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当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当前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1-12-16 作者:王成律师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从我院2010年受理案件的情况看,全年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09 件(不包括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仅次于离婚案件的378件,跃居常规民事案件的第二位,占全年受理人格权纠纷案件总数的51.4%。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现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与过去相比在责任主体的确定、过错责任的划分、赔偿责任的内容以及保险理赔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认纠纷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关于案由问题。在案由的确定上,过去,我们一直沿用2008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案由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一案由下一般不包含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的内容,习惯上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另行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因为两个案由中,一个属人格权纠纷,一个属物权纠纷,两者无法合并。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2月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的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已经正式实施。该决定将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案由取消,在侵权责任纠纷一类案由下,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由既包括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包括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样一来,今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就可以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并审理。二、关于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机动车(特别是农用三轮车或摩托车)未按国家法律规定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赔偿诉讼,过去就只能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划分来承担各自的责任。关于这一点,现在的民事审判实务中已经有了新的判法。对于由于车主的原因没有投保交强险,在交通肇事中又负有责任的车主,可以参照交强险的赔偿原则和最高赔偿限额予以赔偿。比如,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但交警队认定肇事车辆负有责任,如果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赔偿总额为18万元,在“交强险”的12万最高限额内,应当全部由车主承担,超过12万的部分,再按责任划分来分别承担。这一点,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的民事审判部门已经有明确的意见,而且在本院也有这样的尝试和判例。其法律依据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二是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由此可见,投保交强险是每一个车主的法定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判决,既有利于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又制裁了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这样判决已经在各级、各地法院形成了共识。三、关于“交强险”与“商业险”同时并诉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交强险”与“商业险”同时并诉,这在过去是不允许的。因为“交强险”是法定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直接就是被告,而“商业险”只能是合同责任,合同又具有相对性,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也不尽相同。所以过去“交强险”和“商业险”是不能同时并诉的。但是,随着2009年10月修订后的新《保险法》的实施,“交强险”与“商业险”应该同时并诉。新《保险法》第65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第三者也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而且,新《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就“商业险”一并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一是诉讼地位,“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为不折不扣的被告,因

为其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是法定的赔偿责任;商业险保险公司应为第三人,因为其承担责任依据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的是替代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交强险与商业险同为一家保险公司,应按诉讼地位吸收原则,列保险公司为被告。二是赔偿顺序,如果在一个案件中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险”,应首先由“交强险”依法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商业险”依约赔偿。如果还有不足,最后由肇事的责任人按责任赔偿。三是赔偿内容,交强险的赔偿既包括物质赔偿,也包括精神赔偿。而商业险的赔偿只包括物质赔偿,不包括精神赔偿。四是免赔率。“交强险”不具有“免赔率”,“商业险”除投保“不计免赔险”外,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同等责任为10%,次要责任为5%。免赔部分,应该在商业险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四、关于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问题。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构成残疾或死亡的,精神抚慰金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支付,实践中已经没有什么异议。关于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的确定,按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即辽高法(2009)120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十一)项的规定计算,即造成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也就是说,以2010年为例,造成死亡的,城镇居民的精神抚慰金为94566元;农村居民为35758元;造成残疾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在47283元和17879元的基础上,按照伤残等级分别递减10%即可。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然执行这一标准。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不赔偿精神抚慰金。五、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问题。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对造成被害人残疾或死亡的重要赔偿内容。而《侵权责任法》第16条却取消了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规定。按照新法的效力大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审判实践中,应该执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即造成受害人残疾或死亡的,不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但是,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6月30日下发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即法发〔2010〕23号文件,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这就是说,按照最高法院的通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现阶段还不能取消,应该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情况计算出数额,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只是不再单独立项而已。六、关于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年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即(2005)民他字第25号文件中指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的标准,如果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生活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可见,农村居民参照城镇居民的有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费用,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城镇有固定住所,虽为农村户口,但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所谓经常居住地,按照《民法通则》解释第9条的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即为经常居住地。但住院治病、求学等除外。第二,必须以城市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没有收入的除外。如果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就可以参照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取得赔偿费用。七、关于多个“交强险”或多人死伤案件的赔偿问题。按照有关法律和保险赔偿的相关规定,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有多个“交强险”,造成1人损害,而且又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赔偿费用应该由各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平均分担;比如,一起事故有两个交强险,造成损失医疗费1万元,两家保险公司各承担5000元,不论责任大小,平均负担。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个“交强险”,却造成多人死伤,保险赔偿的费用应该在各个受害人之间按比例平均

分配。比如一起事故,只有一个交强险,造成二人受伤,医疗费分别是2万、3万元,就要在交强险医疗费1万元限额内,按2:3的比例平均分配,即一个得4000元,另一个得6000元。同时,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不能漏掉受害人,不能剥夺同一事故的受害人平等参加按比例分配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一、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二、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三、对于是否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处理

1、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2、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肇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住所地:身份证号:被告 一:住所地:身份证号:被告 二:住所地:身份证号:请求事项: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______元;住院火食补助费______元;营养费______元;交通费______元;伤残鉴定费______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_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出院后已经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______元。以上各项赔付共计__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手术安装内置固定钢板,后期需要取出时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5、判令保留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向被告另行起诉的权利。 6、诉讼费由被告支付。事实和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被告______驾驶车牌号为______的小型客车,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目录 【简介】 【必要性】 【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 【交强险计算方式】 【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简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 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 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必要性】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 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 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 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 此外,交强险还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 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这种强制性不仅体 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 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民事合同,机动车主或者是管理 人拥有是否选择购买的权利,保险公司也享有拒绝承保的权利。 【交强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 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范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接到事故报案

有关要求及标准: (一)重大伤亡事故指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群伤的事故,驾驶员、车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公司和总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有关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二)了解事故情况后,如是一般车损事故,驾乘人员可现场解决的,应电话指导协调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携带照相机、协议书、印油、笔、纸赶赴现场,视情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事故现场处理要求:不得移动事故车辆;劝阻围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寻找两名以上的事故目击者作证(证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书面经过)。 (四)事故现场的拍摄要求:原则上是先拍原始,后拍变动,先拍重点,后拍一般,先拍容易,后拍困难,先拍易于消失和破坏的,后拍不易消失和被破坏的。摄影方位的确定,要以肇事为中心,反映现场的地形、路况、地面面貌、肇事车和其他事物的全貌(①接触点;②事故发生地前、后、侧面全景图;③车辆刹车痕迹;④车辆车牌号;⑤事故点车道标线、标志)。 (五)事故图的绘制要求:现场图包括现场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以及遗留有痕迹、物证的地点、运动关系、事故情况等。内容要求完整齐全、尺寸准确,以出事地点为中心,把痕迹、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按比例、图例绘制在图上,绘制时必须十分认真、细致、准确,见交通元素图形符号(附件7)。 (六)属车损事故,记录对方车辆资料: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

(七)属伤亡事故,记录伤亡者资料: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籍贯、联系电话,并留下伤亡者身份证复印件。 (八)协助交警现场处理(现场的保护、取证、笔录),如车辆被扣,应记录车辆扣停地点,取回扣车回执。 (九)如当事双方同意协商私了解决,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不承担事故损失。 (十)发生事故后如需报保险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报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十一)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车队填报事故资料,在《交通事故登记表》(附件2)上做好记录,并建立交通事故档案(附件1),填写交通事故分析表(附件3)、驾驶员事故自述(附件4)、驾驶员事故认识(附件5)、交通事故询问记录(附件6)等。 (十二)如发生事故后对方逃逸,指导驾驶员拨打122报警。如车损较小,在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可指导驾驶员继续营运,如影响到行车安全,应指导驾驶员把车停到安全的位置等候抢修;如车损较大,则需立即赶赴现场。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1 原告:吴--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告一:胡-- 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被告二:--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391543元[具体包括: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384993元,评估费655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年11月1日下午16时15分许,案外人吴--驶原告所有的车牌号为沪--博斯特xx牌小型轿车沿G60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在进沪方向21.5公里后25米处,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苏--新甲壳虫小型轿车同方向后面行驶,因被告一未保留安全行驶距离,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原告车辆车尾部位在本次事故中损失严重。 报警后,--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就该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追尾,须承担全部责任。 另查,被告一所有的车辆已向被告二--有限公司--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都在保险期间内。 事后,就原告车辆维修一事,两被告始终不予解决。原告无奈,只好委托--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对原告车辆的车尾部位损失进行评估,用去评估费6550元,评估中心于xx年12月29日出具评估意见书[编号:19#1-15-01194-LS],物损评估意见为:直接物质财产损失为384993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36种行为应承担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36种行为应承担全责 (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九)违章超车的; (三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抢救组后勤保障组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情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抢救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一:杨xx,男,身份证:住址:河南省商丘市原告二:温州市xx-x运输有限公司住所:温州市温金大道法定代表人:xx委托代理人:何焕明,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东兴南路85号,电话:被告一: x,男,身份证住址:四川省富顺县被告二:广州市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法定代表人:被告三:广州xx货运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广州保税区法定代表人:电话:被告四: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8楼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赔偿原告车辆修理费58938元,评估费2800元;2,判决被告四在交通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决上述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2015年4月29日15时45分许,原告一驾驶原告二所属的车辆浙C13xx-x重型半挂引车在广惠高速公路自惠东向广州方向正常行驶;被告一驾驶车牌号为粤AD1233 重型半挂引车也行驶在广惠高速公路上,且被告一所驾驶车辆与原告同方向自惠东向广州方向行驶,由于被告一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粤AD1xx-x车辆与浙C1xx-x重型半挂引车发生碰撞,经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将车辆开到华南地区唯一有资质维修此类车型的广州优驷达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一类机动车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原告委托了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之损失价格进行了评估,车辆拆检后经鉴定,车辆损失总价为58525元(见穗华价估(新)〔2015〕xx),而实际维修总价为58938元。经查证,被告一是被告二聘请的司机,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被告二指派的运输任务。而肇事车辆粤AD1xx重型半挂引车属被告三所有,但一直由被告二使用,因此,由被告二以被保险人直接向被告四购买了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现原告的车辆已修复,事故给原告造成损失共计58938元,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原告以实际损失向被告二及被告三索赔未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最新格式)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说明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填写说明 当事人应按下列规定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I 实务要点+ 7类文书模板 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本省律师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业行为, 促进律师业务流程标准化,树立律师职业统一形象,指导新执业律师办案 要领,并根据涉交通事故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参考《全国律 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等法律文件,结合本省的司法实践, 制定本指引,本省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参照适用。 第二章案件咨询及解答 第2条 接待当事人咨询的,依以下顺序发问并记录 2.1交通事故中各方的交通参与方式、责任认定情况;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事故经过、涉案车辆的保险等基本情况。 2.2当事人目前所处的阶段,女口:刚发生事故、住院中、已出院、内固定 在位、已死亡、已火化、理赔协商中、内固定已取出、已鉴定等等。 出院小结、门诊病历中建休、护理陪护、营养等医嘱记载情况; 2.3 具备起诉条件的,询问医疗费用花费和各方垫付情况。 2.4 当事人的户籍、工作、居住、近亲属等信息; 2.5 2.6 伤情是否治疗终结及可能构成的伤残情况; 2.7 财产损失及其他费用支出情况; 2.8 当事人对索赔金额的要求和对案件获赔金额的预期。

2.9 其他案件特殊情形询问。 第3条发问的操作要点 3.1当事人咨询,往往事无巨细,不分主次,以律师发问方式较为节约时 间且突出律师工作的专业性。 3.2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询问的内容予以详细记录,利于日后书写起诉状、立案、庭审中对有据可查,避免记混。譬如:经常遇到个别律师多次打电话询问自己当事人垫付多少医疗费等基本信息。 3.3本条所列发问顺序乃常规交通事故案件中较为成熟实用的操作方法, 对案件疑难、关键问题可根据特殊之处调整询问重点。 第4条对当事人的解答 4.1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予以解决,以及该当事人最有可能采取的解决途径(自行和解、交警部门调解、保险公司理赔、诉讼或仲裁)。 4.2当事人应当准备的材料,一般按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出院小结、门诊病历、鉴定报告、鉴定费票据、收入减少证明(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被抚养人证明、交通费、财产损失证据等顺序准备。 4.3拟定的索赔金额以及可能获赔的金额幅度。 4.4诉讼或仲裁将产生的费用(鉴定评估费、律师费用、诉讼费)。 4.5诉讼或仲裁中的风险以及本案件可能遇到的难题,例如送达问题、执行问题、交强险预留、保险公司拒赔等 4.6当事人其他问题的解答。 第5条解答的操作要点 5.1不能一味的引导当事人诉讼,诉讼往往不是经济便捷的方式,区分当事人及案件,做到合理引导。向当事人分析各种方式的利弊和可能性,不能给当事人留下律师三句不离打官司的坏印象。 5.2告知当事人准备的材料做到有的放矢,例如:对方车辆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告知当事人去交警部门查找,对于收入减少证据给予框架式解答,收入减少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

摘要 随着我国消费水平的提高,机动车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机动车数量剧增,由于其本身的便利性和舒适性,大大的改善了人们的交通出行状况。但与此同时,人们对机动车本身的所特有的高度危害性财产都遭受了严重损失,由于情况复杂,人们往往难以准确认定事故认识严重不足。近年来,大型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人身和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主体,也成为了一个热点的社会话题。我国于2004年5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等一系列的重要问题。但是,由于该法对于有些问题并未明确加以说明,引发了实务界和理论界对相关问题的争论,如何认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旨在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认定标准予以一定的探讨,并对实际生活中一些比较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情况进行分析。 本文除绪论外,共分为三个部分。 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意义。 第一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 不同的国家对该主体都要有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但是,其称谓和界定都大相径庭,如果要深究其原因的话,主要还是由于各国对于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标准不一样所导致的。就目前而言,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主体用“机动车一方”、“有过错一方”进行

表述,对该主体概念没有明确的加以界定,其后果就是人们对主体认定不明、认定混乱,致使实践和理论有分歧。 在当今世界,以德国型和日本型为主要的认定标准,我国目前通行的认定标准主要是以日本的“二元论”,即“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为判断标准。但是,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比较抽象的概念,我国立法中也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何适用这两个概念。 第二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类型化分析 我国2004年开始实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并经过2007年和2011年的两次修订,相对来说,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其中有些问题还是没有说清,或者是规定太过模糊,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时候,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本文针对其中几种比较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进行了探讨。 第三部分: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的不足与完善 本部分简略的阐述了一下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立法和司法状况,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范本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一: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被告二: 住所地: 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I I

风险提示: I I :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 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 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 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 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 I I 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 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 不仅可以 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I I I ? I ' I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 1、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 ______ 元;住院火食补助费 ________ ; 营养费 _______ 元;交通费 _______ 元;伤残鉴定费 _______ 元。 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 _______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_______ 丿元。 3、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出院后已经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 _________ 元。 以上各项赔付共计 _______ 元。 4、 判令由被告承担原告因手术安装内置固定钢板,后期需要取出 时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5、 判令保留原告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向被告另 行起诉的权利。 6、 诉讼费由被告支付。 但千万不可不加 通常还会因此而

2021版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通用版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状通用版 原告:住址:被告 一:住址:被告 二:住址: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判令被告赔偿停运期间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_______驾驶_______出租车公司______出租车与被告______驾驶______车辆

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经__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_____大队认定被告方司机______负责。原告______所驾驶的车辆因事故造成损坏经_______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损为_______元,损坏后送到修理厂修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修理完毕交给原告_______行驶。原告认为:被告_____在行车中未确保安全行车,与原告车辆发生追尾,致使原告车辆损坏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营运,由此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被告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告______作为车主理应对肇事司机杨X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的车辆是从事出租营运的,由于被告的肇事行为致使原告的车辆停止营运______天,损失十分惨重。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之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或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的停运损失。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

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精)

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 一、关于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责,机动车方有损失的情形下,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应向机动车方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 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简称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双方都受到损害,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是否有权要求行人赔偿其损失的问题,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认为行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地责任,另一是行人不承担责任。笔者赞同行人不承担责任的观点,理由如下。第一,主张行人应承担责任者认为,机动车方受到损害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方有损害,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行人应就自已的过错行为对机动车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是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 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是行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 4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 6条规定在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中, 属《侵权责任法》的总则性条款,是一般性、原则性规定规定,第 48条规定在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属分则性条款,属特殊性、规则性规定。按照特殊条款优于一般条款,有规则不适用原则的法律适用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 48条应当得到优先适用。而《侵权责任法》第 48条是准用性条款,本身对机动车道路责任的承担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指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 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成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分担的特别法,适当得到最优先的适用。第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第三者责任险限额的范围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以下方式承担民事责任: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有责事故: 1)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如需报保险需扣500元事故罚款,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需到公司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险公司不赔付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需立即联系事故专员,由事故专员协助处理,下车拍照,(照片需要事故四角照片,地上有标线,标线一并拍上,如照片拍照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三者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垫付费用由公司统一发放给驾驶员,未按事故专员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处以罚款200元/次。 4)如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打122报案,通知事故专员,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治疗,伤者在治疗期间驾驶员应及时全力配合治疗,医药费部分由驾驶员垫付。 5)如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驾驶员擅自向报险公司报案处以罚款500元/次,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予以退回,我方所有事故车辆受损必须前往丰易达4S店维修。 6)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无法找到第三方,需由个人承担所有车辆维修费用。 7)伪造事故现场,个人需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予以退回。 8)未及时向事故专员发送事故照片或照片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处以罚款500元。 9)车辆安排维修后应及时向运营主管发送车辆维修时间和事故责任,如未按规定发送处以罚款200元/次,屡教不改人员予以退回。10)一个保险周期内(一年)出现三次有责交通事故且出险报案,予以退回。 11)故意隐瞒交通事故,一经发现,承担所有损失并予以退回。 1/ 2

2.无责事故: 1)发生无责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拍照,报备事故专员,听从专员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2)无责事故必须更换车辆,如拖延或无故不更换车辆,按事假处理;3)发生恶意无责事故公司一经发现,予以退回; 3.人伤事故报告流程 2/ 2

民事起诉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原告将线事方、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索赔各项损失。 民事起诉状 原吿,姓名?性别:,年月日岀牛,族,住址:省而区 镇村组号 联系电话: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猝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______ 元(其中:医疗费 _______ 元、后续医疗费 —元、误工费_______ 元、伙食费__________ 元、护理费________ 元、交通费 ________ 元、住宿费一 元、营养费_________ 元、残疾赔偿金______ 元、残疾辅助器具费___________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一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____ 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一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共计_____________ 元: 三、依法判决被告二在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对被告一的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事故槪况 年月日?原告驾驶车牌号为的小轿车与被告一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人身与财产损害。事故地点为::事故原因为: —?该事故已由市 _______________ 区交通警察支队做岀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責任,原告不承担事故责任 保险情况事故发生前,被告车辆已在被告二购买了交通事故贲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

原告认为:被告一应就交通事故造成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被告二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貴院具状起诉,请求支持原告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曰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好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统一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内部的各种机动车在道路上以及施工现场行驶过程中(包括停放)发生碰撞、翻覆、落水、碾压、失火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均称为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 是指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折款不足1千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分类

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不同责任,交通事故可分为四种: a) 次要责任; b) 同等责任; c) 主要责任; d) 全部责任。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计算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只计算直接损失费,不计算间接损失费。直接经济损失费由以下部分组成: 1、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伤残用具费; 2、死亡安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损失费; 3、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费、现场抢救费、财产价值损失费、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等。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应立即抢救伤员,做好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如需要移动现场,要做好标志,同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所在项目事故后写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交通事故。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六、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9月14日9时30分,李某驾驶自己的“悦达起亚”牌轿车(车号京H84204),行至海淀区阜石路阜玉口南50米处时,前面遇有红灯,便停车等待,在李某的轿车前停有北京远东城联商品混凝土中心的大型搅拌车(车号京A01856)。此时,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的司机代庆忠驾驶公司的另一辆北京远东城联商品混凝土中心的大型搅拌车(车号京A01854)刹车失灵,撞向李某的轿车,将李某的轿车撞进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停在李某轿车前面的搅拌车后下部,结果导致李某的轿车多处大面积严重受损,根本无法驾驶。李某当时便报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海淀交通支队公主坟队的警察依法作出被告代庆忠“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损失费100%”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事故车辆户主是北京远东城联商品混凝土中心,但车辆实际使用权是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而且另一被告代庆忠也是其员工,因此上述两被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事后,李某诉之法院(李某为原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为被告),提出一下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车辆贬值费10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立即支付原告误工费3585元、车辆使用费4000元、交通费2000元。(上述费用共计 19585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该案经一审法院北京海淀区法院交通法庭刘刚法官审理作出判决仅支持了车辆贬值费的请求,理由是其他两个请求无法律依据。现在李某已经上诉,笔者作为代理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有失公正,意见如下(李某为上诉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为被上诉人): 1、原审判决称上诉人所要求的交通费、误工费缺乏法律依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判决。上诉人注意到,原审判决实际依据的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生活水平的提升,家家户户都有条件买车了,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那么要是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呢?下面随一起去看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吧! 发生交通事故了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在此推荐各位车主在当地的交管局网站下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打印几份放在车上,以备快速处理事故之需。 接下来就是快速处理小事故的具体流程。 1.发生小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 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 【注: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 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 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 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最后,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 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7.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 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需要注意的事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