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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目录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1)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2)

第四章内容发布程序 (3)

第四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

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第九条内容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第十条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

第十一条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

第十三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第十四条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微博上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机密、损害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第四章内容发布程序

第十五条运营或相关部门在项目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提出需求,并交由运营部门内容编辑专员负责编辑整理。

第十六条将即将发布的信息交由内容审核负责专员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发布,未通过的信息交由内容编辑修改或重新整理。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第十七条审核通过定稿的信息,要求在当天或择定之日及时发布。

第十八条微信、微博内容发布流程图(见图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运营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图一(信息发布流程图)

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微信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四章微信管理小组职责要求第五章稿件编审程序及激励办法第六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七章微信推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建立市场客户的平台,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报导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发布应严格《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子公司网页信息管理办法》、《海螺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内部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条公司供销处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成立微信信息发布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更新、留言反馈、人员培训和形象推广,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并根据公司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微信管理小组成员由组长、微信主管和网页管理员组成,组长、网页主管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供销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微信信息主管和微信管理员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每日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信息收集、

及时工作,及时转发、处理相关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文件、 回复的处理和反馈。 第六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镇江北固海螺,微信号:conch_bg@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4458953.html,。 第七条公司微信平台分组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模块中设有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的不同,进行分组管理: 1.直接用户: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业务员; 2.配套用户:公司主管以下员工; 3.外部市场用户。 第八条信息的推送:根据不同的人群发布不同的信息: 1.直接用户: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决策、安全环保、产品质量、营销对策、管理动态等; 2.配套用户:公司新闻、员工风采、安全环保、市场动态、 技改技措、劳动竞赛、管理建议等; 3.外部市场用户:公司动态、产品与服务、市场用户调研、 产品质量跟踪、投诉与反馈等。 第九条各部门管理职责 供销处微信管理职责: 1、围绕公司市场营销动态拟定市场宣传工作重点; 2、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就当月发布的信息内容、点击量和阅读时间、用户情况等数据分析,根据客户的需

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

**集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集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集团信息化管理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在工作交流、表达述求、信息共享、传递正能量、收集建议意见、推动工作、提高办公效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规范内部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重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的微信群。 第二章管理流程、组织、职责 第四条建立相关职能的微信群: 1.集团高管工作群: 由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各分管副总、经审批同意 入群的总裁助理及高管级负责人组成,需报请总裁同意后建立。 2.计划运营推动群:由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各分管副总、计划运营经 理及运营推动小组成员组成,需报请总裁同意后建立。 3.集团工作群:由集团本部全体员工组成(包括试用、实习员工),需报 请总裁同意后建立。 4.项目公司工作群:由集团总裁、常务副总裁、项目公司全体成员组成(包 括试用、实习员工),需报请总裁同意后建立。 5.项目营销微信平台:由项目营销策划相关人员、客户组成,需报集团营 销副总同意后建立,并报集团行政人事部备案。 (备注:部门工作群存在统一管理的难题,请示领导是否建立)

第五条秉着分工明确的原则,微信群日常管理工作由群管理员负责,群管理员须执行微信群相关管理规定:根据人事变动,负责成员准入、请出;负责成员实名制、聊天管理、违规处理;负责定期对微信群成员进行梳理。其中: 1.集团高管工作群、计划运营推动群由总裁办指定群管理员进行管理。 2.集团、项目公司相关工作群由集团行政人事部指定群管理员进行管理。 3.营销工作平台原则上由营销经理作为群管理员。 第六条原则上成员的准入和请出操作由群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邀请人员加入。 第七条成员实名制管理:进群人员必须实名制,群昵称命名规则:部门+员工姓名,例如:行政人事部-张某某(总裁、副总裁、各分管副总直接使用姓名)。个人头像宜采用本人近期照片,不宜经常更换。相关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微信常用操作说明》。 第三章内容管理及要求 第八条内容发布及要求:倡导信息共享和正能量传递,群消息发布以工作动态信息、最新通知、公告、重大活动与决策、行业最新信息、紧急信息以及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不得在群内随意聊天、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第九条成员应对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适用性负责,对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涉及到公司及他人隐私的问题不得在群里发布及擅自转发;发布信息内容简洁、文字表达清晰、尽可能达到图文并茂。

新媒体管理制度

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 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 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 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 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 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当上述 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 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

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精编版

××××公司微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建立在公司整体制度之上,对公司一些保密事项需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网站、微信由市场管理部和行政部负责信息管理。信息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发布,并负责官方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更新、留言反馈和形象推广等。行政部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把关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审批等,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官方微信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信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六条发布人对文章素材选取、文章排版、文中错别字负有发布责任,

因为微信公众帐号群发后不能修改,所以要严格做好自审工作。 第七条审核负责人、审核人对发布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内部审核,此审核由发布人每次主动提出并发布到审核人手机中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负责人对发布人文章素材的选取、发布有否决权。对文章素材的内容修改有指导、建议权。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 2、各种服务宣传及营销活动、重要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 3、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4、根据近期发生的重要种业相关的信息,整理和发布专题; 5、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转载的要注明信息来源或者在文章后面注明“免责声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审核发布。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管理部编辑、整理,经行政部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副总及总经理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第十四条关于署名:发出来的公共内容要以行政部+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行署名;各个事业部所发布信息要以各事业部的称呼+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行署名;市场管理部所发布信息要以市场管理部的称呼+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

微信群管理制度

观海轩微信群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了给员工提供工作交流、经验分享、公司通知的即时发布平台,同时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径湾观海轩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 第2章:微信群管理 第3条微信群群名:观海轩工作群;仅用于日常工作交流。 第4条严禁在群内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 第5条严禁谈论不健康话题及使用不健康图片。 第6条严禁刷屏影响他人工作交流。 第7条严禁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 第8条严禁发布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的信息。 第9条严禁利用微信群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 第10条严禁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恶搞类图片、语言及其他一切。 第11条严禁其他经群主及群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 第12条服从群管理员的管理,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第3章:群管理员 第13条群管理员由冯江凯暂时担任,群管理员承担微信群的日常管理责任。 第14条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微信群的成员资格,及时更新成员名单。 第15条各部门如有新员工加入,保证群内名片(部门+姓名,例如:工程部冯江凯)的统一性。 第16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绩效处罚。

第17条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项目经理商议解决。 第18条负责离职员工群成员资格的取消,各部门如有人员离职须第一时间报备群管理员。 第19条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明事因或事先告知原因。 第4章群成员 第20条观海轩各部门员工须加入本工作群,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21条新员工入群须由部门主管邀请,入群后保证群内名片(部门+姓名,例如:工程部冯江凯)的统一性。 第22条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第5章群内容要求 第23条群内信息为:日常检查、工作报修、工作汇报、学习交流、公司通知、领导要求等相关信息,其他内容请勿发布。 第24条群内发布消息原则上需要通过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发送,特殊情况除外(紧急事件:台风、意外事件等)。 第25条群内发布的报修报事工作须同时告知前台派发维修单给予工程部。 第26条群内发布的报事工作艾特相关责任人须及时回复(原则上被艾特的责任人30分钟须回复,如30分钟内未回复报事责任人须对讲或电话告知)。 第27条群内当天报修事项须当天解决,不能当天解决的列工作计划报领导批示后执行。

微信管理制度

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企管部,负责日常管理。企管部文字编辑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单位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单位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单位需配合企管部工作,对企管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产品宣传; 页脚内容1

4、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 3、微信每天只能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责任单位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企管办审核把关后,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2、发布信息由各单位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企管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二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企管部负责人批准后,官方微博登陆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单位,由需求单位直接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客户信息事项处置程序 1、客户咨询类信息,由企管部直接给予答复或协调处理,对于不能答复或处理的,可协调其他部门给予答复或处理。 2、对于客户投诉类信息,转客服部协调处理。 页脚内容2

xxxx微信工作群管理实用制度.docx

xxx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在家校沟通、教育宣传、推动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 现就规范全校微信工作群提出如下要求: 一、制度要求 1.实施建群审查备案制度。坚持“谁建群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微信群建立者、管理者是第一责任人,须履行微信群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群管理制度,规范微信群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对确有必要建 立的微信工作群,须向学校微信群管理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待审查 通过并备案后,方可建立使用。对已完成使命的微信群,要及时进行解散。对未经批准擅自建群、内部重复建群、无实质意义的工作群,要及 时整合、整改、清理。 2.实施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对群成员实行实名认证,无关人员 不得入群。对关系已不在本群、违反群管理规定等情况的群成员要及 时移请出群。 3.实施要情发布请示制度。对在微信群中公开的重要信息,具体 内容和形式须按程序向学校微信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提交书面请示,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4.实施月工作调度制度。对全部微信群运行情况,群主要每月进 行定期调度,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月底报办公室。对群中出现的敏感 事件、突发事件、紧急事件,要第一时间掌握、上报办公室。 5.实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微信群审核建群不严格、管理不规

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群主的责任。 二、工作要求 1.对全体成员的要求。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群规章制度,禁止 发布、传播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以及涉密的言论 或信息。要坚持高效有度,减少信息往来次数,不滥用私人化表情; 不发未经学校许可的求助拉票、慈善募捐等信息,一般性通知原则上 不点赞、不回复。要注重文明有礼,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在群中发 布虚假不实、消极负面、以及涉及隐私、宗教、色情、暴力等不良言 论或信息。 2.对教师的要求。要严格遵守规范办学的相关要求,不得在群中 公布作业安排、成绩排名等违反规范办学要求的内容。要平等的对待 所有学生与家长,不得就个别学生、家长的问题在群内进行讨论,不 得在群中批评家长(学生)或发泄个人情绪。要规范发布信息行文, 不在休息时间发布信息。要积极引导家长建立健康的师生关系,与家 长有问题应通过官方正式途径沟通,不得在群中与家长发生争执。要 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与群成员多做有利于开展工作、政策宣传、家 校共育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不发布或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 链接等信息。 3.对家长的要求。要做好自我调节,相信孩子的适应能力并对学校、教师充满信心,不公开在群中发布对学校、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 良性沟通,积极营造良好的群聊氛围,不得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 言论。要遵循群管理制度,不得擅自邀请非本班级家长进群,不得炫富、秀恩爱、做广告,晒娃要适度,群聊要适时,点赞要有度、

大龙中学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大龙中学微信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规范县教育局微信、微博的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号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树立县教育系统形象,搭建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校微信公众号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校办公室是校微信公众号的主管部门,负责微信的日常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新信息,并负责校微信公众号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校办公室县负责所属工作范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应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六条各科室分管领导必须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签名,并对上网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并向校办公室报送。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八条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宣传、重要事项公布、行业动态发布; 2.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 3.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需发布的信息;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股室分管领导审核,所有发布的信息资料由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2.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操作发布。 第四章微信管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随意在微信上发布信息或更改微信资料。 第十四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他人或学校(园)私自泄漏。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微信发布、传播下列信息: 1.危害局机关及学校(园)安全、泄漏机密的; 2.损害局机关及学校(园)荣誉、利益、形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5.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的。

微信群管理制度整理版

微信群管理制度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了给员工提供工作交流、经验分享的即时发布平台,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性,规范微信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德鲁克咨询(济南)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2章微信群管理 第3条微信群群名:德鲁克咨询;该群仅用于公司员工之间的互相交流与沟通。 第4条严禁使用恶意侮辱,诋毁他人字眼,包括带有人身攻击性的图片。 第5条严禁谈论不健康话题及使用不健康图片。 第6条严禁刷屏影响他人交流。 第7条严禁发任何性质的非法商业广告和大篇幅的转发信息。 第8条严禁发布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的信息。 第9条严禁利用微信群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 第10条严禁发表与政治有关的恶搞类图片、语言及其他一切。 第11条严禁其他经群主及群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 第12条服从群管理员的管理,其他事宜另行补充。 第3章群管理员 第13条群管理员由信息管理专员担任,群管理员承担公司微信群的管理责任,履行管理权限。 第14条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微信群的成员资格,及时更新成员名单。 第15条协助新成员尽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证群内名片(中心名称+姓名,例如:人资中心张静)的统一性。 第16条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政策。

第17条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人资中心商议解决。 第18条负责离职员工群成员资格的取消。 第19条积极了解群最新活动计划,有义务指导、解答新加入成员提出的有关群事务的问题,活跃成员思想,促进交流。 第20条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明事因或事先告知原因。不能因个人原因清退,违者警告或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4章群成员 第21条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员工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22条所有群成员均被授权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资源; 第23条可在公司群上寻求专业帮助; 第24条每个员工的群名片请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中心名称+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同时也更便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第25条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第5章群内容要求 第26条成员资格申请及审核:凡是已拥有微信号的部门经理级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公司微信群 第27条群内发言规定 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情节严重作禁言、清

微信 微博管理制度

微信、微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项目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项目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项目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责任 第五条内容编辑负责对项目指定栏目的内容进行采信、编辑与更新,对微信、微博内容进行策划,组织征稿、投稿,维护微信、微博所需合理的原创性稿源,并生成电子文档。针对通过审核的文稿,如果需设计制作配图,将电子版传与图片编辑,图片编辑根据内容进行符合主题的图片制作。并且负责微信、微博平台的系统形象设计和维护,结合各类活动专题的宣传策略制作和维护微信、微博广告图片、背景图片。 第六条内容审核负责对内容编辑的文稿初步审核,微信、微博的内容的编辑上传,微信、微博的信息更新、日常管理、信息收集、更新、社区回复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安全 第七条发布内容范围:业务宣传、重要事项公布、动态发布;民生信息相关及项目运营活动相关此部分为微博、微信重点发布内容,每条信息必须涉及项目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项目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内容编辑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八条内容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工作群管理制度.doc

工作群管理制度1 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 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所建立的微信群。 二、微信群组织 公司建立相关职能的微信群,秉着分工明确的原则,经授权后 由信息技术部专人负责建立和管理: 1)员工群:由公司全体员工组成 2)部门群:由该部门员工组成 3)管理群:由公司相应管理人员组成 4)专项群:对某一事项专项建立 所有成员一律实名制(部门+姓名)。具体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

行修改即可。 三、微信群内容 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格保守公司、部门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 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领导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 人必须在网络畅通的情况下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即使在群里作出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 3)群里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4)群里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不可 以矛头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谢、鼓励或赞美的语言。 5)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6)对于新增群成员,必须有群主统一邀请;群内人员做到及时 更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保易通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 2018 年4 月19 日

社团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XXX社团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团(以下简称“办事处”)和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职工对办事处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和谐的互助关系,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的关于基层办事处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要求,结合本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事处严格按照总会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职工利益、服务于职工的宗旨及互助保障活动宣传扩大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办事处决定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事处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办事处办公室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办公室门负责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工作信息发布,资料收集,及时解决收到职工反映的新信息、新问题,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领导;同时负责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 第五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上报领导审核,批复后进行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

做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办事处官方微博(新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办事处可转发总会或各地兄弟办事处的新公告、通知、新闻、帮扶活动等; 2、各种会员受益案例、会议精神、业务活动宣传等; 3、办事处形象宣传、文化建设、职工困难救助慰问宣传等; 4、各种健康保养以及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宣传; 5、由各部门提出,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发布;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在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由办公室编辑、整理后,办事处主任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第四章官方微博、微信管理 第十二条信息的提供者应跟踪微博的回复内容,及时根据回复情况联系微博维护人员给予答复处理。

学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

怀城中学微信公众号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学校微信公众平台总管理为学校办公室,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架构及版面设计,信息接收、信息发布及平台维护管理等。 第四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脱。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所有信息报送至校办公室审核。 第三章微信公众平台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章内容及信息发布 第六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范围

1、学校各种活动动态。学校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各种赛事等。 2、办学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3、学校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信息发布要求 1.发布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交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案。 2.审核通过的拟发布信息,由学校办公室xx主任专门负责操作发布。 3.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转载信息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信息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4.文字信息应在120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900*500像素;上传视频不超过20M,文件格式可采用mp4、flv、f4v 5、微信公众平台按需发布信息,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八条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五章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第十条任何人未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专管员允许不得

工作微信群管理制度

工程部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君开工程部所建立的微信群。 二、微信群设置 1)微信群:为君开工程部。 2)工程部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加入本群。 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 进行修改即可。三、微信群内容 1)发布正面、积极的内容。 2)树立正确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分享好的经验,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需要改进的方向。 3)本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出现不良政治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内容。 4)严格保守公司、部门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5)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赌博、病毒链接,一经发现,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 四、微信群管理要求 1)群中只用于公务,不得作其他私密交流。 2)领导人在群里下达的当天需要完成或者解决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网络畅通的情况下马上予以回复确认,即使当时难以解决,也要即使在群里作出回应或给出可解决的实施办法。 3)群里集中下发的通知要及时做回复,比如收到、执行、马上执行之类的回复语言,不可见之信息淡漠视之。 4)群里其他同事分享的信息,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不可以矛头指向他人,要多些感谢、鼓励或赞美的语言。 5 )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对群内信息、业务通报、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为君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部 2017 年2月4日 关于下发《招商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微信平台管理办法

西宁特钢集团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公司有效宣传途径,有效发挥新时代下新媒体的喉舌作用,党群工作处于2015年12月11日开通了第五大宣传媒体——微信公众平台。为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党群工作处媒体宣传室全体职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党群工作处媒体宣传室,负责日常管理、文字编辑、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平台访客留言的受理、答复。 第五条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媒体宣传室全体职工提供。 第六条指定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人负责微信平台管理及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

性、可靠性和合规性审核。 第七条为加强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安全意识,应严格控制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帐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一般在4至5人),出现管理人员流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 第八条未经批准,除管理员以外人员不得私自管理平台及发布信息。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微信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层级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涉黄、涉暴力、涉及反动邪教等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公司各类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会议精神及市场动态; 2、和职工息息相关的生活资讯、通知公告、新闻视频等信息; 3、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内部微信矩阵链接; 4、心得交流、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生产经营重大突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大理幸福龙国际酒店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营销部,负责日常管理。营销部营销客服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顾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需配合营销部工作,对营销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 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 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 3、公司研发新菜品宣传; 4、企业形象宣传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小于5MB;上传视频不超过500M,文件格式可采用avi、wma 、mov、rm、rmvb、3gp、mp4. 3、微信每天群发一次,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责任部门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营销部审核把关后,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发布信息由各部门指定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营销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官方微博登陆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门,由需求部门直接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客户信息事项处置程序 1、客户咨询类信息,由营销部直接给予答复或协调处理,对于不能答复或处理的,可协调其他部门给予答复或处理。 2、对于客户投诉类信息,转客服协调处理。 第四章公司微博管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未经公司微博、微信专门管理人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

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定.doc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各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发展及活动方面的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各微信账号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旗下公众账号,包括集团级公众账号、各子公司官方微信账号、公司内部员工互动型公众账号、部门级公众账号。 第二章公众号属性及推送信息属性 第二条微信公众账号类型 (一)品牌推广类公众账号 以推送实时新闻、员工内部活动、品牌广推为主要推送内容。 (二)销售推广类公众账号 以促销活动、商品或服务信息为主要推送内容。 (三)员工互助工具类公众账号 以员工工作所需情报、互动交流信息为主要推送内容。 (四)其他类别 第三条微信公众账号受众人群:内部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大众。 第四条信息发布内容分类 (一)新闻类信息:包含公司领导视察慰问、区级以上政府领导项目考察、慰问、活动的前期宣传宣传及后期报道、重要会议、所获荣誉信息、项目中标信息,重大项目节点等内容。 (二)针对内部员工互动活动:各集团、子公司或部门进行的针对各子公司内部员工的优惠、福利推广及主题活动类信息。 (三)针对外部大众的销售、推广活动:包含内部员工及社会大众的优惠、福利推广、主题活动类信息。 (四)部门员工互助及内部工具类信息:学习管理、工作流程、员工规范、工作技巧、工作要点等能容的信息。

(五)文章推荐及其他消息:摘抄、转载自网络、书籍或其他公众账号的文章或图文信息等。 第五条信息内容要求 (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二)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第三章公众号信息推送要求 第六条信息发布要求 (一)准确性:各类型推送信息应保证平台推送的新闻具备为准确的新闻事实,确保官方微信平台的权威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及时性:新闻事实发生后,应在当天推送新闻报道,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推送可隔天发送。 (三)美观性:微信平台推送新闻时,应保证微信版面整洁、美观,字迹清晰,图片清晰,可读性强。 (四)统一性:如不同公众账号联合推送一条微信信息,需保证相同信息的内容一致,不得对关键信息进行更改或调整。 第七条联合发布要求 (一)新闻类消息联合推送要求 各公章账号在发布新闻类新闻后应与公司管理的账号联系,由公司选择有新闻价值的新闻推送进行转发;如遇重大新闻如:领导视察、重要荣誉、重大项目节点、集团级会议、集团级活动等可提前预知时间的重大新闻,应在新闻发送当天下午15:00之前,与控股公司文化品牌运营部联系,预留新闻版块,协商推送时间,以达到联合推送的效果。微信联合推送将计入通讯员考核工作,如多次出现未通知控股公司私自发送重要新闻的情况将在通讯员年终考核是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活动类消息联合推送要求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在对外宣传、信息交流和服务师生的积极作用,规范平台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XX)于XXXX年XX月创建,是XXXXX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由XXX公司办公室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行。 第三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公司办公室,负责平台信息审核发布与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信息发布和服务师生的功能,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及时主动报送所需信息材料。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供稿员,具体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对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与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逐级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健康信息。 第九条公司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范围包括:产品信息;通知公告;公司及各二级单位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报道;后服先进人物事迹报道;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 1.报送信息应真实、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 2.信息内容应文字简练、表达清晰,专业性强,尽量提供高质量相关照片; 3.信息发布格式要统一,标题和内容的字体、大小、颜色要在显示效果美观的基础上基本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和推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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