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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的议案

各位董事:

现拟订了丽江市古城区顺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报告,请审议。

一、利润分配的一般政策

1、利润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本年度亏损;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与否由股东大会决定;

(4)支付股东股利。

2、利润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3、股利的发放

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报告与发行前将保持一致。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的原则

1、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2、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

三、利润分配的方式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当年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尚有剩余;

(3)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

(4)根据公司战略计划,保证公司下一个会计年度投资的现金需求。

3、现金股利占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按照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10%(含 10%)发放现金股利。

4、公司经股东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可以进行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1)每年度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

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派发。

五、利润分配相关的信息披露

1、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2、在公司半年度中,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3、在季度报告中,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议案待公司上市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做出修改。

丽江市古城区顺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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