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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

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奖学金的设置

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

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

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

委参与。每学年开学评选结束,开学典礼颁发。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2)文明班风扣分学年累计扣10分以上者

(3)学年请假、缺课累计在10天以上者

(4)考查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5)综合考评不及格者

3、采用公示的方法,先在校内公示,征求方方面面意见,达到公示的目的。

领导:连新年

副组长:董留民连照钦

成员:张振华陈军周韩伟沈丙申田国华韩玉梅马国平

教师量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效果,调动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都是业务考核方案。考核的主要内容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教师业务考核顺利进行,统筹安排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特成立学校业务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参加,教务科、学生科、高中部、教研室主任为成员单位,具体考核工作由教务科、高中部负责实施。

三、业务考核量化标准

都是业务考核以量化方式进行,每学年度一次,其中部分考核内容以学期为单位积分,按照两学期积分的平均数计入总成绩。

(一)、考核量化标准

1、师德师风 25%

(1)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者根据情况记1、2、3分,不参加者扣除1分。

(2)工作不服从分配扣2分

(3)能关心爱护学生,有具体事例,根据情况记1、2、3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根据情况扣1、2、3分

(4)学生评教分优、良、一般分别记分3、2、1分。

(5)同志之间搞不团结,闹矛盾,出现品格等低劣行为,根据情节扣1、2、3分。

2、教育教学占40%

(1)担任班主任工作记5分

获省、市、校优秀班主任分别记3、2、1分。学生无故流失,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

(2)课堂教学。根据教课评议情况记分,获得校、市、省级优质课分别记1、2、3分。

(3)教学常规检查、教案、作业、教法其中教案、作业检查根据检查标准分A、B、C、D四个等级,按照4、3、2、1记分。(有督导小组全部参加,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工作量。按照中等专业学校及高中教师工作为依据,实行

满负荷工作量,超工作量,每个课时加1分,不足工作量,可调到其它工作,不能胜任或不服从组织安排每少一课时扣1分。

工作量标准:校级4节(正、副校级,正副科级工作量一致)科级6节,其它按照专业课程设置课时。(讨论)

(5)教育教学、中专、高中分别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动手、动脑相结合的教学原则。凡获得优秀辅导奖(教育部门或学校认可的其它部门),按照省、市、校三级分别记省3分、市2分、校级1分)

3、出勤考核记分25%

(1)病假15天扣2分

(2)超过10天扣3分

(3)各种会议迟到、早退分别扣1分

(4)旷工1节扣4分

4、教育科研工作10%

(1)发表论文省级教育部门3分、市级教育部门2分

(2)课题,揭题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如果没有论文或课题及科研项目,按照都是职称标准扣3、2、1分(高讲、讲师、助讲)

5、其它记分、扣分项目

(1)在工作中承担学校应急特殊任务者记1分

(2)讲授公开课、示范课记1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扣3、2、1分

(4)积极参加招生者,按照出色和完成任务,记2分、1分,

没完成任务扣1分。

(5)病(15天)一年达30天,事假(10天)一年达20天,不能参加评先、旷工累计超过多少课时或几天不参加评先。

四、考核的实施与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师业务考核由教务科和高中部组织实施。其他各科室配合。每学年末各科要把应该报的资料报教务科和高中部。第二学年开学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使出考核结果。

2、教师的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作为一下学年度各种评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均按70%记入个人各类考核成绩。

3、由教务科和高中部分别填写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表、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严歌苓说,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从陌生进展为熟识,从熟识走向陌生,同样是正常进展。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牢固,也许前一秒钟还牵手一起经历风雨,后一秒就说散就散,所以,你要懂得善待和珍惜。

人与人相处,讲究个真心,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给予真情,我还你真意,人心是相互的。

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人主动,但主动久了,就会累,会伤心,心伤了就暖不回来了,凡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多一份忍耐和谦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和误解,也少了一些擦肩而过。

做人不要太苛刻,太苛无友,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重在包容。包容是一种大度,整天笑呵呵的人并不是他没有脾气和烦恼,而是心胸开阔,两个懂得相互包容的人,才能走得越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人这一生,遇见相同的人不容易,遇见正确的人更不容易,只有选择了合适的相处方式,带上真诚与人相处,才会走得更长,更远更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就如那句,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学校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将学校办成一所包容、开放、和谐、进取的独具“爱心教育”特色的巴渝名校,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将学生培育成为有爱心、有文化、有健康体魄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学生奖助学金分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和爱心奖学金。 第三条奖助学金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余行政干部和年级组长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生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材料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团结同学,积极进取,在学生中影响好,有榜样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校内校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处分的在籍在校学生。 2.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优秀,热爱科学,渴求知识,爱美爱学,善思善行,在班集体或年级中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综合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和具体条件分别为: 1.一等奖,奖金3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3名(高二高三文前2名、高二高三理前2名)。 2.二等奖,奖金2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4-6名(高二高三文前3-4名、高二高三理前3-4名)。 3.三等奖,奖金100元。 一学年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入年级前7-10名(高二高三文前5-6名、高二高三理前5-6名)。 第七条单项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习、文艺、体育、科技等单项方面,由学校批准并代表学校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集体奖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新生入学奖学金是为了奖励被我校正式录取且品学兼优的新生而设立的。奖励金额和具体条件如下:被我校正式录取新生文化成绩特别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均在A等以上,奖励金额为300至1000元。 第九条学校对学生在献爱心方面有突出贡献且家庭贫困者一次性奖励300至1000元人民币。(具体条件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条初评结果必须在学校内公示,并及时听取学生和教师意见,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材料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出,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三日内给予答复。初评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及时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并公示。 第十一条其他方面 1.对于奖助学金获得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在校内宣传其事迹,并通报其家长和原毕业学校。 2.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称号,追回当年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

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方案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同时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学校助学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确立贫困生名单;组织申报工作。 2.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和发放形式。 3.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设政教处。 三经费来源 社会爱心企业资助专项经费作为奖学金、助学金基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以保障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 四奖学金类别: (一)学生个人方面奖励 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

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各年级20名。 (1)、七、八、九年级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上学期期末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通过考核确定20名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各年级分设一等奖学金4名,二等奖学金6名,三等奖学金10名。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 2.进步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奖给本校在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参加期末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段考(期中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二)颁奖时间 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在每学期的开学典礼上进行表彰,发给证书和奖学金。 四助学金类别: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 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奖学金的设置 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 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 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 委参与。每学年开学评选结束,开学典礼颁发。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奖学金设置方案

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 一、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 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 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 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南中小学教育基金实施方案

龙王岭小学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表彰和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 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二条:学校设立期末统考奖、期末综合奖、单科奖、竞赛奖四类奖项。第三条: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符合本条例规定者,均可享受。第四条:由上级部门设立南中小学奖学基金专项账户, 本方案中所有奖学金均从该专项账户中支取。 第五条:基本原则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脱颖而出,全面发展。 发展性原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进步。 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第二章:奖学金管理与评审机构第六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第七条:组织机构 1、成立奖学金组织委员会 主任:校长(邹建辉) 顾问:瞿正辉万畅红副主任:朱正武 委员:教导主任(李要)报帐员(周宁) 大队辅导员(刘建红) 2、委员会下设两个办公室 ①评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李要)办公室成员:各班主 任

②奖学金基金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报帐员(周宁)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第八条:获取奖学金应具备的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纪校规和维护班集体荣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班级和学校的声誉。 (3)有上进心,能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具体条件 如下: ①思想品德:能严格要求自己,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群 众基础,在家乡有一定影响者。 ②文化学业: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在街道以上各类 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③体育:在各种体育(包括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游戏活 动)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④艺术: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演讲、书法、绘画文学 创作等方面有出色成绩,在街道以上各类竞赛、表演活动中成绩优 秀者。 ⑤劳动:热爱劳动,在家帮助父母,在校积极劳动,能任劳任怨者。第九条: 奖学金奖项、名额及奖学金金额 分设期末统考奖、单科奖、活动竞赛奖及期末综合类四类。 1、期末统考奖:奖励每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前十名。设立一、二、三等 奖学金。 2、综合奖:全面考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动等五 个方面的表现突出的学生。 3、单科奖:分科考核学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动

2018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2018小学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县**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尊师重教、弘扬正气、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学校“修学储能、立德树人”的办学精神,大力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经社会贤达人士倡导、响应下,特成立**县**小学教育促进会,并制定本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自2018年8月26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县**小学教育促进会。 第三条: 本方案共分为八部分。 一,学校管理奖。 二,教育教学研究奖。 三,教绩优秀奖。 四,教师个人业务优秀奖励。 五,优秀学生奖励。 六,班科任津贴奖。 七,代课教师津贴奖。 八,外地教师生活补助奖。 九,少先队活动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当学年不给予任何奖励。 一,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学年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党员相关管理条例的; 三,拒不接受或拖延怠慢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违反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如违反出勤考核等; 五,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本方案涉及的奖励,由教育促进会成员颁奖。 ○细则○ 第六条: 学校管理奖学 校全面工作有序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呈现良好的势头。每学年度在全镇小学综合评比中居前五名者,则按名次发给学校管理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结合本校实际,设立管理进步奖,每进步一个名次,奖励800元.(一至五名不兼得进步奖,后三名也不享有进步奖。)获奖金额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教育教学研究奖 一、承担课题研究的奖励。县级课题研究已结题的200元;市级400元;省级800元;国家级2000元。由课题组成员均分。

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

厦理工〔2005〕83号 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各尽所长、勇于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推进我院的校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分为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1、新生入学奖学金用于奖励被录取到我院就读的高分考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3、单项奖励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学生。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厦门理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奖学金由厦门理工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统一管理,成员由学院领导、人事、教学、学生、财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会主席担任,评优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各系成立相应的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优小组”),由系党政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优小组根据本规则,制定系奖学金评定细则并经系学生代

表会议通过,报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备案;负责奖学金初审、系内公示及解释、咨询等工作。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本人申请或他人推荐、班级评议,系评优小组初审、公示、报送院评优办公室,院评优办公室组织复审、公示后,报请学院奖、助学金综合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奖学金类别、金额 第七条厦门理工学院奖学金设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励金等项目。 第八条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院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免交当年学费。对总成绩名列文、理科中本科和专科前三名者分别给予2500、2000、1500元的奖励。 第九条优秀奖学金评定人数占学生总数35%,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5%,每生每学年奖额为2000元(软件高职为3000元); 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10%,每生每学年奖额为1500元(软件高职为2200元); 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每生每学年奖额为800元(软件高职为1200元)。 第十条单项奖励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特长而设立的。单项奖励金可包括学科竞赛优胜奖、科研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单项奖等。单项奖根据不同等级的获奖情况,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至5000元。 其中对获省级以上表彰个人或团体的奖励: 1、参加国家级各类比赛获奖者,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优胜奖1000元/人。 2、参加省级各类比赛获奖者,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5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3、获全国各类比赛奖励的团体,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2000元。 4、获省级各类比赛奖励的团体,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5、校级各类比赛奖励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6、其它情况参照执行。

奖学金设置方案

奖学金设置方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一、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 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 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 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此次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平时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六、评审程序 1、根据奖励条件,各年级主任把本年级学生获奖名单及奖项上报校教务处。 2、教务处按各班上报人数、奖项,根据以上奖励条件细致审核,审核结果送校长室。 3、待校长室审核通过后,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方案内容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

市高中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范文—实施方案

市高中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范文—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 -20*学年度*市高中阶段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及基本条件 1.奖励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各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学业优秀,在校成绩名列前茅,受到公认。 各区、高中阶段学校可按照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及本区、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综合测评办法,对申请高中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测评。 二.奖学金名额、标准及名额分配

20*-20*学年度,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奖学金名额为1400名,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300名,标准为每人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名,标准为每人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名,标准为每人500元。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区按照市确定的高中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学校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对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宏志班”的高中、体育艺术特色高中以及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应适当倾斜。 具体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评审程序 (1)各学校要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23号)和本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本区、校制订的综合测评办法,并将市、区教育局下达给本校奖学金推荐名额及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进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 (2)学校根据高中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3)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中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财[20*]23号)和本实施方案的有

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树立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的奖励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大学关于学生奖励与资助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 第三条学校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先进班集体奖和单项奖等奖项,获得者颁发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 (一)优秀学生奖,授予三好学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一等及特等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及一等奖学金; (三)优秀毕业生奖,授予优秀毕业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三等及二等奖学金; (四)单项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第四条学校学生奖学金设特等(2000~4000元/人·学年)、一等(1000~2000元/人·学年)、二等(500~1000元/人·学年)、三等(200~500元/人·学年)、四个等级。 奖学金的评选比例、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应在对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考核(德育占20%、智育占70%、体育美育等占10%)的基础上进行,学生综合考核办法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部)应依规定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六条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五)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奖学金设置方案

奖学金设置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育才国际部初中奖学金制度(讨论稿) 一、宗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脱颖而出,营造先进良好的学校学习氛围,在学生中树立一批品学兼优的典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奖学金。为规范对奖学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评选对象 育才国际部初中在校全体学生 三、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 2、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努力学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4、有旷课、上网、打架、谈恋爱、通报、记过等重大违纪现象的学生无权参与评定。 五、奖学金评选方法与奖项设置: 1、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一般定在学期期中考试过后2周左右,由学校聘请校外优秀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 2、考试科目与内容:由年级主任、教务处与校长室商定。 3、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进步生奖学金两类。奖励办法和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奖给本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奖励名额: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各年级人数的20%。 (1)统一组织考试后,由教务处根据考试成绩(按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推荐学生名单,由年级组和班主任对照评选条件,确立获奖学生。(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人数2名,二等奖学金人数5名,剩下的获奖人数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 2、进步生奖学金: 奖给在本次考试中未进入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但学习方面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此次考试,各门考试学科总分成绩比平时考试成绩有明显提高,在校能遵守纪律,思想端正的学生,经推荐,年级组同意,学校审批后可获进步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元。每班推荐2名学生参评。 六、评审程序 1、根据奖励条件,各年级主任把本年级学生获奖名单及奖项上报校教务处。 2、教务处按各班上报人数、奖项,根据以上奖励条件细致审核,审核结果送校长室。 3、待校长室审核通过后,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方案内容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

学校济困助学基金实施办法

学校济困助学基金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希望工程的发展,为新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培养和造就优秀人才,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我校设立“济困助学基金”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一、享受条件 1、家庭贫困 2、热爱祖国、热爱党,在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生活俭朴。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二、资助标准 每学期分发一次,标准分三等,一等为4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 三、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困助学基金申请表,并附该生原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出具有关证明。 2、由班主任审核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研究享受学生和标准,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享受条件每学期考核一次。 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XX(1995)11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中等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名额、金额。 1、奖学金设优秀奖学金、单科奖学金、技能性项目奖学金,及获得各科荣誉称号与校内竞赛奖。 2、优秀奖学金限额: 一等奖:控制在班级人数的6%以内。年奖额为1,000元(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以内,年奖额为700元(每学期350元)。

三等奖: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4%以内,年奖额为400元(每学期200元)。 3、单科奖学金 班级单科理论性科目考试成绩第一名奖励20元,出现并列时以期末成绩顺序,技能性科目另列。 4、技能性项目奖学金: (1)作文、演讲、书法、电脑等技能,学校认可的校际比赛、体育市级比赛(个人) 第一名 100元 第二名 70元 第三名 50元 第四――六名 30元 第七――八名 20元 (2)省级比赛(个人) 第一名 200元 第二名 150元 第三名 100元 第四――六名 70元 第七――八名 50元 注:田径接力比赛按个人相应名次金额乘2除4。 (3)集体参赛项目名次由学校单独奖励。 5、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及校内竞赛奖励按学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条件 优秀奖学金评定采用学期学生综合考评的成绩为前提,以学期学科成绩的优异顺序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定的。(同等条件由综合考评成绩来决定) 1、一等奖学金条件 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和学科成绩名次均在班级人数的前10%之内,且各学科成绩必须有80%以上科目在80分以上,其它科及格。 2、二等奖学金条件 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和学科成绩名次均在班级人数的前20%之内,

专项奖学金细则解释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校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解释 为进一步做好对我校学生在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鼓励工作,加强对学校专项奖学金的统一管理,现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对学校专项奖学金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充解释。 (一)享受学校专项奖学金(工作积极分子和发表学术论文除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比赛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学)会主办; 2、获奖比例在参赛者(队伍)50%以下(含50%,不包括优秀奖); 3、由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参赛; 4、申报时学生部(处)有备案详细的比赛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学校专项奖学金: 1、比赛不是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学)会主办,如:公司、企业等; 2、比赛的获奖比例为50%以上; 3、没有将竞赛资料在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4、学生个人自行参赛; 5、属于知识普及性的竞赛(如:全国英语竞赛、语言基本功比赛); (三)专项奖学金奖励额界定办法: 1、政府相关部门的下级单位、行业协(学)会主办的比赛按降一级处理; 2、同一个人或同一团队以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分别奖励,奖金可以累加; 3、同一个人或同一团队以同一项目参加同一比赛的不同阶段分赛(如选拨赛、各赛区赛、总决赛等),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励额给予奖励; 4、同一个人或同一总体团队参加同一比赛下的不同项目,不分项目进行奖励,按最高项目奖励额给予奖励;(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但由个人累计积分成的团队排名获奖则只对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不同时对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 5、参加同一比赛的团队在校赛和校赛以上级别比赛之间进行队员更换,视为同一团队,人数以总体人数计算(如参加省赛时团队队员为A、B、C三人,参加全国总决赛时团队队员为A、B、D三人,则奖励时视为同一团队,团队人数为A、B、C、D四人,而不对个人进行分别奖励。) (四)对备案资料的说明: 1、比赛材料内容包括比赛主办方及对主办方的详细介绍、承办方及对承办方的详细介绍、地点、时间、形式、奖项设置、获奖比例、参赛个人或团队名单、参赛通知、学校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二级学院批示复印件等(发表学术论文的备案资料则为刊登报刊的详细介绍、期刊的级别和评审机制等); 2、比赛资料备案时间为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二级学院批示后15天之内; 3、比赛资料由组织方进行审核,校团委或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确定无误后在资料上签名并盖校团委或二级学院的章后转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4、比赛中途举办方对赛程进行调整或是进行团队队员更换时,应将赛程调整说明或参赛人员调整名单在一个星期内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如没有及时进行调整则按最低奖励额进行奖励; 5、一旦发现备案资料弄虚作假,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取消该项专项奖学金评选资格,给予记过处分。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一、成立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17级学生、2020级学生)。 三、评选种类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 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二)学校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 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对象是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社会活动)中获奖并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一中学奖学金发放方案2

和布克赛尔县第一中学优秀生等学生奖励实施方案 为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其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积极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学生奖励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结合第一中学实际情况,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优秀学生奖 该奖项的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品德良好的在校学生。评选标准依据按照学期总成绩=期中考试成绩×40%期末考试 成绩×60%进行成绩排序,择优进行奖励。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2、特长生奖励 该奖项的设立主要用以奖励综合素质能力优秀的学生,评选标准可根据学生的日常班务类管理能力、学校及日常活动参加的次数以及表现情况、学生在特殊才艺方面的优秀表现等各方面能力单独或综合进行,以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同时更多的参与到素质能力提升的活

动中。评选方式可采取各班级学生和老师联合提名,年级组织评选的方式。在各项学习活动、文体竞赛以及科技活动中获得自治区、地区级以上表彰,成绩突出,为校争光者可予优先考虑。 3、优秀毕业生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执行《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引领性。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校组织的几次模拟考试中获得班级前一名的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毕业生。 4、优秀班干部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热忱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好评。 (2)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注意工作方法,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努力做好班级工作。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平均考试成绩在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和作弊行为。 (4)为建设优秀班集体服务,成为老师的好助手。 5、优秀学生会学生奖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学生会工作、考勤、会议、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对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好。 (3)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或优良。

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实 施办法试行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奖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特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二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学期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分: 一等奖学金:学期学生个人综合测评90分及以上; 二等奖学金:学期学生个人综合测评85分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学期学生个人综合测评80分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校、系、班交给的工作任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4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一等奖学金,按学校学生总人数的0.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校学生总人数的2%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校学生总人数的3%评定。 第三章评选流程及要求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开学初(第四周前)评定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五条各系应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真正做到优中选优。 第六条评选流程: 1、各系在学期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完成后,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条件及比例组织评选推荐,并在系公示不少三个工作日。 2、学生处对各系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和公告栏公示不少5天。 3、周一升旗仪式分校区对优秀学生奖学金进行表彰。 第四章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学校

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学校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表彰和鼓励我校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 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二条:学校设立期末统考奖、期末综合奖、单科奖、竞赛奖四类奖项。 第三条:凡在我校学习的学生,符合本条例规定者,均可享受。 第四条:由上级部门设立__小学奖学基金专项账户,本方案中所有奖学金均从该专项账户中支取。 第五条:基本原则 激励性原则:鼓励学生脱颖而出,全面发展。 发展性原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不断进步。 公正性原则: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与评审机构 第六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组织机构

1、成立奖学金组织委员会 主任:校长 顾问: 副主任: 委员:教导主任报帐员 大队辅导员 2、委员会下设两个办公室 ①评比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 办公室成员:各班主任 ②奖学金基金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报帐员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第八条:获取奖学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纪校规和维护班集体荣誉。(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班级和学校的声誉。 (3)有上进心,能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具体条件如下: ①思想品德:能严格要求自己,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 群众基础,在家乡有一定影响者。 ②文化学业:学习成绩优秀,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在街道以上各 类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③体育:在各种体育(包括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游戏活 动)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④艺术: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演讲、书法、绘画文 学创作等方面有出色成绩,在街道以上各类竞赛、表演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⑤劳动:热爱劳动,在家帮助父母,在校积极劳动,能任劳任怨者。第九条:奖学金奖项、名额及奖学金金额 分设期末统考奖、单科奖、活动竞赛奖及期末综合类四类。 1、期末统考奖:奖励每学期期末考试班级前十名。设立一、二、 三等奖学金。 2、综合奖:全面考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劳动 等五个方面的表现突出的学生。 3、单科奖:分科考核学生在思想品德、文化学业、体育、艺术、

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化州市丽岗中学 奖学金奖励实施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为全体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激发学生勤奋好学的进取心,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促使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 二、奖学金来源 由丽岗镇外出乡贤及支持丽岗教育的热心人士捐资设立丽岗中 学奖学基金专项账户,本方案中所有奖学金均从该专项账户中支取。 三、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均为该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四、奖励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纪校规和维护班集体荣誉。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维护班级和学校的声誉。 (3)有上进心,能积极组织或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2、奖项及奖金、奖品设置 (1)特等奖。全学年四次大考(期中期末统考)综合成绩排名全级第一(初三级学生按中考成绩计),且总分得分率在95%以上的德育考核优秀的学生。奖金500元/生;获奖证书一份。

(2)一等奖。全学年四次大考(期中期末统考)综合成绩排名同级同类班级前10名(初三级学生按中考成绩计),且总分得分率在90%以上的德育考核优秀的学生。奖金300元/生;获奖证书一份。 (3)二等奖。全学年四次大考(期中期末统考)综合成绩排名同级同类班级前30名(初三级学生按中考成绩计),且总分得分率在82%以上的德育考核优秀的学生。奖金100元/生;获奖证书一份。 (4)三等奖。全学年四次大考(期中期末统考)综合成绩排名特重班前40名,次重班前20名,普通班前20名的(初三级学生按中考成绩计)德育考核良好以上的学生。奖品一份;获奖证书一份。 (5)进步奖。全学年两次期末试排名比较(初三级同学以第一学期期末和中考成绩比较),全级进步最大且德育考核良好以上的学生。奖品一份,获奖证书一份。 以上前四个奖项不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奖项,进步奖可和前四奖项重复计算。 五、评审程序 1、根据奖励条件,各级长于每学年末把本级学生获奖名单及奖项上报校教务处。 2、教务处按各班上报人数、奖项,根据以上奖励条件细致审核,审核结果送校长室。 3、学校于每年九月份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名单并现场颁奖。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方案内容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化州市丽岗中学 2009年8月3日

大学奖学金评定参考方案

奖学金评定,旨在以奖励的形式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大 学生努力学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 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总则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三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 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 们的监督。 4、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原则》有 关规定及各项捐赠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二)指标体系: 学习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 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社会工作表现予以评分,旨在激励全面发展、具有综合素质的学生。 两个奖学金采用同一套评分体系,分别从学习成绩和社会工作表现两个方面对学生予以 评价。不同点在于两个奖学金这两部分所占比例不同; 学习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占80%,社会工作表现占20% 社会活动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占20%,社会工作表现占80%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原则》,在本学年中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奖 学金的评定: 1、评奖当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2、《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不及格者; 3、因违规受到宿舍管理部门书面警示或处理两次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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