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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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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目前与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陆续发布和施行,对规范商品包装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起着重要的法律依据的作用。同时,已颁布和实施的作为技术法规的国家包装标准达500余项,其中国家强制性...

【关键词】包装;法律法规;

中国目前与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陆续发布和施行,对规范商品包装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起着重要的法律依据的作用。同时,已颁布和实施的作为技术法规的国家包装标准达500余项,其中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一些地方强制性标准不断在加大实施力度。中国在包装方面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消费者利益保护;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生产者责任;反不正当竞争、反欺诈、反假冒;进出口贸易、商品检验检疫、关税。起草和颁布包装法规的主要原则和推动力是基于安全、卫生、环境、流通和经济等要求。

中国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进一步利用法律法规来指导包装行业的发展,包装行业也在相应地研究其建立和完善国家包装法律法规的有关建议和实施步骤。起草和颁布用于指导包装工业发展、保护资源与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内市场秩序、推进产品充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包装法律法规是中国包装界和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事情。

虽然中国目前尚无完整的综合性的包装法律和行政法规, 但就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多项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给出了与商品包装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同时有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及地方强制性标准也正在陆续出台。中国商品包装所涉及到的绝大多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和监督实施的政府机构和部门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与包装有关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

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用、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对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对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应防止污染;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自1989年8月1日起施行。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于1992年10月23日颁布。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进出境的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依法实施检疫。改换包装或者原未拼装后来拼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重新报检。对过境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检查运输工具或者包装,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于1996年12月2日发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申报物实施检疫。动物产品:检查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容器、包装是否完好。植物、植物产品:检查货物和包装物有无病虫害,并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检查是否携带病虫害、混藏杂草种子、沾带土壤,并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其他检疫物: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及是否被病虫害污染。发现破损或者被病虫害污染时,作除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生产、销售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和包装物使用后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

2001年4月6日发布。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必须有包含产品净含量要求的产品标准。净含量要求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的要求。企业必须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用于包装定量包装商品的材料应满足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准确性的要求,并应能防止商品在包装(分装)和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破损。

---《进出口食品包装备案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进口食品包装的进口商实行备案制度,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对辖区相关企业实施备案登记。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自1990年11月26日起实施。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印刷油墨、颜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食品包装用原纸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的标志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

---《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2006年8月1号起实施。进口食品包装的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等工作将由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和监管,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盛放食品。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的企业,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产品。生产出口食品包装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药包材产品分为Ⅰ、Ⅱ、Ⅲ类。药包材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书》后方可生产。首次进口的药包材(国外企业、中外合资境外企业生产),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包材注册证书》,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药包材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

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内包装标签必须标注药品名称、规格及生产批号。中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分、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大包装标签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贮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等。标签上有效期具体表述形式应为:有效期至×年×月。

药品的说明书应列有以下内容:药品名称、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性状、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药物过量、有效期、贮藏、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生产、进口和使用药包材,必须符合药包材国家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注册药包材产品目录,并对目录中的产品实行注册管理。药包材注册申请包括生产申请、进口申请和补充申请,并填写《药包材注册申请表》。申请药包材注册必须进行药包材注册检验。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按照办法中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进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木质材料以及厚度等于或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应

当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

---《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

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原则、回收渠道、回收办法、分级原则、储存和运输、回收复用品种、复用办法、复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奖惩原则等。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

自2002年11月15日起实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取得定点证书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2006年2月28日颁布。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进口者制作并使用电子信息产品包装物时,应当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取无毒、无害、易降解和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凡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行业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进行包装。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

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卷烟箱包装体上应有与卷烟条、盒包装体上相同技术要求的中文标注。卷烟包装体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包装体上的其他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卷烟包装体上须印刷商品条码,包装膜条包的商品条码可采用贴标等方式。

与包装所涉及的有关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技术标准的颁布实施相配套的是,中国正在对涉及安全与卫生等要求的产品及其包装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即“QS"(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认证和“CCC”(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制度。以食品包装“QS"认证为例,现已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即对食品包装产品进行QS市场准入制度。今后将逐步对金属、纸、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人制度。通过市场准入审查的企业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

未来几年内,中国将进一步健全包装法规标准体系,包装产业将全面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各项有关包装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将不断完善,中国包装业的整体水准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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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卫生部鼓励企业尽早按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科学认识营养标签。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

食品销售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食品销售合同(标准版) Sample Food Sales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食品销售合同(标准版) 订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供货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____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

16个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16个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版的食安法将在今年的10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一部总法,规定了食品行业的方方面面。今年新修订的食安法亮点比较多,主要修改的地方为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新修版可以看出其实是与时俱进,根据时代特点而做调整。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在今年5月24日开始实施,统一了包装水的叫法。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以后市场上的包装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饮用水。其他的叫法都将不被允许。根据新国标规定,标签更改将给水企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除了标签改变,新国标还对包装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作了新的修订,做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 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本月正式实施,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是食品标签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 6、《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自1990年11月26日起实施。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印刷油墨、颜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食品包装用原纸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的标志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 7、《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2006年8月1号起实施。进口食品包装的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等工作将由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和监管,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盛放食品。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的企业,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产品。生产出口食品包装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包装设计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包装设计合同(合同范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包装设计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签订地:深圳市xx区合同编号:xxxx 甲方:深圳市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 乙方:深圳市xx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xx系列包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期限 1.1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VI设计、xx厨房推广创意、包装设计的图文设计工作。

1.2数量:[见附件]。 1.3交付期限:乙方应于[见附件]日前完成委托事项,交付设计成果。 第二条设计要求 根据甲方品牌市场推广的需要,为甲方设计相关项目。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000]元。该费用总额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设计费,并按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 (2)分期支付

包装设计委托合同书

包装设计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包装共款,总设计费:元不含税。若实际设计的包装超过款,按每款元()计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二天内由代理人确认,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设计完成的时间为甲方提出设计要求后个工作日。(因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甲方的除外;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商品名称变化或因乙方设计未达到甲方要求而需要变更设计方案,乙方应修改设计或重新设计以满足甲方要求;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应保证包装设计的原创性,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所收取费用的两倍; 3、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包装设计广告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使用乙方包装设计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食品包装基本技术及其设备概述

第三部分食品包装基本技术及其设备 概述 一、食品包装技术 食品包装技术:为实现食品包装目的和要求,以及适应食品各方面条件而采用的包装方法、机械设备等各种操作手段及其包装操作遵循的工艺措施、监测控制手段和保证包装质量的技术措施等的总称 (一) 食品包装的工艺过程 (二) 食品包装的技术和方法 食品包装的基本技术:形成一个食品基本的独立包装件的技术和方法 包括:食品充填与袋装技术和方法 液体灌装技术和方法 裹包技术 装盒与装箱技术 热成型和热收缩包装技术 封口、贴标和捆扎技术和方法 食品包装的专门技术:真空包装、充气包装、防潮包装无菌包装 二、食品包装机械 (一) 食品包装机械的种类 按自动化程度:半自动包装机,全自动包装机 按包装任务:包装印刷机,包装材料及制品加工机,产品包装机 按功能:充填机,罐装机,裹包机,封口机,贴标机,清洗机 按适用范围:专用型、多用型、通用型 三、食品包装机械选配的一般原则 满足食品包装工艺要求,对食品选用的材料及容器有良好的适应性,保证包装质量和包装生产效率的要求 技术先进,工作稳定可靠,能耗少,使用维修方便;注意机械通用性,能适应多种食品的包装需要。 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易清洗,不污染食品;对食品包装所要求的条件,如温度、压力、时间、计量、速度等有合理的、可靠的控制装置,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长期生产单一产品,选用专用型机械;生产多品种,同类型,多规格产品时,选用多功能机械,一机可完成多项包装操作,提高效率,节省劳力及减少占地面积。 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减轻劳动强度。 四、食品包装生产线 定义:完成一种食品包装的全部机械,按包装工序排列,并用联结传送装置连续起来,形成包装生产线。 发展方向:引入GMP和HACCP等食品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管理系统,可采用全程在线检测系统,集中统一控制管理,向更高自动化方向发展,确保规模化食品生产过程的高效、规范、卫生、安全。 食品包装生产线考虑的问题 1.包装生产线应满足以某种或某类食品为主的包装工艺要求,各包装机械生产能力相 匹配,生产线流畅,能连续、协调运转,并能达到要求的生产率。 2.生产线紧密有效。机械之间的食品输送及包装容器供给、传送距离尽量短,尽量利 用空间,避免物料的重复往返,使生产线的占地面积小,生产效率高,维修保养方便。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中涉及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区别

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中涉及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区别(一) —尹训刚 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这几个看似非常简单的名词,由于法律、法规未做具体的列举式说明,许多人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观点,直接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界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的执行、经营者自律制度的落实和食品安全法规的适用。准确界定食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范围,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本人谈点个人看法,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食品与食用农产品。 (一)食品与食用农产品的联系和区别。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在于,从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产品质量

安全信息公布的角度来看,食用农产品与食品都受《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可以按同类产品看待。然而,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食品受《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调整,食用农产品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调整,二者是相对应的两类产品。 (二)如何界定食品与食用农产品。 1、参照有关法规界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以上规定只是一个笼统的规定,没有做具体的划分。笔者认为,界定食用农产品的范围应站在质量安全的角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参照《产品质量法》、原《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涉及质量安全的相关法规,重点把握四个要点:一是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供人食用的产品都是食用农产品。二是为了便于利用、销售经过清洗、分拣、晾干、晒干、打蜡、脱粒、宰杀、腿毛、剥皮、净化、粉碎、分割、保鲜、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的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可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属食用农产品范畴。三是原《食品卫生法》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才能经营的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四是被列入工业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的具体范围可参照如下种类界定:粮油作物。是指小

包装设计合同范本

包装设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包装设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委托之事项费用: 甲方委托xxxxx为其公司设计银离子产品包装一款,设计费1320元,此价格含税。 二. 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方式支付50%设计预付款即人民币660元给乙方。 2. 设计完成后,经甲方签字确认定稿后,应当即付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同时乙方提供相关发票给甲方。 三. 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初稿予甲方。 2. 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3个工作日完成整个设计工作。 3. 甲乙双方配合的前提下乙方需在8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设计方案。 四.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支付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的,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六.收款账号: 公司全称:账号: 网点名称:开户分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三章、食品包装技术与方法要点

第三章、食品包装技术与方法 3.1.1环境因素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一、光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一光照对食品的变质作用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①促使食品中油脂的氧化反应而发生氧化性酸败; ②使食品中的色素发生化学变化而变色:使植物性食品中的绿、黄、红色及肉 类食品中的红色发暗或变成褐色; ③引起光敏感性维生素如VB和VC的破坏,并与其他物质发生不良的化学变化; ④引起食品中蛋白质和氨基酸的变性。 由表中可知,VB 2 的光分解程度随pH的升高而增加。 当VB 2与VC共存时,VC可抑制VB 2 的光分解,而VC则因与VB 2 共存而容易分

解。 如牛奶经日光暴晒后VC显著减少,就是因牛奶中VB 2 促使VC的光分解。 2、光线对氨基酸及蛋白质的影响 色氨酸溶液经日光暴晒后着色变褐,经紫外光照射可生成氨基丙酸、天冬氨酸、经基邻氨基苯甲酸。 色氨酸、胱氨酸、甲硫氨酸、酪氨酸等与荧光物质、VB 2 、荧光黄素等共存,经日光暴晒可引起光分解。二氧化碳、氮环境、硫尿、VC 可阻止此反应。 蛋白质也可因日光、紫外光照射而变化。 酪蛋白溶液在荧光物质存在下经日光照射,其中的色氨酸分解而使其营养价值下降; 卵蛋白经紫外光照射,其黏度虽无变化,但表面张力减小,这是与热变性不同的一种蛋白质变化。 (二光照对食品的渗透规律 在光照下,食品中对光敏感的成分能迅速吸收并转换光能,从而激发食品内部发生变质的化学反应。 食品对光能吸收愈多,转移传递愈深,食品变质越快、愈严重。

光波波长、食品的组分。 (三包装避光机理和方法 要减少或避免光线对食品品质的影响,主要的防护方法是: 通过包装将光线遮挡、吸收或反射,减少或避免光线直接照射食品; 同时防止某些有利于光催化反应因素,如水分和氧气透过包装材料,从而起到间接的防护效果。 二、氧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氧气对食品中营养成分有一定破坏作用: 1.使食品中的油脂发生氧化,这种氧化即使是在低温条件下也能进行;油脂氧化产生的过氧化物,不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而且会发生异臭,产生有毒物质; 2.使食品中的维生素和多种氨基酸失去营养价值; 3.使食品的氧化褐变反应加剧,使色素氧化褪色或变成褐色; 4.对于食品微生物,大部分细菌由于氧的存在而繁殖生长,造成食品的腐败变质。 5.新鲜果蔬在贮运、流通过程中需要吸收一定数量的氧而放出二氧化碳和水,并消耗部分营养。 三、湿度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水分对食品品质的影响: 1.水能促使微生物的繁殖,助长油脂的氧化分解,促使褐变反应和色素氧化;

食品包装材料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

食品包装材料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 作者:质监部文章来源: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点击数: 汇编前言 食品包装近年来出现的薯片包装袋的怪味、食用油塑料桶的有害增塑剂中的致癌物全氟辛酸铵、奶瓶中影响胎儿发育的双酚A、容易导致胆结石的有毒快餐盒以及日韩致癌保鲜膜转道中国等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们对食品包装的恐慌。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食品包装制定了高标准,对食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指标,加大了发展中国家食品出口的难度。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的食品包装行业的发展。 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及相关的通则和审查细则,并于9月1日正式启动3大类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宣告国家对食品包装开始从源头严抓、狠抓质量,用以防止因使用不合格包装、容器、工具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随后不断出台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补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开展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食品用纸制品市场准入和查处工作更是坚定了国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不法企业、保护消费者的政策步伐。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7部门于2009年11月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所有应用于食品包装的添加剂、单体、树脂等进行自查清理,除在我国现行有效的259种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目录中的物质外,申报“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新物质名单”和“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和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为了更好的为食品包装企业服务,特将涉及到企业的政策法规和部分标准进行了整理,编制《食品包装材料最新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以便有关单位及人员参考使用。 质监部 二零一零年四月 目录 一、食品包装材料最新政策法规 1.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令[1990]第8号 2. 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令[1990]第8号 3.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 4.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通知……………………………………………………………………………………… 国家质监总局2006年第133号

食品包装设计合同范本

食品外包装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食品包装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计作品数量 甲方委托乙方共设计种款式食品包装盒。 第二条工作阶段及内容 本设计作品将分为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 第二阶段: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食品包装盒每一款式设计费用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实际按甲方最后确认接受的食品包装盒设计款式数量结算。

2、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价款的%以现金方式付给乙方第一阶段设计预付款,乙方开始第一阶段即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工作。乙方应提供多于种提案供甲方选择确认。 3、乙方完成第一阶段设计即完成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提案被甲方确认接受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确认的提案款式数量以现金方式再付给乙方%的第二阶段设计预付款,乙方按甲方选择确认的提案开始第二阶段即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工作。 4、乙方完成第二阶段设计即完成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并经甲方确认接受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确认接受的完稿设计款式数量以现金方式将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包括前两次预付款)。 5、第一阶段甲方确认的提案在第二阶段未被甲方认可的,乙方退还甲方相应的设计预付款。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合同期限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第一阶段设计工作即食品包装盒风格提案设计并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第二阶段设计工作即食品包装盒完稿设计并通过甲方验收。本合同约定两个阶段设计总工期为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并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负责:

产品包装设计合同范本

产品包装设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承载方: 双方合作事宜:秉承相互信任的合作理念,通过初步沟通达成一致协议: 一、具体合作项目内容: 二、项目具体要求: 根据甲方公司产品特点,设计符合产品文化特点的包装整体。 三、项目费用: 设计费: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50%,即元 非林交付前,甲方需支付乙方项目余款。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0.5%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3、乙方对所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前不得使用该项目中的一切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五、附则: 该合同内容同时包括由乙方免费为甲方设计前台和名片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款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包装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产品包装个,系列产品包装个。 二、委托设计费用: 公司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元,系列产品包装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_______元; 总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食品包装法律法规

食品包装与法律法规 摘要 包装是为了在流通中保护产品,帮助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等的总称。食品包装是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容器和包装技术,把食品包裹起开,以使食品在运输和储藏过程中保持器价值和原有的形态。食品包装除了要具有包装的性能外还要具有良好的卫生安全性。优点与问题并生,在食品包装带来方便和卫生的同时食品包装带来的危害也相继产生,针对不断产生的问题国家也制定并不断更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食品包装的使用标准。 关键字 食品包装食品包装法规法律卫生安全性包装材料溶出物塑料纸有毒有害物质 1.食品包装 1.1定义和作用 食品包装是指为了在流通过程中保护食品品质、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的材料、容器及辅助物的总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儿采用的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采用适当的包装可以可以延长食品的货架期,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减少防腐剂的使用和食物的损失和浪费,使食品更加安全卫生。近些年,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包装技术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主要体现在食品安全、保质期长、经济、环保及使用方便等方面。包装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1.2食品包装的分类 主要有纸及纸容器(牛皮纸、羊皮纸、鸡皮纸、食品包装纸、半透明纸、玻璃纸、茶叶袋滤纸、涂布纸、复合纸),塑料及塑料容器(PP PE PS K-树脂 PVC PVDC 等),玻璃及玻璃容器,金属、木质、纤维制品、陶瓷及复合材料的包装。 2.食品包装相关的安全事件及标准与法律法规 2.1包装安全事件 各种包装材料中,纸被认为是卫生安全性是最好的,是可以再回收的环保材料,但在加工过程中的不标准使用添加剂还是会造成包装的安全问题。如:2012年8月8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全国纸制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称多品牌的包装物荧光物质超标。“面桶、奶茶杯一般是双层,内外层用纸差别大。本次超标事件很有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级用纸、甚至是废纸”。根据现行的QB/1014-2010,食品包装纸不应采用废旧纸和社会回收纸作原料,食品包装纸不应使用荧光增白剂或对人体有危害的化学物质。其次是塑料,塑料的种类极多,单纯的塑料也有较高的卫生安全性,但由于不同包装容器的要求,在树脂中加入稳定剂、润滑剂、增塑剂等添加剂,在其与食品直接接触是会有有害物质进入使食品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以及单体的污染。如:2012年11月19日,某著名白酒品牌被爆塑化剂超标260%,中

包装设计顾问合同标准范本

协议编号:LX-FS-A57779 包装设计顾问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包装设计顾问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xx系列包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期限 1.1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vi设计、xx厨房推广创意、包装设计的图文设计工作。 1.2数量:[见附件]。 1.3交付期限:乙方应于[见附件]日前完成委托事项,交付设计成果。

第二条设计要求 根据甲方品牌市场推广的需要,为甲方设计相关项目。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元,小写[120xx0]元。该费用总额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设计费,并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计费。

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卫生部鼓励企业尽早按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科学认识营养标签。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食品买卖合同范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7405 食品买卖合同范本(2020版) Model food sales contract

食品买卖合同范本(2020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____元/____ 编号 品名 品种 商标 规格 数量 产地 包装标准及要求 保质期限及要求 产品标准 运输保管条件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出卖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__________;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出卖人/买受人)办理。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解除:出卖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追回责任: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出卖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出卖人提出赔偿。 第九条买受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食品塑料包装相关法规规定汇总

食品塑料包装相关法规规定汇总(2013年汇总)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标签检验规程(试行)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7号) 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8]73号) 关于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07]76号)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补充规定(质检食监函[2008]265号) 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 关于下发《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质检检函〔2006〕107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的补充通知(质检检函〔2006〕151号) 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质检总局2006年第133号) 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操作规范(国质检通〔2007〕378号) 关于再生瓶级聚酯切片用于生产食品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0〕695号)关于公布聚己二酰丁二胺等107种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树脂名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3号) 关于销售包装中独立包装标识问题的答复意见的函(函[2009]103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27号公告)

《食品包装学》试卷(A)及答案

中国海洋大学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2005年级《食品包装学》A卷标准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包装:包装是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为保护商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 2.定向拉伸薄膜:将普通塑料薄膜在其玻璃化至熔点的某一温度下拉伸到原长度的几倍,然后在张紧的状态下,在高于其拉伸温度而低于熔点的温度区间某一温度保持几秒进行热处理定型,最后急速冷却至室温,就得到定向拉伸薄膜。 3.无菌包装:将流质或半流质食品经超高温瞬时杀菌或高温短时杀菌后,迅速冷却至30-40度,在无菌环境下将物料充入已经灭菌的包装容器内的一种包装技术。 4.食品的等温吸湿线:把干燥食品露置在一设定温度,不同湿度气氛的钟型罩内,经几个小时露置后称重,即可获得一组不同湿度条件下的平衡含水量数据,绘制成曲线即成为食品的等温吸湿线。 5. 可食性包装:是以人体可消化吸收的蛋白质、脂肪和淀粉等为基本原料,通过包裹、浸渍、涂布、喷洒覆盖于食品内部界面上的一层可食物质组成的包装薄膜的一种包装方法。 6. 塑料:高分子聚合物是一类分子质量在104~106以上的大分子,由一些基本单元结构重复连接而成的。 7. 充气包装:充气包装是在食品包装内混入一定比例的保护性气体如CO2、N2等,减少包装内的含氧量,破坏微生物赖以生存繁殖的条件,延缓包装食品的生物化学变化,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藏期。 8. 抗菌剂:一些细菌、霉菌等微生物高度敏感的化学成分。抗菌剂可分为有机类、无机类和天然类等 9. 美拉德反应:指氨基化合物和还原化合物之间发生的反应,是典型的非酶褐变反应之一。 10. D值:表示在特定的环境中和特定的温度下,杀灭90%特定的微生物所需要的时间 二、填空 1. 去氧剂、抗菌剂、异味消除剂、二氧化碳控制剂(任意三个) 2. 银盐,氯苯酚的二苯醚衍生物,二氧化氯 3. U型,V型, UV型 4.树脂本身的安全性,使用的添加剂有毒或超过规定剂量 5. 分子量、交联度、溶剂 6. 耐低氧性强,耐高CO2性 7. 铁系脱氧剂、亚硫酸盐脱氧剂、葡萄糖氧化酶或加氢催化剂 8. 玻璃,金属,纸 9. 透气性和阻水性 10 . 线性分子,体型分子 11. 酶促褐变,非酶促褐变,油脂酸败褐变 三、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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