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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Allergen-specific IgE and total IgE)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 (Allergen-specific IgE and total IgE)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

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适用围

IgE抗体介导的I型过敏反应性疾病相当普遍,世界各国变态反应疾病的总发病率约为15%-30%,我国大约有5-10%的人受过敏原的袭扰,是当前世界性的重大卫生学问题,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二十一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

过敏性疾病是患者吸入、摄食入或者注入含有致敏成分的物质(称为过敏原或变应原,Allergen)后触发机体的B 细胞产生特异性免疫球蛋白E(Immunoglobulin E, IgE),IgE 以其Fc 段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的表面相应的FcεRI 结合,使机体处于对该过敏原的致敏状态。当相同过敏原再次或多次进入致敏机体时,可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表面的IgE发生特异性结合,当过敏原与致敏细胞表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IgE结合时,发生FcεRI 交联,使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活化,导致细胞脱颗粒并释放储存在细胞浆颗粒里的炎性介质——组胺,并通过花生四烯酸途径合成新介质——白三烯、免疫反应性前列腺素和IL4、IL5等细胞因子及趋化因子,从而引发过敏反应(或称变态反应,Allergy )的疾病及相关症状,如过敏性哮喘、枯草热、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结膜炎及胃肠道I型过敏性疾病及严重过敏反应等。

上述过敏性疾病的发生,IgE抗体起关键作用。I型过敏反应性疾病的特征是患者体循环血液中的过敏原特异性IgE 抗体浓度较正常状况下高,且特异性IgE抗体浓度越高,诊断过敏性疾病的概率越高。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检测试剂,同时适用于不同的检测方法(原理)。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三、基本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的说明、研究结果的总结评价以及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容,其中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部分应着重从原材料、检出限、参考值等方面写明拟申报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准的同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同时应对申报的每一个过敏原具体项目进行详尽的阐述,分别阐述每个过敏原的生物学主要特征及相关信息。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的相关要求。

(二)产品说明书

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试验原理、试验方法、检测结果解释以及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

员正确操作、临床医生针对检验结果给出合理医学解释的重要依据,因此,产品说明书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最重要的文件之一。产品说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境外产品的中文说明书除格式要求外,其容应尽量保持与原文说明书的一致性,翻译力求准确且符合中文表达习惯。产品说明书的所有容均应与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报资料中的相关研究结果保持一致,如某些容引用自参考文献,则应以规格式对此容进行标注,并单独列明参考文献的相关信息。

结合《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下面对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Allergen-specific IgE and total IgE)检测试剂说明书的重点容进行详细说明,以指导注册申报人员更合理地制定产品说明书。

1.【产品名称】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增加描述性语言,如吸入性(1或2)、食物性(1或2)、综合组(1或2)等以更好的区分不同的产品。

2.【预期用途】应至少包括以下几部分容:

(1)试剂盒用于定性、半定量、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全血等样本中的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总IgE抗体。对于总IgE抗体不建议进行定性检测,对于过敏原特异性IgE 抗体必须列出具体的过敏原项目,适用的样本类型以及定性还是定量检测应依据申报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和临床研究

情况进行确认。

(2)待测人群特征介绍:应分不同的年龄段、性别进行简单介绍,对于总IgE抗体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进行详细描述,详细分析不同年龄段存在的差异,并对检测结果及患者临床症状之间的关系进行描述。

(3)对过敏反应的机理进行简单的介绍。

(4)临床用途:说明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说明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应对每个过敏原分别进行编写。

(5)应当说明该试剂不建议用于健康人群体检,检测结果阳性或者阴性仅代表IgE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或阴性,与患者是否患病的相关性不确定,不得作为患者病情评价的唯一指标,必须结合患者临床症状、病史其它实验室检测等对病情进行综合分析。

3.【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说明试剂盒的效期稳定性、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等,应标明具体的储存条件及效期。

4.【参考值】

(1)明确产品的溯源情况,无论定量或是定性产品检测结果均须溯源至国际或标准品,应以IU/ml(或kIU/L)作为单位。

(2)分别列出总IgE抗体(建议进行定量检测)和过敏

原特异性IgE抗体的最低检出限(如小于0.35IU/ml)和参考围,总IgE抗体参考围建议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确定(1-3岁、4-6岁、7-12岁、13-18岁、19-44岁、45-60岁、>60岁七个组)。

(3)对于特异性IgE抗体检测产品,可列出现行的国际或的定级标准与特异性IgE抗体浓度之间的关系。

(4)如适用应明确检测信号值与特异性IgE抗体浓度之间的关系及标准曲线的制定方法。

5.【检验结果的解释】

(1)如适用应明确检测结果是否成立的判定标准,如阴、阳性对照品的检测要求。

(2)如不同过敏原存在差异,应对每一个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及总IgE抗体的检测结果分别进行阐述,如产品最低检出限、参考值以及检测结果之间的关系和相关性,同时对检测结果与临床诊断、患者临床症状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进行详细描述。

6.【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1)本试剂盒的检测结果仅供临床参考,对患者的临床诊治应结合其症状/体征、病史、其它实验室检查及治疗反应等情况综合考虑。

(2)不合理的样本采集、转运、储存及处理过程均有可能导致错误的检测结果。

(3)明确该试剂仅限于规定的样本类型及适用机型。(4)不能混用不同批次试剂盒中的组分。

9.【产品性能指标】

(1)参考品(参考品、企业参考品)的检测情况。(2)最低检出限:应采用国际单位,如不同的检测项目最低检出限不同(建议特异性IgE抗体的检出限定为0.35IU/ml,总IgE抗体应给出具体的检测围,并明确最低检出限如3-5IU/ml),应分别列出。

(3)精密度:精密度检测参考品(样本)的组分、浓度及评价标准、评价结果。

(4)线性围:确定线性围的方法、浓度围、相关系数等信息。

(5)准确性:详细描述准确性的研究方法(与/国际参考品的偏差,回收试验,方法学比对等)及结果,详细描述研究用样本的确定方法,建议提供至少50例与临床诊断比对的研究资料。

(6)特异性:

①交叉反应:以列表的方式详细描述可能与每一过敏原产生交叉反应的过敏原种类,对于每种过敏原至少提供3-5个可能产生交叉反应的过敏原,并详细介绍导致产生交叉反应的过敏原蛋白情况,说明交叉反应的试验研究数据或相应的权威性参考文献。

②干扰物质:样本中常见干扰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如血红蛋白、甘油三酯、胆红素等,应注明可接受的最高限值。

④与人IgA、IgG、IgM、IgD等的交叉反应。

(7)钩状(HOOK)效应:对高浓度的IgE抗体的钩状效应验证情况。

(三)拟定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拟定产品标准应符合《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另外,对于国产试剂,应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将拟申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容作为附录附于标准正文后,并在正文的“产品分类”项中引出该附录容。

定性产品应进行参考品的检测,定量产品除进行参考品的检测外还应进行线性的评价。每个项目均须进行最低检出限和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的检测。

标准要求及试验方法中应明确阳性参考品的检测项目。

如果拟申报试剂已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发布,则企业标准的要求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要求。

(四)注册检测

根据《办法》要求,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三类产品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具有相应承检围的医疗器械检测

机构进行连续三个生产批次样品的注册检测。

过敏原产品尚无参考品,可采用企业参考品进行注册检测,但企业参考品的具体信息应明确,如IgE抗体浓度(包括定值方法)、过敏原检测项目的确定方法等。

(五)主要原材料研究资料

若主要原材料为企业自己生产,其生产工艺必须稳定;如主要原材料源于外购,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供货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出厂检定报告,以及该原材料到货后的质量检验资料。

1.企业部参考品的制备、定值过程。详细阐述参考品中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的鉴定方法和浓度确认方法,鉴定方法应科学合理并采用国际公认的方法、金标准方法或临床诊断等方法综合进行确认。浓度确认应采用或国际标准品进行溯源。应分别对每一个过敏原项目进行研究。

2.质控品的制备、定值过程应参照企业参考品的方法进行。

3.过敏原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

(1)无论是全天然复合抗原、特异性过敏原蛋白还是混合过敏原蛋白均应对原料进行详细分析研究,至少包括主要过敏原蛋白的名称、专属性(特异性)、分子量、纯度、蛋白含量、反应性(生物活性)等容。

(2)对于以上要求的指标应给出具体的研究方案、研

究方法、实验过程、试验数据、相关图谱等容。

(3)如为自制抗原,须提供详细的抗原鉴定、提取、制备、生产等的研究资料。同时出具检测报告,至少包括主要过敏原蛋白、分子量、纯度、蛋白含量、生物活性等容。

(4)对于其他主要原材料如二抗、工具酶、包被载体等原材料应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及质量标准等容的详细研究资料及试验数据。

(5)如为外购原材料,提供过敏原等主要原材料的出厂报告及进货检验报告。过敏原试剂生产企业应对外购的原材料进行检测,检测容至少包括主要过敏原蛋白、分子量、蛋白含量、纯度、生物活性等容。

(六)主要生产工艺及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

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用流程图方式表示,并简要说明主要生产工艺的确定依据。

2.产品基本反应原理介绍。

3.主要生产工艺过程的研究资料、每一步生产工艺的确认资料及试验数据。

4.主要反应体系的研究资料、每一步反应体系的确认资料及试验数据。

(七)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申请人应提交生产者在产品研制或成品验证阶段对试剂盒进行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对于每项分析性能的评

价都应包括具体研究目的、实验设计、研究方法、可接受标准、实验数据、统计方法等详细资料。有关分析性能验证的背景信息也应在申报资料中有所体现,包括实验地点(实验室)、适用仪器、试剂规格、批号、临床样本来源等。分析性能评价的实验方法可以参考国或国际有关体外诊断产品性能评估的指导原则进行。对于过敏原IgE抗体检测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行研究。

对于总IgE抗体的检测,不建议进行定性检测,应采用定量及半定量检测,所有性能也应根据定量或半定量检测产品的要求进行评估。

1.提供参考品(国际标准品、参考品、企业参考品)的验证资料。

2.最低检出限

最低检出限的确定及验证应采用适当的参考品进行,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应进行精确的浓度确认,如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的检测限为0.35IU/ml、总IgE抗体的检测限为3-5 IU/ml时可采用稀释或系列参考品的方式进行研究,且应保证不同浓度的样本应包括上述两个浓度及其邻近的浓度,应保证最低检出限浓度的90-95%检出率。

可采用每一浓度样本至少20次检测情况进行分析。

应分别对混合过敏原检测项目中的每一个过敏原项目进行最低检出限的评价及验证。

应明确最低检出限邻近浓度的检测情况,如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浓度对于0.30IU/ml、总IgE抗体浓度小于3-5IU/ml的检测情况。

3.线性围

线性围确定的研究应使用高值临床样本(由可溯源至参考品/国际参考品的方法定量)进行梯度稀释,稀释液应使用经确认为阴性的混合人血清或血浆,应包含不少于9个浓度(应包含接近最低检测限的临界值浓度,同时应满足或国际分级标准的要求),通过评价一定围的线性关系及各水平的准确度确定该产品的线性围。

对于半定量检测的试剂也应进行线性围的研究。

4.准确度

对测量准确度的评价依次包括:与/国际参考品的偏差,回收试验,方法学比对等方法,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方法进行研究,建议提供至少50例与临床诊断结果比对的研究资料。

详细描述评价方法中样本的制备过程、评价方案、试验过程、试验数据、统计方法、研究结论等容。

5.精密度

测量精密度的评价方法并无统一的标准可依,可根据不同产品特征或企业的研究习惯进行,前提是必须保证研究的科学合理性,具体实验方法可以参考相关的美国临床实验室

标准化协会批准指南(CLSI-EP)或国有关体外诊断产品性能评估的文件进行。企业应对每项精密度指标的评价标准做出合理要求,如标准差或变异系数的围等。针对本类产品的精密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要求:

(1)至少应在产品检测阴性、最低检出限浓度、医学决定水平(Cut-off值)浓度进行精密度的评价。

①阴性样本(质控品):应尽量采用高值阴性样本(质控品)进行(n≥20),如最低检出限浓度为0.35IU/ml,可选择0.30IU/ml浓度作为评价样本浓度。

②最低检出限浓度样本(质控品):待测物浓度应接近产品的最低检出限(n≥20)。

③医学决定水平(Cut-off值)浓度样本(质控品):根据产品设计的Cut-off值确定样本(质控品)的浓度(n≥20)。

(2)合理的精密度评价周期,例如:为期至少20天的连续检测,每天至少由2人完成不少于2次的完整检测,从而对批/批间、日/日间以及不同操作者之间的精密度进行综合评价。如有条件,申请人应选择不同的实验室进行重复实验以对室间精密度进行评价。

6.特异性

(1)交叉反应

交叉反应过敏原的选择应考虑生物学分类的相近性、基因组或结构的相似性和同源性、过敏原蛋白AA序列以及立

体结构的类同性、IgE抗体结合表位在构象/拓扑学的兼容性。

①应采用与被检过敏原蛋白组成或结构相近或部分相同的过敏原IgE抗体阳性样本进行交叉反应。

②建议采用高浓度的过敏原IgE抗体阳性样本进行交叉反应,明确抗体浓度。

③申请人应对进行交叉反应的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阳性样本的确认方法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供详细的确认资料和数据如是否经过其他方法检测、经过金标准的确认或经过临床诊断的确认等。

至少应对公认的可能具有交叉反应的过敏原项目进行验证,建议对于每种过敏原至少进行3-5个可能产生交叉反应的过敏原的研究。

(2)干扰物质

①对样本中常见的源性干扰物质进行检测,如溶血、高脂、黄疸、类风湿因子(RF)、抗核抗体(ANA)、抗线粒体抗体(AMA)等,确定可接受的干扰物质极限浓度。

建议采用被测物阴性及最低检出限浓度对每种干扰物质的干扰影响进行评价。

②对高浓度的非特异性人IgA、IgG、IgM、IgD阳性样本进行评价,建议采用被测物阴性及最低检出限浓度进行研究。

③对含有高浓度总IgE的特异性IgE阴性或弱阳性样本

进行评价。

干扰物评价样本可采用临床或模拟添加样本进行验证,样本量选择应体现一定的统计学意义。

7. 钩状(HOOK)效应

须采用高浓度过敏原IgE抗体阳性血清进行梯度稀释后由低浓度至高浓度开始检测,每个梯度的稀释液重复3-5份,对钩状效应进行合理的验证,应给出不会产生钩状效应的抗体最高浓度。应在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对钩状效应的研究结果。

8.溯源性

应提交详细的溯源性研究资料,该类产品有国际标准品(WHO 2nd75/502),产品检测必须溯源至国际标准品。对于企业部参考品、标准品、质控品均应提供详细的溯源资料。包括溯源方案、溯源方法、溯源过程、溯源步骤,溯源过程中每一步的不确定度的计算等容。

(八)参考值(围)确定资料

对于此类试剂,不同过敏原检测项目的参考值可能不一致,因此应根据不同项目分别给出适于中国人群的参考值围,包括总IgE抗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确定中国健康人群总IgE正常参考围)检测亦应给出参考围,分别进行参考值的研究。

如仅将参考值围定为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 0.35IU/ml

或仅根据国际或分级标准的不同级别进行参考围的设定,则均须提供详细的验证资料。总IgE抗体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确定中国健康人群总IgE正常参考围,并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

(九)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资料主要涉及两部分容,申报试剂的稳定性和适用样本的稳定性研究。前者主要包括实时稳定性(有效期)、运输稳定性、开瓶稳定性等研究,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的确定依据、具体的实施方案、详细的研究数据以及结论。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三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

应对样本稳定性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室温保存、冷藏和冷冻条件下的有效期验证,可以在合理的温度围选择温度点(温度围),每间隔一定的时间段即对储存样本进行全性能的分析验证,从而确认不同类型样本的效期稳定性。适于冷冻保存的样本还应对冻融次数进行评价。

试剂稳定性和样本稳定性两部分容的研究结果均应在说明书【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和【样本要求】两项中进行详细说明。

(十)临床试验研究

临床研究总体要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

原则》的规定,以下仅根据过敏原检测试剂的具体特点对临床试验进行描述。

1.研究方法

对于该类试剂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按照法规要求选择境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对比试剂,采用拟申报产品(以下称考核试剂)与之进行对比试验研究,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市产品。

如无同类产品上市的,应根据产品设计的具体用途进行临床试验。综合临床检测结果、病例临床资料、其他检测检查结果、患者治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评价产品检测结果是否准确。

对于每一过敏原检测项目均应提供大于50例检测结果与临床诊断结果比对的临床资料,应随机选择病例,先选择高度怀疑的临床病例,再通过样本检测进行比对,比对病例应保证大于30例的阳性率,并提供详细的病例情况。

2. 病例选择

应充分考虑地域性差异,由于过敏原检测项目很多,包含各种食物、吸入性、注入性等过敏原,而且过敏症状的发生存在季节性,所以应充分考虑各种过敏原的地域性差异、发病时间的不同、流行病学的差异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临床试验,应尽量选择不同省分的临床单位。

3.样本选择

对于组合过敏原检测项目,每一个检测项目应分别进行统计,且应满足至少1000例的要求,对于每一个检测项目病例选择中应包括一定数量的交叉反应样本,以评价产品检测的特异性。

对于不同的样本类型如样本之间具有可比性,应至少完成一个样本类型不少于1000例的临床研究,不少于50例同一患者不同样本类型之间的比较。如样本类型中包括指尖全血或静脉全血等全血样本应单独进行至少1000例临床研究。

4. 统计学分析

对于定性检测试剂至少应计算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符合率,并以四格表的形式进行列表,并对定性结果进行Kappa检验以验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对于定量和半定量检测试剂除计算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符合率外,还应进行相关性分析,给出相关系数,进行回归分析给出回归方程和试验数据的散点图,并对相关系数和回归方程的斜率进行显著性分析。

对于半定量检测产品还应对检测的分级结果进行统计,明确分级存在差异的样本数量和分级差异情况,并列表进行分析说明。

5. 结果差异样本的验证

对于两种试剂的检测结果有不一致(检测结果差异较大)的样本,应采用临床上公认较好的第三种同类试剂进行

确认试验,同时结合患者的临床病情、临床资料对差异原因及可能结果进行分析。

对于半定量检测产品如分级差异大于1个级别,应采用第三种试剂进行确认。

6. 交叉反应样本的比较

对于选择的交叉反应样本应单独列出并单独进行统计,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详细描述,并对可能产生交叉反应的原因进行详尽描述。

7.临床试验结果应提供原始临床检测数据,原始数据后附临床试验报告数据登记表。

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过敏原IgE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Allergen-specific IgE and total IgE)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过敏原特异性抗体IgE和总IgE (Allergen-specific IgE and total IgE)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

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 IgE抗体介导的 I型过敏反应性疾病相当普遍,世界各国变态反应疾病的总发病率约为15%-30%,我国大约有5-10%的人受过敏原的袭扰,是当前世界性的重大卫生学问题,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二十一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 过敏性疾病是患者吸入、摄食入或者注入含有致敏成分的物质(称为过敏原或变应原,Allergen)后触发机体的B 细胞产生特异性免疫球蛋白E(Immunoglobulin E, IgE),IgE以其Fc 段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的表面相应的Fc εRI结合,使机体处于对该过敏原的致敏状态。当相同过敏原再次或多次进入致敏机体时,可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表面的IgE发生特异性结合,当过敏原与致敏细胞表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IgE结合时,发生FcεRI 交联,使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活化,导致细胞脱颗粒并释放储存在细胞浆颗粒里的炎性介质——组胺,并通过花生四烯酸途径合成新介质——白三烯、免疫反应性前列腺素和IL4、IL5等细胞因子及趋化因子,从而引发过敏反应(或称变态反应,Allergy )的疾病及相关症状,如过敏性哮喘、枯草热、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结膜炎及胃肠道I型过敏性疾病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制造商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

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CT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MRI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等。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草稿) 二OO 五年三月 1 目录 一、前言 (2)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2)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2) (二)等同性原则 (3) (三)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5) 三、质量控制研究 (7) (一)制备工艺研究 (8) (二)结构确证研究 (9) (三)制剂处方筛选及工艺研究 (10)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 (13) (五)稳定性研究 (18) 四、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20) (一)口服给药制剂 (22) (二)注射给药制剂 (25) (三)局部给药制剂 (27)

五、参考文献 (29) 六、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30) 七、著者 (35) 2 一、前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境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 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 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 的内在联系及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 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 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需要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 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无论创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3 控性的要求是一致的,研发的根本原则都是要围绕安全、有效和质量可 控进行充分的研究。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有别于创新药之处在于, 可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可获得资料,因此有可能减少相应部分的研究工 作。 如果研制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基础相同,即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工艺条件以及所用原材料、试剂和溶剂的来源、规格 等均一致;制剂的处方工艺相同,包括其中所用原料药、辅料的来源、规格等一致;并经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生物等效,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2 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Allergen-specific IgE)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Allergen-specific IgE)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如申请人认为有必要增加本指导原则不包含的研究内容,可自行补充。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范围 I型过敏反应性疾病相当普遍,人群总发病率高达10%~30%,

是当前世界性的重大卫生学问题,被世界卫生组织(WHO)列为二十一世纪重点防治的三大疾病之一。 过敏性疾病是患者吸入、食入或者注入含有致敏成分的物质(称为过敏原或变应原,Allergen)后触发机体的B细胞产生特异性免疫球蛋白E(Immunoglobulin E, IgE),IgE以其Fc 段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的表面相应的FcεRI结合,使机体处于对该过敏原的致敏状态。当相同过敏原再次或多次进入致敏机体时,可与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表面的IgE发生特异性结合,当过敏原与致敏细胞表面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的IgE结合时,发生FcεRI 交联,使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活化,导致细胞脱颗粒并释放储存在细胞浆颗粒里的炎性介质——组胺,并通过花生四烯酸途径合成新介质——白三烯、免疫反应性前列腺素和IL4、IL5等细胞因子及趋化因子,从而引发过敏反应(或称变态反应,Allergy)的疾病及相关症状,如过敏性哮喘、枯草热、荨麻疹、过敏性鼻炎、湿疹、结膜炎及胃肠道I型过敏性疾病及严重过敏反应等。 上述过敏性疾病的发生,IgE抗体起关键作用。I型过敏反应性疾病的特征是患者体内循环血液中的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浓度较正常状况下高,且特异性IgE抗体浓度越高,诊断过敏性疾病的概率越高。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包括总IgE和特异性IgE,同时适用于不同的检测方法(原理)。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申请产品注册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二、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览表

2018年 1.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2.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3.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导原则(2018年第40号) 4.麻醉咽喉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5.内镜清洗消毒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6.睡眠呼吸监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7.手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8.医用洁净工作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9.眼压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10.脉搏波速度和踝臂指数检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 11.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2.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3.软性接触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8号) 14.人类体外辅助生殖技术用液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8号) 15.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6.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7.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8.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9.口腔曲面体层X射线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9号) 20.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4号) 21.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7号) 22.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6号) 23.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3号) 24.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5号) 25.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44号) 26.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7号) 27.肠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8.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9.幽门螺杆菌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过敏源测试价格

过敏源测试价格筛查费用只需400元 << 诊疗文章排行榜 2009-10-23 39健康网小五 我要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变得越来越“娇气”,莫名其妙的感冒,莫名其妙的发烧,莫名其妙的——过敏。感冒发烧我们对症下药,可是过敏了,该怎么办呢?扑尔敏不是万能的,长了一身湿疹也不是能忍得了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变得越来越“娇气”,莫名其妙的感冒,莫名其妙的发烧,莫名其妙的——过敏。感冒发烧我们对症下药,可是过敏了,该怎么办呢?扑尔敏不是万能的,长了一身湿疹也不是能忍得了的。北京海淀区的黎小姐这就在我们网站发出了紧急求救:急性湿疹发作,跪求测过敏源的医院,请告知大致价格! 一般患者如果自己无法知晓对哪些食物、药物等过敏,可以到正规专科医院去做个相关检测,那上面会有一长串名单让你选择,每选择一个检测项目就需付一个项目的费用。一般三甲医院都可以查,在医院变态反应科查过敏原,然后进行脱敏治疗。体内检测就是抽血检测,平均一种过敏原15元左右,不但定性检测也定量检测。每次检查,依据检查的过敏原的多少来收费。如果你都作检查的话,那将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推荐阅读:北京治疗过敏好评医院 ●权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 测试价格——450元左右。 变态反应科电话——65296349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测试价格——400元左右 变态反应科电话——82266276 ●武警总医院 测试价格——500元左右。 变态反应科电话——88276713

●北京世纪坛医院 测试价格——400元左右。 变态反应科电话——6392607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测试价格——460元 可查过敏源种类——20种。 变态反应科电话——831988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测试价格——皮试240;抽血500左右。 可查过敏源种类——皮试可测24项,抽血检查可查项目较多。 检测时间——皮试当天可出结果,抽血一星期出结果。 变态反应科电话——85231775 临床过敏源及皮肤实验价格 以下是北京市医疗服务价格查询系统提供的临床过敏源及皮肤试验价格,仅供参考。 单一过敏原体外试验 60元/项进口试剂 混合型过敏原体外检验(吸入组) 80元/份每份含三项检验,每增加一组加收50元,进口试剂 混合型过敏原体外检验(食物组) 100元/份每份含三项检验,每增加一组加收50元,进口试剂 特殊过敏原 IgE检测 100元/项 普通过敏原 IgE检测 60元/项进口试剂 专项过敏原 IgE检测 90元/项进口试剂 吸入物过敏原过筛试验 80元/项进口试剂 过敏原总 IgE检测 80元/项进口试剂 嗜酸细胞阳离子蛋白测定 120元/项进口试剂 脱敏 IgG 120元/项进口试剂 脱敏 IgG4 120元/项进口试剂 类胰蛋白酶测定 120元/项进口试剂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版

附件3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给出中频电疗产品注册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南性文件,一方面有利于审评人员对中频电疗产品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准确、高效的评价,另一方面有利于指导企业规范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管理。 本指导原则系对中频电疗产品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还应遵循相关法规。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电疗仪器中的中频电疗仪,是指用频率1kHz—100kHz的电流治疗疾病的仪器。 在组合式设备中,附加部分应符合相应的专用标准,本指导

原则未涉及相关要求。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中频电疗产品的产品名称应以产品的输出信号特征为依据,如“中频电疗仪”等,不宜采用预期病症,如“肝病治疗仪”等。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主机(信号产生及控制装置)、电极、导线及其他附属部件。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产品工作原理: 1.中频电疗法是应用频率为1kHz—100kHz的交流电(包括正弦波、脉冲波和调制波等)进行治疗、康复的方法。 2.目前在物理治疗行业,主要将中频电疗法划分为等幅中频电疗法、低频调制中频电疗法和干扰电疗法。 3.调制中频及干扰电流的目的是利用载波为中频电流其穿透力强的特点将调制波或干扰波送入人体,以实现深度治疗的作用。 产品作用机理: 1.镇痛作用:(1)中频电流可兴奋周围神经的粗纤维,通过“闸门”调控,抑制传导疼痛感觉的细纤维,达到镇痛效果。(2)中频电流可以扩张血管,促进血液循环,加速局部致痛物质的排出。(3)中频电刺激还可使人体释放具有镇痛作用的吗啡样物质。 2.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1)轴突反射及三联反应:轴突反射是指当电流作用于人体表面时,电刺激经传入神

过敏原检测工作流程

过敏原检测操作规范 一、过敏原检测原理: 任何物质都有自己特定的物质和固定的基础频率,每个人的基础波都是一样的,根据物质波的不同,可以收集不同过敏原的信息,当人在接触不同的物质时所受的干扰程度不同,就出现不同的干扰波,当超出正常阈值后就会引起不同的机体反应,如:过敏性哮喘、鼻炎等,检测不同信息就会得知机体重要部位的生物波信息。当检测出人体对某种物质反应超出基础波阈值时,就可以确认对该物质过敏。 二、适应症: 1、皮肤科:荨麻疹、接触性皮炎、特异性皮炎、湿疹、血管 性水肿等。 2、耳鼻喉呼吸科:过敏性鼻炎、慢性咽炎、花粉症、支气管 哮喘、过敏性哮喘。 3、消化科:过敏性肠炎、胃溃疡等。 三、禁忌症: 1、体内置有心脏起搏器或做过心脏手术器官移植手术。 2、缺陷性疾病. 3、恶性疾病. 4、精神性疾病,不能进行生物共振诊疗. 四、注意事项:

1、检测前告知患者取下身上的手机、戒指、钥匙、磁卡、手 表、项链等金属和磁性物品。 2、给患者湿润的清洁纱布,清洁双手,以防患者手部有污渍 或干燥,影响检测值。 3、检测时,操作者不能及患者皮肤接触,双手需要戴棉手套 及患者隔绝。 4、检测点的位置:指甲边缘相切所交汇的区域;检测要点: 垂直进针、进针匀速、压力适中、力度持久。 五、操作流程: 1、打开检测仪器和电脑。 2、电脑界面输入患者信息(年龄、性别、姓名、联系电话), 点击“√”确认; 3、点击Progrom,单击ELHmeasurement—双击Allergy进入过 敏原检测界面; 4、单击F4,断开电脑及ELHinterfoue的连接; 5、MORA主机F1—All test,进入检测界面,患者右手握住电极 棒,取左手中指循环穴,多次检测这个点,如果这个点的每次 检测值比较稳定(三次检测值≤±3),按F4放大100倍,检 测值能够达到100,将Mebe放到蜂巢杯中,再检测这个点如 果值降到了80-90之间,说明这个点对外界物质刺激反应敏感,可以用这个点进行过敏原检测,每一次检测检测笔先点一下纱 布再点要检测的这个点;

过敏原检测试剂盒说明书

过敏原检测试剂盒 说明书 本试剂盒采用管式酶免(ELISA)分析法,对人血清或血浆中的过敏原特异性IgE 抗体进行定性/半定量检测。 [概述] 美国CORTEZ IgE抗体存在于具有过敏体质个体的血清中,这些个体在接触到特异性过敏原时主要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的症状。对血清中总IgE抗体水平的检测,可为判定机体对过敏的易感性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而对血清中特异性过敏原检测可对患者进行脱敏治疗提供有力的依据。皮试是常用的一种简单,低成本的体内过敏原检测方法,但皮试存在准确性低,结果不易判断以及危险性较大等缺点。体外检测中的放射过敏吸附试验(RAST),荧光酶标法(FEIA)和酶标法(ELISA)已被用于定量检测来源于不同过敏原的IgE抗体。过敏的临床症状主要包括过敏反应、花粉热、气喘、过敏性湿疹、皮炎、呼吸不畅和鼻炎。通过检测大部分常见的过敏原或总IgE抗体来诊断过敏反应,就能更好地预防和治疗。本试剂盒是一种体外定性/半定量的酶免法,可同时独立地检测各种常见的过敏反应,并估计人血清或血浆中IgE 的总水平。这种独特的装置由一只反应管组成,反应管中含有一系列塑料段,在这些塑料段的表面包被有单一过敏原或过敏原混合物或单克隆抗体,这样,患者血清中的IgE抗体就可以与它们分别反应形成免疫复合物而沉淀下来。由于过敏原的选择不同,本试剂盒检测的具体内容有多种形式。每个反应管均带有阳性、阴性对照,有助于结果的分析。 [原理] 当具有过敏抗原固化于表面的载体与病人血清培养在一起后,血清中特异性IgE(一抗)就会特异地结合到抗原上,此特异结合的抗体可被酶联的二抗所识别,加入显色剂后,二抗所联的酶使显色剂由黄色变成紫色。显色的深度与血清中特异性IgE成正比;能半定量地检测血清中特异性IgE的浓度。 [贮存] 收到试剂盒后,应将试剂盒贮存在2-8℃。 [标本收集] 患者无需特殊的准备,也无需禁食。使用血清或血浆。标本不需稀释,反应管内吸入标本量约600l。试验前,血清或血浆应密闭保存在4-8℃中,至多5 天。标本可在-20℃中保存3个月,但应避免反复冻融。 [试验操作]使用前须平衡至25-30 ℃。 1.去掉尾端的封头和顶端的塞子,让反应管内的保存液排出。用纱布擦试细头。 2.将注射器接在反应管的顶端,将标本由细头抽到注射器接头处,不要将标本抽入注射器并避免气泡抽入反应管内。将反应管平放,在室温下(25-30℃)反应2小时。 3.将标本从反应管排出,抽出注射器的推杆,由注射器针筒向反应管内注入1 毫升清洗液清洗液让流尽,将注射器的推杆插入并推到底,用纱布擦试细头。 4.将绿色的酶联二抗由细头抽到注射器的接头处,并避免气泡抽入反应管内。将反应管平放,在室温下(25-30℃)反应4-10 小时。 5.将酶联二抗由反应管排出,抽出注射器的推杆。加五滴清洗液到注射器针筒中,让它流下。再在注射器针筒内注入1毫升清洗液,让它流过反应管。将注射器的推杆插入并推到底,用纱布擦试细头。 6.在塑料烧杯中注入少量(约2 毫升) 清洗液。通过反应管将清洗液抽到注射器中。抽出注射器的推杆,让清洗液流出。 7.在注射器针筒内注入1 毫升清洗液,让它自然流下。重复一次。将注射器的推杆插入并推到底,用纱布擦试细头。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 附件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某些医疗器械可能含有动物来源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构成该器械的主要部件(例如牛/猪源心脏瓣膜、羊肠缝合线、止血材料等)、涂层或者浸渗剂(例如肝素、明胶、胶原等),也可成为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辅助材料(例如牛脂等)。动物组织及其衍生物的使用可能会比非生物来源的材料(例如金属、塑料以及织物等)使医疗器械具有更好的性能,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应用到人体则又会增加病毒传播和免疫原性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且存在材料表征上的困难,因此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安全性的评价,需要考虑比常规医疗器械更多方面的内容。如果注册申请人在准备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时有上述考虑,将有助于更加充分、科学地评价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受益比。 本指导原则是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研究资料、风险分析资料、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满足一般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提出的需特别关注和增加论述的内容要求。此外,注册申请人还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

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以及总局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并参考YY/T 0771/ISO 22442系列标准等技术性文件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注册申请人应当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应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限制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以及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指导原则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本指导原则为2009年发布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调整了指导原则的结构、各级标题和相关内容;增加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免疫原性研究、评价与控制的原则;细化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去除有效性验证的原则并将之由正文调整至附录;调整了病毒灭活/去除工艺有效性判断的标准等。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采用动物组织制成的或取材

冻干技术指导原则(4.21)1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 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 为了提高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生产质量风险评估、管理的有效性,指导企业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排查和生产质量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在新版GMP实施前,我们在相关企业质量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关键工序和岗位,制定了本指导原则。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案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1.人员培训管理 1.1称量、配制、灌封、过滤、冻干、无菌和内毒素项目检验等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经GMP知识、岗位操作等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上岗。 无菌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应重点关注进、出无菌区的更衣和无菌操作要求(包括生产操作和安装时的姿势、动作幅度及速率等)。 1.2企业应定期对上述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再培训、再考核。 1.3冻干粉针剂灌装生产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灌装生产线的新员工经岗位培训后,在正式上岗生产的第一年内,至少有一次参加成功的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2. 厂房、设备与设施 2.1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

2.1.1厂房和设备设施应采用经过验证的工艺和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并应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2.1.2设备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维护和维修职责,制定厂房和设备设施的预防维护计划, 相应的维护和维修应有记录。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上报设备运行的重要情况。 2.1.3厂房和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经改造、重大维修或停产一定时间以上的关键设备(如灭菌、灌装等设备)应进行再确认或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2.2HVAC系统 2.2.1洁净区的洁净要求应在2013年12月31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相应洁净度的要求。 应开展HVAC系统验证,验证结果符合规定,并与实际生产相适应。 2.2.2应制定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程序。应对无菌操作区域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程序至少应明确:取样的位臵和高度、取样的时间、监测的频次、培养基更换时间。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 2.2.3高风险区域(新版GMP要求A级的区域),应开展以下工作,如果采取其他方法,必须经过证明,例如基于监测的数据。 项目及内容频次要求(至少) 悬浮粒子静态测试1次/3月 空气流速测定1次/半年 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应采用气溶胶法)1次/年 流向/型测试(如气雾试验录像)1次/年 环境和人员微生物监控每班 备注:设备、厂房等采用表面取样法,应开展回收率验证,考虑操作的可重复性。ISO14644推荐使用接触盘水平采样点的理想方法如下:培养基表面应与采样点接触不少于10s(或按说明书进行操作),向整个接触表面施加恒定均匀的压力(如施加的质量约为25g/cm2),不得有环形或线性运动。装臵有接触并拿开后,要加盖并尽快用适当的培养条件培养。

食品过敏原的检测与分析

食品过敏原的检测与分析 双击自动滚屏时间:2010-4-26 来源:热带医学杂志作者:浏览:159次【字体:大中小】 食品过敏现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公众性健康问题,特别是在发达国家,调查显示全世界范围内有1%~2%的成年人对食品过敏,而低于三岁的儿童中有8%以上对食品过敏。产生的临床症状包括皮肤反应(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湿疹),呼吸症状(哮喘、鼻炎),肠胃症状(呕吐、腹泻、肠胃痉挛),系统反应(心血管症状包括过敏性休克)等。在过去的几十年中,食品过敏的发病率和流行情况日益增加,给临床变态反应学和食品工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加上现在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饮食面的快速拓宽,特别是转基因食品的大量涌现,过敏症状亦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和严重化。因此,对食品过敏原的检测与分析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食品过敏原为分子量介于10000~70000之间的蛋白或糖蛋白,占食品总蛋白的极小一部分,分别属于不同的蛋白家族。但是微量的食品过敏原蛋白即可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系统全面、精确可靠的食品过敏原检测和分析技术体系正在形成,本文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研究进展进行了详细的综述性分析。 1.利用人血清特异性lgE检测食品过敏原

过敏原与lgE结合是过敏原体现其生物活性的中心环节,因此食品过敏原检测过程中特异性lgE的血清学检测必不可少。对于能够引起50%病人产生过敏反应的主要食品过敏原必须测定特异性lgE与食品过敏原结合的能力,包括引发过敏反应的频率,热稳定性和水解稳定性等。但是这种方法不能解决食品过敏原的交叉致敏问题,因为它是用单个过敏病人的血清进行检测的。1.1RAST抑制实验和EAST抑制实验 自从lgE成功纯化及抗lgE抗体的制备后,放射过敏原吸附实验 ( radio allergosorbent test RAST)得以设计应用。之后改进的酶标记过敏原吸附实验(enzyme linked allergosorbent assays,EAST)及荧光和化学发光标记的检测技术也均已建立。这些方法均是检测特异性lgE与过敏原相互作用的免疫分析方法。特异性lgE抗体与食品过敏原的结合在固相载体表面进行并被检测,是体外食品过敏诊断的一种已标准化的方法,得到广泛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放射过敏原吸附抑制实验 (radio allergosorbent test RAST 抑制实验)和酶标记过敏原吸附抑制实验技术( enzyme linked allergosorbent assays,EAST抑制实验)。在体外过敏原检测实验中,这些方法是目前国际上变态反应临床及科研人员使用最广泛、最灵敏的方法,也是评价过敏原总致敏活性的关键技术。其优点是全自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最新版】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提交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一般性要求,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特性提交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注册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

则》的补充,应结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医疗器械产品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网络包括无线、有线网络,电子数据交换包括单向、双向数据传输,远程控制包括实时、非实时控制。 同时,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存储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光盘、移动硬盘和U盘。 二、基本原则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具备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网络攻击的威胁。医疗器械网络安全出现问题不仅可能会侵犯患者隐私,而且可能会产生医疗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I . ...............................................................................................................................................3 简介2II . .........................................................................................................3 术语定义:多晶型和多晶型III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一般原理A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的重要性B . .............................................................................................................................3 多晶型的特征C . . (3) 多晶型对原料药和制剂的影响1. .................................................3 对溶解性、溶解度、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的影响2. ..................................................................................................... 对药物制剂生产的影响453. ................................................................................................................. 对稳定性的影响IV . ..................................................................................................... 仿制药申请的多晶型和同一性55556789V . ..................................................................................................... 仿制药申请中对多晶型的考虑A . ......................................................................................... 评价建立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B . ................................................................................................. 原料药多晶型质量标准的建立C . ..................................................................... 评价建立药物制剂中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附件1 – 决策树1.......................................................................................................................................... 附件2 – 决策树2.......................................................................................................................................... 附件3 – 决策树3..........................................................................................................................................

过敏患者过敏原检测回顾分析

过敏患者过敏原检测回顾分析 [摘要] 目的分析四川绵阳地区变态反应性疾病患者的过敏原种类,为该地区过敏性疾患的治疗和预防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采用欧蒙印迹法体外检测血清中的吸入性及食入性特异性抗体,并对过敏原进行分析。结果绵阳地区以吸入性过敏原为主,分别为屋尘、尘螨组合,狗上皮,蟑螂,其阳性率分别为41.3%、34.6%、26.4%和18.1%。食物组中对淡水鱼组合,蟹,海鱼组合,鸡蛋白过敏原发病率较高,分别为16.9%,14.7%,13.5%,12.2%和10.5%。结论四川绵阳地区吸入性过敏原组发病率更高。 皮过敏性皮肤病是皮肤病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其发病机理复杂。随着城市化进程,空气、水质污染及环境卫生,居住条件,饮食习惯等改变,其发病率有上升趋势。很多患者因找不到过敏原和发病原因而反复发作,为临床治疗和预防带来难度。为了解四川绵阳地区过敏性疾患过敏原的特征,对2010-01/2011-12于绵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及住院患者进行的过敏原检测作回顾性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0-01/2011-12到绵阳市中心医院住院及门诊的2196例患者,其中男1 190 例,女1 006例,平均年龄25.6岁。疾病种类包括湿疹,荨麻疹,过敏性紫癜,特应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哮喘等。所有患者均按相关诊断标准执行[1]。检测前所有患者1月内均未系统使用糖皮质激素,1周内未服用抗组胺药,且无严重系统性疾病。 1.2 检测方法采用欧蒙医学诊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试剂盒,严格按其说明书操作。采用欧蒙印迹发检测吸入和食入性过敏原。经缓冲液预处理的检测膜条与患者标本进行第一步温育。如果阳性,IgE类特异性抗体与相应的过敏原结合。为检测结合的抗体加入酶标单克隆的抗人IgE抗体(酶结合物)进行第二步温育,然后加入底物,发生颜色反应。使用EUROLineScan软件判断结果,条带颜色的深浅用EAST(Enzyme-Allergen-Sorbent Test) 0~6表示。2级以上被认定为阳性。进行以下20种过敏原检测:1.ts20 树组合2(柳树、杨树、榆树); 2.w1 普通豚草; 3.w6 艾蒿; 4.ds1 尘螨组合1(屋尘螨、粉尘螨); 5. h1 屋尘; 6. e1.猫毛; 7. e2 狗上皮; 8.i6 蟑螂; 9.霉菌组合1(点青霉、草本芽枝霉、烟曲霉、交链孢霉); 10.u80 律草;11.f1 鸡蛋白;12. f2 牛奶;13.f13.花生;14.f14.黄豆;15.f27.牛肉;16.f88.羊肉、羊羔肉;17.fs33.海鱼组合1(鳕鱼、龙虾、扇贝);18.fs34.淡水鱼组合1(鲑鱼、鲈鱼、鲫鱼);19.f24.虾、对虾;20.f23.蟹。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指导原则

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流行性感冒病毒(以下简称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范围 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指利用胶体金法、酶联免疫法等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以特定的流感病毒抗原为检测目的,直接对人咽拭子、呼吸道洗液、抽吸液或其它呼吸道分泌物样本中的流感病毒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三、注册申报要求 (一)综述资料 流感病毒有甲、乙、丙三型,甲型最容易引起流行,乙型次之,丙型极少引起流行。依据外膜植物血凝素(HA)和神经氨酸酶(NA)蛋白抗原性的不同,甲型流感病毒目前可分为15个H亚型(H1-H15)和9个N亚型(N1-N9)。由于编码HA和(或)NA的核酸序列容易发生突变,致使HA和(或)NA的抗原表位发生改变,这种抗原性的转变使人群原有的特异性免疫力失效,故甲型流感病毒常引起较大规模甚至世界性的流感流行。按照流行特点,造成人际间流感流行的流感病毒可区分为季节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季节性流感病毒通常在年度间发生小范围的基因变异,这种基因变异会导致微小的抗原性改变,称为抗原漂移(antigenic drift),因此,季节性流感病毒虽具有年度特异性且抗原性的改变使感染者不易获得持久免疫力,但传播范围通常局限于较小的人群范围,一般不会造成太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易感人群多为老年人(>65岁)和婴幼儿(<6岁)。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季节性流感病毒主要集中在甲型H3N2和H1N1亚型。近年来,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亚型爆发流行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2009年造成全球性流感大流行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亚型H5)病毒的病例时有报道,禽类甲型H5N1亚型流感病毒被认为具有造成人类间大范围流感流行的潜力。新型甲型流感病毒通常由于基因的节段性重组所致,这种大范围的基因改变易导致病毒抗原特性的重大改变,称为抗原转变(antigenic shift),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即同时包含了禽流感、猪流感和人季节性流感的基因片断从而导致病毒在抗原水平发生了明显改变。由于抗原性的明显改变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病毒毒力的增强,病毒的传染性和致病严重程度都有所增加,故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可能造成更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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