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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程审批会审会议记录

作业规程审批会审会议记录
作业规程审批会审会议记录

作业规程会审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组织部门

会议地点主持人

一、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人员:缺席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主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作业规程、措施审批规定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 (基建时期)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规定 二O一二年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规定 矿属各单位、各施工单位: 为强化技术基础工作,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前,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的必须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现特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

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和奖惩做以下规定: 一、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及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采掘作业规程编制指南》; 3、长煤销函[2012]8号《采掘作业规程评分标准细则》; 4、晋煤销字[2011]210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长煤销函[2012]22号《加强煤矿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由矿总工程师签发下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通知书; 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于开工前七天审批结束,下发有关单位、部门贯彻执行。采掘设计必须提前一个月完成,以有足够的施工准备期; 2、施工队技术人员在接到编制任务后,及时向矿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等相关部门索取设计文件、图纸、水文、地质等方面的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和有经验的工人的意见,并进行实地考察; 4、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

煤矿作业规程贯彻落实制度

作业规程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会审 1、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技术科负责编写,矿总工程师主持 会审,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参加,技术科、调度室、安检科、采煤队、通灭队、机电队的队长参加。 2、作业规程会审期间,各相关部门和连队对作业规程 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做好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3、作业规程会审结束签字后方可生效,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发。 二)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实施: 1、贯彻规程: 1)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开工 前五天由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向采煤队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贯彻。同时,安全监察部门、调度室及其它服务于生产一线的科室管理人员等也必须贯彻。 2)学习规程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内容、时 间、地点,凡因请假、公休等原因未能参加的人员,由在籍部门向其贯彻。坚持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定期贯彻规程的要求。 3)外单位参观学习,由技术部门组织贯彻学习作业 规程,由生产管理部门和采煤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 井。

2、作业规程考试: 1、各种作业规程及措施经会审后,由技术科打印、分装, 并给下发部门填写贯彻学习签字单,随同作业规程或措施同下发各部门。 2、各职能部门在接到《贯彻学习签字单》、《作业规程》后,立即组织职工在3 日内学习,在学习当中,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认真记入学习记录,对合理部分及时交技术科进行及时修改。 3、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学习人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再 组织学习补考,考试合格人员必在《贯彻学习签字单》上亲自签名。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学习结束后,要认真在《贯彻学习签字单》上填写贯彻学习情况。 5、《贯彻学习签字单》必须在自下发5 日内交接术科存档。 1)贯彻学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后,要认真执行考试制度。 2)采煤队队长、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规程 中的各项要求。贯彻规程后都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指挥生产及下井作业,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着应调离。 3)作业规程的考试,由各队会同生产、技术部门组 织、出题、监考、判卷等,并建立规程考试登记册,由技术部门保存。

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制度

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及复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规程(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技术源头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求 (一)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措施)”,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二)编制依据 1、批准的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设计、锚网巷道支护设计等有关资料。 2、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经地测副总审核的地质变化勘查资料。 3、经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核的“一通三防”、“防突”、供电系统图、机电设备配置等资料。 4、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5、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6、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三)编制程序 1、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规程措施编制前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查看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班队长和有现场经验的工人代表对规程(措施)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2、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审批。 (四)编制内容 1、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图表正确规范,数据准确,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2、规程、措施内容力求语言准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字体规范、格式统一、装订整齐。 (五)变化管理 当施工地点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支护形式及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一)规程、技术措施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不得跑签、传签。防突设计、防火设计、揭煤设计、通风系统调整、作

作业规程会审纪要

作业规程会审纪要 时间:2018年3月20日 地点:云冈矿办公楼三楼中会议室 主持:总工程师张懿 参加:生产矿长贺海峰、安全矿长霍进军、机电矿长侯文桂、开拓副总、安全副总郝占玺、通风副总昝平、地质副总李志云、机电副总汪振福、电气副总宋世太、技术科武文君、安监站陈钢、通风区刘小涛、地质科白玉峰、机电科何飞等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机掘六队施工负责人李润日、机掘六队技术员张孝明。 会议内容:对12#层311盘区51103巷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分析安全“未知”,开展安全“预想”,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分析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提出十项以上防止出现的危险情形和相应对策措施,并针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之处进行重点安排。 一、部门进行通报 1、生产技术科 机掘四队81003巷工作面有闷响,支设的信号木柱在拐角处有一根上部接触区域裂开,其余木柱未见明显变化。工作面14#、31#钢带在方形垫片处有撕裂,钢梁、钢带存在变形。巷道侧帮下部向巷内突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研究,认为81003切巷工作面压力较大,需进行补强支护。 2、安监站 机掘四队81003切巷工作面0-67米段压力较大,顶板

存在安全风险。该巷处于应力集中区,顶板压力大,两帮炸帮严重。 3、机掘四队 原作业规程要求:沿古塘帮小断面掘进3.8米,顶板支护即每排四根锚杆(四眼钢带),排距1000mm,间距900mm,沿巷道中心线对称布置,钢带长度3200mm。锚索每排2根,排距2000mm,间距1800mm,锚索沿巷道中心布置,锚索采用长度为8000mm的强力钢绞线。锚索打设两眼钢梁,钢梁采用矿用11#工字钢,长度2600mm,眼距1800mm。护帮沿巷道向下350mm施工三排锚杆,锚杆上下间距900mm,排距1500mm,呈五花眼布置,巷道古塘帮为菱形金属网,规格3700×2000mm,采煤帮不护网。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研究,认为现有技术措施虽然能够满足支护要求,但还需进行进一步补强支护。 1、由机掘六队技术员对其依据技术科提供的设计图纸、地质科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及《煤矿安全规程》、《同煤集团采掘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等相关文件编制的《12#层311盘区51103巷作业规程》向参见会议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说明。 2、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加强支护强度和效果,对巷道护帮支护设计进行了补充修改:护帮锚杆排距减少至1.2m,间距减少至1.5m,五花状布置,上排锚杆距顶板0.5m。

作业规程编制会审制度

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 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华烨煤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特制订以下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地测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部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7天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按照工种编制操作规程,并下发贯彻执行。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

绕措施抓落实。

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由各专业副总牵头,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2014年2月15日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一、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 1、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 2、作业规程(措施)必须按技术科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否则,对有关单位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 3、作业规程(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矿总(副总)工程师审批下发的施工设计或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2)经过审批的开拓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区段设计或单项工程设计等;(3)经过审批的该区域地质说明书或地质预报书。 4、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以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

位责任制为依据,并参照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资料。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以及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相邻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等。 5、作业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 (1)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 (2)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3)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明确贯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必须写清该条文的具体内容。 6、以下各工程,可视为一个单项工程纳入一个作业规程编制。

作业规程编写要求

附件二:采煤作业规程编写要求 1、工作面概况 1.1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工作面井上位置:描述工作面周边在地面的相对位置、地面标高、开采范围内地面建筑、河流等。 工作面井下位置:描述采煤工作面所处的水平、采区、标高(最高、最低) 、走向长度、倾向长度、面积、以及在采区中的具体位置、四邻关系、煤柱设置。 1.2煤层赋存情况 煤厚、煤层产状、结构、容重、硬度、煤种、煤质、工业储量、可采储量 煤厚:描述煤层最大、最小厚度平均厚度及其变化情况 产状:煤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情况。 1.3顶、底板情况 根据柱状图描述伪顶、直接顶、老顶及直接底的岩石性质、层理、节理、厚度、倾角、裂隙、结构、强度、顶板分类等情况及其变化。 附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 1.4地质构造 列表并有文字分析:主要描述地质构造对工作面的影响程度、具体位置(断层、褶曲、陷落柱)产状等。 1.5水文地质 以地质说明书内容为主,叙述岩层含水情况,老顶积水情况及应采取的措施。 1.6瓦斯涌出量、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 1.7巷道布置和工作面基本参数 1.7.1描述采区巷道布置概况、巷道位置关系、长度、采高等。 1.7.2描述工作面运输巷、轨道巷、尾巷、风管、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附巷道断面图。 1.7.3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2、采煤方法 2.1采煤方法 简述本工作面采用的采煤方法,并对特殊情况下的采煤方法进行叙述。 2.2回采工艺 主要生产工序:割煤→装运煤→移架→推移运输机 (1)割煤:采机型号、割煤方式、程序、进刀方式、割煤工序注意事项。附进刀方式示意图。(2)运煤:运输机型号、转载机型号、程序。运煤注意事项。 (3)移架:支架型号、架数、程序。移架注意事项(包括八字方针)。 (4)移溜:移溜方式、程序。移溜注意事项。 辅助生产工序 (1)移转载机:叙述移转载机程序及注意事项 (2)拉移电气设备列车:叙述拉移电气设备列车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3)移皮带机尾:叙述移皮带机尾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4)预做缺口(机头、机尾割不透时):叙述工作程序(附炮眼布置图、缺口支护示意图,应包括工作面的采高、打眼范围、炮眼个数、位置、深度、水泡泥、连线方式、起爆顺序等内容)。放炮注意事项。 2.3提高回采率措施 主要内容: (1)不留顶、底煤(按规程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查制度(完成)

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查(批)制度 1、采掘作业规程审批程序 ⑴、提交的作业规程,首先由工程技术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初审,在工程开工五日前组织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由工程技术科组织,必须是筹建处总工程师主持(总工程师外出时可由指派的矿临时技术负责人主持),集体会审时除各专业副总负责本专业部分内容审查外,采掘部分由工程技术科负责审查,机电、运输部分由机电科负责审查,通风部分由通风科负责审查。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分别为:各副总、安全监察处、工程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科(队)、地测量科及相关采掘区队、监理公司。 ⑵、参加集体会审的单位要派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加,审核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工程技术科应建立“规程措施集体会审记录”(工程名称、会审时间、地点、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等)。 ⑶、参加集体会审的有关单位在接到工程技术科通知后无故不派人参加者,对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由此带来的规程与现场不符,对该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筹建处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⑷、一切新编制的规程、措施或经修改、补充的规程、措施都必须经过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⑸、执行“谁会审、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各职能部门由参加会审的人员对规程、措施进行审核签字,并且由签字者对规程、措施中相关专业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安全技术有效性负责。 (6)、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严重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技术规范,造成重大失误的;各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的事项而未明确,存在严重缺陷的,按照筹建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批准(生效)和贯彻,监理公司不得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工通知书应提前三天监理公司送达参加会审的部门和主管领导、施工单位。 2、批准程序和权限 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参加会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筹建处相关领导签字批准,由筹建处总工程师签发执行。批准程序依次为安监处长、筹建处生产副主任、总工程师,其他人员无权代替批准(领导外出时可委托副总以上人员代替批准,受委托人同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⑵、筹建处总工程师要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经集体会审后的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写出批示意见并签名后方可生效。 3、坚持规程、措施复审制度,每月20日前由各相关单位将各自采掘工作面在用的规程、措施报工程技术科,经初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查,由总工程师签署复审意见,一次不报或迟报对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时间:2018年3月20日 地点:云冈矿办公楼三楼中会议室 组织:总工程师张懿 参加:开拓副总、安全副总郝占玺、通风副总昝平、地质副总李志云、机电副总汪振福、电气副总宋世太、技术科武文君、安监站陈钢、通风区刘小涛、地质科白玉峰、机电科何飞等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机掘六队施工负责人李润日、机掘六队技术员张孝明。 会议内容:对12#层311盘区51103巷作业规程进行会审。 1、由机掘六队技术员对其依据技术科提供的设计图纸、地质科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及《煤矿安全规程》、《同煤集团采掘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等相关文件编制的《12#层311盘区51103巷作业规程》向参见会议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说明。 2、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加强支护强度和效果,对巷道护帮支护设计进行了补充修改:护帮锚杆排距减少至1.2m,间距减少至1.5m,五花状布置,上排锚杆距顶板0.5m。

(2)依据地质情况分析,为加强支护强度和效果,对巷道顶板支护设计进行了补充修改:锚索支护排距减少至2m。 (3)依据盘区布置设计,为降低施工难度,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对巷道护帮支护设计进行了补充修改:取消护帮锚索支护。 (4)为预防可能遇见的多个断层的影响,在巷道掘进前300m范围内:顶板支护增加铺菱形金属网,同时顶板锚索支护采用锚索梁支护的方式,排间距为2.0m×1.6m。锚索钢梁为三眼矿用11#工字钢,长4.0m,眼距1.6m。 (5)为后续施工方便,车场位置向南移动30m,长度、宽度均不变,车场处顶板支护增加铺菱形金属网,同时顶板锚索支护采用锚索梁支护的方式,排间距为2.0m×1.6m。锚索钢梁为三眼矿用11#工字钢,长4.0m,眼距1.6m。 (6)严禁超空顶作业。巷道掘进过程中,沿煤层顶板起底掘进。在距切巷20m位置按一定坡度调坡至沿煤层底板挑顶掘进,同时调坡处顶板支护增加铺菱形金属网,同时顶板锚索支护采用锚索梁支护的方式,排间距为2.0m×1.6m。锚索钢梁为三眼矿用11#工字钢,长4.0m,眼距1.6m。 (7)注意上覆层采空区可能有积水的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地质科下达的“有掘必探”设计以及掘进探放水队编制

采煤作业规程会议纪要

采煤作业规程会审纪要 规程名称:东翼1440上1运输顺槽掘进 会审时间:2013年8月20日 会审地点:天顺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大院第二会议室 主持人:张占来(总工)记录:王鑫 参加会审人员:陈景军(生产矿长)白宝辰(安全矿长)张占来(总工) 樊建军(通风副总)刘歆(机电副总)何增良(生产副总) 高志(技术副总)陈平均(调度主任)杨朋飞(安检科长) 付超(通风副科长)冉本群(机运副科长)王鑫(技术部技术员) 李其奎(采掘一队队长)高永义(采掘区技术) 采掘一队相关人员 此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会审,8月20日由天顺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以及各科室组织召开。对天顺矿业有限公司“西翼1435中4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会审,确定作业规程各实施细则和规范,以保证采煤工作顺利进行。 会审意见: 高志(技术副总) 1、规程与以往规程相比,内容、图纸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提高,在一些技术参数上面再加强一些。 2、作业规程书写依据严格按照地质说明书编写。 3、在作业循环方面一定要切合本矿实际 房永强(机电矿长)

1、在各设备的供电方面要做到备用这一环节,确保一台出故障时不影响另一台持续工作。 2、生产技术科审作业规程时应逐字逐句进行审核,采煤工艺有什么缺陷提出合理化意见,规程内巷道名称是否按统一按设计命名。张占来(总工) 1、表1回风巷标高与采掘图实际标高不相符。 2、煤层倾角63。 3、第三章顶板控制 (1)第一节工作面支护参数不全面 (2)增加预计本工作面矿压参数参考表。 (3)第二节工作面顶板控制增加超前支护设计文字叙述、初采、过断层、末采安全技术措施。 (4)第三节增加安全出口管理、矿压观测。 4、增加乳化液泵站:型号、数量、位置、使用规定。 5、采煤工作面瓦斯监测,采煤队长、技术员、采煤司机、班长、机电管理人员需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6、防治煤层发火措施,增加束管监测型号,措施。增加特殊时期防灭火措施(过断层、临时停产、停采后等) 7、供电不全面,增加电器整定参数、电气设备安装、电缆整定等。 白宝辰(安全矿长) 1、工作面爆破参数混乱

采煤作业规程审批会审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审批会审制度 1 目的:为提高矿部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2 适用范围:润丰煤矿采煤作业规程。 3 规定 第一条矿总工程师对所审批的作业规程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采掘生产技术科人员,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第三条安监科参审人员对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负责。 第四条通风科参审人员对通风路线、风量、防尘及防爆措施、瓦斯及放炮等管理内容负责。 第五条机电科参审人员对机电设备的布置、维护、操作和机电管理内容负责。 第六条规程编制人员对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必须认真整理,将审批意见纳入规程条文内容。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参审人员对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和规程标准负责。 第八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由各煤矿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编写。 第九条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一个月负责提出“地质报告书”交生产技术部门。报告书中应包括(1)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2)井上下对照图。(3)顶底板及煤层柱状描述及煤层要素。(4)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第十条编制规程前,矿总工程师应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要求,科、队长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后,由队组织初审后交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报请矿总工程师,会同生产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地质、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后签字将会审意见加入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不得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三级会审制度 (2)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三级会审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确保其符合法规、标准及政府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要求,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会审制度 第一级展现内部会审——基层施工单位接到施工任务后,施工单位队长牵头研究制定施工方案,主管技术员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初稿。然后,主管业务副总组织本战线技术骨干初步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反馈给基层施工单位。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技术副科(区)长)督促修改补充完善后,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相关矿领导、业务副总、科室(区)及基层区队,并电话通知到人。所有需进行会审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3天发送上网。 第二级网上审批——各相关矿领导、副总、科室(区)及基层区队技术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下载文件,并认真审阅,重点审查分管业务相关内容,将审查意见反馈到主管业务部门。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负责督促并汇总。 第三级技术例会集中会审——在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技术例会时,首先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简要介绍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然后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通报汇总意见,与会人员集中审议并补充,形成最终会审意见。会后,由主管业务部门督促基层施工单位按会审意见修改完善,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生效方可贯彻执行。需

上报公司等上级部门审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证审查正常进行,会审人员因出差、学习、请假不能参加会审的,应指定专人参加会议,业务副总假期结束3天内补签名。 二、考核办法 1.主管业务副总未按要求组织二级会审或把关不严的,对主管业务副总和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次。 2.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未提前3天将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电子版或纸质材料形式发给相关副总、科室(区)和基层单位并电话告知的,不予组织会审,并对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次。 3.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初稿未手抄、未按照公司要求编制缺项漏项的,对主管业务副总、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技术员、基层单位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次。 4.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违反规程、规定及错别字等明显性错误的罚款100元/处(次),施工地点错误的罚款500元/处(次)。 5.为提高科室(区)及基层区队参与措施审批的积极性和责任心,网上审批意见经集中会审认可的,对意见提出人给予100元/条奖励。若多人发现同一问题平均分配该问题相应奖励金额。 总办室 2015年11月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与修订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评审内容 1、定期评审规定 (1)、与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2、评审的频次 (1)、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②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③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④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3、评审修订的依据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化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审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宜。 4、评审和修订 (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职责、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2)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时,按原审批程序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终止执行,并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露天矿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 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 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 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各矿、科、队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 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 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剥离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 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煤、剥离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 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 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 水平,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 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 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 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 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 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 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 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 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为加强矿井技术管理, 规范作业规程管理, 保证作业规程的可靠性和完善性, 对作业规程执行会审制度: 1、凡采、掘、开工作面作业规程按期编制完毕后, 必须先由各有关业务科室技术主管审阅, 并签署意见。 2、审阅完毕后交生产科, 经总工(或分管付总)同意后进行会审, 同时确定会审时间、地点。 3、生产科负责提前通知所有参加会审人员。 4、各专业业务科室接到会审通知后必须指派本专业技术主管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会审, 迟到者罚款50元, 无故缺席罚款100―200元, 接到通知未无派人参加, 罚接知人100元。 5、会审时由生产科派专职技术人员协同队组技术员做好会审纪要, 并由所有会审人员签字, 会审意见全部纳入作业规程。

6、会审规程时不得随意修改设计, 如出现由于业务部门把关不严造成对已审批的设计修改, 将对相关负责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7、会审完毕后, 参加会审人员在作业规程上签字。并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关于加强作业规程管理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煤矿作业规程管理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煤矿: 为增强作业规程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现场落实,规范工人作业行为,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一、作业规程编制 1.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并严格落实。 2.作业规程编制遵循依法依规、合乎实际、操作简便、保障安全的原则。 3.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4.工区技术员在编制作业规程前,要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规定时间委托地测部门编制《地质说明书》,对即将施工工程的井上下关系、相邻区域开采情况、作业区域的地质、构造、水文、煤层顶底板、开采技术条件、瓦斯、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型等资料进行全面系统收集,对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前瞻性的科学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5.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汇集技术、安全、机电、通防、调度等部门意见,同时与工区领导班子、有经验的老工人一起探

讨研究,寻求解决现场问题的最佳途径,保证施工程序最简、劳动强度最低、工程质量最优、安全效果最好。 6.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二、作业规程的会审和批准 7.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总工程师召集技术、机电、调度、安全、通防、生产工区等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集中会审,各部门根据分工负责的工作对作业规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8.审查结束后,由工区技术员对作业规程做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完善,参加会审人员逐一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签字生效。 三、作业规程贯彻落实 9.作业规程经审查批准后,由安监部门、生产工区在工程开工前10日内由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和工区技术员分别组织全体安监人员、工区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学习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严禁开卷考试,考试成绩及试卷要存档备查。 10.施工期间,生产工区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的重新学习。 11.跟班区队长、现场盯班安监员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要指导、监督现场工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指挥以及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制度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制度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 二0一五年六月 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矿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 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管理,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学习管理,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三)按照“一工程,一规程”的原则,不得套用、沿用原作业规程。 (四)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清晰、标注齐全、比例恰当、按章节顺序编号。 第二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审批、复审制度,必须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一)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采煤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

资料。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水文地质等资料。 (4)由通防部门提供的通风、瓦斯基础资料。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 (6)《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8)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对开工地点进行现场勘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9)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的规定;格式应参照《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样本;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中必须增加“岗位循环作业图表”和“三图一表”一起悬挂于施工地点。 (10)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之后,应征求施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矿科各部室、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掘进、开拓、贯通、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

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 八、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

作业规程三级会审制度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三级会审制度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确保其符合法规、标准及政府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要求,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会审制度 第一级战线内部会审——基层施工单位接到施工任务后,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技术副队长负责收集相关资料、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初稿。然后,主管业务副总组织本战线技术骨干初步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反馈给基层施工单位。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督促修改,补充完善后,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至相关业务副总、科室(区)及基层区队,并电话通知到人。所有需进行会审的作业规程必须提前3天发送,安全技术措施提前2天发送。 第二级网上审批——各相关业务副总、科室(区)及基层区队技术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下载文件,并认真审阅,重点审查分管业务相关内容,将审查意见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到主管业务科室。主管业务科室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督促并汇总会审意见。所有需进行会审的作业规程各业务科室必须在5天内反馈意见,安全技术措施2天内反馈意见。 第三级技术例会集中会审——在总工程师组织召开技术例会时,首先由施工单位技术副队长简要介绍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然后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通报网上审批意见,与会人员集中审议并补充,形成最终会审意见。会后,由主管业务部门督促基层施工单位按

会审意见修改完善,所有需进行会审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2天内由基层单位修改完毕。并最终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方可生效贯彻执行。需上报公司等上级部门审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证审查正常进行,会审人员因出差、学习、请假不能参加会审的,应指定专人参加会议,业务副总假期结束3天内补签名。 二、考核办法 1、主管业务副总未按要求组织二级会审或把关不严的,对主管业务副总和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2、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将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发给相关业务副总、科室(区)和基层单位并电话告知的,不予组织会审,并对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3、各相关业务副总、科室(区)和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意见及时反馈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4、主管业务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作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相关记录,作为上级部门检查的依据。 平煤股份一矿 2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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