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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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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编制报告

一、什么是计价通则,

计价通则是一本融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价技术与管理于一体、通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计价活动的准则。

二、执行时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2月26日正式批准“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要求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文件明确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全省必须统一执行。

摘自(粤建市[2010]15号)

三、出台目的

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摘自【条文1.0.1】

1.一方面规范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计价行为,另一方面既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也规范定额计价行为。

2.通过规范工程计价行为,使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从而维护工程发包、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1.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房屋修缮工程等专业。

2.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概算价编审、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办理、工程尾款清算、工程计价纠纷处理以及工程计价监管等活动。

——摘自【条文1.0.2】

同时进一步规定: 我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在编制和核对工程量清单、概算价、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或标底价、投标价、合同价、进度款、结算价等工程造价文件时,必须遵守本通则;在编制和核对投资估算、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文件时,应遵守本通则。

——摘自【条文1.0.3】

五、计价原则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必须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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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条文1.0.4】

1.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既是工程建设投资,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价值反映。因此,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投资,而且要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

2.要求工程发、承包双方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上述原则。

六、通则特点

(一)体现工程计价各阶段的要求,组织架构形成有机整体。

本通则首先对工程计价的共性问题进行明确,然后根据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工程计价特点作了专门性规定,末尾还增加工程计价的监管、附件与格式。具体表现为各章节、各条文之间按照工程建设的基本顺序承前启后、相互贯通,使本通则形成一个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的有机整体。

(二)总结工程计价的经验和成果,内容更加全面、丰富。

本通则的内容不仅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竣工结算的计价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涵盖了建设工程从概算价编制开始到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使工程计价内容更加全面,更加丰富。

(三)加强建设工程工程计价管理,体现政府依法监管

本通则按照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原则,对招标投标市场出现招标人人为压价、投标人恶性低价竞争的不当计价行为予以规范;对建设工程各方开展工程计价活动的资格作出具体的规定;对委托开展工程计价活动进行约束;对工程造价文件的签章提出要求等,体现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监管不越位,对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的,政府监管不缺位。

(四)考虑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维护客观公正的市场秩序

本通则按照发展、完善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对适宜放开的费用,完全交由市场定价,充分放开;对根据国情需要,不允许由市场竞争的费用,则加以限制。因此,本通则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等,规定为由投标人自主定价;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规定为应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错漏、物价波动等风险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

(五)关注建筑市场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工程计价更具操作性

针对建筑市场出现“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人为压价”、“恶性低价竞争”、“阴阳合同”、“工程优质优价”、“结算难”、“拖欠工程款”等热点难点问题,本通则在相应各个计价环节上,都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详尽的规定,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技术方案,使条文更具操作性、实用性。

创新要点

(一)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

1.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政府管理部门)

1.1 工程计价的解释(17.0.2);

1.2 全过程造价监督:

(1)概算价的备案(7.0.15);

(2)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受理与备案(8.0.11、8.0.12);

(3)投标价的合理性(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也不得低于成本)(9.0.7);

(4)合同价的约定与调整(10.0.1);

(5)施工合同的备案(10.0.12);

(6)结算价的备案(14.0.14)。

1.3 工程计价纠纷的调解(16.1.2、16.2节);

1.4 工程计价活动的监管(17.0.1、17.0.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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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1 编制工程量清单(6.0.1);

2.2 编制概算价(7.0.1);

2.3 编审招标控制价(8.0.1);

2.4 编制投标价(9.0.1);

2.5 工程计量与支付(11.0.1、11.0.3、12章);

2.6 工程价款调整(13章);

2.7 编制、核对竣工结算(14.0.1);

2.8 办理最终清算款(15.2节);

2.9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3.3.6)。

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3.1 工程量清单、概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结算价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6.0.1、7.0.1、8.0.1、9.0.1、1

4.0.1);

3.2 工程造价文件的签章(17.0.8);

3.3 工程计量与支付(11.0.3、12章);

3.4 工程价款调整(13章);

3.5 最终清算款(15.2节)。

(二)丰富建设项目“五价”的真正内涵

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体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的价格主线: 概算价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 ?投标价 ?合同价 ?结算价

合同价要求必须由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维护了施工合同的严肃性。

1.概算价(7章);

2.招标控制价(8章);

3.投标价(9章);

4.合同价(10章、12章);

5.结算价(14章)。

(三)重视概算价编制质量,抑制建设工程“超概”现象

目前,我省既没有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等计价依据,也没有概算价的编制办法,造成大部分编制人要不依靠预算定额,要不凭过往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进行编

制概算价,编制深度达不到要求,编制质量较差,引发概算价或高或低。随着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增多,投资额度不断剧增,必须加强建设项目编制概算价质量管理,制定建设项目概算价的编制办法,提高概算价的编制深度,从源头上保证概算价的准确性,杜绝建设项目的“超概”现象。

编制主体(7.0.1);

编制依据(7.0.2);

修改与审批(7.0.9);

调整要求(7.0.12);

准确性和完整性(7.0.14)。

重视概算价编制质量,抑制建设工程“超概”现象

(四)规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计价行为

自2000年1月1日国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后,我省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均依法进行招标。但由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出台,大大淡化了标底,加之我省较早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大部分地级市都先后取消了标底,使得招标人无法界定投标人合理报价,也出现人为压价或哄抬标价的不良行为。由于早期社会流行低价中标法招标,而大部分投标人又未具备这一招标办法的正确报价意识,为追求工程中标,不分青黄第 4 页共 24 页

皂白,一味低价,引发恶性低价竞争的现象。这些都决定本通则必须制定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计价行为的条文,从而培植健康、发展的招标投标市场。

1.招标控制价(8.0.2、8.0.7、8.0.8,8.0.12);

2.投标价(9.0.2、9.0.7,9.0.10)。

(五)加强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管理

现有1999年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对工程造价的约定较为模糊,对施工过程发生的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等情况没有具体的要求,使得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有效依据。我省在《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06版)》基础上,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8)的规定,修订出《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明确了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本通则正是基于这一环境下,结合2009版标准施工合同的做法,制定了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条文,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管理。

加强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管理

1)合同价的约定,包括依据、时限、内容、形式等(10.0.2、10.0.4);

2)合同价的调整,包括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10.0.3、13章);

3)工程计量与支付,包括方式、数额及时间(11章、12章);

4)风险的内容、范围及其调整方法(3.2.14、13章);

5)索赔与现场签证(13.0.6、13.0.7);

6)结算价的编制、核对、支付及时间(14章);

7)质量保证金和金额、预扣方式及时间(15.1节);

8)最终清算款(15.2节);

)争议的解决方法和时间(16章)。 9

此外,还有招标工程的合同约定、合同类型(10.0.2、10.0.4)。

(六)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铸造精品工程

为倡导优质工程,铸造精品工程,促进我省建筑业的更快发展,近年来行业强烈呼吁我省应尽快制定优质优价计算办法。根据国家、省对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有关精神,借鉴部分省市的做法,本通则与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同步制定了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并做到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

相互衔接,提出工程优质费应按合同约定计算,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但当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树立起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的权威性。

倡导建设工程优质优价,铸造精品工程

1.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3.

2.8);

2.工程优质费在合同中的约定(10.0.9)。

从我省执行1999年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来看,社会普遍反映存在竣工结算的程序与原则及违约责任、结算价的计量与支付、一审再审、拖延结算、久拖不结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本通则在这基础上,借助《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做法,结合我省的实际,在竣工结算管理方面,制订了加强竣工结算管理的相关条文,建立健全竣工结算管理机制,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工程款的拖欠现象。

(七)完善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制度,杜绝拖欠工程款

1.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原则(14.0.1);

2.明确办理竣工结算的当事人(14.0.7):

2.1 编制人:承包人:

2.2 核对人:发包人:

2.3 两者均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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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竣工结算的依据及竣工结算价的计价原则(1

4.0.2,14.0.6);

4.确立了竣工结算的编制与核对程序(14.0.8,14.0.11);

5.规定了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的违约责任(14.0.13、14.0.15,14.0.17);

6.禁止拖延办理竣工结算:

6.1 承包人行为(不递交结算书)(14.0.8);

6.2 发包人行为(一审再审,以审代拖,不审不结)(14.0.9、14.0.12);

6.3 发、承包双方的行为 (14.0.10)。

7.竣工结算书的管理(14.0.14):

7.1 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7.2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8.支付(14.0.15,14.0.17):

8.1 方式;

8.2 时间。

(八)建立起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机制

1.设计阶段造价管理(7章);

2.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2.1 招标:招标控制价(8章);

2.2 投标:投标价(9章)。

3.合同履行期造价管理:

3.1 合同价约定(10章);

3.2 计量与支付(11章);

3.3 索赔与现场签证(13.0.6、13.0.7);

3.4 工程价款的调整(13章)。

4.竣工阶段结算管理:

4.1 竣工结算的办理原则(14.0.1);

4.2 竣工结算的计量与支付(14.0.8,14.0.11、14.0.15,14.0.17);

4.3 违约责任(14.0.8,14.0.10、14.0.15,14.0.17)。

5.工程清算期造价管理:

5.1 质量保证金扣留(15.1节);

5.2 最终清算款办理(15.2节)。

6.工程计价争议处理:

6.1 解释机构(1

7.0.2);

6.2 解决办法(16.1.2);

6.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3.3.6)。

重要条文

3.基本规定

【重要条文】3.2.2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

工结算的工程量按照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量的作用和确定方法。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预计的工程量,不能

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

程量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

的共同平台,是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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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此条同时与本通则第

6.0.9条相呼应,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

【重要条文】3.2.10安全文明施工费

1.应在工程造价组成中单独列项。

2.按照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说明】本条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范围,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2006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扁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第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上述要求作出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予竞争。因此,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重要条文】3.2.14 风险费用

1.应按照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计算。

2.没有明确或约定不明的,风险幅度应按照附件2的规定计算。

3.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建设工程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风险的确定原则。

回顾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历史,在早期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时,一直奉行“按实结算”的计价原则,施工中的工程风险基本都由发包人承担,材料、设备涨价了,均按实调整,导致实际竣工结算价与中标价也相差甚远。自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后,由于计价方式的改变,使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生了巨变,引发了原本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大部分变成了由承包人承担,建筑市场出现了许多不相适应的现象。

可以说,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三大特性。工程风险是指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条所指的风险是招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和发、承包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涉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

工程施工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是工程建设交易方式之一,建筑市场应是一个体现交易公平性的市场。实行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是实现建筑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措施之一。

在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无限度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这就要求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合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也不得转嫁任何风险。

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阶段的风险分摊一般遵循如下原则:

1.对于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合同中进行合理分摊,明确约定风险的范围和幅度。

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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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的风险,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规定计算,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

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承包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结合市场情况,充分考虑这类风险进行自主定价。

【重要条文】3.3.3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时,本通则第17.0.7条规定的人选应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依据本通则第13.0.7条的规定,区分出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具体明确签证项目的名称、数量和单价或价格。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施工的现场签证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本条规定了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要求在签证时,应列明签证项目的名称、数量和单价或价格,纠正了先施工后签证、虽签证但不明等不当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工程造价纠纷的发生。本条与本通则第13.0.7条相呼应,进一步明确了合同双方签证人办理签证的责任和要求。

4.计价元素

【重要条文】4.2.5 材料和设备检验试验费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和设备费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和设备、构配件和建(构)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对涉及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对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构配件见证取样的检验试验费,编制概算价、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时,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相应规定计算;工程结算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试验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依下列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

1)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试验,合格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发包人供应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2)对材料和设备的再次检验试验,合格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发包人供应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

承担;承包人采购的,再次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重要条文】 4.2.6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试验费内。

【说明】本通则第4.2.5、4.2.6条规定了检验试验费的计收原则。

检验试验费的计收,是近年来困扰着我省建筑市场的热点问题。自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施行后,工程建设项目普遍加大对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试验力度,检验试验费的内涵和范围发生了变化。因此,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补充、完善了材料和设备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定义,同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有关规定,将检验试验费划分出必须检验和自愿检验两类,规定其计收办法,并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消防、防雷等工程列入专项检测,其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重要条文】4.2.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工程结算,应按照综合定额的相关规定和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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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料机价格信息,依照本通则第14.0.2条的有关依据,并考虑本通则第13.0.4条第1点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办理,即实际结算价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结算价乘以本通则第13.0.4条第1点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该种情况下,物价涨落等调整合同价款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扣减发包人采购供应材料和设备等属于发包人的费用,并将扣减价款按照合同约定退还给发包人。税务机关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说明】本条规定了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工程结算原则。

针对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工程(即“甲供料”工程,本条规定了这类工程结算要以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料机价格信息为定价基准,但应考虑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同时对这类工程的物价风险、退税问题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甲供料”工程的结算管理,减少结算纠纷。

5.工程计价

【重要条文】5.1.3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条款无效或没有约定计价方法时,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说明】本条是对本通则第5.1.1条的补充。

当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条款无效或没有约定计价方法时,本条规定了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这一规定,也是我省加大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具体体现。

【重要条文】6.0.9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工程量清单

【说明】6.0.9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的作用和编制责任。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一并发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工程量清单的权力。本通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规定为“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对编制质量的责任规定得更明确、更具体。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则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处理。

【重要条文】6.0.11 招标人不得将编制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转嫁给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

误等内容(属于风险范围内的除外),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政府指导和约束市场

【说明】本条规定了招标人不得转嫁工程量清单错漏责任的风险。

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由于计价方式的改变,使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生了巨变。原本应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许多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招投标市场出现了许多由投标人承担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无限风险、所有风险现象,严重违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也滋生了工程结算的许多纠纷。因此,本条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应承担的合理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工程量清单以外的缺项漏项、数量错误等风险,也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

15.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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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条文】15.2.6 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最终清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最终清算款,如双方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有权按照本通则第11.0.9条的规定获得延期支付的利息。若该永久工程按照本通则第14.0.17条的规定进行折价或依法拍卖的,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说明】本条规定了本条规定了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最终清算款时承包人应采取的措施。

发包人收到最终清算款核对结果后,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最终清算款。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应向承包人支付而未支付的最终清算款,就是拖欠工程款,应承担法律责任。为此,本条对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最终清算款时承包人应采取的措施依法作出规定。

16.工程计价纠纷处理

【重要条文】16.1.3 工程计价纠纷调解终结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制作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交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收到调解书后的第28日内,未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出的调解结果,作为处理工程计价纠纷的最终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书的约束力。

工程计价纠纷调解终结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制作调解书。但调解书有什么作用、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如何,本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调解书后的第28日内,未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调解书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重要条文】16.2.12 工程计价纠纷调解成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就调解成立的事项签署调解协议或者补充合同,并自调解书发出之日起履行调解协议或补充合同。

调解协议或补充合同签署后,提请调解的当事人应将调解协议或补充合同及有关资料报送举行调解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结果的管理要求。

工程计价纠纷调解成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怎样对待,如何履行,本条对此作出规定,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签署调解协议或者补充合同,并自调解书发出之日起履行。本条还规定了调解协议或补充合同及有关资料应报送备案的要求。

17.工程计价监管

【重要条文】17.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承担。

1.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具备3名以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其中不得少于2名造价工程师是注册在本单位的)的建设单位;

3.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

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既可以单方也可以双方共同开展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若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

【说明】本条规定了开展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资格人的条件。

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资格条件。根据我省转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通知的要求,本条规定了开展建设工程计价活动资格人的条件,特别对建设单位的资格条件,规定为应具备3名以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其中不得少于2名造价工程师是注册在本单位的)方可进行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17.0.5 同一工程各阶段的工程计价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建设工程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委托,但不得单独接受一方的委托后,又同时接受另一方的委托

3.2 工程造价文件的签章(17.0.8);

17.0.8 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和盖章,是工程造价文件生效的必备条件。工程造价文件封面的签字和盖章,应符合下列规定,方能生效:

1.编制人是本单位注册现场造价工程师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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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人是本单位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并应经本单位注册现场造价工程师复核,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3.建设工程当事人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签字或盖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签字或盖章。

【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造价文件的生效条件。

【重要条文】17.0.10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使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系统,应符合国家、省的计价标准和计价规定。

【说明】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使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系统的条件。

18.附件与格式

【重要条文】18.1.1 建设工程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通则基础上补充、完善的格式,应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重要条文】18.1.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必须符合本通则“18.3.1工程量清单”标准格式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改或另行设置表格。其中综合单价分析表采用“18.3.1,6综合单价分析表(三)”格式时,应增补“18.3.1,7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表”格式。

【重要条文】18.1.4 招标人应按照本通则“18.3.3招标控制价”标准格式,填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不得随意变改或另行设置表格。招标控制价发生调整时,应对调整的原因做出详尽的说明,并重新公布。

【重要条文】18.1.7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符合规定的格式填写单价和合价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此项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计量与支付;在竣工结算时,不得重新计算。

热点问题:“三超”(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

应对条文 :7.0.9、7.0.14、7.0.15、8.0.7

【重要条文】7.0.9 概算价应控制在建设项目立项批准的投资控制额以内;概算价超过投资控制额的,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项审批。概算价一经批准,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必须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说明】本条规定了概算价的审批原则。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组成及计算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组成及计算 一、概念 建筑工程概算单价(简称工程单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量所耗用的直接工程 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四部分费用的总和。 建筑工程单价包括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 工程、砂石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疏浚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九项内容。 二、组成内容与计算方法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①人工费。 人工费=∑定额人工工时数×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②材料费。由主要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组成。 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 主要材料费=定额主要材料耗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其他材料费=主要材料费之和×其他材料费费率 零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零星材料费费率 ③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主要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机械使用费组成。 机械使用费=∑定额主要施工机械台(组)时数×机械台(组)时费+ 主要机械费之和×其他机械费费率 (2)其他直接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冬雨季 施工增加费、夜班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及其他费用。 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 ①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西南、中南、华东区:0.5%~1.0% 华北区:1.0%~2.5% 西北、东北区:2.5%~4.0% 西南、中南、华东区,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费的地区取小值,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 区可取大值。 ②夜间施工增加费:建筑工程取0.5%,安装工程取0.7%。 ③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按规定计算,没有规定不计算此项费用。 ④其他:建筑工程取1.0%,安装工程取1.5%。 (3)现场经费。指为完成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量,按现行规定应计入概算单价的临时设施 费和现场管理费。 建筑工程的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二)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二) 1.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不包括哪些费用? 答:2012年预算定额中不包括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2.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的搭接长度如何计算? 答:接地母线、引下线、避雷网的搭接长度,分别综合在有关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3.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消防系统的桥架、电缆、配管配线等如何计算? 答: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室内外的采暖、给排水、燃气管道的划分界限是什么? 答:(1)采暖、给排水管道:室内、外管道均以建筑物外墙皮1.5m 为界。 (2)燃气管道: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3)燃气管道: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5.2014年4月1日之前开工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京建发〔2014〕101号]进行调整? 答:2014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施工程,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对已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标准需加以提高的,发承包双方可依据工程实施的新的标准化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调整原则和方法。 2014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工程已完工未办理结算的工程和已办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仍执行原费率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 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报批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出版社 二○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则 (4) 4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10) 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13) 5.1一般规定 (13) 5.2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 (13) 5.3与整个工程建设有关的费用 (18) 5.4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 (28) 5.5列项规则 (29) 附件 (34) 6三类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49) 7概算管理及调整 (52) 8文件格式及使用规则 (55) 附录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 (77) 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 (79)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83)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86)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93)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97)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99)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0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103) 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 (116)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 (117)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 (119) 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120) 其他参阅文件目录 (122)

1 总则 1.0.1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度,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计价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公路、水利、交通等其他专业工程没有相应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0.3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应依据本办法进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可以依据本法进行。 1.0.4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1.0.5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概算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方法、标准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 1.0.6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包括设计概算的计量计价、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审查、调整调整等。 1.0.7设计概算计价活动除遵守本办法外,尚应遵守国家、省有关设计概算计价的其他规定。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筑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厂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竹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二正程造价管理规定》(竹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计价。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人中型和需招标的小型建没工程,应执 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 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是定额计价办法,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足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办法,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标准,以 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U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 规定。 第八条工程量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组成。其计价程序如下: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的项目,应将采用的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和计算。

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概况

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编制概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的工作部署,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从2009年3月起组织了部分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及个别市财政评审机构的专业人员共110多人,对现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06计价依据)进行了修编。这次编制工作是我省第二次同时修编各专业综合定额,是要进一步解决计价依据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是要进一步巩固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硕果,是要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为此,编制组在调研各兄弟省市定额水平和造价水平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先后召开49次专业会议,参会人数1100多人次,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06计价依据做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经过全体工作人员8个多月来紧张有序的编制工作,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于2009年11月在全省征求意见,各专业综合定额相继于12月通过专家会议审查,并于2010年2月26日由省住建厅批准颁发,将从2010年4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下面将新计价依据的编制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编的必要性 1.新计价依据的修编符合定额更新时限的要求。06计价依据主要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下称03规范)和各专业全国统一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当时的施工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对我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投资和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其编制时间主要在2005年,距今已有四年时间,按照定额三至五年的更新时限要求适宜进行调整修编。特别是近年来建筑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建筑市场价格的起伏波动因素,不仅引发部分定额子目出现缺项或滞后的情况,部分定额水平还与市场实际出现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施工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加快了机械拆旧,需要增大机械台班价格;工程质量的提高,需要增加部分定额子目的工料机消耗量;工程施工管理的加强,需要增加定额管理费的内容和范围,提高管理费用等等;这些现象反映现行计价依据已存在了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2.新计价依据的修编是我省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广东]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版)

广东省 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2 O 1 O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粤建市[2 0 1 0]1 5号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 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一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O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 年4月1日起施行。 2O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O05]1 45号)、2O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

建价字(2O05]146号)、2O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O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 0 05]1 4 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 05o 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2 o l 0年4月 1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二O—O年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工程计价依据通知

建设工程概算(拆分解释)

建设工程概算目录 一、概述 (1) 二、分类 (1) (一)按建设阶段分 (1) 1.投资估算 (1) (1)概述 (1) (2)估算作用 (1) (3)估算阶段 (2) ①投资机会研究或项目建议书阶段 (2) ②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3) ③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 (3) (4)估算原则 (3) ①实事求是的原则 (4) ②合理利用资源,效益最高的原则 (4) ③尽量做到快、准的原则 (4) ④适应高科技发展的原则 (4) (5)估算内容 (4) (6)估算依据 (5) (7)估算程序 (6) (8)估算方法 (7) ①资金周转率法 (7) ②生产能力指数法 (7) ③比例估算法 (7) ④指标估算法 (7) ⑤建设投资分类估算法 (7) ⑥流动资金估算的方法 (8) 2.设计概算 (8) 3.施工图预算 (8) 4.施工预算 (9) (二)按工程对象分 (9) 1.单位工程概算 (9)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 (9) 3.单项工程综合概算 (10) 4.建设项目总概算 (10)

一、概述 建设工程概算是指建筑工程概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前,对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需要量的预先计算。其目的在于有效地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和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建成。 二、分类 (一)按建设阶段分 1.投资估算 (1)概述 投资估算是指在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粗略估算。这是建设项目决策的一项主要参考性经济指标。 (2)估算作用 ①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合理确定项目投资的基础。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并对项目的规划、建设规模起参考作用,从经济上判断项目是否应列入投资计划。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正确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合理性,分析投资效益,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基础。当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之后,其投资估算额就作为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3 苗木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 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佛山市关于贯彻执行204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佛建建市(2010) 2右 各区住启和城乡建设同(国土城建和水利丿d〉?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T 2010年4月1 口颁发施行(见再建市(2010) 15号),木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为了在我帀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右?关实施盘见通知如下: 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摇》足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冇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二、凡任2010年7月1 LI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木签足合同的L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 设工程工程呈涓虹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狂《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 年7月1 口前已招标或己签订介同的工程.冇约定的按梵约定计价,没冇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口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 工口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己倉住励公稅金与社会保险费).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 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冃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篦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口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口(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禽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介定额》的“B.5 幕墙工程\ "B.7家具1汗¥"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E资按60 TC/TH(注:该动态人匸匚资单价不含住房公枳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 四、关于措施项目费 除了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拐》计算的描施项目费外: (一)建筑匸地视频监控系统项口费用:该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标准参照备区相关标准执行. (二)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地下作业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列项计畀,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五、关于规费 (1)工程排污费(除污水和施工噪音排污费外):按环俣部门有关规宦计算,有发生时计收,无发生 时则不能计收.发包人可具体根摒工程特点确定足否列入工程概隽和预算. (二)施工噪音排污费:与上(一〉相同. 〔三)堤闱防护费(防洪工程维护费):按0.12%计取。 (四)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0.1%计取。 六、关于税金 崖设工程营业税税率统一为3.413%,该税率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七、关于招标控制价的公布 招标控制价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胡分?并随同招标文件?并发出和公布.招标控制价公布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编制说明(含编制依据、定额计算工期、编制日期〉: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章 节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4版)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3) A.2 桩基础工程 (6) A.3 ±0.000以下结构工程 (9) A.4 ±0.000以上结构工程 (10) A.5 砌筑工程 (16) A.6 砌筑工程 (18) A.7 幕墙工程 (19) A.8 室内装饰工程 (20) A.9 脚手架工程 (23) A.10 垂直运输工程 (25)

总说明 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查需要,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概算定额)。 二、本概算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三、本概算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四、本概算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五、本概算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的标准。 六、本概算定额以结构部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概算定额采用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料机库。其中,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四类地区工资水平取定,材料价格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 八、本概算定额管理费的有关说明: 1、管理费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测定的,已经综和考虑了不同城市差异,执行过程中不因企业、地区和工程而调整。 2、管理费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工

《广东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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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 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 1×3.18%(建筑工程) 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 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 1×(0~2%)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 额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引言 当今我省建筑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并充满生机,预示着我省建筑市场正走上前所未有的发展。为巩固和发展这一局面,首要的是政府必须对建筑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以保障建设各方权益,构建和谐建筑市场。工程造价是建筑市场的灵魂。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施行,给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我省在总结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情况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关注着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机制,使我省工程造价领域走向人性化,《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以下简称“本通则”)就此应运而生。 本通则的发布,工程造价同行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把握机会,领略本通则的要点和内涵,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 曾听一位国内同行说,我国工程造价行业要发展既易又难。易的是同行们学得快、用得快;难的是同行们无法形成合力,难以凝聚主流。这是反映行业现状的由衷心声,也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症结。随着本通则的实施,作为工程造价同行,应在掌握和熟悉应用本通则的前提下,完善本通则的操作流程,广开门路,以大气度去相互交流,以大包容去促进行业发展!

一、出台背景 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程结算行为。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检验试验费、措施费和规费等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预算定额2012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建筑工程概算编制

二、工程造价预测 2、建筑工程概算编制 (一)判断题 (1)建筑工程单价是指以价格形式表示的完成单位工程量所耗用的全部费用。(√) (2)建筑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四部分。(×) (3)建筑工程单价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 (4)工程单价三要素中的“费”指直接费、间接费、现场经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 (5)组成建筑工程单价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 (6)编制建筑工程单价时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来选用定额子目。(×)(7)按水利部水建[1998]15号文规定,外购砂石材料补差的计算公式为:定额材料用量×材料差价×(1+税率)。(√) (8)工程单价中的间接费计算公式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9)编制工程单价必须先确定基础单价、选用的定额子目和相关的费率。(√) (10)按现行概算定额编制建筑工程概算时,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结构工程量计算并计入不构成建筑工程单位实体的各种损耗量。(×) (11)双胶轮车运输定额的运距为装卸之间的实际距离。(×) (12)土石方的折实系数是设计干密度除天然干密度。(×) (13)影响土方工程工效的主要因素有:土的级别、取(运)土的距离、施工方法。(√) (14)运土定额工作内容仅包括集料、装土、运土、卸土。(×)(15)厂坝区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的保护和恢复等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应列入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中。(×) (16)料场覆盖层清理摊销费是指覆盖层清除数量乘以覆盖层清除单价而得的费用。(√) (17)现行概算定额的综合定额,已计入了各项施工损耗、超填及施工附加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 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 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项目,应将采用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规定计列和计算。 二、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人工工日、费率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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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1.3 利润 人工费×18%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 2.1.1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 1×3.18%(建筑工程) 1×2.52%(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3 其他项目费 3.1+3.2+3.3+3.4+3.5+3.6+3.7+3.8 3.1 材料检验试验费 1×0.3%(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3.2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3.3 暂列金额 1×(10%~15%) 3.4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3.5 计日工 3.6 总承包服务费 3.7 材料保管费 3.8 预算包干费 1×(0~2%)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1+2+3)×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 额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筑面积(m 2)×2元/ m 2 5 税金 (1+2+3+4)×相应税率 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7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总说明如下:详细完整版,请在本页点击下载附件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 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 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

建筑工程概算指标

建筑工程概算指标(推荐经验指标) 工程造价平米汇总表 1、全现浇结构住宅楼: 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含中水)、消防、通风、照明、动力、消防报警、电梯、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十四个专业。含电梯、消防、通风设备,普通灯具;公共部分粘贴地砖,天棚、墙面刷耐擦洗涂料,普通洁具、喷洒头。外墙外保温粘贴聚苯板,泰柏板隔墙,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土方运距20公里以内。 每平米造价1850.98元,其中:建筑工程:1011.17元;电气工程:220.54元;管道工程:316.81元;通风工程:302.46元; 2、全现浇结构板式小高层住宅楼: 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冷水、热水、中水、排水、雨水)、消防、照明、动力、弱电、电梯、防雷接地等十个专业。外墙保温聚苯板随混凝土浇注,外墙内保温粘贴水泥聚苯板,单层轻质陶粒混凝土条板隔墙,双侧通常采光井,采暖系统为分户计量,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不含消防报警、配电箱及多功能户门。土方运距5公里以内。 每平米造价1442.17元,其中:建筑工程:803.59元;装饰工程:306.62元;电气工程:238.65元;管道工程:81.16元;通风工程:12.15元; 3、全现浇结构板式住宅楼: 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含泵房)、通风、照明、动力、弱电、电梯、防雷接地等九个专业。公共部分粘贴地砖,天棚、墙面刷耐擦洗涂料,本工程采暖用电膜采暖,只做埋管,外窗为落地窗。含消防、居室门、卫生洁具,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土方运距20公里以内。每平米造价1360.43元,其中:建筑工程:730.56元;装饰工程:174.30元;电气工程:248.45元;管道工程:207.12元; 4、全现浇结构塔楼: 包括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消防、通风、照明、动力、弱电、防雷接地等十个专业。公共部分楼梯间、电梯间地面为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天棚、内墙面底层刷耐水腻子,面层擦洗涂料。含给排水、消防、通风设备,不含电梯、卫生洁具,弱电(电视、电话、综合布线)只埋管不穿线。混凝土为预拌混凝土,土方运距5公里以内。

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佛建建市〔2010〕2号 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0年4月1日颁发施行(见粤建市〔2010〕15号),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为了在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 1 —

二、凡在2010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年7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日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工日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日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 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B.5幕墙工程”、“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按60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 四、关于措施项目费 除了按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外: — 2 —

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知识

第一篇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第一章建设工程计价概述 ——本章概要—— 本章以单选题、多选题、名词解释、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和实训作业题的形式,全面、系统地提练出,建设工程计价概述方面的核心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概念、分类、计价程序、计价的特点和职能,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与价款调整,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执业资格制度等。 第一节概述部分核心知识及解答 一、单选题 1.按照我国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的建设一般要经过决策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签约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并相应的在不同阶段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这反映了工程造价的(B)的计价特征。 A.单件性B.多次性C.组合性D.方法的多样性 2.一个建设项目就是一个工程综合体,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和计算顺序一般为: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造价。这反映了工程造价的(C)的计价特征。 A.单件性B.多次性C.组合性D.方法的多样性 3.计算一个工程的概算、预算有单价法、实物法;做投资估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指标估算法。这反映了工程造价的(D)的计价特征。 A.单件性B.多次性C.组合性D.方法的多样性 4.按照建设项目的分解层次,一幢宿舍楼的土建工程应该是一个(B)。 A.建设项目B.单位工程C.单项工程D.分部工程 5.按照建设项目的分解层次,每10m暖气管道铺设、每10m3砖基础工程应该是一个(D)。 A.单项工程B.单位工程C.分部工程D.分项工程 6.某教学楼的钢筋及混凝土工程属于(B) A.单位工程B.分部工程C.分项工程D.单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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