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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之我见

“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之我见
“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之我见

“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之我见

元毅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摘要】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治理和惩处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相继查办了一批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从这些腐败案件上看,很多案件都是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所造成的。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分析“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的危害性,提出构建“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一把手权力监督机制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治理和惩处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相继查办了一批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从这些腐败案件上看,很多案件都是由于“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所造成的。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从建立有效地监督机制入手,制定相应对策,控制权力错位,规范领导行为,保证“一把手”的廉洁勤政。

一、“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的危害性我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而党的事业关键在干部,干部的关键又在“一把手”,一旦“一把手”出现问题往往会造成重大的损失、会对社会产生多方面的危害。我们必须对这些危害要有清醒的认识。具体说来。

其危害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利于国家干部群体的良性发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充满力量的同时,又有着强烈的欲望诱惑,是对人思想品质的极大考验。权力用在正义的人们手中,是广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发展改革工作法制化进程,推动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以及《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各项行政职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 第二章规范决策权行使 第四条科学界定决策权限。各级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和职级权限,各科室、单位依据我委岗位权力运行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做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决策与责任的统一,既不越权决策,也不错位决策。 第五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属于“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

项,要充分调研,深入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要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 第六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针对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第七条建立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不得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或违反决策规定程序的事项等提交集体决策,也不得个人审批决定。 第八条建立健全决策跟踪评估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后,根据决策效果持续周期,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组织调研撰写重大决策评估报告,对决策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具体形势予以修正调整。 第九条建立完善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签、法律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规避风险。

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霍市编办强化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按照《霍林郭勒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分解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转变,强化依法行政,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为着力点,以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为手段,以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为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职能部门,不断增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 2、方便高效原则。行政权力行使必须有序运行,为群众、企业、基层办事提供方便,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3、公开透明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等依法受到保护的以外,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要实行全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监督问责原则。对权力的行使实施动态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到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监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分析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1、做到政务工作公开透明。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2、做到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要建立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办法,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3、做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行政许可项目和非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

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精)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2012/11/14 19:5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和保护干部,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和大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强化监督,全面提高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第三条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包括负责人)的监督。 第四条监督工作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内容 第一节决策和执行 第五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内部决策规则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在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然后作出决定。党政“一把 手”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对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不 得实施。 第六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对涉及民生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利用座谈会、听证 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 “一把手” 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防止“一言堂” 问题发生。 第八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九条党政“一把手”必须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连续 两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被一票否决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行使单位和个人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根据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权力实施主体的合法性; (二)实施行政权力程序的合法性; (三)权力行使法律依据、现场条件、实施标准等内容的合法性; (四)权力行使人资格的合法性; (五)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履行对被监管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权力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中要求专题研究的行权事项; (八)其它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局党组、纪检检察组、局办公室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标准和申报所需材料; (三)对权力行使过程,专家评审、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四)对局务会制度及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行政权力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权力行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七)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行政权力行使过错通过下列途径发现: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二)大众传播媒体曝光; (三)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大、政府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 (四)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中发现; (五)局党组、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六)其他途径。 第六条实施定期检查。局每半年对权力运行程序、行使依据、申报资料、审批结果、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如上级部门指定的监督检查,可随时安排,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记录管理制度。权力行使人要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情况,对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行政许可审批记录表等要及时归档,严格案卷管理制度。 第八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局机关设立举报电话0735—6324011,随时受理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基本结构 一外部权力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五个方面。 二、内部监督 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系的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狭义的行政监 督)和党内监督两部分组成。狭义的行政监督包括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政纪监督等。其中,前两个类型的监督又称为一般监督,后两种监督又称为专门监督。党内监督可以分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组织内部对党员的监督以及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可以归入执政党监督的范畴,后两个层次的监督则明显有内部监督的意味。首先,党是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自然也是权力运行的核心。其次,党的组织构架与立法、司法、行政包括政协、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组织构架具有对应性,也就是党的组织具有全覆盖的特征。第三,党对党员的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1、党内监督2、行政监督 这里所指的行政监督是狭义的行政监督,即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包括上下 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如财政监督、法制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等。 监督体系运行中的问题及原因 主要问题一、权力纵向失控二、权力横向失衡。1、党政分开的尝试与反复。 横向分权首先面对的是党政关系问题,在大量“党政不分”现象的背后,也常隐含着划分 “好处”的争斗。 2、监督机制的软化与虚置。横向分权所要解决的另一重大问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然而至今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主体的作用远未发挥到位 3、权力的专断与滥用。正是在监督体系失效的情况下,权力专断与滥用的 现象大量发生。 二、政治参与有限 1、正式政治参与渠道的不足和不畅,使大量新的社会利益诉求难以通过有 效的制度化表达来影响体制的变革和政策的制定。利益表达的自发“需求”与利益表达的制度“供给”之间发生的结构性错位2、制度化的政治参与结构对公民的政治参与吸纳不足,不仅使“权钱交易”、 “以钱买权”等畸形参与的冲动格外强烈,更使公共权力的运作难以受到有效的社会制约与监督。由于公民对公共部门的决策和运作过程难以知情、介入和监督,面对腐败滋生、蔓延的迅猛势头,大多数公民处于无力和无奈的状态3、从思想认识的角度来看,存在重“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轻“民主参 与”的制度建设的倾向。“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断夺取胜利的基本经验之一4、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看,现有政治参与体制的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较低,控制和调控功能大于参与功能。 原因分析从新制度主义的角度看,公共决策与具体决策人私人利益的矛盾存

权力运行制度

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领导机制。 坚持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以局长赵振兴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法、发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监督机制。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局机关投资3000元建立四块24平米的高级不锈钢公开栏,绘制了10个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及重点政务;投资7000元购置电子触摸屏,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乡镇计生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组织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先后到唐山、邯郸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是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置权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局班子连续两次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公开形式。二是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县批复职权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标明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公开的要求。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方式。

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满意、社会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局面。 1、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学设定项目审办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一是重审权力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要根据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职权项目和流程图进行重审重修。重新修订后的职权项目要做到有据可查,流程图要简洁、明快,表述准确,对审核或审批环节要注明办理时限,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打好基础。二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经验教训,通过“找、亮、问、审、核”五步工作法进行查找。风险点应主要集中在审核、审批、审签等易产生个人说了算,可能接受贿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上。三是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等级目录。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以及权力行使的频率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应把征地拆迁费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作为A级风险的权力;把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林业采伐审核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力和一般物品的采购 作为B级风险的权力;信访、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其他发生腐败风险较小的权力 应作为C级风险的权力。四是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廉政风险点就应该至少有一项预警防范措施与 之相对应。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对防范措施而言,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环节的,要着眼权力公开、权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

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年,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制定出台了《xxxx 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强化对“一把手”人权、财权、事权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促进了我县干部监督工作水平提档升级。据了解,这项制度在全省属于首家出台,新浪网、《华商报》、陕西党建网对这项制度进行了宣传,这一做法还获得年全县组织工作创新三等奖。 一、制度产生的背景 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职务拟进行调整时,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反映出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存在突击提拔、调动干部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即将走马上任或者卸任,把人事权当作一种调用自如的“私人工具”,将空编一夜之间全部用光,把一些“心腹”安置在重要位置,有的甚至演变成权钱交易,滋生腐败。二是存在突击花钱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单位的钱是自己辛苦争取来的,便无视财经纪律,巧立名目,胡支乱花,甚至导致离任时留下一屁股负债。三是存在突击决策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对于单位的重要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决策,为下任领导开展工作埋下了隐患。四是存在离任不交接的问题。部分领导干部离任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交接,有的只有口头上交接,有的连口头交接也没有,造成了接任领导接了一本“糊涂账”,后续工作出现矛盾或问题无法界定责任。 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这些举动,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给新任领导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应该加强对职务变动期间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他们的用权行为。年月日,经过多次修改讨论的《xxxx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规定(试行)》正式出台。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监督时机冻结“审批权”。《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拟提拔对象、文件规定需退出领导岗位或县委、县委组织部做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决定的,由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其所在单位宣布冻结事项,主要冻结人事调整、财务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具体实施中,是由组织、人事、财政部门组成工作组,在职务变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会议上开展冻结工作,工作组对单位的人事编制、实有人数及职务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和重大事项进行核实登记,填写《xxxx县领导干部职务变动监督事项通知书》,

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思考

关于建立健全有效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成球(2008年7月) 日前,笔者就构建与行政管理工作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创新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防控机制,营造干净干事的政务环境作了些调研,感受到了加强权力监督取得的成效,也清醒地认识到其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我县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谈点看法。 一、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在提高监督能力方面摸索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上趋于弱化。一部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监督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监督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党规党纪知之甚少;有的在监督问题上搞“二张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党内民主生活会时常存在走过场,不愿对他人批评,自我批评也轻描淡写,批评与自我批评无实际内容现象。 2、监督范围上不够全面。主要存在“三重视、三忽略”,即重视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忽视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重视对一般执法行为的监督,忽视对领导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重视形式上监督,忽视实际内容的监督等现象。在监督过程中等还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对微观监督多,宏观监督少;对个人监督多,对组织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 3、监督广度上出现真空。由于监督点多面广,往往把一些看似不起眼,其实却与群众利益、与百姓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部门、单位或部位、环节忽略掉了,从而出现监管真空。 如,每次制定加强监督等方面的方案时,都未曾将类似档案局这类小局列入重点监督范围,但却多次收到群众反映查阅档案时收取复印费过高等问题。特别是极个别单位,在现行制度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管理不到位,干部

行政权力监督制度系列5

中共自贡市卫生局党组 关于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 (自卫组发[2000]06号,2000年7月31日)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参照《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市卫生局直接管理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入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手续前,应当接受卫生局组织的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卫生局监察审计科牵头,会同财务、人事部门在系统内统一抽调力量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调配。必要时可以委托市审计局进行审查。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在实施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应主动为审计提供条件和方便。 第七条市卫生局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卫生局的审计要求,及时如实提供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经济责任等方面的述职报告及有关材料,并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后3日内送交审计组。 第九条审计组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认真分析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经济责任。 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策;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财政收支、财

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研究

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研究 "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问题研究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从严治党,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探索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的意义 1、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是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其在运用权力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然而由于对"一把手"的权力运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致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一些震惊全国的"一把手"腐败大案,如原中央 __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__、原山东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等。据统计,目前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党政"一把手"的案件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些案例反映和暴露出当前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就是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2、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一个好的"一把手",在班子中应起到政治方向的领航作用,科学决策

的中心作用,协调团结的凝聚作用,勤政廉政的表率作用,推进工作的动力作用。然而,有的班子由于"一把手"品行不端,导致上行下效,致使整个班子成为腐败团伙,全部烂掉。如震惊朝野的沈阳慕马大案,涉及到17个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和100多名领导干部,教训非常 深刻。 3、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是防止和消除吏治腐败的迫切要求。权力的运用本是从公众产生并约束公众以维系社会发展和运转的。但由于权力的巨大物质性,一些"一把手"视权力为财富、职业,而出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现象,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事业。江泽民同志曾经尖锐的指出:"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 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 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防止和消除吏治腐败现象。 二、客观分析"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的现状 1、从监督主体看,存在着"监督不到"、"监督不了"、"无法监督"的现象。一是上级组织管得着、看不见,监督不到。由于监督对象多、监督内容广、空间上的分割及不正之风的干扰,影响了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效果。特别是一些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 (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 (三)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

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二、对策建议 (一)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 (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

中国权力监督机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权力监督机制的发展 内容摘要:由于中国有着自己特定的历史文化积淀,许多政治名词与西方国家有着一定的出入。也有一些政治现象在中国其实早已出现,只是古人并未以现在的政治名词命名而已。权力监督机制便是其中之一。我国从西周开始便已出现了权力监督,经历了战国、秦汉、以及唐、宋、元、明、清等各个朝代一直发展至今。这在世界政治史上都是值得瞩目的,也是世界政治史一笔巨大的财富。中国权力监督机制发展至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我们如果了解了这一过程,相信对掌握中国政治的发展史也将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中国;权力;监督 引言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在黄河、长江的孕育下先民们不仅在文化,而且在政治上都有着卓越的贡献,权力监督机制的不断发展便是其中之一。中国的权力监督体制很早就已经产生,它是伴随着我国政治的发展而发展的。作为对权力的限制作用,它不仅对封建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还在更远的奴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为我国的民主建设和发展贡献了不少力量。它是我国政治史上的锦绣。在此我将通过对我国历史的剖析来说明我国权力监督由来已久,并在中国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 一、权力与权力监督 对于权力的定义,大多数人都比较认同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可斯·韦伯的说法:“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中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1】 对中国人而言,“权力”与“权利”因为同音因而便发生了相当一些语义上的混淆(或者叫混乱)。其实权利是一个政治法律术语,通常是个人宣称对其对象所拥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置的地位或能力。权力一般则是指对人和物的支配力量,因而通常与具有政治地位、官职、管理权和影响力的人密切相关。因此,权利和权力有一部分内容是重叠的,都有支配、处置和所有的意思,但两者毕竟不是一回事。【2】 由于权力是一种不对等的支配关系,在权力关系中总是一方处于支配地位,另一方处在被支配地位,权力又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权力的拥有者以权谋私,就不足为奇了。中国古代时权力一般集中在君主手里,而后是掌权的各个大臣,那时对于权力的约束是很少的,但并不意味着没有。 孟德斯鸠及其他思想家归结了两个基本思想: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道德约束不了权力,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严格意义上,近现代法治史,就是一部权力约束和制衡史。而全部近现代法治史都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权力只有用权力来约束。为了杜绝腐败,权力的监督机制便孕育而生。同时,权力监督的不断演变和完善也体现民主意识的觉醒和不断进步。 二、中国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监督,早在西周时就已经有了。当时可能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机制或体制,

2008封桢: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封桢 摘要:预防和消除腐败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文章分析了我国原有防腐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前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监督的必要性,提出了加强对权力监督的主要途径,阐述了加强对权力监督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 关键词:权力;腐败;监督;制约 中图分类号:F123.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43-1027/F(2008)3-031-02 作者:湖南工业大学;湖南,株洲,412008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它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系列预防腐败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当前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就需要从多方面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的发生,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又要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督原则。 一、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必要性 腐败现象在事实上的存在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腐败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并对执政党寄托了很大的希望。但腐败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很严重,如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高的明显增多,违法违纪的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尤其值得深思的是有些案件横向带出一片,纵向牵出一串,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真是/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百姓一看,喜忧参半0,可见,有些腐败现象已经涉及到了一个集体腐败的问题。腐败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一方面,个别党政干部在主观上已经丧失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求发展、为社会做贡献的思想;另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完善也是造成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制度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更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意义。面对事实上存在的腐败现象,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进一步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因此,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执政党以及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标本兼治,因为姑息必将养奸,惩恶才能扬善。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6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苦,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0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完全有决心有能力惩治党内的极少数腐败分子,也完全有决心有能力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党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不注意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注意克服脱离群众的现象,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也会蜕变,丧失人心。经济搞不好会垮台,经济搞上去了,如果腐败现象泛滥,贪污贿赂横行,严重脱离群众,也会垮台。0新的历史时期与新的工作环境要求我们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时期,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尤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是预防和消除腐败的第一道屏障机制。 二、目前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应该受到各级国家职能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因为/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0。建国以来,我国已经在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内建立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希望通过对权力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监督以保证各级/公仆0的清廉;当然,这种监督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从长期的实践过程来看,这一监督体系也不是万能的,有待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就内部监督的情况来看,由于形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特别是权力过分集中于党政/一把手0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党政部门,权力的监督者往往是党政/一把手0的副职或下属,于是形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非对称关系,监督者只能听命于被监督者的权力安排,否则,监督者的监督行为就是/违纪0的,甚至是/违法0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督往往是乏力的,甚至是形式主义的;而部门内的其他成员,由于不具有对上司的监督名分,往往形成了对党政/一把手0的人身依附关系,更不用说监督了。于是,在机关内人人都搞好人主义,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四平八稳,实际上完全丧失了内部监督的组织防线,形成了产生腐败的温床。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对于个别党性原则较差的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却是非常危险的。/权利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0。 就自我监督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党政干部能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保持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但往往也有个别党政干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被掌声和鲜花模糊了方向,被金钱和美色丧失了理智;甚至个别同志本来就是带着一种名利思想加入到党内,为了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而到处投机钻营,以至于拉帮结派,相互吹捧,相互包庇,相互利用,相互得利,这些人表面上看来是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实际上完全丧失了自我监督的个人防线,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除了上述内部监督与自我监督之外,外部监督也已经成为 31 宏观管理/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txt都是一个山的狐狸,你跟我讲什么聊斋,站在离你最近的地方,眺望你对别人的微笑,即使心是百般的疼痛只为把你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刺眼的白色,让我明白什么是纯粹的伤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 纪检监察报社 >>> 今日报道 >>> 研究与交流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 [ 2010-11-23 ] 段宇飞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

浅谈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浅谈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总书记的指示,为我们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必须使权力在完善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下运行,才能确保权力在运行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上体现党的先进性,才能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确保政府机构依法行政,从根本上奠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同的观点,也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之一,而依法治国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权力本身所具有的权威性、支配性、稀缺性来看,权力最容易成为脱缰野马,掌握权力的人总是借助权力的力量而把自我凌驾于权力的作用范围之上,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则表现为凌驾于社会之上,当掌权者为了私人利益而操纵权力,这种权力又受不到有效规范和限制时,掌权者就会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侵害人民的权利。人类文明的历史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就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

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的运行从决策、执行到检验全方位进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权力监督的关键在于如何建立一套切实可行、方便有效而又能得到不断完善的制度体系。我国权力监督机制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现有机制的现状,该继承的继承,该废除的废除,该完善的完善,该创新的创新。 一、完善对权力运行启动的监督机制 在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权力的主体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具有一种国家或群体权力的代表性,该权力只有相对的使用权和履行权,而无处置权和占有权,一旦失去了岗位,将会自动地失去;另一方面,权力的最终载体是人,因具体的职责而产生的权力,带有个人色彩,由于监控不力,往往会产生借国家的力量给个人谋收益的现象。权力主体是腐败行为的主导因素,必须将公共权力主体的产生和更替纳入法制化、公开化、程序化的轨道,这是我们遏制腐败的“第一道屏障”。 (一)逐步完善公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机制。 逐步扩大领导干部公众选举产生的范围是一种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我国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总是强调决策民主,忽视选举民主,使宪法赋予人民的选举权打了折扣。因而,在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在任用领导干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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