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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地详细解读汇报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地详细解读汇报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地详细解读汇报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根据2016正式版《工作指引》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二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

三是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是申请企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知识产权将划分为Ⅰ类、Ⅱ类进行分类评价:

Ⅰ类评价: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专家解读

第一,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中不予承认;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同时注册的只算一项;

第二,如果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个人的(如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不能用于高新企业的申请,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申请企业;

第三,知识产权要对申请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完全不相关的在高企认定中将不予认可;

第四,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主要产品(服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第十一条第(二)、(三)款中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专家解读

2016年《管理办法》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服务)本身是否“高大上”不再关注,评审的重点由产品(服务)改为起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重点关注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八个主要领域及下属的多个技术模块做了张表,可以直观的看一下: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科技人员:

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全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职工总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统计方法: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计算方法: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注: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专家解读

2016年正式版管理办法中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同时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更加贴合研发实际情况。根据新规定明确的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有利于采取

雇佣兼职和临时聘用员工的中小企业申报。统计方法不再按企业上一年末的在职员工数计算,而采取全年月平均数的方法来计算,虽然增加了统计信息汇总难度,但反映了企业人员的流动性,确保了数据的准确性。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

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其他费用,如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

2016年正式版的指引将直接投入费用中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及维护费等归属到其他费用中,并将其他费用占研究开发总费用的比例由不超过10%提升到不超过20%。

专家解读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对于年收入5000万以下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由6%调整为5%,其他两个层级保持不变。这无疑是对中小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门槛的降低,尤其有利于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加强成果转化等其他工作,也使得包括“新三板”在内,成立时间较短的中小企业申请高新资格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获得的产品性、服务性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其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总收入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专家解读

2016年正式版指引中明确: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一直以来,申报过程中对“总收入”都没有明确的界定,税局、科委各执一词。明确指出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无疑扩大了总收入的范围,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来说,增加了高新收入占比达标的难度。

2016年正式版指引中删除了意见征求稿中的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同时还明确提出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专家解读

在“知识产权”评价上更加强调自主研发、技术先进性、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Ⅰ类专利的申请。不同类别和数量的知识产权对应不同的分值,Ⅰ类数量是1项及以上对应最高7-8分,Ⅱ类每项得1分,但最高累计不超过6分。

对于“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2016年正式指引将2008年的指引中的“总资产增长率”修订为“净资产增长率”,计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由财务专家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两个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企业成长性综合得分。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这一条在之前的高新企业认定实践中一直贯彻

实行,2016年《管理办法》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加以规范。

建议

综上所述,2016年新版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正式版的指引更加符合企业研发实际,充分考虑了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但对企业高新申请合规性的要求也大大提高。小锐结合大咖们的讨论,针对2016年后高新认定,建议企业深入理解认定条件,重点关注和加强以下方面:

(一)加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重视知识产权的多样性,进一步增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服务)的相关性。

(二)重视研发活动的持续性,完善企业内部创新研发机制,提高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三)规范财务管理,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

(四)强化信息备案和税务备案的规范性、完备性、统一性。

最新七一讲话稿

最新七一讲话稿 同志们: 大伙儿下午好! 今天,为庆祝建党93周年,我们相聚在一起,以座谈会的形式来表达对党生日的祝贺。希翼与会的干部党员们环绕庆七一、颂党恩、树形象、促进展为主题,畅所欲言,以便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加深了解,加强团结,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为教育事业的进展尽我们绵薄之力。如今我谨代表一小党支部向全校50多位党员同志们致以诚挚的咨询候和节日的祝贺! 众所周知,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特别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秉承五千年绵延别绝的民族精神,前赴后继,艰辛探究,坚韧拼搏,付出了心血、汗水和生命。前人的奋斗和奉献使我们过上了富裕安康的日子,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理当别负期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制造属于我们自己的光荣。 借此机会,我想结合自己工作记忆和对日子的理解,和大伙儿谈点看法,以此共勉。我觉得一具干部或一具党员,在平时工作和日子中要怀三心,要说三手。 常怀敬畏之心,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恭敬和惶恐,既是一种人一辈子的态度,又是一种日子的信念,惟独我们拥有关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一具人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别做出格越轨之事。有助于自己心灵的净化,人格得到完善。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肆无忌惮,甚至随心所欲,胆大包天。如今有些人彻底丧失了对生命,对道德和对社会舆论的敬畏,为了眼前利益,种种短见和自私行为,别仅违背了科学进展的理念,还会触犯法律法规、伤害形象,更有甚者还会妨碍社会的稳定,或危及子孙后代的连续。 常怀感恩之心,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吃水别忘挖井人这些经典话语是中华民族传承的美德感恩的凝结和升华。许多漂亮的传说也无别透射出中华民族对感恩的认同和崇尚。感恩是一种文明,是一种品德,有了感恩的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才会变得亲近和谐。生命也将得到滋润。让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感恩之心吧!因为,感恩能够消解心里所有积怨,感恩能够涤荡世间一切尘埃,感恩是一种唱歌方式,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感恩更是一种日子的大智慧。知道得了感恩,学会了感恩,每个人便都会拥有无边的欢乐和幸福。 常怀忠孝之心,何为忠?我想传统教育中的忠是对国家尽心竭力。咨询题是如今谈爱国,不少东西太空洞,太遥远,国家在哪里?国家就在你的足下,国家就在你的眼前,你眼中所看到的算是国家。对老师而言,学生算是我的国家,爱我的学生算是爱国,上好每一节课算是爱国,对学生尽心竭力算是爱国。忠于自己的事业,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全心全力把工作做好,贡献社会,这是尽忠。 何为孝? 百行万善孝为首当知孝字是根源,词典上解释为顺从父母。我的理解是听从父母的管教,使父母放心,使父母愉悦为天下第一大孝。自己的孝顺会给子女树立模范,对学生也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假如人人说孝顺,代代连续,那么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日子就会纯净和美好。 自古忠臣多孝子,君选贤臣举孝廉,忠与孝两者别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在家说孝,在外言忠,忠是孝的放大,孝是忠的浓缩;忠是对祖国和事业的孝道,孝是对父母的忠诚。求忠于孝子之门的古语。反映了两者的内在统一性,普通说来,孝者忠,忠者孝。别忠者别孝。忠孝为人格之大端,立身之全然。 一具党员干部别仅要常怀敬畏之心、感恩之心、忠孝之心,还 要做到三手,即本职工作有一手,同事之间握紧手,名利面前莫伸手。 本职工作有一手,算是要有一双能干的手。做到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别出事;做

川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2015年四川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我主要总结三个方面内容:一、考试注意点二、个人申报经验。三、四川省卫生厅发布的晋升高级职称的文件, 一、考试复习要点: 1.大纲很重要,围绕大纲是不错的,考试的范围比较广泛,复习时要把常见疾病要读懂弄透,但是很意外,有的考题确实偏,属于超纲题,考试大纲上没有没有办法,这些都不会做。这个我们左右不了。 2.复习资料应该有,但不能过分依赖。主要看历年真题和教科书,不管是军医的还是人卫的还是考试宝典,都只是书本的简化,以教科书为蓝本才是最可靠的。 3.我们要对常考知识点作为重点学习。看书一定要细,对于偏题怪题,有人认为出题人想难住大家采取的极端行为。其实我认为抱怨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有句话叫:改变你所能改变的,适应你所不能改变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合适的方法解决相对应问题,100分不是目标,考60就够了。 4复习用书 大家临床工作都很忙,白天基本都在上班,只有晚上挤出时间来看书,所以提高复习效率显得尤为重要了。但凡国家标准化考试,一定有一个考试大纲,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把考试大纲和上一年度的考试大纲做一个对比,新增内容十有八九是会出现在考卷上的;很多人害怕超纲考题,其实一张100分的试卷,超纲题目不会超过5个,你看书了可能做对4个,不看书

可能蒙对2个,不如果断放弃,严格按照大纲来复习。对于复习用书,个人认为本科课本,外加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复习指导,以及历年真题(主要是前2门考试,广大考生一般考试结束后都会回忆出题目),足够通过高级考试,而对于市面上数量繁多的各种模拟,练习题,则完全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5 历年真题 大家都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于历年考题的重要性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历年真题能让你对考试难度,出题方向有个宏观的认识,而且高级考试已经很多年了,必然会出现重复的或者换汤不换药的题目 二、申报经验,重要! 今年我评的是外科副高职称,考试第三年了,如果今年再不过明年又得重考了,前面两年评过两次,毫无疑问,都失败了,具体原因卫生厅也没给,去年找了几个专家,最后也被枪毙掉,说是论文发到增刊了,没有达到找人帮忙的最低条件:基本材料需要合格!所以找了人也没用;今年最后一次,我非常的紧张,提前半年就在张罗着找人帮忙了,听说卫生厅具体的也没有什么通过比例什么的,只要专家看着“顺眼”,条件基本合格,基本都可以过的。我这里所谓的专家看着顺眼是有内情的,大家都能听懂我的意思。 幸好遇到一个负责的中介,花钱能把论文的事算是办好了,有的同事找的一些中介,被骗了很多钱,最后耽误了时间。最后说到找评委这件事,我只能说中国实在太黑了,找人不一定能办事,不找人是万万不能办的了事,除非您条件真的特别优秀,比如,发表的几篇论文都是核心的,这个确实在评审中占很大的优势。否则的话真的是很难的。四川评审总共三轮,前两轮都不用找人的,基本是审一下资料啊什么的,刷下去的人很少的,都是确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最后一轮专家评审才是最关键的,今年我记得专家名单是大概星期四出来的,星期五我张罗了一天也没有找到搭上关系的专家,因为我们不在省会城市的,各方面条件比省会的都差了一大截了,专家一个不认识,也懒得费劲人托人的折腾了,最后没折了,我找成都的一个朋友帮忙,帮我找了一个评职称的中介,谈好价格当天晚上就把所有的高评委名单都发给我了,我当天晚上到成都与中介见了一面,那天晚上他正忙着找专家,带我去见了一个,这下我的心就更踏实了。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26号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6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勇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在境外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国有权益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境外企业,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据当地法律出资设立的独资及控股企业。 第三条国资委依法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履行下列监督

管理职责: (一)制定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绩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三)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依法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处理境外企业重大突发事件; (五)按照《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境外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中央企业依法对所属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审核决定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境外企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三)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对境外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四)按照《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负责或者配合国资委开展所属境外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五)协调处理所属境外企业突发事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赋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 二、认定程序 三、认定条件 四、享受税收优惠 五、监督管理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功能及操作提要 七、附件 —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三)中介机构 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中介机构条件 —2—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 中介机构职责 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 中介机构纪律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四)专家 1. 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3—

2016年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及最高法解读

法〔2016〕373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为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二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 (二)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 (三)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的情况记录入卷。 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的“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是指应当完成下列调查事项: (一)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 (二)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 (三)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 (四)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拒不交出的,依法采取搜查措施; (五)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审计调查、公告悬赏等调查措施; (六)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财产调查措施。 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调查情况记录入卷。 第四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的“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包括下列情形: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30号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勇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委主任办公会议修订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4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二次修订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5次委主任办公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中央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的功能、定位、作用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差异化考核。 (三)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坚持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即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按照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完善全员考核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广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2—

2018年七一讲话稿

2018年七一讲话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值此先进性教育第二批宣传动员之际,我代表**党委向各级党组织和***多名党员表示亲切慰问和节日祝贺!借此机会,我讲三个问题: 一、回顾过去,党的功绩卓著辉煌 中国共产党的89年,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探索救国图强真理,开辟民族振兴道路的88年;是带领中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创造辉煌业绩的89年。在89年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四代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以崭新的世界观,为着民族的解放、国家独立、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英勇奋斗,经历了战争与和平、革命与执政、建设与改革、挫折与胜利的考验,取得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辉煌成就,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强大的政治力量。进入新世纪,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力谱写中国历史上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年艰苦创业,同样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光辉历程。目前,已发展到拥有**个基层党委,*个党总支,**个党支部,党员***名。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加快了发展步伐。经过不懈努力,建成了**基地,到20世纪末,提前实现了

翻两番目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近几年,经济社会发展,又进入了建设生态经济强局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历史新时期。XX年,在农业灾情较重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较好的收成,龙头企业进一步壮大,产值效益明显提高,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小城镇建设快速推进,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治安良好,社会稳定,全局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局广大职工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更是我们党正确领导的结果,历史和现实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二、谋划发展,全局任务繁重而艰巨 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来,虽然**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但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牢记发展是兴局富民的第一要务,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继续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为全国、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努力争当加快发展的排头兵。 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委制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努力工作,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把发挥科技进步作用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结合起来,把做

北京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工程技术系列(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高级评审会 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

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3、长期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工程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3)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5号-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5号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公布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8号)同时废止。 主任肖亚庆 2017年1月7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推动中央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本办法所称境外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中央企业按照本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由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三条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中央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条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明确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境外风险管控、推动走出去模式创新,制定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分类监管,监督检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对境外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价,对境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是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境外投资管理体系,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境外投资计划,研究制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境外项目管理,提高境外投资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境外检查与审计,按职责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规划,坚持聚焦主业,注重境内外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国科发火字1997357号文件

国科发火字[1997]357号文件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 01 电子与信息 0101 电子计算机 010101 超级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巨型计算机 010102 高档微型计算机(pc)、工作站、服务器 010103 便携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及多媒体计算机 010104 仿真机 010105 工业控制机 010106 网络计算机(NC) 0102 计算机外部设备 010201 新型存储设备 010202 新型显示终端 010203 新型打印终端 010204 自动绘图仪 010205 座标数字化仪 010206 计算机板卡 010207 智能化电源 010108 自动扫描输入设备 010209 其它新型计算机外围设备 0103 信息处理设备 010301 办公自动化设备与系统 010302 自动排版设备与系统 010303 激光照排设备与系统 010304 图形、图像处理设备 010305 文字、语音、图像识别设备 010306 光电信息处理设备 010307 印鉴、文字与图像鉴别系统 010308 其它新型信息处理设备 0104 计算机网络产品 010401 网络服务器 010402 网络终端设备 010403 网络接口道配器 010404 多协议通信适配器 010405 网络检测设备 010406 其他网络系统专用设备 0105 计算机软件产品 010501 系统软件 010502 支持软件(中文平台软件、软件开发工具、工具类 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等)

010503 多媒体软件(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等)010504 事务管理软件(MIS系统、金融、商业、财务、税 务、工商、办公自动化,教育管哩等) 010505 辅助类软件(CAD、CAM等) 010506 仿真软件与控制软件 010507 智能软件(专家系统、机器翻译系统等) 010508 网络应用软件(INTERNET,INTRANET等) 010509 安全与保密软件 010510 系统集成软件 010511 其他应用软件 0106 微电子、电子元器件 010601 混合集成电路 010602 大规模集成电路 010603 新型电真空器件 010604 新型半导体器件 010605 新型电力电子器件 010606 片式电子元器件 010607 敏感元件与传感器 0107 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 010701 新型激光器 010702 激光调制器 010703 激光全息照相系统和光存储器 010704 新型光电发光管、光电探测器 010705 集成光学产品 010706 平板显示器、大屏幕与高清晰度彩色显像管 010707 微光、红外及热成像装置 0108 广播电视设备 010801 高清晰度数字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视机与新型投影 电视装置 010802 新型有线电视系统设备 010803 高性能卫星电视接收设备 010804 图文电视系统设备 010805 影视节目制作设备 010806 全固态数字电视发射设备 010807 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 010808 数字音响设备 010809 摄录一体机 010810 数字收、录音设备 010811 光盘及光盘机 010812 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 0109 通信设备 010901 高性能数字程控交换机 010902 计算机通信及数据传输设备 010903 数字移动通信设备 010904 数字卫星通信设备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中高级评定条件 职称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很好评,各地的程序大同小异,只要符合条件,持相关资料,填表上交就成了。更详细的内容可以到当地人事局咨询。下面助理机械工程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及注意事项供参考: 有关要求: 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就不行) 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不同学历评定时间不一样) (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3、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注意事项编辑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国家高新管理办法 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国科发火〔2016〕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2020七一建党节99周年演讲稿,我把青春献给党演讲稿

2020七一建党节99周年演讲稿,我把青春献 给党演讲稿 2020七一建党节99周年演讲稿,我把青春献给党演讲稿七月,到处彩旗飘动,鲜花如海,笑语欢歌,我们伟大的党也迎来了她99岁的生日,这是一个激动人心、光荣而自豪的日子,这个日子将永远激荡在中华大地、将永远铭记在亿万人民的心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xx七一建党节99周年演讲稿,我把青春献给党演讲稿。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建党节征文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回报真情取真经建设家园报党恩》。“七一”的脚步已徐徐走来,在这百花争艳,风景怡人的季节,踏着时代节拍,穿越岁月时空,我们即将迎来建党99周年华诞。它是这样令人心潮激荡,它是这样令人信心倍增,它是这样令人充满希望。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这熟悉的歌声,把我们带回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带回了风雨飘摇的岁月。在那个时代,做一名共产党员不是为了索取,而是随时准备牺牲。血雨腥风之中倒下了无数的真正英雄,击碎了许多无价的生命辉煌,他们以五千年长夜中亘古未有的荣光使历代风流人物黯然失色。多少仁人志士的鲜血染红了天边的云霞,多少革命先烈的躯体铸就了中华民族坚挺的脊梁。流金的七一,燃情的七一,闪烁着真理的光芒,展现着信念

与理想。在那灾难深重,血雨腥风的漫漫长夜,是七一的晨曦拨开华夏大地重重迷雾,激励着华夏儿女,为了民族的自由独立,抛头颅、洒热血,用血与火熔铸的铁锤、银镰砸碎旧世界的机器,铲平了压在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将共产主义信念的火种撒向大地,把理想的火炬照彻强国之路,万里河山因此而挺拔俊秀,雄浑壮丽;历史的长河因此而波澜壮阔,豪情万丈。在战争年代里的每一天,都会为每时每刻发生在战士身上的故事感动着。董存瑞、黄继光、张思德、刘胡兰每个熟悉的名字都让我们难以忘怀,都给我们留下了感人肺腑的故事。他们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为了中国人民的事业,为了共产主义事业,他们无怨无悔地奋勇向前。我以我们的祖国有这样的英雄而感到骄傲,我以生在这样英雄的国度而自豪。和平年代里的雷锋留给我们做人的真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他对同志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象夏天般的火热。雷锋的精神鼓舞着几辈人,教育了几代人。雷锋的名字与点点滴滴为人民服务的事业连在一起,雷锋成了做好人好事的代名词,雷锋成了为人民服务最闪光的符号。他圆圆的笑脸同五星红旗下的晴朗连在一起,他99岁的年龄同中国共产党永恒的青春连在一起。光辉的七一,绚丽的七一,华夏儿女聚集在鲜红的旗帜下,为铺就强国之路,几代中华儿女挥舞着银镰披荆斩棘,奋发进取,用实践的巨笔描绘出一幅幅崭新的画卷。在困难面前,有铁人王进喜,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最新北京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简要概括申报条件:根据京人发[2002]101号文件精神 (一)基本条件:没有出过医疗事故,考核成绩合格,满足基层工作任务,获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成绩考试合格,最重要一点,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报名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年限要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2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5.医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或在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含个案、摘要、综述等); 6.担任主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7.担任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三)申报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1.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期间,获得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3.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3年,期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4.医学专科毕业,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 按照人保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应在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应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时间,截止当年9月30日 申报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按《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对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报条件,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标准参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 - 2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2号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财政部 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第二章企业产权转让 第七条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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