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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试法制史常识

大学考试法制史常识
大学考试法制史常识

1.夏称“服天命”,商称“受天命”;商代“天罚”与“神判“相结合

2.夏商两代君王命令形式:誓、训、诰

3.商代实行“宗法分封制”,身份与地位世袭

4.商代刑罚:墨、劓、、宫、大辟

5.夏代的罪名:昏、墨、贼

6.夏代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刑罚适用制度

7.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同姓不婚,娶于异姓”的

联姻原则;提出“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8.西周的周公“制礼”,吕侯“作刑”,有“九刑”,《吕刑》成文刑书

9.西周认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治人之道,莫急于礼”

10.西周“圜土之制”,最短1年,最长3年;“嘉石之制”,分5等,分别坐嘉石

3、5、7、9、13天,然后对应拘役3、5、7、9、12个月

11.三赦之法,三宥之法,疑罪从轻惟赦制度都是西周的刑罚适用原则

12.质剂和傅别是西周的契约制度

13.西周的七去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14.西周创立了“五听之法”和“五过之疵”

15.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铸刑鼎”

16.战国时期颁布的成文法:赵国的《国律》,楚国的《宪令》,秦国的《秦律》,

魏国的《法经》;法经由李悝主持编纂,主张“夺淫民之禄,以徕四方之士”

17.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废除世卿世禄制度,采用军功爵制度;

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全面推行奖励耕作,发展农业生产;

对全国进行新的行政区划以加强管理;推行严法重刑政策。惠文王继位,商鞅被处死

18.秦朝的形式责任年龄按身高算:男子未满6尺,汉代以年龄算;区分故意与

过失,诬告反坐;连坐原则(分为同居连坐,什伍连坐,职官连坐)

19.城旦春是秦朝的刑种;秦朝的诉讼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司法官员向当事

人宣读判决叫“读鞫”,当事人请求重审叫“乞鞫”

20.秦朝地方官吏向司法机关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叫做“爱书”;调查

人员在调查勘验过程中可以实行“封守”,即查封财产,看守被告人家人21.汉律六十篇: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叔孙通为官秩、仪品制定的《傍章律》

十八篇;张汤为规范警卫、禁宫事项制定的《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为明定诸侯、百官朝会而制定的《朝律》六篇。

22.汉朝法律形式是:律、令、科、比

23.“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的刑事法律原则

24.廷尉是汉朝最高的专门司法官署

25.汉朝对被告进行审讯,称为“鞫狱”,乞鞫要在判决后3个月内。

26.曹操提出了“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

27.泰始律新增了《法例》篇目,开创了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注解诠释的立法形式:

张斐、杜预对《泰始律》进行注解

28.西晋《泰始律》制定了“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和“存留养亲”制度;“重罪

十条”列于《北齐律》

29.曹魏时期将“八议”制度订入国家法典,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南北朝政权

创立了“官当”制度,西晋创立了“品官占田荫户制度”

30.隋朝时“十恶重罪”列入《名例律》

31.“挝登闻鼓”是隋朝的上诉说法,指直接向皇帝鸣冤

32.隋朝创造了死刑复核制度

33.唐代法律制度形式:律、令、格、式

34.唐玄宗下令效仿《周礼》制定《唐六典》;唐六典为:理典、教典、礼典、政

典、刑典、事典、

35.唐朝岁课是增减俸禄的奖惩,定课是升降官职的奖惩;致仕年龄是70岁,五

品以上官员致仕要皇帝批准

36.唐代五刑制度:笞、杖、徒、流、死;流刑分三等:两千里、两千五百里、

三千里;死刑有斩绞两种,斩重于绞

37.唐朝的刑罚原则:自首减免原则,“私罪”从重,“公罪”从轻原则,类推原

则,

38.唐朝审判制度:回避制度,证据制度(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拷问时间间

隔在20天以上,总数不超过200)

39.折杖法为宋朝创立;宋朝使用刺配刑,集决杖、刺面、流配于一体

40.宋朝的检验学著作,宋慈的《洗冤集录》,郑克的《折狱龟鉴》

41.《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和《元典章》是元朝的法律,《元

典章》是江西地方政府主持编纂的

42.匠户是元朝的特有阶层,是掳掠的手工业工匠,元朝维护宗教僧侣的法律特

43.元朝的笞杖刑以“七”为尾数,大宗正府是元朝的中央司法机关

44.《问刑条例》是明代的刑事法规;明朝废除了丞相制度,设置了内阁

45.明朝颁布“一条鞭法”将徭役按丁摊派改为按田亩摊派

46.《充军条例》是明朝的法律;廷杖是明朝皇帝专门惩罚大臣的特殊刑罚;明

朝在五刑之外特设枷号刑

47.明朝的中央审判机关变为刑部,而大理寺变为复合机关

48.明朝设置厂卫,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卫指锦衣卫

49.《大清会典》共五朝会典,包含康熙,乾隆,雍正,嘉庆,光绪

50.军机处是清朝的机构;清朝设置省,道,府,县四级地方政权机关;清朝创

设了发遣制度;明清三法司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中国法制史(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 复习大纲 一、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期末考试。 二、本次期末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包括三种: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三、《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知识点比较多,这次期 末考试,范围是课件前五讲的内容,也就是说包括从“中国古代法律起源”到“晚清法制改革”共五讲的内容,第六讲“民国法制与革命根据地法制”不作为考试的范围。 四、从考试内容上讲,我们的课件讲义已是《中国法制史》基本内容 的浓缩,因而要求全面学习和掌握。这次复习和考试也主要以课件讲义和指定教材为依据。就本次期末考试而言,以教材每一章后“同步测练”中的知识点为重点,大家可以自己梳理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练习题 (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核对,答案供参考) 一、判断题: 1、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父死子继。× 2、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称为傅别。× 3、“刑不上大夫”意味着大夫犯罪一律不使用刑罚。× 4、西周“五听”之法的出现,表明了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5、我国奴隶制社会一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6、汉武帝时张汤制定的关于宫庭警卫的法律是《朝律》。× 7、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叫致仕,汉代规定的官员致仕年龄为七十岁。 8、《晋律》的注由张斐、杜预所作,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开皇律》中提出来的。× 10、科举取士制度创立于唐朝。√ 11、隋朝曾在大理寺设律博士,负责研究法律和协助审判工作。× 12、唐朝的《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13、依《唐律》规定,犯十恶大罪者,一律处以凌迟极刑。× 14、宋代编敕的广泛使用,反映了君主专制的强化。√ 15、宋代的监察官拥有风闻弹奏之权。√ 16、《大明律》共七篇460条。× 17、明代充军刑中“永远”是指本人毕生充军,死后刑罚执行完毕。× 18、明代规定,化外人犯罪,一律按明律审理处断。√ 19、清代为防范臣下结党而创设了奸党罪。√ 20、清朝建立之后,长期实行限制对外贸易的禁海法令,严重桎梏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1、清朝宣布修订法律后,西方列强放弃了治外法权。× 22、清末司法改革时,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二、单项选择题: 1、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B )”。 A、禹刑 B、九刑 C、汤刑 2、西周将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区分为( A )。 A、非眚与眚 B、非终与惟终 C、误与故 3、奴隶制时期近似于后世拘役的刑罚是( B )。 A、圜土之制 B、嘉石之制 C、赎刑 4、《法经》中列在篇首的是( C )。 A、《具法》 B、《杂法》 C、《盗法》 5、秦代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 B )。 A、公罪 B、公室告 C、非公室告 6、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C )。 A、大理 B、大理寺卿 C、廷尉 7、汉代官吏违反法令私自到诸侯国任职者,构成( C )。 A、阿党罪 B、出界罪 C、左官罪 8、春秋决狱的主要原则是(C )。 A、区分公罪与私罪 B、同居相隐 C、原心定罪 9、中国古代把具法改为刑名并置于律文之首的法典是( B )。 A、汉律 B、曹魏新律 C、北齐律 10、《北齐律》共( C )。 A、十八篇 B、二十篇 C、十二篇 11、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指( C )。 A、皇帝的亲戚 B、皇帝的客人 C、前朝国君的后代 12、唐朝编订的( C ),成为后世《宋刑统》的体例渊源。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点归纳

法硕考研法制史复习重 点归纳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2018法硕考研: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归纳 一、从纵向看 古代部分所占比重一般在试题总量的70%-80%,甚至高于80%.所以,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考试重点。 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点问题: 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全面确立的时期。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全面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 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

张龙宪法法制史题纲

2010年理论法学系统强化班授课讲义 作者:张龙 宪法 /宪法学内容分值分布表 /宪法学题型分值分布表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特征 与法律相比较,宪法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 从历史上看,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最早是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宪法的基本内容分为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两个部分,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核心与支配地位。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之后出现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 二、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在政治力量对比中,阶级力量的对比居于首要地位。 所以,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政概述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的分类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1. 经济条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普遍化发展是宪法产生的。 2. 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形成。 3. 思想基础——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 二、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内容很不完善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对1975年宪法做出了修正。1982年12月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1982年宪法。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共4章138条。 (二)现行宪法的修改 /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2018电大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题及答案(完整版)

单选 B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指的是(前朝皇帝的后代)。 B “被庐之法”是(晋国)国制定的。 C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 C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铜鼎)上。 C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竹简)上。 D 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入律典的封建法典是(晋律) D 定的典章制度的那个人是(周公)。 D 典卖法律关系制度化,始于(宋朝)。 F 《法经》共(六)篇。作者是(李悝)。 F 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刑统)作为法律形式。 G 改“法”为“律”是战国时期的(商鞅)。 H “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杀)。 H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汉朝)。 H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主导是(儒家思想) H 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黄老思想)。 H 汉武帝之后,法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 H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九章律)。 H 汉朝以典型判例作为法律形式的一种,称作(决事比)。 H 汉朝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叫做(科)。 H 汉朝首次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汉文帝)。 H 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见知故纵)。 H 汉律规定,女子犯罪量刑,可以不亲自服徒刑,每个月出钱三百以顾人,此刑罚叫做(女徒顾山)。 H 汉代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叫做(征辟)。 H 汉代致仕的年龄是(七十)。 H 汉代诸侯百官的器用、服饰、乘舆各有规制,如有“逾制”,即构成(僭越罪)。 H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做(券书)。 H 汉代的起诉叫(告劾)。 H 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鞫狱)。 H 汉代对当事人进行判决叫(断狱)。 H 汉代经过审讯,得到口供,三日后再行复审,叫做(传复)。 H 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用来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比) H 汉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同秦朝一样,叫做(廷尉)。 H 汉律规定,如果官吏不执行而且阻碍皇帝诏令,侵犯皇权,则定为(废格诏书罪)。 J 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魏律) J 将“法”改为“律”,是在(战国时期的秦)。 J 晋国公布成文法时遭到孔子的反对。 J 晋国的“常法”是(赵盾)制定的。 J “君权神授”理论的最早提出者是(董仲舒)。 J 加役流作为死刑的减刑始于(《贞观律》)。 K 《开皇律》规定的笞刑分(五)等。 K 《开皇律》的篇章体例主要依据(《北齐律》)。 L 《吕刑》的作者是(吕侯)。 L 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约法三章)。 M “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 M “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最早规定在(西周)。 P 炮烙之刑出现于(商朝)。 Q 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具五刑)

2016-8 中国法制史大纲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专业知识,课程性质: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 2.设计思路:本课程的内容为中国历史上自夏商以来一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朝代、各历史阶段的法律状况,具体为各个朝代立法、司法制度及以刑法为主的部门法的内容。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为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提供历史知识背景。可在学习其他课程之前、之后或并行学习。 二、课程目标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有些制度对我们今天依然有较大影响,有些对今天的法制建设仍可资借鉴。在本课程的学习中,通过古今对比,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分析现实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在温故知新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专业技能。 三、学习要求 学生在课前最好对每一朝代的历史文化背景有所了解、对每一朝代的法律制度的总体框架和特点有所概括和总结,课中与任课教师一同思考每一制度背后的原因和道理,课后运用所学、以小组为单位选取自己感兴趣的某一制度、人物、案例等进行深 - 1 -

度分析和思考。 四、教学进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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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六、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 B :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等,均属造假行为。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本课程如有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院学术委员会签章: - 5 -

2017年国家司法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唐代的司法制度的内容

2017年国家司法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唐代 的司法制度的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无忧考网特为大家带来2017年国家司法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1.唐代的会审制度 (1)三司推事 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卿共同审理地方或中央发生的重大案件 (2)三司使 大理寺评事、刑部员外郎、监察御史审理地方不便于解往中央的案件 (3)督堂集议制 每逢重大死刑案件,皇帝下令“中书、门下四品以上及尚书九卿议之”,以示慎刑。 2.刑讯制度 (1)刑讯的条件与证据。

唐律规定在拷讯之前,必须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与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 (2)刑讯方法。 ①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囚死讯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 ②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200,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凡有违犯,承审官须负刑事责任。 ③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限制。 (3)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据证据来定罪: ①具有特权身份的人,如应议、请、减之人; ②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 3.司法机关 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1)大理寺。 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8年电大《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 1、秦朝的法律形式有()。 A春秋经义B律C格D比E式 2、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法令由一统B一断于法C 事皆决于法D以刑杀为威 3、秦朝的"以刑杀为威"的意思是()。 A法网严密B全国实行统一的法令C严刑重罚D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4、下列属于秦朝作刑的有()。 A城旦B鬼薪C 白粲D作如司寇E罚作 5、秦朝的刑名包括()。 A作刑B迁C赀D谇E徒刑 6、秦朝的()是一种刑名,即白天修筑长城。 A 罚作B鬼薪C 城旦D复作E司寇 7、秦朝的(),就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A妄言罪B非所宜言罪C投书罪D以古非今罪 8、秦朝把审讯效果分为三类,分别是()。 A好B上C下D败E坏 9、汉朝把向被告人宣读判词叫做()。 A断狱B鞫狱C读鞫D乞鞫 10、汉代的买卖契约叫()。 A傅别B质剂C券书D朋

11、最早提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是()。 A叔向B范宣子C邓析D孔子E吕侯 12、奴隶制五刑包括()。 A笞B墨C劓D杖E宫 13、首先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的皇帝是()。 A汉武帝B秦始皇C汉文帝D商汤E周成王 14、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A北周律B北齐律C麟趾格D北魏律E泰始律 15、北朝的法规主要有()。 A《北魏律》B《麟趾格》C 《大律》D《北周律》E《北齐律》 16、首次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法典是()。 A魏律B晋律C《永明律》D北魏律E北齐律 17、北周的中央审判机关叫做()。 A廷尉B大理寺C大理院D秋官大司寇 18、隋朝的法律主要有()。 A《新律》B《开皇律》C《大业律》D《开皇令》E《大业令》 19、唐朝的法律形式基本有()。 A律B令C格D式E廷行事 20、《唐律疏议》共12篇,其中第十篇是()。 A名例B户婚C贼盗D杂律E捕亡 21、唐律在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中规定,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时,则按()的法律处理。

法制史复习提纲

卷一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 1.“夏有乱政,而作(A)。” A.禹刑B.汤刑C.九刑D.象刑 2.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立法原则的法典是(B)。 A.吕刑B.法经C.汉律D.唐律 3.最早将五服制度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典是(C)。 A.汉律B.魏律C.晋律D.北齐律 4.唐代将加役流作为减死之刑始于(B)。 A.武德律B.贞观律C.永徽律D.开元律 5.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刑法典是(A)。 A.大清律例B.大清现行刑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会典 6.南京国民政府最高立法机构是(D)。 A.立法院B.大理院C.司法行政部D.中央政治会议 二、名词解释 1.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 2.《九章律》亦称《汉律九章》。汉高祖统一中国后颁行的法典。相国萧何依照秦法,适应新形势,制定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九篇。3.保辜制度是指伤害罪在伤情未定时,由犯罪人保养被害人的伤情使之及早平复,以减免犯罪者罪责的制度。 4.明大诰以判例形式出现的、带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是律外之法,是明朝初期朱元璋在位时的一种特别的刑事法规。 5.《十九信条》是清朝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一个应付时局的宪法文件,也是清朝统治集团立宪骗局破产的最后记录。 6.马锡五审判方式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崭新形式,也是从一系列司法案件中总结归纳的经验成果。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30分) 1.简述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和量刑原则 答: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明德慎罚”。定罪量刑原则: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B、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D、罪疑从赦。 2.简述中国古代婚姻解除的基本原则 答:西周婚姻的解除方式是“七出”、“三不去”。七出: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3.简述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1、初期实行"与民休息"、"宽省刑罚"的政策。崇尚黄老之术,提倡"清静无为"; 2、汉武帝后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实行"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 4.简述《大明律》的主要特点 答:(1)编排体例仿照《元典章》,以名例和六部为篇目,共七篇,改变了以往 传统法典的体例;(2)门类划分较细,便于检索;(3)文字浅显易懂;(4)律首附 有《服制图》和《六赃图》,使得援引者一目了然;(5)条目虽然少于唐律,但覆盖 面却超过唐律。

中国法制史复习提纲(二)

中国法制史复习提纲(二) 宋朝法律制度要点 一、宋代主要的立法与法律形式 ★★★(一)《宋刑统》的制定 宋代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成为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并且是宋代综合性的成文法典。 ★★(二)编敕活动 “编敕”,是对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加以汇编,使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法律。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继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 编敕的特点表现为:宋仁宗以前是敕律并行;宋神宗以后敕的地位提高,甚至达到破律的地步;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 【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昭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者事所作的命令。】 二、宋元主要法制内容 1、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为一般买卖形式,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 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取物的价值。 2、宋时对房宅的租赁称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宋代典卖又 称“活卖”,即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3、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 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4、禁婚规定 宋代法律规定男15岁、女13岁以上可以结婚,但是禁止五服内亲属结婚,禁止州县官人与管内百姓以及部属交婚。 5、户绝、立继与命继 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至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 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 三、刑罚变革 1、折杖法 宋太祖建隆四年颁布折杖法,即把笞杖刑折为臀仗,徒刑折为脊杖,杖后即释放;流刑脊杖后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刑,脊杖二十,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但也不无弊端,即“良民偶有抵冒,致伤肢体,为终身之辱;愚顽之徒,虽一时创痛,而终无愧耻”。 2、刺配刑 宋代初期,为了代替死刑,规定了“刺配刑”。“即杖其脊,又配役其人,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 3、凌迟 宋代仁宗时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凌迟刑,用以惩治荆湖地区以妖术杀人祭鬼的犯罪。凌迟刑又称鱼网刑。 四、宋代司法制度 1、审刑院

法制史复习资料

夏朝 法律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我国法律起源的特有途径是刑始于兵,礼源于祭祀 我国是农业文明发源的国家,农业文明的特点导致我国早期法带有以下特点:(一)重天,敬天,崇天(二)重经验,忌变革(三)重组织,重权威(四)重伦理关系(五)重宗法家族 夏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奴隶制五刑 1 来源于原始社会苗族部落的五虐之刑 黥劓刵椓死 2 奴隶制五刑为 墨劓剕宫死 (二)司法审判中的神明裁判 商朝 君权神授的思想: 为统治需要,提出君权神授,进一步提出天讨天罚的法律思想 开始把上天崇拜与祖先崇拜结合 神权至上更加绝对化 实质是借助神权来强化王权 刑事法律制度 主要罪名:主要包括危害统治安全类,职官犯罪类,具体罪名见教材 主要刑罚种类:仍以奴隶制五刑为主,死刑执行方式多样且残酷 刑罚残酷是商朝法律的重要特征 民事法律制度 婚姻采一夫一妻制 商王和贵族实行媵嫁制度,即把妻的随嫁女收为妾。 继承制度先是兄终弟及为主,后为嫡长子继承制 司法制度:遇到疑难案件时仍采取神明裁判的方式,注意商朝的神明裁判与夏朝的区别 西周 周公制礼 周公制礼的含义:周公在原有礼的基础上,结合西周的情况和统治需要,制定了一套以宗法等级为基础的典章制度和礼仪形式,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称为周礼. 周礼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诸多方面 周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 周礼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周礼的影响:对巩固西周的统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影响后世深远. 西周的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则入刑 西周的法律思想 为统治需要,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含义:统治者要注重自身道德的修养,要做到敬天、敬宗、保民。

中国法制史专题整理

中国法制史专题整理 刑罚 夏商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周初《九刑》: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西周中后期赎刑是《吕刑》的核心内容 秦“具五刑”:秦朝最残酷的死刑 “赀别”:秦朝经济刑之一,经济制裁惩罚官吏一般失职和百姓一般违法行为汉“亲亲得相守匿”原则 废除肉刑 魏晋《北齐律》标志着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分为:死、流、徒、杖、笞 唐以五刑为主:死、流、徒、杖、笞 《贞观律》中出现“加役流” 五代“刺配”(杖刑、流刑、刺面三刑合一);凌迟 宋宋真宗时期刺配刑上升为法定刑罚之一;南宋时以国家大法肯定凌迟 明《大诰》规定许多律外适用的酷刑;充军有终身(本人)和永远(子孙)定罪量刑“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清“发遣为奴”即将犯罪者发往边疆某地为八旗官兵或贵族私家之奴隶 五礼与六礼 五礼周礼名目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吉礼:祭祀;凶礼:悼念;宾礼:天子诸侯;军礼:征伐;嘉礼:节庆 六礼西周婚姻仪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求婚;问名:姓氏出生;纳吉:祭祀; 纳征:聘礼;请期:婚期;亲迎:迎亲 八议 魏晋八议制度《曹魏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隋《开皇律》进一步完善八议制度 唐确定八议制度: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 十恶 南北朝《北齐律》确定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隋《开皇律》改“重罪十条”为“十恶” 唐《名例律》规定“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谋反:图谋、参加推翻封建政权; 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宗庙、陵墓和宫殿;谋叛:图谋、背叛国家; 恶逆: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杀人、邪术诅咒; 大不敬: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和尊严;不睦:亲族互相侵害; 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内乱:亲族之间犯奸 五听与六赃 五听西周审问方式: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中国法制史考试知识点(已整理)

夏商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简答):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相互结合,界限不清。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选择: 禹刑:所谓“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或代称。泛指夏代的法律和刑罚。汤刑:是商代法律的总称,泛指商王朝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制度。 圜土: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监狱大多称为“圜土”。 西周 “明德镇罚”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容:“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手段使天下人民臣服,在制定法律、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西周各代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德教”的具体要求,周初统治者逐渐扩展为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至于“用刑宽缓”则集中体现在西周的各项刑罚适用原则的规定中。礼与刑的关系(论述或简答): (1)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种积极的规范,即正面地、积极地规范人们,要求人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而“刑”则处于消极被动状态,对于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 罚。凡是礼所禁止的,亦为刑所不容, 二者相辅相成,即所谓“礼之所去,刑 之所取”,“出礼入于刑”。 (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 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 律中一项重要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 则,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 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 权。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 以下“违于事而不备物”,即忙于生产 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 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 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 立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 的约束,因为礼所强调的是等级差别, 天子有天子的礼,诸侯有诸侯的礼,不 能僭越,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惩 罚,对庶人更是如此。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 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 些宽有,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在广大被统治 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 但这些礼遇绝不等于大夫以上贵族可 以不受刑罚制裁。在实际生活中,官僚 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加以惩罚,特别是对 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是严加惩 处。史籍上关于官僚贵族因犯罪被杀、 被刑的记载不胜枚举。 “五过”制度: “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 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凡 属司法官罚不当罪、询私枉法者,均分 别按“五过”之罪加以处罚。 “惟官”,指秉承上司旨意,官官相护; “惟反”,指利用职权私报仇嫌; “惟内”,指内亲用事,为亲徇私; “惟货”,指贪赃受财,敲诈勒索; “惟来”,指接受请托,枉法徇私。凡 以此五者出入人罪,均按“其罚为钧” 的方法处置,即按枉法受刑者所受到的 具体刑罚,处罚司法官,用以保证法律 的公正性。 婚姻原则: 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有三大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 求、“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 言”。 “六礼”: 西周“婚礼六礼” (1)纳彩,即男家请媒人向女方送礼 品提亲; (2)问名,即在女方答应议婚后,由 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 于宗庙以定吉凶; (3)纳吉,卜得吉兆后,男家携礼物 至女家订婚,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称“纳币”,即男方派人 送聘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即男家携礼物女方择定婚 期; (6)亲迎,即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 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 终成立。 “七出三不去”: 七出:西周时期,女子有下述七种情形 之一,丈夫即可有正当理由合法休妻。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 妒,去;有恶疾,去;口多言,去;盗 窃,去。” 不顺父母,去;因为“逆德”。 无子,去;因为绝嗣不孝。 淫,去;因为乱族。 妒,去;因为乱家。 有恶疾,去;因为“不可共粢盛”,既 因女方的疾病而不能共同生活。 口多言,去;因为离间亲属。 盗窃,去。因为反义。 三不去:以下三种情况,不能休妻“有 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 家可依,但体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 一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 之境,故不能休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 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如此已尽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十三、十四答案

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十三、十四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政体是总统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体是责任内阁制 2.《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约法。” 3.南京国民政府《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规定,经司法警察官署移送的“危害民国”案件,法院可径行判决,且不得上诉。 4. 5.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 1.辛亥革命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A)条 A.21B.20C.22D.24 2.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时间是1912年(B) A.2越10日B.3月10日C.2月15日D.3月15日 3.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历史约法》宫( C )章 A.五B.六C.七D.八 4.蒋介石借助( D )登上了总统的宝座。 A.五.五宪草B.五.五宪草修正案 、 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修正案》 D.《中华民国宪法》 5.北京政府的审判机构除了有特别法院、普通法院外、还有( B ) A.军事法院B.兼理司法法院

C.中央法院D.地方法院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四条规定,由下列(ABCD)机构行使统治权。 A.参议院B.临时大总统C.国务院D.法院 @ 2.北京政府恢复了封建法制,重新使用(AD) A.笞刑B.杖刑C.凌迟D.遣刑 3.北京政府的审判机构大体分为(ABCD ) A.平政院B.兼理司法法院 C.特别法院D.普通法院 4.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分为三级,包括(BCD ) A.特征刑事法院B.地方法院C.高等法院D.最高法院 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了限制袁世凯专权而做出的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ABD)' A.实行责任内阁制B.扩大参议院职权 C.规定了《人民》一章D.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四.简答题(共25分)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它是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法,1911年12月3日由各省都督府的代表在汉口签名公布,共四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有:规定临时政府的组成;规定临时大总统的产生和职权;规定临时参议院的产生和职权;规定行政各部的建制。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了中央行政机关实行总统制。各地代表依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孙中山为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 2.袁记约法。 即《中华民国约法》。它是由袁世凯组织的"约法会议"起草、审议和通过的,于1914年5月1日公布施行,共十章68条。由于它以确认袁世凯的专制独裁统治为全部内容,所以被称为"袁记约法"。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包含考试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个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在商朝参与司法并伪托神意断罪的是( C )。 A.商王 B.廷尉 C.卜者 D.司寇 2.西周王位继承实行( C )。 A.父逝子继 B.兄终弟及 C.嫡长子继承 D.禅让 3.周礼的根本原则是( A )。 A.“亲亲”、“尊尊” B.同姓不婚 B.明德慎罚 D.六礼 4.西周在法制指导思想上的进步是( B ) A.君权神授 B.以德配天 C.法令由一统 D.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5.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 B ) A.质剂 B.傅别 C.合同 D.券书 6.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运动中,最早的是( A ) A.郑国子产铸刑书 B. 邓析私造竹刑 C.晋国范宣子铸刑书于鼎 D.楚庄王作《茆门法》 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B )。 A.子产的铸刑书 B.《法经》 C.《秦律》 D.《九章律》 8战国时期改法为律的人物是( B )。 A.韩非 B.商鞅 C.吴起 D.李悝 9.秦简中关于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和文书程式的规定是( D )。 A.秦律十八种 B.秦律杂抄 C.法律答问 D.封诊式 10.最早将“亲亲得相首匿”入律条的是( B )。

A.秦代 B.汉代 C.晋代 D.唐代 11.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首的法典是( D )。 A.《法经》 B.《九章律》 C.《晋律》 D.《新律》 12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原则的是( A )。 A.《晋律》 B.《北魏律》 C.《开皇律》 D.《永徽律》 1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官吏选任采取( C )。 A.任子 B.察举 C.九品中正制 D.科举制 14封建五刑和“十恶”最早确立于( D )。 A.《北齐律》 B.《晋律》 C.《唐律疏议》 D.《开皇律》 15.依唐律,二罪以上俱发( A )。 A.以重论 B.各重其事 C.累计处刑 D.自首减免 1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是( A ) A.《宋刑统》 B.《大明律》 C.《大清律例》 D.《唐律疏议》 17.清雍正年间在全国推广的赋役改革是( C ) A.两税法 B.一条鞭法 C.地丁合一 D.什一而税 18.清末修订的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是( B )。 A.《公司律》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19.中国历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 D )。 A.《钦定宪法大纲》 B.《临时约法》 C.袁记约法 D.贿选宪法 20.南京国民政府“训政”的核心是(A )。 A.以党治国 B.五权宪法 C.民有、民治、民享 D.三民主义 21.南京国民政府制定民法的原则是( B )。 A.民商法分立 B.民商法合一 C.民刑法分离 D.民刑法合一 22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土地立法的中心内容是( B )。 A.没收地主土地 B.减租减息 C.废除封建性土地制度 D.平均地权 23.解放战争时期,揭开土地改革运动序幕的文件是( B )。 A.《中国土地法大纲》 B.《五四指示》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24.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 C ) A.法律和国家一起出现 B.原始社会就存在法律 C.在原始社会法律和道德是不可分的 D.先有法律,后有习惯法

2020年电大中国法制史第十四章思考练习参考答案

形考任务十四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一、填空题 1.我国历史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2.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反对威吓报复,原则。镇压与宽大相结合贯彻保障人权实行感化教育 3.陕甘宁边区创设的司法民主的审判方式称作。马锡五审判方式 4.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刑法原则的重大发展是明确是明确规定了:、、。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5.解放战争时期的《五四指示》颁布于的5月4日。1946年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A )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B.《抗日时期惩治盗匪条例》 C.《五四指示》D.《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治罪暂行条例》 2.工农民主政权时期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是(C ) A.《井冈山土地法》B.《兴国土地法大纲》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D.《中国土地法大纲》 3.《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 A ) A.1947年B.1937年C.1946年D.1948年 4.解放战争时期创设的刑种是(A) A.管制B.拘役C.褫夺公权D.罚金 5.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 B ) 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工农民主政权的刑罚种类有(ABCD ) A.死刑B.监禁C.没收财产D.褫夺公权 2.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规定的主要罪名有(BCD ) A.反革命罪B.汉奸罪C.破坏坚壁财物罪D.盗匪罪 3.抗日民主政权刑罚中的从刑包括(CD ) A.训诚B.没收财产C.褫夺公权D.罚金 4.抗日民主政权调节制度的原则是(ACD) A.自愿B.或调解或诉讼C.合法D.不是诉讼必经程序 5.土地革命初期(1927-1931年),根据地制定的土地法规有(BCD )A.土地法草案B.井冈山土地法C.兴国土地法D.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四.简答题(共25分)1、工农民主政权初期、中期、后期土地立法的内容特点。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早期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是法律的思想基础。 王命包括誓(约束)、诰(告诫)、命(君主的命令)等多种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可能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五刑是其主要内容。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的总称。 夏商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大辟即死刑,宫刑即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髌是断足或者砍去膝盖骨,劓即割掉鼻子,墨刑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注之后,再染以墨的刑罚。 刑罚原则:刑不株连、疑罪从轻、不杀无辜、过失从轻 中央司法官,商称司寇。 神判和天罚是夏商司法审判的特点。 夏朝监狱为圜土、夏朝末年称之为夏台、商朝监狱有羑里。 简述原始氏族战争对我国法律起源造成的影响:阶级分化,原来的氏族社会行为规范,后来便成为了法律。氏族首领的职权演变为统治者,建立了权力机关和法律机构。原始社会末期也确立了不少刑罚罪名及处置方法。有法官和审判的存在。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促进了民族的融合,早就了法律。部落军事首领掌握着军事权利,这就必然对原有的氏族部落首领的继承制造成破坏。 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①刑起于兵,兵刑同制。中国法律起源于氏族部落同族之间以及同外族的战争。②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③血缘纽带关系影响之深。④维护部落首领的政治权利的集中和强化。 简述夏商立法思想以及立法活动的情况: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拳发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立法活动:①王命(誓、诰、命)②禹刑③汤刑④官刑 简述夏商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法律内容出于秘密法状态。已经出现比较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产生了我国早期的经济法规,反应国家管理和调节社会生产各方面的程度。军权至上,神权法思想渗透至深。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天罚思想、明德慎罚(缓和阶级矛盾,对周初的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益的环境)、礼治思想(维护等级猪肚、预防犯罪、防民) 《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刑书,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适用刑罚的总原则为明德慎罚。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可以用钱财代替或抵消其刑罚。 西周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 西周刑罚区分故意过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眚、非眚,非终、惟终) 西周刑罚遵循世轻世重的原则。用刑灵活,因时而异。 我国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礼与刑的关系:奴隶主阶级专政的两种手段:①出礼入刑,②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的本质特征) 西周契约制度:大宗买卖用长劵,称为质;小宗买卖用断券,称为剂。“傅别”也是一种书面契约,在借贷活动中使用。

2015年秋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试题

2015秋中国法制史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201507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D.杀 )。 A. 昏 B.墨c. 贼(D.杀 ) 2. 商朝法律的总称是(c. 汤刑)。 A. 禹刑 B.九刑(c. 汤刑)D.宫刑 3. 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c.永业田 )。 A. 不抑兼并(c.永业田 ) B. 田里不曹D. 禁榷 4. 秦朝掌握最高司法权的是(B. 皇帝 )。 A. 延尉( B. 皇帝 )c.大理寺卿D.御史大夫 5.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外,死刑的处决须在(D.霜降后冬至前 )进行。 A. 夏至 B. 春分c. 立冬D.霜降后冬至前 6. 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B. ((开皇律》) A. ((大业律》 B. ((开皇律》c.<< 九章律》D. ((贞观律》 7. 编敷和以放代律是(D. 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 A. 隋朝 B. 唐朝 C. 西晋 D. 宋朝 8.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 篇目改为七部分) A. 篇目改为七部分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律后附教 D. 律疏结合 9.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传统法典是(A. ((大清律例》) A大清律例B. ((大清现行刑律》C. ((大清新刑律)) D. ((大清民律草案》 10. 1923 年颁布的(D. ((中华民国宪法》)又被称作"贿选宪法"。 A.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B. ((中华民国约法》 C. ((中华帝国宪法草案》 D. ((中华民国宪法》201501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 1.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叫做(B. 汤刑 )。 A. 禹刑 B. 汤刑c.汤浩D. 九刑 2. "以五声昕狱讼"中的"五昕"作为断案的依据,最早规定的(C. 西周 )。 A. 夏朝 B. 商 C. 西周 D. 春秋 3. ((法经》的作者是)。A. 李悝 A. 李悝 B. 商鞍c.韩非D. 屈原 4. 秦朝有一种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叫做(C. 定杀 )。 A. 具五刑C. 定杀 B.祖诛D. 肮 5. 汉朝律典的代表是(D. 九章律 )。 A. 傍章c.约法三章 B. 左官律D. 九章律 6.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 篇目改为七部分 )。 A. 篇目改为七部分 B. 名例律列于律首 c.律后附敷D. 律疏结合 7. 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近代结构的民法典是(D<< 大清民律草案》)。 A. ((中华民国约法>> B. ((清会典》 c. ((唐六典>> D<< 大清民律草案》 8. 太平天国后期的施政纲领是(B.资政新篇 )。 A. ((天朝田亩制度>> B. ((资政新篇》 C. ((十款天条>> D. <<太平刑律》 9. 民国时期在政权组织方面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 A. ((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B.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 D.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0. ((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于(A.1947)。 A.1947 年 B. 1937 年 C. 1946 年 D.1948 年 201407 单选题(每小题2 分,共2 0 分} 1.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 A. 夏朝 B. 商朝c.西周D. 秦朝(A. 夏朝) 2. 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D. 大辟) A. 戮 B. 斩 c.凌迟 D. 大辟 3. 西周的买卖契约叫做(B. 质剂) A. 龙凤合挥 B. 质剂 C. 券书 D. 红契 4.. 秦律规定,宣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称作(c.乞鞠 )。 A. 读鞠 B.传复c.乞鞠D. 封守 5. 汉武帝之后,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C. 儒家思想)。 A. 黄老思想 B. 法家思想 C. 儒家思想 D.道家思想 6. 首次确立传统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D北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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