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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附件1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排空大小便,脱去外衣、袜子、尿布,仅穿单衣裤,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 2)测量方法:称重时新生儿取卧位,新生儿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计称重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新生儿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计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为单位,至小数点后2位。 (2)体温 1)测量前准备:在测量体温之前,体温表水银柱在35摄氏度(℃)以下。 2)测量方法:用腋表测量,保持5分钟后读数。 3.体格检查 (1)一般状况:精神状态,面色,吸吮,哭声。 (2)皮肤黏膜:有无黄染、紫绀或苍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点、糜烂、脓疱、硬肿、水肿。 (3)头颈部:前囟大小及张力,颅缝,有无血肿,头颈部有无包块。 (4)眼:外观有无异常,结膜有无充血和分泌物,巩膜有无黄染,检查光刺激反应。 (5)耳:外观有无畸形,外耳道是否有异常分泌物,外耳廓是否有湿疹。 (6)鼻:外观有无畸形,呼吸是否通畅,有无鼻翼扇动。 (7)口腔:有无唇腭裂,口腔黏膜有无异常。 (8)胸部:外观有无畸形,有无呼吸困难和胸凹陷,计数1分钟呼吸次数和心率;心脏听诊有无杂音,肺部呼吸音是否对称、有无异常。 (9)腹部:腹部有无膨隆、包块,肝脾有无肿大。重点观察脐带是否脱落、脐部有无红肿、渗出。

江苏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附件1: 江苏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系统 (一)组织网络及职责分工 质量控制系统由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单项听力筛查机构及采血机构等组成。 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同时负责协助省卫生厅对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定期向省卫生厅上报全省筛查工作情况和质控情况,并向各筛查机构反馈质控结果。 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提供筛查服务,负责培训和指导本区域相关筛查人员,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同时做好本单位和所辖区域的质控工作。 单项听力筛查机构提供听力筛查服务,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上报以及本单位筛查质控工作。 采血机构要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咨询和筛查血片的采集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相关制度 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应建立筛查质量控制小组,每月进行质控活动一次,对本筛查机构及所辖区域的筛查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和监督管理,并做好总结,以保证和提高筛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要制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度、转诊制度、跟踪追访制度、标本采集及管理制度、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

范》(卫妇社发[2004]439号)(以下简称《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尤其是高危新生儿。 (三)新生儿听力筛查时间 初步筛查(初筛) :新生儿生后3~5天。 第2次筛查(复筛) :婴儿出生42天内。 初筛未通过、可疑或初筛已经通过但属于重症监护病房患儿等听力损失高危儿,需要进行听力复筛。 (四)新生儿听力筛查环境、方法和步骤 遵《新筛规范》。其中,听力筛查主要采用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POAE)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AABR)。 (五)目标 1个月内进行筛查。对初筛阳性者在出生42天内进行复筛,3个月内进行诊断,6个月内进行干预。诊断、干预方法遵《新筛规范》。 (六)信息管理 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系统,全程为筛查、追踪和随访(2~3年)、诊断及干预提供服务,同时为监测系统提供信息以评估筛查的运作情况。 三、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筛查质量控制标准 (一)基本要求 机构设置、人员、房屋和设备符合卫生部《新筛规范》的要求。 (二)筛查对象 所有活产新生儿。 (三)采血方法、步骤和时间 遵《新筛规范》要求。 (四)检测方法 采用国家推荐的实验方法和批准的标准试剂盒。对于2次实验结果均大于阳性切值的,需追踪确诊。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现状及展望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现状及展望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100006) 李 东 苏 明 李雅珍 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是在新生儿期对某些先天性代谢性、内分泌性疾病进行过滤,从而使阳性患儿可以及早得到治疗。这种在新生儿期症状未出现前的早期筛查方法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这一筛查系统已日趋完善,筛查工作已在欧洲、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开展起来。并成为法律制度,经过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实行优生措施后,可提高人类的遗传素质,降低各种遗传病和低能患儿的出生,我国也已在不同地区进行了大量的筛查研究,95年颁布 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列入法律条文,由此看来该项工作与优生工作的任务是一致的,都是降低人类社会中有害基因的频率,使人类的后代更加健康聪明。 一 新生儿筛查的病种 1974年欧洲会议上曾推荐20种疾病作为筛查对象。 表1国际上已开展的新生儿筛查病种 编号病名筛查编号病名筛查 1胰腺纤维囊肿+11苯丙酮尿症(PKU)+ 2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12同型胱氨酸尿症+ 3先天性甲低+13枫糖浆尿症+ 4抗-D性佝偻病-14组氨酸血症+ 5肾性尿崩症-15半乳糖血症+ 6肝豆状核变性-16酪氨酸血症(+) 7血红蛋白S病(+)17果糖不耐受症- 8地中海贫血(+)18胱氨酸尿症(+) 9G6PD缺乏症(+)19胱氨酸病(+) 10遗传免疫缺陷病-20高胆固醇血症(+) 注:+有可行方法,-无可行方法;(+)有可行方法、效果不肯定各国在筛查中选用了适合于本地区特点的筛查项目,在这20种中被认为以P 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半乳糖血症、组氨酸血症、胱氨酸尿症、枫糖尿病和胰腺纤维囊肿为主要,目前公认日本是开展新生儿筛查最好的国家之一,其新生儿被检率高,筛查病种在6种以上,确诊后即由国家负责治疗。当前我国筛查工作的规模、数量以及覆盖面均比以前大有进展,重点是以先天性甲低、PK U为主,随着筛查研究的深入,筛查病种将逐步扩大。 二、新生儿筛查的检出率 不同的地理区域和种族中新生儿的发病率有很大的差异,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及教育水平有关,仅以PK U为例同是亚洲国家、土耳其检出率高至1/6000,日本仅1/115618,中国上海地区为1/17000,与西方国家相似。 表2新生儿筛查病种的检出率 疾病名称世界范围检出率 半乳糖血症1:70,000 苯丙酮尿症1:11,000 先天性甲低1:4,300 胰腺纤维囊肿1:1,500-3,000 枫糖浆尿病1:227,000 高胱氨酸血症1:320,000 酪氨酸血症1:120,000 我国的筛查则是试验性研究阶段,根据1992年-1993年度世界卫生组织(WHO)与我国卫生部合作项目(W R/ CHN/M CH/BR/005)的统计,对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成都、济南、沈阳7个城市的20余万新生儿进行的PK U、先天性甲低筛查得出我国的发病率分别为1/11186,和1/4800左右,从筛查统计,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讲,此病的绝对数字是相当可观的。从1989年至1997年北京市筛查新生儿先天性甲低381636例,经确诊阳性患儿61人(1/6256),筛查PKU250227例,检出阳性患儿25人(1/10000)。因此,对新生儿筛查以减少残疾儿童发生,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手段。 三、新生儿筛查的效果 新生儿筛查的目的是在早期缺乏症状,尽快准确地诊断和治疗下,以获得最佳效果。文献记载,如出生后1个月内治疗,可免于神经系统受损,3个月治疗其智商可达90%,随着时间推移、智商下降,因此治疗最迟不能超过3个月。上海地区对出生60万新生儿进行了PKU的筛查,共查出35个阳性病例,33例确诊为经典型PKU,患儿均在生后32!16天开始接受低苯丙氨酸奶方的治疗,取得显著疗效。随访发现大多数患儿2岁前血苯丙氨酸浓度控制在较理想的范围内。智商正常,患儿身高、体重均达到正常范围。北京地区对5万例新生儿进行了先天性甲低筛查,共检出10个阳性病例,患儿经药物治疗后大多数在1.5-5个月血清促甲状腺素(T SH)含量下降正常,随访复查2-5次,智能和体格发育良好,多年的事实证明筛查使人群的健康素质提高,降低了弱智残疾儿的数量。因此强调早期得到诊治外,更重要的是要患儿、家长与 (下转第116页)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障我县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是在新生儿时期对某些严重危害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通过实验室等手段筛查出来,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有效预防残疾的发生,确保患儿健康成长。 二、实施时间和目标 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起,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实施目标: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3年内逐年提高到80%以上。 三、组织机构与实施网络 (一)成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医疗保健单位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名单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由黎民祥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凤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涧洁,李明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二)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 全县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 (三)确诊治疗机构 市指定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确诊患儿治疗机构。其中,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的指定工人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治疗机构;听力(视力)障碍指定市工人医院为市级治疗机构;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简称G-6-PD)缺乏症等可在市直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确诊治疗。 四、筛查对象 所有在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活产新生儿。 五、筛查病种 1、苯丙酮尿症(PKU); 2、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 3、新生儿听力筛查。 六、筛查网络职责分工 (一)开展筛查工作的机构 1、全县开展新筛工作的机构要落实专人分别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咨询、采血、血片上送、检测报告发送、资料保存和递送、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5)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5)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6)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4)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5)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

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利用中央和X族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整合实施的国家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X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和X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项目,统称为X族自治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 (二)以县为单位新生儿听力初筛率≥95%; (三)听力初筛未通过者42天内的复筛率≥90%; (四)复筛未通过者3个月龄内的转诊诊断率≥90%; (五)确诊为听力障碍的儿童6个月龄内的干预率≥85%。 二、项目实施 (一)免费范围:全市5个县、5个区及2个新区。 (二)免费对象:X农业户籍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新生儿。 (三)免费项目: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听力初筛、新生儿听力复筛、新生儿听力诊断。 (四)免费标准: 1.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67元/人,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52元/人,中央财政承担15元/人;

2.新生儿听力初筛费用60元/人,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元/人,中央财政承担10元/人; 3.新生儿听力复筛费用120元/人,自治区财政承担100元/人,中央财政承担20元/人; 4.新生儿听力诊断费250元/人,自治区财政承担200元/人,中央财政承担50元/人。 新生儿疾病筛查与听力筛查只能免费1次。 (五)免费方式。 1.新生儿疾病筛查:X农业户籍孕妇在X市内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凭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采血机构补助窗口开具《X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标准三联单》(附件14)可免费67元,在《X母子健康手册》上加盖或注明“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字样。 2.新生儿听力筛查:X农业户籍孕妇在X市内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在听力筛查/诊断机构进行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的,凭母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在筛查机构补助窗口开具《X农村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诊断免费标准三联单》,初筛可免费60元/人,复筛可免费120元/人,诊断可免费250元/人,在《X母子健康手册》上加盖或注明“免费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诊断”字样。 三、工作流程 (一)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桡动脉在新生儿采血中的应用

桡动脉在新生儿采血中的应用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作者:林少群周雪霞徐秀凤 【摘要】目的探讨桡动脉采血方法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450例需要采血的新生儿,随机分为3组,其中214例采用桡动脉穿刺;136例采用股动脉穿刺;100例采用颞动脉穿刺。对3种穿刺法一次穿刺成功率、穿刺后局部瘀斑或血肿等并发症进行比较。结果各组间一次穿刺成功率比较无差异,P>0.05;桡动脉比颞动脉一次穿刺成功率高(X2=5.08;P<0.05)而局部瘀斑或血肿发生率低(X2=10.67;P <0.01)。讨论桡动脉位置表浅,其搏动易触及,定位容易,穿刺误伤机会少,操作手法易掌握,并发症少,值得进一步总结并推广应用。 【关键词】新生儿桡动脉采血 监护室内的新生儿在治疗过程中,常需抽取血液以协助诊断[1]。由于新生儿血管细小,动脉搏动弱,不易触及,凝血功能差。操作技术要求高,如操作不慎易导致穿刺失败。对需频繁采血的患儿,如果对同一部位的血管反复穿刺抽血更易造成穿刺部位的各种并发症如:瘀斑,血肿。为了保护血管,减少并发症,我科除了采血用股动脉,

聂动脉穿刺采血外,还根据桡动脉的解剖位置,穿刺点选择在第一腕横纹处或第一至第二腕横纹间,桡动脉博动点在茎突与前臂内侧中线的中总线。从2006年开始试行从桡动脉采血,效果良好。现将应用体会介绍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住院需采血的新生儿450例,其中男261例,女189例。胎龄30-41(33.6± 2.8)周,年龄0.5~23(2.8±1.9)天,体重1050~4100(2430±270)g,随机分为3组,其中I组214例采用桡动脉穿刺,II组136例采用股动脉穿刺,III组100例采用颞动脉穿刺。 1.2操作方法 1.2.1物品准备茂康碘消毒液、无菌棉枝、一次性头皮针51/2头皮针,一次性2ml或5ml注射器,采血试管及容器。 1.2.2体位新生儿采取仰卧位。桡动脉穿刺时上肢外展,掌侧向上平放,暴露穿刺侧前臂;股动脉穿刺时穿刺侧大腿外展与躯干呈45°角、垫高穿刺部位,使腹股沟展平,膝关节呈90°角[2];颞动脉P>0.05动脉穿刺时充分暴露额部、顶部或颞部动脉。 1.2.3穿刺部位桡动脉搏动点在桡动脉博动点在茎突与前臂内侧中线的中总线,穿刺点选择在第一腕横纹处或第一至第二腕横纹间[3];股动脉穿刺点为脐部斜45°角与腹股沟连线处;颞动脉(额部、顶部或颞部)能用肉眼看到或触及其动脉搏动和走向,穿刺点选择在搏动点退后0.3cm~0.5cm处。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1目的 建立完善的新生儿遗传代谢并筛查实验室技术要求,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的有关技术要求,现就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对实验室制定以下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 3相关程序 3.1基本要求 3.1.1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 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3万人次以上。 3.1.2人员要求。 a)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b)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 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包括:(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2)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3)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4)检测技术 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6)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基本技能; (7) 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 c)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3.1.3设备要求。

注:以上设备可根据筛查量、实验方法及筛查病种适当调整。 3.1.4房屋要求。 a)实验室用房2间,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 b)综合用房2间,至少20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c)血片储藏室或冷库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d)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 3.2实施原则与职责 3.2.1必须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322收到标本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当立

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采血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因此必须按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采血机构及人员要求 (一)采血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采血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结果登记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1、采血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应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2、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3、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递送至筛查检测机构。 4、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5、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6、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三、血片采集步骤 1、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佩带手套; 2、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酒精消毒皮肤; 3、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一滴血,取第二滴血; 4、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至少采集三个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 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编 2019年

目录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 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 儿童高铅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 6月龄婴儿母乳喂养指南 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 儿童缺铁和缺铁性贫血防治建议 维生素D缺乏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防治建议 儿童期单纯肥胖症防治常规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婴幼儿食物过敏诊治建议 中国婴幼儿牛奶蛋白过敏诊治循证建议 中枢性性早熟的诊断与治疗共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畴。为规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 一、围 (一)本规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

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 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 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 1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儿童 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 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 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一、目的: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及时筛查。 二、范围 适用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出生的新生儿。 三、职责 ㈠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 1、负责黄岛区域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2、负责血标本的质控、验收、递送。 ㈡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 1、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 2、负责新生儿采血登记和采血卡填写及血标本的采集、保存、递送。 3、负责新生儿异常情况的复筛、追访及延筛儿童的采血及管理。 4、负责新筛工作的质量控制。 四、工作程序 ㈠、血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工作: 1、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将血标本采集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登记本要求的情况详细记录在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上,采血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名留档。 2、新生儿采血卡登记:负责人员必须如实、仔细、认真填写《新生儿采血卡片》上所有项目内容,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并请家长签字,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不得空项。 ㈡、血标本的采集:

1、血标本的采集方法 ⑴、采血时间: ①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正常哺乳后72小时)后; ②新生儿因病出院或转院治疗尚未取血者,接产医院负责通知其家长待患儿痊愈后到原接生单位采血检验。 ⑵采血部位:足跟内外侧缘; ⑶采血方法: 取足跟血;按摩足跟,使局部充血,用75%酒精局部消毒(不能使用碘剂消毒),待干,将取血部位绷紧,用一次性取血针刺入皮肤2-3mm,使血液自然流出。擦去第一滴血,再次流出一大滴血后,用采血卡片上贴的滤纸轻轻触血滴,使血液自行吸入滤纸中,轻轻压挤足跟,使两面的血斑直径为1厘米。每张卡片取个三个血斑,以备送检。如血流不畅,可把局部放松,然后从较大范围内向伤口推压,切忌局部用力挤捏,以免组织液挤出使血液稀释。采血完毕,用棉球盖上伤口,并加胶条固定,不出血后送回病房。 2、血标本的保存 血样采集后,在室温下自然干燥(约2-4小时),然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2-8度存放,避免潮湿及直接日照。不得将未晾干的血样重叠放置,以免相互污染,不得将血样放置暖气上或用其他方法烤干。 3、血样的递送、验收 各接产医院采集的血样放置在青岛市新筛中心统一配发的发保温桶内,在每月按照统一的递送时间及时送到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双方核实签字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 2-8度存放,于每周三(节假日延后)送到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传递中尽量减少在室温中放置的时间,防止标本失活。 五、政策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㈡《中华人民共和

(完整word版)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部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2.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基本情况,完成辖区内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数据的收集、上报和反馈;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

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六)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避免阳光及紫外线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卫妇社发〔2009〕235号),进一步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2012年4月20日,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印发《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分目得、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流程图、工作要求、考核指标6部分。 颁布时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目得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与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与疾病,及时处理与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与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得新生儿。 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得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得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医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区域规划指定具有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其实验室年筛查检测量应当达3万人次以上。 (二)人员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与医学相关的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儿科或临床检验工作经验,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5年以上,掌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网络运作和管理。 2.实验室技术人员: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检验工作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称,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包括:(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 (2)所筛查病种的相关知识; (3)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处理的相关知识; (4)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操作; (5)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结果的定量和定性判断; (6)实验室质量控制的基本技能; (7)生物安全等相关知识。

3.文案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三)设备要求。 注:以上设备可根据筛查量、实验方法及筛查病种适当调整。 (四)房屋要求。 1.实验室用房2间,使用面积至少40平方米以上。 2.综合用房2间,至少20平方米以上,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验收、计算机录入和资料登记保存。 3.血片储藏室或冷库1间,用于滤纸干血片的长期保存。 4.房屋面积应当根据筛查量及筛查病种适当增加。

二、实施原则与职责 (一)必须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收到标本应当在24小时内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当立即退回重新采集。 (三)采用国家规定的实验方法,且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试剂和设备进行检测。 (四)必须接受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监测和检查。 (五)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发现漏检病例,须寻找原因。 (六)必须建立以下实验室规章制度: 1.人员分工责任制度。 2.各种技术操作程序。 3.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4.仪器管理及校准制度。 5.试剂材料管理制度。 6.标本登记保存制度。 7.安全制度。 8.应急预案。 (七)实验室检测结果和资料保存完整,内容包括: 1.不符合要求退回的血片标本信息,应当注明原因及日期。 2.每次检测结果的原始资料,包括标准曲线、质控结果、筛查结果等。 3.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包括室内质控图、实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

新生儿经桡动脉采血与经股静脉采血方法比较

新生儿经桡动脉采血与经股静脉采血方法 比较 (作者: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 【关键词】新生儿桡动脉采血股静脉 新生儿血液标本的采集是临床上难度较大的护理操作技术,目前大多医院采用传统的经股静脉穿刺采血法。我科NICU病房于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对100例住院新生儿进行了经桡动脉采血和经股静脉采血对比研究,以探讨新生儿经桡动脉采血方法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NICU病房住院新生儿100例,男52例,女48例,年龄10min 至28d,体质量1100?4550g。其中早产儿64例,足月儿36例。原发病包括新生儿窒息、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肺透明膜病、新生儿肺炎等。随机将100例新生儿分成经桡动脉采血组和经股静脉采血组,每组50例。两组患儿在性别、年龄、体质量、原发病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传统的经股静脉采血法

在股三角内股动脉表浅,腹股沟韧带中点稍下方可触及其搏动,与其平行的股静脉在其内侧0.15cm,即为穿刺点。患儿取仰卧位,双腿分开呈蛙状,暴露并垫高穿刺侧腹股沟区,左手固定压迫采血侧下肢防止活动,右手持一次性注射器垂直刺入,然后逐渐向上提针,并同时抽吸,见有回血时停止提针,抽取所需血量,拔针后用棉球压迫穿刺部位止血。 1.2.2 经桡动脉采血法 患儿体位不限,露出前臂,从桡骨茎突向前臂内侧中线做一水平线,再以此水平线的中点做一垂直平行线,即成一“十”字,于“十”字的交叉点向掌根部约0.5cm于第1腕横纹处或第1?2腕横纹之间,即为进针点。左手掌托住患儿穿刺侧手背,拇指自然放于其掌心,然后将患儿手掌略抬高并轻轻拉向于手背约40°,使桡动脉相对固定,术者右手持一次性采集针以20。?30°进针,见回血后,立即接上一次性真空采血管,同时将患儿的手轻轻放平,固定针头,即可采所需血量,采血完毕,用干棉签纵向压迫穿刺点止血。 1.3观察项目 一针穿刺成功标准为进针1次或3次以下的皮下探测血管操作抽取所需采血量;采血时间为患儿准备好至抽到所需血量的时间;局部青紫淤斑指穿刺部位周围出现青紫淤斑的现象。 1.4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均数士标准差(士s)表示。均数的比较用t检验,构成比和率的比较用X 2检验。 2结果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目录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1) 采集技术规范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5) 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5)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 (10) 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6) 省(自治区、直辖市) (17)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18)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6) 省(自治区、直辖市) (27)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7)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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