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用工备案资料及流程

用工备案资料及流程

用工备案资料及流程
用工备案资料及流程

广州市劳动者就业登记

2、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3、用人单位申领员工《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

4、《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补发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劳动者维权须知

劳动者维权须知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1、未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4、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6、使用童工的; 7、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发生工伤不支付医药费或工伤赔偿金的; 9、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督大会地址:城关镇北干道 投诉举报电话:8295110 劳动监察员准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执法严明,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三、忠于职守,服务领导,认真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监察公务要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监察证件,说明身份,不准超越执法职权范围,不准在非公务场合使

用监察证件。 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谋私利,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占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设备。 六、严格执行罚款规定,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罚款。 七、保守监察秘密,为举报者保密,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文明执法,仪容整洁,尊重被检查单位。 九、热情接待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封丘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采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息,并建立电子信息和文字信息档案。 三、接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做好受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台帐。 四、配合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 五、按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部署,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六、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纠纷,对涉及劳动保障的重大群众性事件,要及时介入,掌握动态,并及时报告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及时上报各类报表、信息和总结,规范管理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资

建筑公司总承包部市场经营部部门职能

一、部门职能概述 市场经营部是公司的市场开拓部门,主要职能为: 1.组织开展市场开发工作; 2.组织公司本部项目投标工作; 3.配合中标后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二次经营和市场服务; 4.组织开展公司资质管理和经营管理基础工作; 5.贯彻落实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归口管理要素或过程,领导、组织本部门严格贯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统一管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公司各种内外部文件和资料; 7.代表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总公司或其他法人、社团、业主等进行接洽、联系。 二、部门职能 1.组织开展市场开发工作; 1)配合综合管理部组织开展市场研发工作,确定经营发展重点区域、战略区 域和细分市场,拟订公司总体经营规划,明确公司市场经营战略; 2)制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组织部门人员细化经营方案和实施办法, 确定市场运作的具体目标和方向,并组织具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 探索经营策略,形成公司市场经营的区域或板块(如医院、部队、电 信、高校、机场、政府等); 3)建立、扩展公司信息来源渠道,与政府相关部门、设计单位、中介机构或 者公司确定的重点业主保持长期业务联系,建立以市场经营部为控制

中心、多条辐射线(聘用一批内、外市场经理)及联合一批战略伙伴的经营策略,形成信息来源、沟通和交流的有机网络,获取有效的工程信息和情报; 4)及时收集、整理、比较、分析、评估和筛选项目信息,根据筛选情况确定 有价值的目标,并分阶段适时编制项目运作策划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业主或有关单位进行前期联系和公共,协助业主办理有关项目手续,参 加公司投标资格预审,通过加强联系和沟通,确保公司最终参与正式投标工作。 6)负责办理和管理总公司和公司在北京地区的投标IC卡; 7)协助分公司、子公司,以及联营单位作好经营配合工作。 2.组织公司本部项目投标工作; 1)负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协助项目管理部选择拟订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 人员;组织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2)办理参加投标所需的投标报名、投标刷卡、购买或领取标书等各种外部手 续和准备工作,组织合约商务部、技术发展部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公司是否决定投标的意见; 3)对于决定投标的项目,负责会同合约商务部、技术发展部、项目管理部及 拟派的项目经理编制项目投标策划书,确定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编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标前图纸答疑会,及时了解、传达项目信息和业主要求, 协助相关人员按时、按质完成投标工作,并根据投标进展编制阶段性

最新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 办理范围:区属用人单位(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 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发放的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团体、南关区属的行政、事业单位) 一、初次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录证 注: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二、年检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3)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4)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 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年检。 三、劳动合同备案 1、新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内容打印、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 (3)劳动合同书【A3制式原版,每人一式两份、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本人签字】 (4)员工录用表(A3纸原版、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涂抹)(5)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 注:1、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应当自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个月(30日)之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劳动者入职后或者劳动合同到期30日内需要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备案),员工录用表当期未办理,过后不予补办。 2、当年没有通过的年检的用人单位,办理业务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续签劳动合同备案 (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当年年审已通过), (2)员工原已备案的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1.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 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 二、《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4) 三、失业登记续期办事指南 (7) 四、《黄埔区社区就业社保资助》办事指南 (9) 五、《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10) 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医保的就业备案登记.. 12 七、黄埔区自主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13) 八、《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事指南14 九、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指南 (15) 十、《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门诊金继承》办事指南 (16) 十一、《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17)

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 1.18周岁以下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非在校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及在校的中小学生各入托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 2.男:18≤年龄〈60;女:18≤年龄〈55,非从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和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3.男:≥60周岁; 女:≥55周岁,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同一张A4纸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页)。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 4.未成年人除需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选择委托银行划帐缴费的,需提供建行、农行、工行、

用人单位用工(录用、解除)备案办理须知

用人单位用工(录用、解除)备案办理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新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应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用工备案 (一)办理新招人员用工备案手续,请随带以下证件: 1.用人单位有效证件 ●平顶山市单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企业在平顶山市分支机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新招人员有效证件 ●失业人员 ○1就业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者一寸免冠照片3张: ○4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高校毕业生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者一寸免冠照片3张

○4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者一寸免冠照片3张 ○3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以上复印件统一由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灵活从业人员复印件则不需加章。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先领取《平顶山市职工录用表》、《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和《平顶山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表》。 2.填写《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平顶山市职工录用表》一份。 3.按人员填写《平顶山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表》各一份。 4.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5.办理时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表格,及企业和个人相关材料。 6.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鉴证新招人员的劳动合同。 (三)单位人事档案需按相关规定保管。 二、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行政公章)、法人代表或经办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劳动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劳动者人事档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经营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计划经营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一、岗位职责 二、规律性工作流程

三、事项性工作流程 1、到投标处处长领取相关的招标文件,记录好开标时间。 2、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将重要信息标记。重要信息包括: (1)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日期、时间、开标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如注册资金,所需资质、人员、业

绩等); (3)投标保证金的内容(收款人、地址、帐号、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的要求); (4)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要满足(封套要求、标书份数、唱标信封); (5)评分标准。根据评分标准,确定业绩、人员、奖项等应满足的最低标准要求,据此准备材料; (6)根据部长安排,确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本次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 3、编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标书内容的制作时间一般只需半天时间。 (1)初稿编制。在编制初稿之前要注意以下几项:a.列出并标注出重点、时间点、开标时间及地点、答疑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等。 b.质疑文件(文件的编制、报价、工程量清单等),标书里的内容哪里有不是很明白,有点含糊的,不能明确的,向投标处处长汇报,发给招标代理或是电话询问。 c. 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提供资料,资质证件、业绩、人员证件等原件。 (2)初稿完善;在开标前3天之前完成初稿,并自审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初稿。 (3)定稿(完善);定稿前最主要的注意的事项。 4、自检投标文件 a.自检出商务报价部分外的投标文件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 b.插入报价部分,要注意价格大小写、单价、总价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c.标书制作完成以后我们一定要互检一遍,特别是开标一览表、保修承诺、质量等级、工期、招标文件对本工程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等。 d.打印标书之前,先自检一遍,再经过投标处处长复检内容确认完整正确后,生成目录,目录一般要求生成单独的页码或者没有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制页码。打印全文(包括正本、副本、标书包装封面及封条),抽取正本标书浏

员工须知

员工须知 一、厂证之规定: 1、员工进出厂门、上班必须佩戴厂证,厂证佩戴在指定的位置(左胸前)。厂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离职时,交 回行政部 2、新员工发厂证不收费,厂证不得损坏,如有遗失及时报行政部补办,补发厂证收回工本费10元,半年以上以 旧换新不收费。 二、工卡之规定: 1、上下班必须排队打卡,不准争先恐后、插队等。如有漏打卡、打错卡,必须在当天及时向组长(机长)以上 人员说明原因,才能签卡。 2、下班时必须有保安按响铃后方可出来打卡。不准代人打卡。不准冒名签卡、涂改工卡。凡违反规定者,发现 一次罚款50元。 3、工卡遗失,须书面向本部门主管申请补签发(原出勤按公司电脑考勤计算)。 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规定: 1、全体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当天累计迟到15分钟内扣罚1小时基本工资,15分钟以上至1小时内扣2小时基本工资,1小时以上按每小 时扣罚2小时基本工资。旷工一日扣除二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的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天数达五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3、任何员工请假应提出合理理由,并填写《请假条》,请假两日内须经组长(机长)、主管批准方可有效,三日 以上须经经理批准。请假七天以上,该月发工资须推迟20天后发放。 四、工作时间、工作计算规定: 1、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中午休息1.5小时)。 2、公司规定每周上班6天,星期天休息,车间可根据生产任务具体调整安排。 3、因赶货等特殊情况要安排加班,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表,报经理批准,留行政一份 备案。(全勤奖详见补充规定)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试用期内加班费为每小时3.5元,满试用期后加班费为每小时4元,技工按实际工资 1.5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 5、公司规定每月27号左右发放上个月工资。 五、新员工进厂手续有关规定: 1、公司禁止招收不满16周岁的童工。入厂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否则工伤保险及其他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填写 入厂工作申请表时临时工一定要在表中注明清楚 2、新人员经面试合格,须由行政部办理入厂手续并负责存档。(新员工须将身份证交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 后即时退还本人。) 3、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不准吃零食、聊天、离岗、串岗、睡觉,不准接听或打私人 电话。 4、员工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入厂区。 5、为提升公司形象,公司规定上班必须穿厂服(周日除外)。进入工作区必须衣容整齐,禁止穿高跟鞋、拖鞋、 禁止赤脚或赤背,女工禁止穿裙,长头发要盘起来,以免影响安全生产。 六、辞退、辞职规定: 1、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内不享受加薪,15天内不接受辞工(不办理辞工手续)。在试用期内如有违 反厂规或不能达到公司要求而被解雇者,出勤不满六天的不计工资,不扣伙食费。员工如因无法适应公司环境而自动离职的不计工资,不扣伙食费。 2、在试用期间内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的前提下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满二星期以 上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办完手续离厂可以结算工资,但其奖金、福利及其他补贴均不得享有。自己辞工的必须扣发一个星期(即7天)的工资作为补偿公司代支出的各项费用(员工保险费,水电费等)。 3、满试用期后辞工: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招到新人后即可办离职手续,并将工具、劳保用 品、厂证、锁匙、公司资料、办公室用品等非私人物品交还仓库(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后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应离开公司,不准在宿舍逗留。需即辞即走的员工扣除20天工资剩余工资则在下个月公司发放工资时发放,由本人亲临公司领取工资或经代领人凭代领条代领。员工未办理离职及薪资结算手续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自离处理。

经营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经营部组织机构图 二、岗位职责 经营部经理 1 、全面负责经营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经营部内、外部、公司各部门、对口移动区(县)公司、辖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经营部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科学的调度,为经营部的持续性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2、负责认真组织各部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到人、有序推进。对未按照推进计划完成任务的,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后续措施,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3、负责对经营部各部门、各主管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跟踪和管理,以及评比,不断提升经营部的管理水平,实现经营部内部管理的标准化、有序化; 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经营部职责范围内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和报告等工作,并承担预算执行考核结果和责任; 5、掌握辖区内机房、线路、端口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有预见性的上报通信建设项目建议书,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关; 6、负责组织召开早交班、周分析、月总结、业务学习培训、安全教育等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经营部的员工绩效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定和公示; 8、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市场竞争情况、经营情况、用户/收入结构、网络运行、客户服务等经营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上报各种市场竞争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确保经营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9、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集团客户、高端公众客户的营销与客情维系工作,关注重点客户业务使用情况,提升客户满意度; 10、负责与对口移动区(县)进行沟通、协调,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代维工作; 11、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分公司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公司和客户信息;技术主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说明1:省属单位流动人员备案在省办理。 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国家规定可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提供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5953703.html,“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及《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2004〕391号)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就业窗口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订、变更备案,确保劳动用工信息备案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并结合本单位数据填写本表格。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备案情况表 备注: *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 (1)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在所属人社局就业登记窗口所作的劳动合同新签备案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2)用人单位已按前述要求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及时前往就业登记窗口作劳动合同续订备案,方能作为有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3)劳动合同(包括新签劳动合同和已经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未作续签备案或解除、终止备案的,为无效劳动合同备案数据。 注意:1.“用工数”和“劳动合同有效备案数”填报2019年最新数据; 2.该表随2019年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同上报。

保税区企业参加2019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共9页,用人单位填写第3-8页,不能有空栏,无情况的须填“无”。《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为1页。上述《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与《劳动合同签订、续订情况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后直接报送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2.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3.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登记、注册执照类型”栏区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挂靠协议书、租赁协议书、许可证、机关单位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请对照选填。 4.《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部分填报内容注意事项: A.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等。 B.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贸易、物流、工业、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计算机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 C.经济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其他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5.第5页中(一)劳动用工情况和(二)劳动合同情况的人数均填写2018年12月末的数据;(三)劳动报酬情况的“上年度”均指2018年度。有劳务派遣用工的用人单位,据实填写派遣人数及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超过两家的,应另附页详细说明派遣单位和人数;第6页中(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上月”统一填写2018年12月份的数据。 6.第二部分(一)劳动用工情况中:单位从业人员数=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其他从业人员数。 7.报送方式 资料下载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5953703.html, [资料下载] 电子邮箱: smsc@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5953703.html, 报送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2室

经营部职能及流程

第一部分经营部框架体系及任务 第一章框架结构

第二章经营部职责 一、投标准备阶段 (一)自营项目 1、投标信息跟踪并填写附件1.1:《项目跟踪和投标信息记录台账》。 2、报名并填写附件1.2:《建设项目投标管理台账》。 3、招标文件下载/购买并填写附件1.3:《投标时间节点管理台账》。 4、投标可行性分析并填报附件1.4:《项目投标确认书》。 5、投标质疑/招标答疑文件并传递至相关部门、人员。 (二)联营项目 1、接到招标文件后填写附件1.3:《投标时间节点管理台账》。 2、分析招标文件并填报附件1.4:《项目投标确认书》。 3、投标质疑/招标答疑文件并传递至相关部门、人员。 二、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任务分工会,填写《附件2.1:投标工作分工及责任落实一览表》 2、投标文件编制要点分析会,填写《附件2.3:投标文件要点分析表》 3、投标文件各部分汇总 4、投标文件审核并填写《附件2.4:投标文件关键点审核确认表》 5、投标文件打印、装订 6、投标文件封标并填写《附件2.5:投标文件封标审核表》 7、投标文件递交 8、投标分析、总结

三、合同管理工作 1、项目中标信息公布,领取中标通知书。 2、项目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3、参加中标项目交底会议。 4、协助承包人签订主合同及承包合同。 5、拟定、签署项目内部承包责任书、项目责任制管理。 6、责任书及主合同、承包合同原件递交至财务部。 7、中标项目施工、生产中的配合。

第二部分经营部基本工作任务流程一、合同管理工作任务流程

二、工程招投标工作任务流程

附件1.1:项目跟踪和投标信息记录台账 .

保健食品备案须知

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须知 一、项目名称: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 二、项目内容: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 三、审查的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4、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2011〕41号) 5、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食药监食许〔2011〕15号) 6、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渝食药监食许〔2012〕17号) 四、项目数量:无数量限制。 五、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换发条件: 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发保健品经营条件审查通知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国产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GMP证明和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2.审验并保存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销售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3.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还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时间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台账、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即将到期,且经营单位继续经营保健食品的,由经营单位在有效期届满前25个工作日内提出换发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按新申请经营条件审查办理。 六、申请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一)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换发申请; 资料编号(二)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 资料编号(三)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 资料编号(四)《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 资料编号(五)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资料编号(六)保健食品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编号(七)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 资料编号(八)经营保健食品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资料编号(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申请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逐份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依次序按照统一要求的A4,40页资料册装袋,一式两份;凡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八、申请表格: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换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登记表;保健食品经营条件自查表;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办理权限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潍坊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三、办理程序 (一)初次备案程序 1、各类用人单位凭《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申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用人单位信息,开通单位用户,分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3、用人单位进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劳动用工信息的录入,并提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通过,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程序完成。 (二)变动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发生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等行为时,可以随时登陆系统,通过录入变动信息进行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备案,保存并提交信息。 2、用人单位持变动备案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纸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变动备案信息和纸质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变动备案程序完成。 四、提交材料: (一)初次备案所需材料: 1、《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增员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根据不同增员情形准备其中一项: (1)招工证明信(企业招用初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或者招用失业职工办理二次就业手续时就业服务机构出具) (2)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企业接收派遣期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 (3)复退军人安置信(企业接收政府安置的复退军人时民政部门出具)(4)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动联系函(企业职工调入时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5)劳动人事代理证明(企业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托管时代 - 1 -页

徐州市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d5953703.html,(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

劳动合同没备案有什么影响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没备案有什么影响 篇一:劳动合同不备案 篇一: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 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时间:20XX年7月10日作者: 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46号)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XX]54号)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备案数据电子版。 审批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网上办事: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权限 5、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后,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6、网上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对审查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将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备案。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经营部职责和考核制度整理版

经营部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经营工作在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地位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考核指标和办法。 一、经营部工作流程 1 投标工作流程 2 合同管理流程 3 资料管理流程 4 竣工决算流程 二、岗位职责 1 经营部部门职责 2 预算员职责 3 内业资料员职责 4 合同管理员职责 5 投标人员职责 三、经营部表格

一、经营部工作流程 1. 投标工作流程 投标是我们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工作。现对投标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分析: 1.1通过上网搜集公司内部投标项目 (1)搜集需投标项目 由投标人员每天定时浏览招标网站,搜集符合我公司资质要求的园林绿化项目并记录重要招标信息,如: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工期及报名所需材料及截止时间等要求。 (2)公司领导同意投标 上网搜集的投标信息,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投标人员组织报名手续,如需用到原件的,与行政部协调领取原件后,按规定时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组织投标 1.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2次,找到重要信息: a..投标截止时间; b.招标控制价; c.工期; d.中标价格形式; e.投标保证金; f.工程量清单; g.投标地点; h.投标时需要的原件资料; i.否决投标的条件等。 2.认真阅读后,找出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需要用的原件资料,同时与行政部协调,借出原件资料。 3.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联系财务部交投标保证金。

4.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日编制出完整投标文件 5.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清单,进行组价工作。并与领导沟通,协定最后投标价格。 6.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审阅后,打印装订,盖章。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抵达开标会议现场,并记录各家单位投标价格。 (4)完成投标 1.投标完成后,分析各家投标价格及有无围标情况。 2.编制投标总结。 3.查看是否中标,若中标签订合同,若没有中标,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返还投标保证金。0 1.2已经确定的公司内部投标项目 1.根据工程资质要求,联系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联系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标书及工程量清单。 4.打印装订后,留出足够的时间盖章签字封标。 5.投标结束,公示中标通知书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返还投标保证金。 1.3挂靠我单位的投标项目 1.按挂靠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准备相应资料并进行登记。参加报名。 2.招标文件发出后,认定核对开标时所需要用到的资料。 3.如需项目经理到场,联系公司各工程师,看能否出席开标会议并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4.审核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如需用到原件,由专职投标人员带公司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6.开标结束后关注项目动态,查看是否中标。 二、合同管理流程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用工备案系统 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 初始密码:111111 登录后先改密码,重新登录后操作以下流程 操作说明 用工备案系统里需要企业登记三部分信息。以下的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完成前一步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一步,在“单位管理”模块下点击“单位信息登记”,录入“单位附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需要审核。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第三步,在“备案管理”模块下点击“用工备案登记”,录入并提交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现在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用工备案登记”可以直接在网上系统里做,也可以在“综合管理”里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根据员工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备案分类分为三类,只有分类为“重就业”的信息需要到窗口进行审核: 1、2009年10月1日前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为“补录在职”。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2009年10月2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 (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记,30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审核后才能成为“已审核”状态。 审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信息登记 第二步:审核单位信息 上述步骤完成后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经营地所在的街道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