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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附录C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

C.0.1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C.0.2 汽油、LPG和LNG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为1区。

C.0.3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3),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应划分为0区。

2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3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注: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罐通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2区

C.0.4),

1 地面油罐和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应划分为0区。

2 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3 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2 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1.5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应划分为2区。

注: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图C.0.5 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6LPG加气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6),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气机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以加气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气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6 LPG加气机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7埋地LPG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7),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3m以内,自地面算起2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7 埋地LPG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8 地上LPG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C.0.8),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距储罐外壁3m范围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防护堤内与防护堤等高的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8 地上LPG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9露天或棚内设置的LPG泵、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9),距释放源壳体外缘半径为3m范围内的空间和距释放源壳体外缘6m范围内,自地面算起0.6m高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9 露天或棚内设置的LPG泵、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0),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缩机、泵、法兰、阀门或类似附件的房间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外墙,距孔、洞或墙体开口边缘3m范围内与房间等高的空间,应划为2区。

3在1区范围之外,距释放源距离为R2,自地面算起0.6m高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当1区边缘距释放源的距离L大于3m时,R2取值为L外加3m,否则R2取值为6m。

图C.0.10

C.0.11 室外或棚内CNG储气瓶组(包括站内储气瓶组、固定储气井、车载储气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11),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和距储气瓶组壳体(储气井)4.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11 室外或棚内CNG储气瓶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2),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的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外墙,距孔、洞或墙体开口边缘为R的范围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当1区边缘距释放源的距离L大于或等于4.5m时,R取值为3m,否则R取值为(7.5-L)m。

图C.0.12 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C.0.13 露天(棚)设置的CNG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13),距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壳体7.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

图C.0.13 露天(棚)设置的CNG压缩机组、阀门、法兰

或类似附件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4存放CNG储气瓶组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C.0.14),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房间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外墙,距孔、洞或外墙开口边缘R的范围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应划分为2区。当1区边缘距释放源的距离L大于或等于1.5 m时,R 取值为3m,否则R取值为(4.5-L)m。

图C.0.14 存放CNG储气瓶组的房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5 CNG和LNG加气机的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CNG和LNG加气机的内部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距CNG和LNG加气机的外壁四周4.5m,自地面高度为5.5m的范围内空间应划分2区(图C.0.15-1)。当罩棚底部至地面距离L小于5.5m时,罩棚上部空间为非防爆区(图C.0.15-2)。

图 C.0.15-1 CNG和LNG加气机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一)

图 C.0.15-2 CNG和LNG加气机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二)

C.0.16LNG储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C.0.16-1~图C.0.16-3),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LNG储罐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2储罐区的防护堤至储罐外壁,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图C.0.16-1地上LNG储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图C.0.16-2 半地下LNG储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图C.0.16-3 地下LNG储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7 露天设置的LNG泵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C.0.18),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设备或装置的外壁4.5m,高出顶部7.5m,地坪以上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2 当设置于防护堤内时,设备或装置外壁至防护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图C.0.17 露天设置的LNG泵、空温式LNG气化器、阀门及法兰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C.0.18 露天设置的水浴式LNG气化器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距水浴式LNG气化器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2 当设置于防护堤内时,设备外壁至防护堤,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C.0.19 LNG卸气柱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应划分为1区。

2 以密闭式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4.5m的空间以及至地坪以上的范围内,应划分为2区。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及责任规定

页码:1/3 目的:建立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及责任规定,保证厂区、一般生产区、行政区环境卫生符合GMP要求。 范围:公司所有区域 职责: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一、厂区道路卫生及绿化设施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清扫、整修,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及绿化设施的维护和监督,共同创造洁净优美、整齐的环境。 二、部门(车间)所辖建筑物周围马路牙以上部分、建筑物外部及内部为其卫生责任区域,部门(车间)负责对责任区域内本部门的地面、设备、管道及各种设施及其他区域本部门的地面、设备、管道及各种设施进行卫生清扫和管理,负责人为各车间主任。 三、办公楼公共区域、公司门口、厂区内道路(包括车间门前部分)、垃圾点由办公室负责清扫管理,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四、各部门所辖房间和办公区域卫生由该部门负责。负责人为各部门主管领导。 五、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内严禁乱堆、乱放各种物资,各责任部门应维护其清洁有序的环境卫生。卫生责任区的主管部门有权制止任何部门及个

人向其责任区内堆放物资、倾倒、排放污水和污料。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占用其他车间区域存放物资时,应首先取得该部门同意,经生产部批准方可实施,占用厂区马路和绿化带要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实施;临时摆放的物资,要摆放整齐,明确说明物资名称、性质、所属部门及移走时间(申请单见附表);临时性占用卫生责任区堆放物资的区域由物资所属部门负责维护环境卫生的整洁。负责人为该部门经理(或车间主任)。 六、仓库堆放或临时性堆放物料区域和所辖建筑物外部及内部卫生由供应公司负责清理和维护。负责人为供应公司经理。 七、各部门有责任维护卫生责任区内绿化设施的完好,绝对不准向草坪和马路上乱扔东西、倾倒垃圾,办公室负责对草坪定期修建和清除草坪内的杂草。 八、如遇有雨雪天气,各车间、部门应及时清扫各责任路段。

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原则

编号:AQ-JS-0149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 断原则 Judgment principle of area grade in explosion dangerous area

爆炸危险场所内区域等级的判断原 则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爆炸性物质的物理特征 首先查清爆炸性物质的爆炸上、下限的极限值、引燃温度、闪点、粒度和比重等物理特性。 ①爆炸下限值是划分等级的重要条例之一,在正常情况下混合物的浓度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值时,划分1区。对于存在时间较长以及频繁出现者,则可划为0区。对于爆炸上限以上的混合物,由于遇到与空气混合时,仍具有爆炸性质,因此,这种场合也划为0区。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浓度者划为2区。 ②同一场所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须研究其混合物是否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叠加效应。叠加效应直接影响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的扩大,而使爆炸下限值降低,爆炸上限值提高而增加

了危险性,这种场合必须按最低的爆炸下限值确定。 叠加效应是指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混合后,能形成爆炸危险性更高的混合物。这种混合物的爆炸下限值比它们各自的爆炸混合物的下限值均低。例如甲烷和煤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产生的叠加效应,根据实验得出爆炸下限值,见表下表。 爆炸性物质 两种爆炸性物质混合时的爆炸下限 悬浮煤尘(克/米3 ) 10.3 17.4 27.9 37.5 47.8 甲烷 4.85

车间责任区域划分

生产车间班长岗位职责 整个生产厂区、工人生活区及周边环境:(附公司总平面图) 责任人:陈金权 一、岗位素质及能力要求 要熟知企业规定的规章制度,了解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制造的全部过程,熟练掌握本车间所有工序的工艺流程,工艺要求,设备性能及车间衔接上下工序的过程特点,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讲求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具有独立处理车间各种突发性问题的能力。 二、职责范围 负责车间人员.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人宿舍以及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 1、班长有权对所有生产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安排。 2、班长负责记录车间生产人员的出勤情况。 3、如果车间出现突发性问题,班长有权调动本班所有人员,通力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当班生产顺利进行 四、生产、质量与安全管理 1、根据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和作业计划,合理调配生产人员,安排好各岗位的生产任务,组织车间生产人员全面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加强车间的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负责要求车间员工严格执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严格按工艺文件规定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3、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班长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与质检员、生产部管理员通力合作,消除不合理因素,减少质量损失。 4、全面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每日下班前,做好水、电、汽、门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即“安全操作”“节约用电”“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5、负责检查车间职工搞好车间环境卫生、工艺卫生和职工食堂住宿的环境卫生。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工艺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落实工艺卫生及卫生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班长必须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对待工作仔细认真,树立良好的个人威信。 7、加强车间劳动纪律的管理,职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 8、完成生产物流部主管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制度上墙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基础管理 1、具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符合本提示要求。不符合本提示的现有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的,要停产整顿。 2、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将预防粉尘爆炸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粉尘防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和防火防爆机构。 3、企业是本单位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企业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程度进行危险识别,定期进行评估。 5、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5)具体岗位和做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7、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和台账应按规定如实填写,按期限保存备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3)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5)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6)粉尘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4)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5)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一)爆炸危险场所 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 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①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②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③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 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是指在正

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三、(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 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四、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 合成纤维等。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确定爆炸危险区域范围,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危险浓度可能形成的区域范围,而不是指事故波及的范围。在这个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炸电气设备;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外,可以安装非

责任区划分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关于 调整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区的通知 各部门: 为适应公司内设机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促进各部门安全工作的主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区划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划分: (一)生产加工部责任区:生产加工部各车间、库房、办公室及,配电室、锅炉室、煤场、水泵房(抽水房)、梗打包线、联一国际办公室、质检楼内公共区域、收烟棚、联一国际烟叶分级室,新一号货区、新二号货区、西货区、东货区及内部建筑设施、中烟物资配套公司转运站仓库、10号平仓叉车维修库、分级车间叉车库、11号平仓叉车库,公司10KV高压供电专线,分级车间及堆烟库室内和相邻道路中心线以内部分区域,公司三号门废旧货场、废旧组办公室(老配电室)相邻区域。 (二)公司办公室责任区:公司领导办公室、部门所属各办

公室室内部分、小车班办公室、电话总机室、文件档案室、打字室、办公楼会议室、办公室仓库,公司办公楼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宾馆、食堂(含生活锅炉、洗澡堂、食堂临时工宿舍)、一号门生活污水处理站、季节工洗澡堂(含污水处理站)、绿化队各办公室及库房,纸箱厂及外协单位员工宿舍楼(4幢、5幢)室内部分,公司生活区内公共部分及公共建筑设施,公司停车场内各办公楼、洗车场、露天停车场、车库。 (三)烟叶经营部责任区:烟叶经营部办公楼、各办公室及库房、成品仓库室内部分、各成品仓库相邻道路中心线以内部分区域,(高4库2层以上库房,不含相邻区域)。 (四)企业管理部责任区:企业管理部各办公室及仓库、理化分析室、分级车间二楼五金库、八号平仓五金库等所辖库房,烟叶包装库、油库及其前、后门室内外部分区域。 (五)资产管理部责任区:资产管理部各办公室室内部分、中心机房、资料室、复烤车间办公楼二楼配件库、市建三公司驻地。 (六)安全保卫部责任区:安全保卫部办公楼、监控中心、

某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正式版)

某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某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第一条主要行政许可 (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四)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测合格证; 第二条从业人员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合)格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按规定须经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作业的, 必须持证上岗。 (三)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 应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企业在实施新工艺、

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 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现场设施设备 (一)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等, 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标准要求(由于标准修订引起的安全距离不足, 能够整改的, 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 应制定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 (二)电气设备、照明等均为粉尘防爆型。 (三)关键设备安装防爆泄压装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 (一)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并运行。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 对直接责任人、监护人、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安全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四)建立并落实安全工资制度, 粉尘岗位安全生产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30%。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五条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警戒带、危险信息告知、安全须知、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正式版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

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

区域责任划分与工作内容确认详解

区域责任划分与工作内容确认详解 根据2016上半年济南各地区工作完成动态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的: 1.通过对责任区域划分,能够让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树立员工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 2.通过工作内容的确认,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更好的,更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关于工作区域责任划分: 1.现将济南各地区分为以占有地区与待开发地区两大市场区域,各地区设立地区负责人,并且设定任务量与工作标准。 2.详细划分情况请见附表。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承担: 各地区将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1.业务拓展:在已有的客户范围外,积极开发新的有效的客户资源,并且完成目标任务量,在拓展过程中遇到任务待解决性问题,积 极上报济南总部,并且协商是否可以执行。 2.风险控制:有效的规避个地区的不良贷款,尽量实现所有贷款“放的出,收的回,有效益,无风险”,从而使资金良性循环,同时尽可 能把可预见的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大客户维护:维护现在已经合作的各地区分行与各地区汽车经销商,定期拜访客户并且咨询工作中需要完善的漏洞,及时改正与补充。4.档案管理:各地助行员需要及时完善车贷后期的档案整理与客户信

息整理,并且及时将个档案规整出现的各个问题反馈总部。完善档案资料。 5.资料收取:各地方调查员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信息,并且,实时反馈客户个方面的资质条件,配合将基本资料完善,并且进行家访的同时能够自我分析客户贷款资质补充贷款资料并及时提交,帮助快速审批。 另外济南个区域负责人需要监督员工业绩考核,员工日常管理,配合实时下发各地区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派遣工作人员完成工作,起到监督与协调的作用。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之欧阳家百创编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欧阳家百(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危险等级划分 第三章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第四章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局、总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现颁发《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请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附:一、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原则(略) 二、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表(略)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等级划分 第五条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第六条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第七条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第八条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第九条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第十条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由企业(依照附件二的各项内容)划定等级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完整版)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火灾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三级区域: 21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2区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3区存在固体状可燃物质,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物质的物态,可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根据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按爆炸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可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1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上述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和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卢机)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一节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按引燃温度分组,主要是为了配置相应电气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为加强对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杜绝群体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作业区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场所(区域)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 重点危险场所:指在长期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公认属于高风险的场所(区域或设施)。作业时人员众多,发生事故的潜在的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这些设施或场所一旦管理不善易导致伤亡或多人伤害的事故。主要包括: 1、可能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 2、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多人伤害的场所; 3、可能发生大量有毒有害介质产生及泄漏的生产单元、设施或场所。 4、其它可能造成多人伤害的生产单元、设备设施或场所。 第二章重点危险场所的确定 第三条重点危险场所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提出,会同相关作业区和管理科室评审确定,安全环保处备案,列入该办法《重点危险场所明细表》。

第四条由于重大隐患得到整改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后消除的重点危险场所,分公司要及时申报删减,安全环保处修改制度。 第五条由于工艺改变、新增设备及岗位出现新的重点危险场所,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章重点危险场所的通用管理要求与标准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处应定期组织对重点危险场所受控情况进行安全评价,监督、检查重点危险场所所在作业区对重点危险场所的管理情况;组织审定公司重点控制的危险场所并更新《重点危险场所明细表》;监督重点危险场所重大隐患按要求整改。各作业区确定本单位其它需重点控制的危险场所单独建立台账,制定作业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处及时论证危险场所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持续改善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三条人事企管处组织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相关资质的培训取证。 第十三条相关专业科室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组织生产、设备、能源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组织设备消缺,按规定组织特种设备、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第十三条重点危险场所所在作业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根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及危险程度,在《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将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划分三类八级。 第一类是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共分为三级: Q—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场所;Q—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仅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场所;Q—3级场所,在不正常情况下整个空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较小,爆炸后果较轻的场所。 第二类是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共分为两级: G—1级场所,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镁粉、铝粉、煤粉等与空气的混合物)的场所;G—2级场所,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第三类是火灾危险场所,共分为三级: 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物体,而它们的数量和配置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H—2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悬浮状、堆积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它们虽然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上与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H—3级场所,有固体可燃物质,在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各类危险场所的“正常情况”包括正常的开车、停车、运转(如敞开装料、卸料等),也包括设备和管线正常允许的泄漏情况。“不正常情况”则包括装置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及装置的拆卸、检修等。在划分一个场所是否有火灾危险时,要考虑可燃物质在场所内的数量和配置情况,以决定是否有引起火灾的可能,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有可燃物质就属于火灾危险场所。 1987年12月16日,由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煤碳部、化工部、石油部、纺织部、轻工部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五类。 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以上所谓“正常情况”和“不正常情况”的含义基本上和《电力装置设计规模》中的一样,同时该标准中还规定了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方法。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1995年1月22日颁布、实施劳部发〔1995〕5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等级划分 第五条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第六条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第七条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多,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第八条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第九条在划分危险场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第十条di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由企业(依照附件二的各项内容)划定等级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第十一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液面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对工艺参数控制要求严格的应设双系列控制仪表,并尽可能提高其自动化程度;在工艺布置时应尽量避免或缩短操作人员处于危险场所内的操作时间;对特殊生产工艺应有特殊的工艺控制手段。 第十三条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应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的上风向;厂房的朝向应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厂房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对散发比空气重的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地面应有不引爆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厂房内的爆炸危险物料必须限量,储罐、仓库的储存量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必须有可靠的供电、供气(汽)、供水等公用工程系统。对特别危险场所应设置双电源供电或备用电源,对重要的控制仪表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应设置排除险情的装置。 第十五条生产设备、储罐和管道的材质、压力等级、制造工艺、焊接质量、检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其安装必须有良好的密闭性能。对压力管线要有防止高低压窜气、窜液措施。 第十六条爆炸危险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以防止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积聚。生产装置尽可能采用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18-46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

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1995年1月22日劳动部以劳部发[1995]56号文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爆炸危险场所是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出现造成爆炸事故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危险等级划分 第五条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第六条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第七条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第八条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第九条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第十条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的划分,由企业(依照附件二的各项内容)划定等级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 第十一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 第十二条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设置具有可靠的温度、压力、流量、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参考文本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 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 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⑴10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

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过氧化物一车间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安全区域:A原料区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装置、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上报或消除。 过氧化物一车间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安全区域:A掩体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装置、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上报或消除。

安全区域:仪表控制室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装置、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上报或消除。 过氧化物一车间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安全区域:二楼泵区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装置、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上报或消除。

安全区域:配料室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装置、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物料的合理放置。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上报或消除。 过氧化物一车间安全责任区域划分 安全区域:冰机房 安全责任人: 安全职责: 负责本区域的内所有设备、、管线和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负责本区域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认真维护保养冰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消除。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1 页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类别,加强防火防爆管理,确保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海油碧路(南通)生物能源蛋白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定义 3.1火灾 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3.2火灾危险场所 指在生产、使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环境,或有固体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3爆炸危险场所 指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有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3.4易燃易爆物品 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征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固体和遇湿易燃物品以及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3.5闪点 指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汽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而初次发生 第 2 页共 11 页

闪光时的温度。 3.6爆炸极限 当可燃性气体、可燃液体或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火源就会发生爆炸。这些可燃物质与空气所形成的爆炸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物质在爆炸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有时也用每立方米或每升混合物中含有可燃物质多少克来表示。 4职责 4.1涉及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制定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4.2区域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 4.3HSE部负责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章违规行为。 5管理要求 5.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5.1.1分类原则 根据公司生产区域火灾爆炸危险的严重程度,将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化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域等级。 5.1.1.1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1)甲类区域:对连续或长期装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露天封闭工艺装置、开敞及局部开敞建筑物在离设备外壳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空间或外缘3m(垂直或水平)以内的空间。 2)乙类区域:在生产、使用、储存的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能形成,但在异常情况下有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场所或出现危险性介质的环 第 3 页共 11 页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1.各国爆炸危险场所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的标准是: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60079-0/1998和欧洲电工标准化组 EN50014-1992,我国相应的通用要求标准是GB 3836.1-83。 中国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4,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60079-10/1998标准等效) NEC (美国电气规程NEC550-4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 1级1区(Class 1, Division 1):相当于IEC 规范的0区和1区 1级2区(Class 1, Division 2) 2级1区(Class Ⅱ,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合 2级2区(Class Ⅱ, Division 2) 3级1区(Class Ⅲ,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纤维的场合 3级2区(Class Ⅲ, Division 2) 2.中国关于爆炸性物质分类 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Ⅰ、ⅡA 、ⅡB 、ⅡC), 爆炸性粉尘、纤维类分为两级(III A 、III B ),如下表:

3.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GB3836.1-83,IEC60079-8,NEC500-2) 燃气种类点火温度(℃) 甲烷 乙烷 丙烷 丁烷 乙烯 氢 一氧化碳700 550 540 530 540 550 570 4.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防爆型式代号国家标准防爆措施适用区域 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Zone1,Zone2 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本安型ia GB3836.4-2000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0,Zone1,Zone2 ib GB3836.4-2000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 正压型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充油型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充砂型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 无火花型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2 浇封型m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气密型h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 本安型防爆等级说明: ia等级:( ia 是唯一适用于Zone0区域的的防爆型式) 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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