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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的抗震设计基准

消防设施的抗震设计基准
消防设施的抗震设计基准

第9条(抗震支架)抗震支架安装必须根据遵循以下各项标准。

1.为使其发挥充分的耐力需将抗震支架牢固地安装。

2.关于配管在第6条第2项中算出的横向及纵向的地震水平作用力荷载上承受所有的重

量,地震荷载作用下,为防止水平方向晃动必须安装抗战支架。

3.支架需要承受附着装置构件必须可以在配管设备上附加的可承受地震荷载值内。

4.支架的长细比(L/r)不可以超过300.L为支架的长度,r为最小回转半径。

5.4向支架要求同时满足横向及纵向支架的作用

注释

1.安装目的

a.防震支架是为防止地震引起的配管的晃动,作为固定装置支撑配管的重量,使用的吊架不同,必须使消防配管上着力的地震荷载可以传达到构件上,一定要构件一体化并牢固地安装。防震支架需考虑支撑的配管的承重量和水平地震荷载要保证其充分的强度,并且,必须牢牢地固定在建筑物的构建和与其有同等性能的构件上。

b.支架的设计和固定方法是建筑物使用的平面上的水平双向(配管的纵向及横向)和垂直方向的地震荷载上必须保持其形态及保证其安全性。

c.此标准针对所有的主配管(竖管)和交叉配管,对于超过65mm的支配管(只限横向支架)有义务安装支架。

2.构造原理

a.抗震支架的安装目的是应为使配管和建筑物安装一体化,只要达成了这个目标,便可以使用各种方法安装。但是,每个建筑物安装的配管的形状及规格不同,长度是长配管系统上多个的支架错综复杂得安装的状况下,设计作为固定架固定支架的支撑部分,使其可以承受被支撑的配管上附加的地震荷载,需要复杂的说明,是没有效率的。

b.此标准上避免如同上述的复杂说明,推荐既安全并有效率的方法,消防配管的安装,尽可能在支架的两端设计可摆动设计合页(桁架构造)。这种配管根据水平地震荷载,可以不产生力矩动差,只要对承重的拉伸和压缩荷重研讨,就可以使整体配管系统的说明变得简明化。

1 国家安全局

c.此标准不强求按必须按照上述的耐震的概念设计。第2条第2项,根据特别调查和研究结果的应用标准,设计者也可以应用防震,抗震等技术。但是,按照防震和抗震设计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建筑物和消防配管系统联动的相互关系设计,必须例证注释结果的信赖性和配管的安全性。

3.支架耐震性能检证

a. 如同上述,支架两端安装可摆动合页设计只应用于针对支架的长度方向的拉伸或压缩,所以只

要对其一经例证,支架本身的抗震性能是可以证明的。

b. 支架主体以外对于和其连接的配管支撑部分,支架两端合页部分及与建筑物的固定的方法(锚

固,弹性钢轨扣件等)必须例证其机械性能。

c. 检证必须通过具有可信赖性实验装置的研究院或者通过官方检测机关执行。

d. 是否获得了产品的抗震性能认证是通过对UL,FM等海外认证产品和KFI认证产品或者非营利公

共机关的性能检证报告的确认从而证明其性能。但是,此类产品认证范围对相关产品的检测项

目的指定有制约。据场条件上特制产品是可以有构造技术人员进行构造计算确认其安全性。

2 国家安全局

3 国家安全局

4.抗震支架设计及安全性检验

a. 根据火灾安全标准必须对自动喷水装置的安装位置,必须固定在构造主材料的特性,配管的支撑方向,电源,水道,空调设备等多种设备都复杂地安装在建筑天棚上的状况要素考虑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下图为建筑中一般使用的主要消防配管及支架的平面配置图。

b. 支架的设计可以根据以下步骤实行。

1)考虑自动喷水装置安装位置后决定配管系统平面

2)纵向,横向及双向支撑支架及安装位置选定

3)各支架需支撑的影响区域设定

4)影响区域内配管的荷重值和水平地震荷载值的决定

5)计算支架的承重荷重值

6)支架和构成要素的可用最大荷载(报告书)和细长比(弯曲)审查

c. 支架的安全性能是在确认支架及各要素上作用的荷重在根据说明及实验性方法决定的最大荷

重值以内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通过对如同和下图NFPA13(2016)所示的抗震支架的计算书同样的资料可以确认。

4 国家安全局

d. 支架计算书上必须记录需要支撑的配管的信息和算定承重重量及水平地震荷载值,支架和弹性钢轨扣件的规格和最大荷载许可值,并明示相关安装方法的图纸。这样的计算书可以对支架和其构成要素的实验结果(报告书)方便做比较。为了检验消防配管的抗震安全性提交的计算书建议使用SI单位。

e.交叉配管和水平主要配管的上部到固定部分(平板等)的距离为150mm以内的配管不安装纵向支架

的情况也是有的。这种情况必须要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1)从交叉配管及水平主要配管上部到固定部分的距离必须为150mm以内。

2)交叉配管及水平主要配管上安装所有的吊架的75%以上必须满足150mm以内的条件。

3)将交叉配管及主要配管连接安装的吊管必须满足不超过150mm的条件。

4)水平主要配管的口径必须满足不可以超过150mm,交叉配管要地域100mm。

5)吊架是根据标准为不可去掉的部分必须安装。

f.建筑物构造上不可以固定支架的情况下,采用熔接等方法可以固定。但是,此种情况需和相关

机关事先协调,要求确认可以证明其做法具有安全行性的相关材料。

5.注意事项

如果灭火配管可以牢固地预埋在承重墙内的话,也可以不安装支架。但是,对于设计时对于建筑物构造问题需要与相关机关事先协商,必须在填埋后末端开始0.6mm以内位置安装地震分离接口。但是,如果不能安装灭火栓,放水口等设施,可以省略。

5 国家安全局

第10条(水平配管抗震支架)①横向抗震支架必须按照以下各项要求安装。

1.横向抗震支架和配管口径无关必须安装在所有主要配管,交叉配管上。支配

管及其他配管必须安装口径超过65mm的配管。

2.横向抗震支架的设计荷载需要按照安装位置包含左右6m的12m内的配管承重

的横向水平地震荷载值计算。

3.支架的间隔必须满足在中心线基准上最大间隔为不可以超过12m的条件。

4.最后的支架和配管端部之间距离不可以超过1.8m。zui

②纵向抗震支架的抗震设计必须遵循一下各项要求。

1.纵向抗震支架的水平地震荷载值计算时,其内容包括所有的支配管。

2.纵向抗震支架的设计荷重需要按照安装位置的包含其左右12m的24m以内的配管

承重的横向水平地震荷载值计算。

3.主要配管和交叉配管上安装的纵向抗震支架的间隔必须满足不可超过24m的

件。

4. 最后的支架和配管端部之间距离不可以超过12m。

5.4向支架必须同时具有横向和纵向支架的作用。

注释

1.水平方向支架概要

a.在此标准中指50mm以下的配管在地震时防止其破损是其具有充分柔韧性。因此,支配管及其他配管的情况下,规定只能在口径为65mm以上的配管上安装横向支架。但是,主要配管及交叉配管的情况,和配管口径无关,须考虑邻近及配管需要支撑的荷重量安装横向支架。

b.横方向支架由构成品,配管和房屋固定的附着部分,弹性钢轨扣件构成,设定支架的安装间隔时,必须考虑配管可承受力后决定。横向抗震支架的最大间隔要求在配管及配管附属品予以的承受力据现建筑物标准许可基准限制在最大间隔为12m。

c.承重在横向抗震支架上的水平地震荷载必须按照包含支架左右6m的12m配管承重的横向水平地震荷载值使用。如果支架超过了承载力时,必须调整支架的安装间隔。配管末端上安装的最后一个支架规定安装在从配管末端开始不超过1.8m的位置。最后一个支架和配管末端之间分岔出支配管的情况,给其大的悬臂型荷重,造成配管破损,要避免此种危险。

6 国家安全局

7 国家安全局

d .主要配管和交叉配管上连接支配管情况,为定横向支架的水平地震荷载必须考虑支配管可承

重的水平地震荷载。

e .纵向支架和横向支架不同间隔最大许可值为24mm 。此配管因为在长度方向较长,与横向晃动

想必纵向晃动幅度小,因此,纵向抗震支架承重的荷重以包含支架前,后12m24m 内的配管承重水平地震荷重基准计算。

f .支架计算标准参照

1) 横向支架

a ) 承重量适用对象:水平主要配管,交叉配管及支配管

b ) 支架安装对象:水平主要配管,交叉配管和支配管(只限65A 以上)

2) 纵向支架

a ) 承重量适用对象:水平主要配管,交叉配管(支配管除外)

b ) 安装支架对象:水平主要配管,交叉配管

g .主要配管或者交叉配管上连接支配管时,为选择纵向支架计算水平地震荷重时,支配管可以

排除。

2. 4向支架

a .此标准中所指的4向支架指建筑物平面上纵向及横向和纵横截面图上前后,左右方向的意思。即,可以支撑地震引起的所有方向晃动的装置。

b .组装4向支架的方法是具有基本的横向和纵向支架的形态,根据设计者和制造商的设计实现了多样化。下图为典型的4向支架。

8 国家安全局

注释

1. 竖管安装概要

a . 竖管是根据建筑的高度方向安装,所以同时承重来自纵向和横向的地震荷重。因此,竖管

抗震支架必须安装使用4向支架。

b . 竖管的长度较短的情况,由于晃动引起的消防配管损伤危险危害不大,所以可以不安装4

向支架。同样,如同下图是竖管的管道连接部分上和竖管实现了一体化。因此,竖管上的管道连接部分可以不安装4向支架。

c . 不在竖管管体上安装4向支架,在竖管和连接的水平配管上安装4向支架的情况,规定要安

装在竖管的中心位置喀什低于0.6m 位置。4向支架离竖管位置较远的情况,无法防止竖管的晃动,因此会造成损伤。

d . 竖管的大小比主配管或者支配管大所以承重的荷重大。因此安装在竖管上的抗震支架的间

隔必须比横向或纵向防震支架的间隔相比要小。

第11条(竖管抗震支架)竖管抗震支架需按照以下要求安装。 1.必须在长度超过1m 的主要配管的最上部安装4向支架。 2.竖管的管道连接位置可以不用安装4向支架。

3.竖管最上部的4向支架和水平配管连接的情况,距离从竖管的中心线开始不超过0.6m ,支架的荷重必须包含垂直及水平方向的配管。

4.竖管4向支架支架的距离不允许超过8m 。

2.竖管支架的形状

a.竖管是将消防用水从加压送水装置向建筑物的最上层供水,因此,实际上在现场在保持一定间隔下安装4向支架有时有难度的。

b.为可以支撑此类竖管支架,设计者可以采取在构造主材料上黏着等方案,并且注意不要设计将支架及建筑的警戒条件与固定端连动。并且利用现有的结构主材料代替4向支架的

情况,必须通过构造计算等明示对其安全性检证的结果。

第12条(抗震支架固定装置)支架的固定装置需要按照以下各项要求安装

1.支架固定装置适用水平地震荷重不可超过许可荷重。

2.长度为未满

3.7m的配管可以由临近的支架支撑。

注释

1.支架是由支架以外的配管和固定在建筑物的附着部分,附着部分的锁紧装置构成。因此,即使

抗震支架可以承受地震产生的荷重,但是其固定装置无法承受配管的荷重的话,很难避免配管

的破损。

2.支架固定装置必须有可以有充分承受适用水平方向地震荷重的强度,不可以超过其本身可承受

的荷重。

3.水平主要配管及交叉配管的长度较短的情况(横向1.8m以下,纵向12m以下)也要求必须安装。

但是,配管的长度较短时,固定装置上承受的荷重随之变小,因此临近的支架固定装置是准许

安装的。准许使用这种共用固定装置的配管长度为规定小于3.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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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本标准中消防设施专项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独立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且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并已建成,质量合格。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

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质量合格的中型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 …

全国高等学校城市规划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标准(试行) 二、指标内容 1.教育质量 1.1德育标准 1.1.1政治思想及理论 1.1.1.1政治思想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捌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艰苦奋斗、务实创新

的精神和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志向,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1.1.1.2理论知识 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1.1.2学风 遵守纪律,尊重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协作,理论联系实际,积极进取。 1.1.3修养 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符合《大学生行为守则》,理解城市规划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人文科学素养及社会交往能力。 1.2智育标准 智育归纳为五方面:城市规划与设计;相关设计技术;相关知识;实践;外国语。共49项条款。 本标准用“了解”、“掌握”和“能力”三个词来分别确定学生在毕业前必须达到的水平: 了解——指具有一般知识: 掌握——指对该领域知识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对之进行阐述、运用并发挥; 能力——指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1.2.1城市规划与设计 1.2.1.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1)掌握规划目的、任务,掌握规划必须满足城市的各项功能和居民对城市的物质与精神方面需求的原则。 (2)掌握规划必须从国情国策出发,符合城市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总体综合效益等原则。 (3)有能力在规划中应用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 1.2.1.2城市规划程序与方法 (4)有能力参与区域分析及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5)掌握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工作各阶段重点及其城市设计的构思方法,从确定目标、提出优选方案、制定文件图纸,到审批、实施、管理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1.2.1.3综合分析与组织 (6)有能力运用科学方法从事资料数据收集、分析问题、处理矛盾、进行综合决策等工作。 (7)有能力参与组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各项专业规划。 (8)了解规划全过程中动员、组织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9)有能力从事城市居住区、住宅小区的规划方案设计。

浅析如何做好建筑楼房消防防火设施设计

浅析如何做好建筑楼房消防防火设施设计 摘要:本文分析了高层建筑电气线路防火设计,建筑楼房内电气线路电线因短路或绝缘受损或老化引起的故障所引起的火灾占比例最高,并提出做好建筑楼房消防设施的重要性。 关键词:高层住宅楼消防电气设备消防配线 1、一般电气线路防火设计 1.1 电线电缆截面的选择 在有关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均要求在选择电线电缆时导体允许载流量必须大于负荷的计算电流,在选择电线电缆的截面时,应考虑电线电缆的敷设方式和所在环境的温度。因为电线电缆在不同敷设方式下和不同温度下有不同的载流量。电力电缆应能承受故障时的故障电流,尤其短路电流的短时作用。此外,选择低压配电线时还应考虑到用电量不断增加的可能性。 1.2 线路敷设方式的选择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对多种敷设方式的规定,主要是从防火角度出发的,建议线路尽量采用暗敷。如因需要采用明敷时,应特别注意电线电缆的选用和敷设方式,以保证防火分区及免遭破坏。封闭式母线、电缆桥架以及金属线槽在穿楼板处须采用防火隔板和防火材料隔离;穿越防火墙时,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另外,楼层间预埋钢管在布线后两端管口应做密封隔离。对于吊顶内的线路敷设,严禁采用直敷布线,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并且应与灯具保持一定的水平和垂直距离,而且必须避开灯具的散热孔。 1.3 电线、电缆的选型 在电线、电缆选型时有三方面须注意,第一、应尽量选用铜芯线,避免使用铝芯线;第二、须根据电气线路防火要求的程度,选择使用阻燃型、耐火型或矿物绝缘型的电线、电缆。第三、线路的经济运行。 2、消防电气线路防火设计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配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预报火灾的重要设施,对于早期发现火灾以及获得及时扑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其作用主要表现在非火灾时期和火灾初期,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线路的支线部分,最好采用阻燃型电线穿保护管敷设在不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1 总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3 行政办公 3.0.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4 商业金融 4.0.1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2) 1.商业金融中心应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合理配置,市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50~100万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km;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

宜为5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km;地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1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km。 2.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干路两侧布局。 3.在历史文化保护城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5 文化娱乐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6 体育 6.0.1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6.0.2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消防设施的设置篇)

消防设施的设置 要点:1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条文解释:建筑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水源、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供水管网和相应的控制阀门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系统以及下列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1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 2超过4层的厂房或仓库; 3其他高层建筑; 4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建筑(地下室)。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15m或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固定水冷却设施,埋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可不设置固定喷水冷却装置。总容积不大于50m3或单罐容积不大于2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设置移动式水枪。 备注: 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楼层; 3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建筑消防设施 检 测 方 案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方案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v1.0 可编辑可修改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综合考虑建设规模以及投资、布局方式等,可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详解

消防设施检测方法/标准 一、探测器 1、测试频率:烟感、温感探头每年1次,手报按钮每季度1次; 2、测试内容:探测器报警能力,探测器地址,探测器物理位置; 3、测试方法/标准: a、烟感探头采用加烟测试,温感探头采用加温测试,手报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 行测试; b、各种探头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探测器的 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火警信息应和现场探测器的信息一致,包括地址码和物理 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进行修改。 二、消防栓按钮 1、测试频率: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 2、测试内容:消防栓按钮报警能力,消防栓按钮地址码和物理位置以及起泵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消防栓按钮采用现场报警进行测试; b、测试时应该有红色报警指示灯亮,起泵后绿色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 收来自该探测器的火警信息; c、消控主机接收到的消防栓报警信息应和现场消防栓按钮的信息一致,包括地 址码和物理地址; d、如不能正常报警应进行维修,如报警信息不一致应对主机或探测器属性进行 修改。 三、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 1、测试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 2、测试内容:各种风阀地址码和物理位置,远程启动,反馈信息,复位能力; 3、测试方法/标准: a、排烟、送风阀采用消控主机远程启动进行测试; b、测试时控制模块应该有红色启动指示灯亮,风阀打开后有红色反馈指示灯亮, 消控主机能接收来自该风阀的反馈信息,停止后能正常复位; c、消控主机远程启动的风阀和现场动作的风阀地址信息应该一致;

d、如不能正常启动风阀(控制模块有或无启动信号)应进行维修,如反馈信息 和现场不一致应对主机或风阀属性进行修改; e、防火阀采用现场关闭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防火阀监视模块应该有红色报警 指示灯亮,消防报警主机能接收到该防火阀的火警信息,且地址码和物理地 址应和现场一致,如不能接收报警信息或反馈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进 行维修。 四、电源强切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非消防用电,门禁控制用电,地址信息,远程断电,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启动断电; b、启动强切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断电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能接受 来自该强切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如不能正常断电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 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五、防火卷帘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迫降,卷帘迫降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迫降; b、启动卷帘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迫降到底后反馈指示灯亮,消控主机 能接受来自该卷帘控制模块动作的反馈信息; c、卷帘能迫降到底部正常位置,无卡槽现象; d、如不能正常迫降、迫降停止位置异常或卡槽应进行维修,如消控主机接收到 的设备信息和现场不一致,应对设备属性进行修改。 六、常开式防火门 1、测试频率:每月进行1次; 2、测试内容:远程关门,闭门器或脱扣器关门情况,设备地址信息,主机反馈信息; 3、测试方法/标准: a、采用消防报警主机远程关门; b、启动防火门控制模块时,启动指示灯亮,电动闭门器或脱扣器动作后反馈指

(完整版)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doc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包括投标单位(40 分)和投标项目负责人(60 分)。 一、投标单位(满分40 分) (一)投标单位良好行为记录(10 分) 1、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甲级的,得8 分;乙级的,得7 分;丙级的,得6 分。 2、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 2 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 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诚信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 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 10~9 分;二类: 9~8 分;三类: 8~ 7 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申请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申请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 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 10~9 分;二类: 9~8 分;三类: 8~ 7 分。 (三)投标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10 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 条记录扣 1 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 记录扣 4 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 条记录扣 5 分; 4、同一行为被列入不同档次记录的,按最高档次记录扣分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 分。 二、投标项目负责人(满分60 分)

(一)投标项目负责人良好行为记录(共20 分) 1、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 高级的或同时具有中级和注册执业资格的,得 5 分;中级的,得 4 分;初级的,得 3 分。 2、近三年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三个以上的,得 5 分;二个的,得 4 分;一个的,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 3、获奖方面: 上二年度内,获地市级的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 3 分; 上三年度内,获省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的,得 4 分; 上四年度内,获国家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得 5 分。 在XX 完成的设计获地市、省级和国家级规划、建筑设计成果奖的,在上述得分的基础上再加 2 分。 同一工程只记取最高级别的分数,不重复计分,最高计算至10 分。 (二)招标人信任程度(20 分): 1、招标人根据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诚信程度、及其他有关情况,对投标报名 项目负责人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 10~9 分;二类: 9~8 分;三类: 8~ 7 分。 2、招标人根据代表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设计水平的相关成果资料,对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 的信任程度分三类进行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一类: 10~9 分;二类: 9~8 分;三类: 8~ 7 分。 (三)投标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基本分20 分): 1、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 条记录扣 3 分; 2、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市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的,每条 记录扣 10 分; 3、投标申请人的行为凡被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每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新编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防意识不断增强,自动消防设施在建筑设计中已被广泛的使用,并在预防和火灾扑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设施在使用和竣工验收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1998年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对全省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完好率竟不到50%,2002年苏州市消防支队验收1292个建筑项目中,一次通过检测验收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还不足20%;这个统计数据表明,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问题还相当严重,为此,笔者就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剖析如下: 1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自动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给水系统

(1)在消防水泵房内,系统供水管上,未设试验和检查用的压力表和的放水阀门,同时也无安全阀,难以进行正常的系统维护保养。系统供水管网上没有出水阀门和安全阀,水泵启动时,极易造成消防管网内压力瞬间升高,引起水管爆裂,从而无法进行消防供水。如南京某大商场在消防供水系统检测时,就发生过水管爆裂事故。消防供水系统中使用的消防水泵由于缺乏正常的启动运行维护保养,因长期不使用被锈死,无法启动。 (2)消防与生活合用水池或水箱,无保证消防用水不被它用的措施,消防用水无法得到保证。如消防与生活合用水池经常发现消防与生活出水管位于同一平面,而位于水池生活管道出水口上也未开有防止吸用消防用水的小气孔;有的消防与生活用高位水箱出水口在同一平面,或两者出水管上下间隔太小,消防用水无法保证。 (3)自动喷淋系统末端放水装置,未设在末端。有的末端放水装置直接设在水流指示器的后面,当末端放水时,水流指示器虽也能动作报警,但该末端装置的压力表指示值不能反映系统末端的真值,不能起到末端放水装置的真正作用。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模板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及方法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 —?GB5135.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 —消火栓箱 GB14102 —防火卷帘 GB1428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 —1998火灾显示盘 GB179459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 —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 —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50193 —93( 1999 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 —93(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 计规范 GB50219 —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级题24 消防设施设计

三级题24 消防设施设计

A、200 B、300 C、400 D、500 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超过(C )m(易) A、4 B、5 C、6 D、7 5、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流量按照(B )L/s 计算。(易) A、5~10 B、10~15 C、15~20 6 D、20~25 6、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应该在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A )m范围内。(易) A、15-40 B、25-50 C、10-25 D、5-15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位水箱的储水量一、二类公共建筑分别不应小于( C )。(易) A、12m3、9m3 B、24m3、18m3 C、18m3、12m3 D、36m3、24m3

8、一般情况下,消防给水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B)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易) A、一 B、二 C、三 D、四 9、一类高层居住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不应小于( B )m3。(易) A、18 B、12 C、6 D、3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 D )个。(易) A、10 B、8 C、6 D、5 11、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不应超过30m,多层民用建筑不应超过( A )m。(易) A、50 B、40 C、30 D、20 12、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其中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消火栓的间距各不应大于(B )m。(易)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标准与方法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 验评定规程

陕西贵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及方法、检验类别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检验评定。 本标准同样适用委托检验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135.1—2003~GB5135.13—20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GB14102—2005 防火卷帘 GB14287—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3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6—2006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 GB179459—2000 消防应急灯具 GB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2005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2001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1版)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3—93(1999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版)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38—20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A30.1—2002~GA30.3—2002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61—2002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A386—2002 防火卷帘控制器 GA400—2002 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33—2005 挡烟垂壁 DB37/T386—2004 吸气式感烟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3 检验性质及项目分类 3.1 检验性质 3.1.1 初次检验: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 3.1.2 补充检验: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加倍检验。 3.2 不合格项目分类 本标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分类是根据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确定的。 A类不合格项: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 B类不合格项:指对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消防设计文件范本(最新)

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名称:清华创新大厦3号研发楼 设计单位: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设计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2006年版)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01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 总建筑面积6974.5平方、建筑占地面积1276平方、建筑高度24.6米、车库的停车位数量16辆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无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无 6、总平面。 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

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 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6层、一层层高4.2米、二三四五六层高均为3.6米、建筑总高度24.6米,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 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标准

技术人员检测工作需提交的资料 1检测方案(需根据工作人员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写);附件一:检测方案模板 2、准确完整的原始记录 2.1要求原始记录根据现场情况按照《检测工作法》(附件二)进行检测,按照公布的原始记 录模板和填写细则(具体详见附件三:新版现场记录表填写细则、附件四:原始记录填写模版文件)填写。 22检测过程要求全数检测,检测实施组长负责制。检测标准就是广东省标准DBJ/T 15-110-2015《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原始记录包括初检的原始记录和复检的原始记录(若初检不合格)。原始记录填写完毕 后,附上现和报警打印记录。 2.4 原始记录要求每页签名完整(检测组长、检测人员、甲方或施工方负责人),检测时 间要填写完整,以(XXXX年XX月XX日或者XXXX.XX.XX的形式填写。 2.5 检测完成填写完毕后检测组长负责审核,按照单项和子项顺序装订汇总统一编号,在 第一个系统的封面写好该项目所设置的单项和子项具体编号;原始记录后面要附照片 页(分公司提供word电子版);各系统 2.6 分公司项目原始记录封面需要分公司负责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并在分系统原始记录 封面签字确认。 2.7原始记录当面交接时,检测组长与报告部信息管理人员直接对接,发现不合格情况不予交接。通 过电子文档交接时,原始记录通过扫描件进行传递,须按照编好顺序(且已经标记页码)进行扫描、传递,发送邮件时标注好项目的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及特殊情况。信息管理人员收到信息后,需要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不合格情况立即打回上报的分公司或业务部门, 全程跟踪,直至解决。 2.8 项目初检合格或复检合格后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不具备条件不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3、照片:各种照片要按照项目分类打包,标注好项目的名称、面积等重要信息。 3.1现场的工作照片和项目全景外观照片(公司业绩宣传用); 3.2现场检测的重要定量、定性检测照片,如消火栓的静压和动压、风速以及充实水柱等(做 成word文档打印,同原始记录一起存档,备查); 详细如下: 3.2.1水泵控制柜的自动和手动切换照片; 3.2.2室外消火栓的供水压力; 3.2.3室内消火栓最有利点的静压和动压; 3.2.4室内消火栓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压、充实水柱以及消火栓栓口压力; 3.2.5气体灭火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充装压力; 3.2.6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外观及自检正常显示; 3.2.7加压送风口的风速; 3.2.8排烟口的风速; 3.2.9灭火器的压力及有效期检查; 3.2.10双电源装置切换试验。 3.3现场整改的视频和照片,存在重大缺陷的项目是复检时由检测人员拍摄,问题不是很严 重且比较直观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拍照发给业务部或分公司,由其传到报告部信息收集人员手中,作为项目的整改和复检档案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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