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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事项

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财务处理需要注意的细节比较多,这是很多初创业公司由于没有经验很难解决到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事项。

一、征收率减按3%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其增值税征收率减按3%计算缴纳,在含税销售额换成不含税销售额时要注意征收率是3%,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所得税,主要是根据你的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来确定的,从税务实践方面来看主要是以应税收入额来确定;而应税收入无非是看发票所开具金额数目,或在账务上面做账多少,会与开具发票做比对,也有可能还会与取得的发票、进货单据之类的凭证进行比对来确定你的应税收入额。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

(1)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因此,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会以“核定所得率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公司),计算缴纳所得税。

三、小规模的纳税申报表

1、国税:

(1)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2)按季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公司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文件(B类);

2、地税:

(1)按月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当是以综合申报表的方式,(即一个申报表申报多个税种);

(2)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主要是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用。

四、建账

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有六个规定,其中有一条则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账簿的”应当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所以,建账建制工作是每个财务人员的必须做好的义务。税务机关应当推进纳税人的建账建制的工作。税务机关应当积极督促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改善经营管理。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调整征收的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的评定标准

一年内的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我们通常称之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重点说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此为主(且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内的。

(2)从事货物零售或批发的纳税人,并且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内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上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等同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计算。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全解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12.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13. 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4.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 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

月末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 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 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 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二、计提地税税金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8.

.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12.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13. 贷:应收账款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14. 贷:现金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 2 .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 3

财务年底注意事项

年底结帐注意事项!!! 我们财务可能是一年之中最忙的时候,财务预算、年终盘点、调整ERP数据、四季度所得税申报、全员个税申报培训、打印全年帐簿等工作,2009年,金融危机肆虐下的中国,税收任务全面吃紧。为了完成税收任务,为了保证中央和地方合计22万亿投资,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各地税务局加紧了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严稽查”势在必行,企业必将面临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税务检查。财务在年终结账时,本人总结了一些中小企业平时容易忽略的事项,供大家参考: 1、现金不能出现负数,现金没有收入,何来支出?而有的公司外帐现金余额帐上出现大金额库存,而实际出纳保险柜现金极少,若会计事务所工作人员审计盘点的话,根本无法倒轧。出现的大金额库存原因之一是平时提现有入帐,而公司平时的开支未取得发票没有在帐上列支,长此以往帐上的现金就多起来了。为此,平时要在源头上控制,另外年终确实无法减少帐面现金,可适当以股东以外人员(最好是股东亲戚类)借款形式减少库存现金。 2、核对所有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上金额是否相符,若银行单据少了在年终后要全部及时补回入帐。个别长期不用的银行帐户,建议销户处理,因目前很多账户如达不到规定存款金额,银行要收取账户管理费。 3、企业财务人员应对本年度的应收、应付往来账项余额与供应商或客户核对清楚,尤其是长年往来交易额比较大的账项,年底结账前科目发生额及余额应重点关注。同时财务人员还应关注关联方往来,通常大部分财务人员都重视非关联方的业务往来,往来款项宜进行对账,一些不再收取或支付的尾差应及时进行处理。 4、检查存货明细科目是否有负数,造成负数的原因常有:a、存货料到单未到时,没有进行暂估入账处理;b、平时开领料单时未参照科目余额明细,自己或叫仓库乱填领料单;另外对于长期挂帐有库存而无实物的难以消耗的存货建议可适当用合理价格做不开票收入消化处理。 5、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残值率、折旧年限和折旧额是否正确和符合规定、对于未设固定资产卡片帐的,应于明年初建帐补充。 6、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时,应根据子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7、对于垫资注册的企业,年底应将其他应收款转消,不转消给别人有抽逃资金嫌疑工商年检有可能通不过。 8、检查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否按受益期间正确摊销。 9、检查各应交税费明细账户的账面余额与实际数是否相符,特别注意有做免抵退的企业,免抵退汇总表有“免抵税额”发生额未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情况,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8.04.20 【实施日期】201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18号)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会计人员做账注意事项

会计人员做账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

关备案。 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目设置当然要符合会计制度,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报表,一样都不能少。在符合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也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角度,既要让使用者方便查询相关信息,又要简捷明了。 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会计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企业与客户核对无误后,同时开具销售发票。 用现金收付,从原则上讲应当符合国家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发票的买卖,尽量通过银行收付。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 缴纳税费对于个人来讲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如果年销售额达到规定的标准是需要及时的将税务资料陈之最情况,报至税务部门及时的缴纳个人的税费,这对于企业来讲也是应尽的义务,而小规模纳税的话也是有一定的认定标准,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认定?下面我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账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以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单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生产性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为17% 2: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17%和13%(特殊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18年04月23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后续工作安排,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针对政策调整涉及的征管操作问题,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公告》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二、关于纳税人转登记的办理程序 转登记的程序由纳税人发起。《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本公告所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税总函〔2017〕403号)的有关规定,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当即完成转登记;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不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关于转登记前后计税方法的衔接 《公告》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四、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或留抵进项税额的处理 《公告》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暂挂账处理,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一)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自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 (二)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经稽核比对相符的,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为

日常账务处理

4.3 总账管理系统日常业务处理 在总账管理系统中,初始化工作完成后,就可以进行日常业务处理了。总账管理系统日常业务处理主要包括凭证管理、账簿管理、出纳管理。 4.3.1 凭证管理 凭证管理主要包括填制凭证、出纳签字、审核凭证、记账、查询凭证等日常账务处理内容。如果在总账系统参数设置有“出纳凭证必须经由出纳签字”,则凭证处理流程为填制凭证——出纳签字——审核凭证——记账。 实训任务: 任务1 填制凭证、修改凭证和删除凭证 任务2 出纳签字 任务3 审核凭证 任务4 记账 任务5 反记账,作废、删除凭证 任务6 查询凭证 任务1 填制凭证、修改凭证。 案例 本企业2010年1月业务 1)5日,销售部王先进报销业务招待费2 500元,以现金支付(附单据一张)。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660105) 2 500 贷:库存现金(1001) 2 500 2)5日,财务部孙小云从中行币户提取现金10 000 元,作为备用金(现金支票号XJ0101)。借:库存现金(1001)10 000 贷:银行存款—中行存款—人民币户(10020101)10 000 3)5日,收到立丰达集团投资资金20 000美元,汇率1:6.80(转账支票号ZZ0101)。借:银行存款—中行存款—美元户(10020102)136 000 贷:实收资本(4001)136 000 4)19日,生产部领用光盘500张,单价1.8元,用于生产“会计电算化实验教程”。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500101)900 贷:原材料—光盘(140301)900 5)19日,销售部王先进收到北京顺达集团转账支票一张,金额23200元,用以偿还前欠贷款(转账支票号ZZ0102)。 借:银行存款—中行存款—人民币户(10020101)23200 贷:应收账款(1122)23200 6)19日,业务员王玉林收到利兴公司“ERP经典案例”500套,以及一张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发票号为FP0103),货品直接入库,货款未付。 借:库存商品(1405)1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210101)1870 贷:应付账款(2202)12870 7)19日,企管部购办公用品1050元,付现金。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660203)1050

(完整版)商业会计的日常一般账务处理

商业会计的日常一般账务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 固定资产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11.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

12.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贷:现金 13.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14.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 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工资借:应付工资-各种代之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之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借:应付工资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银行存款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销售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 18.交纳国税: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19.交纳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方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 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哪些企业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收上是用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税收指标综合量型和微利的,与其他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认定办法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微企业认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以及资产总额如何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下面这些带★的注意事项,能够特别关注一下) 1、一般是根据金额来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特殊情况的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不会是一般纳税人。 (2)生产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其他类型的企业不适用。 (3)已经开办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这里“次年1月底”这一时间规定。 (4)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属于对分支机构的提高待遇。 (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不能是一般纳税人。 (6)非企业性单位一般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7)个体经营者符合规定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的审批条件比较严。

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账务处理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发生了两方面的变化: 一是作为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费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二是由于修理费用计入发生当期的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成本中不再包含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这一内容。其中关于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更为谨慎,有利于防止会计信息的人为操纵,但不再考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与企业产品制造或 劳务提供的相关性,而将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 一、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全部计入期间费用产生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技术基础,具有单位价值高、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为维护其良好的技术状态,在其使用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修理费用。尽管在各行业、各企业中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带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1、违背了应正确划分成本费用与期间费用的成本核算原则。 成本费用是在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由产品或劳务负担的费用,在其发生时应计入所生产产品的成本或所提供劳务的成本。期间费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的费用。之所以不应由产品或劳务成本负担,主要是因为难于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将企业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中难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期间费用有其合理性,但企业发生的可以确认其归属的具体产品或劳务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如为生产特定产品而专用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等,也一概计入期间费用,显然违背了产品或劳务的成本核算原则。 2、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相协调。 企业的固定资产随着生产经营过程的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固定资产的持有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二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能耗费用与修理费用,在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用也表现为一种固定资产的使用费用。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规定,将用于生产过程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保险费用以及能耗费用或租赁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所提供的劳务成本中,而唯独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被排除在外,发生时不进行对象化而一概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显然与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的处理不协调。 3、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在发生时一次全部计入期间费用将导致所计算的产品或劳务成本不能足额反映生产的消耗水平,使成本信息不能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如果将企业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用排除在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之外,其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就不能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和真实的生产消耗水平,将降低企业成本信息的使用价值。这在固定资产费用占产品或劳务成本比重较高的一些行业尤为突出。例如交通运输业主要是通过使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构成运输或装卸成本的主要是固定资产耗费与人工耗费,不存在一般制造业中的原材料耗费,如果不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进行对象化计入运输或装卸劳务成本,就会使所计算的成本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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