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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模型及其应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最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阐明了导致伤亡事故得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事故、伤害之间得关系。该理论得核心思想就是:伤亡事故得发生不就是一个孤立得事件,而就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得结果,即伤害与各原因相互之间具有连锁关系。

海因里希把工业事故得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如下因果关系得事件得连锁:①人员伤亡得发生就是事故得结果;②事故得发生就是由于人得不安全行为或(与)物得不安全状态所导致得;③人得不安全行为、物得不安全状态就是由于人得缺点造成得;④人得缺点就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得,或者就是由于先天遗传因素造成得。

于就是,海因里希提出得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种因素:

第一,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就是造成人得缺点得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对于安全来说属于不良得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人得安全素质培养,助长不良性格得发展。这种因素就是因果链上最基本得因素。

第二,人得缺点.即由于遗传因素与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得人得缺点.人得缺点就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物得不安全状态得原因。这些缺点既包括诸如鲁莽、固执、过激、

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得先天缺陷,也包括诸如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等得后天不足。

第三,人得不安全行为或物得不安全状态.所谓人得不安全行为或物得不安全状态,就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得人得行为,或机械、物质得状态,它们就是造成事故得直接原因。海因里希认为,人得不安全行为就是由于人缺点而产生得,就是造成事故得主要原因。

第四,事故。事故就是由于物体、物质、人等得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或可能受到伤害得、出乎意料得、失去控制得事件。

第五,损害或伤害。即直接由事故产生得财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上述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可用5块多米诺骨牌对该过程形象地加以描述:如果第一块骨牌倒下(即第一个原因出现),则发生连锁反应,后面得骨牌相继被碰到(相继发生)。最后一块骨牌即为伤害。

因此,海因里希连锁理论又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从物理学得作用与反作用角度阐明了导致伤亡事故得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伤害之间得关系,最先提出了人得不安全行为与物得不安全状态得概念,指出企业安全工作得中心就是防止人得不安全行为或消除物得不安全状态。

即移去因果连锁中得任一骨牌,将连锁破坏,中断事故连锁进程,从而达到预防伤害事故得目得。同时建立了事故致因得“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清楚地验证了在事故过程中

实施干预得重要性,为后来者研究事故机理提供了一种有价值得方法,促进了事故致因理论得发展,如后来得博德事故因果链锁模型、亚当斯模型等,成为事故研究科学化得先导,具有重要得历史地位.明显得不足就是对事故致因连锁关系得描述过于绝对化、简单化。

事实上,各因素之间得连锁关系就是复杂得、随机得,前面得牌倒下,后面得牌可能倒下,也可能不倒下;事故并不总就是造成人身伤害,还有物得损失;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也并不就是必然造成事故。该理论没有考虑时代背景,虽然强调人得不安全行为与物得不安全状态在事故原因中得重要作用,但仍将物得不安全状态产生得原因完全归因于人得缺陷,追究人得遗传因素与社会环境方面得问题,表现出了认识得局限性。

综上而言,海因里希得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虽然指出了煤矿事故发生得直接原因中得人得不安全行为与物得不安全状态,但没有完整地说明煤矿事故发生得机理,因此难以有效地指导我国煤矿事故得预防与控制。

应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分析案例

(一)煤矿事故案例描述

一天早班,班长安排2个工人回柱子。某煤面下部顶板破碎,面前空顶。13时14分,顶板局部冒落0、4m3,将2个工人埋住,致使腰椎骨折,下肢瘫痪,造成重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根据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我们认为,人得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就是后天得培养等形成得,包括由其所在单位得安全环境得影响,而并非成长历史、遗传因素与社会环境所决定.在本案例中,受害者工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欠缺、安全习惯不佳.第二块骨牌就是事故发生得间接原因.第三块骨牌人得不安全行为或物得不安全状态。针对这一块骨牌,下面进行详细得分析.

①物得不安全状态分析。

某煤面下部顶板破碎,面前空顶。

在这种状况下作业严重违反了作业规程得第六条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与冒险作业,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必要得工具上岗作业,任何时候都必须在可靠得支架掩护下工作,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制度,在特殊地段要先支好临时支柱,控制好顶板,再把支柱回出。

本案例从物得方面(顶板破碎)本身存在着危险,也就就是物得不安全状态,即事故得直接原因。

②人得不安全行为分析.

在顶板破碎、面前空顶得情况下作业本身就就是一种不安全行为.加之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低、安全知识缺乏,这种危险表面上“瞧不到、摸不着”,与可见得危险有所不同。

2、间接原因.

2名工人为了图省事,在顶板破碎、面前空顶得情况下就

进行作业,可见对安全工作抓得不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三)事故预防对策

根据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就本案例而言,其对策措施从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1、技术方面:应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所有回柱作业应依据有关规定逐步进行。

2、管理方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得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与加大对安全生产得投入,配备相关得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到照章指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3、教育方面:广泛开展安全学习与教育,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与责任心教育。

三、简评及展望

总之,事故致因理论得发展还不完善,各学者仅从不同得角度对事故原因进行了离散分析,对事故过程得连续分析显得无能为力,并且还没有给出对于事故调查分析、预测与预防方面得普遍与有效得方法,但其在为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得同时也在不断完善自己。

这些理论模型把同类事故逻辑抽象为模式,从本质上阐明事故发生得机理,为事故得分析、预测与预防奠定了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

事故得发生、发展与形成过程,增加了企业得安全生产理论知识,积累安全信息,丰富安全教育得内容,提高安全教育

得水平,指导安全生产及预防事故得再现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从定性得物理模型向定量得数学模型发展,从而促进安全管理科学得发展。

通过回顾事故致因理论得研究成果,大体经历了单因素理论(如早期得事故频发倾向论)、双因素理论(如海因里希得连锁论)、三因素理论(如葛登得流行病学理论),最后到多因素理论(如Reason得复杂系统因果模型)得发展历程。

它体现了人类认识得不断深化,就是随着生产力水平与科学技术得不断进步,生产形式及工艺流程得不断革新,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处地位得不断改变等而不断发展得。

因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得预测:随着生产力得不断发展,“纵深防御”系统得不断深入与完善,设备与人得可靠性将大大提高,由“物”与个体人误引起事故得概率将逐渐降低。

由于组织管理因素在安全管理中得作用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并且就是潜在得错误,往往不易察觉.因此,组织管理因素(如机制、制度、文化等)必将成为事故得最主要贡献因素,组织错误得形成机制、作用机制以及可靠性组织将成为安全管理研究者得主要课题。

(整理)亚当斯的事故因果连锁.

亚当斯的事故因果连锁 目录 ? 概述 概述回目录 亚当斯(Edward Adams)提出了一种与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类似的因果连锁模型,在该理论中,事故和损失因素与博德理论相似。这里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称做现场失误,其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性质。 该模型以表格的形式给出: 在该因果连锁理论中,第四、五个因素基本上与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相似。这里把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称作现场失误。本来,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是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及生产条件方面的问题,采用现场失误这一术语,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的性质。 该理论的核心在于对现场失误的背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及生产作业中的不安全状态等现场失误,是由于企业领导者及事故预防工作人员的管理失误造成的。 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的差错或疏忽,企业领导人决策错误或没有做出决策等失误,对企业经营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管理失误反映企业管理系统中的问题,它涉及到管理体制,即有组织地进行管理工作,确定怎样的管理目标,如何计划、实现确定的目标等方面的问题。管理体制反映作为决策中心的领导人的信念、目标及规范,它决定各级管理 人员安排工作的轻重缓急,工作基准及指导方针等重大问题。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 同义词:海因里希模型、多米诺骨牌理论、

简介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又称海因里希模型或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由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 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在该理论中,海因里希借助于多米诺骨牌形象地描述了事故的因果连锁关系,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按一定顺序互为因果依次发生的结果。如一块骨牌实例下,则将发生连锁反应,使后面的骨牌依次倒下(图1)。 海因里希模型 海因里希模型这5块骨牌依次是: 1、遗传及社会环境(M)。遗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不良性格的发展。这是事故因果链上最基本的因素。 2、人的缺点(P)。人的缺点是由遗传和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使 物产生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这些缺点既包括各类不良性格,也包括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的不足。 3、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H)。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 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或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事故因果连锁论

事故因果连锁论 在工业安全理论基础上,海因里希首次提出因果连锁理论,用以阐述导致伤亡事故各种原因因素间及各因素与伤害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相互作用的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在事故因果连锁论中,以事故为中心,事故的结果是伤害(伤亡事故的场合),事故的原因包括三个层次: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本原因。由于对事故的各层次的原因的认识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事故致因理论。因此,人们也经常用事故因果连锁的形来表达某种事故致因理论。 (1)伤害事故连锁构成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即: a.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b.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 c.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 d.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2)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 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五个因素: a.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形成鲁莽、固执等不良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的先天缺点发展。

b.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等后天的缺点。 c.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可能再次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例如,在起重机的吊荷下停留,不发信号就启动机器,工作时间打闹,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等都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没有防护的传动齿轮,裸露的带电体,照明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d.事故。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或环境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 e.伤害。由于事故直接产生的人身伤害。 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如图2-2所示。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完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完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以上理论都摈弃了不可知论的错误,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这些理论从个别人、人的本质以及管理人员(非直接生产人员)角度逐渐深化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认识。然而这些理论又都不同程度上忽视或轻视了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模型及其应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最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阐明了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事故、伤害之间的关系。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即伤害与各原因相互之间具有连锁关系。 海因里希把工业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如下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①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 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④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于先天遗传因素造成的。 于是,海因里希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5种因素: 第一,遗传及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对于安全来说属于不良的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人的安全素质培养,助长不良性格的发展。这种因素是因果链上最基本的因素。 第二,人的缺点。即由于遗传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所造成的人的缺点。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原因。这些缺点既包括诸如鲁莽、固执、过激、

神经质、轻率等性格上的先天缺陷,也包括诸如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等的后天不足。 第三,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由于人缺点而产生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四,事故。事故是由于物体、物质、人等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的、失去控制的事件。 第五,损害或伤害。即直接由事故产生的财物损坏或人身伤害。上述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可用5块多米诺骨牌对该过程形象地加以描述:如果第一块骨牌倒下(即第一个原因出现),则发生连锁反应,后面的骨牌相继被碰到(相继发生)。最后一块骨牌即为伤害。 因此,海因里希连锁理论又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从物理学的作用与反作用角度阐明了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伤害之间的关系,最先提出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概念,指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即移去因果连锁中的任一骨牌,将连锁破坏,中断事故连锁进程,从而达到预防伤害事故的目的。同时建立了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清楚地验证了在事故过程中

2019年安全知识复习讲义: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从大量典型事故的本质原因中所分析、提炼出的事故机理和事故模型。这些机理和模型反映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能够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及事故的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一、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一)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最早由海因里希(Heinrich)提出,又称海因里希模型或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即伤害与各原因相互之间具有连锁关系。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以下五个因素。 海因里希的多米诺骨牌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按一定顺序互为因果依次发生。这些事件可以用5块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如果第一块骨牌倒下(即第一个原因出现),则发生连锁反应,后面的骨牌会相继被碰倒(相继发生)。 该理论积极的意义在于,如果移去因果连锁中的任一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海因里希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要移去中间的骨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避免伤害的发生。

海因里希的理论对事故致因连锁关系的描述过于绝对化、简单化。事实上,各个骨牌(因素)之间的连锁关系是复杂的、随机的。前面的牌倒下,后面的牌不一定倒下。事故并一定造成伤害,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也并不一定造成事故。尽管如此,海因里希的理论促进了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成为事故研究科学化的先导,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二)现代因果连锁理论 1.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在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中,把遗传和社会环境看作事故的根本原因,表现出了它的时代局限性。尽管遗传因素和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对人员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却不是影响人员行为的主要因素。在企业中,若管理者能充分发挥管理控制技能,则可以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博德(Frank Brin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同样为5个因素,如图1所示。

戴维森的心身因果关系理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418084167.html, 戴维森的心身因果关系理论 作者:马晨 来源:《文化产业》2015年第02期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2-00-01 因果相关性问题在心身问题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需要解释身体和心灵是如何相互作用的。传统二元论强调身体和心灵是互不统属的两个独立的实体,两者相互作用需要依靠外在的力量或神秘的物质;还原论把心理属性归结为大脑属性,虽然能很好解释两者的因果作用,但取消了心理属性的特殊地位。正是在这种理论背景下,戴维森提出了他独特的心身因果关系理论:异常一元论。 所谓异常一元论自身包含着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心理与物理相互作用原则。所有心理事件在因果关系上都作用于物理事件。物理事件也可因果性的作用于心理事件。这条原则符合我们一般人的观念。因果关系属于心理和物理事件的外延关系,并非两者的内在抽象本质。为了说明同一种情况,我们可以依靠两种不同系统的词汇对同一事件进行不同的描述。总之,戴维森认为,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在外延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方式。身体和心灵之间的联系归根到底是身体与身体之间的联系。第二,因果关系的法则性原则。如果两个事件作为原因和结果关联起来,那么它们必然符合它们所从属的规律。这种规律属于一个闭合的系统。这样一来,一旦我们明白了某一事件及其规律,我们便可依靠这则规律推导出它的原因和结果来。但并非每一种描述方式都适合描述严格的规律。戴维森在他的文章中用飓风和引发灾难的例子阐述了这一点。“假设一场飓风,它是在星期二的《泰晤士报》第5版报道的,结果引起星期三《论坛报》第13版上所报道的灾难。这样一来,星期二的《泰晤士报》第5版所报道的事件引发了星期三的《论坛报》第13版上所报道的事件,我们应该寻找一种把这两类事件关联起来的规律吗?”[1]寻找把飓风和暂难报道联系起来的规律是可以的,但我们不能把《泰晤士报》所报道的事件与《论坛报》所报道的联系起来。第三,心理的异常性原则。并不存在严格的心理物理规律,没有这样的规律能把心理描述下的心理事件和物理描述下的物理事件联系起来,所以心理事件一定不能据以解释和说明,这样就坚持了心理属性的特殊性,保证了人的自由存在。戴维森认为,心理属性具有整体性的特征,任何心理事件都与其他心理事件发生作用,它自身并非是独立存在的,总是存在于与其他心理事件的相互联系中。 戴维森认为,把心灵归结为另一种语言系统,心理事件最终就是物理事件,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身心因果相关性问题,但很多哲学家却反对异常一元论,提出了各种各具特色的诘难。 首先,关于因果相关性问题的争论。洪都里奇认为,原因的事件有很多属性,但并不是每一个属性都与结果因果相关,因此,他认为,两事件之所以有法则学的关联,是因为它们的因果相关属性有法则学的关联。如果导致行为发生的事心理事件的心理属性,那就存在心理属性

我国刑法中因果关系及其理论完善分析

我国刑法中因果关系及其理论完善分析 1 因果关系概说 1.1 我国的因果关系学说理论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是人所实施的造成了严重危害结果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的原因并非人类的一切行为,而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能达到刑法规制的范畴,而其中的结果自然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作为刑事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因果关系,在我国刑法领域中,主要争议的焦点有两种学说,即必然偶然因果关系说和必然因果关系说。 1.1.1 必然偶然因果关系说 必然偶然因果关系说,是将因果关系分为必然因果关系和偶然因果关系。必然性是合乎规律的,具有不可避免性,在结果的发生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必然因果关系是指行为a的发生可直接导致结果b的出现;而偶然性是不确定的,对行为导致结果起到加速或是减缓的作用,使事物带有个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偶然因果关系则是指行为a的发生导致了结果a,而结果a又作为原因,或是与行为b相结合,这才导致了结果b的发生。必然偶然因果关系是直接将哲学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应用到刑法中来,我国学者赵秉志对这一学说提出批判,认为:偶然性也是由于必然的原因起到作用之后形成的,否则,这种偶然性也就不能出现,作为因果关系来说,它还是必然的。把因果关系分成必然的和偶然的,是与因果关系本身相矛盾的。 1.1.2 必然因果关系说 该学说认为,偶然性并不包括因果发生的根据,认为刑法因果关系的必要前提是某种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实在可能性,且该行为必须合乎规律地产生结果,不为另一个具有实在可能性的行为切断。这一学说提出的认定标准没有可操作性,人们很难判断行为中是否包含着结果产生的根据,很难断定行为导致结果是否合乎规律,因为许多规律还并没有被人们认识和掌握。另外,必然因果关系说不当地限制了因果关系的范围,从而不正确地限定刑事责任的范围。而且,必然因果关系说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内在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样就把因果关系与规律等同起来了。 1.2 大陆法系的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学说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哲学上因果关系的一部分,二者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在大陆法系的刑法领域中,因果关系的研究绕开了哲学上的必然偶然之争,而是提出了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以及客观归责理论。 1.2.1 条件说 条件说是由奥地利诉讼法学家格拉泽创立,由德国帝国法院法官冯?布里发展充实而来。条件说认为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须证明行为对结果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即没有行为,则没有结果。条件说主张,给结果以影响的所有条件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毫无疑问的扩大的入罪的原因范围,这样的说法扩大了原因的范围,极有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其更为严重的缺陷还深藏在自身的运作机制中:运用‘思维排除法’的前提,是人们必须事先就已经知道究竟条件具备何等的原因力,即知道这些条件如何作为原因(之一)而发挥作用,否则,条件理论就根本无法运作。 1.2.2 相当因果关系说 相当因果关系说是现今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由德国的克利斯首创,后得到德国、日本许多刑法学者的推崇和发挥。根据这一学说来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根据普通人的一般经验,从行为开始的这一时间点,结合一般人所能考虑到的各方面的因素及生活经验,是否可以得出现实发生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并不是否定了条件说,而是以条件说论证的条件关系为前提,进而以相当性加以限制,从众多的条件中提炼出原因。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193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一书中,阐述了工业安全理论,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论述了事故发生的因果连锁理论,后人称其为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事件的连锁,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五个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海因里希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这种事故因果连锁关系。在多米诺骨牌系列中,一颗骨牌被碰倒了,则将发生连锁反应,其余的几颗骨牌相继被碰倒。如果移去中间的一颗骨牌,则连锁被破坏,事故过程被中止。他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的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因果连锁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管理。大多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上的改进来预防事故是不现实的,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管理上出现缺欠,就会使得导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现。 “三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原因有: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管理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的3E原则。 冰山理论 把一个员工的全部才能看作一座冰山,呈现在人们视野中的部分往往只有1/8,而看不到的则占7/8。对员工来说,外边的1/8是其资质、知识、行为和技能,下面的7/8则是由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态度三个方面形成的基石。要培育优秀的职业化素质,就要重视这三个隐性方面的内容,因为它占有员工素质的7/8,同时还深刻地影响着员工1/8的显性素质。浮在水面上的1/8是他所拥有的资质、知识、行为和技能,这些就是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已有385 次阅读2014-9-1 05:50 |个人分类:安全管理| 连锁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Frank 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与现代安全观点更加吻合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同样为五个因素,但每个因素的含义与海因里希的都有所不同。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包括个人因素及与工作有关的因素。根本原因是管理的缺陷,即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或缺陷是导致间接原因存在的原因,间接原因的存在又导致直接原因存在,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以下是博德理论的具体解释。 1 根本原因——控制不足/管理缺陷 该理论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安全管理。 在工业界,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上的改进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既不经济,也是不现实的。而通过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防止事故发生。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方针、政策及决策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包括生产和安全的目标,职员的配备,资料的利用,责任与职权范围的划分,职工的选择、培训、安排、指导及监督,信息传递,设备、器材及装置的采购、维修保养及设计,正常时及异常时的操作规程等等。 因此,安全管理者应明确在企业内部得到广泛承认的企业管理原则;安全管理者应该懂得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控制是管理机能(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及控制)中的一种机能,安全管理中的控制主要是损失控制,其中包括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 安全管理系统要随着生产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完善,十全十美的管理系统不可能存在。由于管理上的缺陷,就能够使导致事故的基本原因出现。 企业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性。因此,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 2 基本原因——起源论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

现代TRIZ理论中因果链分析报告应用研究

现代TRIZ 理论中因果链分析应用研究 1946 年,前苏联著名的发明家阿奇舒勒创立了TRIZ 理论。经过60 余年的应用和发展,TRIZ 理论被逐步地传播到全世界各个国家。而TRIZ 理论自身也在不断地丰富和拓展,在经典TRIZ 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现代TRIZ 理论。相 比经典TRIZ,现代TRIZ在解题思路、工具内容、应用目的等多个方面都有所不同。目前,越来越多的工程师将TRIZ 应用到解决生产、研发和设计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中。本文围绕现代TRIZ 中分析问题的工具—因果链分析,探讨应用该工具的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使尽可能多的TRIZ 应用者和爱好者更好的应用该工具。一、因果链分析概述在应用TRIZ 理论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技术问题本身,对所面对的初始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初步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解决问题后,需要梳理清楚造成该问题出现的原因。目前能够满足分析因果关系的工具有很多种,如在六西格玛管理中经常应用的鱼骨头分析法、FEMA故障树、因果 矩阵等以及TRIZ 中常用到的因果链分析。因果链分析与其他工具相比,重点是在操作区域、系统内分析问题的原因,多数情况下一般不分析制度、人、环境等超系统因素,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因为相比超系统而言,系统具有较强的可控性和可改变性,对于解决问题有很强的现实性。1.因果链 分析的概念和特点因果链分析是一种识别解析工程系统关键原因的

分析手段。它是通过建立因果链的缺陷而完成的,是将目标问题和关键原因联系起来。相比其他TRIZ 工具,因果链分析具有其明显的特点。一是因果链分析虽然有较为明确的步骤和算法,但由于应用者的专业知识不同、分析问题的思维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往往分析的结果不同。二是因果链分析是其他TRIZ 解决问题的基础,只有通过因果链分析得到关键问题后才能进行解决。三是因果链分析是为了搜索识别目标问题的关键原因,通过解决关键原因可消除目标问题。而关键原因通常没有被明确地表示出来,需要通过不断的分析才能寻找到。2.因果链分析在TRIZ 中的地位因果链分析在运用现代TRIZ 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TRIZ 工具的应用流程中,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面对技术问题,在初始问题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对确定的问题进行因果链分析,找出造成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或关键原因,针对这些关键原因再利用其他TRIZ 的工具进行分 析和解决,如利用功能分析、技术矛盾、物理矛盾等。二是面对问题在初始问题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功能分析、流分析后,针对分析结果中的不足作用、有害作用再应用因果链分析,寻找造成不足或有害作用的原因。在这两种不同的分析方式中,因果链分析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下图所示。因果链分析能够将多个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挖掘,使问题更加聚焦。3.因果链分析的目的和作用因果链分析是通过分析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对原因进行层层分析并构建因果链条,指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导致的结果的分析方法。

事故致因理论事故分析

事故致因理论案例分析 一、“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 1 事故概况 2008年4月28日,百年胶济铁路发生一场悲剧:当日凌晨4时41分,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下行到胶济线周村至王村区间时,客车尾部第9节至第17节车厢脱轨,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致使机车和五节车厢脱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场灾难已夺去72人的生命。另外还有416人受伤。 2 事故发生经过 4月28日事故发生之日,恰恰为胶济铁路线因施工调整列车运行图的第一天。4月23日,济南局印发154号文件《关于实行胶济线施工调整列车运行图的通知》,定于4天后的4月28日0时开始执行。这份文件要求事故发生地段限速80公里/小时。不过,济南局如此重要的文件,只是在局网上发布,对外局及相关单位以普通信件的方式传递,而且把北京机务段作为了抄送单位。按惯例,北京局应作为受文单位,此类公文应由受文单位逐级传达至运输处、调度所,再传达到各相关的机务段、车辆段。然而,在154号文下发三天之后,即4月26日,济南局却又发布4158号调度命令,要求取消多处限速,其中正包括王村至周村东间便线(事故发生地)的限速命令。北京机务段的执行人员没有看到154号文件,相反看到了4158号调度命令。于是,删除了已经写入运行监控器的限速指令80公里/小时。

4月28日午夜1时多,路过王村的2245次列车发现,现场临时限速标志(80)和运行监控器数据(不限)不符,随即向济南铁路局反映。济南铁路局在4时2分补发出4444号调度命令:在k293+780至k290+784之间,限速80公里/小时。按照常规,此调度命令通知到铁路站点,然后由值班人员用无线对讲机通知司机。两者的通话会被录音,并记入列车“黑匣子”。但致命的是,这个序列为4444号的命令,却被车站值班人员漏发。而王村站值班员对最新临时限速命令未与T195次司机进行确认,也未认真执行车机联控。T195次列车司机最终没有收到这条救命令。 依靠T195司机的肉眼观察发现80公里/小时限速牌,然后对列车限速。但正值司机显然没有注意到一闪而过的限速牌。机车乘务员没有认真瞭望,失去了防止事故发生的最后时机。 山东淄博王村镇和尚村与事故现场隔着一片麦子地。胶济铁路在村子的东北面有一个接近90度的转弯,从转弯处往西,中铁二十局正在施工建设的胶济客运专线大尚特大双线立交桥正在进行桥墩建设。 事故就发生在拐弯处。 4月28日凌晨4时41分,由北京开往青岛四方的T195次客车通过胶济铁路王村站后,在K289+610处客车车尾前9-17位突然发生脱线、颠覆,而此时一列由烟台开往徐州的5034次客车在汇车时与T195次列车相撞,5034次客车机后1-5位及机车脱线、颠覆。 3 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现场查勘及询问,总体情况如下:

海因里希的事故法则、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的事故法则、因果连锁理论、事故金字塔 海因里希的事故法则。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Heinrich)曾统计了55万件机械事故,其中死亡、重伤事故1666件,轻伤48334件,其余则为无伤害事故。从而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在机械事故中,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事故的比例为1:29:300,国际上把这一法则叫事故法则。这个法则说明,在机械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产生人员伤害,29件造成人员轻伤,1件导致重伤或死亡。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而要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要重视事故的苗子和未遂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长袖的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碾死。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这种上皮带的方法使用已有数年之久。查阅四年病志(急救上药记录),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治疗处理记录,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结果还是导致死亡。这一事例说明,重伤和死亡事故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动作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海因里希的工业安全理论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理论。海因里希认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事故预防工作的中心就是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海因里希的研究说明大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从这种认识出发,海因里希进一步追究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的缺点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是最早提出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他用该理论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以及这些因素与伤害之间的关系。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原因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即伤害与各原因相互之间具有连锁关系。 海因里希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如下五种因素: 第一,遗传及社会环境(M)。遗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使人具有鲁莽、固执、粗心等对于安全来说属于不良的性格;社会环境可能妨碍人的安全素质培养,助长不良性格的发展。这种因素是因果链上最基本的因素。

安全事故致因理论介绍之现代因果连锁理论

安全事故致因理论介绍之现代因果连锁理论 一、现代因果连锁理论的提出 与早期的事故频发、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强调人的性格、遗传特征等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逐渐认识到管理因素作为背后原因在事故致因中的中重要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工业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须加以追究。但是,它们只不过是其背后的深层原因的征兆和管理缺陷的反映。只有找出深层次的、背后的原因,改进企业管理,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 博德(Frank Bird)在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现代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其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为:管理失误→个人因素及工作条件→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事故→伤亡。 二、博德的因果连锁理论主要论点 1、控制不足——管理 事故因果连锁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他们的工作要以得到广泛承认的企业管理原则为基础,即安全管理者应该懂得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控制是管理机能中的一种机能。安全管理中的控制是指损失控制,包括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这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 大多数企业中,由于各种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术上的改进来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只有通过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管理着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高度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性,因而他们的安全活动中必须包含有针对事故因果连锁中所有要因的控制对策。 在安全管理中,企业领导者的安全方针、政策及决策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包括生产及安全的目标,职员的配备,资料的利用,责任及职权范围的划分,职工的选择、训练、安排、指导及监督,信息传递,设备器材及装置的采购、维修及设计,正常及异常时的操作规程,设备的维修保养等。 管理系统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十全十美的管理系统并不存在。由于管理上的缺欠,使得能够导致事故的基本原因出现。 2、基本原因——起源论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必须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并针对查明的基本原因采取对策。 基本原因包括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只有找出这些基本原因,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所谓起源论是在于找出问题的基本的、背后的原因,而不仅停留在表面的现象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 3、直接原因——征兆 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事事故的直接原因,这一直是最重要的,必须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不过是基本原因的征兆,是一种表面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只抓住作为表明现象的直接原因而不追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原因,就永远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安全管理人员应该能够预测及发现这些作为管理缺欠的征兆的直接原因,采取恰当的改善措施;同时,为了在经济上及实际可能的情况下采取长期的控制对策,必须努力找出其基本原因。 4、事故——接触 从实用的目的出发,往往把事故定义最终导致人员肉体损伤、死亡、财产损

[整理]事故致因理论.

第二节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从大量典型事故的本质原因的分折中所提炼出的事故机理和事故模型。这些机理和模型反映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能够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为事故的预测预防,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从理论上提供科学的、完整的依据。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发展,事故发生的本质规律在不断变化,人们对事故原因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因此先后出现了十几种具有代表性的事故致因理论和事故模型。 一、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 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飞速发展,美国福特公司的大规模流水线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这种生产方式利用机械的自动化迫使工人适应机器,包括操作要求和工作节奏,一切以机器为中心,人成为机器的附属和奴隶。与这种情况相对应,人们往往将生产中的事故原因推到操作者的头上。 1919年,由格林伍德(M.Greenwood)和伍兹(H.Woods)提出了“事故倾向性格”论,后来又由纽伯尔德(Newboid)在1926年以及法默(Farmer)在1939年分别对其进行了补充。该理论认为,从事同样的工作和在同样的工作环境下,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易发生事故,这些人是事故倾向者,他们的存在会使生产中的事故增多;如果通过人的性格特点区分出这部分人而不予雇佣,则可以减少工业生产的事故。这种理论把事故致因归咎于人的天性,至今仍有某些人赞成这一理论,但是后来的许多研究结果并没有证实此理论的正确性。 1936年由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所提出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海因里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一定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他用五块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说明这种因果关系,即第一块牌倒下后会引起后面的牌连锁反应而倒下,最后一块牌即为伤害。因此,该理论也被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多米诺骨牌理论建立了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并为后来者研究事故机理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方法。 海因里希曾经调查了75 000件工伤事故,发现其中有98%是可以预防的。在可预防的工伤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占89.8%,而以设备的、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只占10.2%。按照这种统计结果,绝大部分工伤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海因里希还认为,即使有些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其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错误所致。因此,这一理论与事故倾向性格论一样,将事件链中的原因大部分归于操作者的错误,表现出时代的局限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高速飞机、雷达、自动火炮等新式军事装备的出现,带来了操作的复杂性和紧张度,使得人们难以适应,常常发生动作失误。于是,产生了专门研究人类的工作能力及其限制的学问——人机工程学,它对战后工业安全的发展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人机工程学的兴起标志着工业生产中人与机器关系的重大改变。以前是按机械的特性来训练操作者,让操作者满足机械的要求;现在是根据人的特性来设计机械,使机械适合人的操作。 这种在人机系统中以人为主、让机器适合人的观念,促使人们对事故原因重新进行认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不能把事故的发生简单地说成是操作者的性格缺陷或粗心大意,应该重视机械的、物质的危险性在事故中的作用,强调实现生产条件、机械设备的固有安全,才能切实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1949年,葛登(Gorden)利用流行病传染机理来论述事故的发生机理,提出了“用于事故的流行病学方法”理论。葛登认为,流行病病因与事故致因之间具有相似性,可以参照分析流行病因的方法分析事故。 流行病的病因有三种:①当事者(病者)的特征,如年龄、性别、心理状况、免疫能力等; ②环境特征,如温度、湿度、季节、社区卫生状况、防疫措施等;③致病媒介特征,如病毒、细菌、支原体等。这三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可以导致人的疾病发生。与此相类似,对于事故,一要考虑人的因素,二要考虑作业环境因素,三要考虑引起事故的媒介。 这种理论比只考虑人失误的早期事故致因理论有了较大的进步,它明确地提出事故因素间的关系特征,事故是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推动了关于这三种因素的研究和调查。但是,这种理论也有明显的不足,主要是关于致因的媒介。作为致病媒介的病毒等在任何时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理论研究(中)

到法律快车提交法律咨询万名律师立即为您解答https://www.wendangku.net/doc/b418084167.html,/ask/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理论研究(中) 第三章、英美法系因果关系学说之检讨 第一节、英美法系因果关系之结构 英美法系对于侵权行为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采取的是一种两分法的思维程序。英美法把因果关系区分为两类,一为事实上的原因(CauseinFact),二为法律上的原因(LegalCause),也称为近因(ProximateCause)。其对于因果关系的判定也是分为两个步骤的,事实因果关系由陪审团认定,而法律因果关系由法官认定。 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只涉及客观事实问题,即从客观事实的联系上分析归纳出导致损害结果的原因范围。一般而言,所有对结果的发生具有原因力的事实,都可以称为该结果事实上的原因。但是,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只是反映了行为与结果之间的事实上的联系,并不直接印象侵权责任。行为人要对其行为结果负责,除须具备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还须具备法律上的原因。此处需要指出的是,“法律上原因”这一术语并未被英美法院广泛接受,习惯上仍然称为“近因”(proximatecause)。[35] 近因(proximatecause),与远因(remotecause)相对,法谚“只看近因,不看远因”就是通常所说的近因原则。但是,这里的“近”和“远”怎么界定?是以时间的先后来划分,还是以效力的主次来划分? 《布莱克法学词典》认为:“这里所谓的最近,不必是实践或空间上的最近,而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最近。损害的近因是主因或动因或有效原因。”而美国著名的侵权法教授Prosser则认为,Proximate一词,系谓时间与空间上最近。而1918年英国上议院在LeylandshippingCo.Ltd.V.NorwichUnionFireInsuranceSocietyLtd一案中作出的判决认为近因是指效力上占主导地位(dominantefficacy)的原因。 以近因作为因果关系判定的标准首见于美国法院1866年在著名的纽约火灾案的判决,该案建立了这样一项法律原则,即如果被告因过失引起的火灾造成大片建筑焚毁,该被告仅对所引燃的首幢建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6] 即在认定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时,首先必须明确侵权人之侵害行为即应由其负责人的事件是否在事实上与侵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之后再对事实上构成损害原因的侵害行为或应由侵权者负责的事件是否成为侵权人对由此引起的损害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上原因作出判断。如侵害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客观联系,问题就此终结。否则,则再进一步确定此种客观因果关系能不能作为决定侵权责任之因果关系。[37] 第二节、学说之列举与检讨 按照英美法系对于侵权行为法上因果关系认定的两分法的思维方式,其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也包括对于事实因果关系认定的学说与对于法律因果关系认定的学说,下文分述之。 一、事实因果关系认定 (一)、若无法则(But-For-Test)

(完整版)安全学原理题库答案

1.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迫使其行动暂时或永远终止的一种意外事件。 2.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产时间和生产活动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的环境、设备或劳动条件等不良影响,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暂时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 3.系统工程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以现代科学技术为研究手段,以系统最佳化为研究目标的科学技术。 4.安全效益:通过安全条件的实现,对国家、企业、个人产生的效果和利益,即用尽量少的安全投资,提供尽量多的符合全社会和人民需要的安全保障。 5.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6.可靠性:是指系统、设备或元件等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7.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8.可靠度:是指系统、设备或元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 9.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一种或一类特定危险物质的单元(或设施)。 10.企业安全文化:是指企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 企业(或行业)在长期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或有意识塑造的,又为全体职工接受的、遵循的,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作风和态度、安全管理机制与行为规范 11.安全效益通过安全条件的实现,对国家、企业、个人产生的效果和利益,即用尽量少的安全投资,提供尽量多的符合全社会和人民需要的安全保障。 12.安全科学:认识和揭示人的身心免受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安全状态及保障条件与其转化规律的学问。即安全科学是专门研究安全的本质及其转化规律和保障条件的科学 13.系统工程是用现代科学方法组织管理各种系统的规划、设计、生产和使用的一门科学,是指系统所有组成部分的综合,已达到全系统的最优效率。 14.群体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集合体,他们遵守共同的行为规范,在情感上互相依赖,在思想上互相影响,而且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 15.动机心理学上把引起个人行为、维持该行为并将此行为导向满足某种需要的欲望、愿望、信念等心理因素。 16.安全是人的身心免受外界(不利)因素影响的存在状况(包括健康状况)及其保障条件 17.安全投资:对安全活动所做出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总和。 18.安全成本是指实现安全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它是衡量安全活动消耗的重要尺度。 19.正式群体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又组织建立的群体,它是由组织正式文件明文规定的,具有组织存在的目的以及组织工作程序的一系列组织规定,同时组织内部存在着正式的组织分工,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固定的信息传递渠道。 20.需要客观刺激作用于人们的大脑所引起的个体缺乏某种东西的状态 21.掩蔽效应一个声音被另一个声音所掩盖的现象称为掩蔽,一个声音的听阀因另一个声音的掩蔽作用而提高的效应 22.安全三要素:安全人体、安全物质、安全人与物 23.安全的经济功能主要体现于减损和增益两个方面 24.构成工伤事故的三要素是伤害部位、伤害种类、伤害程度。 25.根据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是遗传及社会关系。 26.《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日期是 2002年11月1日。 27.从安全的属性来看,可以划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28.根据工伤事故分类标准,重伤指工作日损失在 105 工作日以上, 6000 个工作日以下的伤害。 29.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 30.瑟利模型将事故发生的过程划分为危险构成和危险释放两个阶段。 31.瑟利模型在每个阶段中都从人的感觉、认识、和行为响应三个方面阐述。 32.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33.博得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管理失误。 34.博得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导致事故的基本原因是个人原因及与工作有关的原因。 35.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现场失误。 36.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导致事故的基本原因是管理失误。 1.据多米诺骨牌理论,应当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 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过程包括五个因素 1.遗传及社会因素2人的缺点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4事故5伤害 大多数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所造成的。 (从改变的人所处的环境,适当的教育进而改化人的缺点,形成优良的品质,从而控制了事故的基本原因,性格基础打好了才能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应该遵循技术原则和组织管理原则,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和生活的安全) 2.述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的主要思想,并列举预防措施(不少于三种)。 在生产生活中,一刻也未间断过对能量的利用。在利用能量的过程中,人们给能量以约束和限制,使之按人的意志进行流动与转换,正常发挥能量用以做功。一旦能量失去人的控制,便会立即超越约束与限制,自行开辟新的流动渠道,出现能量的突然释放,于是事故的可能性就随着突然释放而变的完全可能。事故是不正常或不希望的能量意外释放的最终结果。预防措施:1用安全的能源代替不安全的能源2限制能量3防止能量蓄积4缓慢地释放能量5设置屏蔽设施6在时间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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