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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篇1: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

公务员合法权益;牵头拟订区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并承担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各项考试录用工作。依法办理区人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办理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负责全区公务员统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标准

设3个工作岗位,分别为科长岗、主任科员岗、科员岗。

(一)科长岗:

1、岗位职责: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科室日常管理;

(2)负责制定科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总体筹划、安排;

(4)负责全区公务员考核的布置和督导、备案审核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员的日常登记审核工作;

(6)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建立的督导工作;

(8)负责科室各项上报材料和计划的拟稿工作;

(9)负责本科室绩效目标的完成和考核工作;

(10)负责本级和向上级推荐表彰奖励的审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

(1)及时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完成率100%,按时保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率100%;

(2)全面统筹管理科室工作,带领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科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3)做好《公务员法》宣传,每年组织至少1次宣传活动,完成率100%;

(4)在组织公务员培训计划上,围绕公务员席位能力以及国家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政策精心策划,并按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完成率100%;

(5)积极主动做好当年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完成率100%;

(6)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

(7)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的批复、备案工作;完成率100%;

(8)每年年底,认真组织各单位填报《公务员基本情况》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正式、准确、完整地完成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完成率100%;

(9)负责科室绩效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完成率100%;

(10)对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精心筹划安排,确保流程中不出重大问题,完成率100%;

(11)对科室报送的各项材料认真审稿、把关,确保不出文字上的重大问题,完成率100%;

(12)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和区直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关系;

(13)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完成率100%;

(14)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对本职位专业工作有学习和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15)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服务热情;

(16)遵守纪律,保守机密,坚持原则,勤政廉政,杜绝庸、懒、散行为。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加强道德修养,及时纠正和调整自我错误或失当行为,服从上级指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7)具备我区对科和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要求的十二种席位能力。

(二)主任科员岗

1、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做好科室的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科长做好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做好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具体实施;

(3)具体实施公务员培训计划;

(4)协助科长完成公务员本年度考核结果的批复、备案工作;

(5)协助科长完成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

(1)及时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完成率100%,按时保质完成科长交办的任务,完

成率100%;

(2)协助科长对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流程中不出重大问题,完

成率100%;

(3)积极实施公务员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4)协助科长做好2023年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完成率100%;

(5)协助科长做好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的批复、备案工作;完成率100%;

(6)做好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率真100%;

(7)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

(8)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服务热情;

(9)遵守纪律,保守机密,坚持原则,勤政廉政,杜绝庸、懒、散行为。树立人

民公仆形象。加强道德修养,及时纠正和调整自我错误或失当行为,服从上级指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0)具备我区对科和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要求的十二种席位能力。

(三)科员岗

1、科员职责

(1)在科长副科长领导下,做好日常工作;

(2)负责各种统计报表和资料整理工作;

(3)负责科室文件的收发登记及归档文件资料整理;

(4)负责科室文字材料的起草及报送工作;

(5)完成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标准

(1)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完成率100%;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率100%;

(2)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力争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3)做好科室文件的收发登记及归档文件资料整理,完成率100%;

(4)做好科室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完成率100%;

(5)做好科长、副科长交办的工作,完成率100%;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

(7)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加强道德修养,及时纠正和调整自我错误或失当行为,服从上级指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8)具备我区对科和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要求的十二种席位能力。

篇2:公务员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职位分类工作的条件

对列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职位实施分类,必须在单位机构方案已经批准,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正式确定后进行。

二、职位分类工作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三、职位设置的要求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置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

职位的设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置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

职位设置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

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四、职位说明书的项目及说明

职位说明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职位名称。例如: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主任科员。

(二)职位代码:指每一个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职位所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区、县)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是职位所在各部门内设机构(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门)的代码。第三部分是各内设机构(或各工作部门)中职位的顺序号。第二、三部分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编制。

例如:海关总署关税司国际关税处处长职位的代码为:415-03-07

415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海关总署代码

03是海关总署规定的关税司代码

07是该职位在关税司中的顺序号

(三)工作项目:列出职位按照职责应担负的.全部工作项目。

(四)工作概述:按照工作项目简要说明工作的内容、程序、职责及权限。

(五)所需知识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验。必须以职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不是按现有人员的情况认定。

(六)转任和升迁的方向:职位上的任职人员按照业务一般要求可以转任和升迁的方向。

(七)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五、填写职位说明书的范围

(一)各层次非领导职位;

(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司长级职位及其以下职位;

(三)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领导副职及其以下职位。

六、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

(一)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要求简明、实用。

(二)职位说明书原则上由职位任职人员按照本职位的职责填写,(在特殊情况下(如职位缺员等)也可由各职位的直接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

(三)职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和上级领导人员审核职位说明书。

(四)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职位说明书,报部门领导人员审定。职位说明书经部门领导人员审定后即可作为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职位或改变工作内容,须按上述程序及原则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

七、确定非领导职务

(一)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规定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设置方案必须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名称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需要须使用其他名称,国务院各部门需经人事部同意,地方各级政府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明确写入设置方案。

(三)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原有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和市(地)、县级政府以下机关原有的副科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和比例限额,重新确定,并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八、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一)公务员的级制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二)机构完成后,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按照确定的职能和设置的职位,确定每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照确定的职务确定级别。

篇3:公务员管理制度

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23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23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23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温馨提示,当年度结束以及员工离职时,会发生年休假如何折算成工资的问题,在此总结一下:

(一)年度结束时有年假未休完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

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

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

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

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

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二)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

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

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篇4:公务员管理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XX年。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

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亮点和遗憾: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然而该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直到1985年“结构工资制”的调整才解决上述问题。

篇5:公务员管理制度

XX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

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

亮点和遗憾:在大幅提薪的同时,统一了公务员工资级别。但是在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工资统发中有相互依赖关系的部门太多,没有一个主体有最高的权威。

篇6:公务员管理制度

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亮点和遗憾:虽然这次制定了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的地区津贴制度,却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

篇7: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退休当年的年公休假怎样处理?没有休年公休假的其示休公休假?

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2023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23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年休假安排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

公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按同等时间换休,也可以按标准工资的

200/100计发工资。

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不能换修,可以按标准工资的200/100计发工资。

当年退休的职工应在退休之前安排完公休假。

篇8:公务员管理制度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方案》。这次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亮点和遗憾: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但这次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造成了高职位不当扩张。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公务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务员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学习国家公务员条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入职级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司法考试公务员法——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司法考试公务员法——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1、公职取得 选任;领导干部;民主选拔 委任:非领导;考试录用 聘任:专业和技术人员;考试\合同 2、委任制:进人的制度 (1)录用与任用 ① 录用管理部门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② 不得录用 不得(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24条) ③试用与任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届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④ 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报酬 3、监管制度一: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两种。 (2)考核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且要将结果以书面通知本人。 (3)法律后果

① 优秀、称职:获得年终奖金 ② 基本称职: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③ 不称职的:必须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④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予以辞退。 4、监管制度二“惩戒 惩戒是考试重点,尤其要结合《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制度来了解。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设定权 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命令创设处分权 ② 地方性法规、规章具体规定处分权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③ 排除主体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实施权 (3)处分种类

公务员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篇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

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篇1: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 公务员合法权益;牵头拟订区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计划,并承担市公务员局交办的各项考试录用工作。依法办理区人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办理区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负责全区公务员统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标准 设3个工作岗位,分别为科长岗、主任科员岗、科员岗。 (一)科长岗: 1、岗位职责: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科室日常管理; (2)负责制定科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总体筹划、安排; (4)负责全区公务员考核的布置和督导、备案审核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员的日常登记审核工作; (6)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的建立的督导工作; (8)负责科室各项上报材料和计划的拟稿工作; (9)负责本科室绩效目标的完成和考核工作; (10)负责本级和向上级推荐表彰奖励的审核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

(1)及时完成岗位职责,工作完成率100%,按时保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率100%; (2)全面统筹管理科室工作,带领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确保科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3)做好《公务员法》宣传,每年组织至少1次宣传活动,完成率100%; (4)在组织公务员培训计划上,围绕公务员席位能力以及国家大规模培训公务员政策精心策划,并按计划目标组织实施,完成率100%; (5)积极主动做好当年公务员的招录工作,完成率100%; (6)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作; (7)每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的批复、备案工作;完成率100%; (8)每年年底,认真组织各单位填报《公务员基本情况》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表,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正式、准确、完整地完成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完成率100%; (9)负责科室绩效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完成率100%; (10)对科室组织的大型活动精心筹划安排,确保流程中不出重大问题,完成率100%; (11)对科室报送的各项材料认真审稿、把关,确保不出文字上的重大问题,完成率100%; (12)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和区直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关系; (13)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完成率100%; (14)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对本职位专业工作有学习和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15)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服务热情; (16)遵守纪律,保守机密,坚持原则,勤政廉政,杜绝庸、懒、散行为。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加强道德修养,及时纠正和调整自我错误或失当行为,服从上级指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7)具备我区对科和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要求的十二种席位能力。 (二)主任科员岗 1、岗位职责:协助科长做好科室的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精选) 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公务员是指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并依法获取国家工资的人员。作为公 务员,他们承担着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为了确保公务员的 工作效率和廉洁高效,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选拔与录用、职业发展、监督评价等方面探讨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选拔与录用 公务员选拔与录用制度是公务员管理的起点。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 的素质和能力,选拔与录用程序应严格执行。首先,应通过公开招聘 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职位信息,并要求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接下来, 进行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以综合评价应聘者的知识水平、技能 和适应能力。最后,通过政策明确的录用程序,确定合适的候选人进 入公务员队伍。 职业发展 公务员的职业发展是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 整体素质,制定完善的职业发展规划十分必要。公务员应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等因素,在相应的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反映了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对于晋升、职级提升和岗 位调整等具有指导性意义。同时,为了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晋升机制,保证公务员的晋升机会公平公正,不偏 袒个人。

培训与学习 公务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和社会发展。为此,制定培训与学习制度尤为重要。首先,建立系统的培训计划,为公务员提供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沟通与协调等方面的培训课程。同时,鼓励公务员参加学习进修,提升学历和学术水平。此外,建立公务员培训基地和资源共享平台,为公务员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监督与评价 公务员的监督与评价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有效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可以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营造高效廉洁的工作环境。首先,建立内部监察机构,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合理利用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另外,建立综合评价制度,定期对公务员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建立惩罚机制 公务员管理制度也应包含一套严明的惩罚机制,以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对于违反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应实施严厉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同时,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实名举报,对举报行为进行保护。这样可以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和权威性,增强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结语

公务员制度精选

公务员制度精选 公务员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行,对公务员招录、选拔、管理、奖惩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 完善,对于提高政府机构的效率、减少腐败行为、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招录方式、选拔标准、管理规定和奖惩机制 等方面,对公务员制度进行精选介绍。 一、招录方式 公务员的招录方式是公务员制度的首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公务员队 伍的素质和质量。公务员的招录方式主要有公开招考、公开选拔和公 开聘任三种。其中,公开招考是最常见的方式,通过考试形式选拔人才,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的考察;公开选拔适用于特定岗位,要 求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公开聘任则是对已有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能力的人员进行选拔和任用。 二、选拔标准 公务员的选拔标准是确保招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重 要依据。通常,公务员的选拔标准包括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综合素 质评价和体检等方面。其中,考试成绩是选拔的重要指标,可以客观 评价考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面试则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综合素质评价考虑个人的工作经验、社会实践、专业技能等方面,为选拔提供全面参考。 三、管理规定

公务员管理规定是保障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在公务员管理方面,主要包含职位分类管理、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估等 措施。职位分类管理通过划分不同层次和职级的岗位,为公务员提供 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激励其积极工作;职业培训是提升公务员的能力 和素质,通过培训课程和学习机会,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考核评估则是对公务员工作的定期评估,既发现问题,又激励积极向 上的公务员。 四、奖惩机制 奖惩机制是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 工作动力,同时对失职行为进行惩罚和纠正。在奖励方面,可以通过 表彰先进、晋升职位、提供奖金等方式给予公务员一定的物质和精神 激励,鼓励他们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表现;而在惩罚方面,则可以采 取扣发工资、降低职级、辞退等措施,对违纪违法的公务员进行处罚,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 五、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政府机构的良好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务员制度可以促进政府机构的稳定和廉洁,选聘和管理规定可 以确保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奖惩 机制可以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其更加投入工作,为社会 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公务员制度在招录方式、选拔标准、管理规定和奖惩机 制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优势。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制度,可以有

公务员制度精选

1、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担任某种行政职务的制度。 2、挂职锻炼是指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3、职数限额原则,要求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不准突破职数限额。 4、职位聘任,是公务员机关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5、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6、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 7、地区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8、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洽谈工作、报告情况等活动中所形成并使用的文字材料。 一、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我国的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简述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注重实绩原则 4、简便易行原则 三、简述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从纵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横向来看,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另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设立的执行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四、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 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是各级机关,奖励的对象时各级公务员 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 五、简述公务员任职的方式 1、及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2、考任制,即通过考试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3、选任制,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4、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六、简述国家公务员的回避类型 1、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低职回避,任职回避的实施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尽可能调整那些在本部门担任职务较低和承担责任相对较小的人。 3、公务回避,是通过限制与某项公务有利害关系的人,防止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影响该公务的正常活动,为公务的顺利行使创造条件。 4、地域回避,是对公务员任职地区进行一定的限制,即要求公务员不得在自己的本籍或原籍担任公职。

公务员管理规定(2篇)

公务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特点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第三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机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六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内设机构设置。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范围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机关依照职能、国家行政编制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职位设置范围等,制定本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并确定职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八条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级以下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第九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具体职务名称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以通用职务名称为基础确定。 第十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督办:十五级至十级; (二)一级高级主办:十七级至十一级; (三)二级高级主办: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三级高级主办:十九级至十三级; (五)四级高级主办:二十级至十四级; (六)一级主办: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七)二级主办: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八)三级主办: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九)四级主办: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级行政执法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一)二级行政执法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公务员规章制度

公务员规章制度 【篇一:公务员制度概述】 ?第一节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概述 ?2、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根据公务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 家行政编制、由国 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范 围的确定由三个因素: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履行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职能;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所谓行政编制是指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 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凡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国家负担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 于公务员。 ?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七大系统的工作人员,即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审判机关的 工作人员、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 党派机关(含工商联)的工作人员。 《关于公务员范围的规定》?(中发【2006】9号文件附件一)对公务员范围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审判机关; (六)各级检察机关; (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二、公务员制度 ?1、概念 ?公务员制度在西方称为文官制度。所谓文官制度就是指由法律或法令规定的有关文官 的考试、录用、考核、任用、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 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总称。 ?一般而言,公务员制度就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录用、职务任免、 职位升降、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等方面管理制 度的总和。广义上的公务员制度还包括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管理 体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2、公务员制度的内容 ?根据广义上公务员制度的界定,其内容包括: (1)公务员的范围; ? (2)公务员管理体制; ? (3)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 ?(4)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分类制度、录用制度、任免制度、职 务升降制度、考核制 度、奖励制度、交流制度、培训制度、工资福利保障制度、回避制度、违纪惩戒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等)。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 ?1、工业经济发展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经济基础。 ?2、政治改革需要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直接因素。 ?3、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是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 ?4、中国科举制度为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提供了借鉴。 ?三、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但从总体上来说都呈现出以下基本特征(主要内容): ?第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即绝大多数公务员都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考试,择优录 用,政府任何一级公务员职位,都要向成绩优秀者开放。西方各国 几乎都用立法的形式把考试的内容、方式、条件、机构等方面固定 下来,形成制度。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制度地有效贯彻,对于建立 一支精干、稳定和高水平的公务员队伍,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 高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立,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系统建立和运作的保障。我国公务员法律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管理全过程看,即决策、执行、监督这一循环,监督是其中重要环节。要使国家公务员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必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防止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中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一、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职能、组织形式及立法意义 1、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及立法意义 所谓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它不单指某一机关,而是对承担国家公务员管理事务机构的统称。 (1)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有了依托。新制度的推行,单靠个人的力量和非行政组织的力量是办不了的,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权威部门或机构来承担,才能达到实际效果。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其建立和推行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如果没有相应的机构作依托,必定难以付诸实施。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地位,就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提供了依托和保障。 (2)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更为完整。关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权限等的规定,是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必要的内容。 (3)这一规定,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内容十分复杂,任务非常繁重。若其管理机构没有法律依据,就难以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影响其权威性。 2、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和组织形式 国家公务中管理机构具有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对国家公务员事务综合管理的职能。所谓组织实施国家公务中制度,也就是对国家公务员从“进口”到“出口”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化管理。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通过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为政府机关筛选优秀人才;对进入队伍的国家公务员按职位要求进行配置;适时进行考核,了解其情况,运用考核结果进行升降任免和确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报酬、工资晋级;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进行合理流动,对要求辞职者予以审核,对不宜于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者加以辞退;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并且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保障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权益,等等。对国家公务员的这些管理是连贯的、系统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就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即部外制、部内制、折衷制三种类型。 所谓部外制,就是在行政系统以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统一掌管公务员所有事宜。 所谓部内制,相对于部外制而言,即在各行政部门内设立人事机构掌管各部门内部公务员的人事行政事宜。内阁之下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作。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立,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系统建立和运作的保障。我国公务员 法律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对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正确 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从行政管理全过程看,即决策、执行、监督这一循环,监督是其中重 要环节。要使国家公务员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必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防止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中出现有 法不依的现象。 一、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职能、组织形式及立法意义 1、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及立法意义 所谓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 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它不单指某一机关,而是对承担国家公务员管理事务机 构的统称。 (1)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有了依托。新制度的推行,单靠个人的力量 和非行政组织的力量是办不了的,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权威部门或机构来承担,才能达到实 际效果。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其建立和推行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如果没有相应的机构作依托,必定难以付诸实施。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地位,就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提供了依托和保障。 (2)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更为完整。关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 形式、职责权限等的规定,是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必要的内容。 (3)这一规定,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国家公务员 的管理,内容十分复杂,任务非常繁重。若其管理机构没有法律依据,就难以保持其相对 稳定性,影响其权威性。 2、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和组织形式 国家公务中管理机构具有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对国家公务员事务综合管理的职能。所谓组织实施国家公务中制度,也就是对国家公务员从“进口”到“出口”各个环节 进行制度化管理。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通过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为政府机关筛选优 秀人才;对进入队伍的国家公务员按职位要求进行配置;适时进行考核,了解其情况,运 用考核结果进行升降任免和确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报酬、工资晋级;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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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公务员管理制度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立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系统建立和运作的保障。 我国公务员法律对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从行政管理全过程看即决策、执行、监督这一循环监督是其中重要环节。 要使国家公务员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必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防止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管理活动中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一、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职能、组织形式及立法意义、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含义及立法意义所谓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指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为目标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事务进行综合管理的组织。 它不单指某一机关而是对承担国家公务员管理事务机构的统称。 ()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有了依托。 新制度的推行单靠个人的力量和非行政组织的力量是办不了的必须由国家授权的权威部门或机构来承担才能达到实际效果。 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其建立和推行是一项艰

巨复杂的任务如果没有相应的机构作依托必定难以付诸实施。 从法律上明确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地位就为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行提供了依托和保障。 ()这一规定使国家公务员制度更为完整。 关于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权限等的规定是国家公务员制度体系中必要的内容。 ()这一规定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内容十分复杂任务非常繁重。 若其管理机构没有法律依据就难以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影响其权威性。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能和组织形式国家公务中管理机构具有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对国家公务员事务综合管理的职能。 所谓组织实施国家公务中制度也就是对国家公务员从“进口”到“出口”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化管理。 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通过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为政府机关筛选优秀人才对进入队伍的国家公务员按职位要求进行配置适时进行考核了解其情况运用考核结果进行升降任免和确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报酬、工资晋级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进行合理流动对要求辞职者予以审核对不宜于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者加以辞退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并且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保障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权益等等。 对国家公务员的这些管理是连贯的、系统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机关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 第三条机关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四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采用指纹机进行打卡。领导干部要带头打卡,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均需由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考勤工作,定期张榜公布。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由、市政府安排有关单位抽调专人负责。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无故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请假时需书面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无故不打卡、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员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机关单位考勤工作管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 第三条机关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时间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执行。 第四条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并采用指纹机进行打卡。领导干部要带头打卡,所有工作人员上下班均需由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条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考勤工作,定期张榜公布。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由、市政府安排有关单位抽调专人负责。 第六条工作人员每天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工作办事。外出前,须向本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无故没有上下班打卡记录的,每次记旷工半天。因公出差、开会、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由考勤监督员登记。 第七条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报到打卡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有事要请假。请假人请假时需书面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无故不打卡、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分管领导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 (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工达一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以上,或旷工达两天以上,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或事假累计20天以上

公务员管理制度4篇

公务员管理制度4篇 【第1篇】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 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学习国家公务

员条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入职级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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