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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效力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项目上的管理者)法律责任由企业法人承担(重点掌握必考)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特征:a.在权限范围内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行为具有法律意义.d. 法律后果属于被代理人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2.物权分类:1. 所有权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3.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3.物权变动:

(1)不动产:登记时发生效力(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a.一般物-占有和交付b.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

可能多选:授予发明和使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专利权: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著作权(50年)——申请日计算

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或者寄出的邮戳日

2、商标权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多选)

2、保证:

(1)书面保证合同

(2)保证方式;注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

(3)不得做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更多高频考点期待大陈老师马上出炉的高频考点视频课!让你一天学完法规必过考点!

(4)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单选)

(5)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证种类;1.投标保证金2.合同履约保证金3.工程款支付担保(多选)

3、抵押:

(1)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3.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会做多选)

(2)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

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

(3)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

3、质押权:(和抵押区别)

(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实践合同)

(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

4、留置权:

(1)留置的只能是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5、定金:

(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

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实践合同)

(3)定金≤总标的的20%(有考点,理解记忆)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

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P41

4.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5.保险期限——都是从开工到验收合格

6.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考核期不超过3个月

7.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买,强制险,保险费由单位支付不得摊派。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区别: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

刑罚种类—管制、拘役、罚金。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办理

不需办理—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的小型工程、抢险救灾工程、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军用。

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

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延期:建设单位领取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许可证废止。

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领取许可证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

2、开工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施工单位——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法定条件——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有技术装备工程业绩

资质许可——增加合并就高,联合体共同体就低(必须掌握,有考点)

有效期:施工许可证5年安全3年,建造师证3年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禁止无资质承揽、禁止越级承揽、禁止借用资质、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通过考核或考试,领取资格证书然后注册最后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注册管理机构:一级的建设部,二级的省级建设部门

3、(1)注册: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

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

增项注册:增项要注册

(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个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

(3)证书失效: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解除合同的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范围

一级建造师范围最大化(全国、特级一级),不得担任2家企业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任职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施工期内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用名称、范围内、签章、保管使用证书、继续教育、报酬、解释、申诉

2、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

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

3、禁止行为——违法的都禁止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

1、必须招标的——3类:①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③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必考)

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①施工的单项超过200万②重要采购单项超过100万③勘察、设计、监理采购单项超过50万④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000万(必考)

3、可不招标的标准:①国家②扶贫③专利④自建自用⑤在建工程追加的小型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法发包的规定

1、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

2、开标——当众拆封、宣读

3、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

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

4、几种情形:①废标②拒收、不予受理③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人

5.中标通知书签发日30天内签合同

6.(1)没收投标保证金:①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②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①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②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

期30天

禁止投标人不正当竞争行为

1、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联合体概念①2人共同投标②1个承包合同③连带责任④不是法人

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按资质等级较低的

3、保证金缴纳:联合体各方名义或牵头人名义

中标的法定条件

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

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

3、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位中标人低于成本:①设有标底的低于标底一定幅度

②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1、所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

2、工程总承包方式①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②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③设计、采购(E-P)④采购、施工(P-C)

3、总包负总责、分包负分责,总分连带,总管理分,分服从总,不服从分负责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

1、共同承包——大型、复杂工程

2、资质——按等级低的资质

3、责任——共同签合同:连带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

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劳务分包

2.违法分包——①个人承揽分包业务、无资质、包工头②合同未约定(建设单位不认可),实施分包的③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④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⑤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不办理社保

3.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1.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单位,资质、承揽业务、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工资等等违法的都是

2.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6月—3年

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日内公布6个月。良好记录公布期3年

3.同步推进政府守法诚信评价+ 中介综合信用评价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合同的分类特征和订立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是有名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是主合同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定金、质押、民间借款)(选择题)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

2.要约生效:1)到达2)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3)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

不得撤销的要约: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的 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

3. 实质性变更形成新要约。

4、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是承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理的都选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

2、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的合同为结算依据

3、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

(2)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有约依约,无约按贷款利息。

(3)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工程款处理,垫资利息——有约依约,无约按无息处理(按民间借款)

(4)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仔细看书)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1、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类型(违法的不正当的)

(2)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

(3)无效合同——无资质、借用资质、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

2、可撤销合同: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

可撤销合同3类型——①重大误解②订立时显失公平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

撤销权消灭:①1年没行使撤销权②放弃撤销权

3、效力待定合同:

(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2)效力待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无处分权人(例外:表见代理)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1、债权转让,通知就可以。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需要同意

2.根本违约: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发包人直接解除的情形:①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②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更多高频考点期待大陈老师马上出炉的高频考点视频课!让你一天学完法规必过考点!

③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④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4.承包人直接解除:①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②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③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

1.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停止违约行为④赔偿损失⑤违约金⑥定金

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选择一适用。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可减少。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1、订立:(1)种类:固定期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多选题)a.协商一致解除的也可以解除,b.三个情形之一的应该订立c.如果一年内没订立合同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合同。

(2)书面合同:全日制用工、用工之日起,1个月—1年未签订:2倍工资;1年以上未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11个月内的2倍工资;违法不签无固定期合同——2倍工资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

(2)劳动者单方法定解除: a.辞职b.单位违法

(3)单位单方法定解除:a.随时解除b.预告解除c.裁员

(4)不得解除:a.职业病、工伤b.患病或非因公负伤c..女工三期:孕产哺乳d. 连续工作15年+ 距退休不足5年

2、劳动合同终止:a. 退休b. 期满c. 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d. 死亡e.破产、吊销执照等倒闭

3、经济补偿金: 不补偿的情形:开除、辞职、人死、退休、期满(维持或提高除外)

违法解除:劳动者可选择:继续履行或2N赔偿金(N——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法用工方式与违法用工模式的规定

1、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2、劳务分包: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动事宜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的规定

1、工作时间:8小时/天,44小时/周

2、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点150%,假日150%,节日300%

3、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处理的规定

1、工伤认定的情形!

2.工伤保险待遇:原来工资留薪期≤12个月,原工资福利不变

相关合同

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有偿、双务、诺成

2、风险转移——a.一般的交付转移b.违约时违约之日转移c.在途货物买卖签订合同时转移

d.未约定地点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3、特殊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付的1/5时,出卖人有权解除或要求支付

借款合同

1、金融借款一般是(书面),自然人除外借款(可书面,可口头)

2、金融借款(诺成),自然人借款(实践==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3、自然人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4倍以上是高利贷

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双务、有偿、诺成租赁期限≤20年

融资租赁合同

1、出卖人:买受人(出租人)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

2、维修义务:承租人承担

运输合同

1、双务、有偿、诺成

2、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货物毁损、承运人、不赔偿

3、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毁损,已收运费的——应返还,未收运费的——不收取

建设工程施工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施工现场噪音污染防治的规定

2、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选择题全选。更多高频考点期待大陈老师马上出炉的高频考点视频课!让你一天学完法规必过考点!

3、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①排放噪声应符合排放标准②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申报③禁止夜间施工(例外:抢修、抢险、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有政府环保部门的证明+公告)④政府监管部门现场检查。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关系

1、节能的一般规定——合理用能、循环经济

2、设计、施工、监理环节:按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施工单位:查验进入现场的材料等——不符合要求的不用

节能激励措施——①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②税收优惠③信贷支持④价格政策⑤表彰奖励(选择题)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1、承担文物保护的修缮、迁移、重建①(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②(建设部门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2、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内:①不得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公共设施除外)②拆除需要经文物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批准③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任何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24小时赶赴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申请许可证:中央企业找建设部其他企业到企业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

3、取得许可证的条件:12条理解记忆很简单选择题

4、证书有效期3年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2、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全面负责

3、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的配备——①总包企业:特级6人以上一级4人以上二级及以下3人以上②专业承包企业:一级4人以上二级及以下2人以上③劳务分包企业:2人以上④分公司:2人以上(单选)

4、专职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交底制度: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讲解、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等双方确认签字(技术负责人+接受任务的负责人)(多选)

总包单位负总责,总包分包单位连带责任,分包不服从分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作业人员的权利:紧急避险权——————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2、作业人员的义务:①教育培训——未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②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其他的是常识对就选)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①3类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才能任职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专门培训+ 取得证书才能任职③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进入新岗位、新现场④作业人员培训新技术设备、消防才能上岗⑤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每年至少1次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

1、安全防护措施:①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②不同施工阶段采取不同安全防护措施③临时设施——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表述题一小问)④其他合理的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①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②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意外伤害保险: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自开工之日到竣工验收合格是强制保险——保险法由施工单位负责所有人员都应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考点)

1、应急预案的分类:综合、专项、现场处置方案

2、应急预案的程序:①编制:由施工单位(总包)②评审: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之后公布③备案④培训⑤演练:综合、专项(1次/年);现场处置方案(1次/半年)

3、应急预案的修订——每3年修订一次。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①报告事故②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救工作③妥善保护现场(多选)

2、事故调查①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组织调查②其他事故→各级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地的政府调查)(单选)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七责任→①依法办理批准手续②提供真实资料③不得违法要求或随意压缩工期④不得要求购买租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⑤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⑥编制概算时应确定工程安全费用⑦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有关安全措施施工的资料

机械设备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1、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有资质

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

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是监管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1分)

分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P261和263①到⑥会做选择题,常识,读一遍。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1、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机构——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1、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收总包单位管理

2、谁有错,谁负责原则——总包承担后可向分包单位追偿

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多选)

1、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单位无权修改设计图纸)

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1、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2、检验要依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多选)

3、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做标识,签字(见证人+取样人)→送检(取样不低于30%)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是中介法人

5、①检测人员不得受聘于2家检测机构②不得推荐设备材料(谁都不能推荐)③不得与行政机关、所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利害④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

返修——无条件返修(无论是否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到九,大条仔细看,常识。

(重点)必须监理的范围:①国家重点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③成片发开住宅小区④引进外国资金(多选)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是双重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造师等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

3、设计单位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深度要求要注明合理使用年限。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监理工作的依据①法律、法规②技术标准③设计文件④承包合同(多选)

2、监理工程师不签字,不得使用材料设备、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支付工程款、不得竣工验收!(多选)

3、监理方式:应该按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监理,对关键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重点掌握)

1、竣工验收主体是建设单位

2、竣工验收条件:①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④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⑤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重要)

3、归档: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1、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未核实或核实不合格的,不得工程竣工验收

2、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特殊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其他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和抽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使用。

3、环保验收: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

4、节能验收:建设单位查验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1、发包人的竣工结算审查期限:①500万以下20天内②500—2000万30天内③2000—5000

万45天内④5000万以上60天内。发包人限期内没有提出意见的视为认可结算报告。(考点)

4、质量不合格处理:①承包人过错而且拒绝返修的发包人要求减少支付价款②未竣工验收而擅自使用的:一般工程承包人不负责,但是地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承包人负责。

③发包人有以下过错的自行承担质量责任 a.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b.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c.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重点)

1、竣工时提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2、质保书内容:①保修范围、②保修期限、③保修责任、④对建设单位合理使用工程有提示

3、保修期限:A强制性保修:①基础设施、地基、主体工程有合理使用年限②防水5年③供冷热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管线、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

B约定性保修———其他

4、保修责任①施工方过错的施工方保修承担责任②其他方过错施工方保修、建设方责任可追偿

5、质保金5%(从竣工验收日计算)可约定选择——6个月、12个月、24个月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民事纠纷解决途径:和解、调解、诉讼、仲裁

2、行政纠纷解决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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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2018法硕考研复习: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2018法硕考研复习: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的构成 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分析】有法可依是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其相关法作为部门法之一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 的法律部门,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处于特殊的地位和起着特殊的 作用。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除了包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件外,还包含有一些处于附属层次的法律文件: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 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等等。 行政法 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致管理活动中国 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组成的。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 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的渊源,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行政法可以 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等。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 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等。 民商法 民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商法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次级法律部门。关于民法和商法是 分立还是合一,各国做法不268尽相同。从立法模式上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模式。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殊部分,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活动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 经济法是有关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涉及的范围 很广,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等。 社会法 社会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关于这一法律部门的理论还不完善。一般认为,社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word版本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 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

系统集成项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系统集成项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因项目干系人众多,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产生小的冲突甚至法律冲突在所难免。如何善用法律,进而规避、转移法律和技术风险,甚至化危机为机会|}如何规范项目干 系人之间的关系?如何达到“不讼”的最高境界?这都是需要我们思考和实践的。 法律是强制约束,道德是每个人对自我的约束,标准是对技术工作的约束。约束不一定都是坏事。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建立在法律、道德和标准规范等基础之上的。 同时,法律和标准也是与时俱进的,它们会及时反映社会和技术的变化,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得到更新。 21.1法和法律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社会规范。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 法律通常规定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或行为准则。 一般地说,法律的效力仅低于宪法,其他一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凡有抵触,均属无效。 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法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道德不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是公民自己约束自我行为的一组规范。 21.2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 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由7个法律部门、 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构成。 辅之以行政法规、地方 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组 民法商法、行政法、经 关于“三个层次”,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个 层次的规范性文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不仅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而且确立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基本的规范体现在宪法中。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和国籍等方面的法律。 2.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 模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亲属和继承制度等,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和合同法等。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

2017年福建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考试试题

2017年福建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考 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__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A.1 B.2 C.3 D.5 2、我国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属于__。 A.安全预评价 B.安全现状评价 C.安全验收评价 D.安全专项评价 3、非接触式火灾探测器适宜探测发展__的火灾。 A.较快 B.较慢 C.稳定 D.前期 4、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体制建设中的()包括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类组织机构。 A.救援队伍 B.管理机构 C.功能部门 D.应急指挥

5、重视和保护从业人员的__,是贯穿《安全生产法》的主线。 A.名誉权 B.控告权 C.生命权 D.健康权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__年。 A.3 B.5 C.10 D.15 7、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负责__。 A.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 B.对潜在重大危险的评估 C.尽可能的控制事故 D.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8、现浇柱模板的拆除顺序是__拆除。 A.自下而上 B.自上而下 C.从两边向中间 D.从中间向两边 9、《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小时。 A.1 B.2 C.3 D.4 10、__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它的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的。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或法律的定义: 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的价值 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 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 (一)法律的形式 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图表总结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调整关系 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 ■三类主体间(平等主体) ☆公民间 ☆法人间 ☆公民与法人间 ■两类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行政主体与三类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主体内部 ■四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 包括的主要法律 宪法、6个相关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 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 社会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关系 ■社会福利关系 犯罪和刑罚 法律流程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建筑法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标准化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预算法 ■审计法 ■节约能源法 ■政府采购法 ■反垄断法 ■残疾人保障法 ■矿山安全法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仲裁法 【重点难点易混点】 民商法 ■民法通则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 行政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 ■建筑法 经济法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标准化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预算法 ■审计法 ■节约能源法 ■政府采购法 社会法 ■残疾人保障法 ■矿山安全法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劳动合同法

■反垄断法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同级别地方法规> 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上级地方规章> 下级地方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7大类) 【重点难点易混点】

【重点难点】我国法的形式(共七类) 4.法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 新法优于旧法 【重点难点】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 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订的效力大) ■ 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重点难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 【分类】

2.2注册资本标准 【重点难点】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

4.1资质许可的权限 4.3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届满需延期的,应在届满60日前办理手续■可延续5年

4.5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 (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 ■超载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情节严重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法律”和“法规”是两个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不同,不可混淆。 “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婚姻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 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三是省会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批准)。 “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但“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是不准确的。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 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从广义上讲,规章也是一种规范性文件,但是它不同于我们所讲的一般规范性文件。“一般规范性文件”指的是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讲的就是“一般规范性文件”,或者称为狭义的规范性文件。 这里,规章与一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从内容上看,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应当制定规章,比如,设定行政处罚,出台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均属于规章。至于一般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于部署工作,通知特定事项、

天津2016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试题

天津2016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在一些可能产生缺氧的场所,必须进行氧含量的监测,含氧量不足__时,应严禁入内。 A.12% B.18% C.25% D.30% 2、违法行为在__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一年内 B.两年内 C.三年内 D.四年内 3、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__者属于高灵敏度型。 A.30mA~1A B.30mA及以下 C.1A以上 D.1A以下 4、下列不属于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过程的是__。 A.应急启动 B.接警 C.安全检查 D.救援行动 5、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在演习过程中有不同的分工。通常分为参演人员、__、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 A.联络人员 B.控制人员 C.治安人员

D.后勤人员 6、《矿山安全法》要求矿长必须以过考核,具备__ 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A.矿山知识 B.安全专业知识 C.凝聚力 D.开创性 7、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且能将个人的行为对检查结果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法是()。 A.安全检查表法 B.仪器检查法 C.常规检查 D.专项检查 8、常用的职业卫生统计指标有发病(中毒)率、患病率、病死率和__。 A.职业病普查率 B.疑似职业病发生率 C.粗死亡率 D.职业卫生合格率 9、()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信息网络,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宏观监控与管理,最终建立和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 A.生产经营单位 B.政府管理部门 C.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企业生产部门 10、管理层培训的目的是__,在推进体系工作中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A.更新观念 B.强化风险意识 C.统一思想 D.提高管理能力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时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该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和各部门法律的具体内容。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七个法律部门分别是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 我们先来看一下宪法。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部门,它是关于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构成及活动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相关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法律: 1.有关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的法律。主要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这些法律确立了国家机关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基本体制、职责权限、运作方式、工作原则以及议事程序等。 2.有关国家结构形式的法律。国家结构形式是指表现一国的整体与组成部门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种形式,涉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与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方面。如《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3.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象征及国籍等方面的法律。如《国防法》、《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 4.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的法律。主要有《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戒严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民商法部门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民商法部门主要由《民法总则》和一些单行民商事法律文件所包含的规范组成。其他单行民事法律是民法部门的特别法,包括《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侵权责任法》等。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交易迅速便捷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商法调整的是公民、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企业破产法》等。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行政法规范很难通过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体现出来,而是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它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部门法主要调整范围包括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指对一般行政法律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特别行政法指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于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从原来的民法、行政法中分离出来的,它们之间存在着模糊的交叉地带,因此法学界对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曾有过不同观点。 经济法部门法主要调整范围包括:1.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2.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

我国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体系 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 【分析】有法可依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 1、宪法及其相关法作为部门法之一的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的法律部门,是其他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处于特殊的地位和起着特殊的作用。宪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除了包括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件外,还包含有一些处于附属层次的法律文件: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等等。 2、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致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的渊源,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行政法可以分为—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等。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等。 3、民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商法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次级法律部门。关于民法和商法是分立还是合一,各国做法不268尽相同。从立法模式上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模式。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殊部分,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活动的需要逐渐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4、经济法是有关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等。 5、社会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关于这一法律部门的理论还不完善。一般认为,社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该部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与

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新华社发 换届后的十届全国人大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重点将是“提高立法质量”。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称,基本形成即在初步形成的基础上,将每个法律部门中支架性的、现实亟须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制定和修改完成。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国法律体系 外文名称 China legal system 目标 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拼音 zhōng guó fǎ lǜ tǐ xì 目录 1 宪法相关 2 民商介绍 3 行政信息 4 刑法信息 5 经济介绍 6 其他介绍 法律体系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其他法社会法诉讼程序法自然资 源与环 境保护 法

1 宪法相关 2 民商介绍 3 行政信息 4 刑法信息 5 经济介绍 6 其他介绍 7 完善形成 1 宪法相关编辑本段 中国法律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2 民商介绍编辑本段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2017安全-法律知第一章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及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㈠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 1.安全生产的含义。 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安全生产工作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4 个部分构成。 2.安全生产立法的含义 安全生产立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安全生产立法在实践中通常指后者。 ㈡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略) 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供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 ㈠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㈡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 个方面来认识并构建我国安全

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 (一)法律部门的含义 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于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事实上,有的社会关系需要由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如经济关系就需要由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调整。 法律部门离不开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二者并不是一个概念。有的法律部门的名称是用该部门基本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来表述的,如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和作为一个规范性文件的《刑法》或《刑法典》。但是单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包括一个完整的法律部门,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并不仅仅为刑法典,而是所有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各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如大量的经济法、行政法的规范性文件中都含有规定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通常采取“准用性规则”的表达方式加以规定)。 (二)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 建立一国法律体系的关键问题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据,即标准和原则是什么。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 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仅依靠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这两个客观标准是不够的,还应考虑一些原则,使法律部门的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第一,粗细恰当。划分法律部门时应注意在粗细之间保持适当平衡,既不应太粗,也不宜过细,以利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全部现行法。 第二,多寡合适。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考虑有关法律、法规的多寡。 第三,主题定类。实际生活中,有一些法律规范兼及不同领域,可以从不同角度归类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在这种情形下,就需要考虑这些规范的主题或主导精神来定其部类归属。 第四,逻辑与实用兼顾。划分法律部门,既要有一定的逻辑根据,又不必过于拘泥,从实用出发,还应该考虑正在制定或即将制定的法律,把握法律的发展趋势。 二、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法律体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研究法律体系,对于科学地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正确地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全面地进行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合理地划分法律学科、设置法学课程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依照此标准,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所有权,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富分配,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又形成了一种新的法律即社会法,如社会保障法等。这是因为存在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有鉴于此,有

2016年上半年北京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考试试题

2016年上半年北京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法律体系的 基本框架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地方政府领导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__。 A.给予民事制裁 B.给予行政处分 C.承担赔偿责任 D.追究经济责任 2、脚手架工程不包括__。 A.设计计算 B.绘制施工详图 C.编制搭设和拆除方案 D.操作措施方案 3、一个完整的预警管理体系应包括外部环境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事故预警系统和__预警系统四部分。 A.外部管理 B.内部管理不良 C.政策法规变化

D.技术变化 4、乙炔发生站的管道应有良好的__措施和定期检测记录。 A.导出静电 B.通风 C.防潮 D.防寒 5、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____其有关证照。A:吊销B:注销C:暂扣D:废止 6、初始评审过程主要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__的策划,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两项工作。 A.运行控制 B.应急预案 C.改进措施 D.风险控制 7、根据我国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关标准,职业接触限值分为__三类。 A.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和瞬间接触最高浓度 B.时间加权浓度、短时间浓度和最高浓度 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 D.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平均浓度和最高浓度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工伤的是__。

A.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B.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C.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D.患职业病的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程序是__。 A.申请、注册、审查、发证 B.申请、审查、发证、注册 C.申请、审查、注册、发证 D.申请、发证、审查、注册 10、在进行海事分析时,应充分地对发生事故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给予__,才能达到防止海事的目的。 A.分析 B.评价 C.研究 D.预测 1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这是____的职责。A:财务部门B:生产部门C:总会计师D:安全专职机构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__。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标志

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法律体系 为本词条添加义项名 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新华社发换届后的十届全国人大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重点将是“提高立法质量”。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称,基本形成即在初步形成的基础上,将每个法律部门中支架性的、现实亟须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制定和修改完成。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国法律体系 外文名称 China legal system 目标 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拼音 zhōng guó fǎ lǜ tǐ xì 目录 1 宪法相关 2 民商介绍 3 行政信息 4 刑法信息 5 经济介绍 6 其他介绍 7 完善形成 1 宪法相关 2 民商介绍 3 行政信息 4 刑法信息 5 经济介绍 6 其他介绍 7 完善形成 1 宪法相关编辑本段 中国法律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2 民商介绍编辑本段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3 行政信息编辑本段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

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包含7个法律部门共239部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中国网2011年3月10日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将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在回答记者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时,徐显明表示,法律体系有着丰富的内容。我们先看其表现形式,中国的法律体系就最高效力来说处在统帅地位上的是宪法。比方说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像什么?就像一棵大树,宪法就像树干,在树干上有七条主枝,也就是七个法律部门。在主枝上面有很多旁枝和叶子,这就是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这个树上挂满了累累的果子,每一个果子都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一项制度,这样一个比喻可能就把法律体系说清楚了。 “这七条主枝是什么?也就是我们讲的七个法律部门。”徐显明说。 第一个法律部门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宪法相关法部门。比如,人大代表通过什么法产生呢?是通过选举法产生。中央国家机关都有一部组织法,没有组织法就难以产生这样的国家机关。要维护我国的领土完整,大家可能还记得2005年我们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这样的法律都属于宪法相关法。 第二个部门数量比较大,几乎和每一个公民直接发生联系,即民法商法部门,有时候也叫民事和商事法律部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所有法律关系,包括婚姻、家庭、继承、买卖、合同、债务,像大家关心的所有权等等。这部分法律在法律体系当中有七、八十件之多。 第三类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叫做行政法部门,比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监察。总之与国家行使行政权有关的各类法律,比如管理军事、外交、教育等等,这类法律都归于行政法部门。 第四类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法律,叫做经济法部门,最主要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对土地、货币、税收等进行管理的法律,这些领域的法律都归于经济法。 第五类与民生有关的法律部门,叫做社会法。现代国家和古代国家最大的区别是现代国家必须提供公共产品,这个公共产品和每个人都有关系,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社会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社会法。

第03讲_法的特征、法律规范、法律渊源和体系

第一编法律概论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本章考情 2019年2018年2017年 卷1卷2卷1卷2卷1卷2单选题2题2分2题2分2题2分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1题1.5分案例分析题------合计2题2分2题2分3题3.5分2题2.5分2题2.5分2题2.5分本章为非重点章节,复习难度不大。近几年本章对于识记型内容的考核在不断增加,因此考生要加强对此的记忆,同时要建立对关键概念的理解。 本章脉络 知识点详解 第一部分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 法的特征★ 【学习提示】本考点只出过一次考题,建议对一些名词有印象即可,无需背诵。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苏苏提示】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意志。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苏苏提示】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依靠国家强制而实现,也不等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于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例题?单选题】(2017年)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B.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C.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D.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答案】B 【解析】选项AC: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选项D: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 二、法律规范的分类 标准分类特点示例 按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方式 授权性规范 可以、有权、享 有……权利 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 义务性规 范 命令性应当、必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 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禁止性不得、禁止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按是否允许当事人进行自主调整及按自己的意愿设定权利和义务强行性规范 不允许任意变动或 伸缩 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允许自行确定权利 义务 授权性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 按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范内容完备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 得超过三年 非确定性 规范 委任性 由有关国家机关加 以确定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由国务院规定 准用性 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他规定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 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例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选项AB:属于准用性规范。选项C:属于委任性规范。 【例题?单选题】(2015年)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根据这一分类标准,下列法律规范中,与“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属于同一规范类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B.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C.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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