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第一章说明

一、工程试验是质量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工程试验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管理数据的准确可靠、进一步发挥工程试验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江苏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并结合溧马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试验的基本任务是:检测工程所使用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有关的技术要求,检测工程结构和结构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通过现场测试和监督,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推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为施工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

三、工程试验的方向是:必须坚持为施工生产服务,深入施工现场,坚持标准和原则,努力搞好施工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及检测工序流程图

试验检测工序流程图

现场试验检测

各施工队提出检测申请试

验室制定试验检测计划

填写试验申请单、注明工程名称、部位、检测项目及桩号

样品验收、存放、编号处理、登记台帐

会同监理工程师

现场按频率取样

制定试验检测计

重要材料配合比

通知监理工

程师到场

报监理工程

原材料验证试验控制程序图

不批准

会同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按频率取样

试验员按要求的项目进行试验

填写试验记录审核试验数据

出具试验报告

合格合发放报告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资料归档

合格用于工程

报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

出具报告、填写报验单

填写试验记录或委托单申请单

试验员按要求的项目进行试验或委托检验

现场监理

工程师签认

现场监理工程师旁

保障部确定原材料供货单位名单 取样、试验、整理、试验结果登记台帐

报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

供货单位提供产品的标准及相关资料

监理旁站

及时通知保障部重新

取样试验或选择供货单位

批准

不批准

标准试验控制程序

重新选定

通知保障部按批准的供货单位进料。进场材料按规定堆放、标识、使用

及时通知理到现场按频率抽取自检、验证样品

建立材料试验以帐专业工程师进行各项试验

整理试验结果报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

合格原材料用于工程施工 根据试验台帐每月24日前向中心试验室报送《材料半成品质量月报表》

资料归档

保联部索取产品的标准、合格证、试验报告原件

监理旁站

现场试验监理签认

及时通知保障部退货或调换供货单位

材料或供货单位已经过监理中心试验室验证、批准 按规定设计配合比 并进行配合比试验 按规范进行土工试验 登记试验台帐

试验监理旁站

进场材料资料齐全

重新 试验

批准

不符合

不批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管理制度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

2、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并主持全面的试验工作。

3、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使试验结果真实地反映施工管理水平。

4、参加下属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

整理试验结果 完善试验资料

报中心试验室 验 证 批 准 1、 砼浇筑施工前

a 、 测定原材料含水量

b 、 换算施工配合比

c 、 填写砼(砂浆)浇筑申请单 2、 土方施工

a 、 确定击实标准

b 、 测定土的含水量

开始正式施工 资料归档

报试验监理签认

报试验监理签认

5、对所发试验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6、对下属各施工队节约原材料及搞好工程质量提出建议。

7、制定出仪器检校计划,做好仪器的送检和校检工作。

二、安全管理制度

1、试验室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工作人员在操作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在试验前对仪器设备进

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路、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条件。幅射和振动。

3、专业电工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电力线路裸露或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

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4、在潮湿环境的照明、加热设备必须设防水设施或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设置提醒标志,以防触电发生。

5、试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及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远离火源、电源,防止日光直射。

6、毒害品、危险品应设置专用保险柜保存,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应由主任同意并做到详细记录。

7、化学试剂必须按计划采购,按规定发放,入库、出库,必须建立台帐,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购进后,将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履历薄归档。

2、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经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或校验,并明确标示。

3、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束后,并重新检测仪器情况,并做好使用记录备查。

4、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四、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管理工作的好坏是检查试验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2、确认样品合格,收样人应及时标明样品编号,并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地点的环境条件必须符合要求。

五、值班制度

1、结合现场施工需要,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试验人员必须坚持全过程值班监控。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做法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

2、特殊条件下施工,必须设专职试验人员负责值班。

3、冬季施工,要随时检查原材料温度,以及施工环境温度,严格控制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范要求测混凝土的养护温度,并做好记录。

4、试验人员在值班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必须在有人接替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六、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按照批

准的试验检测项目承担公路工程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

2、试验室人员必须按照溧马高速公路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试验规程上规定的标准进行各种原材料及混凝土性能试验,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确保检测质量,使本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

七、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由专人进行管理。

2、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及时。

3、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各种不同的档案盒分装,禁止一个盒子装几种资料,造成产混乱。

4、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用专门的文件柜装,并贴好标记以备查找。

5、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地做好台帐,放在醒目的地方以备查找。

6、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档案资料只有试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查阅,其他人员严禁翻看。

第四章原材料检验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验交评定标准要求进行鉴定,合格后才准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不玫、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可提出试验结果和意见,报送领导会同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共同处理。

2、对具有出厂合格证的建筑材料,仍用抽样检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1、由于运输保管不当或超期储存可能发生变质。

2、材料外观有变质现象。

3、对某些新产品的性能和效是、效果不熟悉或有疑问。

4、由于工程结构重要或设计上有特殊要求。对原材料的检验频率按规范并结合本工程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执行。

3、用于本标段工程中原材料由项目部保障部根据进厂材料规格,批号和数量,填写委托单,同时提供对应的出厂检验单或材质书,试验室根据委托单及材质书进行外观检查后抽样试验。

4、钢材质量控制。钢材应同一厂别,同批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

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5、水泥质量控制。水泥应以同一厂别,同批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

一进场时间,袋装水泥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500吨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3个月后需重新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粗、细集料质量控制。细集料,同料源,同生产单位,每200M3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每批至少验收一次,做筛分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碎石每400M3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每批至少验收一次,做筛分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压碎值试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7、混凝土拌合用水、养护用水、必须是经过检验合格后的饮用水。

8、每种外加剂进行一次性能检验,同时每60吨按<<公路工程桥涵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一次检验。

9、防水材料的抗拉、剪、撕、剥强度,耐腐性粘接试验,其检验频率根据监理代表处要求而定。

10、石料的检验频率按进场或换料源时检测一次。

11、石灰的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按每200吨检验一次。

12、土的检验按每5000 M3或土质发生变化时检验一次。

13、钢铰线每60吨检验一次(力学性、伸长率、松弛试验)。

第五章现场管理

一、现场试验

1、各现场试验组应有专用房屋和配备与现场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办公用品及检测设备。

2、工地试验组的检测人员资质及设施必须经项目部试验室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3、现场所有检测试验项目及取样必须在项目部试验室人员在场时进行,除非另有许可。

4、所有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检验必须在项目部试验室完成。

5、特殊材料由项目部试验室取样,在经监理同意的试验室委托完成。

二、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配制外加剂,换算施工配比,填写施工配料通知单,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核后交监理签字后,送交搅拌站或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

2、搅拌站或施工单位接到配料单后,应按配料单上规定的配料用量及材料规格,指定专人负责过磅、加水、掺外加剂,并挂牌标明配料用量。对拌合楼,自动计量拌合设备应按配料单调整好自动计量的

各项数据。并不定时抽检、复核。

3、混凝土在灌注中应作以下质量检查:

1)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外观、规格,配料和拌合正确性的检查控制,每一工班至少二次。

2)混凝土塌落试及和易性的检查试验(运输距离较长时应在拌制及灌注地点分别进行)每一工班至少二次。

3)砂石料含水量试验和配合比的调整,每日开工前测一次,如遇降雨或其它原因温度发生变化,应随时进行验测,调整配合比。

4、水泥应分种类、分标号架空覆盖存放,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严禁混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未经重新试验鉴定,不得使用。

5、注意观察外加剂使用效果,如发现异样,应及时检查和调整。

6、混凝土强度检查试件,应在灌注地点采取随机取样,每组三块,按试验技术要求和规定制作,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温度20±3℃,湿度大于90%以上)养护28天,按时进行强度试验。

7、混凝土检查试件取样,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1)对桥、池结构物砼按每一工程部位或30 M3砼取3组试件;坍落度每工作班检查不少于2次。

2)对预制梁板采用:先张法施工的每片梁制取试件不少于3组,后张法施工的每片梁板制邓试件不少于4组。

3)对混凝土附属工程每一部位或30 M3砼制取试件1组。

4)对混凝土结构物有其它技术指标要求时(如抗渗、抗冻、防水、弹性模量等),则按设计文件有关规定取样试验。

三、浆砌工程

1、砂浆或小石子混凝土作业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换算施工配比,填写施工配料单,经项目技术主管审核交监理签字后,送交施工负责人据此施工。

2、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做,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制做,砂浆按每一工程部位制作检查试件1组(每组试件为六块)或每30 M3制作检查试件3组。

3、砂浆试件应按规定的养护方法进行养护。

四、钢筋工程

1、工程中使用的各种热轧钢筋(圆盘条、光圆钢筋、带肋钢筋),热得理负筋、钢胶线等,除必须具备出厂试验报告单,并应按规定取样进行有关性能试验。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钢筋焊接

1)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世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采用气压焊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气压焊》的规定。

2)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的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全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五、路基填土

1、路基填筑施工控制,应以土工试验为依据进行,其内容包括

填料填料的分类与实际填料复查,填层含水量、密度及CBR的检验,据此,按规定能过现场压实机具试验,确定填筑厚度和碾压遍数。

2、施工中应检查核对试验的填料和实际填料情况,不符合规定和要求时应予纠正。

3、在整个路基、基层、底基层填筑施工过程中(包括换填),应按路基工程压实度检验第2000 M2不少于6次,路面基层压实度第每200m检测次数每车道2处。并应根据规范要求的频次和取样方法对含水时、强度、灰剂量及其填料的均匀性进行检查。

4、密实度检测的方法可根据不同填料和规范要求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等。

六、支座、伸缩缝

对进场的支座,伸缩缝应查验合格证书、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厂家资质及厂家生产能力,并必须有检验部门印单(原件),其出厂日期、规格、型号应符合图纸要求;产品证明书与实物应相符。对支座、伸缩缝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委托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永久性工程中,否则,不得使用。

第七章取样注意事项

1、任何工地现场材料的取样无应在进场后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监理或试验监

理到场进行取样。

2、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必须保持样品的真实性,忌人为改变其物理。力学性质。如将砾石(碎石)过水洗或取样时择料或进行其他人工优化处理。

3、试样表面或样品袋内须粘巾(放置)样品标签,注明如下项目:样品名称、取样地点、位置、样品规格、生产厂家、使用部位、样品数量、取样日期、送样日期、取样、见证人、试验项目。

4、所有送至试验室的样品,必须附有《材料试验取样单》,否则,试验室将拒绝接收。其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同时也为正确评价个人的工作实绩,为奖惩、评先和岗位调整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检测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二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20%;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20%;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占30%;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造成影响的每人每次扣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 (1)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试验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经考试考核

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xx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重点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单独或联合组建,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三类。 (一)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二)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建设,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现代工程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三)省市共建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我省科研基地建设相对薄弱的地市,突出区域发展特色,通过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方式,

培育创建重点实验室,带动相关区域源头创新能力提升。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赢。 第四条省重点实验室按照多方投入、稳定支持、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实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发布实验室建设重点领域指南; (二)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省重点实验室的认定;组织开展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评价工作; (四)协调解决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省重点实验室调整、取消资格等事项; (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遴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省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 第六条省重点实验室所属省直部门与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可作为省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具体指导、协调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工作。 第七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等建设依托单位是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而临时组建的,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它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大量反映工程质量的数据都可追溯至工地试验室。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是公路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的基础技术,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本人根据高速公路项目部试验室的工作经验,简要阐述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的组建与管理,希望对我处以后承揽类似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 (一)试验室的组成 根据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规模,一般的高速公路标段试验室分为以下几 个分室: 1、土工室:主要负责土的物理、水理和力学性质试验,路面基层材料配合 比设计试验,路基、路面基层施工现场抽检等。 2、集料室:负责水泥砼及基层混合料用粗、细集料的物理性质试验,浆砌 工程用石料的技术性质试验等。 3、水泥及混凝土室:负责水泥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 泥混凝土技术性质试验,混凝土工程施工抽检等。 4、力学室:主要负责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砂石材料的力学性能试验,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等。 5、化学室:负责土、砂石材料、石料、粉煤灰、水泥等原材料的化学分析 试验,灰土、合成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等。 6、养生室:用于强度试件的标准养生。 7、料棚:用于堆放试验原材料,防止风吹雨淋,棚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8、办公室:日常办公及资料整理。 (二)试验室的人员配置 试验人员是试验工作的执行者,因此试验室必须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勤劳塌实,爱岗敬业,熟悉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并具有一定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试验检测技术水平,试验室负责人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工场试验室应选派一名有经验的试验室主任,并至少选配一个对试验工作全面精通的试验工程师和一名内业资料员,并保证内业资料员本工程中不能轻意换 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人员。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docx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试验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常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荷。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非本工地试验室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试验室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要污染环境;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实验室的管理办法

科技部关于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互为补充,各有侧重。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第三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 能力的企业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应优先委托有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五条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的创新研发活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3.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 4.批准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立项、建设、调整、撤销等,组织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5.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政策与措施。第七条按照组织推荐与业务主管相一致的原则,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或企业相关主管部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有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3.配套落实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所需的经费、政策等相关条件。 4.协调解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依托单位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 单位,主要职责是: 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并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设施、政策等保障,解决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组织招聘和聘任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并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

高速公路试验室检测细则(范例)

济鱼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 检 测 细 则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总则 0 第一章工作职责及中心试验室工作范围 (1) 1.1中心试验室职责 (1) 1.2管理与配合 (3) 1.3中心试验室试验工作范围及内容 (5) 1.4中心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9) 第二章试验室的建立 (10) 2.1试验室硬件建设 (10) 2.2试验办公区建设 (11) 2.3试验检测人员列表及岗位职责 (12) 2.5作业指导书编制及仪器自校 (18) 2.6建立各项台账及记录 (19) 2.7编制试验检测计划台账 (19) 2.8报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验收 (19)

第三章试验室管理制度 (21) 3.1试验室管理原则 (21) 3.2试验管理制度 (22) 第四章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31) 4.1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程序 (31) 4.2质量控制程序 (33) 第五章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37) 5.1进场材料管理制度 (37) 5.2料场审批制度 (38) 5.3外委试验检测制度 (38) 5.4工程缺陷追溯制度 (38) 5.5试验品抽样、收样管理制度 (39) 5.6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40) 5.7试验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41)

5.9混凝土试验实施细则 (43) 5.10试验样品留样细则 (44) 5.11数据处理及数据溯源 (44) 第六章试验资料管理办法 (46) 6.1资料管理 (46) 6.2试验资料填写说明 (46) 附件1 工程材料取样方法及检测项目 (67) 附件2 试验检测计划台账.......................................................................................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 工程质量缺陷调查情况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室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 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企业出资建设、学校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 第二章成立 第三条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备承担产学研合作任务的能力; (二)负责人为复旦大学在职在编人员; (三)企业投入运行经费每年不低于50万元,最少持续3年;企业投入项目经费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最少持续3年。 第四条审批流程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实验室,起草合作协议,填写《复旦大学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所在院系对合作协议和申请表进行审查,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由所在院系报科技处。 (二)科技处对院系提交的合作协议、申请表和相关知识产权条款进行审查。 (三)科技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法务进行审核。学校法务针对合作协议内容给出意见,由科技处根据法务意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修改。

(四)合作协议经双方认可后,由科技处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校长审批。主管副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直接发文批准建立。企业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合作,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五)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在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发文批准成立。 (六)上海医学院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参照本管理办法,由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成立后报送科技处备案。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五条与企业共建的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依托所在院系进行运行管理。 第六条所在院系应根据合作协议检查企业投入情况,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七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必须编制年度报告,经院系审核后,于次年1月30日前报送科技处。 第八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合作期满后,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共建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是学术机构,不允许以其名义,从事或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十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刻公章。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或合作协议,科技处下发整改通知满一个月仍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经科技处认定后,主管副校长批准由学校发文予以撤销: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统一命名为“复旦-(企业名)×××(研究方向)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摘要:本文结合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践,从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试验检测质量把关等方面入手,浅谈如何做好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工作的管理和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 伴随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中心试验室的职责范围,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是施工阶段质量保证体系中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是对工程质量检测及控制的主要管理部门,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它是现场试验检测的主体,承担着大量的试验检测数据工作。而试验检测是评价工程质量,指导工艺控制的重要手段,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加强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 1、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内部管理 1.1 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试验室作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首先应加强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为工程质量把关提供良好的基础保证。项目建设者应提高对中心试验室的重视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中心试验室建设时选择合适的场所,请专业人员根据中心试验室不同功能要求对电路、仪器摆放等进行设计,将场所按要求进行改造,使其环境条件等各方面达到规范要求,为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基础,尽量建设一个标准化的中心试验室。 1.2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中心试验室的管理要“以人为本”,让参与项目建设的全体试验检测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自控意识,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树立试验检测单位的标杆意识,树立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使“四个意识”真正成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自身行为的准则,更好的投入到公路建设大项目中去。作为项目中心试验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中心试验室设备必须齐全,并及时负责维护、修理、保养。应当建立账、卡、物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及中心试验室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建立设备检定制度;建立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建立使用维修制度;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健全原始记录填写及保管制度。试验检测资料管理。试验检测资料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规范,应及时规范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记录。 2、加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队伍建设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解析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科学研究, 规范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建设和认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合实验室是指我国高等学校同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建设管理,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 培养和汇聚拔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联合实验室建设采取三种模式:国际合作联合研究中心模式, 以多学科交叉为基础, 形成学科创新集群, 与国外有关单位开展宽领域合作;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模式, 以某一学科方向或主流研究方向为基础, 形成与国外对口领域实验室间的实质性合作; 省部共建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模式, 面向地方高校和区域需求,强调联合实验室对区域社会经济的服务功能。 第四条联合实验室建设分为培育组建、立项建设、验收认定三个环节。培育组建以高校为主进行, 立项建设和验收认定环节由教育部组织进行。联合实验室建设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机构对机构的对等合作为培育前提; 二是坚持以国际化学术机制和环境为建设重点; 三是坚持以汇聚资源和创新机制为保障手段;四是坚持以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为认定标准。 第五条联合实验室应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五个一流” 的目标进行整体建设:一是支撑形成一流学科, 引领新兴、交叉发展方向; 二是承担国际前沿或重大需求科研任务, 持续产出国际学术界公认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原始创新成果; 三是汇聚国际一流创新人才,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杰出创新能力的科学家; 四是充分利用国际化人才培养手段, 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五是执行国际化运行机制、人才评聘、学术评价和支撑服务。 第二章组建培育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一、试验室岗位职责 (一)试验室职责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业主、监理、公司计量测试中心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负责计划并实施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程原材料试验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抽样、常规试验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3、负责批准试验项目以外工程材料的送检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4、负责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包装搬运以及周期检定、自校状况。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5、参与施工中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6、结合工程要求,参与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检测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交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资料。并对试验检测结果、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状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和总结。 (二)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试验室的各项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批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3、掌握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动态和情况,协调各试验检测部门的关系,对不能检测的项目负责委托送检。 4、参加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与事故分析会议。 5、负责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修理、维护计划。 6、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7、负责考核试验室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对人员的培训、考核、提职、晋级提出意见或建议。

8、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参观学习、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试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试验室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贯标认证、信誉评价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试验室员工培训,员工工作质量考核评比、监督等工作。为保证和提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3、负责各项试验检测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有效地组织检测工作。 4、善于与同事共事,主动配合试验室主任工作。 5、在主任不在位的情况下,全面履行主任职责。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 2、负责制定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提出技术配置要求,采集符合本工程需要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负责实施试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学习。 4、负责解决试验检测技术难题,签发、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5、负责编制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 6、负责编写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7、参与工程质量检验事故调查和处理。 8、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9、负责各种试验检测数据的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工作。 (五)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测试工作质量情况。 2、负责检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3、负责各类人员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检查。 4、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编写、修改及贯彻执行。 5、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 (六)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管〔2010〕42号)、《关于加强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工作管理的意见》(交质公〔2014〕55号)、《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项目施工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和项目办中心试验室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基本原则 第四条试验检测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检测过程须严谨、规范,检测数据须真实、准确,试验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全责。 第五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得由其它单位人员实施操作。不得伪造试验检测数据、随意更改试验检测结论,或者依据主观臆断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第六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第七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合同等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保持试验检测人员队伍稳定,禁止随意更换。 第八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廉洁教育。严禁试验检测人员接受受检单位的礼物、礼金、吃请及其它娱乐活动。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设置 第九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须经省厅行政执法局验收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在通过备案之前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可以采取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和施工单位试验室联合取样,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社会检测单位的选择须经项目办认可。 第十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的建设标准、人员配置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工地建设)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试验室人员管理 (一)对于投标承诺的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按合同文件规定报溧高高速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二)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进行严格的人员考勤制度。各试验室检测工程师以上人员离开工地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请假,其余人员离开工地需向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请假。各参建单位试验室主要人员离开工地并需做好工作交接,并且保持通讯畅通。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 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 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它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它有关单位: 现将《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12月22日

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重点实验室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国土资源系统和地质勘查单位、科研院所、相关高等院校和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单位(即依托单位)所建设的科研实体,是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创新平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要根据国家和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科技创新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支撑引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依托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稳定支持和动态调整的

原则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建设和管理,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计划单列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项目、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是重点实验室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司局负责归口管理,相关业务司局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和支持。依托有关单位现有机构设立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承办和支撑有关工作事项。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组织重点实验室的遴选、验收、评估与考核,审定重点实验室建立、调整和撤消。 (三)组织推荐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协调建设期有关工作,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 (四)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人才、成果等的调查与统计工作,建立重点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其所属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科研单位、地质勘查单位和有关企业重点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试验室组建及管理

浅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试验室组建及管理 摘要:工程项目部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是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工程进度的重要环节。工地试验室承担与工程相应的各种原材料试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强度试验及路基填筑试验等,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同时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程验收、编写项目试验总结以及本项目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所以做好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对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而临时组建的,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它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大量反映工程质量的数据都可追溯至工地试验室。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是公路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的基础技术,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本人根据高速公路项目部试验室的工作经验,简要阐述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的组建与管理,希望对我处以后承揽类似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一、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 (一)试验室的组成

根据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规模,一般的高速公路标段试验室分为以下几个分室: 1、土工室:主要负责土的物理、水理和力学性质试验,路面基层材料配合比设计试验,路基、路面基层施工现场抽检等。 2、集料室:负责水泥砼及基层混合料用粗、细集料的物理性质试验,浆砌工程用石料的技术性质试验等。 3、水泥及混凝土室:负责水泥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泥混凝土技术性质试验,混凝土工程施工抽检等。 4、力学室:主要负责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砂石材料的力学性能试验,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等。 5、化学室:负责土、砂石材料、石料、粉煤灰、水泥等原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灰土、合成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等。 6、养生室:用于强度试件的标准养生。 7、料棚:用于堆放试验原材料,防止风吹雨淋,棚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8、办公室:日常办公及资料整理。 (二)试验室的人员配置

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 室管理办法

试验室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 2.质检体系 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 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 3.工作依据 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3.2.省高指和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 3.3.省高指、市高指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 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 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 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

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4.1.2.于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且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且于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 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能够用于工程;且对各项工程的内于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和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4.1.4.各项工程实施中,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于质量进行验收试验且作出评定。 4.1. 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仍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于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且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 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和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壹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且提出意见。如认为没必要时,则于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

工地试验室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试验室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工程材料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材料性能检验是材料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体现试验工作的真实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述“不合格品”系指经试验检验不合格的各种材料、构件样品,包括水泥、粗骨料、细骨料、钢筋、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原材料和过程试验所取检验试件。

图1、进场材料检测试验流程图 一、不合格材料样品的处理程序 1、原材料不合格 1)、经试验发现原材料样品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对试验数据应认真进行检查复核,对试验操作过程进行考证,确认材料样品是否不合格。 2)如果材料样品不合格应封存样品(原材料),并在结束试验2小时内电话通知安质部门和相关单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 3)协同安质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砂、碎石可用作临建或清退出场,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清退出场。 4)确认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必要时还应留存影像资料,不合格材料处置完成后,填写不合格材料处置单。相关人员签认。 2、过程质量控制不合格 1)出现焊件不合格应立即通知安质部,配合安质部门监督处理不合格批及部位,处理方式:补焊或切除原焊缝重新焊接。 2)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不合格通知安质部,由项目部执行公司《不合格品程序》文件。 3、不合格品资料管理 1)试验检测出现不合格品(材料)时,要正常填写原始记录,出具不合格报告,及时填写不合格台帐。 2)不合格材料台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且具有检测资格的人员负责填写并与其它试验台帐统一归档管理,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台账记录人、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等的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名,他人不得代签。 3)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以及影像资料合并存档。 4、不合品(材料)处置监督为保障不合格材料样品处理的公正性,试验室应随时 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清华大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 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 (清华大学)

大型分析仪器管理办法 1.大型仪器必须有专人保管,须配有稳压电源,使用前须先检查仪器间各电路连接情况,再开稳压电 源,然后再启动仪器开关。 2.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 现,停止使用资格一周。 3.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本科生作毕业论文使用时应有教师在场,熟悉操作使 用后必须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 方可离开。 5.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 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6.若在操作使用期间出现故障,应及时关闭电源,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 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用后切断电源、水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锁好门窗。 7.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 8.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 常运转。每学期进行一次仪器使用检查,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请有关部门维修。 10.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校内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 使用。 11.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准携带或吃任何零食,不乱扔杂物。 12.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实验室及库房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湿、防爆、防 腐蚀、防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在工地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段**至**标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一、试验检测管理方面 1、试验检测工作的类型及要求 主要包括: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检试验、验收试验 (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在施工前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试验程序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先由承包人完成标准试验,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试验室平行验证后报送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最后报总监办及项目办备案。(按标准试验审批表要求报送)。(前期低标号砼配合比试验、土工试验等) 未经批准的任何标准试验数据,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承包人应将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自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每批材料进场报驻监办试验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应建立进场材料台帐,用于什么工程部位必须按监理签认批准执行,并在台帐中注明。 2)工程用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承包人应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驻监办按不少于20%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试验,中心试验室则按不少于3%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严禁用于工程。 (3)、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或施工完成后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料及构件的强度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 1)除部分外委试验外,禁止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和监理及中心试验室的抽检资料共享。 2)中心试验室应独立完成不少于全频率的3%的抽检频率,并随时对驻监办试验室和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 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自检)工地试验室、监 理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主要要求 第一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由公司批准同意并下发批准文件设立的,并在公司授 权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派驻的人员组成,工地试验室 不得擅自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量、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必须同时满足四川省交 通厅有关要求和工程需要,否则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有义务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经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报项目质 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公司的授权和项目业主批准同意开展的检测参数范 围配备相应的试验用房、试验环境条件、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设备以及交通工具。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驻地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供电、排水、通风、采光以及布局,做好废渣废液的处理,切实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结合本工地试验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A市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提出新设“A实验室”,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每年可获不低于20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 实验室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现有207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包括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72家。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41人,取得了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1项。 此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支持实验室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孕育重大原始创新,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和我市战略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新设立A实验室类别 据悉,《办法》所指的实验室包括在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以及A实验室、A市重点实验室。 其中,A实验室是新设立的一个类别,旨在培育国家实验室,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依托基础好、实力强、水平高的在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相关领域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基础上进行建设,打造引领发展、学科交叉、人才汇聚、管理创新的国际一流实验室。 A市重点实验室分为学科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区域重点实验室三类。其中,区域重点实验室是新设立的类别,目的是通过市和区县(自治县)共建,解决有关区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相对薄弱、创新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每年给予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 《办法》明确,每年给予国家实验室不低于2000万元,学科、省部共建、军民共建三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研究中心600万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0 万元,A市重点实验室不低于2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A市重点实验室在评估周期内每年给予100万元的稳定支持经费。A实验室稳定支持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稳定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人员绩效奖励、人才引进培育及自主研发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