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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城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年××月

目录前言

第一章总则

1.1城市概况

1.2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1.3规划编制原则

第二章供热及电源现状

2.1热负荷现状

2.2热源现状

2.3热网现状

2.4供热管理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第三章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3.2环境状况

3.3供热管理体制

3.4电源设施

第四章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供热分区域划分

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4.3采暖热负荷

4.4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5 集中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汇总

4.6工业热负荷

4.7电力发展空间

第五章热源及热网规划

5.1热源规划

5.2热网规划

第六章机组选型

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6.2汽量平衡

6.3热经济指标计算

6.4 污染物排放

6.5建厂条件

6.6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6.7 推荐方案

6.8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第七章环境影响

7.1分析、预测和评估

7.2对策和措施

第八章社会效益

8.1 节能环保效益

8.2 社会效益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9.1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9.2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9.3对热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9.4其它建议

附图及附件

前言

[内容要求: 简述编制依据、目的、意义(结合目前城市集中供热概况说明);任务来源;规划编制范围;相关背景情况;参与编制单位等]

[工作要求:热电联产规划的编制工作应由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具有咨询资质机构负责编制,规划报告应为编制单位各级审核签字的正式文本,并应附编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彩色);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城建、环保、国土等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热电行业知名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审定]

第一章总则

1.1城市概况

[内容要求:简述城市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气候条件(采暖天数)、地形地貌、地质特征、能源资源(矿产、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海洋及河流)、基础设施(铁路、公路、航空及码头)、经济结构与发展、能源消费及环境状况]

1.2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内容要求: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及批准情况;城市发展的方针、目标、性质、规模;城区规划情况]

1.3规划编制原则

1.3.1指导思想

[内容要求: 说明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如按照近、中、远期热负荷需求,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贯彻“以热定电”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布局、优先改造、分步实施,实现环保、节能、效益统一的目标。说明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本规划属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1.3.2编制依据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热电联产政策规定、相关行业标准,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城市能源发展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及当地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如果有,应写出文号)] 1.3.3规划原则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原则。应本着各规划之间(如城市总体规划、供热规划等)协调统一,热源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或适度超前,以热电联产供热为主,区域锅炉房供热

为辅,先改后建,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的原则;热电联产规划应以××城市供热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为基础]

1.3.4规划范围

[内容要求:简述本规划地域具体覆盖范围、界限、面积等]

1.3.5规划年限

[内容要求:按照近期、中期、远期说明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规划年限的协调性。热电联产规划编制中的近期年限按规划编制年后三年,中期、远期应与与供热规划保持一致]

第二章供热及电源现状

简述规划范围内供热现状(采暖、工业分述),热网情况等。

2.1热负荷现状

2.1.1采暖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 “现状”是指截至规划编制年的前一年底。简述规划范围内采暖热负荷现状及常住人口,以及各供热分区现状采暖建筑面积、集中供热范围及面积;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各供热分区现状总采暖建筑面积、集中供热面积和分类采暖建筑面积;填写表2.1.1]

××市规划范围现状采暖热负荷统计表表2.1.1

2.1.2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生活热水和空调热负荷现状;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城市采暖期及非采暖期现状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填写表2.1.2]

××市规划范围现状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统计表表2.1.2

2.1.3工业热负荷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热用户现状工业热负荷;依据供热规划,调研落实汇总各供热分区现状工业热负荷;填写表2.1.3]

××市现状工业热负荷统计表表2.1.3

2、“供热分区”按供热规划中分区。

2.2热源现状

2.2.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现有热电联产项目的厂址、装机台数、容量、供热能力及实际供热范围、采暖面积(如有工业负荷亦应简单描述)等按项目分别描述;填写表2.2.1]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现状锅炉房及集中供热面积;按容量统计锅炉台数,填写表2.2.2]

[工作要求: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统计规模宜根据原建设部有关规定,一般大中城市(20万~100万人口)按单台锅炉容量≥7MW(10t/h),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按单台锅炉容量≥14MW(20t/h)统计。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单台锅炉容量更大,热效率更高的锅炉]

注:﹡为特大城市统计用项。

2.2.3分散锅炉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现状分散锅炉及供热面积;按供热分区及锅炉燃料型式分别统计现有锅炉,填写表2.2.3]

2.2.4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现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余热供热情况]

2.2.5规划范围不同热源类型所占份额

[内容要求:汇总规划范围内不同热源类型所供采暖面积,计算分类供热占总采暖建筑面积的比例,填写表2.2.5]

××市规划范围不同热源类型所占比例统计表表2.2.5

2.3热网现状

[内容要求:城市热网按蒸汽管网和热水管网,对其覆盖范围、区域、管径、设计参数、主管布置走向、敷设方式、管网长度、建成投产时间、运行情况等进行简述]

2.4供热管理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供热管理模式和原则、热价确定原则或方式、热价情况等]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内容要求: 介绍规划范围内现有电厂及周边电厂的总装机容量、变电站及电网等情况] 第三章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内容要求:分析××市能源结构、热源及热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能源结构可从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现状热源比例来分析]

3.2环境状况

[内容要求:分析采暖期污染环境的主要物质成分(烟尘、SO

2、NO

X

、PM

10

)形成的主要原因,

如:燃煤锅炉运行台数多,绝大部分锅炉无脱硫及除尘设施,排放物中含有大量的SO

2污染环境等]

3.3供热管理体制

[内容要求:简述规划范围内热网、供热管理体制及热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4电源及供电设施

[内容要求:介绍规划范围内现有电厂及供电设施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供热分区划分

[内容要求:对有供热规划的城市,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划分供热分区,拟定××市供热分区表(区域名称及范围应与供热规划保持一致),对无供热规划的城市,应结合城市实际供热现状及管理情况,科学划分供热分区,并说明供热分区划分的依据及理由,填写表4.1]

××市规划范围供热分区表表4.1

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内容要求: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按供热分区分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叙述城市的功能、人口及建筑面积;填写表4.2]

××市规划范围供热面积发展预测表表4.2

4.3采暖热负荷

4.3.1建筑物构成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

按供热分区分期限分别统计住宅、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面积,计算各分类采暖建筑占

总采暖建筑面积的比例,填写表4.3.1]。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建筑物构成表表4.3.1

4.3.2采暖热负荷 4.3.2.1采暖热指标

[内容要求: 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说明规划范围内近期、中期和远期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值q h (W/m 2)的确定原则,并填写表4.3.2.1]

××市各类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值q h (W/m 2)汇总表 表4.3.2.1 [内容要求: 根据4.2供热面积发展预测、4.3.1建筑物构成及4.3.2.1采暖热指标值,计算各供热分区近期、中期和远期采暖热负荷,并填写表4.3.2.2]

××市各供热分区采暖热负荷汇总表 表4.3.2.2

[内容要求: 采暖热负荷的核实包括核实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综合采暖热指标内容,最终确定计算用热负荷。

[工作要求:1、常住人口是指户籍人口,按照当地户籍管理或统计部门提供的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按照当地城建或规划部门提供的现状数据;综合采暖热指标按照现状建筑新旧和房屋建筑构成比例进行核算。如当地有关部门未能提供上述数据,则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参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现状各省、直辖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及集中供热建筑面积统计数据。

2、根据核实后的现状常住人口数量、采暖建筑面积、采暖热指标核算出现状采暖热负荷,以此现状热负荷为基础,按集中供热面积年增长率5%左右测算出近期、中期、远期热负荷。现状采暖热负荷(MW)= 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均建筑面积(m2/人)×采暖热指标(W/m2)/106

3、如按上述测算出的近期、中期、远期热负荷,与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供热规划》对应热负荷相比,近期采暖热负荷误差在±10%以内,中、远期采暖热负荷在±5%以内,则以此核算值为准;如测算出的近期热负荷超出±10%,中、远期热负荷超出5%,则应与本规划政府委托部门协商确定]

4.3.4集中采暖热负荷

[内容要求:结合规划城市实际情况,确定集中供热普及率,计算集中供热热负荷,填写表4.3.4]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集中供热情况汇总表 表4.3.4

4.4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4.1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无生活热水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 根据《××城市供热规划》及《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说明规划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值q h (W/m 2)的确定原则,并填写表4.4.1]

××市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q h (W/m 2)汇总表 表4.4.1

4.4.2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无生活热水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简述各供热分区在近期、中期和远期时住宅及公共建筑可实现集中供生活热水的面积确定原则,计算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并填写表4.4.2]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负荷汇总表 表4.4.2

4.4.3空调负荷(无空调负荷时,无此节)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结合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简述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空调热负荷及夏季制冷负荷预测原则,并填写表4.4.3]

××城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采暖期空调热负荷及夏季制冷负荷汇总表表4.4.3

[内容要求:汇总4.3.4和4.4,按近期、中期、远期汇总集中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总热负荷,填写表4.5]

××城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近期、中期、远期总热负荷表 表4.5

4.6工业热负荷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供热规划》,按供热分区分近期、中期、远期分别叙述城市功能、工业结构、现有及新增工业热用户用汽及发展情况,并填写表4.6.1和4.6.2]

[工作要求:1、各供热分区总汽量汇总时应按压力等级分类,并考虑同时率;2、近期热负荷包括现有、在建和已核准项目的热负荷

]

××市规划范围工业热负荷统计表 表4.6.1

××市规划范围工业热负荷增长情况表表4.6.2

4.7电力发展空间

[内容要求: 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及电源现状,简述规划城市所在省近期、中期和远期电力负荷缺口容量]

第五章热源及热网规划

5.1热源规划

[内容要求: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及各期限所需热负荷,按照先改再建,充分利用现有环保热源的原则,论述现有小机组、小锅炉及城市周边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拆除和供热改造后、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总的供热面积,按4.5确定的近期、中期和远期总的热负荷,合理分配各期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拆除和改造、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所占供热负荷,确定各期限新增热电联产项目总的热负荷,规划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确定每个项目近期装机台数及总装机容量]

5.1.1小锅炉拆除

[内容要求:明确××市近期、中期和远期拆除小锅炉的原则,如:容量范围、台数、燃料种类和拆除时间要求等]

[工作要求:1、根据热源、热网的建设进度,结合城市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制定拆除现有分散锅炉的容量范围、台数、燃料种类和拆除时间等计划;2、集中供热锅炉房 (包括在建项目)应保留一定的数量作为调峰与备用]

5.1.2现役机组改造

5.1.2.1小机组拆除和改造

[内容要求:列出规划区域内现有小机组的拆除、改造和保留计划;论述小机组供热改造后供热能力]

[工作要求:小型抽汽和凝汽机组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拆除和改造,小型背压机(含抽背机) 经论证后可以保留;小型抽汽和凝汽机组可继续保留现有锅炉及发电机,将汽轮机改造为背压机]

5.1.2.2城市周边大容量纯凝机组供热改造(如果有现役纯凝机组)

[内容要求:对规划城市周边距离15km范围内的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均需逐个分析其供热改造的可行性,明确改造后每台机组可供采暖面积及热负荷(如供热参数、供热量、供热距离等),改造完成时间等]

5.1.3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

[内容要求: 列出规划区域内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计划]

[工作要求:应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燃料及余热供热,使其能占到一定的份额]

5.1.4热负荷分配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小锅炉拆除计划、小机组拆除改造计划、城市周边现役大容量纯凝机组实施供热改造的可行性分析及4.5确定的规划城市总热负荷,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尽可能多的采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供热,合理分配各种供热方式的热负荷值,并填写表5.1.4]

[分配原则:现有及新建热电联产机组、可实施供热改造的凝汽发电机组、可改造为背压机组运行的抽汽机组以及清洁燃料、可再生能源、余热利用等供热设备承担城市采暖的基本热负荷(占总热负荷的65%左右);集中供热锅炉房承担城市采暖调峰热负荷(占总热负荷的35%左右),并且当热网内单台最大热电联产机组故障停机后,集中供热锅炉房与其余热源仍能保证热网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的热负荷要求] ××市规划范围各供热分区分类供热方式热负荷分配表表5.1.4

电联产机组是指新建机组规划供热负荷。

5.1.5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内容要求: 根据5.1.4热负荷分配中确定的热电联产项目新增热负荷,结合本节机组选型原则要求,明确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新建热电联产热源及其厂址规划位置(尽可能选择扩建厂址、减少新增项目数量、扩大单个项目规模);对各新增项目分别简述其拟装机容量、台数、具体供热范围(以热源点为中心,按合理供热半径确定供热范围)及供热负荷;填写表5.1.5]

[机组选型原则要求:

城区现有人口4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应采用大型集中供热锅炉、非煤热源、背

压机组的集中供热方案。

城区现有人口40万及以上的城市或规模相当的供热区域,热电联产机组与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共同承担采暖热负荷并联网运行;近期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800万平米及以上,可以建设2台30万千瓦等级的大型抽凝两用机组;供热能力不满足要求时,优先建设背压机组。

城区现有人口40万以上而近期集中供热面积不足1800万平米,应根据省、市具体情况并通过多方案比较,推荐集中供热方案。

大型抽凝两用机组优先选择30万千瓦亚临界或35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单台机组保证连续供汽能力不小于500t/h或550t/h。]

新增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表表5.1.5

5.1.6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电负荷空间核实(背压机不用核实)

[内容要求:根据4.7.2预测的各期限省电力负荷缺口容量,核对拟定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各期限总装机容量是否小于同期限电力负荷缺口容量,如果大于缺口容量,需减少5.1.5中总装机容量]

5.2热网规划

[内容要求: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供热规划》、新增热源项目的供热能力、热负荷分布情况等,结合现有热力网实际状况,提出热网增容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新增管网管径、设计参数、主管布置走向、敷设方式、管网长度等;为保障供热安全,应要求当热网内单台最大热电联产机组故障停机后,其

余热源仍能保证热网60~75%(严寒地区取上限)的热负荷要求,同时要求各供热分区主干管网考虑互相连接;并要求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须与热电联产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工作要求:此节内容原则上应按照供热规划中相应内容编写]

第六章机组选型

[内容要求:对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机组选型,每个新建热电联产项目均需按6.1~6.6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论述,中期和远期不要求对每个项目进行机组选型]

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内容要求: 按照5.1.5拟定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的机组选型,如果机型不符合5.1.5机组选型原则要求,需对拟定机组选型方案与5.1.5机组选型原则中要求的机组选型方案进行6.3~6.6对比(符合要求的可不进行方案对比),说明拟定机组选型方案的优越性,按热源填写表6.1]

近期新增热电联产项目主机选型参数表表6.1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

前言 本导则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规划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而成。 本导则在制定过程中,总结省内开发区发展特点和建设经验,参考上海、重庆、广州、合肥等城市的相关技术规定,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确定。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开发区选址要求、开发区规划的构成、编制的内容及不同类型开发区内容侧重、编制深度与技术要求。本导则共有7章,包括总则、开发区选址、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附则。

目录 1 总则 (4) 2 开发区选址 (5) 3 总体规划 (6) 4 控制性详细规划 (14) 5 修建性详细规划 (26) 6 专业规划 (29) 7 附则 (29) 附录A本导则主要名词解释 (30) 附录B本导则用词说明 (32)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安徽省各类开发区规划编制,引导开发区和城市融合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1.2.1本导则适用于由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含筹建)的各类开发园区的规划编制,集中示范园区、现代产业园区等参照本导则执行。 1.2.2本导则所称开发区规划是指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1.3开发区分类 开发区按照其位置和功能关系,分为产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功能型开发区和独立新区型开发区三种类型。 1.3.1产业主导型开发区主要是与城市或镇其他建设用地紧密联系、以产业用地为主的开发区,是城市二产发展主要区域。 1.3.2综合功能型开发区是城市或镇布局结构中相对独立的组团,其界线较为清晰,功能以产业为主并兼具其他功能。 1.3.3独立新区型开发区是与城市或镇距离较远,独立于中心城区或镇区以外的新区,可分为因产业发展、环保要求等设立的

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省电力公司、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我委于2001年11月印发了《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试行)。该《办法》试行一年多来,对于热电联产企业转变观念、加强管理、扩大供热、提高效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规范了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管理。为保障我省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办法》试行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步修改、完善,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2003年3月13日 江苏省热电联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省热电联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所具有的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增加电力供应,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综合效益,规范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热电企业的生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

定》(计基础[2000]12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市经贸委(经委)负责热电联产技术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本着“突出供热、以热定电、合理安排、适度规模”的原则,认真编制好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两年规划(附表一),并按年度进行滚动修订,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省经贸委。 第三条报批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应当是已列入技术改造规划的项目,并符合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的供热规划,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条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外资3000万美元)以内的限下项目由省经贸委审批,总投资5000万元(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限上项目由省经贸委上报国家审批。 第五条技改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编制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批准后项目正式立项,初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调试投运、竣工验收等阶段。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构增长的情况等;

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随着万源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万源城市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深入,城市发展和建设已经进入快车道,城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然而在近几年的城市快速发展和建设中,城市特色面貌建设平庸无奇,千城一面,似曾相识,城市风貌特色不明显,缺乏个性,“特色危机”已成为现时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门话题。 万源市委、市政府充分意识到特色风貌的遗失,直接关系到城市总体人居环境的提升。为全面落实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市的空间结构形态,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和个性气场,提升城市内在品位和总体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务实创新、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围绕建设“山青、水秀、地干净、物整洁、人文明”的森林万源、生态万源、宜居万源目标,高标准开展城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委托陕西中晟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万源市城市总体特色风貌规划》,构建以后河为轴心、新老城区功能配套一体的城市发展格局。 同时,城市特色风貌建设应严格坚持“五项”规划原则:一是把握整体、突出重点原则。首先要把握城市总体环境风貌、总体空间形态、廊轴系统、色彩体系、山体景观和滨水景观以及建筑风格的统一协调并在总体控制的原则下,突出重点,突出本次规划要解决

的主要问题,通过滨河景观的打造、外围山体景观的保护及营造,城市重要节点的强调来塑造城市的整体风貌特色。二是继承、尊重、展望原则。风貌特色规划不仅要继承和延续万源城市的历史脉络、风俗习惯、文化底蕴和地域特征外,而且更应强调万源山地城市的现实情况,尊重万源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水体景观,在继承、延续、创新的同时,还要展望未来,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有深度,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三是特色、文化、个性原则。每一个城市都得有自己的个性和特色,有自己的文化底蕴。万源城市的山、水、城、人等主要体现实体,是万源城市魅力的体现,加之文化、历史、风情等是万源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名片。四是生态优先、环境利用原则。万源城市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环境,“城在山中、山在城中、人在山水中”是万源城市的鲜明写照。规划在保护城市整体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城市的山水资源,通过显山、露水、增绿、透脉、弘文、辟场、留廊等手段,打造山、水、城、绿相融的川陕魅力城市和山水园林城市。五是系统规划、动态塑造、弹性实施原则。万源城市的风貌特色塑造必须通过系统的整体规划,由于城市建设在这方面欠帐较多,所以城市特色建设不可一蹴而就,只顾眼前利益,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和动态的过程,同时在实施中要有弹性,要留有余地,保证规划的有效和顺利实施。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送审稿)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深圳市城市规划研究所 一九九八年八月

编制说明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深圳市政府于1998年7月1日正式颁布了《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规划法》)为基础,根据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总结了深圳十几年城市规划建设的探索与实践成果,并借鉴了香港城市规划的成功经验,初步确定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立法为手段、以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为目标的五层次规划体系。期间,为配合《条例》制订与实施,市规划国土局规划处于1997年7月委托我所着手《深圳市城市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研究,于1998年7月基本完成初步成果,以下就本次工作的基本思路及存在的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二.结构体系的比较分析 深圳市的城市规划体系自上而下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及详细蓝图。与《规划法》所规定的规划阶段相比较,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实质上均属于总体规划范畴;分区规划与《规划法》的分区规划基本一致,但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在内容深度及重要性上均有所加强;法定图则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层次上相同,但在具体内容、表达方式及编制审批程序上有较大差别;详细蓝图基本类同于修建性详细规划,但主要作为规划管理的内部工作图则,较为偏重于对城市设计及工程规划的控制与引导。 次区域规划层次的增加,缘于深圳城市发展的客观需求。十几年来深圳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已不仅仅局限于特区内,特区外围已进入高速城市化的进程。1993年,原宝安县撤县建区,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规划区范围扩展到全市域,但由于特区内外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水平上的巨大差异,许多问题很难在一个层面上解决,因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协议书

编号: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规划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 _____________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项目进度

6.1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概念 性方案,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 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 个工作日。 6. 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甲方对本 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供专家评审。本阶段工作时间自 甲方提岀书面确认意见后为________ 个工作日。 6.3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评审鉴定意见和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 第七条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7.1、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国内同类规划取费的平均水平,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为______ 万元,总计费用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万元整。 7.2、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50%计_________ 万元。 722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50%,计 ___________ 万元。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 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

城市风貌规划的编制方法

城市风貌规划的编制方法 [摘要]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和魅力已成为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主题。本文以星沙城市风貌规划及城市美化工程实践为例,从城市整体风貌控制、概念性城市设计、专项系统规划、环境设施引导等方面探索了城市风貌规划的编制方法。 [关键词] 城市风貌;美化工程 1 引言 当今世界,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竞争由单一的经济竞争逐渐转变成为以文化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城市的发展重点,也由过去奠定大框架、大开发为主导,相应地转变为美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和魅力,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和人才,从而推动城市各项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的城市掀起了美化运动的热潮,城市风貌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一时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热点。 2 城市风貌与城市风貌规划的概念 城市风貌,是一个城市在山水环境、历史文化、空间格局等方面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表现,其内容包括自然景观、人造景观和人文景观三大部分。 城市风貌规划,是一项承接总体规划同时引导详细规划的综合性规划。它通过对城市历史文化、整体形态、空间景观的研究,建立整体风貌结构,提出各项建设要求,从而引导城市形成富有个性魅力的空间形态和特色环境。城市风貌规划具有非法定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等特征,是对城市法定性规划的补充和深化。 3 星沙城市风貌规划 星沙位于长沙市东北部,距长沙市区11公里,原是长沙县的一个小镇。随着1996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沙县县委县政府的入驻,星沙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在短短十几年内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0多万人的中小城市。城市在框架性扩张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城市品质的提升和城市形象的塑造。 3.1 规划策略 星沙做为一个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市,新城建设与旧城更新(图3)同时进行,其风貌规划显得较为特殊和复杂。由此,规划提出以下策略: (1)宏观战略与整体形态相结合,体现整体性。 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整合,提出城市发展战略,并对城市发展方向、用地布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建筑工程详细蓝图编制技术规定 1 总则 1.0.1为统一市详细蓝图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详细蓝图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法制化,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条例》及《城市 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规划标准与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编制技 术规定。 1.0.2详细蓝图是指在已经批准的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及分区规划和法定图则 的指导下,对规划区内用地在功能方面(包括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 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和形体环境方面(城市空间组织、建筑形态 和景观环境等)做出详细的控制规定的规划控制图则。重点是对法定图则所确 定的各项指标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并对规划区空间形态提出详细的设计控制要 求。 1.0.3详细蓝图经批准后作为城市建设的政府内部管理图则,是确定建设项目选址方 案和下达规划设计要点的重要设计依据,其目的是对下层次的总图设计和工程 设计进行指导和控制。 1.0.4按照详细蓝图的编制对象和编制范围的特点,详细蓝图可划分为A、B两类, 各类详细蓝图在编制内容和深度方面有所不同。 A类:包括城市重点地区、近期建设地区(新建/改造)、多功能的综合区和单一功能的产权分散区,以及在法定图则中因条件不成熟,需进行深入研 究再确定土地利用的用地。 B类:上层次规划条件已确定、有明确开发意向的用地。 其它未包括在上述范围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纳入A类或B类。 1.0.5城市规划区内的详细蓝图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0.6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除应遵守《规划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7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 1

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最新版)

工业园(区)热电联产规划编制要求 (试行) ××××年×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则 1.1工业园(区)概况 1.2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1.3规划编制原则 第二章工业园(区)供热及电源现状 2.1热负荷现状 2.2热源现状 2.3热网现状 2.4供热管理 2.5电源及电网现状 第三章存在问题 3.1供热设施 3.2环境状况 3.3供热管理体制 3.4电源设施 第四章工业园(区)热负荷与电负荷发展预测 4.1工业园(区)内工业热负荷发展预测 4.2工业园(区)内供热面积发展预测 4.3工业园(区)内采暖热负荷 4.4 工业园(区)内生活热水及空调负荷 4.5工业园(区)内采暖、生活热水及空调热负荷汇总 4.6电力发展空间 第五章工业园(区)热源及热网规划布局 5.1热源规划 5.2热网规划 第六章机组选型

6.1拟定机组选型方案 6.2汽量平衡 6.3热经济指标计算 6.4 污染物排放 6.5建厂条件 6.6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6.7 机组选型推荐方案 6.8 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第七章环境影响 7.1分析、预测和评估 7.2对策和措施 第八章社会效益 8.1 节能环保效益 8.2 社会效益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9.1新增热电联产项目 9.2新增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9.3对热网工程建设的建议 9.4其它建议 附图及附件

前言 [内容要求: 简述编制依据、目的、意义(结合目前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情况说明);任务来源;规划编制范围(原则上以1个工业园(区)为单位编制热电联产规划,当城市有多个工业园(区)时,也可以城市为单位合编1份热电联产规划报告);相关背景情况;参与编制单位等] [工作要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工作应由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有咨询资质机构负责编制,规划报告应为编制单位各级审核签字的正式文本,并应附编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及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彩色);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城建、环保、国土等部门,以及国家认可的热电行业知名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审定] 第一章总则 1.1工业园(区)概况 [内容要求: 简述工业园(区)所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概况和发展规划;简述工业园(区)的地理位置、人口结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地质特征、能源资源(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海洋及河流)、基础设施(铁路、公路、航空及码头)、经济结构与发展、能源消费及环境状况等] 1.2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内容要求:简述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及批准情况;工业园(区)发展的方针、目标、性质、规模] 1.3规划编制原则 1.3.1指导思想 [内容要求: 说明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如按照近、中、远期热负荷的需求,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及循环经济,贯彻“以热定电”的原则,科学预测、合理布局、优先改造、分步实施,实现环保、节能、效益统一的目标。说明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本规划属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1.3.2编制依据 [内容要求:说明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有关热电联产政策及相关行业标准,及×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含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经第十四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签名章):侯捷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城市(镇)总体规划编制的方法与程序 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编制内容、编制程序、成果要求。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从内容上可分为: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四个组成部分。 2城市整体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总体规划编制从工作阶段上可以分为总体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总体规划技术成果的编制三个阶段。 (1)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1)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 对城市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调研,是整个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需要通过文献、访谈、现场勘探等多种方法,对城市的区 域、社会、经济、自然、历史环境等展开全面和细致的调研。 在收集与调研的过程中,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调查是一项重要内容。要对城市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用地性质进行核查和分析,切 实掌握土地使用的真实状况和效益,分析人均用地水平、用地结构 和区域建设用地分配等资料。通过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的全面和细 致的掌握,为提出合理、高效的土地使用策略提供依据。 调查和研究的成果形成城市基础资料汇编,包括城市现状图和一套完整的现状基础资料报告。 2)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 在前期研究工作中,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和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是两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A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价: 首先要系统的回顾历版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技术内容,研究城市发展的阶段特征,把握好城市发展的自身规律。特别是对现行 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遗留的问题要进行认 真的总结,对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在此前提 下,对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B 战略问题的前瞻性研究: 深入分析和总结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城市现状问题和新的发展趋势,从落实土地、水、能源和环境等影响城市长期发展保 障要素,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等前提出 发,依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前瞻性的研究城 市的发展条件和动力机制,科学合理的研究城市的定位、发展目标、 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战略问题,为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依据。(2)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经过审查的纲要也是总体规划成果审批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论证。 1)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 a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 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 ●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 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 ●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b 城市中心区规划 ●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2)城市总体纲要的成果要求 a 规划文本:规定性要求

城市风貌规划编制要求内容

风貌规划成果所含内容 风貌规划是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引申出来的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对城市整体意向的形成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将经历:现状风貌调查与评价阶段、城市风貌规划大纲编制及大纲评议阶段、城市风貌规划方案的编制阶段、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风貌规划这样四个阶段,规划周期长,且花费巨大,很多城市并不会按照这样的步骤一步步走下去,他们大多希望直接得到一个最终的结果。目前,关于城市风貌规划的编制没有专门的规范,需要形成怎样的成果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规划单位所完成的风貌规划也只是一个概念性的,可是实行低,还得进一步编制相关的详细规划,费时费钱。那么对于想一步到位完成风貌规划,我们应该形成怎样的规划成果呢?结合遂宁市城市风貌规划的一些感受,我来谈谈城市风貌规划成果内容问题。 城市风貌规划成果内容应该包含三个部分,分别是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具体涉及如下内容: 一、规划文本 规划说明书及相关专题研究。 规划文本要求能够规范、准确、肯定、清晰的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而对有关内容提出规范性要求。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前言 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和背景。 2、城市概况 包括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特征、自然特征、历史沿革、所处地理文化圈层特征和中心城区概况。 3、风貌规划项目说明 包括本次规划的规划范围、规划内容和要求。 4、城市风貌现状分析 (1)城市风貌地理文化圈层分析。 (2)市域风貌整体格局和重点旅游景区风貌特色分析。 (3)城市总体风貌分析,含城市总体风貌特征、城市风貌格局、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和滨水风貌的分析。 (4)土地利用和主要交通道路分析。 (5)城市历史人文景观风貌分析,包含历史人文特征分析,历史人文景观的现状分析。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目录附表一《杭州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1.总则 1.0.1(编制目的)为适应《城乡规划法》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新要求,科学地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空间资源分配安排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以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工作,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与《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相配套,适用于杭州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 1.0.3(技术思路)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以分层控制为核心,以图文控制为方法,以分程度控制、分级审批、分类控制、分期控制为技术手段,对一定时期内各规划单元的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具体安排,对各项建设进行规划引导,形成指导规划实施和管理的规划文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一套图管理”。 1.0.4(规划单元划分)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行政辖区全覆盖。其编制范围、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照《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执行,并做好与相邻单元之间的无缝衔接。 1.0.5(规划内容)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分层规划控制。将地域划分为单元——街区——地块三个层次。单元层次重点控制六线(即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等六线),街区划分及主导属性确定,以及单元建筑限高控制、特别意图区控制、道路交通规划、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街区层次重点控制建筑开发总量、居住人口总量、街区绿地与开敞空间;地块层次规定地块的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交通出入口方位等内容。 1.0.6(用地控制方式)对六线及保障性设施和街区公共绿地,针对不同的要求,分别采用实位控制、虚位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等方式,并在图则中分别用实线、虚线(或实线加标注)、点、指标标注的形式表达用地控制的不同要求。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规定》

1总则 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综合利用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和有关的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 1.4.1常规燃煤热电厂: 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 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 (2)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 1.4.2.1全厂年平均总热率应大于55%; 1.4.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6.1应优化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有两个阶段,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与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得主要任务就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得重大原则,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得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文字说明与 必要得示意性图纸。 第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得地位与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得目标、 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得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 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布局得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与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得意见; 7、专题研究报告:对城市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视情况选定)。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 重要工矿与风景名胜区等。图纸比例为1/10万—1/50万; 2、城市现状示意图,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各类保护 区以及主要得基础设施。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 3、城市规划示意图,标明城市规划区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 注各类主要建设用、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生态与历史文化保 护区、重要得对外交通设施等。图纸比例为 1/25000—1/50000; 4、规划方案得结构示意图。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得主要任务就是综合研究与确定城市性质、规模与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 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得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件与规划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与附件,规划文本就是对规划得各项目标与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得文件。 第七条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1、前言:说明本规划编制得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得城镇发展。包括城镇发展战略及总目标,预测城市化水平, 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 环境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得总体布局,有关城镇发展得技术政 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模与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 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与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与其她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 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与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得划

指导建筑设计的城市风貌规划管控方法

指导建筑设计的城市风貌规划管控方法 刘超杨一帆盛况 摘要:2014年初,习总书记就建筑文化缺失问题进行了重要批示,指出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要下决心治理。传统控规作为建筑设计和审查的依据,缺乏通过城市设计对于建筑形态的“美化”控制,而城市设计在实际操作中常作为城市规划的指标验算工具与方案效果的示意,无法作为依法行政的管理依据。本文的国内案例中,根据国内先进城市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将城市设计内容法定化的途径进行分类,并分析通过创新实施过程达到的管控效果。为了对比国内城市风貌规划的管控方法,本文将国外城市风貌管控的运行机制和控制内容进行提炼,并对运行机制中如何树立城市设计指标的权威性和减少自由裁量的方法进行研究;控制内容上对不同城市的风貌形成过程中关键的控制要素进行分析,并揭示控制要素如何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 关键词:城市风貌建筑设计控制要素 城市风貌是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综合集成,是人们判别一个城市美与丑的主观感受。城市风貌反映了一个国家一定区域历史文化、发展模式和国民素养,体现了人对自然和社会的态度。建筑是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要素,但城市风貌的创造并非单体建筑的简单叠加。良好的城市风貌和优秀的建筑设计是整体和局部的辩证统一。 建筑与城市具有公共属性,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也属于具有“强迫性审美”的公共艺术品。对建筑和城市风貌进行引导与管控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国际经验表明,以尊重自然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人的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等手段,加强对建筑、街道、广场等公共产品的管控,是政府职责所在。 1 我国现行规划控制环节的评价 目前政府进行土地出让的依据大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以其提供的技术文件作为管理的实际工具。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用地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三大设施等内容进行安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决定了建筑设计的用途、规模和范围,但是针对不同区域纳入规划条件的相同控制指标,如何避免导致“千城一面”的雷同或“独树一帜”的乱象,还需要建立与法定规划体系相对应的城市风貌规划为核心的逐级管控体系,用来加强对建筑设计的指引和控制。 2 我国创新方法研究 《城乡规划法》确立的法定规划体系,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作为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指标,其目的更多是为了控制建筑容量而设置的,缺乏对城市不同区域的不同建筑类型的精细化管理控制。一些地方通过将城市设计要素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或控规,抑或是纳入地方规范或法规,其根本原因是有意识地将城市设计的成果运用到规划编制过程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2001年修订版)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2001年修订版) 计基础[2001]26号文 国家计委 国家经委文件 建设部 1.总则 1.1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 1.2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 1.3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 1.4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 1.4.1常规燃煤热电厂: 1.4.1.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大于45%; 1.4.1.2全厂年平均热电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单机容量为1.5~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 ⑵单机容量为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⑶单机容量为200、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1.4.2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 1.4. 2.1全厂年平均总热效率应大于55%; 1.4. 2.2各容量等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的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30%。

1.5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 1.6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6.1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热负荷年利用小时≥4000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为热电厂。 1.6.2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洁净能源的热电厂。 1.6. 2.1建设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应坚持适度规模,要根据当地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季节的适应性,可采用余热锅炉补燃等措施调节供热,不宜片面扩大燃机容量。 1.6. 2.2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宜采用气体燃料和液体燃料的双燃料系统,扩大天然气管网的调峰能力,并保证连续供热。 1.6. 2.3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可采用燃气轮机-余热锅炉-供热机组的供热系统。 1.6. 2.4在天然气供应量充足的城市,可考虑采用适用于厂矿企业、办公楼、宾馆、商场、医院、银行、学校等较分散公用建筑的小型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背压式供热汽轮机和溴化锂等设备组成的小型全能量系统,统一供应热、电、冷和生活用热水。 1.6.3在有条件的地区,为平衡冬、夏季热负荷的差异,宜积极推广热、电、冷三联产,并开拓城市热水供应。 1.6.4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中,当热、电、煤气三联产技术成熟时,可逐步推广使用。 1.6.5在规划城市垃圾处理时,可考虑建设垃圾处理热电厂。 1.6.6在有条件时,为利用废渣、余热,可把热电厂建成兼营建材、养殖等的多功能热电厂。 1.6.7在有条件的地区,在采暖期可考虑抽凝机组低真空运行,循环水供热采暖的方案,在非采暖期恢复常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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