期患病难以完成研究项目的;

5、出国逾期不归超过一个月的;

6、有其它应予退站情况的。

退站人员,不再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将他们的户口转至其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或新的工作单位所在地。设站单位负责为他们出具分配工作介绍信并将档案材料转至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待遇及享受的优惠政策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常住户口。进入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户口可以落在工作站单位所在地,也可以落在流动站单位所在地。

2、设站单位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核定在站期间的职务工资档次并记入个人档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站和第二站工作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为讲师职务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前的职务工资高于这个标准,进站后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设站单位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站单位和本人协商确定;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

员在站期间的工资,按照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公安部、人事部、总政治部[1993]政联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费用由设站单位参照本单位(本地区)聘用的其他同资历的外籍人员工资标准与本人协商确定。

3、设站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住房收费标准由设站单位或博士后公寓管理部门按照本单位或当地的收费标准确定。居住在博士后公寓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应及时从公寓中迁出。

4、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待遇。

5、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系指18岁以下的未就业子女)可以随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起流动。

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可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有关省(市)人事部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设站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其所在工作单位办理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的手续。

6、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的工作安置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如以借调工作或停薪留职方式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在此期间的职称、调资、医疗等由原工作单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负责办理,需由双方协调解决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在此期间的职称、调资等,则由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博士后配偶为军队干部且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分居两地,可按照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公安部、人事部、总政治部[1993]政联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总政治部批准,将其借调到设站单位所在地驻军单位工作。

7、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的配偶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申报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或按当地相关规定办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有关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暂住证,在就业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权利。

8、没有条件安置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工作的设站单位或配偶不随博士后研究人员流动,设站单位应发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低于200元/月的生活补贴。

9、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入托、上小学、报考(转入)中学、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高等院校,须凭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或有关省(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在暂住户口所在地,按照当地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到当地教育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设站单位应当给予协助。

第六章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和管理

博士后日常经费是国家拨发的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生活和科研补贴的专项经费,国拨博士后日常经费主要是国家资助经费和重点资助经费两类。

1、国家资助经费由全国博管办按照下达各流动站单位的国家资助名额、标准和各单位实际进站人数逐月拨付。

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其经费由全国博管办单独安排并国家按照现行资助标准拨付。

设站单位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其经费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差额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经费标准。

2、国家重点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经费在重点资助人选确定并进站工作后,由全国博管办按人逐月拨付。重点资助经费的一部分(即相当于一般资助标准的部分)可按照各单位对国家一般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其余作为专项科研补助经费管理使用。

设站单位对国拨博士后经费须统一管理,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3、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提取不超过3%的管理费用,用于单位组织博士后集体活动和管理工作所必要的开支,其他任何部门(包括财务部门)不得再直接或变相收取手续费、管理费等,更不能以任何名义截留此项经费。

4、全国博管办和有关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设站单位博士后日常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当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第七章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管理

一、要求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必须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工作总结、研究报告等书面材料。研究报告还须送交国家图书馆。

3、设站单位接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出站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研究工作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材料

1、办理出站手续需要的基本材料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须写明(或另附证明)已核对博士后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及出站报告已交;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接受函》,由具备独立人事权限的接受单位出具。

2、有关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为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以在职人员身份做博士后的人员出站后如自主选择工作,必须出具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和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自主选择工作的证明;

现役军人博士后转业到地方工作,需出具军人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办理落户手续还需到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地方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到军队系统工作,应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

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三、管理机构签批和出具的材料

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

3、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为在读的大、中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人员,不办理户口随迁);

4、《配偶档案调动介绍信》。适用于分配在北京地区工作,档案需存放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的博士后配偶;

5、《博士后证书》。对考核合格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由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统一印制、编号和盖章的《博士后证书》。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设站单位可以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在出站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可与设站单位工作人员一同进行,也可以出站后再由接收单位委托设站单位评审或由设站单位提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建议。在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由与其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流动站单位受理评审,或由工作站单位所在地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或第二站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后,在接受单位未聘任其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前,其职务工资标准仍按在站期间的标准确定,聘任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后,按所聘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但不应低于在站期间的标准。对于德才特别优秀、成绩非常显著的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军队系统工作,可按照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公安部、人事部、总政治部[1993]政联字第4号文件的规定,高定一至二级专业技术等级工资。

博士后研究人员如在第一站工作期间退站,他们退站后的职务工资按博士毕业生的标准确定;如在第二站期间退站,则按博士后研究人员第一站出站的标准确定。

3、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回原部队单位,原部队单位要确保安排对口的工作。若安排对口工作有困难,可在大军区级单位或全军范围内调整安排。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申请自费出国,可按自费出国的有关规定由设站单位或当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如当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的档案及户口,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办理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手续。

第八章博士后评估工作

一、建立和实行博士后评估制度,主要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质量。

二、博士后评估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全国博管办根据我国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科学、系统、易行的全国博士后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估工作分为单位评估(流动站单位和工作站单位)和流动站评估(即学科专业)两级,主要内容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培养质量和工作管理水平。

四、评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结合传统调查、检查的办法进行。

1、公共数据采集、统计、分析:通过博士后信息网络系统采集各类评估数据,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2、专项调查:对特殊数据和特殊群体采取专项问卷调查的方法。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洪府发[2004]3号)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洪府发[200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投资成本,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的<南昌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3]6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城建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3]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或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资金的各类城建项目(下称工程项目),涉及到国家、省里项目投入资金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及投资额的不同区别对待,力求简化前期手续。 (一)工艺、技术简单、建设方案明确、结构安全系数较大的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可凭立项批准文件,直接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 1、建安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2、小桥新建及200万元以下的桥梁维修、加固(非结构安全性)项目; 3、投资额300万以下的公路、排水、市政、园林的维修与改造项目; 4、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道路的拓宽、改造。(二)采取一阶段设计时,市发展计划部门可直接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组织初审并批准概算。 (三)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审批发证时,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操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及市规划部门的地形图、批准的规划方案到市规划部门办理;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市场部的工作计划(一)

市场部的工作计划〔一〕 公司上市后,管理水平必将大幅度提高,这不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外在要求,更是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对于市场部来说,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与公司同步发展,既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动力.为了完成公司__年合同额三十亿的总体经营管理目标,市场部特制订__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 信息网络管理 1: 建立直接领导关系 市场部是负责公司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营销副总经理的领导.市场部信息管理员与各区域市场开发助理之间是一种直接领导关系,即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信息处理、考核方面对市场开发助理直接进行指导和指挥,并承担信息网络工作的领导责任. 2: 构架新型组织机构 3: 增加人员配置: 〔1〕信息管理员:市场部设专职信息管理员3名,分管不同区域,不再兼任其它工作. 〔2〕市场开发助理:浙省六个办事处共设市场开发助理两名,其它各办事处所辖区域均设市场开发助理一名. 4: 强化人员素质培训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的市场部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的招聘和培训,使__年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市场部在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市场开发助理,切勿滥竽充数.

5: 加大人员考核力度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对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建立市场信息管理员定期巡回分管区域指导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的工作. 6: 动态管理市场网络 市场开发助理与信息管理员根据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数量〔以个为单位〕、项目规模、信息达成率、发展下级信息员数量四项指标对信息网络成员进行定期的动态评估.在分析信息员/单位的分类的基础上,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应结合信息员的背景资料进行细致地分析,确定其通过帮助后业绩增长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管理,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保密性等方面做好比上一年更好.〔详见市场开发助理管理制度〕 7: 加强市场调研,以各区域信息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对各区域钢结构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的机构设置各趋合理和公司在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二∶ 品牌推广 1:为进一步打响“__公司”品牌,扩大__公司的市场占有率,__年乘公司上市的东风,初步考虑四川省省会成都、陕西省省会西安、__区首府乌鲁木齐、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的长春、广东省会广州、__区首府南宁以及__市举办品牌推广会和研讨会,以宣传和扩大__公司的品牌,扩大信息网络,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合同翻番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哈铁建工【2014】第2号 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根据公司2011年《管理文件汇编》及2012年《项目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是规范施工项目管理行为,考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基本依据。 所有工程项目应在信守合同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业主,尊重监理,以优质、高效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利益。 所有工程项目均在公司的领导下,公司法人授权委托项目经理作为该项目的法定委托代理人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负全责。以工程项目为独立核算对象,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考核,实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二、管理模式 公司对工程项目主要实行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的管理模式,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特殊情况,采用公司成立专业指挥部直管项目的管理模式。 三、经营模式 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新建工程考虑决算方式不同、是否跨区域施工等因素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特制定管理费收取范围: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额4%-7%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更新改造工程比照新建工程比例范围收取;大修工程(水暖锅炉安装不含设备购置费)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

额4%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项目经理自揽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结算总额2-3%的比例收取(不含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项目部自揽工程无论是否使用公司资质都必须报公司备案,签署相关协议,并承担相关责任。管理费实际收缴标准依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执行。 四、公司和项目部职责、权限 1、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职责、权限 (1)公司是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负法人责任。 (2)公司企业法人与业主(发包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3)公司有权任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4)公司负责组建项目部,审批项目的资源配置,指导和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保障体系。 (5)制订、下达项目管理目标,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按照兑现情况,对项目进行年度考评、终期考评及项目经理任期考评。 (6)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7)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有否决和奖罚权利。 (8)对项目的经营成本核算有指导、督查、否决和奖罚权。 2、项目部的管理职责、权限 (1)项目经理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全面履行《项目施工合同》和《项目经理带队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承包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确保各项指标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并承担行政、经济和法律直接责任。 (2)接受公司的考核、管理。真实、及时提供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财务、资产、环保等数据。

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类别】 【时效性】一般 【秘密等级】 三河矿业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讨论稿) 发文字号: 吉三河(项)2013—001 发行日期: 2013年4月××日 版本: 2013版 受控状态: 受控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各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清单提供数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5、隐蔽工程发生造成的变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如一次冒落深度达800mm以上、塌方量超过20m3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量变更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记取变更工程量价款;塌方量不

足20m3时,不予变更(土建工程施工过程出现塌方等工程量增加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甲方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功能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甲方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甲方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甲方指定的造价公司)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甲方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 4、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仅限于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 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 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 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 -1-

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 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 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 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 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 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 第六条按照工程变更设计的金额、结构、性质,分为三类-2-

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销售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目的:加强公司销售管理,推进销售目标达成,规范销售人员的业务活动,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创造合作与双赢。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从事销售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3、权责单位: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执行、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对应的核准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营销规划、年度销售目标和销售计划。 2、掌握市场动态,制定市场推广策略,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3、优化内外业务流程,协调与管理销售日常工作。 4、负责销售货款回笼,保证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工作事项 1、执行销售计划,推进销售目标的达成。 2、协调售前售后的各项工作,解决客户抱怨,跟踪处理结果。 3、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客户方面反馈的信息,掌握客户最新需求。 4、保管销售资料,即时完善并反馈客户信息。 5、在销售活动中,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6、团队协作,有经验的销售人员帮助和指导新进人员熟悉销售工作。 7、做好销售货款的货款回收工作。 8、创新销售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四、销售工作规定 1、销售计划 (1)、销售人员应依据部门销售目标,制定个人的《月销售工作计划》及《出差计划》,经领导核定后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报告》《出差报告》及《项目进度表》给领导,接受领导的工作任务及正确指导。

(2)、销售部每周至少组织两次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反馈销售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计划,总结并推进项目进程。 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即时填写《客户调查评审表》,将客户资料详细录入电子档案。(2)、对于潜在客户方的公司实力、付款流程、付款能力及信用等方面应做事前调查,评估合作风险,并衡量我公司的研发是否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如考察通过,方可将客户列入合作名名录。 (3)、各部门协助,销售人员主导责任客户的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反馈客户来访意向,传达接待准备注意事项,并汇报客户方面传达的信息给部门领导。(4)、客户满意度调查:待定 3、订购管理 (1)、各部门配合,由销售人员对接所负责的客户,沟通并传达客户的订购数量、价格定位、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交期要求、付款规定等初步合同订购条款信息,市场部协助销售人员执行合同/订单评审。 (2)、合同/订单审核不通过时,根据审核提出的问题,销售人员与客户做进一步沟通协商,直至与客户达成一致合作意见。 (3)、审核通过后,销售人员落实合同/订单及相关协议的最终签订,正式的《报价单》、《产品订购合同》、《合同/订单评审》、《技术协议》和《质量保证协议》转入市场部归档管理,市场部跟进合同/订单的后续处理至合同/订单完成。 4、客户寻样处理 (1)、针对初期合作的客户,由销售人员传达客户的样品需求,出具《样品需求单》,工程研发部门协助确认样品的内部编号、图纸、技术参数、性能、可行性和制样时效等内容,出具《样品承认书》,市场部协助将样品送达给客户,跟进测试进度,并更新至《样品跟进表》,协助签回样品承认书(若有)或样品。(2)、针对合作成熟的客户,市场部在收到客户的样品需求后,出具《样品需求

土石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遵义《国际商贸城》土石方工程项目 管理实施细则 遵义市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二年二月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要求适用于遵义思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达投资”)投资遵义国际商贸城区域所有土石方工程现场施工作业指导、监督管理操作细则。 2 依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思达投资提出,由思达投资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本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合同附件,承包商必须遵照执行。 3 一般规定 3.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方格网的测量,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土方平衡调配应尽可能与城市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备注:方格网的测量工作有承包商负责进行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由思达投资项目部全程参与记录、复核、审批。 3.2基坑开挖工程包括无支护结构的放坡基坑开挖和有支护护结构的基坑开挖,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3.3基坑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 3.4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等。 3.5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3.6施工中机具设备停放的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3.7采用机械开挖土方时,需保持坑底留100mm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同时,要设集水坑,及时排除坑底积水。 3.8基坑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变更工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9〕88号)、《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苏府〔2014〕79号)及《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17〕1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是指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 (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筑工程;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筑工程。 财政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和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论证科学、投资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在建

设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变更: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费用的调整; (六)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变更,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变化引起的价款变动; (八)其他导致工程价款调整的变更。 第五条结合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情况,需备案的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一)工程的单项变更或累计变更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按照其标准对应的变更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标准对照表 (二)因第四条第五款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调整及第七款引起

市场部工作职能和管理细则

市场部工作职能和管理细则 一、职能 酒吧市场部职能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职能: 1.市场调查和分析 2.传播品牌和活动信息 3.市场合作资源的整合 4.具体推广/活动方案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将以上的主要职能细化为以下主要岗位: 1.企划 2.执行 3.推广 4.管理 二、岗位和要求: 1.策划

1.1.了解当地酒吧市场信息和竞争者信息; 1.2.根据公司品牌形象和定位特点完成具体的策划方案; 1.3.定期将以上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完成报告。 2.设计 2.1.根据品牌形象和定位按时完成公司的所有视觉形象衍生物的设计和制作;2.2.根据策划和活动方案按时完成所需宣传物的设计; 2.3.熟悉公司所有推广渠道所需宣传物料的材料、尺寸以及相应的制作周期和成本; 2.4.根据具体策划和推广方案按时完成所有宣传物料的设计和制作; 2.5.对公司所有推广渠道的广告和形象展示进行定期检查并完成报告。 3.推广 3.1.媒体 3.1.1.熟悉当地媒体行业和针对受众,整理完成主要媒体、联络人数据库; 3.1.2.定期保持和当地重要媒体的沟通,收集市场信息,并主动向媒体联络人传播公司品牌、产品以及具体的活动和促销信息; 3.1.3.根据具体策划方案完成并执行媒体推广方案,定期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广告,向媒体受众传播公司的品牌、产品以及具体的活动、促销信息; 3.1. 4.定期收集整理和公司相关的媒体发布资料归档; 3.1. 4.定期将以上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完成报告。 3.2.网络(以微博为主但不仅限于微博) 3.2.1.根据策划和推广方案按时完成具体的微博及其他网络推广计划; 3.2.2.保持和微博粉丝(及其他网络平台用户)的互动,每天收集整理和公司相关的网络信息和客人反馈; 3.2.3.了解并熟悉网络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此对策划和推广方案提供建议; 3.2. 4.定期通过“关键词搜索”和“数据统计”等主要方法,对针对网络市场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网络推广工作档案;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47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丽委办[2008]47号文的授权,本着“变更科学、程序规范、控制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项目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城建、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未知性和人为性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适用范围:是指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对已批准初步设计文件的变化、更改,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四条工程项目变更原则:工程项目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确因技术、水文、地质和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工程项目变更的,按“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变更报批手续。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分类 (一)政府、未知性造成的设计变更。指国家设计规范

调整,地下工程项目因勘察不到位,设计失误、漏项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二)人为性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指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含装饰材料、设备档次等)、扩大或减小工程项目规模、优化设计和改变使用功能、调整规划功能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的权限 1、业主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组织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2、委前期办公室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3、累计变更增加幅度超过原概算10%以上(含10%)或累计变更增加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重新办理项目概算审批手续。 4、变更内容凡涉及到总平面布臵、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调整、建设规模扩大和建设标准提高等方面的工程设

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办法(暂行)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总工办 2018-8-7

施工图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广西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执行及记录,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依据钦州市《关于修订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钦市建字【2016】74号)和《广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设计重点环节管理及控制价编制管理要求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C-03-2016)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所有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图变更。 第三条施工图变更,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对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所发

生的技术及数量上的变更,即图纸勘误(澄清)、技术变更和涉及图纸变化的工程变更。 第四条施工图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可以是业主单位和非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控集团);非业主单位是指EPC总包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咨询单位等。 第五条投控集团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部门审查和审查会议、部门会签、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投控集团拥有所有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权,必要时,按规定上报园区管委和自治区、钦州市相关部门审批。(指令流程图、超过概算总价10%须报政府或董事会审批)第六条变更的五项原则要求: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造价变化、引起的连带变更。施工图变更审查、审批时应按五项要求对变更进行综合评审、决策。 第七条施工图变更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应为同一项施工图变更。 2.同一项目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或同一内容的不同单位工程的变更应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图变更。 第八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工程进度的原则进

市场部管理制度

市场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严格遵守。 1. 市场部人员要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2. 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产品、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考勤制度(市场部考勤制度见附1)。 4.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客户申报制度(客户申报制度见附2)。 5.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岗位责任制制度(各岗位职责见附3)。 6. 市场部人员如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需先在部门内部由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助理统一上报申请。 7. 市场部人员跟客户联系,应使用普通话,面访时应衣着得体;如有宴请、招待需公司承担费用时,需提前上报经理审批。 8. 市场部人员如离职或部门调动,需提前上报经理,做好客户、项目情况交接。 9. 在建项目,市场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公司其它部门积极与客户方沟通,负责尾款催要等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公司集会等活动安排,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等。 11.销售人员可自行安排客户会见时间,每周五18:00前必须以周报形式上报经理一周客户会见行程及联系方式,以备确认查证。 12.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奖罚制度(市场部奖罚制度见附4) 13.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优胜劣汰制度(市场部优胜劣汰制度见附5) 14.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市场部管理实施细则新概览

1目的 市场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之一。它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市场部的管理和运作,必须得到科学严谨的对待。它的职责就是按照公司经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而制定出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通过不断完成公司的既定目标而达到使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壮大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市场部全体员工。 3总则 3.1公司业务的核心是“巩固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开发新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创收增效”,“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精”。 3.2本制度分为业务范围、业务工作程序、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部分。 3.3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力归公司总经办。 4业务范围 4.1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包括单位保洁、家庭清洁、工程清洗、工程涂饰、防水堵漏、石材养护、工程施工等七大部分。 4.2公司现有目标市场分为;商超卖场;汽车4S店;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医院;学校;金融机构;行政单位;物业小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二级城市,周边县市等。 4.3业务员在从事业务工作时以第4.1条规定的业务范围为主体,以第4.2条规定的目标为切入点展开工作。 4.4业务员除开展上述业务外,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动态,还有权对新项目开发提出可行性建议及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享受相关的业务提成待遇。 5市场部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的市场部是受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管理和监控的,在此前提下,市场部必须: 5.1认真、积极配合公司统一安排和行动,不断实践和完成公司的短期和长期的战略目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明确公司适时的发展方向,为公司领导提供科学、准确的抉择依据。 5.2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季、年度计划任务,并不断地开拓新的客户。 5.3在执行公司既有的政策的前提下,有权对不明确的政策方向提出置疑,并阐述自己的认识,发表自己的观点。 6市场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6.1市场部经理必须是公司理念的忠实执行者,认真配合公司的目标任务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增加业务单量。 6.2定期做好市场调研,了解行业方向,制定好经营规划和目标。 6.3及时并定期与总经理进行沟通,汇报真实可靠的信息,研制出对应方案。 6.4迅速落实并带头执行公司的总的抉择,并及时回馈信息。 6.5负责做好业务人员的思想工作,执行公司的营销策略和计划,研讨业务技巧,帮助业务人员完成既定的目标。 6.6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会议,交流成功的经验和总结失败的教训,探讨

市场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通用版

市场部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 在这一年里,凭借前几年的蓄势,不但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更快的效益增长,而且成功地实现公司股票在xx证券交易所上市。从此,一个以崭新姿态展现在世人面前,一个更具朝气和活力的、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己任的新杭萧诞生了。 公司上市后,管理水平必将大幅度提高,这不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外在要求,更是自身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对于市场部来说,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与公司同步发展,既是一种压力,又是一种动力。为了完成公司2xxx年合同额三十亿的总体经营管理目标,市场部特制订2x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信息网络管理 1. 建立直接领导关系 市场部是负责公司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营销副总经理的领导。市场部信息管理员与各区域市场开发助理之间是一种直接领导关系,即在信息网络建设、维护、信息处理、考核方面对市场开发助理直接进行指导和指挥,并承担信息网络工作的领导责任。 2. 构架新型组织机构 3. 增加人员配置: (1)信息管理员:市场部设专职信息管理员3名,分管不同区域,不再兼任其它工作。 (2)市场开发助理:浙江省六个办事处共设市场开发助理两名,其它各办事处所辖区域均设市场开发助理一名。 4. 强化人员素质培训 春节前完成对各区域的市场部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的招聘和培训,使2xxx年新的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市场部在人员素质方面有充分的保障。认真选择和慎重录用市场开发助理,切勿滥竽充数。 5. 加大人员考核力度 在人员配置、资源保证、业绩考核等方面对信息网络建立和维护作出实施细则规定,从制度上对此项工作作出保证。建立市场信息管理员定期巡回分管区域指导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并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和研究,以督促其在短期内按规定建立和健全信息管理的工作。 6. 动态管理市场网络 市场开发助理与信息管理员根据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数量(以个为单位)、项目规模、信息达成率、发展下级信息员数量四项指标对信息网络成员进行定期的动态评估。在分析信息员/单位的分类的基础上,信息管理员和市场开发助理应结合信息员的背景资料进行细致地分析,确定其通过帮助后业绩增长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强信息的管理,在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保密性等方面做好比上一年更好。(详见市场开发助理管理制度) 7. 加强市场调研,以各区域信息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量和公司在各区域的业务进展情况,将以专人对各区域钢结构业务的发展现状和潜在的发展趋势,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调研获取第一手资料,为公司在各区域的机构设置各趋合理和公司在开拓新的市场方面作好参谋。 (二)、品牌推广 (1)、为进一步打响“”品牌,扩大的市场占有率,2xxx年乘公司上市的东风,初步考虑四川省省会成都、陕西省省会西安、xxxx自治区首府xx、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的长春、xx省会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以及xx市举办品牌推广会和研讨会,以宣传和扩大的品牌,扩大信息网络,创造更大市场空间,从而为实现合同翻番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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