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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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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监督;(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4)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5)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6)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时,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房屋、物业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1)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以市行政区域(含郊区)为征税范围;县城以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为征税范围;建制镇以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为征税范围;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2000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

(3)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屋出租的,以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公示功能是指将房地产权利的事实向社会公开用以标示房地产流转的功能。其目的在于维护房地产交易的安全,一方面可以防止不具有支配权的人进行欺诈;另一方面公示房地产已经设立的相关权利,可以防止隐瞒权利的瑕疵进行交易给他人带来损失。

民事责任:它是指违法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可分为侵犯责任、违约责任和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2)行政责任:它是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因违法主体的不同而存在区别,如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自然人和法人等。(3)刑事责任:它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依照刑法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形式中最严厉的措施。

住房部分产权是指城镇居民对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房所享有的权利。关于住房部分产权的法律性质主要有四种学说:⑴单独所有权说,即房屋产权受到特殊的限制。⑵租赁权说,即住房部分产权在法律上属于租赁权。⑶共有权说,即购房人和原产权单位对住房享有共有权。⑷他物权说,即是一种受限制的物权。住房部分产权的法律性质应属于部分所有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形式。首先根据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来看,其法律性质确定为部分所有权较为合理;其次,部分产权的内容与所有权的内容基本一致,区别在于其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限制。最后,从部分产权的主体来分析,共有权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部分产权的主体是单一的。

1.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始施行的时间为()

A.1994年8月1日

B.1994年10月1日

C.1995年1月1日

D.1995年3月1日

2.下列属于房地产物权的是()

A.房地产典权

B.房地产请求权

C.房地产债权

D.房地产相对权

3.下列属于未利用地的是()

A.住宅用地

B.荒地

C.草地

D.旅游用地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未经登记时产生的法律后果为

()

A.无效

B.不成立

C.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D.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征收下列土地只能由国务院批准,其他部门无权批准()

A.耕地

B.四荒地

C.农用地

D.基本农田

6.房屋所有人出卖已出租房屋,需要提前几个月通知承租人()

A.1个月

B.2个月

C. 3个月

D.6个月

7.由于自然条件原因,王某进出自己的庭院必须从邻居张某的庭院通行,在此情况下,张

某对自己庭院的房屋所有权行使()

A.有所扩张

B.受到限制

C.效力不足

D.需要救济

8.可以出租房屋的条件之一是()

A.共有房屋取得了共有人的同意

B.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同意

C.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D.房屋的权属有争议

9.房屋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

A.应当将租金上缴国家

B.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

C.租赁关系无效

D.应当由国家终止租赁关系

10.在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法律方式中,()

A.涉外房地产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B.当事人可以不通过协议而直接提起仲裁

C.一切房地产纠纷均可以进行行政处理

D.仲裁和诉讼不能同时适用

1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转让人对土地使用权行使()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12.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

A.签订之日

B.批准之日

C.公证之日

D.登记之日

13.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

C.内容变更

D.权利义务变更

14.房地产交易主要表现为通过各种交易合同形式实现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是()

A.权的关系

B.利的关系

C.债的关系

D.物的关系

15.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最低可由()

A.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16.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抵押关系设定以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

A.有权优先受偿

B.无权优先受偿

C.可以作为处分财产受偿

D.无权受偿

17.某工厂依法申请用地以扩建厂房,人民政府批准其占用耕地3亩。后因资金不能到位,该扩建厂房一直未动工,现已使耕地闲置两年零三个月。对其应进行的处罚是()

A.罚款

B.收回土地使用权

C.收取滞纳金

D.收取复垦费

18.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

A.30年

B.40年

C.50年

D.60年

19.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

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

A.征收相当于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

B.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退回50%的出让金并收回土地使用权

D.征收相当于出让金两倍的土地闲置费

20.出让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使用权的地块

公开竞投,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是()

A.招标

B.拍卖

C.协议

D.竞争

21.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是()

A.出让

B.转让

C.拍卖

D.划拨

22.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有多少名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

A.2名以上

B.3名以上

C.4名以上

D. 5名以上

2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资质一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自有流动资金3000万元以上

B.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C.具有4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

D.连续4年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率达20%

24.被拆迁人只能选择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不能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是()

A.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B.非公益事业房屋

C.公益事业房屋

D.临时建筑房屋

25.拆迁范围确定后,可以进行的活动是()

A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B.继续使用房屋

C.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D.续租或新租房屋

26.拆除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补偿

C.给予建筑物评估价值50%的补偿

D.给予适当补偿

27.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满足一些住户群体的需要而提拱的专项服务工作有()

A.金融服务类服务

B.绿化管理

C.消防管理

D.车辆道路管理

28.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

A.权力机构

B.执行机构

C.决策机构

D.监督机构

29.业主临时公约与正式的业主公约存在的主要差别是()

A.业主的共同利益

B.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C.时间效力

D.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30.制定业主临时公约的是()

A.业主委员会

B.业主大会

C.房地产开发企业

D.建设单位

31.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可以一次性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32.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

A.领导机关

B.执行机构

C.决策机构

D.监督机构

33.如果土地使用权没有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当()

A.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

B.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保证金

C.向中方合营者缴纳土地使用费

D.向地方政府申请免交土地使用费

34.下列情形中,属于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企业用于投资转让的房产

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执法监督是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党委赋予政法委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要从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的角度入手,实事求是地找出在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找准切入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力争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执法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监督方式趋于被动性 执法监督方式存在诸如接受信访多,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政法委机关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削弱了执法监督应有的作用。 (二)执法监督措施不够规范 在监督来源上,案件协调工作中有时受理以单位党组名义提请的协调,有时接受以单位名义提请的协调;在具体形式上,案件指导工作中有时采用普通信函,有时采取口头方式;在监督结果处理上,指导协调的结论有时以审批表的形式下发,有时以决定的形式下发。如此种种,导致执法监督措施不够规范。 (三)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 监督制度和形式往往是走过场流于形式,不能起到解决问题的实质性作用,例如对执法的检查与案件的评查,都是在本单位内自我进行,检查组到后也就是听取汇报,没有足够时间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二、执法监督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在执法监督工作实践中,政法机关甚至政法委的不少干部在政法委执法监督认识上存在错误,认为司法机关的监督主要是来自人大以及司法机关本身的监督,政法委执法监督是对司法独立的干预,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司法独立对立起来,想方设法规避政法委的监督。 (二)规范性制度不完善 执法监督职能设计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没有具体化,操作性不强。如对哪类案件可以进行监督,怎样监督;哪些案件可事前监督,哪些案件可事中监督,哪些案件可事后监督,没有明确规定;职责权利比较空泛,没有规定调查权和对责任者查究权等执法监督必备的重要职权,行使起来缺乏力度,起不到应有作用。 (三)协管干部权力缺乏刚性 中央相关文件已明确政法委负有协管政法机关干部的职责,但目前在干部考察、选任和班子配备上,主要还是政法各部门提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门研究、考察、任命。即使政法委参与组织部门的考察,但也起不了决定作用。 (四)与其他监督力量没有形成合力 在我国现行的执法监督体制中,除了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还有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执法部门自身的内部监督等,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种监督也就是横向的关系,但目前还没有完全理顺,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奠基于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就有什么样性质的法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归根结底都是由我国的社会性质及其发展程度所决定的。 现阶段我国法律的性质所以是社会主义的,并同资本主义法律在性质上根本不同,首先在于初级阶段的法律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它的内容和发展方向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马克思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观点,是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和运用唯物史观进行阶级分析所得出的正确结论。 (二)法律是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法律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律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既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么统治阶级制订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自己的社会 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而顺利的实现统治,巩固统治。 "阶级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法学带有阶级性,法学政治化,给中国法学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从积极方面看: 第一、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认清剥削阶级法的本质,推动人们反抗旧的制度,摧毁旧的法学体系,建立全新的法学体系。 第二、法学具有阶级性,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镇压反革命,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增强了人民的法制意识、法律意识。 因而,阶级性在一定时期内对我国法学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它曾使中国法学在1949年-1957年间出现了短暂的繁荣,为中国能成功消灭剥削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奠定了基础。然而,过分的强调阶级性,也对我国法学发展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它严重阻碍了中国法学的发展。 二、法律的特征: 我们把法律的一般特征归纳为四个基本方面,即: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一)、凋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控对象 法律不是通过对人们思想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法律上,行为是极为重要的。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找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Ⅲ这就是说法律一般不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而是以行为作为区分标准。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因而它首先对行为起作用,首先调整人的行为。对于法律来说,不通过行为控制就无法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这是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比如道德规范是通过思想控制来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的,政治规范是通过组织控制或舆论控制来完成社会调整的。概而言之,法律是以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形式(一)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形式(一)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职能有: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实现的。目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形式大多是法定的,但也有非法定的(即检察机关自己探索实践的)。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本文拟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形式作一探讨。 一、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这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法定形式。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等材料审查,判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立为刑事案件而进行侦查(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刑事诉讼活动。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的法律监督。我国法律规定,把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设置在检察机关,突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是作为追究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手段,目的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实行监督,追究违法犯罪者的法律责任,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是从属于法律监督的,是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中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实现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法律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举报,依法受理,并依法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保障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控告权、检举权的充分行使,保护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的有效性;二是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三是通过立案,开展专门性调查和采取强制性措施,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职务犯罪嫌疑人,惩罚犯罪,从而达到警示作用,维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二、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和通知立案,这是实现立案监督职能的法定形式。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以及被害人认为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后,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侦查机关说明原因,即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通知立案,是指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认为侦查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时,直接通知侦查机关立案。 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和通知立案是检察机关实现立案监督的法定形式。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和通知立案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申论万能八条之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申论万能八条之健全法规完善制度 申论万能八条是针对公务员申论考试提出对策的 八点答题思路。今天我们来详细讲解一下:申论万能八条之健全政策法规,完善制度 1.理论根据 “制度是第一生产力”,制度至关重要。这是因为,好的规则和制度能够促进社会协调和整合;能够界定权利边界和行为空间;能够促进经济效益和实现资源分配;能够为物质资源和精神价值提供保障。制度还有利于人们在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下,形成稳定的预期和特定的认知模式,从而有利于指导个人和组织行为。因此,依靠制度和规则能够很好地解决一些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例如,一个分粥的故事就能非常形象地说明规则和制度的重要性。 辛向阳在《谁能当中国的企业家?》一书中讲了一个十分有趣的分粥故事: 有七个人组成的小团体,他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同时又是自私自利的。他们想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每天的吃饭问题——要在没有计量工具或有刻度的容器的状况下分食 一锅粥。大家发挥聪明才智,试验了很多种办法,多次博弈后形成了以下诸种规则: 规则一:指定一个人负责分粥事宜,成为专业分粥人士。

很快大家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又换一个人,结果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在这碗稀粥中体现得一览无余。 规则二:指定一个分粥人士和一名监督人士,起初比较公平,但到后来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从权力制约走向“权力合作”,于是分粥人士与监督人士分的粥最多。这种制度失败。 规则三:谁也信不过,干脆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这样等于承认了个人有为自己多分粥的权力,同时又给予了每个人为自己多分粥的机会。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而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饥饿难挨。大家认为这一制度造成了资源浪费。 规则四:大家民主选举一个信得过的人主持分粥。这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开始还能公平分粥,但不久以后他就有意识地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大家一致认为,不能放任其腐化和败坏风气,还得寻找新制度。 规则五:民主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民主监督与制约机制。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各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分粥完毕时,粥早就凉了。此制度效率太低。 规则六:对于分粥,每人均有一票否决权。这有了公平,但恐怕最后谁也喝不上粥。 规则七:每个人轮流值日分粥,但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

中国法律健全吗 [关于加入WTO后健全中国法律的思考]

中国法律健全吗 [关于加入WTO后健全中 国法律的思考] 一、以WTO规则和国际人权公约为基点,法律亟需废、改、立 1、WTO协议已有规定,而国内无相关立法的,应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以填补漏洞; 2、国内有关立法和WTO协议有冲突的,应加以修改和废止。 3、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政治权利公约》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 前者已于2001年3月由全国人大批准,后者也正在审议中。根据“国际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两个公约将带动中国国内一系列法律制度的修改。如根据《公民政治权利公约》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应当拥有沉默’权,死刑只适用谋杀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这与中国现行刑法、刑诉法的规定都存在差距,一旦批准公约,就需要国内法进行相应的修改。新世纪中国立法必须站在全球化的视角,用我们自己承诺的WTO规则和国际人权两公约来指导国内立法。二、严格执行立法法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第一、立法法2000年7月1日才施行,此前颁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并不符合立法法的要求,却没有得到系统清理。如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依据的是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这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法律来规定,却没有任何人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第二、立法法施行后,各地方各部门立法“掺私货”现象相当严重,究其原因,是立法体制有问题; 现在大多数法律草案的起草都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这种立法模式难免使起草者有意无意地将本部门利益加进去。第三、对立法体制进行改革。强化由专家在法律法规起草中的作用,改变由利害产:关系人起草法律法规草案的做法。消除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随意立下位法的现象,把立法权掌握在立法机关手中,从根本上杜绝立法腐败的产生。三、改进立法技术提升立法质量树立立法系统观。系统是有层次的。最高位是宪法,下来是刑事法、民事法; 社会法等基本法律,再往下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加强法律条文的逻辑论证。起草法律条文、文字的推敲和逻辑论证很重要,不能在语言、逻辑上留下硬伤,给法律适用带来困难。如:刑法第 20条“对正在进行行凶”——其中行凶就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又如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重伤多人后逃逸、多人死亡,罪刑相当吗?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保持法的稳定性。法律频繁变动,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培植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四、适应加入WTO后亟需制定的有关法律: 1、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则财产隶属关系的法律,现行法律对这方面明显薄弱和滞后,分散凌乱,缺乏体系,,而且缺乏物权、动产、不动产、主物、从物、原物、孳息等一些基本概念,缺乏动产、不动产物权发生、取得;

法律定义及描述

法律定义及描述 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从“法”的词源看,都喻意公平和正义,简述: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基础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现在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基本的法律: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基本法律」所意味是不永久并权宜之针,在没有实施宪法下达到有法维持宪政秩序之效果。这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法律,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的层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67条)。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性规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类的文件,也视为狭义的法律。它一般包括--宪法,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即后者)。法律体系通常,法律体系可以分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另外还有第三种法律体系(依然存在于某些国家的部份或整个地区)-宗教法,是一种以经籍和其解译为基本的法律。一个国家所使用的体系通常和其历史、其和外国间的关连、以及其对国际标准的依附等有关。司法体系认同应遵行的法源为其法律体系的明确特征。所以不同体系的差别多在于模式的不同,而不在于其内容,且每个司法体系通常都可以找到相类似的法条。法律制度在发达国家,主要的法律制度有独立的法院、代议议会、责任内阁、军警系统、官僚系统、法律专业和公民社会本身。约翰·洛克在其《政府论》里,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外交三种权力,其后的孟德斯鸠在其著作《论法的精神》中对其进行了完善,主张将国家权力划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而且三种权力必须要分立,而且相互制约。他们的原则是不应该有任何人可以掌握到国家的所有权力,和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内的独裁理论相对。更近代,有马克斯·韦伯等人重塑有关在行政控制下的国家的模型。现代军事、政治与官僚的力量对一般人民的日常生活显现出了许多特别的问题,这些是早期如洛克和孟德斯鸩等作家所不可预见的。法律专业的

2018年中考政治复习专题训练:两部专门法律

中考复习训练两部专门法律 一、单项选择题 1.“棍棒底下出状元”,这种教育方式() A. 体现了教育者高度的责任感 B. 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C. 是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D. 是人类教育经验和智慧的结晶 2.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有() A.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3.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权利给予明确规定并进行特殊保护,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来看,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 ①年龄小,发育不成熟 ②家庭,学校教育存在失误 ③社会风气不好 ④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④ D. ②③ 4.下列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它是一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法 B. 它是为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而专门制定的法律 C. 它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内容 D. 它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各项权益的关心、尊重和保护 5.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门法律是() ①宪法②未成年人保护法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④刑法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④ C. ②③ D. ①②③ 6.家长和学校应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中的()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③谨慎交友④收听、观看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③④

7. 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将原来的“遇到坏人坏事要及时报告,要敢于斗争”中的“要敢于斗争”予以删除。这一做法 () A. 违反了法律,是无效的 B. 表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不再是青少年的义务 C. 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D. 要求青少年更应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8. 我国严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童工,但是成都市某酒吧近日却低价招聘了三名辍学的初中生为服务员,从中谋取暴利,成都市某酒吧的行为违反的法律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9.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贵港市各中小学开学以来纷纷开展了安全知识普及、火灾现场逃生等应急疏散安全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学校开展安全演练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①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②提升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 ③帮助中小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④增强学生体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①④ 10.漫画《谢绝采访》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11.一天,初二年级学生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高年级高某、牛某拦住。他们要小明第二天交出“保护费”100元,否则就“废”了小明。对此,小明的正确做法是() A. 躲在家里不去上学 B. 告诉老师并报警 C. 纠集“朋友”与其武力对抗 D. 将“保护费”交给高某和牛某 12.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了少付酬多获利,大量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临时工。这是() 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B. 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有效方法 C. 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D. 扩大就业、发展生产的合法行为 二、非选择题

关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关于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思考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特殊的职责,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法律监督的职责,为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但是,由于体制和立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亟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文章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视角,谈谈检察机关如何加强法律监督。 [关键词]检察;法律;监督;探索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作出这一规定,一方面阐明了法律监督制度是国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另一方面确定了人民检察院在法律监督中的特殊地位,即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从现行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看,我国的法律监督特指检察机关行使的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权。 近年来,笔者所在院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该案方式方法,找准推动基层检察事业不断提速的核心环节,各项检察工作创先争优,呈现出不断提速发展的总体态势。 一、创新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一)繁简分流,加快办案节奏 面对高负荷的办案任务,刑检部门积极转变办案方式方法,提高办案效率。首先,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根据干警办案经验和能力,对办案人员分组。重大、疑难案件由办案骨干优先办理,轻微、简单案件按简易程序办理;其次,调整办案分组,从优化组合、优势互补目的出发进行重组,并强化办案组的组织协调功能,集体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办案。赋予主办、主诉检察官对部分案件直接批捕、决定退回补充侦查及签发起诉书的权力。 (二)提前介入,巩固侦查效果 首先,与公安机关商议确定,公安机关在呈捕前将疑难案件呈请审阅;明确公安机关补查时限,并予以督办;对批捕后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快速移送审查起诉。捕诉衔接,减少重复劳动;其次,公诉部门对捕后可能移送起诉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阶段参与阅卷、提审。 (三)重视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 坚持以“五零五高”和“公正廉洁执法”为指引,注重队伍思想品质、业务素质的磨练和提高,提出“学习调研能力、引导侦查能力、诉讼监督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化解矛盾能力”等五个能力建设和“审查质量、文书质量、庭审质量、监督质量”等四个质量要求,并启动了优秀公诉人培养机制,实行轮流一个月的一对一跟班学习,通过演讲辩论等综合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公诉人在案件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方法和技巧等公诉业务水平。编印季刊《刑案辨析》,打造公诉业务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公诉部门在衔接侦查和审判工作中的桥梁作用,加强刑事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而拓宽公诉引导侦查和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方式与渠道。 二、强化措施,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减少刑事对抗 首先,推进刑事和解。制定了《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

健全旅游法律制度的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c5845154.html, 健全旅游法律制度的对策 作者:魏晓楠 来源:《丝路视野》2016年第18期 【摘要】如今社会中各行业的发展均无法离开法律制度上的保障。鉴于近些年来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和旅游有关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旅游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然而,当前的旅游法律制度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我国旅游业的继续发展,因此,及时对现行旅游法律制度加以健全完善显得极为迫切。本文分析了我国旅游业法律制度建设现状,并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旅游法律制度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旅游;法律制度;现状;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旅游中人们能够拓展视野,增加见识,愉悦身心。为切实保障我国旅游行业能够取得新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开始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但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又产生了诸多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在2013年10月起《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后,虽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业发展所面临的部分问题,对于保护广大游客的实际利益也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是却未能全面解决旅游业所需要解决的各类细节问题,亟待通过完善旅游法律制度来进行规范。 一、我国旅游业法律制度建设现状分析 一是我国的旅游法律法规具有不足之处。由于近年来我国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也取得了从无到有、加速发展与强化的发展进程,并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但我国当前的旅游法律制度尚具有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一些细节上的规定不够准确、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强,从而造成我国的旅游法律法规效力不高,在具体工作中难以妥善处理好旅游法律活动之中相关各方所形成的矛盾冲突,难以解决实践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因为我国旅游行业的复杂性,依然需要国家和地方进行统一管理,这样也就一定要制定出一整套系统化的旅游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我国当前旅游法律法规中尚存在部分空白区域。旅游业可以说是一种能够和多个部门之间进行密切联系的高关联度产业,因此就需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的空白区域。比如,目前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之中缺乏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可执行条款,由于旅游消费之本质属于精神消费,故具备了相当强的暂时性、共时性等特点,容易导致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但是,对消费者造成的精神伤害如何进行赔偿,目前的旅游法律制度尚未加以明文规定,这就证实了当前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尚存在空白之处,极有可能会侵害到消费者们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到旅游行业的总体发展状况。

法律基础复习资料整理

《法律基础》 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律的一般含义: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 4.法律的历史发展: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制法律→社会主义法律 (原始社会没有法律,只存在习惯) 5.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 ②法律体现的知识统治阶级的部分意志; ③法律是有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6.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强制性) ③、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 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8.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①、从体现的意志上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 ②、从实质内容上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先进性的 统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a、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为指导; b、善于借鉴我国传统法律和外国法律的成功经验; c、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能适应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与创新,确保立法 的质量和水平。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 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 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模拟试题

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模拟试题

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 生产的专门法律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对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之日起__日内做出批复。A.10 B.15 C.20 D.30 2、__是材料抵抗弯曲断裂能力的标志,它间接反映了材料的塑性。 A.断裂韧性 B.冷弯性能 C.硬度 D.冲击韧性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控制效果在__阶段进行。 A.竣工验收 B.初步设计 C.土建完成 D.设备安装 4、__的工频电流即可使人遭到致命的电击。 A.数安 B.数毫安 C.数百毫安 D.数十毫安 5、金属温度,系指容器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__温度。任何情况下,金属元件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使用温度。 A.最高 B.最低 C.平均 D.设计 6、__应当在劳动就业上给予特殊的保护。 A.女工和来成年 B.有残疾的职工 C.女工怀孕期间 D.未成年工和有特殊情况的工人 7、船员航海知识浅薄,技术素质低劣以及诲上经验不足,均是导致海损事故发生的因素。对多起海事原因的分析表明,约有__以上的海事是由人为因素造成

A.偶然损失 B.动态相关性 C.监督 D.因果关系 16、模板工程的劳动用工约占混凝土工程总用工的__。 A.1/4 B.1/3 C.1/2 D.3/4 17、__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B.最高容许浓度 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D.长时间接触浓度 18、下列化学品中,对肾有危害的是__。 A.卤代烃 B.石英 C.有机溶液 D.甲烷 19、在预警分析活动中,()环节所建立的监测信息系统(预警信息系统),既是预警各环节所共享的,也是整个预警系统所共享的。 A.监测活动 B.识别活动 C.诊断活动 D.评价活动 20、根据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员工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和__等。 A.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检测结果 B.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C.从业人员的工作经历 D.从业人员的工作业绩 21、事件树是用来分析__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A.事故发生的频率 B.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 C.普通设备故障或过程波动 D.故障的处理结果 22、职业安全健康__的目的是制定和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计划,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实现。 A.目标 B.管理方案 C.运行控制

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哪一个-

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哪一个? 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一府两院工作,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 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哪一个 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一府两院工作司法监督,检察院是法律规定的司法监督机关,法院也有内部监督机制 党的监督,执政党有纪委监督 行政监督,狭义是指行政系统内设立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进行监督,广义指社会监督,即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从范围上包括三方面: 一、是对司法机关,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劳改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进行监督;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监督; 三、是对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其监督方式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纠正有关机关的违法活动和对案件提起上诉和抗诉。 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

法律制度走上健全

《法律制度走上健全》教学设计 【授课时间】10分钟 【授课对象】高中生 【课型】讲授新课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掌握新时期我国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过程与方法:结合教材和相关图片信息,通过小组探讨深入学习和掌握。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教材分析】高中历史必修一第21课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发展中的第二模块法律制度走向健全,讲述了“文化大革命“后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学情分析】通过初中的学习,同学们都有一定的历史观察能力,社会生活中也可以时时体会和接触,有利于激发同学们学习的热情。【教学重点】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建设方针 【教学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订 【教学方法】讲述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 【教具】图片、多媒体设备、幻灯片 【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利用图片导入法,幻灯片上放映刘少奇的追悼会图 片,提问同学“中共中央是什么时候为刘少奇平反昭雪的”

2.讲授新课:通过刘少奇的平反昭雪事件,引出1978年,十一届 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法治建设方针。结合“文革”破坏民主法治的史实和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成就,找同学谈谈通过刚才的学习对“民主与法治关系的看法”。 3.课堂小结:通过对讲课过程中的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 进行回顾,总结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4.课后练习:ppt上显示 5.板书设计:法律制度走上健全 一、刘少奇平反昭雪 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法治建设方针 三、中国在立法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课下探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 【教学反思】

法律结构

第二章法律结构(法律的构成要素) 在中国当代的法律实践中普遍认为法的构成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构成。 第一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是指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 具体而言,法律概念具有以下功能: 1 认知功能 2 表达功能 3 构成功能 4 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二法律概念的分类 1 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和事实概念 主体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如公民,社团法人,原告,行政机关等。 关系概念,是指用以表达法律关系主体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如所有权,抵押权,交付义务,赔偿责任等。 客体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如动产,主物,著作,支票等。 事实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事件和行为的概念。如失踪,不可抗力,违约,犯罪中止等。 2 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根据法律概念的确定程度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 确定性法律概念,通常指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其含义的概念,对这些概念的解释不允许自由裁量,只能依法解释。 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指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其含义,在运用时需要法官或执法者运用自由裁量权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含义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和普遍的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以下特征: 1 微观的指导性。 2 较强的可操作性。 3 较高的确定性。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含义(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个主体的问题。) 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 对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既要考虑其全面性,又要考虑其简练性。参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把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解为由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法律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1、法律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 一是; 二是(最重要的); 三是。 2、法律的作用:①;②。 3、法、法、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4、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5、违法行为:。 6、违法行为按违反的法律分为:、、; 按性质分为:、。 7、犯罪: 8、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根本区别是, 共同点是 。 9、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 ①; ②; ③。 10、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 犯罪的法律标志是。 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是。 11、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 12、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①②两大类。 其中①包括、、、、; ②包括、、。 1、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是。 2、,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3、道德水平高低与违法犯罪关系: 。 4、违法犯罪所付出的代价极大,要在心灵深处,行为上。 5、青少年如何防患于未然? 。 6、未成年人:。 7、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 8、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 9、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是,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是。 10、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 11、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 12、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 13、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是。 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

14、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俗称“民告官”的是。 15、我们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时,既要,又要。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等。 16、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司法保护的对象是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17、我们依法维权的意义:、。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1、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效力层次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分为四个层次,其法律效力依次降低:第一个层次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颁布的法律;第二个层次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指由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文件;第四个层次是指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自律规则。中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20年中,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对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考点二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现行的证券市场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也与资本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其具体包括《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考点三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及其职责 考点一公司的种类

考点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指的是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一定的财产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与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 考点三公司的经营原则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体现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经营原则;自主经营原则;自负盈亏原则;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原则;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 考点四公司设立的方式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衽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论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消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责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反贪污贿赂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3、法纪检察部门 承办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迅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4、审查逮捕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8、检察技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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