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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1〕167号扫描版

2011120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1〕167号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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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

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由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凡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于2012年底前执行到位。暂不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支付模式。实行乡财县管的县,其所属乡镇应视同县本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财政性资金。2012年底前,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地方,要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研究将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三)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省级、地(市)级和财政收支规模大的县(区)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要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资金支付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收支规模不大的县(区),可在合理界定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职责的基础上,将核算中心负责的单位会计核算业务调整为代理记账业务关系,完善业务流程,不得将资金支付到核算中心实有资金账户。

(四)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建立年度用款计划编制制度,实现用款计划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控制。建立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用款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划分标准和程序,提高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效率。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前提下,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严格规范支付程序,凡国库执行机构设置实有资金账户的,2011年底前要变更为财政零余额账户,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除涉密资金等特殊资金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加强报账制管理,严格规范预算管理流程,明确界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的职责,资金支付执行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三、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五)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2012年底前所有省、地市、县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全部实施改革,具备条件的乡级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也要实施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所有非税收入都要纳入改革范围,教育收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要比照改革模式进行收缴。

(六)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要按照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完善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非税收入的方式,将其作为非税收入收缴的主要方式,不断优化收缴流程,

更好地满足缴款人和执收单位的需求;对涉及多级政府间分成,且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收缴难度较大的非税收入,可通过就地缴库方式收缴,不断完善收缴信息反馈机制,确保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执收单位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收缴信息;税务机关征收或代收的非税收入,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收缴。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款。

四、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七)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撤并无有效文件依据、同类性质多头开设以及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分散在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各类财政专户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转归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机制,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要实行招投标,不具备条件的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

(八)清理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凡是违规设置的账户要一律撤销归并;完善日常审批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监控范围。

五、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九)扩大改革实施范围。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要于2012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预算单位。省级、地市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并积极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预算单位的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十)完善公务卡管理机制。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实现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信息的动态监控。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指导预算单位利用公务卡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使用中国银联标准信用卡,严格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信息的保密性要求。强化公务卡风险管理,防范信用风险。

六、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

(十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达到系统实时动态、智能预警、综合分析、实用兼容等核心主体功能目标。加快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运作机制,逐步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监控重点,积极开展与预算管理相关部门的工作互动,真正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分析报告制度,通过月、季、年报及专项报告等形式,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反馈效果。

(十二)加大对省以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省级财政国库部门要统筹考虑,周密部署,加强指导,以地(市)、县级为重点加快实施进度;加大对所属地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的督促和考核力度,确保2012年建立起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七、加强地方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三)加强财政国库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国库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快电子身份认证等系统安全配套措施建设。

(十四)推进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制定财政国库信息管理规范,推进国库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并规范与预算管理系统的自动化衔接。继续推行中央统一开发的地方国库支付系统,已使用统一地方支付系统的地方要积极组织做好升级工作;未使用统一地方支付系统的地方应按照一体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快系统建设。保持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十五)建立预算执行数据动态统计分析体系。根据地方改革进度和信息化程度,逐级推进建立预算执行数据中心,逐步实现从生产系统中动态提取数据,获得即时性和明细程度较高的预算执行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地方财政收支及预算单位资产、负债、人员编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同步开展国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工作。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计划,按国务院要求的改革时限倒排工作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处(科、股)室,落实到人。要建立财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十七)加大保障力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机构、人员、资金等方面为改革提供充分保障。要注重做好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整合或协调工作。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国库系统干部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操作技能。

(十八)建立改革信息上报制度。省级财政部门要从2011年第四季度开始到2012年底止,每个季度结束l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上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表”(见附件)。

(十九)建立通报督查制度。财政部将建立通报督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各省(区、市)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好和改革进度快的地区予以表扬;对改革进度慢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实地督查。省级财政部门要对省以下财政部门建立通报督查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章程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分类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在我国,这还是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

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再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2012年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外经验,应当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现阶段我国应在坚持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预算单位原来的一切

推行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推行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稳步推进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探索乡镇财政改革和发展模式的制度创新,也是切实解决当前乡镇财政运行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为积极实施这项改革,我市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镇财政管理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改革模式和操作办法,研究实施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我市推行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镇财政集中收付机构 我市于XX年10月在泰州市率先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成立市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市112个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监督。XX年8月,全市推行镇财务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收付、分户核算的财务集中收付制度,实现了市、镇立体推进的总体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建立组织,强化领导。为推动镇财政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我市专门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办、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同时,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为改革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市改革领导小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财政局具体负责对镇财务集中收付中心的业务监督管理,审计局负责加强审计监督,市纪委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 成立机构,明确职责。XX年6月,市纪委、监察、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支付的实施意见》,各镇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统一挂牌办公,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财务集中收付业务,集中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结算,集中管理各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准确运行。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控制与监督,配合财务集中收付中心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财政所是实施财务集中收付的职能部门,在市财政局的统一指导下,按照“规范、方便、快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和业务操作规程。 二、创新运行机制,彻底改变财务收付传统管理模式 一是明确集中收付的基本原则。即:集中管理,统一开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重要意义 财政国库管理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十分重视,财政部对这场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县自200*年*月就着手开始策划和部署我县的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 目前财政国库管理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每一级政府面临的一项十分相似的政府管理职责。其基本目的是怎么管好国库,主要是如何把国民缴给国家的钱用最简洁有效的手段缴入国库,并让缴款人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他所缴的税、费已经进入了国库;另一方面是国库要如何把资金直接支付到最后的收款人。国库集中收付增加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透明度,目的是要让国家的每一分钱都用得合理,用得适当。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制度”。全国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改革国库制度,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务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过国务院第95次总理办公会原则同意。“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 简单地说,就是由过去财政部门业务股室根据预算单位的年度预算代编用款计划,每月初一次性拨付全月的资金给预算单位,改为由预算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提出分月用款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具体来说,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应的撤销各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的账户,预算资金不再拨付给各预算单位分散保存; 2、各预算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指标基础上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在批复的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提出用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款项要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系统来支付; 3、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属于直接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属于授权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为什么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需要。 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都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这已形成了一种国际惯例。这种方式适应并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家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 从当前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局来看,实行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下的国库集中支付,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 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解决我国现行支出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散支付制度,也就是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和各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拨付到各部门或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其自主使用。这种支付制度主要存在四个问题: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支出过程脱离财政监督,容易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题讲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题讲义 【教学目的】通过对专题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正确处理国库集中收付下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 【教学重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日常会计核算 【教学难点】预算单位期末预算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教学课时】2 课时 【教学过程和内容】 第一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改革背景介绍 2001 年,我国开始了中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要求中央试点单位的财政性 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这里所指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二、国库集中收付的定义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作用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往财政性资金主要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缴库和拨付的方式,①有利于财政性资金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规范运作,②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管,③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可以有效解决财政性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第二节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国库单一账户和由财政部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为 国库存款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 于财政直接支付和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3.财政部门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该账户用于财政对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和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该账 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1、主要容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2、国库单一体系及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包括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为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3、实行集中收付的意义 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

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 二是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增强了国库的资金调度能力;国库部门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三是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皮。改革后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部门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是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

2020年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础理论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必要性及目的和作用 三、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四、改革资金的范围 五、改革的主要内容 六、改革对财政内部管理的新要求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什么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收入都要通过国库单一帐戸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所有财政性支出都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制度构成 ⑴集中收缴制度⑵集中支付制度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⑴国库单一账户⑵财政零余额账户⑶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5)特设专 户 3、收付方式 ⑴收入收缴方式⑵支出支付方式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收入收缴方式

1、直接缴库 是指对于大额收入,一般实行直接缴库,由缴款人将应缴税费直接从自己帐户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 是指对于零星小额收入和现金收入,由征收机关按法律规左,将收入集中起来, 当天将资金 缴入国库单一帐户。 支出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通过国 单一账户 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的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财政统发工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岀,适用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英他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在财政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的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方 式包括转帐支付和现金支付。 二、改革的必要性及目的和作用 国库集中支付的必要性(以前国库管理制度存在弊端)? 1、资金划拨环节多、速度慢、导致财政资金在途时间长,使用效益低。 2、支岀过程不透明,财政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3、难以为预算编制和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改革的必要性及目的和作用 (二)国库集中支付的目的和作用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 改革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配套改革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1、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所有的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通过,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和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2、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及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和。包括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为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3、实行集中收付的意义 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过去单位用款计划批准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方面形成

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方面却造成国库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实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实际资金结余却在国库。 二是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使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增强了国库的资金调度能力;国库部门由过去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减少了在途资金量,从而降低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三是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步伐。过去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是否按既定的预算执行,执行进度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执行两张皮。改革后每笔支出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部门可随时掌握各项预算的实际支出进度,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四是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执行前就进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实施,预算更加细化,从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定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 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制度。有利于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过程的有效监督,有利于预算单位用款及时和便利,解决了财政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有下列银行帐户 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 帐户(简称国库单一帐户)。记录核算 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 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 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 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 帐户进行清算。该帐户在总预算会计 中使用。(行政事业单位不设置该账 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帐户。用于直接支付

和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该帐户每日 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与国库 单一帐户清算。该帐户在国库会计中 使用。(500万元以上及时与国库单一 帐户清算)(行政事业单位不设置该账 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授权 支付和清算。该帐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 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 帐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可以 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也 可以向本单位按帐户管理规定保留的 相应帐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 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 特殊款项。本帐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中 使用。 4、预算外资金专户。专门用于记录、核 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付活 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 用。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 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 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特设专户在按 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账户的预算单位 使用。 三、收入收缴程序 1、收缴方式: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 2、收缴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 经征收机关审核后,纳税人通过开户 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帐户,非税 收中的现金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集 中缴入的,由征收机关于收缴的当日 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预算外资金 专户。 四、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的类型: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 转移性支出。根据支出管理的需要, 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 支出、转移支出。其中工资支出是指 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购买支出是 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以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 实施方案 table>自XX 年6月份开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以来,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成功完成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扩面工作,基本构建了国库集中支付框架。但是,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过程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进和深化,针对当前财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逐步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体系,资金收缴和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三年来,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库管理改革前期重点开展集中支付,对集中收入尚未作统一的安排和要求,财政资金入库延迟,大量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一些部门擅自重复或分散设置了多个账户,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三是部分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核算尚未纳入财政国库管理改革体系,一方面,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领导决策调控提供准确依据。另一方面,使得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有可能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四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规模小,数额少,尚未达到“所

有财政性资金都要按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求。XX年国库集中支付额仅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国库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高国库资金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服务功能。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国库收付制度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三不变”原则。预算管理体制不变,由各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理财机制不变,资金使用权仍归各单位;单位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部门对资金使用结果负责。二是坚持规范操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职责,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三是坚持管理监督的原则。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防范出现规避监督的现象。 四是坚持方便用款的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及时,更加便捷。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变化不大,只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变化较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

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核算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讲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的涵义 国库顾名思义即“国家金库”,这是我们对国库含义通常的理解,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库的基本含义。 由于国库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税收,国库的职能与一个国家的预算执行紧密相联,所以近代西方的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无不从税收法治的角度努力恢复国库作为“国家金库”的本来面貌,不使国库资金成为某个私人的财产。 我国从解放后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整个财政体制都通过计划、指令等进行安排,国库只被动的承担保管职能,国库在财政体制中的地位甚低。这时我国的国库与传统国库并无二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就财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重点是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基本未对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进行大的调整。但是近年来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改变传统国库的面貌,使其承担更多的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发展,传统型政府向“现代型、法治型政府”过渡,政府职能从以前的全面参与经济生活转为不直接介入经济发展,而只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强化公共管理职能转变。政府对经济的发展只从宏观领域进行调控,不进入微观经济领域。受上述诸多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国库职能明显已经不合时宜,必须对其进行改革。 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库的职能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概括。狭义的国库职能就是“保管职能”,即保管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金库;从广义角度看,国库的职能除了上述基本职能外,还包括对政府的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对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管理和监督,管理政府银行账户,进行财务规划,管理公共债务以及国外赠款和国际援助等金融资产。狭义上的职能即是传统国库的职责,而广义上的职能才是现代国库的职能,也是我国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所在。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模式,由于各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篇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摘要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 (二)收缴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二)支付程序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关键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资金预算国务院住房公积金财政部门 正文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由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共同构成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整个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该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支付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应当及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营业中单笔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附件 陕西省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需要,确保财政 资金及时支付与清算,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行为,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银行支付清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是指通 过人民银行陕西省内各分支行和商业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陕西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经财政部和陕

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上述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必须遵循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代理银行是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代理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和本行的资金汇划系统,根据支付方式和支付地点的不同,采用大、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等方式实现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 第六条代理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地办理财政性资金的 支付与清算业务,对本系统经办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资金汇划中出现的问题,并接受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财政部门的管理监督。 第七条代理银行办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支付清算业务,必须经过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资格认定。代理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金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二)参加大、小额支付系统等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 行内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汇划及时划出; (三)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支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x〕167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现行财政性资金缴拨运作方式还存在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部分资金经常滞留于预算单位、资金在途时间长、使用效率低等问题。要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示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1、主体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

体,确保实行“五权不变”,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变,单位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经济责任不变。 2、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支付都按规范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3、便利透明。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程、有效监管。 4、积极稳妥。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改革后新老模式的磨合和转换,按照改革目标总体要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必须做到准备充分、积极实施、稳步推开。 三、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从过去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把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为网络的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体系。(1)财政部门在人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 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

创新。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

关于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于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06-12-17 14:39:00 ] 作者:康喜红编辑:studa20 摘要:文章介绍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的现状,并对改革的成效及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思路及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预算管理财政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现状及成效 从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试点情况来看,在中央单位,2001年9月财政部率先在水利部、科技部、财政部等6个中央部门及所属136个基层预算单位进行了首批试点改革;2002年又分两批将实行集中支付改革的试点部门扩大到42个;2003年7月1日起又将15个部门纳入了改革试点范围,试点部门达57个。在地方,从2001年11月起,部分省市陆续开始进行试点。截至2004年底,已有140个中央部门、30个省(区、市)的省级预算单位,150多个地(市)和部分县级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05年,中央和地方开始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成效明显,运行平稳。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分析 但是,改革过程中许多工作还在不断磨合,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涉及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及商业银行的利益,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深层次改革的复杂性与系统性,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各方面的阻力较大。主要表现:一是由于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部门在签发支付命令后,财政资金即由国库直接支付给支出单位的商品或劳务供应者,财政部门成为掌握财政资金支付的最后环节,触动了财政内部部门职能的调整,财政部门的工作成倍增加,责任也加大了,一些同志存在抵触情绪或畏难情绪。二是取消了支付部门在商业银行的各种账户,商业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来源,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将给政府带来较大的压力;三是虽然政府财政资金是属于国家的,但长期以来一直由支出部门分散使用,现在政府集中使用后,支出部门将失去对大部分资金的直接支付权,并由此减少存款的利息收入,部门的“既得利益”被打破,其积极性会受到打击,阻力加大。 2.配套法规跟不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首先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修改,包括《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操作培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操作培训 1、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由财政部门设立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收支的各类账户的总和,主要包括: (1)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存款帐户):指由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一个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财政性资金的存储、支付以及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等的清算。 (2)财政零余额账户:指财政部门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以及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只能转账。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指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按规定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资金活动,以及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既可提现,也可转账。 (4)预算外资金专户:指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5)特设专户: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特殊专项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2、资金拨付方式 财政性资金统一存放在国库单一存款账户,不再拨付给各预算单位账户分散保存;各预算单位可以根据自行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项目和额度内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款项直达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二)特征 1、国库集中支付是政府经济行为,是政府财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2、国库集中支付的对象是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国库集中支付具有统一性,财政资金统一存入国库存款账户,财政支出按实际发生数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doc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1篇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考点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概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考点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各类账户的用途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账户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2、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的支付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特设专户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 考点3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及适用范围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以及适宜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为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考点4财政收入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由缴款单位或者缴款人依法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由征收机关依法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考点1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概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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