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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财工字〔1997〕5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高速公路公司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高速公路(含独立的大桥和隧道)经营(含建设)的公司。从事除高速公路以外公路经营活动的公司也适用本办法。

公司所属从事其他行业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单位,应参照相应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或者变更文件的复制件。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登记。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高速公路项目的评估、概预算审查、招标、评标、经济合同的拟定,以及竣工验收、编制决算等全过程的管理和公司经营决策;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动和使用;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六条、设立公司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政府部门拨入公司的公路建设资金,作为国家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政府部门专项用于公路建设的资金,对于通过投资机构投入公司的,作为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

第七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公司投资。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资本金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期筹集。分期筹集是指根据工程进度以及对资金的需求并按投资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时限分期筹足,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其应出资额的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公路经营权)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公路经营权进行投资的,首先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报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确认后投入。

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一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依法享有经营权,在其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应付股利、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第十三条、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但在经营期间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入工程成本;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项负债,如发生固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四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

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有效差额,计入财务费用,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入工程成本。

第十七条、存货是指公司在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备或投资者投入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如沥青、钢材、水泥、沙石)、结构件、周转材料、库存设备等。

第十八条、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协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的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公司,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十九条、公司领用或者发出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公司领用的周转材料,采用一次、分期、分次、定额等方法摊销。

第二十一条、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冲减工程成本。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一般损失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部份,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入工程成本。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

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

通讯设施:包括数据传输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

监控设施:包括外场设备、控制中心设备等。

收费设施:包括中心设备、收费站设备、车道设备等。

机械设备:包括清扫车、压路机、洒水车、摊铺机、路缘机等。

车辆:包括巡逻车、生活用车、拖车、工程抢险车等。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

其他:包括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三条、公司固定资产按使用性质可划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1.购入的,按照采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1)出包工程,应根据出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计价。

A.在计量支付方式下,公司根据验收工程的数量乘以承包单价分期支付工程价款,并计算各分段、分项工程的建筑安装成本,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时,将各项待摊费用摊入各分段、分项工程成本,然后汇总各分段、分项工程成本,即为该工程的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将工程的工程成本中属于固定资产部分转入固定资产价值。

B.在大包干支付方式下,公司应在对承包商最终支付时(或确定了最终支付额时),根据承包合同和承包商送交的施工单位竣工决算报告确定各分项工程成本,摊入公司的各项待摊费用,计算出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将工程的工程成本中属于固定资产部分转入固定资产价值。

在上述二种方式下,公司应对竣工决算报告以及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进行认真审核并据以逐一分类计价。

(2)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6.盘盈的,按照同类设备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第二十五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入工程成本,属于公路经营项目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六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交付使用资产。其中,属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二十七条、公司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通讯、监控、收费、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公路及构筑物,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件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车流量由公司根据附件一中规定的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公司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公路及构筑物不预计残值。

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按照车流量计算)如下:

单位车流量折旧额=原值/ 总车流量

月折旧额=月实际车流量×单位车流量折旧额

双倍余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 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公司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计入工程成本,其他固定资产净损失计入公司营业外支出,不得再补提折旧。

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一条、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冲减或计入工程成本。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应冲减工程成本。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但对属于公路建设项目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公路经营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公司为修建高速公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以支付的出让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计价。

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分别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用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公司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为还贷或建设新的公路而转让公路经营权时,首先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向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根据转让期限分期转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八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净支出等。

开办费从公司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有效期限内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或通行养护支出和管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具有专门用途,但是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或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新近颁布的《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及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根据《企业 会计制度》组织本单位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具体包括:(1)将本人经营的经济业务收入全部入帐,并结算出所有帐户的余额。(2)对移交时未尽的事 项和应说明的问题予以交代和解释。 第四条公司各经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财务意识,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 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自觉地接受领导的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会计年度自上年公历12月26日起至本年12月25日止。每月25日为月结算日期,经营部门或个人不得提前或延期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安 排。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财务部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时,本制度未涉及的部分参照财政部近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七条实收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入账。 第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性的主要设备、工具,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视为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5%当月增 加的固定资产,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下月起不再提折旧。不需用的、未使用的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第十条低值易耗品是指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和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耐用物品和用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的方法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公司的应收款项、资产、投资均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减值或跌价准备,实际发生时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十二条存货是指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持有各种原材料和机零配件。存货的购进采用实 际成本法核算;领用和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以现有帐面价值,按10年标准摊销。 第十四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商品混凝土收入;废旧物资出售收入通过其他业 务收入核算;资产处置、废品处置、罚款等非经营性项目收入通过营业外收入核算;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通过投资收益科目进行核算。 第十五条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商品混凝土的销售成本。 第十六条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交通补贴、加班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等,每月按工资总额的14%十提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2%十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 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属于行政后勤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营销部的计入经营 费用,属于生产部门的记入产品生产成本;计提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入管理费第十七条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时属于行政后勤部门的记入管理费用;属于销售部门的记入营业费用;属于生产部门的记入制造费用。广告宣传、策划等发生的费用记入营业费 用。

中小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10-11-05 11:43:27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作者:i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 1.3各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 2.2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公司承担。 2.3公司财务人员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对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下达的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落实并完成。;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8、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4公司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集团财务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集团财务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公司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本公司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企业集团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正在蓬勃兴起。但是众多实际调研资料表明,我国理论界对企业集团理论研究在某些方面明显滞后,这种滞后已影响到我国企业集团的实践。本文试图通过对建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系中的若干问题的探讨,来解决目前企业集团中普遍存在的集团内部不协调、各成员企业优势难以充分发挥等问题的有效方法。 一、企业集团含义及其财务特征 企业集团这一概念是由日本提出和广泛使用的,它有别于集团公司的概念。企业集团是由众多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企业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核心层的经营联合体。企业集团内部一般拥有数个实力强大,相互关系稳定的核心企业。每个核心企业各自有自己的系列企业群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持股的关联公司。 企业集团本身从整体上看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是经营合作联合体。企业集团的内部包含若干独立的核心企业,每个核心企业均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有其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组成的系列企业群,即企业集团是由若干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联合而成的。集团控股母公司处于企业集团联合体的金字塔顶端。 企业集团内部的联结不是靠控股母公司等总部性机构来垂直联系,而主要靠核心企业之间横向的相互持股(或环状持股)和集团内贷款这种资本参与关系为主要纽带,集团内各核心企业在资本关系上是平等的。 基于以上对企业集团含义的分析,我们认为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特征: 1、财务主体多元化。企业集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母公司与被控股的子公司之间以资本关系为基础产生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但它们又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集团公司中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都是利润管理中心或投资管理中心,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并独自承担财务上的法律责任,形成“公司内的公司”。所以集团公司本身就意味着多个财务主体并存。 2、财务决策多层次化。在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作为核心企业,与其属下各级子公司分别处于不同的管理层次,各自的财务决策权利也不相同,导致集团内部财务决策的多层次化。因此,企业集团在确定母公司主导地位的基础上,必须充分考虑不同产业、地区、管理层次的企业的不同情况,合理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内部矛盾,真正调动集团各层次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集团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的顺利实施。 3、投资领域多元化。企业集团凭借其财力雄厚的条件,普遍采用多元化投资经营战略,注重产品的系列化和产业的多元化,通过进入市场经济的多种领域,在增强其竞争发展能力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于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门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5、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6、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7、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8、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9、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10、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2、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通用模板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和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财务经理之前,财务经理职责由会计主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集团公司账务管理办法

《xx集团账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管理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的手续及流程。 第二条账户管理 一、开、销户制度必须统一填写《银行账户开立、年检、变更、销户申请表》(见xx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并详细说明开、销户原因。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开、销户,或先行开、销户后补审批手续。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三、各单位不得擅自开立收入私人账户、不得收取现金,所有货款须由客户直接汇回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 四、各单位如需开设私人结算账户,须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同意,以单位法人的名义开户。须填写“对私账户说明”经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1、私人账户开户后,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单位财务经理或主办会计妥善保管,密码由出纳设置保管。 2、私人账户在当日工作日结束前将私人存折上的金额悉数转入该单位对公帐户;如出现私人账户资金滞留现象,必须报经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批准。 3、私人账户只能发挥临时性收入户的作用,即只能收,不得提现,转帐必须转至单位对公账户。 4、私人账户每月汇总一次明细,须将当月存折(或卡)中的进出明细清单复印件上报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

第三条账户使用 一、各单位资金的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二条线,收入、支出帐户均分别立户。单位需开立一个一般性账户作为“收入账户”,用作包含营业性收入和业务往来在内的所有进账款项使用。“支出账户”主要作用为各单位与集团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结算,及所有发生的对外支付项下的费用。 二、所有账户必须要做到“日清日轧”,并上报明日资金计划。各单位账户(集团财务集中支付出纳部管理): 1、所有账户每日17:00点后必须轧帐,并登记好当日台账; 2、每日轧帐后须将账上存量余额划拨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内部往来账户中。 3、每日轧帐后须上报明日对公用款计划,填写《单位对公用款日报表》(附表2),将明日用款计划上报至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集中支付会计部部; 第四条账户检查 一、各单位指定专人(出纳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汇报处理。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至少每月一次检查本单位账户使用情况及各项费用使用情况,填写《银行账户检查表》(附表1)。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并妥善处理。 三、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填报《银行账户检查表》,对检查结果进行内部通报。 第五条日常管理 一、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部门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对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财务管理体制.doc

财务管理体制 一、财务管理主要原则 1.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或企业利润最大化)。国有独资企业组建的公司,则是国有资产的最大增值化。 2.企业运营资金总成本最小化,促进企业内外资金充分合理流动,提高奖金使用效益、效率。 3.企业财务管理实行撏骋涣斓肌7?旨斗止丁芾頂体制。 4.企业财务管理,体现行业、区域、所有制特征,遵循国家财税、会计法律法规,也要注意吸引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并与国际财务惯例逐步接轨。 5.企业财务具有可控性,促进财务管理与企业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相吻合,通过必要的财务手段鼓励、支持、扶植、限制、禁止下属企业财务行为,使其运作在预定的发展轨道上。 二、财务机构设置 1.母公司级 (1)设立与财务活动有关的部门,如财务部、审计部、融资部、投资部、财务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 (2 ) 中心。 (3)财务机构由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统一分管负责。 2.子公司级 (1)子公司一般仅设置财务部。对较大规模的子公司还可增设审计、地区性结算中心。 (2)对规模较小的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财务机构,仅设立不少于2名的财务岗位,附设于公司行政部(秘书处)。 3.分公司、工厂级 (1)分支机构可以设立财务部,主要侧重核算和成本控制。 (2)分支机构亦可由上级公司总部财务部单独立帐,进行内部核算。 4.关联企业、协作企业 参照核心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设置财务机构。 三、财务人员任用 1.母公司财会人员,尤其高级财务主管,必须由资深财务专家担任,精通管理会计、责任会计、成本会计、投融资运作、资本市场等。 2.母公司财务部长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3.对下属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1)企业群体内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和高级财会人员均由其上级母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推荐、审查,由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2)会计人员的工资、人事关系和岗位职务任免级划归母公司,由母公司派遣和考核,负责对全体财务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 (3)会计人员定期向上级财务部门述职;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1)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3)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 5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 12 第六章资产 14 第七章负债 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22 第九章收入 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29 第十三章附则 30 附件2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 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 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 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 35 第七章附则 38

附件3 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 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 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 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 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 47 第八章附则 48 附件4 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 49 第二章认筹、退筹 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 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 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 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 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60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三章资金调度 63 第四章附则 66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 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 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 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 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 71 第六章附则 71 附件7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 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 73 第四章附则 74 附件8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 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 75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山东******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公司款项的支付,须经总经理(或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如总经理(或执行董事)不在公司,经请示并做记录后可暂付,但随后要请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补签。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总经理同意并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如委托收款证明)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5)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工程用款由该项目负责人核准,经总经理签字后支付,其程序按以下"审批流程"执行。 ⑴凭施工单位所出付款申请及施工进度,并填写“资金支付审请表” ⑵公司财务审核(审核内容:对照相应的合同、实际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报该项目负责人、总经理审批。 ⑶公司工程负责人、总经理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事后补签(涉及工程进度及质量控制、补签需总经理同意)。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商量解决。3、日常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支付。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⑴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⑵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房租标准:公司职员,房租标准为50元/日(标准待定暂写5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6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90元/日(标准待定)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报销。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市场营销部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驻外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流程,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有效地发挥公司提供的资源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会计法规,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 一总则 1、办事处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即收入上缴和预算费用的下拨采用两个不同的帐户分别管理; 2、办事处费用在每月预算范围内进行列支; 3、各办事处之间严禁发生资金往来,严禁发生资金调拨,省区管理中心主任可根据市场工作需要进行资金调拨;(填写付款申请单,经省区会计和省区主任签字); 4、办事处负责人为办事处财务管理第一负责人,在权责范围内行使权利。办事处设咨询出纳员岗,办事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兼任咨询出纳员,归属办事处负责人管理(岗位职责见ISO9000相关规定),主要负责办事处的日常财务收支业务(现金日记账、收支日报及办理报销手续)及向省区会计报送有关财务资料及报表,并在与财务相关的业务上接受财务部的指导。咨询出纳员及办事处负责人均应在总部与公司签署《经济担保书》。 二收入的管理 1、收入的上缴 (1)由办事处负责人在各省区会计处领取“盖有公章的培训费专用收据”,办事处负责人和咨询出纳员对所领取的收据负有保管责任,办事处每日收取的学员报名费须开具收据并按规范填写收据,收据中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交公司;第三联交学员;在报名完成的当天(旺季最迟不超过两天,淡季最迟不超过七天,以不影响开班为原则)收

据第二联与相应的银行存款回单要邮寄回至省区会计处; (2)每日下班前办事处咨询出纳员必须将当日收入存入银行,若咨询出纳员因休假、培训等原因无法到岗可由办事处主任指定专人代办,做好交接工作并保存好收据及银行进账单,待咨询出纳员到岗后将收据及银行进账单交与咨询出纳员; (3)若遇特殊情况当日收入无法存入银行,由咨询出纳员对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办事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收到假币或发生短款,原则上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4)在任何情况下,办事处不得挪用学员报名费!一旦发现,经省区会计报省区管理中心主任核实后,由财务部报相关上级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2、收入日报的报送 咨询出纳员应根据每日实际收到的报名费收入情况编制收入日报,报办事处负责人审阅后,于当日16:00以前发送至省区会计的公司邮箱,16:00以后收到的报名费收入由办事处妥善保管并记入次日收入日报。 3、收据的管理 (1)收据顺号使用不得断号,如需“作废”必须一式三联保留,并详细注明作废的原因、手书“作废”字样。如发现收据不全,财务部将按全额追缴(350元),并视情节轻重,由财务部报相关上级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2)收据第二联与银行存款回单没有同时(及时)送达,影响学员交接进班的,经省区会计报省区管理中心主任核实后,由财务部报相关上级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3)收据的领用与核销:办事处咨询出纳员在各省区会计处领用收据;开完的整本收据在当月内及时寄回各省区会计处进行核销;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江苏六维物流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挥财务部门在公司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的反映、控制、参与和监督作用,全

面揭示经济活动的发生及结果,根据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和《会计法》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推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分业经营,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领导全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积极依法依本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分公司和股东权益。 第五条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制度和依工作程序;勤奋廉洁,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及各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技能;努力改进财务工作质量,讲求财务工作效率,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守职业秘密。公司及各分公司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依此办理财务事宜,并积极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制订、解释,修订权归公司董事会。各分公司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财务人员管理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财会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 第一章聘任与管理 第二条所有人员一律由公司聘任和管理。 第三条所有财务人员均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共同选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第四条各财务人员均由公司委派,在任职期内不称职或因其他需要,公司有权提前解聘或调动。

第五条财会人员的工资统一由公司发放,其奖金及福利由所在公司结合本单位经济效益核发。 第六条对被委派的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在任期内经综合评议不合格的,公司予以免职或辞退。 第七条被委派的财会人员接受公司财务结算中心和所在单位的双重领导。对不服从所在公司正常管理、不爱岗敬业或业务水平低下的财会人员,所在单位有权向公司申请调离。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八条热爱公司,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有良好的财会人员职业道德。 第九条有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三章基本职责 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搞好所在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公司记账方法为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公司设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作负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手册范本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财务管理通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西创新港湾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 结合广西创新港湾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广西创新港湾公司财务事务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广西创新港湾公司所有部门。 第三条本通则只针对公司财务管理中的一般运行规则做出规定,特殊问题处理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行使财务管理职能,具体职责由公司部门职责规定。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包括财务部经理、会计、成本会计、出纳等岗位,具体职责由公司岗位说明书规定 第六条本公司业务流程处理按照公司业务流程体系执行,相关制度对业务执行的标准做出规定。 第二部分会计工作细则 第一章原始凭证 第一条凡是用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的及其经过的文书、单据均为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经法令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条件的,应依其规定。 第二条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1、外来的原始凭证的审核 外来的原始凭证是指企业与单位或个人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各种原始 凭证,如"进货发票"、"收款收据"等,对其审核的内容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符合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发票和收款收据。 (2)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的有关规定。 (3)凭证的内容必须有单位的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 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其它专用章均无效)、金额计算准确无误。 (4)外来原始凭证的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涂改无效。 (5)任何经过涂改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篡改的凭证都不得作为原始凭证。 (6)公司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往来借款,可以使用一般的没有税务 局认可的收据,但必须要有相应的借款合同或协议做附件。 2、自制原始凭证审核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书 面凭证,如入库单据、验收单据、领用单据、个人借款单据等,对其审核的 内容要求如下: (1)必须使用本单位统一印制的自制原始凭证; (2)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各栏目反映的内容真实准确,大小写 金额必须相符,涂改了大小写金额的凭证不能报销;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完整版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财政部《关于工交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本办法是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上述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各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7、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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