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

管理条例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食品小作坊管理

第四章食品小经营店管理

第五章食品小摊点管理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

- 1 -

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以下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以下称小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较小,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摊点(以下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摆摊设点,从事食品销售、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本条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监- 2 -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