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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江西教育学院定责定岗定编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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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江西教育学院定责定岗定编暂行办法

江西教育学院定责定岗定编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明确单位职责,规范人事管理,改变历史形成的人员结构不合理的情况,根据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按责定岗,按岗定编,精简高效,合理配置,以充分调动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学院各项事业进壹步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壹、定责定岗定编的目的和原则

1、定责定岗定编的目的

(1)贯彻落实国人部【2006】70 号和赣办字【2008】17 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全面落实国家实行的岗位设置管理政策、适应事业单位绩效薪水改革的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为进壹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变教学科研人员偏少,管理工勤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偏多,不利于教学科研发展的情况,促进教学、科研、管理队伍的结构优化,增强综合实力,适应普通本科高校的设置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3)为进壹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消除职能交叉和管理盲点, 有利于促进教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办学能力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教职工利益的合理增长。

2、定责定岗定编的原则

(1)单位责任明确。要充分考虑单位以往所承担的职责,以及事业发展、业务扩大需要增加的职责。

(2)岗位设置合理。根据单位所承担职责的需要设置壹定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量不大的能够壹人多岗,专业技术人员要提倡壹专多能。

(3)编制要求适当。合理确定本单位的人员编制,要使每壹位教职工的工作量相对饱满(教学人员基本工作量每周 10 课时,非教学人员每周工作35~40小时),减少劳逸不同、苦乐不均的情况。

(4)专兼结合,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减轻专职岗位过多造成的人员压力和经济压力,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职工待遇。

(5)动态管理,逐年调整。学院根据各单位职责的变化和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调整人员结谈判编制。

二、三大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和相应的岗位数量

1、根据国人部【2006】70 号文件和赣办字【2008】17 号文件

精神,事业单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三大类岗位。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壹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壹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 70%(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学院岗位总量的5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学院岗位总量的15%。),工勤岗位壹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 10%。

2、以现有于编教职工总数 460 人为首次定编定岗的人员基数。

3、为切实保障教学科研中心地位,20%的管理岗位中,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的管理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8%,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不高于学院岗位总量的12%。92 个管理岗位中,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的管理岗位应不低于37 个。内设机构管理岗位不高于55 个。

4、按照 70%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 322 个。其中 55%为

教师岗位,为 253 个,15%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 69 个。

5、按照 10%设置工勤岗位,为 46 个。

三、教学单位的定责定岗定编

1、教学单位是指教育系、政法系、中文系、外文系、数计系、理学分院、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社科部等10 个教学单位。教学单位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尽量发挥专业特长,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教学单位专任教师的定责定岗定编

教师的责任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完成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任务,达到专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教学单位教学人员的岗位和编制,按照生师比确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 号)的规定,以及专业课、大众课由不同教学单位分担的实际情况,艺术、体育专业的生师比为16︰1,其他各专业的生师比为 26︰1。

承担大众课的系(部),原则上按 360 课时/年/人的比例定岗定编;有文件规定的结合本院实际参照执行。

教学单位的实验人员根据实验教学需要设置,列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于校生折算方法: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成人脱产班

学生数(含全日制自考生)+函授生数×0.1。

于校时间不到壹年的进修生的折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4、教学单位非教学人员定责定岗定编

(1)教学单位的非教学人员视其工作性质,纳入管理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职责是承担学院安排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同心协力,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领导岗位:党总支书记岗位 1 个、学生总数 500 之上设专职副书记岗位 1 个;系主任(分院院长)岗位 1 个、学生总数于 500 之上设副主任(分院副院长)岗位 1 个;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可由专职管理干部担任,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教学单位行政领导岗位壹般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副书记兼任行

政副主任(分院副院长)。

(3)办公室主任岗位:每个教学单位设 1 个。

(4)其他管理岗位:学生数于 500 以下的教学单位设 1 个岗位、学生数于 500~800 人的教学单位设 2 个岗位,负责教学科研秘书、资料员等工作。上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

(5)辅导员岗位:每 200 学生配备辅导员 1 人,辅导员队伍实行专兼结合制度(学生工作专职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可计入辅导员数量,专任教师可兼任辅导员)。

(6)团总支书记:教学单位设立团总支书记岗位,由符合条件的年轻教师、干部或辅导员兼任。

四、学院内设机构的定责定岗定编

1、内设机构指经过省编办核准的 15 个党政群机关。

2、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是做好学院交给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教学、科研服务,及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3、内设机构的管理人员编制总数为 55 个。

4、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壹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列入相应系列。

5、各内设机构的科室和人数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

6、保卫处原则上按照学生数3‰的比例定编,包括管理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聘用保安。

7、后勤保障处要进壹步加快后勤社会化的步伐,能够实现社会

化服务的壹般岗位,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只设置负责监管、协调的工作岗位。暂时仍没有实现社会化服务的工作岗位,要尽快向社会化服务过渡。于过渡期间,要按照工作量相对饱满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

五、教育干部培训学院、教师培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

育学院的定责定编定岗

1、各培训学院的职责主要是开拓培训业务,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水平和办学效益。

2、教育干部培训学院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和教育系合署办公, 不另外设置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3、教师培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主要是培训业务管理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少量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壹般不设工勤

技能岗位。

3、教师培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纳入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岗位总量 8%的范畴。

六、教辅单位的定责定岗定编

1、教辅单位主要包括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等单位。

2、教辅单位的工作职责是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专业技术性的服务。

2、教辅单位的岗位以专业技术为主,其他单位的实验工程、图书档案、编辑出版、财务会计、医疗卫生系列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15% 的范畴,总数不超过学院岗位总量的 15%,共 69 个。

3、图书馆应根据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和时间、设备设施维护的要求、新老校区俩边开馆借阅等因素,合理设置岗位;于校生规模未超过 6000 之前,原则上按照 160︰1 的比例定编。

4、其他教辅单位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

5、教辅部门的管理岗位纳入学院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岗位总量 8% 的范畴。

6、教辅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少量的工勤技能岗位。

七、定责定岗定编的方法和程序

1、院属各单位根据关联政策和本单位历年承担的工作任务归纳整理,分析本单位工作量饱满和否,现有人力资源是否充分发挥了作

用、是否能够满足单位履行工作职责需要;需要设置哪些类别、每个类别多少岗位。充分酝酿,提出充足理由,且作出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述。

2、填写《江西教育学院定责定岗定编申报表》,报送组织人事部。

3、学院“三定”工作小组,负责评估各单位提出的定责定岗定编方案,深入调研,提出比较合理的建议意见,报院党委会议讨论研究,

提出学院定责定岗定编的初步方案。

4、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专题会议,充分征求代表意见。

5、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八、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三定”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的壹个重要步骤,也是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壹个重要步骤。定编以后,将结合分配制度和经费划拨制度,对人员缺编和超编的单位,学院将规定增加或减少单位或个人的关联经费。

2、为保证教学主体地位,目前人员超编的教学单位,主要应通过增加专业和学生,扩大办学规模,壹专多能,兼岗代岗等方法,逐

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目前缺编的教学单位,应采取专兼结合、适当外聘的办法,以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严格控制进人,确实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和高层次人才可适量引进。

3、工勤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资格且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列入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4、人员超编的其他单位于定责定岗定编以后,要根据富余人员的特长推荐合适的岗位;富余人员要积极主动联系新的岗位、适应新的工作。

5、对严重超编的单位,学院给予壹定时间的过渡期,采取只退不进、促进流动等方法,逐步解决超编问题。

江西教育学院定责定岗定编申报表

单位(部门)名称: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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