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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集团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j集团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j集团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集团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分为外部网站(http://;htt p://)与内部网站(http://)。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在各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监督各控股公司的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集团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集团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发布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内部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内部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集团公司本部和各控股公司提供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综合性平台,其访问对象只针对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各控股公司部分员工,其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工作动态、行业信息、相关下载等。

第八条外部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集团公司外部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众提供一个展现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司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了解集团全貌的对外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公

司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动态、重大活动等。

第四章网站信息报送(下属公司)

第九条各下属公司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本单位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对向集团公司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工作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本单位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不得上报。

第十条各下属公司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负责将本单位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并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十一条各下属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网站信息,需明确发布在集团公司哪个网站(内部网站、外部网站)及哪个栏目下。

第十二条各下属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网站信息应以集团公司为“第一人称”。

第五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三条内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集团公司本部

1)机关各部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经办人进行二次核稿;

4)正式发布信息。

2、各下属公司

1)下属公司经办部门拟稿、核稿、审核;

2)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提交该公司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进行二次核稿;

4)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给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5)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第十四条外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集团公司本部

1)机关各部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经办人进行二次核稿,并报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

4)由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提交给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审核签字;

5)如审核通过,由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正式发布;

6)如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提交至分管领导审阅,并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2.各下属公司

1)下属公司经办部门拟稿、核稿、审核;

2)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提交该公司分管信息工作的

领导审核签字;

3)如审核通过,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进行二次核稿;

4)由各公司指派的信息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给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5)由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提交给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审核签字;

6)如审核通过,由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正式发布;

7)如涉及公司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由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提交至分管领导审阅,并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十五条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

再次审核。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信息网络中心每月对各单位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十七条通过考核、评比结果,集团公司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集团公司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精编版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 发布审核制度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单位内部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单位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网站共分10个主栏目、38个子栏目。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网络平台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进一步提高网络资源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左权县政府网络平台网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网络平台包括校外网和校内网两部分。校外网是我校内部信息资源对外部网络进行公开连接,是我校对外服务的业务网;校内网是由我校信息中心安装的交换机统一对校内部网络进行调配,供内部职工进行登录外部网络的平台。 第三条:我校网络平台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网络平台中心机房交换机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 第四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迁或更改网络线路及设备,如需安装、拆迁或者更改网络线路及设备,必须向信息中心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建立严格的网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单位网络的设备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六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必须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 第七条:在发现网络异常时,责任人应首先对自己负责和网络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属于网络设备和系统问题的,应及时通知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第八条: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从事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擅自更改网络结构或主干网络结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条:对于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计算机,一经发现,须立即从网上隔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有关情节和平所造成的后果,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单位内部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 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单位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

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网站共分10个主栏目、38个子栏目。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精编版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1、为了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意见,适用于我院门户网。 2、本意见所称信息是指在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3、网站是信息服务的枢纽,是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 4、信息中心依据本意见对网站的信息实施维护、监督和管理。 二、信息采集 5、网站栏目建设以介绍医院情况、专业人才,专科技术,先进设备、科研成果、医疗信息为主;以医院文化、健康宣教为辅。 6、网站发布的信息来自于医院各科室其他渠道。 7、网站重点栏目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部门负责制。 8、医院各科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三、信息审核 9、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0、网站发布信息应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11、信息审核的内容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院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12、信息审核的程序,各科室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由网管人员统一上传发布; 四、信息管理 13、信息中心负责对我院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14、信息中心应按照《医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15、网站栏目、功能等的调整,由信息中心提出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6、信息中心应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17、网站应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办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检查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蒙华铁路的社会形象,促进门户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蒙华铁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信息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各部门和指挥部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指挥部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工作。

第六条综合部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部门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门户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部门、各指挥部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门户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各部门、各指挥部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滞后的信息最好不要超过10天。提高时效性、可读性和效率,共同维护门户网站的良好形象。 (二)信息审核与发布 1.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由各部门、各指挥部进行撰稿,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申请表》,经综合部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网站信息管理员方可上网

平台管理制度doc资料

重庆市巨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信息平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办公信息平台的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保障办公信息系统平台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办公工作效率以及办公信息平台有效利用率,给合平台特点和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适用范围

办公自动化系统(华帅管理系统)、网站、网络、QQ企业群。 4、具体内容 4.1管理职责 4.1.0 办公信息平台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由网络管理员专职管理且必 须在取得授权后,方可使用办公信息平台以及发布信息。 4.1.1网络管理员对系统数据库备份每日进行增量备份,对备份文件与服 务器进行分离管理,以保证数据安全。 4.1.2网络管理员须做好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及时检查系统日志,做防病 毒工作。 4.1.3 公司网站主页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其修改方案需取得审批后 方可进行。 4.2 华帅管理系统应用 4.2.0 华帅管理系统作为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平台,为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 要求使用该系统员工至少在工作日上午、中午的上班后一个小时内, 中午和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分别进入系统浏览发布的信息,以及未 处理完成的事务。 4.2.1 员工必须及时处理系统中的相关事务,具体按照《华帅管理系统实 施细则》执行。 4.2.2 员工通过系统发起的流程,负责对流程的整个审批进程跟进督办, 因事情紧急或特殊情况在节假日发起流程后,应电话或短信方式通 知审批人处理(短信通知必须收到回复确认),并负责进行督办。 4.2.3 未经本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员工不得随意让公司无关人员及外部人 员查看华帅系统中的内容,更不许下载受控的内容或向其他无阅读 权限范围的人转发。 4.2.4 员工须保管好自已登录系统的密码,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登录系统 进行操作,如发生该类事件,其结果由该员工自行负责。 4.2.5 网络管理员负责系统应用软件、硬盘的日常维护工作,例如软件补 丁更新、网络环境配置等,并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小学校园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和留言板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网站、论坛、博客、电子邮件及留言板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二条学校的各办公室、班级、教师或学生,如果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建立网站、论坛、博客以及留言板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关报批手续,经信息中心登记、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与发布信息。同时要做好这些信息发布系统有害信息检测报警技术措施,并做好发布信息记录包括: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IP地址以及记录备份保存60天。 第三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一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校网站、论坛及博客等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按照各自的职能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自己职责管理范围内链接网站(包括个人主页)、论坛、博客与留言板等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五条学校的信息安全员、信息审核员、信息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每天至少一次)检查网站内容及论坛或留言板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上报学校信息中心,情节严重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应立即上报市公安局。 感谢您的阅读!

网络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单位网络安全、高效运行和网络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和维护网络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帐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源分配情况等。 5、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资料泄露出去。网络管理员协助制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 6、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有序。

& 7、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8、在发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9、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14、经常检查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单位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11、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领导批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1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1)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县局对发布上网信息的审核,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现就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的上网信息是指通过县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的各类 信息。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局信息保密工作开展,并对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负责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他科室为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按照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做好信息的提供和初审工作;信息中心为协作单位,负责信息上网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各科室应将本制度作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各科室作为办公室上网信息的主要来源,对属于上网信息范围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做好上网信息的发布审核工作。 (一)初步审查。由各科室指定的信息承办人员承担。承办人员对拟发布的信息的文稿内容进行初步把关。所在科室负责人需要对发布的信息内容和文字进行初审,对承办人的审查事项进行复核,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后,交办公室发布审核人员。 (二)专业审查。由保密领导小组指定的专门人员承担专业发布审核任务。重点对提供或要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发布审核。同时对有关敏感信息是否需要启动送审程序提出建议,如需要启动送审程序的,依法送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由其提出审查意见。 (三)复核签发。由办公室主管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的领导对审查意见和结论进行复核,认为符合上网信息要求即可签发。如遇提交的信息涉及重大敏感

事项的,将决定是否实施重大敏感事项审查程序: 1、主管领导酌情自行裁定; 2、保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提交保密部门审批(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可同时报送上级机关)。 审查完成后,主管领导在审查单上签署意见并转信息发布人。 (四)程序审查。信息发布人着重检查上述三项工作程序是否实施完毕,有无遗漏和缺失,同时将上网信息发布审核表存档备查。 第五条对办公室工作人员从互联网其他政府官方网站中摘录的新闻信息,由其工作人员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单,提交办公室专门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后才能上网发布。 第六条县局各科室单位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门户网站及办公业务资源网发布上网信息前,由各单位承办人直接填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单后提交办公室专门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后,方能发布。 第七条各科室每季度必须对所有发布的信息进行清查梳理存档备查。 第八条各科室要进一步强化上网信息的安全责任意识。对上网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或者应当送审而不送审造成泄密的,追究承担发布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信息中心要完善计算机、其他存储载体和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网站(网页)的保密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在上网信息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泄密责任。 附件:1.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单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网站的长效、稳定、健康的发展,促进网站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网站的整体结构由北京总裁办规划,任何部门、任何人需修改网站的结构均应提出书面的请示,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方能改动。 第三条网站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管理者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信息必须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传发布,保证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并对其管理的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人工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第五条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重要信息可随时上传,确保网站信息常换常新。 第六条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存档。 第七条一旦在本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

下列信息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报告。 第八条网站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查链接网站、个人注册的信息内容与发布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域删除发布信息。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新媒体信息发布,促进网络宣传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 二、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网站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四、网站管理人员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

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五、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8、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六、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提供的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七、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负责人校审后交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八、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及时检查相关发布信息,一旦发现网页篡改或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

xx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LTL沈阳平台网络管理办法 网络规划与管理 1.LTL沈阳平台的网络建设和信息建设由综合部统一规划、实施,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改动。 2.平台员工所使用的计算机是LTL沈阳平台的固定资产,为办公用机,在工作时间里,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3.内部网络系统统一使用TCP/IP和IPX/SPX两种网络协议。 4.为便于网络管理员全面了解全平台的网络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故障,要求配备个人计算机的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登录到LTLSY域中。 5.计算机统一以英文字母命名,工作组名称为本部门的汉字名称,描述为计算机责任人的汉字名称。 6.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IP设置,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7.平台的工作站在实施了Y2K升级后,如更改计算机软件配置或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必须得到网络管理员的同意方可进行。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1.统一员工用户账号的命名规则:、 员工姓名为两个汉字: 姓(全拼)+名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例如:姓名:张弘

账号:zhanghong 员工姓名超过两个汉字 姓(全拼)+名字(全拼) 例如:姓名:王效东 账号:wangxd 重名员工的账号以邮件服务器账号作后缀来区分 2.用户密码由网络管理员设置初始值,用户首次登录时,自己重新设定。密码长度 不小于六位字符,并且具有一定保密性,不易被破解。用户密码应妥善保存,并 定期更换。对由自己密码泄露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新上网用户申请上网的流程:向网络管理员提出申请→网络管理员分配用户帐号, 完成服务器端设置→部门网络管理员负责设置客户端→用户登录测试账号和密 码。 4.财务部、商务部、物资部为平台管理的关键部门,员工应主意保密工作,严格做 好个人和部门的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密码,对因密码泄露而引 起的损失将由个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严禁在个人计算机中设置涉及到 保密文件的共享 5.员工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和密码来登录网络,或在网络上恶意破坏他人的文件或机 器,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其个人赔偿并追究责任。 6.员工调动岗位、或离职,必须到平台网络管理员处登记备案,以便修改权限或注 销帐号。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100元。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基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第八条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第九条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规范XXX系统计算机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特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内部网站和外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一、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由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协管,市局成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网站发布信息审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信息中心负责后台技术支持。上述单位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发布内容审核工作。 三、管理小组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网。 四、各部门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发布管理小组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审定方可提交网站上网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七、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归口管理。

互联网平台账号权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用户账号管理,规范用户账号的使用,提高用户账号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中系统账号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保险经纪网、官网、ERP系统、HR系统、及邮箱的用户账号。(还应包括公司后期可能其它上线系统的用户账号)。 本规定所指账号管理包括: 1、用户账号的申请、审批、分配、删除/禁用等的管理。 2、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 三、职责 1.网络管理员: 1.1、负责对员工账号的开启和停止。 1.2、负责对员工账号权限的分配。 1.3、负责建立各种账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并在账号变动时同时更新此记录。 2.人事部 2.1、负责新员工的邮箱账号、ERP系统账号、HR系统账号的开通申请。 2.2、负责员工部门调整、权限调整涉及的账号变更申请。 3.各部门: 3.1、负责所使用的信息化硬件与软件的正确使用、维护与保管。 四、普通账号管理 1.申请人使用统一而规范的《账号/权限申请表》(附件二)提出用户账号创建、修改、 关闭等申请。 2.在受理申请时,权限管理人员根据《岗位权限对照表》配置权限,给用户分配独有的 用户账号或关闭用户账号权限,以使用户对其行为负责。一旦分配好账号,用户不得使用他人账号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账号。 3.新员工入职或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主动申请所需系统的账号。 4.人员离职的情况下,网络中心应当及时关闭此用户帐号或修改用户密码,并根据实际 情况回收或注销此账号,回收账号应由网络部与临时待岗人员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5.网络中心负责建立各种账号的文档记录,记录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并在账号变动时 同时更新此记录。 五、用户账号及权限审阅、用户账号口令管理。 1.技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每季度对系统账号及权限进行审阅,并填写《账号/权限清理清单》 (附表四)。 2. 如果离职人员是系统管理员,则及时更改超级用户口令。 3. 用户账号口令发放要严格保密,用户必须及时更改初始口令。 4. 用户账号口令最小长度为6位,并具有一定复杂度(至少包含英文字母加数字)。 5. 用户账号口令必须严格保密,并定期进行更改,超级管理员密码更新周期不得超过90 天,一般用户账号密码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80天,违者发现一次扣款20元。 6. 严禁共享个人用户账号口令。 7. 所有用户账号口令需通过保密形式由技术中心负责人留存一份。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平昌县第三中学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学校网站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与发展,对学校网站和各部门的网上信息进行及时、有效、规范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页面建设守则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开设没有CERNET备案和认可的BBS电子公告栏; 3、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管领导、学校办公室和网管信息员应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各部门在发现各种有害、涉密信息或收到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处理;

4、学校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或报送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密码泄密由信息员自己负责; 6、网站上提供的软件和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 7、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必须树立安全观念,定期检查网站发布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接受校长办公室、校园网络信息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校网络管理员联系。 二、网站页面(信息)发布流程 1、各部门申请发布信息的经办人认真填写《平昌三中信息发布登记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连同需要发布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交信息中心; 2、学校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审核,报相关领导签批后,交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员对其进行技术审核后对外发布; 3、发布部门及学校办公室对文件存档。 三、网络信息员制度 1、各部门均须设立专人管理本部门网站信息(建议由信息员兼任,学校办公室负责培训),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接入校园网的申请、管理,协助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员做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化平台管理制度

信息化管理制度 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建元一矿 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四章设备报废 第五章附则

建元一矿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高效、安全利用信息系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化对口管理部门,本制度适用于建元一矿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二章添置更换 第一条: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原则上根据煤矿各部门需求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综合需要,由煤矿统筹安排。 第二条:因工作需要添置(更新)信息化设备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建元一矿信息化设备添置更换申请表》,明确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设备性能要求,由信息中心进行技术鉴定,然后报财务部、分管矿长审批,由信息管理中心形成设备调拨或采购方案。采购的设备要注重性价比实际功效,力求力行节约、合理配置。 第三条:新购入的信息化设备(含软件)属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必须按财务制度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所有资料统一归档,信息管理中心应妥善保管好随机资料和软件介质。 第四条:新购入信息化设备(含软件)时,信息管理中心应协助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七条:信息化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负责。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煤矿系统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煤矿信息化设备的规划、技术论证、采购、调配、维

护、维修和管理。各部门操作使用人负责所有设备的环境卫生和日常清洁维护,各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设备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要充分挖掘现有信息化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信息化设备在使用中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不得将信息化设备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上。 第九条:各部门操作使用人员需做好防尘、防水、防磁、防震、防盗等工作。计算机设备的键盘、鼠标、磁盘驱动器和显示器是易损件,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保持清洁。磁盘驱动器及移动介质在读写时,禁止移动、晃动。键盘、鼠标要定期除尘。 第十条:计算机等日常办公用途的信息化设备主要责任人是使用本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使用人。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设备应妥善保管,定期保养,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化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应掌握操作步骤,阅读有关手册,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得凭主观意识随意操作,避免人为损坏,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连接设备电源时,应明确供电电压的类型和范围是否符合设备的输入电压要求,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连接和开启电源、重要新信息化设备必须在配备UPS电源或稳压电源的电网环境下运行,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得震动、搬运或碰撞。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带电拔插。长时间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路由器、交换机等重要网络设备和电缆的安装、配置以及因工作需要进行操作和管理。使用部门不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doc

公司内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公司内部网站(http://192.168.1.251)。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一条公司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公司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公司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

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一条内部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公司内部网站,其主要功能是向公司各本部、车间提供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的综合性平台,其访问对象只针对公司内部员工,向员工提供一个展现公司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了解公司全貌的宣传窗口,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最新动态、制度流程、行业动态、员工须知、阅读空间、下载中心、员工意见箱等。 1、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公司荣誉、大事记四个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2、最新动态版块内容由公司各部门、车间提交办公室。 3、制度流程版块内容更新由办公室负责。 4、行业动态版块包括行业动态信息及企业内部编制《德泓信息》《羊绒羊毛信息》,内容由策划部、市场部提交办公室。 5、员工须知包括公司人事动态、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两个板块,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办公室。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平昌县第三中学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学校网站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是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的建设与发展,对学校网站和各部门的网上信息进行及时、有效、规范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页面建设守则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和国家有关法则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2、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开设没有CERNET备案和认可的BBS电子公告栏; 3、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管领导、学校办公室和网管信息员应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各部门在发现各种有害、涉密信息或收到境内外反动电子邮件时不得传播扩散,应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处理; 4、学校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5、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发布或报送工作,用户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密码泄密由信息员自己负责; 6、网站上提供的软件和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 7、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8、必须树立安全观念,定期检查网站发布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接受校长办公室、校园网络信息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校网络管理员联系。 二、网站页面(信息)发布流程 1、各部门申请发布信息的经办人认真填写《平昌三中信息发布登记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连同需要发布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交信息中心; 2、学校办公室对信息进行审核,报相关领导签批后,交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员对其进行技术审核后对外发布; 3、发布部门及学校办公室对文件存档。 三、网络信息员制度 1、各部门均须设立专人管理本部门网站信息(建议由信息员兼任,学校办公室负责培训),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接入校园网的申请、管理,协助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员做好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门信息的规划、设计构思和技术协助工作; (3)负责本部门对外信息的协助发布工作; (4)负责本部门信息的安全监控工作,发现不良信息应立刻上报学校办公室并删除; (5)负责保存本部门电子文档信息资料;

信息发布审核_登记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单位网站的长效、稳定、健康的发展,促进网站与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网站的整体结构由网络部规划,任何部门、任何人需修改网站的结构均应提出书面的请示,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方能改动。 第三条网站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管理者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信息必须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传发布,保证网站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并对其管理的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第四条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人工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第五条建立长效的考核机制,重要信息可随时上传,确保网站信息常换常新。 第六条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存档。 第七条一旦在本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报告。 第八条网站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检查链接网站、个人注册的信息内容与发布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域删除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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