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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施工工艺

打桩施工工艺
打桩施工工艺

、材料要求

1、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明,强度要求达到100%,且无断裂等情况。

2、焊条(接桩用)

牌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宜用E43xx。

3、钢板(焊接接桩用)

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Q235 钢。

二、主要机械设备

打(沉)桩机械可根据桩尺寸、土质情况和设备条件采用柴油打桩机、

振动沉桩机、蒸汽打桩机或落锤打桩机。主要设备包括桩锤、桩架和动力

装置三部分。送桩、吊运桩一般另配一台履带式起重机或轮胎式起重机。其他辅助机具有电焊机、氧割工具、索具、扳手、撬棍和钢丝刷等。

三、作业条件

1、应具有工程地质资料、桩基施工平面图、桩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已排除桩基范围内的高空、地面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已平整压实,能保证打(沉)桩机械在场内正常运行。雨期施工,已做好排水措施。

3、打桩场地附近建(构)筑物有防振要求时,已采取防振措施。

4、桩基的轴线桩和水准基点桩已设置完毕,并经过复查办理了签证手续。每根桩的桩位已经测定,用小木桩或短钢筋打好定位桩,并用白灰做好标志。

5、已选择和确定打桩设备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

6、检查桩的质量。将需用的桩按平面布置图堆放在打桩机附近,不合格的桩另行堆放。

7、检查打桩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具,铺设水、电管线,进行设备架立组装。

在桩架上设置标尺或在桩侧面画上标尺,以便能观测桩身入土深度。

8、施工前应先打试桩,试桩数量不少于 2 根,以确定贯入度及桩长,并校验打桩设备和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9、已准备好桩基工程沉桩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格,并安排好记录和监理人员等。

四、施工操作工艺

1、打桩机就位时,应垂直平稳地架设在打桩部位,桩锤应对准桩位,确保施打时不发生歪斜或移动。

2、起吊预制桩一般利用桩架上吊索与卷扬机进行。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起吊速度应缓慢均匀,如桩架无起吊装置,则另配起重机送桩就位,桩插入土中位置应准确,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3、打桩时,应用导板夹具或桩箍将桩嵌固在桩架两导柱中,桩位置及垂直度校正后,始可锤边同桩帽压在桩顶,桩帽与桩周边应有5—10mm 间隙,桩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加弹性衬垫,桩锤、桩帽与桩身中心线要一致。

4、开始沉桩应起锤轻压并轻击数下,观测桩身、桩架、桩锤等垂直度校正后,始可转入正常施打。开始落距应小,待入土达一定深度且桩稳定后,方可将落距提高到规定的高度施打。用落锤或单动汽锤打桩时,落距最大不宜超过1m。振动沉桩系将桩头套入振动箱连固桩帽或液压夹桩器夹紧,启动振动箱借助激振

力将桩逐渐沉入土中。

5、打桩顺序根据地基土质情况、桩基平面布置、尺寸密集程度、深度、方便打桩机移动等因素确定。一般采取从中间向两边对称施打;或从中间向四周施打;或仅一侧向另一侧施打。对基础标高不一的桩,宜先深后浅;对不同规格的桩,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可使土挤密均匀,防止位移或偏斜。若桩距大于或等于 4 倍桩直径,则与打桩顺序无关。

6、当桩顶标高较低,须送桩入土时,应用钢制送桩放于桩头上,锤击送桩

将桩送入土中。

7、当桩长度不够时,采用焊接接桩,钢板宜采用Q235钢,使用E43xx 焊条。预埋铁件的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并应将桩上下节之间的间隙用铁皮垫实焊牢,焊接时,先将四角点焊固定,然后对称焊接,焊缝应连续饱满,并应采取减少焊缝变形的措施。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1m左右时进行。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 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0.1%桩长。接桩处应补刷防腐漆。

8、打桩时发生下沉量突然增大,应对照资料进行检查,若桩尖进行软土层,应继续施打;若桩身被打断,可在桩旁补桩。桩打到一定深度打不下去,或桩锤或桩突然回弹,可能是桩遇孤石或硬土层,应减少桩锤落距, 慢慢往下打,待桩尖穿过障碍物之后,再加大落距。施打过程中如桩头已严重破坏,不得再打,待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打。

9、当打桩的贯入度已达到要求,而桩的入土深度接近设计要求时,即可进行控制。一般要求最后二次十锤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 或以桩尖入土深度来控制其符合设计要求;振动法沉桩是以最后三次振动

(加压),每次10min5min,测出每分钟的平均贯入度,以不大于设计规定的

数值为合格。最后填好打桩施工记录,即可移机到新桩位。

五、质量标准

(一)保证项目

1、桩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2、打桩的标高及贯入度、桩的接头节点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允许偏差项目

打桩完毕后平面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见表3-24。

打入(压入)桩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3-24

注:1、由于降水、基坑开挖和送桩深度超过2m等原因产生的位移偏

差不在此表内

2、本表亦适应于钢桩六、成品保护

1、桩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才能运输,以防出现裂缝或断裂。

2、桩起吊和搬运时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平稳,不得损伤。

3、桩的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降;垫木应放在靠近吊点处,并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同规格的桩应堆放在一起,桩尖应向一端;桩重叠堆放时,上下层垫木应对齐,堆放层数一般不宜超过 4 层。

4、妥善保护桩基的轴线桩和水平基点桩,不得受到碰撞和振动而造成位

移。

5、在软土地基中打桩完毕,基坑开挖应制定合理的开挖顺序和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止桩倾斜或位移。

6、在凿除高出设计标高的桩顶混凝土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不横向凿打,以免桩受水平冲击力而受到破坏或松动。

七、安全措施

1、打桩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检查,对有影响的工程,应采取有效的加固防护措施或隔振措施,施工时加强观没,以确保施工安全。

2、打桩机行走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必要时宜铺设道渣,经压路机碾压密实。场地四周应挖排水沟以利排水,保证移动桩机时的安全。

3、打(沉)桩前应先全面检查机械各个部件及润滑情况,钢丝绳是否完好,发现有问题时应及时解决;检查后要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作业。打(沉)桩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并经常检查机架部分有无脱焊和螺栓松动,注意机械的运转情况,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4、打(沉)桩机架安设应铺垫平稳、牢固。吊桩就位时,起吊要慢,

并拉住溜绳,防止桩头冲击桩架,撞坏桩身。吊立后要加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

5、在打(沉)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或下陷时,应随时对机架及路轨调平或垫平。

6、现场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佩安全带,高空检修桩机,不得向下乱丢物件。

7、机械司机在打(沉)桩操作时,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并应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检查处理,以防止机械倾斜、倾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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