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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简介+功能+正常+失范

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简介+功能+正常+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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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凯姆及其犯罪学理论

一、生平与著作

达维德·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年-1917年)(Durkheim 又被译为“涂尔干”、“杜尔克姆”)是19世纪后期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在其社会学著作中对犯罪作了大量的研究。他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社会规范对个人的控制等来解释犯罪与刑罚,从而开创了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犯罪学思想的另一种犯罪学思想传统。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是19世纪社会犯罪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对20世纪西方犯罪社会学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下面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关于迪尔凯姆的一些基本介绍。

迪尔凯姆于1858年4月15日生于法国东部孚日省一个名叫埃皮纳勒(Epinal)的小镇,这是一个犹太人的居住地,他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教士,因而迪尔凯姆小时候便在家庭的熏陶下学习了希伯来文、犹太教经书和犹太教法典。但长大以后,迪尔凯姆却并未子承祖业,而是在一位天主教女教师的影响下一度改信天主教,后来又毅然放弃家族传统,走上了自己喜欢的道路,即从事了实证科学的研究。但迪尔凯姆的这个选择并非偶然,而是源于1870年普法战争的爆发,在战争中,他的家乡被普鲁士的军队占领,人们饱受战争的摧残。迪尔凯姆认为,宗教不能解释这一切,宗教不是来自神,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他开始对社会现象加以特别关注。虽然这时候他并没有按照父亲的意愿去信仰犹太教,但也没有和犹太人断绝关系,他的很多朋友和日后的学生都是犹太人,而且,他早年不同的宗教体验对他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的形成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迪尔凯姆的人生可以说是充满了磨难。他父亲在他19岁时就去世了。迪尔凯姆在当地中学毕业后,于1879年进入巴黎高等师范学习。在大学期间,他深受历史学家德·库郎校长的影响,接触了当时初具雏(chu)形的社会学,认识到共同知识和宗教对社会团结与整合的重要性,对他以后的学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迪尔凯姆还大量阅读了孔德和斯宾塞的理论学说,更加深了他对社会现象研究的浓厚兴趣。但是由于当时法国的大学学科里并未专门设立社会学,迪尔凯姆只好选择了哲学,并与1882年从巴黎师范大学毕业。

毕业后,迪尔凯姆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他很想到巴黎大学任教,但他新颖的学术观点难以令保守的大学接受。迫于生计,迪尔凯姆不得不辗(zhan)转于巴黎附近的一些中学执教。尽管一直不能实现其职业理想,但是执着的迪尔凯姆并没有放弃他对社会学的研究。为了让自己的学术更深入、更完善,迪尔凯姆决定休假一年,前往德国进修。在德国进修的过程中,他跟随冯特

(Wilhelm Wundt, 1832-1920)教授研究了一年社会科学及其与伦理学的关系,冯特教授在莱比锡大学建立的心理学实验室对迪尔凯姆学术研究的精确性和客观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迪尔凯姆根据这一年的研究结果,于1886~1887年发表了3篇论文,这些论文使他于1887年在波尔多大学文学院获得了教育学和社会科学教授的职位,创建了法国的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可以说,他是将社会学引入法国教育体系的第一人。

迪尔凯姆在波尔多大学执教的15年,是他学术生涯最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出版了他一生中最为重要的著作的前三部。1892年,迪尔凯姆接受了巴黎大学授予的第一个社会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社会劳动分工论》于次年出版。1895年出版了《社会方法论》一书。1896年创办《社会学年鉴》,并在《社会学年鉴》上发表了若干重要论文。1897年发表《自杀论》一书。1902年,声名鹊起的迪尔凯姆实现了他的梦想,如愿成为巴黎大学索邦学院教育系的教授和系主任,同时他的讲座也获得了“巴黎大学社会学讲座”称号。1912年,迪尔凯姆被任命为巴黎大学教育部终身主席,1913年,法国教育部特别为迪尔凯姆设立了社会学教授职位。

迪尔凯姆晚年正逢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的残酷沉重地摧残了这位老人,他精心培养的学生都被征入伍,很多年轻的生命都死在了战场上。他唯一的儿子也死在了西线战场上,巨大的悲痛加上过度的工作使迪尔凯姆彻底崩溃,精力耗竭的他于1917年1月15日突发中风,于巴黎逝世,享年59岁,死后被安葬在了巴黎的蒙帕纳斯墓园。

无论是在社会学领域还是在犯罪学领域,对于迪尔凯姆的评价都是很高的。有学者认为,迪尔凯姆的一生是孤寂的,他的生活方式具有禁欲、古板而缺乏幽默的特征,他几乎将所有的一切都献给了研究和学术事业。

多米尼克·拉卡普拉在《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家和哲学家》(1972)一书中,称迪尔凯姆是“最著名的和最不容易理解的主要社会思想家之一”。介绍他的思想观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因为“围绕他的思想观点展开的论战针对的都是最基本的问题,而不是细节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要想研究他的观点,必须首先考察这种思想观点的政治和知识背景。

迪尔凯姆所处的时代是19世纪后半期,这个时候的法国正处于一个被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余波和法国社会的急剧工业化这两场革命搅得十分混乱的时代,尼斯比特认为,“就这两场革命的直观性及其对人类思想及价值带来的巨大影响来看,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其他革命可以与之相比”,当时的文化作品中充斥着“对社会突然地、震动性的巨变的强烈感受,社会从因循数千年的历史轨道

上发生了转折”以及“对传统价值观消失的强烈直觉——与传统价值观相伴的是旧的安全感和新的暴政和不平等——而即将出现的是新的权力、新的不安全感、新的暴政,除非采取严厉措施,否则它们将会比以前看到的任何情况还要糟糕”。19世纪上半期由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75)发展起来的社会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对这两场革命所产生的影响的反映。当时的许多社会学家认为,自己应当对正在发生的巨大社会变迁提供一种理性的、科学的分析,以便指导社会革新的政治过程。

在孔德的影响下,迪尔凯姆对当时法国社会中存在的一系列社会现象,如社会分工、自杀、犯罪等,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他1893年的学位论文《社会劳动分工论》中,分析了与工业化有关的社会变迁过程。他把这种伴随工业社会化发生的社会变迁过程,看成是比较原始的“机械社会”向更为发达的“有机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机械社会和有机社会有各自不同的特征。见表1.

机械(农村)社会有机(城市)社会

1.人口人口少人口多

2.社会成分具有同质性具有异质性

3.社会单位家庭职业专门化

4信仰宗教或者神圣的世俗的

5.团结来源集体意识劳动分工

6.社会紊乱形式犯罪失范

7.促进团结的法律特征

镇压型法律促进

团结

赔偿型法律

也可以说,在机械社会(mechanical society)中,社会中的每个社会群体都与其他社会群体相对隔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在这些社会群体中,个人都在同一社会环境中生活,做着同样的工作,有同样的价值。这里几乎没有劳动分工,只有种族或村庄中的少数人具有特别的功能,因此,几乎不需要个人才能,社会的团结是以其社会成员的一致性为特征的。而在有机社会(organic society)中,社会劳动高度分工,不同的社会组织相互依赖,社会团结不再以成员的一致性为基础,而是以社会各个部分的不同功能为基础。迪尔凯姆把所有社会都看成是从机械社会向有机社会进步的不同阶段,没有一个社会完全属于机械社会或有机社会,即使是最原始的社会,也存在一定的劳动分工,同样,即使是最发达的社会,也需要成员之间有一定的一致性。在维持这两类社会的团结方面,法律起着调整社会不同部分的相互作用的功能,并且在发生有害事件时进行补偿。由于法律在这两类社会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所以,由法律规定的犯罪也表现

出极不相同的形式。迪尔凯姆认为,在机械社会中,犯罪是“正常的”,因为,没有犯罪的社会可能受到了病态的过度控制。随着社会发展到有机社会,可能发生一种病理状态,迪尔凯姆称之为“失范”(anomie),这种状态会导致不同的社会弊病,其中也包括犯罪。

在他的第二部著作《社会学方法论》中,迪尔凯姆发展了他关于“犯罪是正常的”观点。

在他最著名的著作《自杀论》中,迪尔凯姆进一步发展了失范理论,用失范解释了自杀、犯罪等越轨行为,全面论述了失范的概念及其表现,使失范概念成为现代社会学、犯罪学中的基本概念之一。

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迪尔凯姆的犯罪学理论。

二、犯罪学理论

(一)犯罪正常论

迪尔凯姆认为,犯罪是社会中的正常现象,而不是病态的现象。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一定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一致性,社会中存在的所有一致性,也就是“社会相似性总体”,被称为“集体意识”。由于包括机械社会和有机社会的所有社会都需要其成员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因此,可以在各种文化中发现这种集体意识。不过,在每个社会中,成员之间都不可能达到完全的一致,由于社会成员之间存在许多差异,所以,总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总有一些社会成员不能完全按照集体意识的要求行动,总会与集体意识的要求有一定的差别,这种不一致就会导致犯罪等越轨行为的产生。但是,在这里我们所要注意的是,在迪尔凯姆的理论中,“犯罪”一词是在社会学意义上使用的,仅仅是指为集体意识所禁止的行为。由于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达到完全一致,因此,犯罪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但是其形式在不同社会中可能有所不同。

犯罪是社会所固有的现象,犯罪产生于社会相互作用。迪尔凯姆之前和以后的许多学者都试图从外部因素中寻找犯罪的原因,这些因素包括自然力量、气候、经济条件、人口密度、生态地区等;而迪尔凯姆则认为,只能从社会本身寻找犯罪的原因。他认为,犯罪并不是先验地存在的,而是社会本身所固有的。犯罪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着,并且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这是因为消灭了犯罪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组织的基本条件合乎逻辑地包含着犯罪”。犯罪并不是由任何人性的缺陷或社会的弊端而产生的,犯罪是社会总体的必要组成部分。正像迪尔凯姆所说的,“我们不要犯错误。将犯罪从常态社会学的现象中划分出来,并不仅仅是说,犯罪是一种由于人的不可避免的弱点而必然产生的现象,尽管犯罪是一种令人遗憾的现象,但证实犯罪是公共健康的一种因素,是任

何社会中都不会缺少的一部分”。

(二)犯罪功能论

根据迪尔凯姆的观点,犯罪不仅是社会中的正常现象,而且也是社会所需要的现象。犯罪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社会的进步起着有益的作用。犯罪的这种有益功能主要表现在下列五个方面:

1.推动法律发展

迪尔凯姆指出,“没有犯罪,法律就不可能进化”。社会中的法律,特别是与犯罪有关的法律,是随着犯罪活动的不断发展而得到发展和完善的。正是犯罪活动的不断涌现,才导致了法律的不断修订、补充,从而使法律日益完备、发达起来。

2.促进社会进步

在迪尔凯姆看来,要使社会获得进步的话,就必须使每个人都能够表现和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造性,而许多天才人物的才能和创造性的表现,往往就是背离了当时的社会规范,被看成是犯罪行为。因此,要推动社会的进步,就必须允许有一定的表现天才人物创造性的犯罪的存在。犯罪虽然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是却给天才人物的独创性的表现提供了机会。迪尔凯姆举了一个例子:“根据雅典的法律,苏格拉底是一个犯罪人,并且对他的定罪是正当的。但是,他的犯罪,也就是他的思想的独立性,不仅帮了人类的忙,也帮了他的国家的忙。”所以,决不能把犯罪都看成是邪恶而给予过多的镇压。犯罪是社会现实的正常组成部分。不存在犯罪的社会反而是异常的或病态的社会,因为一个没有犯罪的社会,就可能是一个集体意识的压制相当严厉,以至没有人能够反对社会集体意识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犯罪可能会消失,但是,进步的社会变迁也可能消失。社会变化或社会进步通常是由反对集体意识的压制开始的,那些最初反对集体意识的压制、表现其思想的创造性和独立性的人,往往被社会宣布为犯罪人。如果集体意识的要求得到严格地执行,这样的人的犯罪就可能不会存在,但是,他们的“犯罪”所导致的社会的进步也不会存在。

根据迪尔凯姆的观点,犯罪是社会为了可能的进步而付出的代价。他说:“为了进步,个人的独创性必须能够得到表现。为了使理想主义者的独创性——他们的超越了所处时代的梦想——能够得到表现,有必要让犯罪人的独创性得到表现,犯罪人处于他的时代的水准以上。没有犯罪,也就不可能使独创性得到表现。”由此可见,没有犯罪,个人的独创性就得不到表现,而没有个人独创性的表现,社会也不可能进步。在这种意义上,迪尔凯姆认为,“要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我们中存在的犯罪的基本事实。与目前的观点相反,犯罪人似乎不再是被引

入社会之中的一种完全非社会的人,不再是一种寄生者,一种陌生的、不可同化的人。相反,犯罪人在社会中起着一定的作用。社会决不能再把犯罪看成一种邪恶,不能过度地镇压犯罪。当犯罪率引人注目地下降到平均水平以下时,没有理由自我陶醉,因为我们可以确定,这个显著的社会进步会伴随着一些社会紊乱。”

3.加强社会团结

迪尔凯姆认为,任何社会的组成,都要求社会成员做出一定的牺牲,取得一定的一致。如果没有人们的永久的、昂贵的牺牲,社会就不可能组成。这些牺牲体现在集体意识的要求之中,它们是个人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代价,对这种要求的满足给个别社会成员提供了一种集体认同感,这是社会团结的重要来源。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些人无法满足集体意识的要求。这些人的数量很大,足够建立一个同一群体,但是也没有达到包括社会的大部分的程度。这就使大部分满足集体意识要求的人产生一种优越感,认为自己是良好的、正确的,使自己与那些道德上低劣的、不能满足这些要求的违法犯罪形成对照。迪尔凯姆把这种优越感、良好感和正确感看成是社会团结的主要来源。在迪尔凯姆看来,犯罪人的存在具有重要的维持和加强社会团结的作用,违法犯罪者属于被社会认为是低劣的那部分人组成的群体,这就使社会的其他部分人产生优越感,并促使他们加强团结,以便对付共同的敌人——违法犯罪者。

4.明确道德界限

犯罪的存在,可以起到在人们心中确立道德界限,使人们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作用。犯罪与那些在道德上被认为是应受谴责的或仅仅有不良意味的行为往往是相同的,而人们衡量行为的道德标准往往是含糊不清的,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的界限,因此,通过用法律规定犯罪,特别是通过用刑罚处理犯罪人,可以确立清楚的道德界限,使人们明确行为的社会道德界限,用来衡量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用来预测行为是否会受到惩罚。

5.降低社会紧张

犯罪有的时候还会起到降低社会内部紧张的作用。由于犯罪的存在,社会就可能将一些社会问题归咎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将人们对社会问题的不满和愤怒引向少数犯罪人身上,把犯罪人作为社会问题的“替罪羊”,也就是说,通过惩治犯罪人来缓解和消除由于社会问题引起的紧张情绪、压力和其他消极的社会情绪。

三、失范与犯罪

“失范”是迪尔凯姆社会学理论中用来解释犯罪、自杀等越轨行为的最重

要的概念之一,他首先在《社会劳动分工论》中介绍了这个概念。他认为,法国社会的工业化以及所引起的劳动分工,破坏了以一致性为基础的传统的团结,但是,由于这种工业化过于迅速,社会还不可能及时形成足够的调整其活动的机制。这种状况导致了许多社会异常现象,例如生产过程与经济衰退的周期性循环,这种现象表明,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没有得到有效的调整;罢工与劳工暴力不断发生,这种现象表明,工人与雇主的关系没有得到解决;工人的异化以及劳动分工使人们产生个人仅仅是“齿轮上的一个齿孔”的感觉,这种感觉表明,个人与其工作的关系没有得到适当的规定等等。

4年后,迪尔凯姆在其著名的著作《自杀论》中,扩大和推广了失范的概念。在这本书中,他用统计的方法对自杀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无论是在经济衰退时期还是在经济增长时期,自杀率都急剧增长。经济衰退时期的自杀容易理解。不好理解的是,人们为什么在经济繁荣时期也会有很高的自杀率呢?迪尔凯姆认为,这是存在着失范状态的缘故,根据迪尔凯姆的理论,社会不仅有调整其各个部分的经济互动的功能,也有调整个人如何认识自己需要的功能。失范状态就是社会不能调整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需要并用恰当的方式满足自己需要的状态。

根据迪尔凯姆的观点,有机社会中的“失范”,至少有三种解释:

(1)作为规范饱和或者规范过多(norm saturation or superfluity)的“anomie”(失范)。这里的“anomie”并不仅仅意味着没有规范或者缺乏规范,也可以指社会规范过多的情况。社会规范过多同样会导致社会混乱(social confusion)。

(2)作为特定规范混乱(confusion of particular norms)的“anomie”(失范)。规则和法律规范过多会导致对特定规范或者具体规范的混乱。随着社会变得日益现代化和都市化,特定的行为规则可能会变得不清楚起来。

(3)作为实现目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difficulty in achieving goals)的“anomie”(失范)。这是指个人在实现自己目标的过程中遇到挫折的状态。

在迪尔凯姆看来,人的需要主要取决于人的思维,而不取决于人的躯体。人的需要“如果完全由个人决定的话,这种需要将是无限度的。如果考虑任何外界的限制,那么我们的欲壑从本身讲就是无底的,是无法满足的。”因此,必须有一种调节力量对道德需要发挥作用,只有社会才可以发挥这种调节作用,因为社会是唯一高于个人的精神力量,是个人承认的权威。社会通过社会规范、社会舆论、社会道德意识等,在人们心理上产生一定的社会压力,“在这种压力下,各阶层的人们都会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自己所应追求的极限,从而不再企求极限外的东西。”这就是社会正常运行时人们所需要的道德状况。可是,当

社会被突然发生的严重的危机或者有益的变化打乱时,社会规范、社会舆论、社会道德意识等就会产生混乱或者被削弱,社会对个人的影响作用急剧下降或者暂时消失,而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则会使个人的欲望迅速膨胀,使个人的需要失去控制,从而产生失范状态。在失范状态下,社会中缺乏是非、对错的规则标准,个人需要急剧增长并失去控制,缺乏合适的方向和适度的界限,结果在这种无规则的混乱状态中,产生大量的犯罪、自杀等越轨行为。

由此可见,按照失范的观点,犯罪是在缺乏合适的社会规范调整的状态下,个人欲望或需要无限膨胀并用不恰当方式加以满足的产物。

四、越轨者类型论

迪尔凯姆在他的著作中将越轨者分为了三种类型:

1、生物越轨者(the biological deviant)

这是指由于个人的生物或生理差异而产生越轨行为的人。迪尔凯姆认为,即使在一个存在着自然的劳动分工的有机社会中,越轨行为也会作为一种正常现象而发生。由于遗传素质和情境因素的不同,人们的个人意识有很大差别,它与集体意识相结合,就会导致越轨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越轨行为一般是由个人的遗传和心理缺陷引起的。个人的生物—心理不适当可能是个人意识与集体意识相矛盾的孤立例证。

2、功能造反者(the functional rebel)

这是指在“真正的”集体意识的形成过程中按照“真正的”集体意识行动的人。功能造反者尤其是反抗强制性劳动分工(以及伴随强制性劳动分工的不合理的社会不平等)的活动引起者。他们所引起的对强制性劳动分工的反抗是功能性的,因为这种反抗证明了社会角色的分配和生物官能的分布之间缺乏一致性,并对这种一致性的缺乏提出了挑战。功能造反者并不是一种绝对的(生物的)越轨者,他们之所以被当作越轨者,是因为现有的权利和制度并没有代表适当的和真正的集体意识。

3、异常越轨者(the skewed deviant)

这是指在病态社会中没有得到适当社会化的人。与异常越轨者不同,功能造反者是对病态社会中做出反应的正常的人。异常越轨者产生的原因有两种:(1)失范,包括缺乏规范调整、集体意识薄弱等。(2)利己主义,它代表了对个人的制度化的崇拜。这两种情况都会使个人的欲望难以控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会用与社会秩序相矛盾并且与其生物能力不相称的方式,追求其利己欲望的满足。

这三种越轨者(与正常遵从者一起)都可以在两种劳动分工社会中确定其位

置。迪尔凯姆在其《自杀论》中讨论的“利他的”行动者根据其对所处的社会的不同认识,可能是功能越轨者,也可能是异常越轨者。迪尔凯姆的越轨者类型可以用表格来表示。

社会个人

正常社会分工(遵从者)类型I:生物或者心理越轨者

病态社会分工类型II:功能造反者

类型III:异常越轨者(示范或者利己主义)

五、刑罚理论

迪尔凯姆根据他的独特的犯罪理论,演绎出了他关于刑罚的理论。

1.他抛弃了传统的关于用刑罚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的目的学说,认为刑罚的目的并不是使人害怕或者威胁别人,而是使集体意识得到满足,因为社会集体中的某一成员侵犯了为大多数人所具有的集体意识,因此,集体意识要求得到补偿,对犯罪人的惩罚就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感情的一种补偿。这种补偿起着强化大多数人的优越感和正确感,并在社会上表明犯罪人群体的低劣和应受谴责的作用。这样就会增强社会的团结。

2.迪尔凯姆高度重视刑罚在维护社会团结中的作用,把刑罚看成是维护社会团结的最有力的工具。迪尔凯姆认为,当集体意识的精神被违反时,社会就会以镇压型制裁作出反应,这并不是为了报应或威慑,而是因为没有这些制裁,那些做出“永久的和昂贵的牺牲”的人们(也就是普通的社会成员)就会变得严重堕落起来。例如,如果一个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仅仅由于使用了一些手腕而被释放的话,普通的守法公民就可能感到极不舒服。犯罪人的惩罚是维持一般公民对社会组织的忠诚所必需的。没有这种惩罚,一般公民就有可能完全失去对社会的义务感,就可能失去为社会做出必要牺牲的意愿。因此,惩罚起着维持普通公民对社会组织的从属性和履行社会义务的积极性的作用。

3.如同犯罪在所有社会中都是正常的一样,刑罚在所有的社会中也是必要的和正常的。迪尔凯姆认为:“由于刑罚制度有着重要的功能,因此,它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必要的。设想一种神圣的社会,一种由值得模仿的人组成的完善的修道院。在那里不知道所谓的犯罪;但是,所出现的、世俗的人可原谅的过错,也会在那里引起愤慨,就像普通的犯罪在普通人意识中引起愤慨一样。如果这种社会有权审判和惩罚的话,它就会把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像对待犯罪那样对待(惩罚)它。”

4.根据迪尔凯姆的观点,在组织结构不同的社会中,刑罚的性质、程度和刑罚原理是不同的。在同质的、无差别的社会中,反社会行为侵害了人们的有强烈

凝聚性的意识,这种社会中的刑罚可以鼓励和加强这种集体意识。因此,刑罚是为了维护社会团结而作出的一种机械反应。惩罚犯罪人的人们仅仅是社会的一种工具,没有公平或直接效用可言,也不存在矫正或改造犯罪人的思想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刑罚变成发泄愤怒情绪的工具,以至于将其他的人与犯罪人联系起来。有些人可能把这种情况看成是“像无益的复仇那样无目标的情绪反应”,看成是极端残酷的事情,但是,迪尔凯姆并不这样认为。这种方法尽管粗鲁,但它的确是一种防卫行动。刑罚“就是一种有其价值的防卫武器”。惩罚犯罪人是为了证实这种犯罪行为在所有人的心理中都被看成是讨厌的行为。这样,刑罚就能保持人们的道德理想。如果没有刑罚,就没有人能知道什么是好的或者什么是坏的,因此。刑罚也具有划分道德界限的作用。

5.早发达的、有差别的都市社会中,发展起了另一种刑罚原理。在这种社会中,法律并没有维护社会团结的作用,而仅仅与补偿和复原有关。在这种社会中,刑罚变成了评价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的数量的工具。法律、法庭和法官充当犯罪人、被害人与国家之间的仲裁者。在这一点上,法律概念和法律活动“是在集体意识之外起作用的”,因为并不把已经进行的犯罪行为看成是对社会凝聚力的威胁,人们对社会凝聚力知之甚少,仅仅通过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来衡量犯罪行为。刑罚思想的这种变化是社会中的劳动分工发达、社会更加分裂的结果。损害的数量总是用某些“职业道德”而不是用共同一时来衡量的。因此生活的复杂性需要人们遵守一些规则,这些规则虽然不能保护社会,但是却能保护社会中的其他人。制裁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被纯粹的人与人之间的需要所代替。在这样的社会中,犯罪被看成是对他人而不是对集体意识的侵犯。这本身引起了对法律规范的轻视,降低了刑罚的分量。人们用是否满意地补偿了被害人来评价刑罚。在这种条件下,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就是为了改造他。为了保护共同意识和社会团结,刑罚被改变得有利于或适合于个人,当达到这一点时,惩罚犯罪的整个原理就不复存在,监狱就会被看成是矫正越轨行为的医院或治疗机构。

刑罚从保护社会向刑罚以个人为中心的这一系列变化,仅仅是社会中劳动分工方面的变化的最终结果。在某种意义上说,刑罚就是劳动分工的类型的功能。这就是迪尔凯姆对社会中刑罚的变化的回答。

这方面的研究,实际上包含了刑罚进化的两个规律:

1、刑罚的数量变化规律

刑法的数量变化规律意味着,在不太发达的社会中,刑罚的强度更大;这种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集权。刑罚的历史表明,刑罚是逐渐朝着缓和的方向进化的。刑罚从严厉向缓和的进化,很大程度上可以用人们对犯罪的看法的转变来解释:过去把犯罪看成是一种宗教罪过,后来则把犯罪看成是世俗的违规行为。宗

教罪过往往招致最严厉的刑罚。同时,严厉的刑罚也与专制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随着专制主义的弱化甚至消失,刑罚逐渐趋于缓和。

不过,迪尔凯姆也认为,刑罚的缓和进步并不意味着刑罚会逐渐消失。这是因为,尽管宗教犯罪在逐渐减少,但是,与此同时,世俗犯罪在不断增多。

2、刑罚的性质变化规律

刑罚的性质变化规律意味着,剥夺自由和财产的刑罚越来越成为正常的刑事制裁方式。在不太发达的社会中,几乎完全忽略了监禁。这与发达社会中把监禁作为唯一的刑罚方法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早在基督诞生时代就发明了监禁,但是,直到中世纪的基督教会,监狱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最初,监狱仅仅被看成是一种监视工具,后来监禁本身才成为一种刑罚。到1791年《法国刑法典》颁布时,监狱变成了刑罚制裁体系的基础。在监禁越来越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刑罚方法的时候,死刑的使用越来越少,甚至在一些法典中完全消失。逐渐地,剥夺一定年限甚至终身自由就成为主要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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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处理与民众的关系 美军认为,在进行反叛乱作战时,必然要面临同大量平民密 切交往的问题,与这些平民交往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反叛乱作 战的实施和效果。反叛乱作战胜负的标准就是民众对政府的认 同感。只有有效保护平民安全,恢复基本生活、建立有效地安全 保障机制,才能最大限度赢得人民支持,孤立反叛分子。当然这 其中可能更多涉及非军事行动。 4.网络战 该条令对于如何应对信息时代叛乱分子提出了建议,认为现 代的叛乱分子懂得使用因特网来发布招募和转移信息。为此,不 能将反叛乱作战理论仅仅局限于军事行动上,新型的网络战同样 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在现行的国际机制下,叛乱分子取得传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可能性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仍在可控范围。但是对于一些破 坏信息资源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恶性计算机病毒、卫星信 号干扰器材等,叛乱分子得到,还是比较容易的,特别时计算机病 毒和恶意程序。 因此,美军对于与反叛乱有关的网络战的重视程度也是比较 高的。 四、对我军的启示 如何更好地应对今后可能发生地类似事件,美军的反叛乱作 战给予我们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反叛乱作战的历史十分悠久,可以说自从有了对于原始社会 族群权利的争夺,就已经开始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形式和手 段都在不断变化和发展,如何更为有效地维护政权稳定,打击叛乱 势力,无论是美国,还是我国,都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注释: 宫旭平,董鸿宾.简析美军新版《反叛乱》条令.外国军事学术.2007(7) .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美军的反叛乱作战主要是指在国外进行的,即在美国领土之外 的别国进行作战。对我军而言,主要是维护我国自身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打击境内叛 乱势力, 维护国家统一。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量表

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量表 一、指导语 下面的语句是关于网络行为表现的陈述,请仔细阅读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只能选择一个答案: 1=从不; 2=偶尔; 3=通常;4= 总是. 二、测验项目 编号项目从不偶尔通常总是 1 匿名发布不实消息 1 2 3 4 2 下载或使用盗版软件 1 2 3 4 3 利用网络复制传播音乐 1 2 3 4 4 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或视频 1 2 3 4 5 发表诽谤性言论 1 2 3 4 6 恶意灌水或刷屏 1 2 3 4 7 在即时聊天中强迫他人语音或视频 1 2 3 4 8 发表不当言论 ( 如发言曾被网管删除) 1 2 3 4 9 匿名在网上辱骂他人 1 2 3 4 10 下载资料拼凑论文 ( 包括课程论文) 1 2 3 4 11 论文中引用网上资料不注明 ( 包括课 1 2 3 4 程论文) 12 做作业时从网上抄答案 1 2 3 4 13 上课时用手机上网或聊 1 2 3 4 14 网络黑客 1 2 3 4 15 在网上偷看过别人的邮件 1 2 3 4 16 欺骗网友 1 2 3 4 17 浏览色情图片!视频或小说 1 2 3 4 注: 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包含条目1、5、6、8、9、14、15、16; 网络学习失范行为包含条目10、11、12、13; 网络侵权失范行为包含条目2、3、4、17. 三、评分计分方法 采用SPSS18.0软件.首先按被试的受教育程度、性别、专业将样本平均分为两个样本,对样本1(n=491)进行项目分析和探索性因素分析,样本2(n=494)进行内部一致性信度检验,使用AMOS17.0对样本2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以题总相关为项目区分度指标,结果各项目与量表总分的相关在0.39至0.62之间,均P<0.01。17个项目分布在 3个因子上,因子1包含9个项目,命名为网络言论失范;因子2包含4个项目,命名为网络学习失范;因子3包含4个项目,命名为网络侵权失范。大学生道德失范行为量表的初始问卷采用4级评分:1=从不,2=偶尔,3=通常,4=总是。 四、信效度分析 1.信度 (1)内部一致性信度: 总量表的Cronbach α系数为0.81,3个因子的系数依次为0.84、0.74、0.73。3个分量表得分两两之间的相关系数在 0.19至0.48之间,3个分量表得分与总量表得分的相关系数为0.64、0.75、0.82(均P<0.01)。 (2)重测信度: 总量表的重测信度为0.84,3个因子的重测信度分别为0.72、0.86、0.78。 2.效度

犯罪学理论

西格尔的对现代犯罪社会学理论: (一)社会结构理论 把下层阶级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不利的经济地位看成是犯罪的首要原因,认为下层阶级的社会环境中起作用的一些力量,推动他们中的一些人进行犯罪活动。社会结构理论把贫民区中存在的无人监督的青少年帮伙、高犯罪率和社会混乱看成是主要的社会问题。大多数社会结构理论集中研究青少年违法行为。 1.文化越轨理论(亦称文化传递理论或文化冲突理论) 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遵从下层阶级文化价值观和传统的一种表现。遵从贫民区中存在的非正式的行为准则,必然引起与传统社会中的法律的冲突。(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与米勒的下层阶级文化冲突理论。) 2.紧张理论 与文化越轨理论不同的是,紧张理论认为价值观和目标在各个经济阶层中都是相似的,不存在所谓的下层阶级文化。不过,由于下层阶级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不利条件,下层阶级的成员不能通过传统的合法手段获得这些成功的标志,所以他们感到愤怒、挫折,对社会充满仇恨。犯罪学家把这种挫折感称为紧张(strain)。其中墨顿的失范理论是最著名的紧张理论。 3.亚文化理论 该理论认为,下层阶级的青少年之所以进行少年犯罪,是因为与传统社会的疏远导致他们寻求其他生活方式或者亚文化。亚文化理论是紧张理论和文化越轨理论相结合的产物。 4.社会生态理论 与早期的社会结构理论所不同的是,该理论并不以文化现象为重点,而是以分析宏观的聚集资料,以识别在城市环境中影响犯罪模式的结构性条件。社会生态学家相信,一些生态学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必要导致犯罪的条件。(该理论包括相对剥夺理论和都市化理论。) (二)社会过程理论 该理论认为,社会经历是犯罪行为的主要的决定因素。他们指出,一些研究表明,社会阶级与犯罪率之间缺乏明显的联系。除经济以外的因素对犯罪行为也有影响。因此社会过程理论家们把社会心理学、社会发展和社会相互作用理论结合起来,发展起了自己的理论模式——社会过程理论。他们认为,犯罪时个人的社会化以及个人与不同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社会过程产生社会心理互动的结果。 1.社会学习理论 他们认为,人们从他们与犯罪的同辈朋友的密切交往中学习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是学习与犯罪有关的规范、价值观和行为的结果。 2.控制理论 该理论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变成犯罪人,但是,大多数人由于受他们与社会的联系的控制,而没有变成犯罪人。犯罪是社会控制减弱或崩溃的结果。 3.标定理论 标定理论认为,当社会中的重要成员把个人标定为犯罪人,而个人也接受这种标定时,个人就会变成犯罪人。 4.整合理论 整合理论试图将社会化因素与文化因素结合起来,以便提高其解释力。

北京大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测试

B 自觉的约束机制 C 政治上的要求 D 道德上的强迫机制 正确 2. 以下说法符合“学术失范”定义的是。 A 技术层面违背规范的行为,或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而违背行为准则的做法。 B 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反映了学术活动长期积累的经验。 C 学术共同体成员应该遵守的基本学术道德规范和在从事学术活动中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仸和义务,以及对这些道德规范进行理论探讨后得出的理性认识。 D 学术共同体及其成员在学术研究中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风气。 正确 3. 只有遵守学术规范,才能在学术共同体中得到认可,如果违反了学术规范,就会。 A 面临监禁 B 触犯法律 C 受到否定 D 受到警告 正确 4. 在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以下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是。 A 滥用科研资源,用科研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严重浪费科研资源。 B 骗取经费、装备和其他支持条件等科研资源。 C 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申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 D 以上选项都是。 错误,正确答案为D 5. 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A 在研究计划和实施过程中非有意的错误。 C 将本质上相同的研究成果改头换面发表。 B 因研究水平和能力原因造成的错误和失误。 D 与科研活动无关的错误等行为。 正确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科研不端行为。 A 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 B 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 C 窃取他人的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据为己有。 D 把领导署为第一作者。 正确 7. 以下哪项不属于项目实施中应遵守的规范。 A 遵守项目下达(或资助)单位的有关规定。 B 为得出某种主观期望的结论而捏造、篡改、拼凑引用资料。 C 科研工作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科研协作。 D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讨论,接受学术界的检验。 正确 8. 以下关于“引文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引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 B 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但转引他人成果,可以不注明转引出处。 C 不得将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引文目录或参考文献目录中。 D 引用时应尊重文献的原意,不可断章取义。 正确 9. 下列关于“引用”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 间接引用时在正文或注释行文时明确向读者显示其为引用。 B 掩盖转引,将转引标注为直接引用。 C 引用译著中文版却标注原文版。 D 论文中复述导师尚未发表的作品中的思想观点时加人学生本人的个人意见。正确 10. 学术论文中“适当引用”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27条指出,“适当引用”是指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以下做法中不属于适当引用的是。 A 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B 所引用部分构成引用人作品的实质部分。 C 引用时不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 D 引用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正确

道德失范

"道德失范" 英文对照 :moral abnormality; moral disorder; disordered moral (一)“道德失范”在工具书中的解释 1、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存在意义、生活规范的道德价值及其伦理原则体系或者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社会生活和人们的个人生活发挥正常的调节和引导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失控、失序和混乱。道德失范表征出社会精神层面的某种危机和剧烈冲突,它常常是社会急剧变革或转型时期的产物。 (二)“道德失范”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所谓“道德失范”是指旧有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被普遍否定,逐渐失去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而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尚未形成,不具有对社会成员的有效约束力,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处在一种规范真空的社会状态中。 2、所谓道德失范,就是指在道德领域的一些准则或规范,已经不能够通过社会的舆论压力或人们的内心确信来有效地调整和控制人们行为。 3、所谓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道德规范约束力的失去或弱化,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具有道德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不遵守本该遵守的道德准则,丢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心的行为现象。 4、所谓道德失范,是指社会缺乏一个统一明确的道德规范体系,个人行为丧失是非善恶标准,由不同道德观、价值观相互冲突所造成的道德混乱和无序现象。 5、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存在意义、生活规范的道德价值及其规范要求或者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社会生活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行为的混乱。 社会失范(anomie)字面意义为没有或失去社会规范。在社会学中,主要指人们对什么是适当的社会规范的理解存在的本质上的分歧。关于社会失范的两种主要理论,是由迪尔克姆和默顿提出来的。迪尔克姆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失范是由于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改变尚未完成而造成的。社会分工的发展快于这种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础,这样,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适当的控制,从而导致失范。迪尔克姆还把失范与现代社会的病态相联系。例如,他在《自杀论》一书特别研究了失范型的自杀。失范型自杀就是在社会规范对什么事情可以去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去做还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时,人们陷入矛盾状态之中而容易引起的一种自杀。社会越是失范,自杀率就越高。他认为,无论是经济萧条时期还是经济繁荣时期,自杀事件都会有所增加,因为上述两个时期均置人们于一种新的社会环境,使他们原有的准则和规范失去了作用,生活变得漫无目的,自杀便容易发生。默顿修正了迪尔克姆的心理学假设,他将失范的含义由无规范更改为规范冲突。在他对当代美国社会的分析中,他认为,社会价值结构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分离和文化所规定的目标同意欲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化的合法手段之间的分离,是造成人类不幸的原因。当人们不能用合法手段去实现这些目标时,失范就产生了。但人们也可以通过遵从、革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造反等不

失范的三维分析模型

失范的三维分析模型 朱力 2012-10-25 15:48:51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南京)2006年4期第118~123页【作者简介】朱力,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南京210093 【内容提要】类型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解释事物的基本方式。由于对失范的类型分析有利于把握失范的特征和对失范进行深入分析,因此我们提出了一个价值、规范、行为三个维度的分析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发现其中有既符合理论逻辑,又符合经验事实的失范类型。 【关键词】失范/类型分析/三维视角 类型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解释事物的基本方式。亚历山大(Alexander)认为,人们之所以常常采用类型化方式来解释世界是“因为他们充分期望每一个新的印象都将是他已经发展起来的对世界所作的理解的一个类型。这种类型化方式不仅仅是在传统的总体水平上起作用。即使当我们遭遇到某些新的和令人激动的事物时我们也期望这种新的特性和令人激动的特性是可以被理解的:它将被我们在我们已拥有的参考词汇范围之内所认识。我们无法将自己从我们的分类系统中剥离出来”①。尽管我们力图将遇到的所有事物都概括到我们已有的分析框架中去,但真实的事物每每不同,我们总会遇到一些用现有的分析系统无法涵盖的新事物及其新性质,这时我们需要创造一些新的范畴或类型来标示它们。类型分析是一个有效的分析工具,将研究对象化繁为简,清晰地把握事物的特征。我们应用这一方法,可对纷繁复杂的失范进行梳理,进行深入分析。类型分析只是一种失范

行为的形式分析,不能替代原因分析。它必须与因果分析结合起来,才更具解释力。 一、以往失范的分类 高兆明以不同社会背景下失范的社会性质为标准将失范分为:“(1)常态下的社会失范,其所赖以形成的那个社会生活方式在根本上仍然没有失却其存在的合理性根据,因而,这种社会失范一般不会形成大规模、全局性、持续的社会失范现象,它更多的可能是在一种局部、暂时的意义上出现。而且这种社会失范现象本身对社会秩序更多的是具有直接消解性的消极性,虽然这种社会失范也会以不同的方式最终转化为推进理性进步的积极力量。(2)转型时期中的社会失范,其存在的根据在于既有的那种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生活世界失却了存在的合理性根据,在于社会生活方式本身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它一方面意味着曾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对社会生活发挥有效调节作用的社会价值规范体系的合理性受到强烈冲击,意味着一个新的社会价值规范体系诞生的必然性;另一方面意味着这种社会失范的原因在于两种生活方式的更替,以及由此决定的两种社会价值规范的更替”②。还有是以失范的主体为标准来分类,可分为群体失范与个体失范。群体失范是指失范的行动者是一个团体、组织或单位,群体为了自身的利益,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出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个体失范是指个体自身所做出的失范行为。“一些种类的失范是一个人单独行为的结果,另一些是群体行为的结果。这里的群体可以是一个公司或一个政府部门,如一个公司向某个政府部门的行贿受贿活动”③。 我们回归到一种最简单的分类,既是按照失范发生的不同的领域进行分类。因为在不同领域中,失范的主体、失范的目标、失范的手段、失范的行为有着较

试述学术道德失范论文的范文

试述学术道德失范论文范文 试述学术道德失范论文范文导读:当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基于人文社会学科角度下的现状分析 摘要:研究生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学术道德失范问题,通从人文社会学科这一角度出发,总结出学术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对他人研究成果进行剽窃、研究数据造假和借助挂靠基金课题提升发表机会三大问题,并且对人文社会学科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原因从社会环境、制度和主观因素方面进行剖析,最后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学术不端一、引言我国研究生的培养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的质量可以说关系到整个国家人才整体素质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国民经济对高等教育发展投入的不断增大,高校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数量,从表 1 我们可以得到2004 年至2011 年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状况,2004 年研究生培养机构(包含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为769 家,2011 年为755 家,整个8 年间研究生培养机构数量基本保持稳定。 但同时从研究生招生人数我们可以看到2004 研究生招生数为326286 人,2011 年为560168 人,8 年间增长了71.68%。 研究生数量的大幅增长同时也带来了研究生学术研究成果激增的状况。 但学术成果繁荣的背后也隐藏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术道德失范在研究生中蔓延,研究生对待学术态度表现出一种浮躁的状态。 表004—2011 年研究生教育发展基本情况数量年份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研究生培养机构769 766 767 795 796 796 797 755 普通高校454 450 450 479 479 481 481 481 科研机构315 316 317 316 317 315 316 274 研究生招生数(人)326286 364831 397925 418612 446422 510953 538177 560168 普通高校教师(万人)85.8 96.58 107.6 116.83 123.74 129.52 134.31 139.26 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2012)整理所得 在本文,学术道德失范采用江新华教授于2009 年提出的概念 1 ,指学术研究人员用不

社会失范理论的本土化思考

社会失范理论的本土化思考 朱海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摘要:涂尔干失范理论的一个主要的观点是:“失范直接与集体意识相互关涉”;默顿将失范看成是一种结构性崩溃;梅斯纳和罗森菲尔德的制度失范理论在继承默顿衣钵的同时,反思了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及其相互关系,着重考查了经济制度和非经济制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就社会失范理论的本土化进行了思考,主张在一个主客观连续体中考察个体意识、集体意识、模式化期待、制度化手段与失范现象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失范;集体意识;文化目标;制度化手段 人们一般将“失范”理解为原有规范失去作用、没有规范的状况或越轨行为,这主要是受美国学者的影响。“帕森斯把涂尔干看成是论述规范的理论家,而按照帕森斯的理解,规范就是…一组规则?(a body of rules)。”[1]默顿在《社会结构与失范》一文中也说:“正如涂尔干首先提出的,失范概念指一个社会或群体中相对缺乏规范的状态。”[2]他“将自己的工作看作是派生性的,把“失范”(normlessness)看作涂尔干所谓的失范(anomie)的同义语。”[3]而雷蒙·阿隆认为,涂尔干的anomie实际上是一种现代社会的危机,这种危机以社会解体和个人与团体间联系脆弱为特征。[4](P361)anomie来源于法语,如果把失范单纯译为normlessness,在涵义上会产生很大的纰漏,因为从词源上说,anomie可以上溯到希腊文的anomois,有着“非等同”、“非相近”、“非相似”的意思,或者有差异和混乱的意思。因此,就这个概念的原意来说,它包含了超出单纯规范意义的涵义。[5](P78)可见,以默顿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对失范的理解和涂尔干的失范概念是有差距的。 一、“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框架下的失范 涂尔干的失范理论是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理论之下展开的,失范就是发生在由以相似性为基础的机械团结的社会向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有机团结的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以相似性为基础的机械团结的社会的集体意识(即其整合的基础)逐渐弱化,失去了维持社会整合的基础性作用;而通过社会分工形成的各有机组成部分在相互需要与依赖中逐渐形成了习惯,并在习惯基础上形成了规范,从而形成新的彼此协调的社会整合状况。问题在于,社会分工发展过快,远远超出了社会团结的发展水平,这时社会陷入失范(anomie)状态。他在论“失范的分工”时举了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工商业的危机和破产足以使有机团结发生断裂。另一个例子是劳资冲突。工业越是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劳资的冲突就越激烈,远远超出了社会团结的发展水平。第三个例子是科学被分割成为许多狭窄的研究领域,相互之间毫无联系,已经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了。[6](P314-316)可见,在运用失范(anomie)这一概念时,涂尔干强调的是功能失调、社会失序的状况。 集体意识这个概念在涂尔干理论中占有首要地位。所谓集体意识,他认为就是“一般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7](P216),“它是作为一个整体散布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但这不妨碍它具有自身的特性,也不妨碍它形成一种界限分明的实在。……它在南方和北方、都市和小镇都是一样的。它并不会随着世代的更替而更替,而是代代相继,代代相传。它完全不同于个人意识,尽管它是通过个人来实现的。”[8](P42-43)宗教的衰落导致了集体意识的淡化,从而导致了失范的出现。另外,在关于犯罪与失范的相关论述中,涂尔干认为,犯罪与失范是两种不同的危机,“犯罪是社会健康的一个因素,是健康的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9](P84),也就是说,犯罪是正常现象。他还认为,犯罪“同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联系在一起,由此也就成为有益的,因为与犯罪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基本条件本身是道德和法律的正常进化所必不可少的”[10](P87-88)。“犯罪不仅是常态的,而且是健康的。因为它是自成一类

浅析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失范

学号:1341252119 姓名:唐满萍 班级:13新闻1班 浅析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失范及其对策 摘要:新闻道德主要指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它影响新闻从业人员的理念并规范他们的职业行为。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存在的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媚俗新闻……这无疑会对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产生负面影响。尽早规避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对搞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状;对策 关于新闻职业道德,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在其《新闻理论十讲》一书中明确提出:“所谓新闻职业道德,就是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业的行业道德。新闻从业人员或者大众传媒自身,遵循一般的社会公德(新闻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公德联系较为密切)和本行业的专业标准,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理性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因此,新闻职业道德可简单地总结为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工作者所体现出来的各种道德原则和道德观念等的总和。新闻职业道德是一个涉及人文道德的问题,它通过新闻实践、新闻反思,形成科学、合理的新闻道德观念,新闻实践是新闻职业道德观念产生的最终根据。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变化,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利益成为冲击人性的最主要因素。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部分新闻从业者在职业道德价值取向上迷失了方向,无视宣传纪律,做出一些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他们或以新闻谋私、以广告内容做新闻,搞“有偿宣传”;或贪图钱财,歪曲新闻价值,编造“虚假新闻”;或为了单纯追求卖点,猎奇求异,侵犯他人隐私。这些有违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现象,时常被媒体和大众揭露,并且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 目前我国新闻职业道德领域存在的失范现象有“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媚俗”、“新闻炒作”和“新闻侵权”等五类。 1、虚假新闻”屡禁不止 所谓虚假新闻,是指新闻信息传播者背离了客观的新闻事实,任凭个人主观意愿或者他人意志来报道新闻,这严重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然而遗憾的是,在我国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失实的新闻报道却屡禁不止,成为新闻传播活动的一个痼疾,严重损害了我国新闻业的信誉和新闻从业者的形象。如2002年《汪国真卖字求生》、2003年《警察鸣枪八次镇住百人群殴》、2005年《中科院资深院士陈家镛两度“逝世”》、2007年北京电视台的《纸箱馅儿包子》都被证实为假新闻,且因对社会稳定、个人名誉产生较严重恶劣影响的假新闻被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2010年《法制日报》刊出《七成举报者遭打击报复》两日之后,立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头一棒“不客观”、“不准确”。再如2010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金庸去世”事件,《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在2010年12月6日发布了“金庸去世”的假新信闻之后,不明真相的微博大V的转发,瞬间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其后证实是虚假新闻,公开道歉认错,其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引咎辞职。由此可见,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靠造假和欺骗来制造新闻,短时间内,也许可以吸引公众视线,带来一定的收益,但假的终归是假的,“虚假新闻”终究要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这样一来,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生路也就终止了。这无疑给所有的新闻工作者敲响了一记警钟,新闻发布要遵循真实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媒体的生命,同时也是新闻从业者的生命,虚假新闻是对传媒公信力的最大伤害。 2、“有偿新闻”花样翻新 有偿新闻,具体是指新闻从业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

2018年10月自考《犯罪学(一)》真题【自考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犯罪学(一)》真题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狭义犯罪学又被称为 A.犯罪现象学 B.犯罪原因学 C.犯罪预防学 D.犯罪对策学 2、从知识结构上看,犯罪学是一门 A.综合性学科 B.边缘性学科 C.单一性学科 D.独立性学科 3、刑事古典学派中,提出功利主义理论的学者是 A.边沁 B.费尔巴哈 C.贝卡利亚 D.迪尔凯姆 4、犯罪学的鼻祖是 A.达尔文 B.龙勃罗梭 C.加罗法洛 D.李斯特 5、下列选项中属于菲利犯罪预防思想的是 A.社会防卫措施 B.刑罚制裁 C.报应刑论 D.制定国际法典 6、当代犯罪学研究中,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 A.心理预防 B.治安预防 C.社会预防 D.刑罚预防 7、先秦时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观点的思想家是 A.孔子 B.墨子 C.韩非 D.商鞅 8、新中国犯罪学研究起步于 A.建国初期 B.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期 C.文革时期 D.改革开放初期 9、与其他方法论的研究者相比,思辨方法论的研究者更经常采用 A.调查研究 B.实验研究 C.定量的文献研究 D.定性的文献研究 10、由美国司法部出版的犯罪统计资料是 A.《统一犯罪报告》 B.《全国犯罪被害调查》 C.《犯罪白皮书》 D.《杀人犯罪补充报告》 11、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人的社会学特征是 A.犯罪人的人生观 B.犯罪人的认知能力 C.犯罪人的社会地位 D.犯罪人的需要 12、下列选项中关于犯罪人分类表述错误的是

A.以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为标准,分为常态犯罪人和病态犯罪人 B.以情绪状态为标准,分为预谋犯罪人和激情犯罪人 C.以反社会程度为标准,分为初犯、偶犯、累犯、惯犯、职业犯 D.以组织形式为标准,分为犯罪团伙、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 13、犯罪现象流量、流向的一般运动过程体现的是 A.犯罪规律 B.犯罪状况 C.犯罪特点 D.犯罪属性 14、我国犯罪结构存在着区域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犯罪类型结构中,比较突出的犯罪类型是 A.侵财型 B.侵犯人身权利 C.暴力型 D.聚众型 15、以下选项中,一个国家内决定犯罪区域分布状态的是 A.个体因素作用的结果 B.自然因素作用的结果 C.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 D.社会与自然因素作用的结果 16、一定地域的年度内刑事发案数与年均总人口数之比,称为 A.犯罪数 B.发案率 C.犯罪明数 D.犯罪暗数 17、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次犯罪高峰出现在 A.三年自然灾害时期 B. “十年动乱”时期 C.改革开放初期 D.改革开放攻坚期 18、由犯罪统计“漏斗效应”所致,统计数据与实际数量最接近的部门是 A.警方 B.公诉机关 C.审判机关 D.监狱 19、对犯罪学中的被害人概念阐述错误的是 A.本概念中的犯罪是指刑事犯罪 B.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表现为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C.被害人既可能是已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者,也可能是尚未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但具备被害性者 D.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承受者 20、当代古典犯罪学派的犯罪原因观是 A.性恶论 B.自然犯罪论 C.相对自由意志论 D.理性选择理论 21、犯罪生物学理论中,体质生物学的代表性研究是 A.犯罪家族研究 B.染色体异常研究 C.孪生子犯罪行为研究 D.体型与犯罪研究 22、挫折-攻击理论认为,人在受到挫折后容易引起攻击行为的反应类型是 A.内罚性反应 B.外罚性反应 C.无罚反应 D.过罚反应 23、对西方犯罪学影响巨大,被视为现代犯罪学理论基础的是迪尔凯姆的 A.犯罪生态学理论 B.紧张理论 C.控制理论 D.失范理论 24、社会控制理论的假定是 A.社会中存在自己所鼓励的文化目标并提供实现这种文化目标的合法手段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测试50题

1. 以下哪项不属于学术共同体的特点。 A 具有共同学术旨趣 C 是学术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B 是学术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 D 做出绝对正确的判断和决定 正确 2. 下列哪一项做法未违反学术规范。 A 学术水平低。 C 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B 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D 篡改数据、文献。 正确 3. 任何研究工作都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的,科技工作者有责任查阅前人已有的、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查新是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一环。以下关于“查新”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有利于研究工作的优化,可以节省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和少走弯路。 B 在课题立项或是成果鉴定时要求有“查新”,并以查新结果作为该课题或成果是否具有新颖性或创新性的重要依据。 C 二十年前发表的研究成果,在不被检索发现的情况下,可以当成新的课题来立项研究或被鉴定成新的成果。 D 查新要求做到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全面充分的了解,知道已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存在的问题。正确 4. 学术不端行为也称不正当的研究行为,指学术共同体成员违反学术准则、损害学术公正的行为。下列哪些现象不属于学术不端。 A 抄袭剿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C 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 B 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D 论文缺乏创新。 正确 5.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A 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 B 故意拖延对他人科研项目或成果的审查、评价时间。 C 对竞争项目或结果的审查设置障碍。

D 把对论文贡献没自己大的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 正确 6.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科研不端行为。 A 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以及职位申请中做虚假的陈述。 B 改动原始文字记录和图片。 C 窃取他人的研究计划和学术思想据为己有。 D 把领导署为第一作者。 正确 7. 按照项目实施规范,应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对项目人员变动和研究计划、方案等重大修改,。 A 由项目执行人员讨论决定。 B 须事先征得项目资助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C 经由项目执行人员讨论决定即可确定,但仍应通知项目资助单位。 D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 正确 8. 以下关于“引文规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引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来源。 B 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但转引他人成果,可以不注明转引出处。 C 不得将未查阅过的文献转抄入自己的引文目录或参考文献目录中。 D 引用时应尊重文献的原意,不可断章取义。 正确 9. 下列关于“引用”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 在自己的论文中使用他人研究成果中的图表和数据,并未标注图表和数据来源。 B 组合别人的成果,把字句重新排列,加些自己的叙述,直接作为自己论文的研究成果。 C 部分袭用自己已发表文章中的表述,在文中标注并列入参考文献。 D 窃取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独创概念,定义,方法,原理,公式等据为己有。 正确 10. 以下哪项不属于合理引用的行为。 A 对未公开发表文章也需要注明来源。 B 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学研究、宗教或慈善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

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和学术失范(一)

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和学术失范(一) 【内容提要】学术失范乃至腐败已成为学术界以至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的传播,造成了学术的单一化、狭窄化、形式化以及学术管理中的非人本化倾向和部分知识分子特权,成为我国学术失范和学术腐败的原因之一。因此学术研究应超越技术专家治国论的研究框架,知识分子既应当成为专家又应当坚持特有的人文价值理性和批判精神。 【关键词】技术专家治国论/学术失范/批判理性 【正文】 近些年来,学术失范乃至腐败已成为学术界以至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造成学术失范的原因,学术界已做了不少研究,大致将其归结为“学术政治化”“学术经济化”,学术机制的约束力弱化和学者道德滑坡三大原因。笔者认为这些分析是十分深刻的。笔者所思考的是我国学术界存在的某些学术失范现象,在当代西方社会表现得也很明显,而西方学者是将其放在技术专家治国论背景下加以分析的。考虑到我国社会生活结构性的变化和学术发展与国外接轨的大趋势,我认为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的传播,可能也是造成我国学术失范乃至学术腐败的原因之一。本文试图在揭示学术失范、腐败与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的联系方面做一点探讨。 一、技术专家治国论及其话语 技术专家治国论或科技治国论是一种主张专家政治,由科学技术专家

或按照科学技术专家提出的原则进行统治的意识形态。这种思潮可以追溯到培根、圣西门和孔德,而圣西门则被西方学界视为技术专家治国论之父。技术专家治国论认为,在当今社会(后工业社会),知识成为新的权力基础,掌握新的智力技术的科学家、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工程师将成为统治人物(1],p.375)。技术专家治国论被认为是开辟了一条各阶层都能接受的通往较完善的社会的道路。 学术界普遍认为,技术专家治国论的本质是依照技术的规则塑造人和社会生活,其理论基础是技术理性或工具理性(instrumentalrationality)。这是一种强调手段的合适性和有效性而不管目的的恰当与否的合理性。工具理性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科技和经济的发展。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合理化,它正在成为一种主流意识,现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是按照技术专家治国论原则管理国家,都以追求效率、产量和经济增长为目的。 然而,西方学术界,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认为,以功利目的和技术手段为核心的工具理性孕育着内在的深刻的文化危机,它造成了现实和先天目的,真与善、科学与伦理的分裂。在当代,工具理性已变成社会的组织原则,渗透到社会的总体结构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造就了异化、物化或单面的社会和单面的思维方式及思想文化,成为这个社会对人进行全面统治、控制和操纵的深层基础(2],p.290)。 技术专家治国论话语,根据美国政治学家卡尔·博格斯(CarlBoggs)的分析,大致包含了专业主义、技术崇拜、学术合理化等方面的内容。

默顿的紧张理论

默顿的紧张理论 默顿的思想渊源主要是西方社会学中的结构功能论和法国社会学家杜尔海姆关社会失范理论的思想。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是在“机械连带”和“有机连带”二分的社会模式理论之下展开的。其认为,在机械连带的社会中,几乎没有社会分工,社会的团结是以其成员的一致性为特征;社会中的每个社会群体都与其他社会群体相对隔离,基本上是自己自足的。而在有机连带的社会中,社会劳动高度分工,不同的社会组织相互依赖;社会团结不再以成员的一致性为基础,而是以社会各个部分的不同功能为基础。而失范,正是发生在由机械连带的社会向有机连带的社会的转变过程中。认为法国社会的工业化以及所引起的劳动分工,破坏了以一致性为基础的传统的团结。但是由于这种工业化过于迅速,社会还不可能及时形成足够的调整其活动的机制。正是这种状况导致了社会异常现象的产生。他同时认为,社会不仅有调整其各个部分的经济互动的功能,也有调整个人如何认识自己需要的功能。失范状态就是社会不能调整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需要并用恰当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的状态。可见,“按照失范的观点,犯罪是在缺乏合适的社会规范调整的状态下,个人欲望或需要无限膨胀和用不恰当方式加以满足的产物。” 默顿认为任何社会的文化都有两个共同特征,即确立一些它认为值得追求的目标,并以规范、制度等形式规定了达到目标的手段。尽管社会认可的目标在整个社会中是一致的,但是达到这种目标的合法手段却因阶层和地位的不同而有差别,因此,当下层阶级的人们无法

用合法的手段实现社会承认的目标时,就会产生挫折感、愤怒等紧张情绪,这种紧张情绪在那些缺乏合法机会的人中造成一种失范状态,使他们有可能用犯罪或少年犯罪的手段去实现目标。犯罪和少年犯罪就是用非法手段去实现合法目标的结果。 但是与迪尔凯姆不同的是:首先,迪尔凯姆把失范看成是只在急剧的经济变化期间才发生的现象,这种现象均匀地发生在当时的整个社会中,而默顿则把失范看成是美国生活中的比较持久的特征,它对最下层的阶级有最大的影响;其次,迪尔凯姆认为犯罪行为的驱使力量是人性中所固有的欲望和冲动,失范是调整个人的自然欲望的社会力量的瓦解,而默顿的理论则是一种社会性更充分的理论,认为犯罪行为的驱使力量在于外在文化,而不在于固有的人性。从而,默顿的失范理论比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具有了更广的解释范围和更强的解释力。 默顿的紧张理论有三个基本点: 1.人之所以会犯罪,主要不是由于生物因素的驱使,而是由于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杜尔海姆曾强调,越轨行为的决定性原因是社会因素,他在分析自杀行为的原因时指出:“非社会方面的因素对于自杀的百分比只能产生间接影响。”就好像再说男性犯罪多于女性时,这不能归因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别,而应当看到男女在社会地位、生活范围、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别,这些社会性因素能更直接说明为什么男性比女性更多的实施越轨行为。 2.犯罪是由文化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不一致所引起的。

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与紧张理论(strain theory)

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与紧张理论(strain theory) 侯崇文 理论背景 前面我们讨论过犯罪学早期的古典学派、生物时证学派以及心理实证学派,我们知道这些学派的理论对于社会秩序维持的看法可以说是相当保守的,他们反对冲突与对立的社会,认为社会秩序的维持需要大家的共识,大家要共同来建立一套社会契约。 除此之外,早期的学者也强调以个人作为分析的单位,犯罪是个人造成的,个人要为其犯罪负起责任来。在探讨犯罪原因时,从个人自由意志,理性决定的角度,或者从缺陷个人基因或个人心理的角度了解,而有关犯罪预防的策略则强调以「治乱世用重典」的精神处理犯罪者,把他们监禁起来,让他们不再有犯罪机会,让他们受到惩罚,也让他们害怕惩罚,而不敢犯罪。 在早期学者中,对于偏差行为或犯罪行为的解释,能脱离早期实证学派以及古典学派理论传统者,应该是Marx与Durkheim。Marx的冲突理论虽然很少谈到犯罪与偏差行为,但是他提及资本社会与犯罪的关连,他也提及犯罪在强化资本社会阶级分工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都属于社会结构性因素,他们是社会表层各种特性的源头。 至于19世纪末期的社会学家Durkheim也强调结构的重要性,他提出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Durkheim认为古典学派,生物学,或心理学的解释与犯罪事实的解释无关。Durkheim把他的研究重心放在社会的情境,社会团体的解组与犯罪问题的关连。对Durkheim来说,犯罪不再被认为是一个个人的行为,犯罪被视为是一个阶级,一种角色与地位、一种社会结构上的问题。 简单的说,犯罪学在Dukrheim之后,探讨的重心逐渐的脱离以个人做为分析的单位,而进入了一个强调社会制度,强调社会结构的解释,用鉅观的角度来分析犯罪问题。 社会学家Durkheim的观点是社会学分析犯罪问题的先驱者,是犯罪社会学的入门理论,当今许多犯罪学理论有关社会秩序的思考,或者偏差行为何以发生的解释,都受到Durkheim的影响,在此我们有必要来认识这一位伟大的社会学家。 Durkheim的迷乱理论(anomie theory) 首先来谈Durkheim的生平背景。Dukheim生于法国,在西元1858年,当他 13岁时,他接受传统犹太教的洗礼,其后,他对于天主教感到兴趣。然而,

犯罪学名词解释(自己整理)

犯罪被害现象:是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指由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被害人直接或间接的财产损失。 被害人的精神创伤:是指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被害人的精神障碍以及社会功能障碍。 犯罪数量:是指一定时间和地点的犯罪总和。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明数:即官方统计数,是指实际发生并被纳入统计的犯罪数量。 犯罪率:是指一定时空内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 犯罪原因:是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刑事政策学:是一门以打击和预防犯罪为目的,研究现行的刑罚及有关制度,探讨如何改善和运用刑罚及有关制度的科学 犯罪研究方法论:是指对犯罪研究的思想指导原则和根本看法。它对具体研究犯罪起指导作用。 定性研究:是指对于事物的质的方面的研究。 定量研究:是指对事物的量的方面的研究 方法论:是指指导科学研究的思想体系和研究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基本的理论假设、原则、研究逻辑和思路等 研究方法:是指基于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目的追求而采用的发现真实和求证真实的手段和方式· 加洛法洛: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龙勃罗梭的学生,实证派犯罪学的代表人物之一,1885 年发表代表作《犯罪学》,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及与之相适应的犯罪预防观。·实证研究:指研究者亲自收集观察资料,为提出理论假设或检验理论假设而展开的研究。 探索性研究:对所研究的现象或问题进行初步了解,获得初步印象和感性认识,为今后的深入研究提供基础和方向 描述性研究:通过科学方法发现并叙述研究对象的总体特征和具体情况。 思辩研究:是人们用自觉进行辩证思维的逻辑手段 犯罪测量:是指为把握犯罪现状·结构和变化趋势而采取的借助专门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现象量化调查和分析的方法。 犯罪统计:是一种定期地·有计划地收集·比较·汇编关于犯罪数字材料的活动。 官方统计:是以机构的名义进行对某些需要知道的数据的统计 文献研究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 研究设计:是指为了科学收集资料和研究问题而确定研究思路·制定研究计划的过程 横向研究:也叫横断研究,是对相匹配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同一时间内就有关变量进行分析比较研究 纵向研究:也叫追踪研究,是指在一段相对长的时间内对同一个或同一批被试进行重复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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