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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12-18 11:17:26

编者按

为了规范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系统运行能效评价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并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则涉及锅炉能效的4项测试方法,包括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规则的实施将大力推进目前锅炉节能工作的全面展开。现将新规则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系统运行能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测试与评价:

(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有机热载体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1.3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分类

锅炉及其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包括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和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

1.4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见附件A。

1.5符号和单位

本规则所用的符号和单位见附件B,没有注明的符号和单位按照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的规定。

2 能效测试的基本要求

2.1能效测试工作程序

能效测试工作程序一般包括编制测试大纲、现场测试、测试数据分析等。

2.1.1编制测试大纲

测试工作开始前,测试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结合测试任务、目的和要求制订测试大纲。测试大纲编写工作应当由具有测试专业的专业人员承担。测试大纲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测试任务、目的与要求;

(2)根据测试的目的、炉型、燃料品种和辅机系统特点确定测量项目;

(3)测点布置与所需仪表;

(4)人员组织与分工;

(5)测试工作程序。

2.1.2锅炉及其系统测试前检查

检查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如有不正常现象应当予以排除。对锅炉进行测试时,锅炉的介质(汽、水、有机热载体)、燃料、排渣(灰)、烟(风)道必须与其他锅炉相隔绝,以保证测试结果准确。

2.1.3预备性试验

为了全面检查测试仪器、仪表是否正常工作,熟悉操作程序以及测试人员的相互配合程度,并且确定合适的运行工况,可以进行预备性试验。

2.1.4现场测试

按照测试大纲的要求进行现场测试和取样工作,并且记录相关测试数据。

2.1.5编写测试报告

按照测试大纲中的任务、目的和要求,对测试数据以及燃料、灰渣、水样化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分析,按照测试任务要求形成结论性意见,根据第7章的要求编写并出具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C)。

2.2测试人员

测试工作负责人员应当由具有测试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测试过程中的具体测试人员不宜变动。

2.3测试仪器、仪表

(1)测试使用的仪器、仪表均应当符合精度要求,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并且具备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或者检定印记;

(2)按照测试大纲中测点布置的要求进行安装。

3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是为评价工业锅炉产品在额定工况下能效状况而进行的热效率测试。

3.1测试方法

(1)手烧锅炉、下饲式锅炉、电加热锅炉采用正平衡法进行测试;

(2)额定蒸发量(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20t/h(14MW)的锅炉,可以采用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3)其余锅炉均应当同时采用正平衡法与反平衡法进行测试。

3.2测试要求

3.2.1基本要求

在额定工况下,热效率测试应当不少于2次。测试方法和计算公式按照GB/T10180第5章至第11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3.2.2测试结果确定

每次测试的正平衡与反平衡的效率之差应当不大于5%,正平衡或者反平衡各自两次测试测得的效率之差均应当不大于2%,燃油、燃气和电加热锅炉各种平衡的效率之差均应当不大于l%。

取两次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锅炉热效率最终测试结果。

3.3测试条件

3.3.1 制造单位需要提供的资料

制造单位应当提供以下产品资料:

(1)锅炉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出力范围、设计燃料要求及燃料所属分类) ;

(2)锅炉总图;

(3)锅炉热力计算书;

(4)锅炉烟风阻力计算书;

(5)锅炉水动力计算书;

(6)锅炉使用说明书;

(7)燃烧器型号(适用于燃油、燃煤锅炉)。

3.3.2锅炉及其系统测试具备的条件

锅炉及其系统的测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锅炉在额定参数下处于安全、热工况稳定的运行状态;

(2)辅机与锅炉出力相匹配并且运行正常,系统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3)测试所用燃料符合设计燃料的要求;

(4)锅炉及辅机系统各测点布置满足测试大纲的要求。

4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是为评价工业锅炉在实际运行参数下能效状况或者进行节能诊断而进行的热效率测试。

4.1测试方法、测试要求

测试方法、测试要求同本规则3.1和3.2。

4.2锅炉及其系统测试具备的条件

锅炉及其系统的测试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锅炉能够在设计工况范围内处于安全、热工况稳定的运行状态;

(2)辅机运行正常,系统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3)测试期间使用同一品种和质量的燃料;

(4)锅炉及辅机系统各测点布置满足测试大纲的要求。

5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是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主要参数的简单测试,用于快速判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

5.1测试条件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条件同本规则4.2。

5.2测试项目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包括以下项目:

(1)排烟温度tpy,℃;

(2)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αpy;

(3)排烟处CO 含量,%(ppm);

(4)入炉冷空气温度t1k,℃;

(5)飞灰可燃物含量Cfh,%;

(6)漏煤可燃物含量C1m,%;

(7)炉渣可燃物含量C1z,%;

(8)燃料工业分析(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kJ/kg;收到基灰分Aar,%);

(9)测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注1:第(5)至(7)项和第(8)项中的收到基灰分测试不适用于燃油、燃气锅炉。

5.3测试要求

5.3.1正式测试时间

(1)层燃锅炉、室燃锅炉、流化床锅炉等燃烧固体燃料的锅炉不少于1h;

(2)手烧炉排、下饲炉排等燃烧固体燃料的锅炉不少于1h,并且试验时间内至少包含一个完整的燃料添加和出渣周期;

(3)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不少于0.5h;

(4)烟气测量不少于5次,每次间隔时间均等,测试开始、结束时各1次(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含量按测试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数值)。

5.3.2测试次数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次数为1次。

5.4测试方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采用反平衡法,相关测量项目按照GB/T10180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

5.5~5.6 略

6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

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是通过对工业锅炉及其系统在一定运行周期内产生蒸汽量或者输出热量,燃料、电、水消耗计量数据的统计、计算和分析,对其能效状况进行总体评价。

6.1评价方法

通过安装在锅炉设备和系统上的监测仪表及系统装置,对规定周期内的运行参数或者数据进行记录和计量,计算出单台锅炉或者锅炉房系统单位蒸发量或者单位输出热量所消耗的燃料量、电量、水量等,对锅炉及其系统进行能效评价。

6.2评价条件

6.2.1 单台锅炉设备应当具备的计量仪表及装置

(1)蒸汽锅炉累计输出蒸汽量的计量仪表及装置,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累计输出热量的计量仪表及装置;

(2)累计燃料消耗量计量仪表及装置,燃料发热值的检测与记录;

(3)锅炉主要辅机和辅助设备耗电量计量仪表及装置,主要辅机包括锅炉送(引)风机、炉排驱动装置、炉前燃料加工装置、二次风机、机械出渣装置、燃料加压输送泵(装置)、重油加热及机械雾化装置、蒸汽锅炉给水泵、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循环泵以及水处理系统装置等;

(4)蒸汽锅炉给水量、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补充量的检测、计量。

6.2.2锅炉系统具备的计量仪表及装置

(1)蒸汽锅炉系统总累计蒸发量的计量仪表及装置;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总累计输出热量的计量仪表及装置;

(2)锅炉系统总累计燃料消耗量计量仪表及装置,燃料发热值的检测与记录;

(3)锅炉系统所配备主要辅机、辅助设备消耗电量,包括锅炉送(引)风机、炉排驱动装置、炉前燃料加工装置、二次风机、机械出渣装置耗电量,燃料加压输送泵(装置)、重油加热及机械雾化装置耗电量,蒸汽锅炉给水泵、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循环泵耗电量,水处理系统装置耗电量的检测、计量;

(4)蒸汽锅炉系统总给水量、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总补充量检测、计量;

(5)相关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记录。

6.3测试与评价要求

6.3.1能效测试与评价周期

在用工业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周期是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周期或者管理与考核周期所规定的周期,一般以月、季、半年、一年为周期单位。

6.3.2检测、计量仪表

检测、计量仪表精度、安装、使用、检定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检测、计量仪表、装置及其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以确保正常工作。

6.3.3能效测试与评价数据

设备与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记录、计量数据应当准确、连续、完整。

6.4评价项目

6.4.1单台锅炉项目

(1)蒸汽锅炉累计蒸发量,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累计输出热量;

(2)累计燃料消耗量、按低位发热值计算的燃料总发热量;

(3)单台锅炉所配备主要辅机、辅助设备总消耗电量,包括锅炉送(引)风机、炉排驱动装置、炉前燃料加工装置、二次风机、机械出渣装置耗电量,燃料加压输送泵(装置)、重油加热及机械雾化装置耗电量,蒸汽锅炉给水泵、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循环泵耗电量,水处理系统装置耗电量的检测、计量。

6.4.2锅炉系统项目

锅炉系统是指锅炉房内全部锅炉或者同一类型锅炉及辅机、辅助设备组成的运行系统。锅炉系统相关数据包括:

(1)蒸汽锅炉系统总累计蒸发量,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总累计输出热量;

(2)锅炉系统总累计燃料消耗量、按低位发热值计算的燃料总发热量;

(3)锅炉系统所配备主要辅机、辅助设备总消耗电量,包括锅炉送(引)风机、炉排驱动装置、炉前燃料加工装置、二次风机、机械出渣装置耗电量,燃料加压输送泵(装置)、重油加热及机械雾化装置总耗电量,蒸汽锅炉给水泵、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循环泵总耗电量,水处理系统装置总耗电量的检测、计量;

(4)蒸汽锅炉系统给水量、热水锅炉或者有机热载体锅炉介质补充量。

6.5 略

7测试与评价报告

7.1测试报告

一般格式见附件C,并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

(2)锅炉能效测试项目;

(3)锅炉能效测试测点布置以及测试仪表说明;

(4)测试数据综合表(按照GB/T10180表2);

(5)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按照GB/T10180表3);

(6)能效测试结果汇总表。

简单测试参照执行。

7.2系统能效评价报告

报告格式由评价单位自行制定,但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系统投运日期和改造(如果有)日期,以及运行状况说明;

(2)产品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名称;

(3)评价任务和目的要求;

(4)评价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

(5)依据的法规、标准;

(6)考核周期内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测试结论;

(7)系统运行状况和燃料、水(介质)、电、运行参数等检测、计量方法;

(8) 检测、计量仪器仪表的配备说明(包括量程、精度等)以及配置图,校验和鉴定状况;

(9)系统范围划分和确定(如介质循环泵是否包括二次泵等)、系统运行参数等;

(10)锅炉设计燃料元素分析;

(11) 考核周期内锅炉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

(12) 辅机、辅助设备与产品设计要求的符合性;

(13) 燃料、灰渣、水等样品化验机构名称;

(14) 系统能效结果分析与评价结论。

政策法规--锅炉的能效测试规范

发布时间:2011-4-30 访问人数:313

作者:安徽省科力热能设备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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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履行国家赋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相结合的监管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7月颁发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 为了履行国家赋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相结合的监管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7月颁发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办法》要求不但对用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进行能效测试,而且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新产品也要进行能效测试。锅炉是能耗最大的特种设备,也是整个国家耗能大户,因此,规范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无疑是件大事。

测试单位的资格丞待明确。《办法》仅仅要求从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的检验检测机构,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追朔性,对测试结果负责,但对检验检测单位进行能效测试的条件与资格却未明确。为此,许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或已经开展此项工作。锅炉能效测试无论是硬件要求,软件要求,还是人员的技术知识,与锅炉检验检测工作大相径庭。尽管取得了锅炉定检资质、产品检测资质,也未必能胜任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现在是市场经济,不妨采取市场准入和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锅炉能效测试的单位,以防过多、过滥,以保证锅炉能效测试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锅炉热效率的测试方法与项目应予以统一。目前,我国锅炉能效测试标准有三: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10820—2002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 、GB/T10184—1988《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锅炉的能效测试可按工业锅炉与发电锅炉,锅炉新产品与在用锅炉分类,其应相应测试方法与测试项目也有所不同。对在用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根据现行的标准规定,小于20t/h的锅炉能效测试时必须采用正平衡法和平衡法进行。锯了解,现在多数检验检测单位在进行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时,由于条件不具备,只采用正平衡法,其结果难以反映锅炉能效的准确性。大容量、高参数发电锅炉的能效检测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且发电锅炉煤炭消耗已达原煤产量的三分之二,名副其实的耗能大户。明确发电锅炉能效检测的方法和项目,开展其能效测试与节能监管,对我国节能减排举足轻重,意义重大。在现实的活动中开展的锅炉能效测试仅限于在用的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尚未听说对发电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的发展。各类锅炉的能效测试方法与测试项目应统一、明确,真实反映锅炉的能效状况,才能达到锅炉节能监管的目的。

规定锅炉能效测试本身的有效性。锅炉能效测试达到《办法》要求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追朔性,应做到能效测试本身的有效性。其一是测试锅炉的独立性,不与其他锅炉在汽水、烟风、燃料系统串通;其二锅炉必须在稳定的热工状况态下;其三是测试所有燃料应是设计所规定的燃料;其四锅炉的负荷、压力波动范围应符合要求;其五试验所有仪表应在检定或标定的有效期内。目前,一些检测电位所进行的锅炉热效率测试本身的有效性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在用的锅炉测试期间符合范围、稳定时间、蒸汽压力波动范围以及所有燃料与设计种类存在较大的差异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测试本身的有效性。

规范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关键在于加快相关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目前,我国虽有一些相关标准、规范,一是颁布时间以久,内容已经不完全适应我国锅炉的现状;二是一些相关规范尚存在空缺,比如开展测试单位的条件与资格、测试人员的能力等。为此,主管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职能部门,应重视能效测试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加快锅炉能效测试规范化工作,推动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健康向前发展,达到节能监管的目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有关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关于贯彻执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的有关意见

(质检特函〔201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8月30日颁布了《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以下简称《锅炉节能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以下简称《锅炉测试与评价规则》)两个节能技术规范,并将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执行好上述两个节能技术规范,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规范的学习、宣贯工作,切实落实锅炉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一)对锅炉生产单位的要求。

1.应当组织承担锅炉设计、制造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节能技术规范。

2. 对已经通过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及时增加相应的节能设计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出厂的锅炉产品能效达到规定能效指标要求。

3.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向使用单位提交锅炉产品能效测试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尽量在出厂前完成锅炉能效测试;需要在现场进行能效测试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时间安排告知办理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对锅炉使用单位的要求。

1.应当组织锅炉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节能技术规范。

2.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并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相关制度。

3.应当按规定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及时掌握锅炉能效变化情况。对锅炉及其系统配置仪表未达到《锅炉节能规程》要求的,应当尽快配置齐全。

4.应当结合本单位情况,及时安排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对能效不符合《锅炉节能规程》的锅炉,应当分析原因改进使用管理,必要时应实施节能改造。

二、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机构和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新增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机构和能效测试机构的能力建设,为实现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有效监管提供保障。

(一)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

为了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上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现有效的节能监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监管力量,特别是要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

(二)提升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机构技术服务能力。

相关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机构要加强测试人员培训,配备必要的锅炉能效测试设备、装置,有效提升锅炉能效测试机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测试装备条件。

(三)规范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总局将建立锅炉能效测试服务平台,逐步统一测试工作方法、标准、报告格式等内容。

三、关于执行规范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

1.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交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应当符合《锅炉节能规程》的相关要求。锅炉设计文件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对锅炉设计文件进行鉴定时,应当增加节能审查的内容。

2.对于《锅炉节能规程》实施之前已经通过鉴定的锅炉设计文件,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按照《锅炉节能规程》的要求在原锅炉设计文件中增加锅炉节能设计的内容。锅炉制造单位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情况,提前向原鉴定机构或备案机构提出增补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申请,以便鉴定机构及时安排审查工作;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工作。

3.2011年5月1日以后,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锅炉设计文件不得投入制造。

(二)关于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1.锅炉能效测试机构。

按照总局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要求,《锅炉节能规程》中已经确立了锅炉定型测试与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保证测试

工作的公正性以及顺利开展,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可由社会的或行业的专业能效测试机构承担。

2.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

本着相对集中、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主要由国家级和省级、副省级城市以及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地区和能力较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申请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机构应当按照《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见附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予以公布。业务分工如下:

(1)对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35吨每小时(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46兆瓦(mw)的热水锅炉,其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暂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

(2)对其他锅炉的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由总局确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另行公布)承担。

3.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机构。

申请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的机构,应当按照《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93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予以公布。12月1日以后,未经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机构,其锅炉能效测试结果不能作为符合《锅炉节能规程》要求的测试结果。

4.关于余热锅炉能效测试

对新生产和在用余热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待相关余热锅炉能效测试标准公布后,按标准

进行测试。

5.测试工作要求。

各能效测试机构在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中,应当加强与锅炉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联系,积极宣传锅炉能效测试的有关规定,规范有效地开展能效测试工作。

经测试,能效指标不符合《锅炉节能规程》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各类锅炉,锅炉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提高。

6.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安排原则

鉴于在用工业锅炉数量较多,定期能效测试工作量较大,测试工作应当有序进行,对以下锅炉应予优先安排:

(1)节能空间较大的燃煤工业锅炉;

(2)2000年以前投用的各类工业锅炉;

(3)2008年以后未按照总局或省级局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部署和要求进行过能效测试的各类锅炉;

各地可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在用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对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节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质监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督促节能技术规范的顺利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不断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附件: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锅炉能效测试提供科学、客观、准确数据和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有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人员,具备锅炉能效测试需要的相关仪器设备;

(六)能够独立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并能够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二、人员和设备条件

(一)测试人员

从事测试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人员职称、专业要求如下:

1.锅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2人,锅炉(热能工程)本科(中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2人;

2.锅炉(热能工程)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环境或化学分析专业不得少于2人;

3.测试负责人能对锅炉运行状况、仪器设备、测试方法、测试环境和人员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进行评定,能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二)测试仪器设备

1.烟气测量

(1)便携式烟气分析仪2台套,测量o2、ro2的仪表精度不低于1.0级,测量co的仪表精度不低于5.0级;

(2)烟气成分采集分析系统1台套;线性输出不低于±1%;重复性不低于±1%fs;检出限0.1ppm(需采用网格法布置测点的大型锅炉能效测试必备设备)。2.温度测量

(1)温度采集系统(多点温度采集)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800℃,精度不低于0.5级;

(2)铂电阻温度计(测量介质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 -200至400℃,精度不低于0.5级;

(3)高温热电偶(测量炉膛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1300℃,精度不低于0.5级;

(4)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表面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30至300℃,精度不低于±5%;

(5)表面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300℃,精度不低于1级;

(6)数字温湿度计(测量大气温度、湿度)1台,精度不低于1.5级。

3.压力测量

(1)数字压力计(测量烟风压力)2台套,精度不低于1级;

(2)压力表(测量介质压力)2台套,测量最高压力6.0mpa,精度不低于1.6级;

(3)大气压力表(测量大气压力)1台套,精度不低于1级。

4.流量测量

(1)超声波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2台套,精度不低于1.5级;

(2)涡轮流量计(测温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0.5级;

(3)电磁流量计(测温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0.5级;

(4)热流计1台套,精度不低于±3%;。

5.锅炉介质取样分析

(1)钠度计(测量含盐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0.05%;

(2)电导率仪(测量电导率)1台套,精度不低于±0.05%;

(3)蒸汽/锅水取样器1台。

6.燃料及灰渣取样分析

(1)煤质元素分析(c、h、o、n、s)、工业分析(、w、a、v)及发热量、灰渣可燃物含量分析装置1台套;

(2)固体燃料制样装置1套;

(3)煤粉细度分析装置1台套(煤粉锅炉能效测试必备设备);

(4)煤粉取样器1台套(煤粉锅炉能效测试必备设备)。

7.其他

(1)电能表(测量电能耗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0.5级;

(2)衡器(煤量称重)1台,精度不低于0.5级;

(3)飞灰取样器(烟尘取样)2台套。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的术语和定义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的术语和定义:

1 锅炉出力

蒸汽锅炉的蒸发量、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热功率的通称。

2 固体燃料

任何在标准状态下以固态形式存在的燃料,包括煤、油页岩、甘蔗渣、木柴和固体废料等。

3 液体燃料

任何在标准状态下以液态形式存在的燃料,包括燃料油、工业废液(如碱液、镁液等)。

4 气体燃料

任何在标准状态下以气态形式存在的燃料,包括天然气、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城市煤气、液化气等。

5 高位发热量

单位质量(重量)的固体或者液体燃料、单位体积的气体燃料在特定的条件下完全燃烧所释放的热量,其中包括烟气中水蒸气凝结成水时放出的热量。

6 低位发热量

单位质量(重量)的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体积的气体燃料在特定的条件下完全燃烧所释放的热量中扣除烟气中水蒸气凝结成水的汽化潜热所得的热量。

7 输入热量

随每千克或者每标准立方米燃料输入锅炉的总热量,包括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和显热,以及用外来热源加热燃料或者空气时所带入的热量(电加热锅炉以输入电功率换算为热量)。

8 输出热量

通过蒸汽、水、有机热载体等介质由锅炉向外提供热量与进入锅炉的水、有机热载体等介质带入热量之差。

9 基准温度

为计算锅炉能量平衡中各项输入、输出与损失所确定的起算温度。

10 热工况稳定状态

热工况稳定状态是指锅炉出力和主要热力参数波动范围在5%内,其平均值已不随时间不断变化的运行状态。

11 锅炉出力范围

锅炉制造单位提供的锅炉安全、稳定运行的最大出力与最小出力的区间(其中包括额定出力)。

12 锅炉热效率

同一时间内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输入热量的百分比。

13 锅炉热效率曲线

锅炉出力范围内不同出力所对应的热效率连接形成的曲线。

工业锅炉运行能效等级及评价方法-上海交通大学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燃油(气)工业锅炉运行能效等级及评价方 法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and evaluation method for oil or gas fired industrial boiler opera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7.11)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前言 根据本市《关于实施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至2015年底,已对本市划定的“无燃煤区”、“基本无燃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重油)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在清洁能源替代后,本市正常运行的燃油、燃气锅炉的能效运行水平应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上海工业锅炉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建国、任庚坡、秦宏波、陈弘、韩向新、孙能正、刘加勋

燃油(气)工业锅炉运行能效等级及评价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燃气锅炉经济运行的能效测试方法、测试项目、热效率计算方法、与能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所辖的以轻油、燃气(天然气、液化气、城市煤气等)为燃料,以水和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工业锅炉及有机热载体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180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TSG G0003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GB2450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T18292 生活锅炉经济运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锅炉运行能效等级The grad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oil or gas fired boilers 锅炉运行能效是指工业锅炉在热工况稳定状态下一定运行周期内锅炉的平均运行效率。锅炉运行热效率测试采用反平衡法计算,采用正平衡法校核。对于采用余热利用装置使排烟温度低于90℃的燃气锅炉,正平衡热效率应大于反平衡效率;对于排烟温度高于或等于90℃的锅炉,正反平衡的运行效率之差不应大于2%。在测试条件下,锅炉运行热效率等级分为三级,其中, I级为最高。 3.2 锅炉运行能效限定值The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oil or gas fired boilersoperation。 稳定运行工况下,燃油燃气锅炉允许达到的最低热效率值 3.3 锅炉运行能效推荐值The recommended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oil or gas fired boilers 稳定运行工况下,评价节能锅炉时应达到的最低热效率值 3.4 锅炉运行能效标杆值The advanced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oil or gas fired boilers 稳定运行工况下,评价先进节能锅炉应达到的最低热效率值 4 能效测试技术条件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汇总

第一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 1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院 3 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4 包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5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6 沈阳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7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8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9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10 南京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11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2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13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4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15 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6 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 17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8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19 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20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21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22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23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24 四川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第二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 1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2 吉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3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4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5 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6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7 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8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9 哈尔滨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第三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 1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3 甘肃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4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5 贵州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6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 7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 8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 11 宁夏回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12 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第四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序号机构名称测试工作范围 1 乌兰察布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含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 锡林郭勒盟特种设备检验所同上 3 阿拉善盟特种设备检验所同上 4 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同上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节能监测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同上 6 辽宁工业锅炉能效检测有限公司同上 7 吉林省能源测评中心(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同上 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能源监测站(吉林市吉化金祥压力容器检测有限公司)同上 9 通化市节能监测站同上 10 绍兴市能源检测院同上 11 安庆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同上 12 宜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同上 13 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同上 14 青岛海大节能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同上 15 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同上 16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同上 17 自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同上 18 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同上 19 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同上 20 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由原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

最新工业锅炉能效评价正文

工业锅炉能效评价正 文

工业锅炉房系统能效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的方法和锅炉房综合能效等级。 本标准适用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 本标准评价范围包括锅炉房范围内消耗煤、电、水的全部用能设备及其配套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 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273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JB/T 10354 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6811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GB/T 18342 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GB/T 176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固定式锅炉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业锅炉房煤耗 coal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锅炉消耗的燃料(煤、燃料油、燃料气)折算成标准煤的总耗量。 3.2 工业锅炉房电耗 power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用于锅炉主机、辅机、水处理间、上煤系统、除渣系统、动力及照明等的全部用电量。 3.3 工业锅炉房水耗 water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用于锅炉主机、辅机、水处理间、上煤系统、除渣系统、生活间的全部用水量。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编号:AQ-BH-00587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Boiler external inspection protocol

锅炉外部检验协议 说明: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请先阅读并同意条款后使用)。 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和威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授权,威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称乙方)将对 -----------------------------------------------------(以下称甲方)的台(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T/H(MW)工业(电站)锅炉进行外部检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检验时间:年月日 二、检验方式:逐台检验 三、检验依据: 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5、《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规程》 6、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7、本所检验方案 四、检验内容: 1、审查资料 2、部件外部宏观检验 3、相关人员持证情况和有关记录 4、炉墙保温检查 5、电器仪表、辅机检验 6、安全附件检验 7、其它必要的检验 五、双方职责: 甲方: 1、受检单位应备齐锅炉技术资料,主要有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质量证明书及图纸,锅炉上年度(或本年度)内部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记录、锅炉运行状态自检记录,锅炉修理改造记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附件1: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锅炉能效测试提供科学、客观、准确数据和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有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人员,具备锅炉能效测试需要的相关仪器设备。 (六)能够独立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并能够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二、工业锅炉(含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测试机构专项条件 (一)测试人员。 从事测试的人员具有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职称、专业要求如下: 1.锅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 2.锅炉(热能工程)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化学分析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二)测试仪器设备。 1.烟气测量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1台套,测量O2的仪表精度不低于级,测量RO2、CO的仪表精度不低于级。 2.温度测量 1) 温度采集系统(多点温度采集)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800℃,精度不低于级; 2) 铂电阻温度计(测量介质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200至400℃,精度不低于级;

3) 高温热电偶(测量炉膛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1300℃,精度不低于级; 4) 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表面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30至300℃,精度不低于±5%; 5) 表面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1台,测量最高温度300℃,精度不低于级; 6) 数字温湿度计(测量大气温度、湿度)1台,精度不低于级。 3.压力测量 1) 数字压力计(测量烟风压力)2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压力表(测量介质压力)2台套,测量最高压力,精度不低于级; 3) 大气压力表(测量大气压力)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4.流量测量 1) 超声波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2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涡轮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3) 电磁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5.锅炉介质取样分析 1) 钠度计(测量含盐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 2) 电导率仪(测量电导率)1台套,精度不低于±%。 6.燃料取样分析 燃料成份(C、H、O、N、S、M、A、V)及热值、灰渣可燃物含量分析装置1台套(可分包)。 7.其他 1) 电能表(测量电能耗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衡器(煤量称重)1台,精度不低于级; 3) 飞灰取样器(烟尘取样)2台套。 三、额定蒸发量小于20吨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小于14MW的热水锅炉测试机构专项条件 (一)测试人员。 从事测试的人员具有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少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G7002-2015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Boiler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5年7月7日

前言 2010年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立项计划。2010年3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主要问题以及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0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各起草小组组长会议,对汇总稿进行讨论。2011年6月,在广东召开全体起草人员参加的会议,形成了《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1]79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以及公民的意见。起草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5年7月7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结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提出的要求补充、调整相关内容,对原《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进行改进,保留原来的行之有效的主体内容,突出定期检验工作的可操作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原规则中以提示性附录规定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格式,仅给出锅炉内(外)部检验结论报告和水(耐)压试验报告; 2.修改检验结论,调整检验周期; 3.增加首次内部检验的规定; 4.增加不能按期停炉检验的处理规定; 5.明确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检验范围; 6.增加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内容和要求; 7.针对大型电站锅炉的特点,补充相关检验内容; 8.增加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处理的原则规定。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钱公陈新中王兴胜 曹宏伟窦文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李军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建华

关于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的问题及节能浅析

关于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的问题及节能浅析 发表时间:2020-03-10T13:16:16.733Z 来源:《中国电业》2019年20期作者:段希福 [导读] 目前,在工业生产中,工业锅炉是能源转换设备 摘要:目前,在工业生产中,工业锅炉是能源转换设备,不仅要为工业生产提供蒸汽动力,同时还要满足人们的生活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需求。工业锅炉作为高能耗设备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更好的取得节能效果,必须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能效测试,分析、诊断、查清其能效利用状况,找出薄弱环节,挖掘节能潜力。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在基础上重点论述了提高工业锅炉能效的节能优化措施。 关键词: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节能 引言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能源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逐渐重视各个行业发展中的节能问题。当前在工业生产中普班的应用工业锅炉,其额定压力小于 3.8MPa。所以应该将对工业锅炉高耗能设备的特点充分的考虑,进一步提升锅炉运行热效率,而且要科学合理的测试工业锅炉的能效情况,从而使节能生产的目的得以实现。因此具体研究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的问题及节能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存在的问题 1.1煤种问题 我国工业锅炉燃煤锅炉占到了80%,燃煤消耗量巨大,而燃煤锅炉的国家指标明显低于国外发达国家,此外,从工业锅炉燃料类型来看,日本再用燃煤工业锅炉占比低于1%,美国以及欧洲发达国家只有2%,由此来说,燃煤工业锅炉指标体系的不完善也影响了其它燃料锅炉的产业发展,我国工业锅炉产业转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针对燃煤工业锅炉节能降耗,对于不同构造特点、不同煤质等的要求都有差异,因此要重视煤种的选择。 1.2负荷运行较低 很多企业单位在采购锅炉时,为保障以后生产的长远考虑经常选择设备高于蒸发量的锅炉,但在实际运行中锅炉的热效率达不到设计标准,锅炉长期处于低负荷状态下,燃料效率低下热损失增加,炉膛温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锅炉热效率下降相应的锅炉运行效率比例下降,还有些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加大或供暖面积增加,锅炉出现负荷运行的现象,虽然解决刚需问题,但降低了锅炉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维修成本,实则降低了经济收益。 1.3锅炉操作人员素养问题 部分工业锅炉操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知识学习或者进行简单培训就匆忙上岗,本就缺乏锅炉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更谈不上节能意识与节能技术操作了。因此培养司炉工节能观念,提高技术操作素养已经成为推进工业锅炉节能降耗的重要方面之一。 2工业锅炉节能分析 2.1减少和杜绝漏风,控制排烟量,减少排烟热损失 排烟量是造成排烟热损失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其具有在同等排烟温度下,排烟量越大,热损失就越大的客观规律,与此同时,在锅炉燃料成分一样的情况下,助燃空气量以及锅炉排烟系统管道的漏风程度决定了排烟量的大小。此外漏风也会造成炉内燃烧不充分的问题。基于此,首先针对漏风问题,特别是炉膛漏风问题,要杜绝炉膛漏风,因为炉膛漏风不仅会影响燃烧效率,加大引风机耗电量,还会造成排烟温度提升的问题出现。 2.2严控用水标准 严格把控锅炉用水,定期对锅炉用水化验,避免受热面结垢,由于水垢导热系数低、热阻大,传热性能受到影响,从而造成煤耗增加,定期清除受热面外部附着的灰垢。及时清理水垢,提高运行安全。此外,给水氯根高是影响锅炉节能、出力、安全运行的重要原因,故需降低给水中的氯根含量,可进行水处理系统改造,增加除盐设备,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降低辅助机的功率,对工业锅炉进行合理的节能改造,采用新的节能技术提高锅炉效率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3重视燃料燃烧问题,减少燃烧损失 (1)根据锅炉构造特点选择合适的煤种。对于锅炉燃烧,首选要确保煤种的适用性。以链条炉为例,首先基于锅炉构造,不利于选用强粘结性煤。链条炉适用于燃烧发热量不低于每公斤4500大卡的烟煤或者无烟煤以及发热量在每公斤3000大卡的褐煤。煤灰份不低于6%且灰熔点要超过1250℃。与此同时,链条炉对煤的水分含量等也有要求,一般控制在8%到12%。含屑量多的煤,既能够减少飞灰积存量,又能够使炉膛煤层松,有利于充分燃烧与通风。水份含量过高,着火慢,不利于保持炉膛温度,带来一系列降低热效率的问题。(2)在挑选好煤种以后,还要利用煤斗进行颗粒筛选,保持煤块颗粒度,有助于燃烧过程稳定连续,提高燃烧效率。(3)解决配风问题,确保空气供应充分合理。确保空气供应充分且合理是提高锅炉使用安全,提高经济性的重要内容,以链条炉为例,基于链条炉炉排构造,应该沿炉排长度方向进行合理配风,沿炉排宽度方向要均匀配风,确保各风室密封程度。(4)依据炉膛空气气流规律,合理组织膛内气流。还是以链条炉为例,由于链条炉炉排各处气体成分差异性较大,应该加强对中间层空气的补充,配合前、后拱进行二次配风,使炉膛空气均匀混合,确保燃料最大程度的充分燃烧,延长燃烧时间,提高燃烧效率。(5)燃烧调节与控制。工业锅炉燃烧出力可以通过改变煤层厚度,合理控制送风量以及炉排速度来实现,尤其是合理控制送风量和炉排速度。对此,要进行调节,还要做到三者的合力配合。根据燃烧持续、燃烧时间以及燃烧出力等的综合需求,合力组织调度。 2.4加强节能管理,提高锅炉的热效率 在司炉工培训时要加强节能宣传,提高司炉工操作水平及节能环保意识;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在规定周期内清除管及管壁内的水垢、泥渣及外表面附着的物质等,提高热效率;加强锅炉燃煤管理,建立用煤记录,选择合适的煤种并建立煤样化验制度,严格把好燃料关。只要基层管理人员时刻用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的思想去指导工作,司炉工就能够不断熟悉锅炉性能和特点,掌握操作要领,提高和灵活运用操作技能,从而能达到提高锅炉热效率,使锅炉经济运行且节能的目的。 结语 本文在详细分析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工业锅炉节能潜力的优化对策,从“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

2020新版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新版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 员考核大纲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0新版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的管理,提高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规范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是指从事锅炉能效测试并出具结果或者数据的人员。 第三条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分为Ⅰ级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和Ⅱ级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以下简称Ⅰ级人员和Ⅱ级人员)。 第四条Ⅰ级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从事测试大纲所规定项目的测试测量工作; (二)根据测试项目正确选用测量仪表和测量方法,并对测量结

果负责。 第五条Ⅱ级人员除正确履行Ⅰ级人员职责外,还具有以下职责: (一)对Ⅰ级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和考评; (二)负责现场测试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安排,监督测试过程与相关规范、标准的符合性、审查测量结果的正确性等; (三)编制和审核测试大纲、测试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第六条申请Ⅰ级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 (三)理工科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且具有锅炉性能试验或锅炉设计、运行、调试、检验等1年以上(含1年)工作经历;或者学历为理工科中专(含同等学历),并且具有锅炉性能试验或锅炉设计、运行、调试、检验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历; 第七条申请Ⅱ级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及污染排放监测技术方案

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及污染排放监测技术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天然气资源利用技术的不断发展,“煤改气”工程建设的加快推进,为天然气锅炉的推广提供了能源支持,小型锅炉作为我国燃气锅炉使用的主要方向,已广泛应用于城市洗浴、酒店、中小型企业及事业单位内部。但目前我国小型天然气锅炉的设计尚存在一定问题,如一些部门存在着对锅炉结构、热力参数选取以及计算过程的不规范性,使天然气锅炉在设计或改造上没有做到最佳优化,运行上无法保证锅炉处于最大效率,造成了原材料及天然气能源的浪费。此外,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各地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消解煤炭消费总量,增加清洁能源,其中燃煤锅炉特别是小企业燃煤锅炉成为重要改造对象,部分省份量化了节能减排指标,加强了燃煤锅炉“煤改气”的力度。因此在小型天然气锅炉设计、改造或运行调控中需采取必要的节能及污染排放监测手段,将锅炉调整到最佳运行状态,才可实现锅炉运行效率的最大化与污染排放的减量化。 一、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监测项目 目前国内并未专门针对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监测技术制定行业标准,仅北京、山东部分地区根据GB/T 15317-2009《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制定了地方标准,分别为DB11/T 1231-2015《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和DB37/T 846-2007《燃气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另外,GB/T 10820-2011《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实验方法》与GB/T 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也对实现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运行方法做了指导参考。三大标准均明确指出小型天然气锅炉节能监测项目包括:锅炉热效率、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含量和排烟温度等。锅炉热效率与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含量、排烟温度有着密切关系。 1、过量空气系数 不同类型的锅炉,都有一个最佳过量空气系数,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炉子都超过设计值。过量空气系数过大或过小都会产生不良后果,过大会导致烟气体积增大,炉膛温度降低,增加排烟热损失,热效率降低;过小会使天然气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CO,污染环境,同时也增大了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可以说过量空气系数的大小直接影响天然气锅炉的热工性能,即锅炉热效率。一般过量空气系数控制在1.05~1.20之间。 2、排烟处CO含量

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

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 1.0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七十七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已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国质检特函〔2008〕264号文《关于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所有在用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逐台进行测试。为了加强对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的管理,规范锅炉能效测试工作程序,保证锅炉能效测试工作质量和测试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1.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手工或机械燃烧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或气体燃料的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及以垃圾作燃料的锅炉可参照采用。 1.3本作业指导书不适用于余热锅炉、核能锅炉。 2.0测试目的 通过对锅炉热效率的测试,了解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以便企业找出问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3.0测试依据 3.1《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 G0002-2010) 3.2《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TSG G0003-2010) 3.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0180-2003) 3.4《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GB/T 15317-2009) 3.5《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7954-2007) 3.6测试锅炉的相关设计资料:如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 4.0测试人员资格、职责和权限 4.1 测试人员资格 4.1.1承担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并有签字确认权的人员,必须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持有锅炉检验员以上资格证书。 4.1.2承担蒸汽品质化验、燃料工业分析和燃料元素分析人员,一般应持有相应项目证书或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担任。 4.1.3 未持有相应资格证人员,不能独立承担测试工作,但可在有资格人 - 371 -

锅炉性能测试方案精编版

锅炉性能测试方案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锅炉性能测试方案 1.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锅炉系统精益管理能效提升工作,对锅炉系统运行工况进行测试,试验锅炉经济运行工况及参数,提高锅炉运行效率。 2 测试依据 GB/T 10184-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 GB/T 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山东 GB/T17954-2007《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TS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DB37/T 842-2007《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DB37/T 100-2007《工业锅炉节能运行管理》 DB37/T 116-2007《工业锅炉热能利用监测规范》 3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测点完好可用;试验仪器及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结束;试验人员就位。 机组主辅设备及系统无重大缺陷,确保机组能安全、稳定运行。 主要运行表计(蒸汽流量、煤气流量、给水流量、减温水量、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引送风机电流、电量等表计)经过校验,投运正常,指示正确有效;经过仪表维护人员前期检查确认。 阀门控制系统运行可靠,具备条件的提前2-3天进行试运。

运行参数历史趋势记录存盘正常运行。 试验稳定负荷期间,锅炉主要运行参数必须在规定波动范围。 试验前锅炉定排完毕,关闭锅炉定排、连排阀门,隔离非生产系统用汽,确保锅炉汽水系统无外漏现象。 风烟系统严密无泄漏。 煤气系统压力与品质成分稳定,无大幅波动,确保锅炉热工况稳定。 正式试验前由各单位组织岗位进行预备试验。 试验过程中司炉等操作人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4测试内容及要求 60%、80%、100%额定负荷下的热效率。 60%、80%、100%额定负荷下的漏风率、漏风系数。 燃料成分及热值测试。 各负荷下的烟气成分检测(含氧量、一氧化碳等); 各负荷下的运行参数测试,风燃比变化情况下的燃烧效率。 试验器材(在线仪表、测温仪、热电偶、烟气分析仪、气压表、u型管、湿度计、对讲机等;应急器材:CO报警仪、氧气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 5 试验测试项目及方法(测试点的选取) 锅炉反平衡效率、漏风率 5.1.1 排烟温度测量 测量方法:利用现有温度测点测量锅炉排烟温度,两个温度测点测试结果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测试期间数据记录周期为每5分钟一次。

工业锅炉能效评价正文

工业锅炉能效评价正文

工业锅炉房系统能效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的方法和锅炉房综合能效等级。 本标准适用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 本标准评价范围包括锅炉房范围内消耗煤、电、水的全部用能设备及其配套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B/T 10094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273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JB/T 10354 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6811 工业锅炉水处理设备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GB/T 18342 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GB/T 1761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 2900.48 电工名词术语固定式锅炉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业锅炉房煤耗 coal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锅炉消耗的燃料(煤、燃料油、燃料气)折算成标准煤的总耗量。 3.2 工业锅炉房电耗 power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用于锅炉主机、辅机、水处理间、上煤系统、除渣系统、动力及照明等的全部用电量。 3.3 工业锅炉房水耗 water consumption of industrial boiler house 统计期(一般为1年)内用于锅炉主机、辅机、水处理间、上煤系统、除渣系统、生活间的全部

锅炉性能测试方案

锅炉性能测试方案 1.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锅炉系统精益管理能效提升工作,对锅炉系统运行工况进行测试,试验锅炉经济运行工况及参数,提高锅炉运行效率。 2 测试依据 GB/T 10184-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DL/T 469-2004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GB/T 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山东 GB/T17954-2007《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TS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DB37/T 842-2007《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方法》 DB37/T 100-2007《工业锅炉节能运行管理》 DB37/T 116-2007《工业锅炉热能利用监测规范》 3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3.1测点完好可用;试验仪器及测试系统安装调试结束;试验人员就位。 3.2机组主辅设备及系统无重大缺陷,确保机组能安全、稳定运行。 3.3主要运行表计(蒸汽流量、煤气流量、给水流量、减温水量、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引送风机电流、电量等表计)经过校验,投运正常,指示正确有效;经过仪表维护人员前期检查确认。 3.4阀门控制系统运行可靠,具备条件的提前2-3天进行试运。 3.5运行参数历史趋势记录存盘正常运行。

3.6试验稳定负荷期间,锅炉主要运行参数必须在规定波动范围。 3.7试验前锅炉定排完毕,关闭锅炉定排、连排阀门,隔离非生产系统用汽,确保锅炉汽水系统无外漏现象。 3.8风烟系统严密无泄漏。 3.9煤气系统压力与品质成分稳定,无大幅波动,确保锅炉热工况稳定。 3.10正式试验前由各单位组织岗位进行预备试验。 3.11试验过程中司炉等操作人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4测试内容及要求 4.1 60%、80%、100%额定负荷下的热效率。 4.2 60%、80%、100%额定负荷下的漏风率、漏风系数。 4.3 燃料成分及热值测试。 4.4 各负荷下的烟气成分检测(含氧量、一氧化碳等); 4.5 各负荷下的运行参数测试,风燃比变化情况下的燃烧效率。 4.6 试验器材(在线仪表、测温仪、热电偶、烟气分析仪、气压表、u型管、湿度计、对讲机等;应急器材:CO报警仪、氧气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 5 试验测试项目及方法(测试点的选取) 5.1 锅炉反平衡效率、漏风率 5.1.1 排烟温度测量 测量方法:利用现有温度测点测量锅炉排烟温度,两个温度测点测试结果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测试期间数据记录周期为每5分钟一次。 测点位置:空气预热器出口烟道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发放号: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XTJ/Z2-G06-2016 (第二版) 编制:张希旺 审核:谈春华 批准:殷先华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发布

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规范 1目的 1.1为保证对在用电站锅炉定检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附录作为本规范的组成部分,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用。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发电或热、电联产为主要目的的锅炉(一般指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3.8MPa的锅炉)的定期检验。 本规范所指定期检验包括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 3检验工作主要依据 下列文件是本规范的编制依据,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3.3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锅规》) 3.4TSG G7002-2015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规》) 3.5TSG G3001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 3.6TSG G7001-2015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3.7TSG G5001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3.8TSG G5002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规则 3.9TSG G5003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3.10DL/T912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量标准 3.11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汽水质量 3.12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电检规》) 3.13DL647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3.14DL438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锅炉能效测试作业指导书

老锅家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能效测试中心 现场测试作业指导书 一、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及其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 (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2)有机热载体锅炉; (3)本作业指导书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二、编写依据 本作业指导书内容与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标准、规范有抵触或不符之处,应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GB/T10180-2003《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GB/T 15317-2009《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 GB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 《锅炉能效测试大纲》 三、测试前准备过程 熟悉锅炉设计文件,收集相关资料,了解现场设备分布情况,根据测试大纲,选择合理的测试仪器,确定仪器设备的安装方式和位臵,避免干扰源,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防止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受损伤;

根据测试大纲,由现场测试负责人进行测试现场安全培训,明确测试任务以及人员分工,排除危险源,正在佩戴安全防护工具,明确应急方案,避免出现事故; 按照测试大纲中的测点布臵位臵安装仪表,如有更改应予以记录在案。被测锅炉辅机设备的运行均应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应排除,如无法排除应停止测试或进行协商连续测试,但应予以记录并测试报告中表示出来。例:一台被测锅炉在进行运行测试发现风机开到额定状态时有异常响声,此时作为运行测试可继续进行,但在测试报告中应说明,此异常响声,可能会影响锅炉出力; 测试对被测锅炉的参数必须与其它锅炉的参数隔绝,如无法作到应计量。如:一台被测热水锅炉同另一台热水锅炉共享一根循环水管。由于条件限制被测锅炉上无法安装流量计,必须安装在总管上,此时在另一台锅炉上也必须安装流量计, 按照要求清晰准确的填写原始记录表(附表1、附表2)。 四、正式测试过程 1、正式测试应在稳定工况1小时后进行,此项要求为了保证测 试数据正确性、真实性; 2、为了测试工作可靠、顺利可行预备性米熊网测试; 3、预备性测试所有测试条件被测参数同正式测试均应一致,如 预备性测试一切正常,此预备性也可作为一次正式测试; 4、测试开始与结束时,锅筒水位和煤斗的煤位均应保持一致。 为此,在测试开始前在水位表和煤斗中应作好标记。当测试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0003-2010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 Energy Efficiency Test Method for Industrial Boiler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0年X月XX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3-2010 -2-目录 1 总则 (1) 2 测试的基本要求 (5) 3 锅炉新产品热效率测试 (6) 4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 (16) 5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17) 6 锅炉系统运行能效测试与评价 (20) 7 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25) 8 附则 (26) 附件A 主要符号和单位 (29) 附件B 测试数据综合表 (33) 附件C 煤和煤粉的取样和制备 (48) 附件D 奥氏体分析仪吸收剂配制方法 (49) 附件E 散热损失 (50) 附件F 网格法等截面的划分原则及代表点的确定 (51) 附件G 饱和蒸汽湿度和过热蒸汽含盐量的测定方法 (55) 附件H 烟气、灰和空气的平均定压比热容 (59) 附件J 常用气体的有关量值 (60) 附件K 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 (6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G0003-2010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方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工业锅炉产品热工性能、工业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测试: (1)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与热水锅炉; (2)有机热载体锅炉; (3)使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或者气体燃料的锅炉、电加热锅炉。 1.3 能效测试的方式与目的 1.3.1 新产品热效率测试 新产品热效率测试是指新设计并且制造的工业锅炉产品,在批量生产前,接受能效测试机构进行的锅炉产品热效率测试。能效测试机构根据锅炉产品的设计出力范围,选择包括额定工况、最低出力工况在内的不同工况进行热效率测试,以确定锅炉新产品的热工性能与能效水平,并且验证与锅炉设计热效率曲线的符合性。 1.3.2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是对使用过程中的工业锅炉,在安全、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热效率测试,以确定工业锅炉在实际运行参数下的能效状况。 1.3.3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锅炉运行工况能效简单测试是对使用过程中的工业锅炉,在安全、稳定运行工况下进行主要参数的简单测试,以快速、简单判定工业锅炉在实际运行参数下的能效状况。 1.3.4锅炉系统运行能效测试与评估 锅炉系统运行能效测试与评估是对使用过程中的工业锅炉及其系统,在安全、稳定运行工况下的总体能效测试与评估。通过对工业锅炉及其辅机系统在一定运行周期内产生蒸汽量或者输出热量,燃料、电、水消耗计量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并且结合锅炉实际运行工况能效详细测试,评估工业锅炉及其系统的整体能效状况。 1.4 术语和定义 -3-

压力容器篇-----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正文】: 【题目】劳动部关于颁发《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日期】1988.08.01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 【时效性】有效 通知 为了统一全国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的程序和内容,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巩固锅炉定期检验制度,我们参照一些地方定期检验工作的做法,制订了《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于一九八九年开始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诉我部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附:在用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保证锅炉结构上的可靠性,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有关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下列在用的固定式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1.以水为介质的承压蒸汽锅炉; 2.以水为介质、额定供热量大于或等于0.06Mw(5×100000kcal/h)的热水锅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发电锅炉、电加热蒸气发生器和核能蒸气发生器。 第三条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由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考核批准的检验员担任。检验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地做好检验工作。 第二章检验前的准备 第四条在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前2个月,检验单位应向锅炉使用单位发出《锅炉定期检验通知书》(附件一)。锅炉使用单位在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终止前40天内向检验单位提交《锅炉定期检验申请书》(附件二)。检验单位综合各使用单位希望的检验日期做出检验计划,并通 知受检单位。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受检锅炉有关技术资料:锅炉登记表、锅炉运行记录、水质化验记录、上年度检验报告。 检验前,检验员应认真查阅上述有关资料,以便了解锅炉使用情况和管理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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