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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去路终于有了明确的答复

小产权房的去路终于有了明确的答复
小产权房的去路终于有了明确的答复

你忙,忘了我需要人陪;你忙,忘了我会寂寞;你忙,忘了我在等你电话;你忙,忘了你对我的承诺。但你知不知道,爱情不是等你有空的时候,再去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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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去路终于有了明确的答复。日前,国土部发布《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对违规登记发证者将严肃追究责任。记者采访了解到,岛城的小产权房主要位于李沧区、城阳区和崂山区,购买者主要为外来居住需求及投资性的客户。

国土部对小产权房再喊停

11月9日,国土部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气会。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说,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

如何防止小产权房等趁着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而合法化?朱留华表示,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要求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

限购令下,“小产权”很受宠

“岛城的小产权房以李沧区、城阳区和崂山区居多,尤其是城阳区和崂山区,每年的交易量很可观。”10日下午,市南区宁夏路一家房产中介的经纪人说,尤其是今年实施限购令以来,导致部分投资性需求将目光转向小产权房,崂山、城阳以及李沧区的小产权房迅速升温。

“有些来自外地的投资者,因为受限购令制约无法投资商品房,往往选择购买小产权房解决居住难题。”科威国际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说,对于这类需求,一般是由科威国际不动产介绍周边的小产权房业主自行交易,上周一位来自辽宁的商人就在崂山区的石老人区域的小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单价8000元左右,显然较之商品住宅的价格便宜了不少。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需求旺盛,城阳区、崂山区及李沧区的不少中介都兼做小产权房交易业务。“小产权房价格偏低,外来需求几乎占一半的比例。”李沧区一家中介的经纪人说。记者了解到,这类小产权房单价一般在三四千元之间.像城阳区文阳路的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小产权房,总价在30万元左右;城阳区流亭街道东女姑山社区的小产权房单价在3000元左右;城阳区杨埠寨社区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小产权房总价在33万元左右;李沧区河南庄区域的小产权房价格则在4000元左右;而最贵的小产权房则位于崂山区,崂山区石老人花园内的部分小产权房甚至卖到了单价万元以上。

转正无望投资客称赔大了

“早在去年我就在城阳区投资了一套小产权房,如果无法登记办证,赚钱的指望就落空了。”10日下午,市北区投资小产权房张先生说,他几个朋友曾投资过小产权房,也是选择在城阳区,当时的单价才不到1000元,后来涨到3000元左右时卖掉了。看到这样可以赚钱,而且成本也不大,他去年到城阳区的红岛投资10万元买了一处小产权房,获知小产权房严禁登记办证的消息后,张先生连称赚钱的可能性恐怕很小了。

“从2007年以来,小产权房就成为部分投资性需求追逐的目标。”21世纪不动产市场分析师张斌说,不少投资者认为小产权房迟早会“转正”,这部分投资者看中的正是交易之中的灰色利益。但这次国土部明确发文要求不得为小产权房登记办证,无疑封住了投资者借投资小产权房牟利的途径。

■相关链接

合法转正路难行

“早在去年10月下旬,全国小产权房问题清理领导小组便开始对小产权房进行组织调研,但小产权房的清理方案迟迟没有浮出水面。”科威国际不动产总经理孙杰说,但在官方政策还没有明确的时候,民间就流传小产权房将“转正”的说法,但也有专家指出“小产权房问题复杂,不可轻易‘放虎归山’”。

据21世纪不动产的张斌介绍,实际上针对小产权房的政策变化要追溯到2007年。据了解,

2007年6月,原建设部发出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同年12月,国务院曾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7月,国土部曾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

2009年9月,国土部再次下发通知,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而对于小产权房的出路问题,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培新在也曾多次表示,“小产权房”违背了城乡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布局,也违反了关于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法律程序,对于已在农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一旦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处置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名词解释

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分为两种:

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另一种是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记者还了解到,老百姓买卖小产权房也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再批准。

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王凯介绍,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房产大致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小产权房等,一般市民可选购商品房,具备条件的可申请经济适用房等,但小产权房一定不要购买。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表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近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朱留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要求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

朱留华说,对于违法违规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另外,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

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按照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我国将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即明年年底必须完成。

朱留华说,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尤其是土地矛盾日益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截至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已完成70%到80%。

严禁登记发证的几种情形

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

●新闻背景

小产权房遍地开花

小产权房有两种:

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当地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上或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根据此前报道,虽然国家法律从来都没有承认小产权房,但是各地的小产权房却遍地开花,越来越难控制。

卖房的、开发的毫不避讳自己的小产权身份,照卖不误;而买房的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推动了这个市场的“蓬勃”发展。

根据统计,目前中国的小产权房建设面积有可能已经达到了60多亿平方米的规模,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

小产权房处理难度大,尽管国土部等14个部委联合成立了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治理政策方案,但政策方案一直没有出台。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可买吗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可买吗 很多人都知道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也不能够抵押贷款等,它的权利会比商品房少很多,但是由于小产权房总体的价格非常的便宜,在价格面前很多人也愿意冒险一番。那么,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可买吗?律伴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可买吗?不建议购买,但主要看个人选择。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的性质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说明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没有建设能力为了尽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既购买了相当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时也是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解决了的建房资金难题。 (一)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买了“小产权房”官司一场接一场

两家人闹了3年 卖房人补了近10万元给买房人 一套“小产权房”,两家人闹了三年。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小产权房买卖违法,判决买房人返还房屋,卖房人赔偿市场差价近10万元。 ■商报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孙燕刘娜 卖主告买主 买主告卖主 我不卖了,你还我房屋 2003年,郑州市民代女士与靳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靳先生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卖给代女士。代女士先付了5万元钱,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好再付。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房子属农村集体组织开发的“小产权房”,依法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没能过户到代女士名下,靳先生也没拿到余款。 2007年,靳先生找到代女士,要求返还房屋,遭到拒绝。靳先生将代女士告上了法庭。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小产权房系集体土地,违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判决解除合同,代女士返还房屋。 代女士不服,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买主告卖主 你赔我近10万元损失 2008年2月,代女士又将靳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因房价升高带来的损失及装修花费共计24万余元。认为靳先生在明知该房屋用地是村自主开发的集体用地的情况下,仍然承诺能够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靳先生对合同的解除存在明显的过错。 靳先生不认可,提起反诉,要求代女士支付5年来的租金近4万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靳先生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代女士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近10万元;代女士也有一定过错,则须支付靳先生5年房屋租金2万余元。 判决下达后,靳先生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谁颁发

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17386458.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谁颁发 市民张大叔退休后打算到市郊居住,朋友给他介绍了一处小产权房,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据说还可以办产权证。张大叔十分心动,没想到回家和家人商量后,儿子坚决不同意购买小产权房,说是国家政策不允许,但是具体原因儿子说不清楚。两个人带着疑问咨询了许多人也不得而知。 小产权房的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镇颁发 法律规定:《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应当怎么办: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里颁发。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这类房屋与商品房截然不同,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没有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按国家相关政策,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流转,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得确权发证。而且购买小产权房后也无法再次转让过户或进行抵押贷款,这不仅对房屋的升值、保值有一定影响,购房后若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城市居民并非是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产权拆迁补偿。另外,若小产权房建在了耕地上属违法行为,国家会强令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17386458.html,/

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4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三、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性质分类“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四、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买小产权房有什么样的风险

买小产权房有什么样的风险? 对于小产权,目前有着三种不同的解释。 1、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对于前两种小产权来讲,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对于第三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风险是什么呢? 1、没有房产证 这类住房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证。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 2、拆迁难补偿 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配套不完善 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 5、遗赠麻烦 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

小产权房的法律界定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的地位 “小产权房”以其低廉的价格迅速在全国各大城市蔓延开来,并已在房屋市场上占据了不小的份额,它的合法性及其所引发的一系列的问题也接踵而至。前不久北京市建委发出“关于购房有关问题的风险提示”,提醒购房者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并称“针对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影响交易安全,损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市建委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或房屋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如宣传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都不要购买,此类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这再次引起了大家对“小产权房”的关注及对其法律地位的争论。 到底小产权房是否合法、是否能够购买或转让,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小产权”?其实“小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因此,对“小产权”的涵义并没有一个规范的解释。目前,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这正是我们今天要探讨的主要话题。

有房产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最新范文

有房产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不是国家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 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有房产证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1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 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该该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

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占用、使用、收益、处分、 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与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2013年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并将有关该房屋的买卖合同、相关权利凭证一并交付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 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 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整理文本)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 __ 房产所在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 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安置房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每平米元,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成为被执行物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成为被执行物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小产权房”有所出现,作为一种可供执行的财产,“小产权房”在执行中作为执行财产如何处理?处理得当,不仅关系案件的执结,还对类似案件的办理有很好地借鉴作用,甚至对有关立法也有一定的参照。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出现与法律规定相矛盾的现象。在执行此类案件中,应依照法律规定,灵活采取措施,促成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了因执行行为产生的与法律的冲突。下面以例对此问题分析: 一、典型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返还原告材料款827500元,同时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于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公司位于本市的五幢房屋。后根据申请人李某的申请,对查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58.39万元。 二、案件关键: 1、关于被查封房屋的性质 所查封的房屋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该镇政府与南通某某公司形成三方协议后,由被执行人某公司以每亩4万元土地补偿费征用该土地。村镇按平方收取管理费、工程配套费。由执行人某公司承担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并负责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和销售。村镇负责办理宅基地证和房屋“小产权证”。该工程的土地经过镇

建设管理服务站、镇政府及市发改委批准为农民集中居住用房,土地系集体所有,即被查封房屋系为“小产权房”。 2、对被查封的房屋处理的难点 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不属于商品房,在操作实务中对“小产权房”能否进行拍卖存在疑问。但如不执行该房产,被执行人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这两点成为本案办理的难点。 三、实际执行中的处理观点: 观点一:“小产权房”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进入拍卖程序,以拍卖款进行清偿。 观点二:“小产权房”属于被执行财产,但不可以进入拍卖程序,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实际执行中倾向于第二种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小产权房”是法律禁止拍卖的财产,但其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理应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同时《物权法》及相关规定也明确了不动产的转移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这一点在“小产权房”上无法实现。如果进入拍卖程序,后续问题将更加突出,不利于案结事了。 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小产权房”,由于涉及政策性强、法律法规滞后、后续如何处理尚未确定等诸多因素,在办理中就要考虑到避免因法院法律文书的介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同时,从物权法及执行

二手小产权房千万不能买 细说为啥不能买小产权房

二手小产权房千万不能买细说为啥不能买 小产权房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二手房过户事宜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近期在一些房产的分类信息网站上,出现了不少二手小产权房的销售的信息。这些二手小产权房的房龄一般在五年到十年左右,户型一般90平方米以下,总房款一般还都不超过五十万元。尽管这个房子具有上述的诸多的,但是也很少有人去买二手小产权房。 近日小编在一家分类信息网站看到,大约有几十条的卖二手小产权房的相关。小编联系其中的一位卖房的吕先生,他介绍,他10年之前买的一套小产权房,建筑面积大约是76平,当初的售价是一千多块钱一平。因为距离上班的地方太远了,再加上这个房子的交通不是很方便,所以没有自己住转而是出租了。目前房屋老旧出租很难,所以想出手卖掉。由于二手房门店不给挂牌销售,只能托朋友、找亲戚联系买主,但是没有效果。后无奈之下只能花钱在一家分类信息网上发帖,但是已经2个多月了,还是没有卖出去。吕先生说,尽管现在这套房子了,但是如果卖不出,跟没一样。 市民刘女士介绍,一些二手小产权房价格确实实惠,但让她不敢买的主要原因是听说一旦遇到拆迁等情况得不到

相应赔偿。 房地产专业人士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市民买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房产证,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此不要贪图价格轻易购买。 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购买二手小产权房是无法办理贷款的,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而且购买二手小产权房以后如果再想出手卖掉,也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所以在买二手小产权房一定要考虑清楚。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小产权房可以进行出售,由于小产权没有国家颁发的房权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便签订了买卖合同再法律范畴内也是属于无效的。因此出现问题很难追回损失。所以我们要找专业的小产权房销售顾问公司,而不是找什么大公司,大平台。 二、小产权房如何买卖 1、看房: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2、查档: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4、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 买方支付首期款到银行资金监管账号,然后跟担保公司一起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或者直接通知担保公司,时间大概在约7到8个工作日左右。 6、赎楼:买方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会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然后出具赎楼担保,并进行赎楼以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7、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递交房产过户申请后,担保公司领取回执。 8、缴费:买方同担保公司到相关部门缴费并领取新的房产证后,担保公司会带着房产证同银行在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时间大约在10个工作日左右。 9、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以及水、电等费用的过户,买方领取钥匙。 三、常见的小产权房纠纷有哪些 1、最常见的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是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购房人起诉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已有8条答案 2014-03-2313:33:43 所有回答:26322 《士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禁止村民将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向城镇居民出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 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无论是国土资源部还是国务院,态度向来强硬.建设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此外,建设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商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否则很难受到法律保护.更重要的是,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房地产企业 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查验商品房建设手续,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小产权房能买吗?张律师表示: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 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 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市民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 他还表示,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房屋所有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3、如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4、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5、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没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市________乡(镇)________的房产,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权属证书_____________号或者房屋买卖合同 _________________)。房屋共有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房屋装修情况____________。其他附属设施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抵押、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付房价全款时定金转房价。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产更名给乙方,更名以后,乙方补齐房屋全款。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更名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双倍赔偿定金。 三、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过户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过户,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甲方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承担: 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孙某,女,汉族,1984年1月2日生,住 被上诉人:某社区居民委员会 负责人:张某某,该居委会主任 住所地: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某法院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某法院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并依法改判; 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购房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原告支付之日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 3、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燃气开口费、押金、垃圾处理费共2860元及利息; 3、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装修损失、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和承担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共计60000元; 4、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部分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一审判决部分错误。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自身存在过错是错误的。 1、本案所涉《房屋买卖合同》被上诉人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系无效,上诉人无任何过错,完全系被上诉人的过错。 上诉人欲购买本案所涉房屋时,被上诉人明确承诺该房屋能办理房产证,并承诺在购房后共计能返还购房款14万元之多,并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拆迁安置补偿房)且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事实。被上诉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 被上诉人在庭审中提交的罗政字(2012)54号、罗发改投字(2013)21号和临罗环函(审)(2013)83号文件证明其系合法建设,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的事实,并在庭审中一再曲解《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强调被上诉人可以为上诉人办理房产证,足以表明,其自始至终均认可并承诺

小产权房可以办居住证吗

小产权房可以办居住证吗 一般我们认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属于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那么小产权房能办居住证吗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办理公证吗?接下来由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小产权房能办居住证。 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更多关于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内容,下面介绍: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购房者最好不要去买小产权房,因为办不了房产证,没产权。“小产权房”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不受法律保护。再有,遇到纠纷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无法登记备案,购房人也不具备业主身份,所以无法行使业主权利,其购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可能不受理或驳回。 一、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

买小产权房有什么不好之处

买小产权房有什么不好之处 商品房价格的不断攀升让越来越多的人只能放弃法律保障,进行小产权房交易。但是,小产权房又存在争议和弊端。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小产权的弊端,如果一定要购买,又要哪些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六大弊端 尽管小产权房价格较商品房价格低许多,然而由于小产权房本身不合法,因而购买小产权房会具备一定的风险,以下就是小产权房的六大弊端: 1、缺少“五证” “五证”是消费者取得房产证的先决条件,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包括城中村改造在内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一片热销,但众多业内人士却认为,“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拆迁难补偿 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质量难保证 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配套不完善 这些房子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而且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

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二: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三:签合同 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四:公证 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 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七:房屋过户 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八:缴费 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九:交房 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2020广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2020广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04-07 小产权房能买吗?小产权房如何买卖?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20广州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有关小产权房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人们眼下极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对于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就是违法的存在,所以永远不会被转正____。所以,小产权房并不会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变得合法。 什么是小产权房呢?一般来说,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那么,既然小产权房是违法的,它的危害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没有房产证 五证,正规合法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必须是5证齐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而小产权项目有的连1个证都没有。

二、拆迁难补偿 小产权房本身就是违法的存在,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非但没有房产证,还面临着被拆除的风险,并且一旦拆迁,业主也无法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三、质量难保证 便宜有便宜的道理,除了证件不全之外,小产权房的质量也让人担忧,房屋售后保修也难以保证。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的乡、村开发,在房屋质量没人监督的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为了赚钱而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 四、配套不完善 这些房子几乎都没有暖气、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周边设施规划也十分不完善,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将来一旦出现纠纷,可能连水电都没有,找人处理都找不着。 五、遗赠也麻烦 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并且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六、贷款难抵押 小产权其实就是没有产权,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的要求之一则是具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单位小产权房只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产证。因此银行和贷款机构都不会做小产权房的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纠纷案例

小产权房买卖协议纠纷案例 【案情】 喻某在自己村集体土地上建有一栋楼房共七套,只办理了一栋的产权证,但不能办理土地证。2013年6月2日,喻某将其中的一套以每平米3000元(当地全产权房的价格为每平米5000-6000元)的价格卖与了外地来此做生意的孙某,双方签订了买卖房屋协议,并已实际履行。2013年底孙某听说国家正在整治小产权房建筑,担心房屋被清理拆除,遂反悔要求退房还款,喻某不同意,遂诉至法院。 【分歧】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该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理由是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斩影范围内的土地所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房地一体主义政策,及房随地走,而且我国还出台了很多政策都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和宅基地,小产权房的买卖将违背这一政策。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所以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无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物权,也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性质,既然有处分的性质,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就可以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和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小产权房的买卖并没有将其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也没有改变其居住的性质。我国虽然颁布了许多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农村购买小产权房和宅基地,但这些规定都没有上升到法律或行政法规的高度,依据最高法院对合同法的解释,只有违反了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或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因此小产权房的买卖协议有效。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有效。 本案中喻某的房屋虽然整栋办理了一个房产证,但由于不能办理土地证,而且不是每套房子均单独办理了房产证,所以其出卖的该单套房子属于小产权房的一种。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的效力问题,我国并没有统一、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规定,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只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分别处理,因此在处理结果上也不尽相同。本案中喻某和孙某订立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判断其是否有效应遵从合同法则。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点:(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结合本案,喻某和孙某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是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

什么是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b517386458.html, 什么是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生活中,人们常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有哪些区别?购买小产权房的又有哪些法律风险呢?下面,赢了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一)概念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

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1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三)小产权和大产权如何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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