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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董事会章程

民办非企业董事会章程
民办非企业董事会章程

裕隆培训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学校名称:青岛市城阳区裕隆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学校性质:社会力量办学,专业从事教育业、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办学层次: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办学形式:业余。

第五条本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城阳区民政局、城阳区物价局等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韩国语、日本语、会计、计算机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青岛市城阳区裕隆培训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每届五年。董事长通过举办者选举产生,董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五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决定本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校长,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校长,并决定其报酬;

(六)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和工资标准;

(七)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方案;

(八)决定本学校的弥补亏损方案;

(九)决定本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由3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两名,其中一人有五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董事长为本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做最后决定。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一条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一名监事由学校教职工代表承担。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学校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

第十五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副校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资产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二十条学校经费必须用于本学校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资产管理制度。

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以保证学校稳定健康,举办者不求回报,发展教育事业。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四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之前,必须向审批机关、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事物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六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八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九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2010年3月16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0年3月16日

X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XXX公司名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 - 3 - 第二章员工守则 ............................................................................... - 4 -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 4 - 第一节总则 ................................................................................. - 4 -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 4 -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 - 5 -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6 - 第一节总则 ................................................................................. - 6 -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 - 6 - 第三节考勤管理制度.................................................................. - 7 -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 - 8 - 第五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 - 8 - 第五章设计研发部管理制度............................................................ - 9 - 第六章销售部管理制度.................................................................... - 9 - 第七章物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 10 - 附表一: ........................................................................................... - 11 - 附表二: ........................................................................................... - 1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四川×××。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 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 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设在四川省××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人民币××元;捐赠者:×××,金额:人民币××元。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捐赠者,应 分别载明每个捐赠者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四)……。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 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 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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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民办非企业章程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军垦家政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军垦家政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使家政服务业的员工得到培训、提升家政服务员技能。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石河子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商务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石河子市33小区156栋22号。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刘静。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五万元;出资者:刘静,金额:五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社区服务:1、居家养老服务;2、家政、康复服务;3、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 培训机构:1、提供专业家政服务;2、开展家政课题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 3、提供咨询辅导、心理咨询及社会工作者推荐各类家政服务; 4、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家政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6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董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为刘静,副董事长1-2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

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仅民非填写)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内文字为可选项。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全称】 第二条本单位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提供诚信服务。合理利用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相关扶持政策,为辖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咨询和服务。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是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所有举办者的全称】。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 第七条本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人民币; 出资者:,出资金额:; ……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者,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者的出资金额。】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

【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成员一般在3-25人之间,单数为宜;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4年。】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心公益事业; (…)。 ?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人推荐并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本届理事会推选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非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不设董事会_1

不设董事会 合同编号: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____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 1、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2、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3、姓名:_____、性别:_____、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股东:_____,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出资方式:_____。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注意事项: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一、公司管理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5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16

第九章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0 第十章车辆管理补充制度. . . . . . . . . . . . . . . 21 第十一章交通费用补贴制度. . . . . . . . . . . . . . 23 第十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29 第十五章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 . . . . . 29 第十六章员工工作餐管理制度. . . . . . . . . . . . .32 第十七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 . . . . . 32 第十八章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 . . . . . . .34 第十九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36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X 法》、《XXXXXXXX》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为了XXXXXXXXXXXXXXX,特制定本章程〔制定本章程的主要法规依据及本单位的宗旨〕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XXXXXXXXXX;法定住所为XXXXXXXXXX。 〔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应当规范,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等字样(专用名词除外)。规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由地域名、任意名、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四部分依次组成〕 〔住所必须载明X市X区(县);必须与场所所有权证、场地使用证明相一致〕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为XXXXXXXXXX〔必须载明:出资或申办的单位或个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人);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XXXXXX,登记 管理机关是XXXXXXXXXX〔必须载明具体业务 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名称〕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一)X XXXXXXXXXXXX;

(二)X XXXXXXXXXXXX; (三)X XXXXXXXXXXXX。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六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XXXXXXX,其成员由XX、 XX、XX组成,任期XX年。其职权是:(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审定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X XXXXXXXXXXXX; (七)X XXXXXXXXXXXX;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 XXXXXXXX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XXXXXX其职 权是: (一)X XXXXXXXXXXXX; (二)X XXXXXXXXXXXX; (三)X XXXXXXXXXXXX; (四)X XXXXX(决策机构)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

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八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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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上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与员工守则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民办非企业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会保障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5 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不设董事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范文

上海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上海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上海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列、出资时间:身份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货币,自公司成立日之前一次缴足。 身份证出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货币,自公司成立日之前一次缴足。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条股东转让股权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全)

企业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1) 第二章员工守则 (2)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3) 第一节总则 (3)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3)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4) 第三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章研发部管理制度 (5) 第六章销售部门管理制度 (6) 第七章安全生产制度 (6) 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2005/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 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楼D座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 第六条本中心是由上海英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出资举办的,培训中心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本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 第七条本中心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 第八条本中心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 第九条本中心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 (一)本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高翔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本中心董事会由高翔、高永光、陈晓燕、金兴国、高家伟、培训中心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三)本中心的董事会任期三年。 (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 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 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 (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主任; 2. 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3.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 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万元)││(%)│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508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

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市_____县_____街道_____巷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 (一)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____批准,并领取了_____许可证。 (二)_____。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企业规章制度大全 则 1、本手册是本公司全体员工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本手册解释权属中心办公室。 3、本手册自200x年x月x日开始实施生效。 第二章员工守则 1、1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1、2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须遵守本手册规定。 1、3 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关系 2, 1、1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聘用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凡符合录用条件的外地人员,本公司将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为中级职称以上符合引进条件的员工办理引进和户口转移手续。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如果磨擦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

不符合的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公司为试用期员工签订3-6个月的试用合同。公司为工作关系和户口关系不能转入公司的人员及退休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应聘人员面试及体检合格后,按照公司录取通知确定的日期、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应缴验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一寸证件照片四张; (2) 本公司指定医院之合格体检表; (3) 学历、职称证件、身份证;(正本核对后发还,复印件留存) (4) 退工单、劳动手册等前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经面试甄选合格之应聘之员,未于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接受本公司聘用,该通知则失其效力。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级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

普洱零度雨林咖啡有限公司 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普洱零度雨林咖啡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娜允镇芒弄村帕当一组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咖啡收购、咖啡初加工及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四十五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公司股东名录

第六条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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