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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 2H333001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分别按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四个专业系列设置。机电工程大、中、小型工程规模标准的指标,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具体设置有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量、投资额、年产量等不同的界定指标。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依照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

一、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机电安装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单位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2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800冷吨的为中型通风空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冷吨的为小型通风空调工程。

(2)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工程造价进行划分; 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的为中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二、石油化工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石油化工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年产量300~600万吨,管线长度<120公里的为中型工程;年产量≤300万吨的为小型工程。

(2)城镇燃气工程的工程规模按生产能力划分:生产能力为1~3亿立方米/年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在1亿立方米/年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冶炼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冶炼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冶金工程中,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2)石灰生产线工程按照项目日生产能力划分工程规模:生产能力为100~300吨/日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小于100吨/日的为小型项目。

四、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电力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火电机组工程中,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机安装界定为大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10~30万千瓦汽轮机安装工程界定为中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

(2)送变电工程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合同额划分:400~8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为中型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为小型项目。

【例1】(2012真题)下列建设工程中,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工程是()。

万元的通风空调工程

万元的防腐保温工程

的变配电站工程

万元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

【答案】A

2H333002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一)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一般工业、民用、公用机电安装工程、净化工程、动力站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轻纺工业建设工程、工业炉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工程、森林工业建设工程等。

(二)石油化工工程

(三)冶炼工程

包括:烧结球团工程、焦化工程、冶金工程、制氧工程、煤气工程、建材工程。

(四)电力工程

包括:火电工程(含燃气发电机组)、送变电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工程。

【例2】(2011真题)根据《注册建造师执行办法(试行)》,下列工程中,不属于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工程的是()

A.建材工程

B.环保工程

C.净化工程

D.港口设备安装工程

?

【答案】D

2H333003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一、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填写签章文件的要求

1.签章文件工程类别

2.签章文件类别

合同管理文件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总计划表;工程设备采购总计划表;工程设备、关键材料招标书和中标书;合同变更和索赔申请报告。

施工进度管理文件

总进度计划报批表;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批表;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报审表;分包工程进度计划批准表。

安全管理文件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审表;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报审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申请书;大型施工机具检验、使用检查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隐患通知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上报、调查、处理报告。

【例3】(2012真题)机电工程签章文件中的合同管理文件包括()。

A.工程承包合同

B.工程分包合同

C.材料采购总计划表

D.工程竣工报告

E.索赔申请报告

?

3.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的适用主体

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的签章主体为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而不包括担任其他岗位的注册建造师。

4.签章文件式样

5.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的填写要求

9.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受聘于企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10.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11.签章应规范。表格中凡要求签章的,应签字并盖章。

【例4】(2011真题)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中的填写要求,正确的有()

A.表格中施工单位应填写全称

B.表格中要求签章的,应签字盖章

C.表格中施工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中的注册建造师

D.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担任分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E.签字盖章应规范

?

二、注册建造师履行签章的法律责任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并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

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注册建造师本人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 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2019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0页word资料

2009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诉讼法 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3.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 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例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 B.即使抵押物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5.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 D.买方占有 6.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A.20% B.30% C.50% D.80% 7.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激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许可证 D.安全生产许可证 8.按照建筑法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 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H333001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机电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分别按机电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冶炼工程、电力工程四个专业系列设置。机电工程大、中、小型工程规模标准的指标,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具体设置有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量、投资额、年产量等不同的界定指标。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依照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 一、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机电安装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单位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2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800冷吨的为中型通风空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空调制冷量<300冷吨的为小型通风空调工程。 (2)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的机电安装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工程造价进行划分; 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的为中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二、石油化工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石油化工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年产量300~600万吨,管线长度<120公里的为中型工程;年产量≤300万吨的为小型工程。 (2)城镇燃气工程的工程规模按生产能力划分:生产能力为1~3亿立方米/年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在1亿立方米/年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冶炼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冶炼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冶金工程中,产量<120吨/日或投资<2亿元的为中型转炉工程;10万千瓦以下机组汽轮机安装工程为小型转炉工程。 (2)石灰生产线工程按照项目日生产能力划分工程规模:生产能力为100~300吨/日的为中型项目;生产能力小于100吨/日的为小型项目。 四、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3.电力工程执业工程规模标准的应用实例 (1)在火电机组工程中,30万千瓦及以上汽轮机安装界定为大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10~30万千瓦汽轮机安装工程界定为中型汽轮发电机安装项目。 (2)送变电工程工程规模按照单项合同额划分:400~800万元的送变电工程为中型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为小型项目。 【例1】(2012真题)下列建设工程中,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可承担的工程是()。 A.900万元的通风空调工程 B.400万元的防腐保温工程 C.110KV的变配电站工程 D.1200万元的电气动力照明工程 【答案】A 2H333002 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 (一)机电安装工程 包括:一般工业、民用、公用机电安装工程、净化工程、动力站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轻纺工业建设工程、工业炉窑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工程、森林工业建设工程等。 (二)石油化工工程 (三)冶炼工程 包括:烧结球团工程、焦化工程、冶金工程、制氧工程、煤气工程、建材工程。

执业范围-中国建造师网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 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 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 摘要: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它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它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 分类98年-现在专业名称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矿井建设矿井建设

本专业 (工程学)(工程经济学)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 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 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 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矿物加工工程选矿工程选矿工程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下 1. 载: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执业范围 建造师分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建造师的分级管理既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中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人员,便于国际互认,也可以使整个建造师队伍适应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要求不同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附件下载: 1.《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3.6亿元以上。 3.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在上。 4.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他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按有关规定注册,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 第四条(执业准入)建造师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资质的施工、

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企业的,可担任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必须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五条(专业范围)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载明的专业范围内执业,具体执业专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专业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专业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工程范围)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规模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其他关键工作岗位并以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小型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不由注册建造师担任,但须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有5年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其执业范围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第七条(地域范围)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并达到统一合格分数线标准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第八条(履行责任)注册建造师应当取得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按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工程范围标准(房屋建筑工程).pdf

一、二级建造师可承接建筑工程范围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单位 规 模 备 注 大型 中型 小型 1 一般房屋建筑 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米 ≥100 15~100 <15 建筑物高度 米 ≥30 15~30 <15 单跨跨度 平方米 ≥30000 3000~3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平方米 ≥100000 3000~100000 <3000 建筑群建筑面积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2 高耸构筑物工 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 平方米 >3500 2000~3500 <2000 淋水面积 高耸构筑物工程 米 ≥120 25~120 <25 构筑物高度 其他高耸构筑物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3 地基与基础工 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 ≥25 5~25 <5 建筑物层数 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 米 ≥100 25~100 <25 构筑物高度 基坑围护工程 米 ≥8 3~8 <3 基坑深度 软弱地基处理工程 米 ≥13 4~13 <4 地基处理深度 其他地基与基础工程 万元 ≥1000 100~1000 <1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4 土石方工程 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立方 米 ≥60 15~60 <15 土石方量 其它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5 园林古建筑工 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 程 平方米 ≥800 200~8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 古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200 <200 无 修缮建筑面积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 建筑修缮工程 平方米 ≥300 100~300 <100 修缮建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程 万元 ≥1000 200~1000 <2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6 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筑物工程 (包括轻钢结构工程) 米 ≥30 10~30 <10 钢结构跨度 吨 ≥1000 100~1000 <100 总重量 平方米 ≥20000 3000~20000 <3000 单体建筑面积 网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 米 ≥70 10~70 <10 网架工程边长 吨 ≥300 50~300 <50 总重量 平方米 ≥6000 200~6000 <200 单体建筑面积 其他钢结构工程 万元 ≥3000 300~3000 <300 单项工程合同额 7 建筑防水工程 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8 防腐保温工程 各类防腐保温工程 万元 ≥200 50~200 <50 单项工程合同额 9 附着升降脚手 架 各类附着升降脚手架设计、 制作、安装工程 米 ≥80 15~80 <15 高度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详解

发文单位:建设部 文号:建市[2007]171号 发布日期:2007-7-4 执行日期:2007-7-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通信与广电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单位规模备注 大型中型小型 1 通信通信线路工程跨省通信线路工程或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省内通信线路 工程且投资在1000万~3000万元内投资小于1000万元 微波通信工程跨省微波通信工程或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省内微波通信工程且投资在800万~2000万元内投资小于800万元 传输设备工程跨省传输设备工程或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省内传输设备工程且投资在1000万~3000万元内投资小于1000万元 交换工程5万门及以上;1万门及以上1万门以下 卫星地球站工程天线口径12米及以上(含上下行);500个及以上VSAT 天线口径6~12米(含上下行);500个以下VSAT 天线口径6米以下卫星单收站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50个及以上基站20个及以上基站20个以下基站

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跨省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或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省内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且投资在600万-1200万元内投资小于600万元 的项目 本地网工程单项工程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 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以下 接入网工程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以下通信管道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以下通信电源工程综合通信局电源系统配套电源工程 2 广电电视中心工程自制节目2套及以上自制节目1套 广播中心工程自制节目4套及以上自制节目2套及以上自制节目1套 中短波发射台工程单机发射功率100千瓦及以上单机发射功率50千瓦及以上 单机发射功率50千瓦以下 调频、电视发射台工程单机发射功率5千瓦及以上单机发射功率1千瓦及以上单 机发射功率1千瓦以下 有线电视工程用户终端3万户及以上用户终端1万户及以上用户终端1万户以 下 卫星接收站工程接收广播电视节目50套及以上接收广播电视节目30套及以上 接收广播电视节目30套以下 其他广电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 上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 注: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018年最新整理]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本节包括5项内容 1Z302031 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1Z302032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1Z302033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和资历并从事特定专业技术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 1Z302031 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Z302032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建造师的考试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进一步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2小时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小时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小时130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小时160分)4个科目。目前,《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样专业类别。 (二)报考条件和考试申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土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附件2: 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市[2008]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取消了

随着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二建也跟风行动啦!目前,已经有8个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了哟!这对考生来说,是个好消息哟!说明人才缺口变大,往后对建筑方面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大,说不定分数线会有所调整哟! 那么,具体有哪些省份取消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呢?分别是:北京、江苏、山东、黑龙江、福建、湖北、四川、安徽等地,其他地区也有取消的趋势。 相关文件: 北京:《北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江苏:《江苏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山东:《山东2382人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黑龙江:《黑龙江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福建:《福建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湖北:《湖北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四川:《四川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安徽:《安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通知》 各个文件具体内容大同小异,用北京举例说明: 一、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京人发〔2005〕76号)第六条规定的,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部分科目。 由此可见,如福建、山东等以往凭借《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可以报名的地区,以后这条就行不通了,这里提醒想报考明年二级建造师的小伙伴,要提前准备好学历、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免报不上名。 虽然各地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会有所区别,但有一条基本条件是每个省份都一样的,只要符合这一条,你就能报名!是什么条件呢?小编告诉你: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级别为“考3科”)。 【学历】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工作经验】除上海等个别省份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年底(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 看了上面的内容,是不是热血沸腾了呢?想报考二建了吧!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二建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等信息,尽管来中华考试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不但有老师给您解惑,还能和同道交流,备考资料、模考试题尽在网站领取哟!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和资历并从事特定专业技术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执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 1Z302031 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 《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这是因为,建设工程的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责任极为重大。因此,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建立起必要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只有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其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没有取得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不能执行相应的建设工程业务。 我国对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比较早,较好地从整体上把住了单位的建设市场准入关,但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即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的个人执业资格的准入制度起步较晚,导致出现了一些高资质的单位承接建设工程,却由低水平人员甚至非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的现象,不仅影响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还影响到投资效益的发挥。因此,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活动的准人与清出,有利于避免上述种种问题,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责、权、利,保证建设工程确实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 世界上发达国家大多对从事涉及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建设工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了严格的执业资格制度,如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近160年的历史。许多发达国家不仅早已建立这项制度,1997年还成立了建造师的国际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有利于促进与国际接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并可以同有关国家谈判执业资格对等互认,使我国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进入国际建设市场。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最早建立的执业资格制度是注册建筑师制度,199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之后又相继建立了注册监理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制度。2002年12月9日人事部、建设部(即现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同)联合颁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建造师制度的建立和建造师工作的正式启动。到2009年,我国通过考试或考核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资格的已有近百万人。

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精品

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市[20XX]4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建设部组织编写、人事部审定、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 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建设部委托, 组织编写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房 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3 个科目。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式发展的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二级建造师的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 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 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大纲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如有意见,请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 2004年7月 大纲编码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 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房屋建筑工程…………… A 冶炼工程……………………… I 公路工程………………… B 石油化工工程………………… J 水利水电工程…………… F 市政公用工程………………… K 电力工程………………… G 机电安装工程………………… M 矿山工程………………… H 装饰装修工程………………… N 综合科目…………………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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